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示范機構治理方案

時間:2022-07-03 02: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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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示范機構治理方案

一、背景

成功防控非典以來,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公立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任務的文件,明確指出醫療機構是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傳染病、慢性病及部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前沿陣地。強化醫療機構中疾病控制的職能和作用,對疾病的早期預警及有效防控、促進居民健康起著重要作用。

當前正值醫改關鍵時期,如何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已成為政府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其中,公立醫院公益性如何體現,如何進一步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能,建立群眾得到實惠、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的長效機制是改革中的一項重要內容。2007年,市政府投入專項資金在醫療衛生機構設立了腫瘤防治、慢病預防、心理衛生、口腔保健、緊急救護等5個市民健康教育基地,四年多來,我市在發揮公立醫院公益性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實踐和探索,“以健康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得到了進一步強化,醫療機構正逐步成為促進群眾健康的陣地,極大地豐富了醫療衛生機構預防保健的內涵。陳竺部長對我市發揮公立醫院優勢,推動防治結合工作的開展給予了高度評價,衛生部確定將我市作為創建防治結合型公立醫院試點城市。

二、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樹立“以病人為根本,以健康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應對當前群眾健康面臨的疾病譜變化的巨大挑戰,適應醫學模式的轉變及醫學社會化的進程,由單一的醫療服務型向促進健康、提高生命質量的醫療預防保健型服務模式轉化,進一步明確公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規范公共衛生服務行為,建立可持續的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將公共衛生服務與臨床醫療服務緊密結合,并融入到醫療服務的全過程,形成工作職責更加明確、服務更加規范、保障更加有力、群眾健康權益得到更好維護的防治結合型醫療服務體系。

三、工作目標

通過創建防治結合型醫療衛生示范機構試點工作,探索適合我市實際情況的防治結合型醫療衛生機構的發展模式。

(一)進一步明確醫療機構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和各醫療崗位的公共衛生職責,建立各類公共衛生工作規范;

(二)建立一崗雙考的科室和醫護人員可量化的考核評估體系;

(三)建立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機制,為公立醫院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提供保障條件;

(四)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工作得到全面開展,任務完成率達100%,就診患者及家屬群眾受益面達100%。

四、試點范圍

2012年,在市級健康教育基地所在的醫療衛生機構,即市立醫院、中心醫院、精神衛生中心、口腔醫院、急救中心開展試點;2013年,在全市所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中推廣。

五、工作內容

(一)健康促進與教育(健康促進醫院)。將醫院建成可預防疾病的健康促進與教育基地,在就診前、中、后過程中開展針對不同人群需求的健康宣傳、生活和行為干預(運動、膳食、心理等)、健康管理等服務,改善就醫環境,建立與社區互動式的密切聯系,為患者及家屬、社區居民提供綜合性的健康保健服務。

(二)傳染病防治。感染性疾病科規范設置(預檢分診,呼吸道、腸道發熱門診、傳染病科病房);疫情報告;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開展的腹瀉、發熱及流感樣癥狀監測;院感消毒及醫療廢棄物處置。

(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傷害、腫瘤、腦卒中、冠心病等疾病監測及死亡報告;疑似食源性疾病、職業病監測及報告、精神類疾病監測與報告;建立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腫瘤、精神、口腔疾病等可預防疾病的行為干預、健康管理等防治結合方式。

(四)婦女兒童保健指導。婦女兒童健康咨詢、行為干預、健康管理。

(五)心理咨詢與疾病康復服務。心理咨詢、心理干預與心理疏導,康復指導與服務等。

(六)突發公共事件救援和院前急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心理治療、傳染病防治等處置。急危重癥、意外傷害的院前干預;危重病、慢性病急性發作的緊急救治、各種意外傷害的預防與急救、猝死的急救。

六、進度安排

2012年1月-2月:市衛生局制定《創建防治結合型醫療衛生示范機構試點工作方案》;

2012年2月-3月: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衛生中心、口腔醫院、急救中心、婦兒保健中心、中心(腫瘤)醫院等機構分別制定《防治結合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治、慢病防治)、精神衛生、口腔衛生、院前急救和傷害預防知識、婦兒保健、腫瘤與職業病工作規范》和考核評估標準;

2012年3月-4月:各試點機構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和科室崗位工作規范,3月底前上報市衛生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專業衛生機構組織培訓和具體技術指導;市衛生局協調有關部門核算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成本及疾病預防控制科室設置;

2012年5月-9月:各試點機構組織實施;其中7月份各試點機構對第一階段工作進行自評,并進一步完善規范,市衛生局組織對試點機構進行階段性評估;

2012年10月:市衛生局組織對試點機構進行評估,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規范;

2012年11月:召開全市創建防治結合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現場會,總結和推廣創建工作經驗;

2013年在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開展創建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明確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實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創建實施方案,全面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創建防治結合型醫療衛生機構試點工作取得成效。

市衛生局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創建防治結合型醫療機構領導小組,曹勇局長任組長,牟新民副書記、魏仁敏副局長、張華副局長任副組長,組織人事處、規劃財務處、政策法規處、疾控處、醫政處、應急辦等處室負責人為成員。主要任務是制定實施方案,協調相關部門核定科室和人員編制,核算服務成本,協調相關部門制定財政保障政策;組織工作評估和督導檢查,推廣經驗做法。

各有關單位要完善工作規范和考核評估標準,對創建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專業培訓,收集、上報工作進展信息,對創建工作進行評估評價以及經驗總結與推廣等。

各試點單位要根據《試點方案》的工作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科室崗位工作規范和考核評估標準,并組織開展創建工作。市口腔醫院、精神衛生中心、中心(腫瘤)醫院在制定本單位方案并開展試點的同時,要制定醫療機構行業相關業務工作規范。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組織制定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治、慢病防治工作規范,并負責牽頭組織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定期效果評估。

(二)建立和完善政策保障長效機制。在醫改框架內會同財政、物價、人社等部門核算公共衛生服務成本,制定財政保障、價格保障、醫療保障長效機制,體現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體現預防保健服務價值,引導醫療機構“防治結合,兩手都要硬”的工作取向。積極爭取市編制部門核定公共衛生管理科室和精神衛生、口腔疾病預防等社會防治機構設置,在醫療機構成立疾病預防控制科室,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人員和設備,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加強醫院信息化系統防治結合管理,提高疾病監測、健康促進、行為干預、康復保健等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三)強化管理,完善工作機制。各試點單位要將創建防治結合型醫院納入醫院改革重要內容,與創建人民滿意公立醫院等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以創建防治結合型醫療機構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公立醫療機構社會公益性,全面落實公共衛生職能,完善防治結合工作模式和工作機制,并納入醫院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加強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知識全員培訓,有計劃地對醫護人員進行健康促進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規范健康處方內容,提高健康促進和干預水平。加快精神、營養、康復等緊缺專業轉崗培訓,保證醫療機構心理衛生等公共衛生工作的開展。加強疾病預防控制科室建設,配備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強化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崗位工作責任制,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四)加強信息報送和督導檢查工作。各試點單位和業務指導單位要加強創建工作信息的報送工作,實行工作進度每月一報制度,及時總結和推廣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同時建立創建工作定期檢查督導制度,加強工作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