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發放辦法

時間:2022-03-28 0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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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發放辦法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有關精神,為了嚴肅認真做好大中型水庫原遷移民后扶資金發放工作,結合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精心組織,扎實工作,嚴格執行政策,認真做好大中型水庫原遷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發放工作,確保原遷移民受益,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后期扶持資金發放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扶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2、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配合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是資金發放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具體負責本轄區的原遷移民資金發放工作。移民、財政、水利、監察、農村信用社等部門要加強溝通與協調配合,共同做好資金發放工作。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在核定移民身份、資金使用與管理等方面做到公開、透明,維護移民合法權益,接受移民和社會的監督。

4、堅持后扶資金直達原遷移民個人帳戶的社會化發放原則。

二、原遷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發放范圍和金額

(一)發放范圍

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發放的范圍為已在我市登記核定的大中型水庫農村原遷移民。

(二)發放金額

本次暫發原遷移民年7月至年12月6個月的扶持資金,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共300元。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7月12日前)

1、組建工作專班。市政府成立由市移民、財政、發改、水利、公安、信訪、農村信用社等市直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發放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移民資金發放工作的組織、協調等工作。由市水利局、財政局各抽調25人、市民政局抽調30人、市發改局10人,共90人。以上各局抽調副局長一名,配合各村村支部書記組成發放專班,3人一組包點到村(原遷移民安置在50人以上的行政村,以上各局抽調人員1名、各鄉鎮干部1人、村支部書記1人),負責“一卡通”發放工作。各地要成立相應工作專班,全力做好資金發放工作。

2、召開后扶資金發放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全省和襄樊市會議精神,部署資金發放工作,培訓從事資金發放工作的工作人員。

3、進一步核準移民人數。會后各地在三日內對已登記的移民人口進行一次再核實,對核定的移民人口進行一次再公示,對原遷移民身份進行一次再確認,對地移民人口審核確認意見進行一次再上報。各地將本地移民人口審核確認報告和分村人員花名冊、匯總表各一式四份上報市移民局。

(二)發放階段(年7月13日至7月20日)

1、各地移民人口確認報告和花名冊、匯總表上報后,由市移民局負責審核。市移民局將省政府批準確認的原遷移民人口花名冊轉市財政局,并通知各鄉(鎮、辦)。

2、省財政下撥的原遷移民后扶資金直接進入市財政局專戶。市財政局按照省政府核定批準的原遷移民人口花名冊,將原遷移民后扶資金一次性劃撥到各地財政所所在指定的金融部門設立的原遷移民扶持資金專戶。

3、各地組織民政辦、財政所按照省政府審核確認的人員花名冊,帶原遷移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到鄉鎮信用社辦理原遷移民扶持資金“一折通”,實行“一人一卡”,原遷移民憑領取到的“一折通”到指定銀行領取扶持資金。

4、對復審時因通知不到人而無法審核、因無戶口無法審核、因搬遷背景復雜暫不能確定移民身份、因本人原因(或外縣市在4月25日前未移交我市)未按規定時間在我市登記、登記后死亡人員,本次暫緩發放;外省遷入我市原遷移民和三峽水庫在我市的原遷移民本次暫緩發放。

5、各地建立原遷移民人口臺帳,各地財政所建立原遷移民后扶資金發放工作臺帳。年終各地財政所分別向市政府、市財政局報送原遷移民后扶資金發放情況報告,市政府組織專班對原遷移民后扶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全市進行通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后扶資金發放工作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扶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市財政、移民、金融部門密切配合與協調,幫助、指導各地開展工作。各地要組織強有力的工作專班,精心組織,集中領導,集中時間,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做好原遷移民后扶資金的發放工作,做到“四個確保”,即:確保資金安全運行,確保原遷移民人口準確無誤,確保按時完成發放工作,確保原遷移民切身利益不受損失。

(二)明確職責。市財政局負責原遷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的預算管理,辦理資金國庫集中支付手續,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監督檢查。市移民局依據省核定我市的原遷移民扶持人數,配合市財政局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和預算報表,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各地對本轄區內原遷移民資金發放工作負總責,并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

(三)核準人口。各地在人口核定確認中,要做到“三不、三負責、一追究”。“三不”即:不錯登、不重登、不漏登;“三負責”即核實登記誰簽字誰負責,誰審核蓋章誰負責,誰出問題誰負責;“一追究”即:對因工作不負責和弄虛作假的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嚴肅紀律。市政府對這次原遷移民扶持資金發放工作實行了責任倒查和追究制,各級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開展原遷移民扶持資金發放工作,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擠占、借用、遲發原遷移民扶持資金,嚴禁以抵全省農業稅往欠、攤派通村公路資金等任何理由扣發原遷移民扶持資金。市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全程介入扶持資金發放工作,對資金發放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經群眾舉報或檢查發現的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移民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一旦查實將嚴肅處理。對于問題嚴重,涉及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維護穩定。各地要高度重視,周密制訂應急預案,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出事件,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工作,贏得廣大移民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時搜集移民意見,密切關注移民動向,對各種苗頭性問題力求早發現,早勸阻、早制止,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要落實包保責任制,尤其對重點對象要包保到人,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