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環保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05 0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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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環保工作意見

為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和質量,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加強全縣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農村環境為目標,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體要求,加大農村環境保護力度,狠抓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切實改善群眾生產生活環境,改變農村面貌,實現農村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通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使農村亂扔垃圾、亂堆雜物、亂排污水、亂搭亂建、亂停亂放的現象明顯減少,“臟、亂、差”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村容鎮貌明顯改觀,基礎設施較為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機制基本建立,人民群眾環保意識明顯增強,各類污染大幅降低,生態環境整體良好,為全面建設“兩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著力解決農村環境突出問題

(一)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加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力度,切實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全面開展農村飲用水源水質調查和評估,依法劃定水源保護區,設置水源保護區標志,建設水源地周邊截污工程;對中心集鎮和村莊集中式飲用水源實施污染預防、治理措施;加強對施用農藥、化肥的環境安全監管,防止水源受到污染;清查治理廢水污染源和固體垃圾,消除農村飲用水污染和安全隱患,保障水質安全。

(二)加大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因地制宜開展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提高生活污水、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加快排污設施建設步伐,實現村鎮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污水排放達到國家標準。采取定點存放、統一收集、定時轉運、定點集中處理的垃圾處理辦法,逐步推行“戶收集、村集中、鄉(鎮)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模式。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深入實施“一建三改”(建沼氣池、改廚、改廁、改圈),鼓勵和支持農民開發利用沼氣等清潔能源。

(三)切實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進一步加大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大力推廣生態種植、養殖模式,遏制農業面源污染。指導農民科學施用化肥、農藥,推廣使用農家肥、新型有機肥、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及農作物病蟲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技術,減少農業生產對環境的污染。積極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擴大綠色和有機產品種植面積。鼓勵使用秸稈氣化爐技術,加強秸稈綜合利用,防止秸稈焚燒造成大氣污染。科學規劃和建設畜禽飼養小區,鼓勵農戶集中飼養畜禽,逐步改變人畜混居現象;推廣無害化畜禽糞便還田等綜合利用技術,實現養殖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四)嚴格控制農村工業污染。淘汰污染嚴重和落后的生產項目、工藝和設備,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業在農村地區死灰復燃。鼓勵農村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扶持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防止污染嚴重的企業向農村地區轉移。加強對農村工業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五)強化農村自然生態保護。加強對湖泊、溝渠、河道、坑塘等水域生態系統的保護,清理溝渠淤泥和垃圾,改善農村水環境,逐步恢復農村地區水體的生態功能。積極開展“綠色家園”活動,在村莊、集鎮規劃和建設公共綠地,在公共活動區域種花植草,鼓勵農民在房前屋后、小溝小渠旁及荒坡、荒地上栽種樹木,抓好“四旁”林網建設,力爭村莊綠化率達到30%以上,道路綠化率達到100%。強化對各類建設活動的監管,防止出現人為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努力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的農村生態環境。

(六)加強村鎮建設管理。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鄉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對集鎮和村莊進行科學布局。加大規劃宣傳力度,引導農民進入集鎮和村莊規劃區建房,依法查處違反規劃建房的行為,切實規范村鎮建設秩序。

(七)積極開展農村生態示范創建活動。引導和推動一批基礎條件好、經濟實力強、生態環境好的鄉鎮、行政村開展“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創建活動,力爭到2012年底,全縣創建30個以上省級“生態村”,創建4個以上省級“環境優美鄉鎮”。

三、強化農村環境保護措施

(一)建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把農村環境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創新機制,探索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及任期目標責任制,并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依靠科技”的原則,逐步實現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聯合推進”的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格局,使農村環境保護走上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軌道。

(二)認真履行部門工作職責。縣環保部門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農村環境保護規劃,加強對農村環境的監測,抓好農村飲用水源保護,防治工業企業對農村環境的破壞和污染,并指導具備條件的鄉鎮和行政村開展“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村”創建活動;縣農業部門負責做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生態農業建設、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和清潔能源推廣;縣林業部門負責做好農村綠化工作,加強對天然林的保護,組織開展植樹造林活動,推進生態林、公益林、防護林建設,指導林業病蟲害防治;縣水利部門負責加強對水體的保護,有效防治水污染,組織和指導農田水利建設,編制并組織實施農村安全飲水規劃;縣衛生部門負責農村飲水衛生監測和傳染病防疫,指導和監督農村衛生醫療機構規范處置醫療垃圾,并推動“衛生鄉鎮”、“衛生村”創建工作;縣住建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鄉鎮、村莊規劃,并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活污水、垃圾的處理;縣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土地管理,抓好農村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強化措施,緊密配合,共同做好農村環境保護工作。

(三)強化宣傳教育和培訓。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刷標語、拉橫幅、辦專欄、印發宣傳冊等方式,廣泛宣傳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環保意識,自覺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形成良好的生產生活習慣。對涉及農村環境保護的各項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要廣泛聽取鄉鎮、村組及廣大農民的意見,尊重農民對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認真抓好農村環境保護和技能培訓,提高農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能力。

(四)加大農村環境保護投入。逐步拓寬農村環境保護投資渠道,建立政府、企業、社會、農戶等多元化投入機制。縣、鄉(鎮)兩級財政逐步加大對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鼓勵社會資金投入農村環境保護項目建設;積極申報農村環境保護、污染治理等項目,爭取上級專項資金的支持;采取“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的方式,鼓勵廣大農民積極參與農村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