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藥衛生體制綜改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04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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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市《深化鄉村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結合我縣實踐,現制訂如下施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施行醫療健康工程為統率,依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準則,著力加大鄉村醫改投入,著力改善鄉村醫療衛生前提,著力提高鄉村醫療機構服務才能,知足農民群眾分歧條理的醫療衛生需求,具體提高農民群眾的健康程度和生活質量。
二、工作目的
以推進鄉村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為中心工作,堅持健全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收集,完成“五個打破”,具體提高鄉村醫療服務程度,在村衛生室到達“三個一”(一個規范化衛生室、一名具有執業資歷的大夫、一套基本藥物保證準則),鄉鎮衛生院完成“三個有”(有一個規范化衛生院、有一支順應鄉村醫療工作的好隊伍、有一套基本檢測設備),縣級病院完成“三個雙”(運營雙軌制、醫療服務雙價錢、醫療隊伍雙裝備),基本藥物供給完成“三個零”(配送零裂縫、價錢零差率、運用零盲區),公共衛生服務系統完成“三個建”(為一切群眾堅持一套健康檔案、堅持按期檢查準則、堅持公共衛生服務的陣地),詳細目的是:
增強村衛生室才能建設。完成全縣行政村衛生室規范化建設,為每個行政村衛生室裝備基本檢測和診療設備;為村衛生室裝備具有鄉村大夫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歷從業人員;一切村衛生室悉數裝備、運用基本藥物。
提高鄉鎮衛生院服務才能。完成2所中心衛生院建設革新任務,使一切鄉鎮衛生院悉數到達規范化要求;為全縣17個鄉鎮衛生院裝備醫療設備;完成以治理體制、人事準則、分派準則、藥物準則、保證準則為首要內容的綜合改革任務。
探究推進縣級病院改革。至少有1所縣級醫療機構完成“運營雙軌制、服務雙價錢、隊伍雙配套”的目的。
堅持國家基本藥物準則。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悉數裝備、運用國家基本藥物;一切縣政府辦的鄉鎮衛生院執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堅持和完善掩蓋縣、鄉、村三級醫療衛活力構的收購、配送準則。
加速公共衛生服務系統建設。落實縣級疾病預防節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等公共衛活力構人員編制,一切鄉鎮衛生院均設立公共衛生科,保證每個行政村衛生室設置不少于1名鄉村大夫專(兼)職從事公共衛生服務;為每個鄉村居民堅持一套健康檔案,其中規范化電子建檔率到達50%以上;堅持健康體檢機制,為鄉村居民按期進行健康體檢。
推進參合農民大病統籌工作。保證新農合參合率到達90%以上;新農合最高付出限額到達農大家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萬元;在新農合賠償的基本上,對個人擔負的大額醫療費用賜與最高限額達10萬元的再賠償。
三、首要任務
著眼于大家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大力施行“農民健康”工程,重點開展六項工作,具體推進和深化鄉村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一)增強村衛生室才能建設
1.完成村衛生室規范化建設。將村衛生室建設歸入統籌城鄉發展規劃,依照統一設計圖紙、統一建設規范的要求,完成全縣行政村的規范化村衛生室建設任務。依據全縣村衛生室的實踐狀況,對曾經建好并符合要求的可不再重建,對不達標的進行改、擴建,對沒有前提改、擴建或沒有衛生室的行政村依托村民服務中心進行建設。村衛生室由村集體舉行,用地由村集體無償供應,規范化村衛生室建設所需資金由各級縣政府籌措處理。還,為每個行政村衛生室裝備基本檢測和診療設備。(縣衛生局,縣財務局,縣發改局,各鄉鎮縣政府負責)
2.增強村衛生室從業人員建設。依照服務人口數比例裝備村衛生室從業人員,且從業人員須具有鄉村大夫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歷。現有具有天資的人員經過審核直接錄用,審核不及格的培訓及格后再錄用;不具有天資的人員經過培訓獲得資歷并審核及格后可以錄用。從本年起,對新招錄的村醫,要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和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歷,上崗前先安排到縣、鄉醫療機構進行1個月以上的臨床學習學習(中醫帶徒除外)。(縣衛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局,各鄉鎮縣政府負責)
積極雇用大學生村醫,逐漸提高村醫專業技能程度。
3.裝備運用基本藥物。以推進鄉村一體化治理為基本,一切行政村衛生室悉數裝備、運用國家基本藥物和省補充的歸入基本藥物治理的非基本藥物,所需藥品方案清單按期上報鄉鎮衛生院,執行統一收購。村衛生室不得擅自收購藥品。(縣衛生局,各鄉鎮縣政府負責)
(二)提高鄉鎮衛生院服務才能
