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填埋場管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14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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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填埋場管理工作方案

為加強我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管理,規范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提高處理質量和水平,堅持規范管理、安全運行、保護環境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奮斗目標,大力推進“三創一辦”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行業標準,保證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正常運轉,對進場垃圾實施垃圾衛生填埋處置,確保投資效益。努力探索我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運營監管方法,發揮垃圾處理設施投資效益,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全面提高我市生活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水平。

二、管理內容

(一)垃圾計量監管:檢查進場車輛和進場垃圾的類別控管情況;檢查稱重計量系統的日常運行和定期維護情況;檢查系統或設備故障情況下的計量工作;檢查數據記錄和報表報送情況。

(二)處理質量監管:檢查分區分單元作業情況;檢查垃圾堆體、攤鋪、壓實、覆蓋情況;檢查場區消殺等處理工作是否達到評價標準。

(三)環境保護監管:檢查雨污分流措施及實際效果;檢查垃圾滲濾液的收集處理及排放情況;檢查地下水、大氣污染物、噪音等污染物的監測情況和監測數據,委托權威部門定期抽查污染物處理情況和結果。

(四)安全管理監管:檢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設、落實;檢查場區安全標識、標志的設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檢查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情況;檢查現場禁止拾荒和防火防爆工作。

(五)其他依法依規應予監管的事項

三、機構設置及職能配置

成立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管理中心,主要職責為:

1、負責填埋場管理區、填埋區相關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按照國家有關行業標準對進場垃圾實施垃圾衛生填埋處置;

2、負責滲濾液處理站的運行管理維護;

3、負責填埋場的運行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處理與相關村(寨)、廠(場)、單位的協調工作。

中心設負責人1名,下設辦公室、值班保衛組、填埋作業組、滲濾液處理組、垃圾清運組。職能配置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填埋場日常行政、對外接待、事務協調、報表信息編制報送、資料存檔保管;負責管理區、填埋區綠化、衛生的管理;負責設備備(配)件、生產生活物資、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供應計劃制定報審、采購、保管、發放以及盤存登記;負責實驗室的管理,做好填埋場區環境監測;負責填埋場財產管理及財務報帳;負責交通車的管理、維修和保養;負責填埋場供水、供電設備的管理及日常維修維護;負責填埋場工作人員生活及食堂管理,調劑好職工生活。

(二)值班保衛組

負責填埋場管理區、填埋庫區財產、物資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對管轄區域進行巡視檢查,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對進出填埋場的車輛、人員進行登記,禁止拾荒人員進入填埋場;對進入填埋場內的閑雜人員及牲畜及時清理出場;堅守崗位,履職盡責,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動及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大門值班室及保衛室衛生整潔;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三)填埋作業組

根據填埋作業程序,負責進場垃圾計量,指揮進場垃圾傾倒,合理實行分區域、單元、逐層填埋作業,將運進填埋場的生活垃圾按照有關行業標準和規范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負責填埋機具、相關車輛的維修、保養;負責沼氣導排管、導氣石籠的安裝;負責場區道路的維修維護,截洪溝清理。

(四)滲濾液處理組

負責滲濾液處理站、調節池的生產管理,使垃圾滲濾液達標處理排放;負責站區、調節池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按照既定的工藝參數進行設備的開關、啟停使用,及時巡視工藝流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負責滲濾液處理系統、在線監測系統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確保正常運行使用;負責滲濾液處理站污水處理過程及進、出水各項指標的監測、數據分析并填表上報;負責滲濾液處理系統的藥品安全管理;負責站區財產、物資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對管轄區域進行巡視檢查,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五)垃圾清運組

負責各垃圾中轉站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維護;負責將管轄范圍內的生活垃圾收集、運送到中轉站經中轉站壓縮后運輸到填埋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人員配備

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管理中心總人員配備65人。根據5月30日市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的垃圾填埋場運行管理方案,填埋場運行管理所需人員優先從市城管局1992年、2000年、2006年招聘的城管監察隊臨時在崗人員中調整安排37名,不足人員采取招聘臨時人員的方式解決,具體人員配置如下:

1、負責人1人;

2、辦公室6人;

3、值班保衛組9人;

4、填埋作業組13人;

5、滲濾液處理組9人;

6、垃圾清運組27人。

(二)加強財政經費投入

1、從監察大隊調整安排37名城管監察隊員工資待遇比照現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新進工勤人員績效工資標準執行,工資漲幅隨事業單位正式人員標準調整;并納入城管局正式人員年度目標考核,按正式人員發放目標考核獎金。

2、臨聘食堂工作員、填埋輔工、中轉站值班管理員工資按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后,按新標準執行;

3、臨聘垃圾清運車駕駛員工資按筑人社通[2010]102號汽車駕駛員初級工工資高位數執行。

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五金”,工資待遇詳見附表。

以上人員相關經費和填埋場區、中轉站運行管理經費及垃圾清運費用由市財政核算后列入市級財政預算解決。

(三)加強人員管理

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管理中心人員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實行一年一聘。合同期滿,因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的人員可以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市城市管理局要制定管理辦法,加強對人員規范管理。在聘用期間,凡是不符合聘用條件或違反聘用合同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一律給予解除勞動合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