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小新五小方案

時間:2022-09-11 0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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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小新五小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國家明令禁止“十五小”、“新五小”的清理整治工作,嚴厲整治違規排污行為,保障群眾健康,按照全市“十五小”、“新五小”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要求

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從講政治的高度和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把目前開展的環保專項整治工作作為利在當前、功在千秋的利國利民的一件刻不容緩的大事來抓,通過集中整治,使我縣“十五小”、“新五小”得到徹底清理,反彈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違規生產和違法排污問題得到有力查處,以促進我縣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任務和整治重點

按照“鄉鎮摸、部門排”的分工,發動群眾參與監督,依據國家產業政策,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徹底清理國家明令禁止“十五小”、“新五小”。由縣政府統一部署,按照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在前期初步摸排的基礎上再摸底、再排查,重點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生產、非法排污的小化工、小電鍍等,縣里對各鄉鎮組織抽查,并依據有關政策法規,按程序對查出的“十五小”、“新五小”進行依法取締、關閉等。整個清理整治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步驟和分工

(一)動員排查階段(7月10日—25日)

1.縣、鄉鎮分別組織召開“十五小”、“新五小”的清理整治工作會議,制定并下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由縣經委、各鄉鎮組織實施)

2.加強領導,建立工作機構,組織拉網式排查。縣政府成立“十五小”、“新五小”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各單位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對本轄區內“十五小”、“新五小”情況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再摸底、再排查,調查摸底登記表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7月25日前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經委)備案。(由縣及各鄉鎮組織實施)

(二)實施整治階段(7月26日—8月25日)

1.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實行多部門聯動,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并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對查出的“十五小”、“新五小”區別不同情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報請縣政府依法予以取締、關閉。(由各鄉鎮及有關單位組織實施)

2.加強對各鄉鎮“十五小”、“新五小”清理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將組成聯合檢查組,有重點地對部分鄉鎮清理“十五小”、“新五小”、落實整改措施和處理情況進行抽查,定期通報整改情況。(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三)驗收總結階段(8月25日—8月31日)

1.各鄉鎮在完成清理整治任務后,向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組織驗收,對驗收提出的問題,由各責任單位繼續組織整改工作,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整治任務。(由各鄉鎮組織實施)

2.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鄉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匯總整改材料,報市“十五小”、“新五小”專項整治辦公室復查驗收。(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以分管縣長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工作機構,專門組織開展“十五小”、“新五小”清理整治工作。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十五小”、“新五小”清理整治工作,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精心組織,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形成統一領導、多方配合的工作機制,切實把專項整頓工作落到實處。

(二)切實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要廣泛宣傳,調動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種方式對本轄區內的“十五小”、“新五小”進行全方位的摸底調查,設立舉報電話(縣經委:8212182,縣環保局:8026005),并在縣電視臺公布,全面查明和掌握“十五小”、“新五小”情況,以便為后續徹底清理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

(三)加強溝通,上下聯動,切實推動清理整治工作有效扎實開展。各鄉鎮要注意加強與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和溝通,定期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對重要情況和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報告。

(四)要建立和落實責任追究制。對“十五小”、“新五小”清理整治工作實行行政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責任單位按照承擔的任務認真抓好落實,對工作不力,特別是隱瞞不報者,要按照有關程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要積極研究和探索加強對“十五小”、“新五小”進行監管的長效機制。建立由環保部門牽頭,監察、供電、工商、政法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動執法機制,實現長效監管,加大隨機回訪頻次,防止“十五小”、“新五小”死灰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