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法制宣傳活動方案

時間:2022-09-26 02: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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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法制宣傳活動方案

一、宣傳時間

2014年5月5日—5月31日。

二、宣傳范圍

集中在市轄區開展宣傳活動,市鄉兩級聯動,鄉鎮(街道)統計站按照市統計局的統一安排部署,各自抓好本轄區的宣傳活動,宣傳時間和內容上要與市統計局相銜接。

三、組織領導

(一)組建機構。成立市2014年5月統計法制宣傳月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總統計師任副組長,各股室(中心)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于綜合股,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協調日常工作。

(二)落實人員。全局職工參加此次宣傳活動,綜合股負責活動具體組織,落實各項工作及時開展,確保宣傳影響力和效果。

四、宣傳內容及方式

(一)宣傳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省統計管理條例》、《經濟普查條例》和《統計違法違紀處分規定》。

(二)宣傳方式

1.設立統計法制宣傳站。由綜合股牽頭,相關人員配合,市統計局定于5月9日在山廣場設立統計法制宣傳站。綜合股負責宣傳單、宣傳器材、錄音資料等宣傳所需資料準備;辦公室負責宣傳所需桌椅、交通工具等物品;全體職工按規定時間、地點準時參加宣傳活動。

2.懸掛標語。市統計局負責在市政府一號辦公樓和山廣場各懸掛一幅標語,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在城鎮顯眼處懸掛1-2幅標語,標語內容由綜合股提供。

3.短信宣傳。由統計局辦公室負責與通信、法制、司法、監察、廣電等部門聯系,定于5月8—12日進行集中宣傳,主要采取群發手機短信、播放電視宣傳資料、出動宣傳車巡回宣傳等行之有效方式,在全市深入宣傳《統計法》及其《條例》。

4.業務培訓。舉辦一期統計執法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局機關統計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和業務技能。

5、發動鄉鎮宣傳。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自身特點,通過設立宣傳點、懸掛標語、書寫板報、進村(居)、入企業檢查統計基礎工作等多種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確保宣傳實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局機關各股室(中心)、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5月統計法制集中宣傳月活動,充分認識宣傳活動對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統的積極作用。各鄉鎮(街道)要根據市統計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活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強督導,確保效果。市統計局將對各鄉鎮(街道)集中宣傳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并將檢查結果納入鄉鎮(街道)統計工作考核,以保障活動取得實際效果,達到預期目標。

(三)及時報送活動情況。各鄉鎮(街道)在6月10日前將開展活動情況的總結材料、信息、圖片等資料報送市統計局綜合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