1.完成鄉鎮衛生院規范化建設。完成天長鎮中心衛生院、威州鎮中心衛生院2所中心衛生院建設革新任務,使每個鄉鎮都有一所縣政府舉行的規范化鄉鎮衛生院。(縣發改局,縣財務局,縣衛生局,各鄉鎮縣政府負責)
2.增強鄉鎮衛生院隊伍建設。要明確縣政府舉行的鄉鎮衛生院公益性質,按規則的時間,在審定編制的限額內,按同意的崗位設置方案完成人員聘用工作,一切鄉鎮衛生院執行績效工資;從2012年開端,分期分批雇用具有執業資歷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市、縣兩級財務賜與定額工資補助和相關福利待遇。
積極開展全科大夫轉崗培訓,2012歲尾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有1名醫師參與全科醫師培訓,安排鄉鎮衛生院技能人員到指定的二級以上病院學習學習;采取多種方式,努力提高護理隊伍全體本質,組織一切35歲以下護理人員參與大專以上學歷教育;開展高級醫學院校鄉村訂單免費培育,執行定向就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局,縣衛生局負責)
3.提高鄉鎮衛生院設備程度。辨別為17個鄉鎮衛生院配齊X光機、心電圖機、B超、半主動生化分析儀、呼吸急救、緊要救護等設備,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經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及急救程度。(縣衛生局,縣財務局負責)
4.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依照河北省人民縣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縣政府辦基層醫療衛活力構施行國家基本藥物準則的通知》(冀政辦〔2012〕4號)要求,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6月底前,完成治理體制、人事準則、分派準則、藥物準則、保證準則等綜合改革任務。
(三)探究推進縣級病院改革
啟動井陘縣病院建設工作,并積極推進縣級病院完成“三個雙”的目的:
1.堅持病院運營雙軌制。堅持維護縣級病院公益性和社會效益準則,試點組建縣級醫療集團,整合醫療資源,堅持基本醫療服務及急危重癥病人急救保證機制。在保證供應基本醫療服務的前提下,本著“自愿選擇、按需供應、知情贊同”的準則,適度開展特需門診、特需病房、產科陪同臨產(引產)服務、家庭醫護保健、特需護理、特需保健、特需檢查、特需會診、上級病院專家手術等特需醫療服務。供應特需服務的床位數不超越總床位數的10%、(縣衛生局,縣物價局縣政府負責)
2.執行醫療服務雙價錢。基本醫療服務執行縣政府指導價,由基本醫療保險和個人按比例擔負費用。特需醫療服務價錢依照成本加恰當紅利、統籌市場供求狀況的訂價準則,由醫療機構自立確定,并按相關順序處理。醫療費用由個人直接付費或經過貿易健康保險付出。(縣衛生局,縣物價局負責)
3.裝備醫療服務雙隊伍。依照定崗不定人的準則,明確基本醫療服務崗位和特需醫療服務崗位。依據崗位需求,健全基本醫療服務和特需醫療服務兩支隊伍,病院現有醫護人員注重保證基本醫療服務;外聘國家、省、市級專家承當特需醫療服務,病院現有高級專業技能人員在保證完成基本醫療服務的前提下,參加特需服務,執行動態治理。進一步規范兩支隊伍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才能,保證患者享用規范化、高質量的醫療服務。(縣衛生局負責)
(四)堅持國家基本藥物準則
1.規范基本藥物收購配送機制。縣、鄉兩級明確專人落實基本藥物準則,保證廣大農民群眾可以實時用上安全、價廉、質優的基本藥物。國家基本藥物和省補充藥品執行網上集中投標、統一訂價、統一收購、統一配送,執行同劑型同規格單一貨源收購。(縣衛生局負責)
2.擴展基本藥物準則施行范圍。在一切縣政府舉行的鄉鎮衛生院執行國家基本藥物準則,并執行零差率銷售,有前提的鄉鎮向執行鄉村一體化治理的行政村衛生室擴展。探究多渠道賠償機制,保證鄉、村醫療衛活力構的正常運轉。(縣衛生局,縣財務局縣政府負責)
3.增強基本藥物運用治理。在一切鄉鎮衛生院和行政村衛生室悉數裝備、運用基本藥物。縣級醫療機構要將基本藥物作為供應基本醫療服務的首選藥優先運用,并保證用藥安全。(縣衛生局,縣食藥監局負責)
(五)加速公共衛生服務系統建設
1.增強公共衛生服務陣地建設。要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則,落實縣級疾病預防節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等公共衛活力構人員編制,堅持錄用、審核和退出機制,完善技能配備,增強人員培訓,提高服務才能,切實發揚好主陣地的效果。每個鄉鎮衛生院要設立公共衛生科,從事公共衛生服務專(兼)職人員不低于審定人員編制的30%。每個村衛生室設置不少于1名人員專(兼)職從事公共衛生服務。(縣衛生局,縣編辦,各鄉鎮縣政府負責)
2.搞好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依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范要求,繼續抓好國家基本和嚴重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的公道性和可及性,特別是為每個鄉村居民堅持一套健康檔案,其中規范化電子建檔率到達50%以上。(縣衛生局,各鄉鎮縣政府負責)
3.堅持按期檢查準則。要堅持健全健康體檢工作機制,為每個鄉村居民按期進行健康體檢,其中45歲以上居民每年進行一次。(縣衛生局,各鄉鎮縣政府負責)
(六)推進參合農民大病統籌工作
1.進一步完善新農合準則。進一步完善新型鄉村協作醫療準則,做好宣傳發起和組織工作,保證參合率不變在90%以上。開展門診統籌工作,做好付出方法改革試點工作。(縣衛生局、縣財務局負責)
