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時間:2022-03-27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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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減輕因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認真做好年至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易發地點

根據歷年地質災害發生情況,我市地質災害易發地點主要包括: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鎮、村莊、集市等人員集中地(重點是和辦事處),人工開挖的高陡邊坡的坡腳和自然土質斜坡附近的居民居住區,礦山開采區,公路、鐵路等交通干線,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其它在汛期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認真調查、綜合分析和預測的基礎上,列出本地重要地質災害易發地點,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治。對危害嚴重、需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危險點,要掛牌督辦,限期整治到位。

二、重點防范期

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與降水密切相關,我市主汛期是5月至10月,這段時間暴雨、持續降雨極易誘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因此,我市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為5月1日至月30日。

三、監測、預防責任人

㈠各鄉鎮(辦)地質災害隱患點,由鄉鎮(辦)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監測、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實防災責任人,在主汛期增加監測巡查頻次,以便及時掌握地質災害危險體的變形發展趨勢,做出準確的預報。

㈡危及鐵路、公路、水利水電、河堤及通訊等基礎設施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由設施的主管部門負責監測、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實防災責任人。

㈢危及學校、工礦企業、事業單位等受災主體單一地質災害隱患點,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實防災責任人。

㈣其他人為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由建設責任單位負責監測。

四、防控措施

年至2013年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并采取以下防治管理措施,力爭把地質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和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㈠高度重視,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不懈地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地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本部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將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具體負責人,務必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㈡明確職責,加強合作,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水利、教育、旅游、氣象等部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市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的巡查、監測、預報、預警和防治工作。要督促、配合建設、交通、鐵路、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門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指導。

2、市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設項目和建設單位的管理與監督,在有可能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險的斜坡上進行修路、建房、開礦、取土等工程活動,必須事先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工程勘察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范進行勘察、施工,防止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

3、市交通部門要組織開展對公路、鐵路沿線地質災害調查,發現險情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并在隱患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建立公路、鐵路沿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系統,做好公路、鐵路沿線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

4、市旅游部門要組織開展各旅游區(點)地質災害調查,建立旅游區(點)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系統,加強對轄區內從事旅游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從業人員防災知識的培訓,加強對旅游人員防災知識的宣傳。

5、市教育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各中小學校區(舍)的地質災害調查,編制中小學校區(舍)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對中小學校區(舍)及其周邊的地質災害或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校區(舍)要加強巡查與監測,落實防災責任、防災措施和應急措施。

6、市水利部門要加強水利工程設施特別是病險水庫(壩塘)的巡查、監測、預報,對出現的險情要及時采取措施,及時治理;要加強對建設項目和建設單位的管理與監督,防止建設過程中引發地質災害。

7、市氣象部門要做好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測預報及預警信息的,要及時將氣象預測預報及預警資料通報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

㈢排查隱患,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網絡。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汛前、汛中、汛后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地質災害巡回檢查,對已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制定防災預案,落實監測責任人、預警信號、撤離路線等,連同防災避險明白卡,一并發放到每戶受災害威脅的群眾手中。

㈣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工作,提高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各有關部門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其宣傳計劃,扎實細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培訓工作,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月全國安全生產宣傳月等,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增強公眾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㈤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各地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年度計劃和預算中安排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確保地質災害及其隱患得到及時監測、預報、調查、勘查和治理,保障群測群防網絡體系的有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