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產執法指導方案
時間:2022-08-05 09: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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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省建設廳、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年”總體部署和各項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為指導,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省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主要任務
嚴厲打擊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相關責任主體建筑安全生產的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建筑安全生產秩序。重點對下列行為進行堅決打擊、嚴厲查處。
1、工程項目特別是民生工程、城市基礎設施等重點工程未辦理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報監手續的;
2、施工企業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生產許可證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
3、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
4、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
5、對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抗拒安全執法,拒不執行監管部門下達的停工整改等執法措施的;
6、其他建筑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三、工作步驟
各級監管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和本地實際,結合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同時部署、同步實施。
(一)進一步細化方案,開展自查自糾(6月中旬前)。
1、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2008年“隱患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認真研究制定本轄區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方案,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完善具體措施。
2、搞好宣傳發動。通過各種方式,大力宣傳打擊建筑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各級監管部門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搞好自查自糾,針對建筑安全生產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提高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各項工作(6月下旬至9月)。
1、各級監管部門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需查處的行為,認真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建筑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出的問題,要逐一登記,建檔立案,逐級上報;要堅持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做到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打擊,從嚴從快解決建筑安全生產領域的各種違法違規問題;要著力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行為,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2、市建委將在檢查各級監管部門開展執法行動情況的基礎上,對前階段的執法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集中梳理,對重大問題進行集中整治。要把解決當前問題同建立規范的建筑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密切結合起來,對影響本地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及其成因進行深入分析,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治本之策。
3、結合全國9月份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省廳將于8月中下旬對全省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我市各級監管部門要認真準備,要加大建筑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督查的力度和頻率,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建設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為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三)深化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至12月)。
1、針對第四季度趕工期、搶任務現象增多和冬季施工的特點,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開展情況的督查檢查,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積極防范建筑生產安全事故。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堅決查處和打擊搶進度、違反安全生產標準規范進行施工作業等行為。
2、搞好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總結,針對執法行動中暴露出來的政府行業監管以及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方面的不足,進一步加強建筑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健全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手段,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保證執法質量。各縣區建委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工作總結于11月30日前報省廳安全辦。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部署及落實工作,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二)強化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建筑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借鑒交通部倡導的“六不”(不干違法的事、不干違章的事、不用低素質的人、不減少安全投入、不存僥幸心理、不當老好人),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進一步加大對建筑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加大監督檢查的頻次和力度。該停工整改的停工整改,該暫扣、吊銷資質、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堅決按程序實施暫扣、吊銷。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杜絕因趕工期和質量問題引發的建筑安全事故。
(三)加大事故處理工作力度。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要求,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處理建筑安全事故,嚴肅責任追究,公開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落實事故約談制度及通報制度,強化建筑安全生產動態監管。
(四)強化社會監督和輿論引導。搞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意義、目標、范圍、重點和要求,廣泛發動群眾、鼓勵群眾參與到打擊建筑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中來。既要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總結宣傳安全生產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時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建筑施工企業。要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等,方便群眾投訴。對于舉報有功人員,給予適當獎勵。專項行動有關情況省廳將以簡報形式通報全省。
(五)加強協調、督促檢查。各級監管部門要及時掌握當地建筑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進展情況,及時有關信息,研究、協調解決執法行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要加強檢查督查,在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組織開展綜合督查,確保執法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邊執法邊研究邊總結,促進建筑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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