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體育和美育教育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16 1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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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體育和美育教育工作方案

進一步加強體育、美育在人才培養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推進全縣各學校體育美育教學改革發展,以實際行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增強提升學校體育美育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加強學校體育美育工作是新時展素質教育的根本要求,事關青少年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各校要充分認識學校體育美育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學校體育美育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提升體育美育質量水平,讓每一位學生都享有良好的接受體育美育教育機會,努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重點圍繞解決當前基礎教育階段體育美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構建以提升學生運動技能、強健體魄和培養學生審美與人文素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以“教學有案”“課時有量”“參與有面”“課間有樣”“課外有影”的“五有”建設活動為載體,建立以提高體育美育質量為導向的管理制度和督導機制,切實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美育工作,不斷提升學校體育美育質量與水平。

二、優化學校體育美育工作措施

(一)嚴格落實體育美育課程。各校圍繞“一年養興趣、二年打基礎、三年有特長”工作目標,開齊開足上好體育、音樂、美術、書法等課程,并結合本校特點積極開發體育藝術特色課程,充分發揮人才培養的課堂主渠道作用。要嚴格執行省頒課程計劃,規范實施體育美育課程,嚴禁挪用體育美育課時,嚴禁期末提前結束體育美育課程。廣泛開展校園普及性體育藝術活動,幫助每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并學會1~2項藝術技能,會唱主旋律歌曲。健全學生視力健康綜合干預體系,保障學生充足睡眠時間。

(二)加強體育美育教師隊伍建設。各校要及時提出體育美育教師補充計劃,嚴禁學校體育美育學科教師轉任其它學科教學,已轉任其它學科教學的體育美育教師必須由學校重新安排擔任原專業學科教學。對部分體育美育教師由于課時量不夠,兼任其它學科教學任務的,要計算工作量。加大體育美育師資培訓力度,強化體育美育教師崗位練兵,提升教師業務水平。

體育美育教師承擔學校統一安排的課后輔導和社團美育輔導、藝術實踐活動和各類體育藝術競賽及賽前訓練(排練)等工作,工作課時與其它學科同等計算。對常年擔任學校體育運動隊訓練的主教練或25人以上的藝術社團(合唱團、舞蹈團、管樂隊、藝術工作坊、藝術社團等)的主要指導教師,被評為“課外活動優秀輔導員”的,在參加職務評審和聘任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加強體育美育教育科學研究。探索建立行政領導、教研指導一體化工作機制,形成體育美育教育教學教研工作合力。進一步完善區域教研、校本教研、網絡教研、綜合教研制度。加強學校體育和美育教研組建設和管理,提高校本教研實效。

(四)積極開展特色示范創建活動。大力支持學校開展體育美育傳統校、特色校和示范校創建活動,評選命名一批市、縣級體育美育特色(傳統)校、示范校,積極爭創國家級、省級體育美育特色(傳統校)、示范校。深入實施“一縣一品”、“一校一品”工程,打造體育美育工作品牌。每個學校都必須規劃建設一個在全縣乃至全市打得響的體育品牌和藝術品牌,鼓勵保持傳統、增加特色,挖掘傳承地域藝術文化。支持普通高中差異化、特色化辦學,開辦體育、美術、音樂特長班。

(五)搭建體藝賽事交流活動平臺。積極開展各級各類體育藝術比賽、展演及交流活動,為學生搭建體質健康與藝術素養提升的平臺,營造良好的體育藝術活動氛圍。進一步完善縣、校活動開展機制,辦好兩年一次的縣級運動會、藝術節,各每年學校都應當開展校園普及性體育運動和藝術活動,定期舉辦學生體育節(或運動會)、藝術節。鼓勵學校組建合唱團、管弦樂團等特色藝術團隊,辦好學生藝術展演、藝術實踐工作坊,積極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傳承活動。

三、強化學校體育美育工作保障機制

(一)建立科學有效的體育美育教育評價機制。強化考試測評的導向作用,將體育科目納入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科學運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國家及省級體育藝術質量監測結果,將中小學生藝術測評成績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體藝測評成績作為學校辦學質量考核的重要內容,并作為體藝教師工作業績評價、評先評優、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

(二)規范體育美育教師從教行為。各校要認真貫徹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強化師德師風要求,突出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加強對體育美育學科教師的日常監督管理,加大對“有償家教”等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體育美育教師在校外開設(或以他人名義開設實則由自己操控)培訓機構、工作室或長期兼課,或長期兼職從事其它商業活動的,一經查實,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凡被納入法院失信被執行名單的體育美育教研員、教師,不得牽頭組織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教研機構主辦(或聯辦)的教學與活動評比(比賽)工作,并原則上不得擔任評委。

(三)加大體育美育工作經費投入。各校要充分保障體育美育經費投入,保證學校體育器材配備、教師聘任、教研活動、教學培訓、外出比賽交流等所需經費,將體育美育工作經費列入年度經費預算安排。要加強體育美育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資金績效考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