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聯居家托養服務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16 02: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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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聯居家托養服務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十三五”實施方案》要求,更好地為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幫助他們克服社會認知和參與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礙,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提高殘疾人“兩個服務”體系建設水平為要求,以提供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為重點,以改善殘疾人生存發展條件、提高生活質量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目的,努力使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切實減輕殘疾人家庭負擔,不斷提高殘疾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把改善殘疾人生存條件、提高生活質量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角點。二是堅持政府主導。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工作。三是堅持公益性質。做到以解決殘疾人困難為已任,免費提供服務,突出居家托養服務的社會公益性。四是堅持服務定項。科學確定服務項目,以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護理為重點,融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輔導、運動功能訓練等為一體。五是堅持保障急需。根據年度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殘疾人實際情況,分輕重緩急,著重把服務需求最迫切、最強烈的殘疾人優先確定為居家托養服務對象。六是堅持公開公正。合理確定服務對象,堅持公開透明,堅決避免相互攀比出現不穩定現象。七是堅持嚴格管理。強化制度建設,做到規范服務,注重服務質量,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目標任務

為市市區內60名符合條件、有托養服務需求的殘疾人提供一年的托養服務。

四、服務對象

居家托養服務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市市區戶籍且長期居住在市區、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2.家庭成員中的有托養服務需求的重度肢體殘疾人及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通過專業醫療機構精神科醫師風險評估適宜托養)。

3.處于就業年齡段且無業(男16-59周歲,女16-54周歲)、長期需要照料、有托養需求的殘疾人。

4.屬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的困難殘疾人家庭。

五、服務內容

托養服務的范圍包括,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輔導、勞動技能訓練和運動功能訓練等方面的社會服務。主要包括:

1.承擔或協助服務對象整理家庭環境衛生。對居住房間的窗戶和桌、椅、廚柜、墻磚等進行擦洗。整理范圍主要包括殘疾人居住房間、衛生間、廚房。每月為服務對象整理一次,主要傳統節日前夕必保整理一次。

2.承擔或協助服務對象整理個人衛生。適時為服務對象進行理發,每月為服務對象清洗一次本人的床單、被罩。

3.指導殘疾人正確使用輔助器具。隨時電話咨詢隨時指導。

六、服務流程

1.簽訂協議。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或其家屬、監護人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權責清晰的居家托養服務協議及服務卡,并為服務對象或其監護人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詢和正確的聯系方式。

2.制定居家托養方案。堅持因人制宜,科學合理制定適合托養對象的服務方案,托養方案要得到服務對象或其家屬、監護人的認可。

3.提供居家托養服務。服務協議簽訂和托養方案制定后,服務機構要在一個月內對服務對象開展最低一次服務,服務對象在簽訂協議后二個月內不接受服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服務。殘疾人所需各項服務均可通過微信群等服務平臺向機構提出服務請求。服務機構收到殘疾人服務請求后,由信息管理人員聯系相關專業服務人員,以網絡、短信和電話方式傳遞服務信息,將服務人員派至殘疾人家庭。每次服務結束后,由殘疾人或其監護人填寫服務完成情況單并簽字為據,以示服務完成。

4.定期服務回訪。一方面,服務機構要定期安排人員回訪,及時掌握派出人員的服務質量。另一方面,根據協議和殘疾人實際情況,市殘聯和街道殘聯定期對托養對象對服務人員的滿意度和機構服務質量進行調查和隨訪,調查隨訪要在隨訪記錄表上做好記錄,以便改進工作、做好績效考評。

七、補貼標準

享受居家托養服務的對象,每人每年補貼1500元。補貼資金由市殘聯分期撥付給承接政府購買殘疾人托養服務的機構。

八、工作要求

1.要加強組織領導。市殘聯成立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理事長擔任,副組長由副理事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就業服務中心,全面負責托養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區各街道殘聯也要成立相應領導組織,明確專人具體抓,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要認真選定托養服務機構。承接服務的機構要具有合法資質、具備相關資質證書;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具有固定的經濟來源并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具備提供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功能的托養服務機構、家政服務機構等各類社會服務機構。

市殘聯要與服務機構簽訂購買服務合同,合同要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要具體包括托養人數、托養內容、托養時間、托養補貼標準等。

3.要認真確定托養服務對象。按照確定的條件標準,要真認搞好調查篩選。由于計劃托養人數有限,要根據殘疾人各方面的實際困難,優先選定急需托養服務的殘疾人為托養服務對象。嚴禁偏親向友,確保把好事辦好。

4.要加強經費保障。要積極向省里爭取“陽光家園計劃”項目,主動爭取市財政支持,確保補貼資金所需。同時,要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對撥付給服務機構的資金,要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5.要加強監督管理。對托養機構和服務人員要進行實時監督,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導糾正,確保服務質量。項目執行期限終了時,對服務機構要開展績效考評,年度績效評估不達標要扣減補貼資金,并不得承接下一年度購買服務任務。

6.要加強培訓宣傳。要組織服務機構對服務人員搞好專業培訓,提高素質,增強服務水平。要強化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群眾關切,引導社會關注,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并積極參與殘疾人托養服務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