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賄賂治理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06 0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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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賄賂治理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局治賄工作調度會精神,進一步擴大自查自糾工作成果,把中央、省、市確定的自查自糾階段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推動治理藥械生產經營企業商業賄賂工作扎實深入開展,根據省、市局的要求,確定在我局和全縣藥械生產經營企業對自查自糾工作進行“回頭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關于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對自查自糾工作的要求,堅持依法治賄,堅持正面教育為主,以自我教育為主,以自查自糾為主,細化責任,細化標準,將自查自糾工作向深里做,向實里做,使食品藥品監管干部和企業干部職工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從而推動治理藥械生產經營企業商業賄賂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人民群眾的飲食用藥安全有效,確保全縣醫藥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具體內容和工作標準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回頭看”分兩條戰線同步進行。

(一)縣局內部全體人員都要對自查自糾階段的查糾情況進行“回頭看”。主要搞好“四查”:一查認識是否到位。查思想認識是否到位;查是否存在“走過場”、抱有僥幸心理等問題;是否有商業賄賂是市場交易的“潛規則”等錯誤觀念。二查是否有以權謀私行為。1、查在稽查辦案等方面是否有索取、收受相對人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違法違紀行為;2、查是否有在藥械生產經營企業兼職獲取利益的行為;3、查是否有利用職權在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中參資入股或持干股謀取不當利益的行為;4、查是否有利用職權插手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5、查是否有利用職權,在藥械生產經營企業為親友子女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6、查是否有利用職權,收受相對人貴重禮品的行為;7、查是否有隨意從輕處罰、該罰不罰、辦“金錢案”、“人情案”等行為;8、查是否有在稽查辦案過程中接受相對人宴請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行為;9、查是否有到企業“吃拿卡要報”的行為;10、查是否有在執法和監管工作中接受相對人紀念品或土特產的行為。三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落實。查內部管理機制是否建立健全;商業賄賂行為是否已經叫停等問題。四查自糾是否主動、堅決。查是否簽訂了責任書;查是否作出了承諾;查是否認真履行了所做的承諾;查是否寫出了自查自糾報告。

(二)藥械生產經營企業藥械生產經營企業組織相關人員對自查自糾階段的查糾情況進行“回頭看”。主要搞好“五查”。1、自查組織領導工作是否到位。查是否進行了全面細致的發動;查治賄領導機構是否到位;查治賄辦事機構是否健全;查治賄機構是否切實履行職能。2、自查企業的財務賬目和報銷票據,看是否存在賄賂行為。3、自查企業的交易活動,看是否有向相關人員行賄的行為。4、自查制度是否健全。查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規章制度;查企業有關人員是否作出了承諾;查企業和業務人員是否響應了治賄倡議。5、自查工作成效。查企業的商業賄賂行為是否已經“叫停”;查企業是否有掩蓋、包庇甚至縱容業務人員從事商業賄賂的行為;查企業和相關人員是否寫出了自查自糾報告。

三、時間方法和步驟

(一)制定方案,思想再發動階段(7月26日-28日)認真傳達省、市局治賄工作調度會會議精神和市局開展自查自糾“回頭看”的意見,制定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召開大會進行再發動,進一步提高對自查自糾工作的重視程度,確保不走過場。

(二)對照檢查,自我糾正階段(8月2日-4日)以各股(室)和企業為單位組織本單位、本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回頭看”。要廣泛征求意見,深入查找問題,主動接受群眾評議和監督,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把握原則和政策,堅持實事求是,做到查找問題客觀真實,糾正問題堅決、認真。都要嚴格按照我局《意見》,逐項逐條認真進行對照檢查,并如實填寫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

(三)建章立制,鞏固成果階段(8月5日-10日)縣局和有關單位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自查自糾反映出來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包括教育、警示、考評、問責等內容的治賄工作長效機制,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防止腐敗問題的發生。

(四)總結提高階段(8月11日-12日)縣局和有關單位要對自查自糾“回頭看”的情況進行總結,肯定成績,指出問題,提出今后的工作任務和具體措施。“回頭看”的工作總結和自查自糾“回頭看”情況登記表,8月15日前報市局治賄辦秘書組。

四、幾點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治賄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一項敏感的政治任務,每個人都要提高認識,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自查自糾,搞好“回頭看”,確保自查自糾工作不走過場。

(二)切實履行職責。各級治賄辦要認真履行和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做好調查研究、統計上報、信息反饋、案件查辦和督導工作,按照縣局的安排部署,認真做好賄工作。

(三)強化督查督辦。建立工作開展情況通報制度。對不按要求開展工作,敷衍塞責,工作不落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于問題較多的,要派專人督導或組織工作組“會診”,弄清“癥結”,限期整改。對于隱情不查、不糾、不報的,要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