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村務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6 10: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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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環節,是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基礎。搞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對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黨和政府利農惠農政策的有效落實,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深化和規范我市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深化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來,全市從加強基礎工作入手,狠抓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為促進全市改革、發展和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應看到當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有的公開內容不全面、不具體、甚至不真實;有的重形式、輕實效,走過場;有的不按規定程序公開,公開時間不及時;有的決策不民主,少數人說了算。這些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村之中,但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隨著形勢的不斷發展變化,農村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迫切需要對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進行再深化、再完善,使之與時展的要求和廣大群眾的愿望相適應。只有深化村務公開,加強民主管理,才能增強農村干部群眾的民主法制觀念,促進農村社會和諧與穩定,真正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重要內涵落到實處;只有深化村務公開,加強民主管理,才能將權力運行置于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從而有效地化解干群矛盾,形成干群同心、和諧安定的良好局面,為農村社會長治久安和加快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因此,全市一定要從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高度,從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高度,從維護和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從抓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深化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深化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作為農村工作的一件大事,認真抓緊抓好,抓出實效,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充實內容、強化措施,全面做好村務公開和民主
管理工作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市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緊緊圍繞進一步“規范、創新、提高、落實”的總體要求,在村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進一步深化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不斷健全完善和落實好各項制度,把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全面推向深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一)進一步健全完善村務公開制度
1、村務公開的內容。堅持“凡是群眾關心的,凡是涉及群眾利益的,凡是群眾想知道的,凡是群眾有疑慮的都要公開”的原則,本著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的精神,對原村務公開中已不適應形勢發展變化要求的,或已失去公開意義的內容,及時進行調整;對原來沒有納入村務公開范疇,但目前已成為群眾關注熱點的問題,及時充實進村務公開內容中。調整充實后的村務公開內容主要包括五大類:(1)農民負擔類:“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負擔情況。(2)財務管理類:財務計劃、收入、支出及分配情況;集體資產購建、處置、承租承包及經營情況;村集體債權、債務情況;村干部工資、退休補助、誤工補貼、公費投保情況;種糧直補情況;最低生活保障、救災救濟、助殘、優撫等款物的接收、發放情況;村“兩委”換屆及主要負責人離任審計情況。(3)土地管理類:土地承包方案及落實情況;機動地、空掛人口地、“四荒”地承包情況;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情況;失地農民安置和社會保障情況;宅基地使用情況。(4)政務決策類: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情況;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村干部承諾事項;群眾評議“兩委”班子和干部情況;發展黨員公示,黨費收繳,建國前老黨員、困難黨員救濟金發放情況;涉農有關法規政策等。(5)事務管理類: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情況;優秀黨員、致富帶頭人、計生文明戶、五好家庭等的評創情況;村民戶籍變更情況。
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所有收支必須逐項逐筆公布明細項目,讓群眾了解、監督村集體資產和財務收支情況。村務公開要堅持與時俱進,根據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情況,及時調整充實和豐富拓展村務公開內容。《村規民約》是廣大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一種行為規范,是全體村民意志的一種體現。為此,各村要適時制定和完善《村規民約》,經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后,與其他公開的內容一起公示。村民委員會必須認真監督《村規民約》的執行情況。村民在《村規民約》面前人人平等,若有違犯,村民委員會要依照《村規民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以維護《村規民約》的嚴肅性。
2、村務公開的形式。按照實際、實用、實效和因地制宜、群眾明白的原則,繼續堅持把公開欄和村民會議作為村務公開的基本形式,充分發揮其主渠道和主陣地作用。原有的公開欄要充分利用好,毀損的要抓緊維修好,原來沒有的要根據各村的實際抓緊設置。同時,根據工作實際和形勢發展的要求,積極推廣明白紙、公開信、小報等多種公開形式。對規定的五大類公開內容,原則上都要通過公開欄公開;對與全體村民利益直接的公開項目,原則上要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公開;對時間要求緊、時效性強的公開項目,可通過廣播等形式及時進行公開;對需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或反饋結果的公開項目,可以通過公開信、征求意見信等形式進行公開。對同一公開內容,可根據需要,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公開。鎮(街、區)要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倡導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這一資源,開通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信息網站,設置村務公開、要聞快訊、政策法規、示范鎮村、外埠動態、經驗交流、在線調查等板塊,對村務公開情況通過互聯網,向社會進行公開,逐步探索出村務公開的新途徑。
3、村務公開的方法。積極推行集中公開、垂直公開、對應公開、點題公開等公開方法。一是集中公開。堅持每月10日的集中公開日制度,對財務收支等需要定期公開的內容,原則上要求在該日統一公開。每年7月和1月為集中的農村“民主公開活動月”,將一年來各項村務和所有財務帳目,利用一定形式進行集中公開。二是垂直公開。按照“誰審批、誰收費、誰公開”的原則,由承擔審批、收費職能的鎮(街、區)主管部門負責,將需要公開的事項直接公開到村。三是對應公開。對需要市、鎮(街、區)、村三級同步公開、層層銜接、相互對應的公開項目,實行市、鎮(街、區)、村三級同步對應公開。四是點題公開。對不在規定公開內容之列,但鎮(街、區)認為有必要公開,或群眾想了解的事項,可由鎮(街、區)或群眾以點題方式提出,村“兩委”或有關部門按要求及時公開。
