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及周邊治安專項行動方案

時間:2022-05-17 0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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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及周邊治安專項行動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組織領導;主要任務及工作重點;職責分工;實施步驟與工作要求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新一輪“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為載體,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中央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要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集中整治和長效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為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我鎮成立了學校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嚴厲打擊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堅決取締和清理整頓學校及周邊的治安亂點、嚴厲查處社會上損害師生利益的問題、全面開展學校及周邊安全大檢查、各單位要嚴格落實綜治工作責任制,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職責,制定整治重點和工作目標,層層分解任務,認真履行職責,主動介入,密切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努力實現標本兼治、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有鎮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鎮綜治辦牽頭,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整治,按照中央提出的“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的要求,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隱患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中央、省市區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切實維護我鎮校園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嚴厲打擊各種針對師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改善校園及周邊的治安、衛生管理狀況,營造良好的校園及周邊環境,根據區綜治委《2010年*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鎮綜治辦將組織相關部門在全鎮集中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新一輪“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為載體,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中央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要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集中整治和長效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哪里有問題就整治哪里,什么問題反復就整治什么問題,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則,各相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緊密配合、協同作戰、形成合力、聯合執法、共同整治,通過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著力排查和整治學校周邊治安重點地區和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師生安全的突出治安問題,為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營造安定和諧的校園周邊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我鎮成立了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黨委書記)

第一副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管教育)

*(組織委員,綜治辦主任)

成員:*(司法所所長)

*(黨政辦主任)

*(派出所所長)

*(綜治辦副主任)

*(中心小學小組)

*(中心中學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孔祥俊同志兼任,辦公室地點設在鎮綜治辦。

鎮班子成員包保情況:

*(黨委書記)中心小學

*(黨委副書記、鎮長)中心中學

*(人大主席)幼兒園

*(黨委副書記)*村轄區小學

*(紀委書記)*村轄區小學

*(組織委員)*村轄區小學

*(宣傳委員)*村轄區小學

*(武裝部長)*村轄區小學

*(副鎮長)*村轄區小學

*(經濟發展辦主任)*村轄區小學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屬地管理,以塊為主”原則,組織、部署和協調轄區的專項整治行動,確保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效果明顯。

三、主要任務及工作重點

一是嚴厲打擊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包括暴力傷害、綁架、勒索等嚴重侵害師生人身安全的犯罪;搶劫、搶奪、盜竊、詐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學校周邊存在的流氓團伙、黑惡勢力;利誘欺騙學生參與賭博、傳銷的組織等。嚴格防止不法人員侵入校園實施侵害,重點加強農村中小學特別是鎮村結合部學校及周邊的治安整治工作。

二是堅決取締和清理整頓學校及周邊的治安亂點。重點包括中小學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的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特別是非法經營的、較隱蔽的“黑網吧”)、電子游戲機室、臺球室等不適合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違規經營的音像書刊點、飲食攤點以及出租屋、鐘點房、違章建筑等;中小學校周圍200米內設立的彩票投注站點,600米內設立的彩票專營場所,中小學周邊50米之內設立的卷煙經銷點等。加大力度整治校園周邊的交通秩序混亂問題,農村地區非法營運車輛運載學生上下學現象等,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是嚴厲查處社會上損害師生利益的問題。重點包括非法辦學機構和非法招生中介機構,利用介紹勤工儉學、提供實習機會的名義詐騙學生錢財,社會人員因各種原因到學校聚眾鬧事、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問題等。

四是全面開展學校及周邊安全大檢查。加強學校治安、消防、交通、食品衛生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學校特別是寄宿制學校周邊治安隱患問題,危險品管理、危房、管制刀具、槍支進校園等問題。重點檢查學校管理制度和責任是否落實、措施是否到位、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是否實施等。要通過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嚴格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堅決防止發生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切實防范暴雨、洪水、雷擊等自然災害。綜治辦、派出所要加大學校周邊治安秩序的巡防管控力度,有力震攝違法犯罪份子。

四、職責分工

各單位要嚴格落實綜治工作責任制,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職責,制定整治重點和工作目標,層層分解任務,認真履行職責,主動介入,密切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努力實現標本兼治。

