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源交易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9 04:25:00
導語:公共資源交易安全管控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不斷增加,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進一步規范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行為,加快建立和完善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市場,勢在必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現就規范公共資源綜合交易活動,加強我區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建設,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依據,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公正、透明、便捷、高效”工作原則,建立“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規范運作、運作統一管理”區級和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相結合的運行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全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絡體系,優化資源配置,降低項目成本,節約財政開支,形成統一的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市場,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環境。
二、領導機構及主要職責
副組長由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書記擔任,全區各鎮和街道辦事處均應成立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街道)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組長由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成員35人,成員由財政等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
并對交易文件進行審核備案管理;負責配合紀檢監察機關、行業主管部門查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鎮(街道)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領導、協調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政府有關公共資源交易中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負責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制度的規定核準本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交易范圍、申報方式、交易方式、交易程序。
三、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
統一命名為“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各鎮(街道)應結合實際情況,全區各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明確交易場地,確定相關業務人員,負責辦理交易業務。
不設專用交易場所。鎮(街道)應合理安排交易場所及人員,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原則上不新增人員編制。明確相關人員兼任,但領導機構、機構人員設置、職責范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執行。
具體組織交易活動,全區各鎮(街道)分中心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負責管理和組織開展轄區內除按規定應進入市、區兩級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進行交易以外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主要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項目申報、接受報名;負責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交易方式。并公示交易結果;負責為交易各方提供有關政策咨詢、信息資料和交易場所等服務;負責調解交易活動中的交易糾紛,維護交易秩序;負責對交易文件進行備案管理,做好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登記、統計、分析和存檔工作,并報上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備案。
四、交易范圍及注意事項
一)全區各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主要交易范圍如下:
村、社區屬于國有、集體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鎮、街道。工程造價在規定應進入區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額度以下的工程項目(包括房屋建筑、村鎮建設、道路交通、農田水利、園林綠化、土石方工程等工程建設)
采購貨物類單項或者批量采購金額在3萬元及以上至10萬元以下項目,政府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類項目:鎮(街道)使用財政性資金或村(社區)使用集體資金。服務類和工程類(指房屋裝飾裝修、修繕)10萬及以上至20萬元以下的項目。
村、社區所屬公共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土地、山林、河塘、山塘、水庫及其他投資權益等)承包、租賃、出讓和轉讓。資產處置項目:鎮、街道。
4.其他應進入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進行交易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二)各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組織開展公共資源綜合交易活動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并經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能組織實施。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活動必須由業主(發包、采購、出讓)方報經領導小組初審。
經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可采用。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活動原則上采用隨機抽取、競價(詢價)方式進行。對特殊情況需要采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的必須書面申請向鎮(街道)領導小組初審后。
五、監督機構及主要職責
交易方式、交易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監督交易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情況、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款支付以及執行工程變更管理制度等情況;監督是否存在人為干預,全區各鎮(街道)紀委(紀工委)負責對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的交易活動進行監督。主要監督轄區內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是否都進入了交易分中心進行交易。其他違法違紀行為;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有關投訴。
六、時間安排
全區各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的組建工作必須在年12月底之前完成。
確保如期建立。區紀檢監察機關要對鎮(街道)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的建設情況進行督促。
七、工作要求
健全組織。全區各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統一認識。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也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全區各鎮(街道)必須統一認識,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健全機構,規范運行,完善設施,落實組建工作。
規范交易。各鎮(街道)要認真貫徹執行市、區兩級有關規范公共資源綜合交易活動的政策規定,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按規定把各類公共資源綜合交易活動納入公共資源綜合交易分中心進行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
- 上一篇:新農村建設問題及策略
- 下一篇:稅收入庫級次管治實施辦法
精品范文
10公共衛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