4、村務公開的程序。要重點推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公開前,先由村黨支部會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依照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提出公開的議案,后經村“兩委”會商議形成具體方案,再將方案提交黨員大會審議,最終由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對通過的審議作出決議;公開中,先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提交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確定,再由村民委員會在村務公開欄及其他形式對決議結果、實施結果等進行公開;公開后,村“兩委”成員要通過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箱、“質詢日”、“解答日”等方式,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村民向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村“兩委”提出的詢問,村“兩委”應在10日內予以解釋和答復,對確有遺漏和不真實的,應向群眾說明情況,并重新進行公開。村民委員會要對村務公開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妥善保管。村務監督委員會對“四議兩公開”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
5、村務公開的監督。一是每村要設立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務公開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一般由3名成員組成,2000人以上的村可適當增加1至2名。具體職數由村黨組織或村民代表會議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確定并報鎮(街、區)黨(工)委批準。其中主任1名,一般由村黨組織成員或其他黨員擔任。除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村黨組織成員本人外,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及其近親屬,村文書、村會計、村報賬員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對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貫徹落實黨在農村路線、方針、政策情況以及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村務公開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公開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形式及程序是否規范等進行審查,監督村務決策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及時指出和糾正違反決策程序的行為。對民主評議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應當主動辭職;拒不辭職的,應啟動罷免程序。二是每個村要在村務公開欄旁設立“村務公開監督箱”,監督箱的鑰匙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掌握,并及時開啟監督箱,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三是市、鎮(街、區)設立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監督舉報電話,并公之于
眾。
(二)進一步健全完善民主決策制度
1、村級事務民主決策的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召開村民會議。召開村民會議應有本村18周歲以上村民過半數參加或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經到會人數的過半數通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村民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在十日內召開村民會議;如有特殊情況或遇到重大村務時,要及時召開村民會議。二是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應在每月的“民主公開日”召開一次,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議,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三是村務公決。對有些“一事一議”的事項,在召開村民會議確有困難時,可采取村務公決的辦法,由村民直接投票決定。
2、村級事務民主決策的程序。根據上級要求和群眾愿望,村級事務民主決策的程序規范為以下六個步驟:第一步,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聯名提出議案;第二步,由村黨組織統一受理議案,并召集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研究提出具體意見或建議;第三步,對擬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提前三天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廣泛征求意見;第四步,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第五步,及時公布表決結果;第六步,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民主決策的事項,并對實施情況及時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村民委員會實施村務公決時,要制定村務公決的具體實施辦法,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監督村務公決票的發放、收回和統計過程,公決結果及時公布。決定的事項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實施情況及時公布,接受監督。
3、建立村級事務民主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所有應實行民主決策的村級事務,都要實行民主決策,不允許個人或數人說了算。對民主決策的全過程都要形成書面記錄并妥善保存。對經民主決策依法形成的決議、決定,除發生自然災害等情況外,不得隨意更改,如因情況發生變化確需更改的,要按形成決議、決定時的組織形式和程序規則討論決定。對在村級重大事務決策和管理中違反程序,獨斷專行,侵犯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或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擅自以集體名義借貸、變更與處置村集體的土地、企業、設備、設施的村“兩委”干部,實行責任追究制度,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進一步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1、村級事務民主管理的重點是民主理財。村務監督委員會是村級民主監督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在鎮(街、區)紀(工)委和村黨組織領導下對村級事務實施監督,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對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村民民主理財,對村級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管理進行監督、具體包括:參與制定村集體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對村集體資金流向、費用開支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村級集體投資經營情況和集體土地房屋、林木、礦產等資產、資源處置的公開競價、招投標活動;對土地發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它集體經濟合同進行審查等,并及時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2、村集體財務收支程序。農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一般按以下五個步驟進行:第一步,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填寫有效原始憑證,證明用途并簽字(蓋章);第二步,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審查、審核,同意后,加蓋“村務監督委員會專用章”;第三步,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審批同意后簽字(蓋章);第四步,會計人員審核記帳;第五步,按照財務公開程序和要求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確定為不合理的開支,其支出由當事人承擔。