鎮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鎮綜治辦負責全鎮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牽頭、組織、協調和督察工作。

中心中、小學督促指導各學校認真做好學校不穩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隱患整改,督促學校落實公安部“八條措施”和教育部“六條措施”等防控措施,協助公安、文廣、工商等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的外來人員管理、商業網點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等。

派出所組織專門力量,落實破案責任制,嚴厲打擊侵害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堅決鏟除學校及周邊場所存在的“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和黑惡勢力,整頓學校周邊交通治安秩序,督促整治各類消防安全隱患,指導、監督學校做好公安部“八條措施”和教育部“六條措施”的落實工作,為有關部門的整治工作提供執法保障。

鎮司法所要加強對師生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協助做好有劣跡青少年的幫教和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

鎮文化站要聯合區文廣局依法取締非法經營的網吧、錄像廳、電子游戲機室、歌舞廳、音像制品店等,落實網吧等上網場所管理措施;堅決查繳各類非法出版物,對學校及周邊的印刷復制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嚴厲打擊非法印制活動。

鎮衛生院要加強對學校周邊餐飲、食品、飲水等衛生安全監管,依法查處各類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衛生部門要指導學校創建等級食堂,指導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周邊市場的監督管理,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場所,指導學校創建校園放心店。

共青團組織深入開展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等活動,加強對青少年的自我保護教育和娛樂消費引導,增強學生對社會不良現象的免疫力。

各學校對照《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要求,落實學校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單位責任制和各類防控責任措施,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大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力度,加強對學生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健全各類應急預案,加強技防設施建設,做好學校內部安全穩定工作。

五、實施步驟與工作要求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有鎮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鎮綜治辦牽頭,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整治,按照中央提出的“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的要求,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隱患。工作中做到普遍整治與重點整治相結合、查堵問題與有效疏導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講究整治工作的實效。

第一、排查摸底階段(4月15日前)

要堅持全面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式,把排查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來抓,各學校要組織專門工作力量,全方位、多層次地對本校及周邊治安情況進行摸排,排查出需要整治的亂點和突出問題,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反饋、匯報。要建立健全集中整治項目基礎臺賬資料,及時互通信息,為實施集中整治、確保整治效果奠定基礎。

第二、制定實施方案階段(4月16日—4月30日)

要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哪里有問題就整治哪里,什么問題反復就整治什么問題,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則,對排查出來的治安安全和隱患問題等進行分類,根據實際,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制定本轄區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整治方案,將具體責任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

第三、集中整治階段(5月1日—10月31日)

由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綜治辦牽頭,聯合各有關部門,組織2-3次集中統一行動,對排查出問題比較突出的校園周邊地區進行重點整頓。具體可分兩個時間段:一是5月至6月,重點是整治校園周邊的營業性娛樂場所、“黑網吧”和搭載學生的“黑校車”等,為學生學期結束前和假期生活創造良好環境。二是8月至10月,重點是對新學期開學后易反彈的問題進行整治,如違規經營的音像書刊店、衛生條件差的飲食攤點、無證照流動攤點以及出租房屋、交通秩序混亂等問題,為慶祝國慶創造良好的校園周邊環境。

集中整治要做到有專人負責、有具體措施,定學校、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責任、定效果,要動真格、敢碰硬、攻難關,一抓到底,迅速改變治安混亂面貌。對情況負責、長期沒有解決的老大難問題,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層層督辦,做到不落到實處不放松,不見到成效不放手,防止推諉扯皮,敷衍了事。

第四、鞏固提高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要及時總結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鞏固成果,落實綜合防控。要本著標本兼治的原則,將學校及周邊治安整治工作與“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對整治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特別是“黑網吧”、“黑校車”和流動攤點等易反彈的問題,要加大防控、巡邏和督察力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措施。

鎮黨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鎮綜治辦將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督促檢查,采取全面督導、隨時抽查、明察暗訪和重點檢查等多種形式,跟蹤督查工作進度,檢查措施是否落實,對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和未達到預定整治目標的,要責成有關的單位限期整改,切實做到綜合治理責任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到位,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將加大督查力度,并對整治是否取得實效等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同時把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對各單位年度綜合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