2.推進大病統籌工作。開展參合農民大病統籌賠償工作,在新農合賠償的基本上,對個人擔負的大額醫療費用賜與再賠償,最高付出限額到達10萬元。(縣衛生局、縣財務局負責)
3.加大醫療救助力度。依照醫療救助政策,提高救助程度,拓寬救助渠道和方法,對五保戶、低保戶等堅苦群眾施行有用救助。(縣民政局,各鄉鎮縣政府負責)
四、首要工作進度
我縣深化鄉村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工作從2012年3月至2012歲尾完畢。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2年3月至4月):制訂施行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分化落實責任,召開發動會,部署、啟動試點工作。
(二)組織施行階段(2012年4月至10月):
1.村衛生室建設
(1)4月至5月:成立專門機構,做好摸底查詢;統一建設規范,完成施工圖設計;完成項目選址,確定建設施行方案。
(2)5月至10月:5月底前悉數開工建設,8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9月底前項目完工,10月底前裝備醫療設備。
2.鄉鎮衛生院建設
(1)6月底前,完成治理體制、人事準則、分派準則、藥物準則、保證準則等綜合改革任務。
(2)7月份前,完成鄉鎮衛生院設備裝備。
(3)鄉鎮衛生院規范化建設。天長鎮、威州鎮2所中心衛生院建設項目要在6月底前完工,7月底前投入運用。
(4)9月中旬前,完成35歲以下護理人員悉數參與大專以上學歷教育報名工作。
(5)10月份完成高級醫學院校鄉村訂單免費培育和談簽署工作,并到高級醫學院校參與學習。
(6)鄉鎮衛生院執業醫師參與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工作依照省衛生廳統一安排日程執行。
3.縣級病院改革
6月份,具體推開縣級病院改革工作。
4.堅持國家基本藥物準則
(1)依照《河北省人民縣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縣政府辦基層醫療衛活力構施行國家基本藥物準則的通知》(冀政辦〔2012〕4號)時間要求,一切鄉鎮衛生院和行政村衛生室悉數裝備運用國家基本藥物和省補充的歸入基本藥物治理的非基本藥物,一切鄉鎮衛生院執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有前提的當地可向施行鄉村一體化治理的行政村衛生室擴展。
(2)6月1日起,一切村衛生室均不得再運用非基本藥物。
5.公共衛生服務系統建設
(1)6月份,一切鄉鎮衛生院均設立公共衛生科,村衛生室確定從事公共衛生服務的專(兼)職人員。9月份落實縣級疾病預防節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等公共衛活力構人員編制。
(2)10月份前,完成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電子治理系統裝置,為45歲以上居民進行體檢,為鄉村居民堅持紙質和電子健康檔案。
6.參合農民大病統籌工作
5月份,制訂詳細施行方案并施行。
(三)總結評價階段(2012年11月底前):各鄉鎮先行對綜合改革完成狀況進行自查,寫出總結申報報縣醫改辦;縣醫改指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對各鄉鎮完成狀況進行對口驗收,并寫出驗收申報報縣醫改辦;縣醫改辦、縣衛生局結合組織人員對各鄉鎮醫改工作任務完成狀況進行總體評價,并寫出綜合申報報縣醫改指導小組。
(四)迎接省、市審核坪估階段(2012年11-12月):具體做好迎接省、市審核評價工作。
五、保證辦法
(一)增強指導,明確責任。縣醫改指導小組統一指導、組織協調鄉村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各鄉鎮縣政府是推進鄉村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責任主體,首要指導要親身抓、負總責,分擔指導詳細抓。發展改革、編制、財務、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教育、物價、食物藥品監管等部分要各負其責,落實任務,構成合力。
(二)加大投入,增強治理。新建(含改擴建)村衛生室基本設備建設先行試點,并向面上擴展,所需資金縣級承當主體責任,省、市賜與津貼,其他建設資金除省級津貼外,由縣、鄉、村多渠道籌措處理。
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裝備醫療設備、雇用“大學生村醫”等所需資金,依照省、市、縣各1/3的比例擔負。醫療設備置辦執行縣政府統一投標收購。
要積極探究堅持多渠道賠償機制,保證各項津貼經費足額、實時到位,縣縣政府將依據各鄉鎮鄉村醫改項目建設進度,撥付縣級津貼資金,并按季進行傳遞。新(改、擴)建后的村衛生室及醫療設備為村集體資產,各村委會要增強資產治理,嚴禁資產流掉。嚴厲落實項目資金專項治理,嚴禁擠占、挪用項目資金,保證資金安全。
(三)增強督查,嚴厲考評。增強對鄉村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和工作審核,將鄉村醫改首要任務歸入對各級縣政府的審核目標,列入對各級縣政府和有關部分首要負責人工作目的審核的主要內容,認真審核,兌現獎懲,促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縣醫改辦要增強對各鄉鎮工作的督導,按期傳遞工作進度;縣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要按期進行督查和行政效能監察;要自動承受群眾監督,將群眾的稱心度作為評價鄉村醫改工作成效的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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