3、加強村級事務民主管理制度建設。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要依據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組織全體村民結合本村實際討論制定和規范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主要包括: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財務管理制度;村班子及村干部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責任制;村民委員會換屆后的新老村民委員會工作移交制度;村民委員會公章使用保管制度;村民認為應該建立和完善的體現村級民主管理的其他制度。
(四)進一步健全完善民主監督制度
l、建立健全村干部述職報告制度。村“兩委”及村集體經濟組織班子及其成員,每年年終和任期屆滿都要述職,并向村民會議報告工作,述職和報告工作由鎮(街、區)具體組織。具體程序是:首先,村“兩委”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召開班子會議,對一年來或任期內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班子成員個人準備述職報告;其次,分別召開黨員代表和村民代表座談會,審議村班子的工作報告,班子成員個人的述職報告也要通過各種渠道征求意見;再次,召開村民會議,由村“兩委”和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分別報告工作情況,班子成員進行個人述職,接受群眾監督。
2、建立健全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民主評議村干部一般每年進行一次,結合村干部述職、報告工作一并進行。民主評議的對象為村“兩委”及村集體經濟組織班子及其成員、村民小組長及享受由村民或集體承擔誤工補貼(工資)的其他村務管理人員。民主評議由鎮(街、區)具體組織實施,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持,堅持先述職、后評議。評議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分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檔次。評議要通過召開村民會議和與群眾個別座談的形式進行。評議結果要與村干部的使用和補貼(工資)標準直接掛鉤。對連續兩次被多數群眾評議為不稱職的村干部,是村黨組織成員的,按黨內有關規定處理;是村民委員會班子成員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班子成員的,應責令其辭職,不辭職的應啟動罷免程序;其他村務管理人員,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作出處理決定。
3、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班子成員在任期屆滿、離職或免去職務時,都要對其進行任期和離任審計。審計內容主要包括任期內本村經濟發展速度、經濟效益情況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集體的債權債務、上級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使用等情況。特別是要加大對集體土地征用、集體資產的處置、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發放到村戶的各項補貼資金和物資等事項的審計力度,并將審計結果及時公布。審計工作由市、鎮(街、區)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具體組織。同時,加強平時的審計監督,市、鎮(街、區)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部門如果認為有必要或群眾有要求,就要組織好全面的或專項的審計,審計結果也要及時公布于眾。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小組、農(畜)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所有的資產,也要加強管理監督,實行財務公開。在審計中查出侵占集體資產和資金,要責令其如數退賠;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及村干部違法違紀的,需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要提高認識,強化領導。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是引發農村社會問題的“牛鼻子”,是深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根本保證。為此,各級應將此項工作與基層黨組織建設,與農村社會穩定,與加快農村社區建設相結合,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此項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研究制定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近期工作目標和長期規劃,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要建立黨政領導責任制,并把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作為基層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
二要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鎮(街、區)要成立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協調領導小組,負責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要建立例會制度,協調領導小組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總結工作,分析問題,研究措施。各有關單位要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和分管人員。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認真組織開展好示范活動,推動工作的深入開展。要搞好督促檢查,嚴格考核獎懲。各鎮(街、區)要對各村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情況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市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協調領導小組要每2個月對各鎮(街、區)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抽查,每年年底組織一次全面考核。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落實的,要予以批評教育,并督促整改;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要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增強凝聚力和戰斗力,領導和支持農民群眾依法參與村級事務管理,搞好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實。農村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要在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中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尊重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帶頭執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各項制度。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村級組織,要自覺接受村黨組織的領導,齊心協力做好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促進農村經濟和各項事業全面發展。各街、區居民委員會的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參照本《實施意見》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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