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建設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14 09:48:00
導語:公租房建設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根據國家七部委《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文件及省和市有關精神,為有效實施我市2012年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建設,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資金籌措機制。政府以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調動各類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和經營公租房的積極性。
二、組織領導
為加大項目推進力度,保障項目完成時限,我市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市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單位為成員的項目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住建局,負責協調項目建設的日常事務。
三、供應范圍
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我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職工,以及有穩定職業并在我市居住滿一定年限且符合保障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對象等具體標準由市政府研究決定。
四、建設方式
2012年我市10萬方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主要采取集中新建的方式進行建設。分別由、市商投公司、鎮作為實施主體進行新建,新建公共租賃住房主要滿足基本居住需求,單套面積均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新建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和節能環保要求,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新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應給予稅收優惠,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制訂。項目具體實施方式如下:
1、作為實施主體,建設5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資金由自行解決,土地采取國有劃撥形式,建成后產權歸企業所有,若上級財政有補助資金,按投入比例共享產權。后續管理按照公租房有關規定負責實施。
2、市商投公司牽頭實施,建設4.7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由入住物流園區企業籌集,土地采取國有劃撥形式,公租房建成后其產權歸企業,若財政有補助資金,按投入比例共享產權。后續管理由市商投公司按照公租房有關規定負責實施。
3、鎮作為實施主體,修建0.3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在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結余資金中全部解決,建成后產權歸鎮,后續管理由鎮按照公租房有關規定負責實施。
五、實施步驟
(一)簽訂責任書。2012年5月20日前由市政府與各實施主體簽訂責任書,責任書中明確完成時限、責任追究等事項。
(二)項目選址及確定可研編制、規劃設計單位。2012年5月20日前完成,具體任務分解如下:
1、作為實施主體修建的5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在清紡圍墻邊至工商學院間地塊解決約40畝地,用地性質為新增??裳芯幹?、規劃設計等前期工作由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設計。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牽頭,負責準備用地報批資料。市國土局牽頭負責制作征拆方案,青龍辦實施征拆工作。
2、市商投公司牽頭實施的4.7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在物流園區內選址建設,用地性質為新增。可研編制、規劃設計等前期工作由市商投公司牽頭,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設計,并牽頭啟動實施征拆工作。
3、鎮作為實施主體修建的0.3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選址在政府大樓后西南方向存量地,可研編制、規劃設計由鎮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設計。
(三)立項。2012年5月25日前市住建局牽頭,由發改局及相關實施主體具體負責完成。
(四)手續辦理。2012年5月1日-30日涉及項目的土地、環評、選址意見書、規劃等手續,由市住建局牽頭,各實施主體負責,分別由國土、環保、住建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五)開工建設。6月30日前由具體實施主體單位按程序組織招投標后開工建設。
六、督促管理
為加快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進度,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由市督辦督查中心每周對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辦,確保2012年6月30日前動工建設。
- 上一篇:衛生填埋場管理工作方案
- 下一篇:證券投資風險解除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