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系統廉政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5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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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系統廉政建設工作意見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政府廉政系統建設,促進依法行政、廉潔從政、高效施政,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現就2012年政府系統廉政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之中。重點圍繞規范行政權力運行,著力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十個全覆蓋”,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全面加強政風行風建設,以更堅決的態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實的工作,把政府系統廉政建設進一步引向深入,為全縣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

健全對中央、省、市、縣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制度以及紀律保障機制,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行為,確保政令暢通。進一步加強對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縣委十二屆八次、九次全會和縣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作出的重大決策、決定的貫徹落實,更好地服務、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完善點線面相結合的監督檢查體系,加強對全縣重點工程和中央擴大內需項目的監督檢查,全面實施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后評價,確保各項計劃和政策措施取得明顯成效。不斷完善廉潔承諾、信息公開、效能監察、責任追究機制。

(二)深化改革,規范權力運行。

1、推進權力再造。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創新和完善行政審批運行、管理和監督機制,對現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再清理,做到“該取消的一律取消、該調整的一律調整、能下放的一律下放”。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加大部門、項目審批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督辦力度,不斷改進和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行為。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饋機制。加強“三級”便民服務網絡建設,提高便民服務水平。擴大電子政務、電子監察覆蓋范圍,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對行政審批進行全程監督,堅決遏制利用審批權亂收費和濫用審批權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進一步健全“五統一”招投標綜合監管體系,推行節點控制,加強制度建設,防控腐敗風險;推行監管向標前、標后延伸,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綜合監管,全面規范招投標行為;加強招標機構監管,建立健全招標機構備選庫和隨機抽取制度;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招投標信用檔案和公示制度,完善建設工程黑名單制度。

2、深化財政改革。按照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規范運作的原則,扎實推進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加強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行預算年審制,增強部門預算的剛性約束和透明度。深化行政經費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和“公務卡”改革措施,逐步實現這兩項改革覆蓋到縣、鄉政府及所屬預算單位。進一步清理部門銀行賬戶,做到部門行政經費由部門財務審批記賬,國庫集中支付和動態監控。大力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公開,年度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部門預算和決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等預算和決算,都要向社會公開,特別是行政經費,包括出國出境、出差、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等支出要詳細公開。各類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報告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提高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水平;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嚴肅查處違反規定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發放津貼補貼的行為;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強化管采分離、職能分開的管理機制。

3、強化監督制約。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機制,將行政權力運行的每一個部位、每一個環節都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實領導班子議事規則,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主動接受縣人大依法監督、縣政協民主監督,同時接受新聞輿論監督和社會公眾監督,支持監察、審計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強化政府內部的專門監督,監察機關要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對各種施政行為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職瀆職等行為。審計機關要深入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等涉及民生領域的資金審計。加強對“一把手”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完善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加大決策過程和結果公開力度,防止個人獨斷專行。進一步健全和加強決策責任制度和問責制度,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形成一種倒逼機制,促使問題早發現、早糾正、早解決,使決策少走彎路,使個人少犯錯誤。

4、完善政務公開。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種權力運作過程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擴大公開的范圍和層次,規范公開的內容和形式。把方便群眾知情、便于群眾監督作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創新公開形式,規范公開載體,提高政務公開質量。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政務公開和便民服務體系建設、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緊密結合,構建政務公開和公共服務平臺。全面推行公共服務部門和窗口服務行業辦事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制度,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眾參與經濟社會活動,監督行政行為。

5、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干部必須按要求如實報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事項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外境外的情況。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真正使這項制度在反腐倡廉、干部作風建設和干部考核使用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堅決整治收送禮金問題。嚴肅查處領導干部以各種名義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的行為。對收送各類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數額現金查處。加強國有企業負責人廉潔自律。嚴格規范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堅決制止與企業經營管理無關的職務消費行為和奢侈消費風氣。禁止國有企業負責人通過同業經營或關聯交易為本人、親屬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合理確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接受公眾監督。

(三)解決突出問題,提升行政效能。

1、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加強對中央和省、市各項惠民政策和資金落實情況的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截留、挪用、套取、滯發、抵扣、貪污等行為。認真解決教育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征地拆遷、住房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對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政風行風熱線轉交的群眾投訴舉報,迅速介入、迅速調查、迅速解決。建立健全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長效機制,不斷深化政風行風熱線工作,積極回應群眾的期待和關切。

2、切實加強作風建設。圍繞密切聯系群眾這個核心,加強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教育,加強黨的性質和宗旨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堅持群眾路線,做到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的各項要求,加強對黨的群眾路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保障好群眾的各項權益。堅持把治理庸懶散問題作為加強作風建設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治懶增效率、治散正風氣,著力解決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堅決糾正不切實際、不顧民力、急功近利的決策和亂鋪攤子、亂上項目、勞民傷財的行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弄虛作假、鋪張浪費等問題。

3、深入治理“三公一金”。嚴格控制和壓縮行政經費,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和查處違規購置公務用車問題,嚴禁領導干部違規駕駛公務用車和公車私用。嚴格執行標準,控制公務出差、公務接待經費。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私設“小金庫”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4、著力解決會風文風。縣政府領導原則上不參加部門會議,確需參加的須報主要領導同意。未經批準,不得以政府或部門名義,使用財政資金舉辦各類論壇、研討會等活動。大力減少發文數量,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不再另行發文。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減少不必要的應酬和事務性活動,嚴格控制各種名目的節慶活動,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多解決一些影響改革發展穩定和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實際問題。

5、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加大效能績效評價工作力度,健全行政效能表彰激勵和投訴受理機制,樹立行業典型,剖析典型案例,強化效能責任。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明查與暗訪的方法,加強機關效能監督檢查,促進機關工作人員增強為民行政和為民服務意識,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外部環境。

6、嚴肅查處腐敗案件。支持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以權謀私和瀆職侵權腐敗案件。嚴肅查處違規項目審批、規劃調整以及規避招標、虛假招標、轉包、分包等違紀違法問題。嚴肅查辦在土地礦產資源審批、城鎮規劃執行、惠農資金落實、政府采購及執紀執法中的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的整治工作,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政府系統廉政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加強廉政建設擺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切實做到通盤考慮、協調推進。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領導班子成員要對職責范圍內的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堅持率先垂范。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在廉政方面作出表率,要求下級機關和工作人員做到的,上級機關和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做到,要求下級機關和工作人員禁止做的,上級機關和領導干部必須首先不做。政府工作人員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群眾路線,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愿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三)加強監督檢查。建立與改革和制度建設相適應的工作機制和監督機制,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強化問責,對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疏于監督管理,致使本地本部門發生重大違紀問題和腐敗案件的,要追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