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建環保模范市整改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12 0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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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建環保模范市整改工作方案

為促進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各項考核指標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確保“創模”工作順利通過國家環保部復核驗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為目標,突出工作重點,強化整改落實,全力做好“創模”復核驗收工作,進一步推動我市經濟、環境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

二、責任分工

(一)市住建委

1、對城區管網雨污不分流情況進行排查,實現雨污分流(年1月10日前完成)。

2、對部分管網建設不符合防滲漏要求的進行認真排查,并采取措施,封堵泉水滲漏點,解決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偏低問題(年1月10日前完成)。

3、立即在西部管網與繡江河交界處建設分流閘,確保城區污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年1月10日前完成)。

4、提供年城區內排污管網整治方案等相關材料(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市公用事業局

1、協調開發區明確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時限,提供第二污水處理廠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年1月10日前完成)。

2、污水處理廠需更新或維修設備,解決污泥含水率高的問題,運輸污泥車輛要達到密閉要求,需配備專門的污泥運輸車輛(年1月10日前完成)。

3、協調應急辦制定我市飲用水源地應急預案,并將該應急預案納入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年1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環衛管護中心

1、立即實施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再提高工程,按“創模”要求建設膜處理設施(年1月20日前完成)。

2、確定第二垃圾填埋場開工時間,盡快開工(年1月20日前完成)。

3、提供相關垃圾管理規章制度:城市垃圾管理辦法、市垃圾處理發展規劃、市環衛管護中心保潔隊管理規章制度、垃圾清運管理辦法、垃圾場管理制度職責等內容(年1月10日前完成)。

4、提供2010年購買的新式垃圾車,垃圾收集箱,工人清運垃圾,垃圾場等相關材料及照片(年1月10日前完成)。

5、規范完善垃圾填埋場相關檔案材料(年1月10日前完成)。

(四)市環保局

1、根據市政府關于機動車尾氣檢測站的確認函,進步一協調市環保局,抓緊完成機動車尾氣檢測站的驗收,并盡快實現投入運行,協調公安局,建立和完善監督制約措施,保證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大于80%(年1月20日前完成)。

2、加大對火電、化工、鑄鍛等傳統行業的綜合整治與提升改造力度,加大監察力度與處罰力度,確保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有效運行、穩定達標。負責督促華日電池立即開展后環境影響評價(年1月10日前完成)。

3、對涉及工業有毒化學品、危險廢物、重金屬產生、經營的單位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進一步規范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的行為,督促這些企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并有針對性進行應急演練(年1月10日前完成)。

4、加快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及評估驗收速度,對拒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及評估驗收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盡快完成企業清潔生產審核任務(年1月20日前完成)。

5、負責協調省、市環保及有關部門,探討3家電鍍企業進行整合的途徑,進一步減少環境風險。

6、負責重點河流沿線污染企業的綜合整治(年1月10日前完成)。

7、積極向市政府及市編委匯報,提升環境監察大隊、監測站的規格;進一步強化環境監察、監測能力建設。

8、協調各有關部門,完善創模檔案材料的整理。

(五)市衛生局

立即對全市鄉鎮衛生院部署安排醫療廢物規范化處置工作。完善醫療廢物處置協議、轉移臺帳、暫存場所,專人負責,確保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年1月10日前完成)。

(六)市水務局

市水務局牽頭,各有關鄉鎮(街道辦)配合,負責河流沿線的綜合整治。實施封堵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排污口,清理沿線垃圾等工作(年1月10日前完成)。

(七)市統計局。

解決統計年鑒的數據與市核準數據“創模”口徑統一問題(年1月10日前完成)。

(八)市園林局

需提供綠化工程明細、投資明細,新增綠地面積要與投資相吻合(年1月10日前完成)。

(九)市政府應急辦

需更新完善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并將飲用水源地的應急預案納入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年1月10日前完成)。

(十)開發區

明確第二污水處理廠相關進水管網的建設時限,提供第二污水處理廠相關進水管網的設計方案和施工計劃(年1月10日前完成)。

(十一)市公安局

1、配合環保局建立和完善機動車尾氣檢測監督制約措施,保證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大于80%(年1月20日前完成)。

2、配合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做好對非法土小企業的關停取締工作(年1月10日前完成)。

(十二)市城管執法局

1、清理整頓城區內道路兩側不規范廣告牌,杜絕占道經營,維護好城市形象(國家模范城復核驗收前完成)。

2、配合鄉鎮和有關部門做好對非法土小企業的關停取締及城區環境的整治工作(年1月10日前完成)。

(十三)市工商局

配合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做好對非法企業的關停工作(年1月10日前完成)。

(十四)供電公司

配合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做好對非法土小企業的關停取締工作(年1月10日前完成)。

(十五)市交通運輸局

對市區內所有出租車、公交車宣傳“積極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標語口號。

(十六)市高教辦

1、確保大學園區內各院校中水回用設施正常運轉,杜絕學院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年1月10日前完成)。

2、督促未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高校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十七)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1、負責所轄區域河道垃圾、污水的污染治理(年1月10日前完成)。

2、配合水務局,搞好重點河流沿線的綜合整治(年1月10日前完成)。

3、對轄區內的土小企業進行清查,確保全部關停(年1月10日前完成)。

4、配合各相關部門做好“創模”整改工作。

(十八)市委宣傳部、市新聞中心、市廣播電視臺

開展多種多樣“創模”宣傳,營造濃厚的氛圍。

(十九)市財政局

確保專項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十)市政府督察室

負責牽頭進行經常性督導,保障“創模”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要切實把“創模”整改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來抓,成立專門班子,抽調專業人員,明確任務,加大整改力度,確保把省環保廳預評估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到實處。

(二)加快進度,確保質量。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整改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投資大,各責任單位要統籌安排近期工作,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集中資金,加快工作進度,確保按時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改項目。

(三)加強督查,推進整改。市政府督查室要全程監督檢查“創模”整改工作,及時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對沒有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單位進行督促落實,并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提出通報批評。各責任單位要將整改落實情況每周一和每周四下午4點前報市“創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報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