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企業生產安全意見
時間:2022-05-19 0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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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及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證的基礎上。以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控制一般性事故,減少和降低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我縣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
二、全面落實政府監管責任
(一)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安監局要認真履行綜合監管職責,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管和指導協調,加強對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夯實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嚴格安全生產執法,依法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規違法行為,把安全監管壓力真正傳導到企業。
(二)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建立由鄉鎮人民政府牽頭、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采取突擊檢查、暗訪暗查方式,加強對企業生產經營建設現場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取締關閉各種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
(三)大力加強基層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按照中、省、市要求,縣安監局要盡快成立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和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危害監測站;各行業主管部門也要成立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辦公室,對行業主管的企業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監管;各鄉鎮要成立安監站,各村要確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進行日常監督和檢查。
(四)建立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重大安全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公告制度,重大安全隱患由縣安監局或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掛牌督辦。縣安委會對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每半年公告一次,各鄉鎮人民政府每季度公告一次。
(五)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對中、省、市屬駐吳企業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壯況進行風險評估、量化考核,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向銀行業、保險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加強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管理。經濟發展局、城建局、國土資源局、安監局要建立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機制,加強項目日常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審批、監管責任。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做到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視情節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面安全責任。
(七)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要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監督權,鼓勵職工監督舉報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充分發揮社會和新聞媒體監督作用,公開曝光非法違法典型。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實行“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都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箱,對群眾舉報的各類非法違法生產行為要及時查處。財政局要創造條件設立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資金,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三、嚴格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一)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生產現場、生產過程控制和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杜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達不到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不得生產經營。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要責令停產停工整頓,并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
(二)落實領導帶班責任。企業要建立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現場帶班制度,制定現場帶班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三)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企業要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建檔監控等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實行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安全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安全隱患整改治理到位。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的企業,由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四)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治理。粉塵、高毒等職業危害嚴重的企業要實行職業健康承諾制,建立健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采取新工藝、新設備,有效預防職業危害。安監和衛生等部門要強化聯合執法,嚴肅查處危害職業健康的行為,推動企業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五)強化企業職工安全培訓。嚴格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考核。加大對企業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推進企業全員培訓。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予以停產整頓。對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六)推進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加快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做到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各行業主管部門每年要對直接監管的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實施分類動態監管。2012年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天然氣開采、管道運輸、道路運輸、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食品衛生等企業按規定實現安全標準化達標。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風險評估、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未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依法予以關閉。
四、積極推廣先進技術裝備
(一)加強企業生產技術管理。加強高危行業企業安全技術人員配備,強化企業安全技術管理機構職能。重點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全面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負責制,強化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因安全生產技術問題不解決產生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二)強制推行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安監、交通等部門要加快全縣道路運輸動態管系統建設進度,2012年底前完成企業、運管、交警、安監三級平臺建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儀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逾期未安裝的,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城鎮建成區、人口密集區、重要設施場所以及加油站要安裝防爆阻隔設施。
(三)積極推動安全生產技術研發改造。企業要在年度財務預算中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積極爭取國家優惠政策,加快非煤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等關鍵技術研發,加大高危行業企業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推進力度,引導高危行業企業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裝備和工藝,加快安全生產關鍵技術裝備的換代升級和技術改造。
五、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一)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生產安全技術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在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中,嚴格審核危險性作業、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用技術標準來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
(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準入前置條件。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并作為經濟發展局審批的前置條件。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違規建設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情節嚴重的由縣政府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實施關閉取締。降低標準造成安全隱患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
(三)規范中介機構專業技術服務。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必需具備相應資質,在法定范圍內開展評價、培訓、檢測、檢驗等技術服務,確保執業行為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中介機構須依法開展專業技術服務工作,并嚴格履行備案等相關程序。專業服務機構對相關評價、鑒定結論須承擔法律責任,對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人員和機構的法律責任,并降低或取消相關資質。
六、切實加強產業政策引導
(一)研究制定安全技術裝備發展政策措施。經濟發展局、科技局和安監局要根據國家安全技術產業政策,積極研究落實促進安全技術裝備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企業研發、采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和產品,積極推廣應用安全生產適用技術和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
(二)加大安全生產專項投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重點用于企業重大危險源管理和安全隱患整改。從2011年,開始在石油天然氣開采、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三)嚴格執行工傷事故賠償標準。從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并足額發放給工亡職工近親屬。同時依法確保工亡職工一次性工亡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發放。
(四)鼓勵擴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培養。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現狀調研,盡快提出所需專業人才規劃。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優惠政策,落實校企合作辦學、定向培養等政策,鼓勵和支持縣職業技術中學擴大礦山、機電、地質、建筑(礦建)、安全、環境、化工等專業招生規模,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七、更加注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一)科學制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各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在制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同時,要明確體現安全生產目標和專項規劃要求。企業在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劃時要突出考慮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投入和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二)強制淘汰落后技術產品。根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制定我縣強制淘汰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裝備的目錄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對存在落后技術裝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八、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一)加快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按照國家和省、市的要求,做好應急求援隊伍建設。依托延長油田公司采油廠、長慶油田公司駐吳各采油廠礦山救護隊,建設縣級礦山救援基地。推動地方政府和企業建設專業救援隊伍。進一步重點落實全縣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點對點”協作機制,實現救援隊伍與非煤礦山企業“點對點”全覆蓋,加強服務周邊的區域性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加快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2011年建成縣級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做到機構、編制、職責、人員和經費“五落實”。財政局要在年度預算中安排安全生產應急專項資金。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預警機制。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遇到險情時,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要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聯系協作,切實做好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預報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遇有事故或險情,要立即向同級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
(三)完善企業應急預案。石油天然氣開采、管道運輸、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企業等高危行業企業的應急預案要在縣安監局備案。完善人員密集場所應急預案管理體系,組建應急隊伍,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各鄉鎮每年至少組織1至2次綜合性應急演練、3至5次專業性應急演練。高危行業企業每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演練,中小學校每學年要組織1次應急演練,其他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
九、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加大各級領導干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和考核力度,對控制考核指標情況實行按季通報、年終考核制度。對沒有完成年度控制指標的,取消當年目標責任考核評先評優資格。對發生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追究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對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人員傷亡的以及瞞報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節特別惡劣的,要依法從重處罰。企業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要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法律責任。發生特別重大事故要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重大、特別重大責任事故負主要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礦長(廠長、經理)。
(三)加大對事故企業的處罰力度。建立事故處理信息通報制度,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企業,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由縣安監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向社會進行公告,并向國土、城建、銀行等主管部門通報發生重大以上事故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信息,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等,并作為銀行貸款的重要參考依據。
(四)對打擊非法生產不力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在所轄區域內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致使非法生產企業(單位)存在的,對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建立事故查處督辦制度。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對于較大事故或其他社會影響極大的事故由縣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一般事故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并及時公告事故查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各鄉鎮、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實施意見,結合本鄉鎮,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并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解決貫徹落實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實施意見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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