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1 0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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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要將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區林業局)并于年12月10前,四)加強信息報送。各有林鎮街、統景風景區、森林公園及有關單位每月13日、28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區林業局)區林業局每月1日、15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年12月15日前,區林業局將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區安委會辦公室。

一、工作責任

責任領導:

主要責任單位:區林業局

責任單位:區森林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各有林鎮街、風景區、森林公園、國有林場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增強各有林鎮街和有關單位森林防火安全意識,通過開展全區森林防火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活動。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切實提高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杜絕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確保全區森林資源安全。

三、組織機構

確保實現森林防火工作目標,為切實加強對森林防火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全區森林防火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農工委書記、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捷及區林業局局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林業局,由區林業局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森林公安局政委、區森林公安局局長副主任,具體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工作。

四、工作內容

一)認真貫徹落實《市區森林火災搶險應急預案》

并有專人保管和維護;結合本單位實際,鎮街和相關單位要認真履行《預案》規定的職責;撲救隊伍必須落實到位、做到喊得應、拉得出、用得上”嚴格按《預案》規定儲備防火物資。修訂和完善本級《森林火災搶險應急預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二)嚴格實行森林防火責任制

簽訂監護責任書;加強對林緣、林區內的耕地、農戶、墳堡等重點部位的管理,鎮街及有關單位應層層簽定《森林防火工作目標考核責任書》認真落實“五包”責任制;加強對老年人、精神病人、癡呆病人、小孩等重點人群的監管力度。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對護林人員嚴格管理,簽訂相應的管護責任書。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培訓力度

林區農戶門上或墻上張貼《森林防火通告》森林防火戒嚴令》森林防火八不準》等宣傳資料,鎮街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及重點時段必須召開有林村社院壩會。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森林防火重要時段、主要入山路口必須張貼或懸掛森林防火宣傳橫幅,設置警示碑(牌)鎮街和相關單位于節前或戒嚴期內利用宣傳車、報刊、廣播電臺及有線電視媒體進行必要的森林防火宣傳,利用趕集時間展示火災案例和散發印有森林防火內容的草帽、圍裙及年畫等,確保宣傳效果;組織本地區本單位的義務撲火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對一線護林員進行防火安全知識培訓和再教育。

四)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每年必須撫育2次以上,鎮街防火阻隔帶按技術規程。加快防火樹木生長速度,使其及早發揮作用;防火道內的防火樹木成活率必須達90%以上;防火道兩端的荒山、退耕還林地等必須按屬地管理原則,做到全線貫通。

五)嚴格火源管理及值班制度

實行“誰審批誰負責”森林防火重點時段必須安排護林人員在重要入山路口進行守卡,林區內用火必須嚴格審批。對重要地段進行巡邏;嚴禁在林區內或林緣100米內燒灰積肥、上墳燒香化紙以及從事其他封建迷信活動;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嚴禁脫崗、漏崗。

五、實施步驟

至年12月15日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進行:本次森林防火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時間從年7月20日開始。

一)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制定本地區森林防火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方案,動員部署階段(7月20日—8月10日)鎮街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建立工作機構,明確工作目標,落實人員責任,開展全面動員。8月10日前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局面報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區林業局)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二)大排查階段(8月11日—8月31日)鎮街及統景風景區、森林公園依據“屬地管理”一崗雙責”原則。對林區森林防火安全隱患實施“地毯式排查、鐵腕式整治、圍剿式消滅”分片包干、責任到人,認真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排查,對排查出的各類隱患進行登記造冊、重點治理。同時,制定問題整改的具體工作方案,并開展大

整治和大執法的相關工作。

嚴格按照“編號登記,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專人負責,復查銷號”原則,全面完成整改和治理,嚴防事故發生。對短期內無法完成整改的要擬訂計劃,落實責任和措施,限期整改。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將對此次工作進行暗訪和督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對有重大問題的單位在全區進行曝光、通報批評,三)大整治大執法階段(9月1日—11月15日)鎮街及統景風景區、森林公園對排查出的各類隱患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并責令限期整改。

四)加強督促檢查。重點開展專項行動“回頭看”進一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總結提高階段(11月16日—12月15日)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礎上。實現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建立森林防火工作長效機制。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在此期間將成立督查組,對各有林鎮街、風景區、森林公園、國有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采取聽匯報、看資料和實地查看的方式進行專項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區正處于伏季高溫和高森林火險期,加強組織領導。當前。各有林鎮街、統景風景區、森林公園、各國有林場及有關部門要認清當前森林防火的嚴峻形勢,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平安”高度,進一步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落實的一崗雙責”責任制,建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專項行動有力推進。

二)扎實開展工作。本次專項行動時間跨度長、工作任務

進一步細化工作內容,重、環境條件差、質量要求高。相關單位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務求工作實效。要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發動工作,通過各種手段和宣傳媒介,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營造森林防火的濃厚氛圍。要加強制度落實,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扎實推進,確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余地、執法不留情面。加強崗位履職檢查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要針對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活動中發現的問題,結合自身實際建立相應的長效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區監察局要對各有林鎮街和有關職能

嚴格追究失職瀆職行為。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開展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改不力未造成后果的單位責任人,部門在專項行動工作中的履職情況納入行政效能監察內容。必須進行誡勉談話;因此而引發森林火災事故的要啟動問責制,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照“誰執法誰負責”原則,對排查整治執法不嚴,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而引發森林火災事故的要啟動問責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