鎮委工會考核指導意見
時間:2022-03-20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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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準確評價鎮、處工會工作實績,根據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意見及上級工會部署的工作任務,本著“突出重點、科學簡明、量化考實”的原則,結合我市工會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工作實績為考核的主要內容,進一步強化激勵競爭機制,充分調動鎮級工會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工會整體工作水平,努力實現我市工會工作新跨躍。
二、考核范圍
各鎮、街道辦事處工會
三、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
考核內容包括基礎工作和創新工作兩部分。其中,基礎工作包括工會組織建設、工會經費、作風建設等內容,實行百分制;創新工作實行獎分制,指集體獲市級以上總工會綜合工作先進稱號的、工會工作經驗或工會工作理論文章在市級以上推廣及召開市級以上現場會的,分別獎分。
四、考核辦法和考核結果的使用
年終,市總工會考核小組根據各單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各業務部室平常掌握的工作情況,統一進行考核,得出各鎮、處工會年終考核綜合得分,并從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選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主要依據。表彰獎勵項目:優秀工會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優秀工會工作者、女職工工作者、財務工作者、互助保險工作先進個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以表彰獎勵:未完成工會經費任務的;未完成工會組建任務的;所屬基層工會規范化職工之家未達到95%的;發生重特大傷亡事故的。
五、工會經費回撥及工作獎勵
1、工會經費回撥:根據鎮(街道)工會完成經費上解任務情況進行回撥。以實收經費的10%為回撥獎勵基數,以實收經費額與任務定額相比為計算比例,得出回撥獎勵經費額。完不成工會經費上解任務的,不予回撥,并在年終考核時一票否決。
2、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獎勵:為加強基層工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切實發揮作用,2011年對達到“五有標準”的新建基層工會,每家獎勵300元。五有標準為:有會員花名冊、有工會牌子(大于50*50CM,并懸掛于室外顯著位置,以照片資料為準)、有工會公章、有工會經費(以當年經費收據為準)、有工會報刊(以當年報刊收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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