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25 0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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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產出能力為入手,通過加大投入,不斷完善全鎮農田水利設施,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受益、誰維護”的原則,建立以村集體為主導,農戶自身為主體適當配套的管護機制,確保水利設施長期發揮效益,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協調統一,為推進全鎮現代農業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確保小型水利工程管護的順利實施,鎮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護領導組,分管負責人為組長,水利、農業、財政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的監管和驗收工作。各村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專人具體抓好落實工作。
三、建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管護補助機制
(一)建設補助機制:
建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資金,進一步改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充分調動興修農田水利設施的積極性,鎮政府建立農田水利建設維護專項資金,對各村納入計劃的項目實行以獎代補。
(二)管護補助機制:
1、補助范圍:
固定泵站、3m以上溝渠、堤防、農村河道(溝)、涵閘斗門、在冊水庫。補助標準:(1)塘壩1萬m3以下補助100元/口,1-10萬m3補助200元/口;(2)水閘補助120元/座;(3)溝渠3m以上補助1100元/km、1-3m補助800元/km,河溝5-10m補助800元/km、10m以上補助1100元/km,堤防4級補助2000元/km、5級1200元/km、5級以下含撇洪溝1200元/km;(4)水庫補助2000元/座(一年)。
使用權歸村民組或受益群眾所有的塘壩,由使用權人自行籌集管護經費。
2、管護標準:
(1)塘壩管護標準
①壩頂平整,無樹根、高草,無積水,無堆積物,壩坡坡面平整,無雨淋溝,無墾植、無荊棘雜草滋生現象。
②放水涵(溢洪道)運行正常,無損壞現象。
③山區有防洪要求的塘壩,汛期加強巡查,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④管護主體責任明確,管護記錄齊全。
(2)泵站管護標準
①進、出水池及配套建筑物結構完好,無雜草、垃圾,無堵塞、淤積現象。
②做好日常看護確保財產無人為損毀、丟失現象,抗排期間值班并記錄運行情況。
③泵房及周邊清潔衛生、建筑物無損壞。
④機電設備運行正常,日常維護及時,未發生人為因素造成的不能正常排灌現象。
⑤管護主體責任明確,管護記錄齊全。
(3)溝渠管護標準
①溝渠暢通無雜草、垃圾,無堵塞、淤積現象。
②橋、涵、閘、渡槽等配套建筑物結構完好,標識標牌無損壞。
③涵、閘啟閉設施完整無損,日常維護到位、運行正常。④灌排期間有專人調度,合理調節,避免水事糾紛。
⑤定期組織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對渠堤清障、清雜,保持渠道清潔。
⑥渠道砌護工程無缺損、塌坡、松動現象。
⑦管護主體責任明確,管護記錄齊全。
(4)堤防管護標準
①堤頂(戧臺)平整,無樹根、高草,無積水,無堆積物,堤坡坡面平整,無雨淋溝,無墾植、無荊棘雜草滋生現象。
②護坡坡面平整、清潔,無缺損、塌坡、松動、空鼓現象。
③穿堤建筑物結構完好,標識標牌無損壞。涵閘斗門啟閉設施完整無損,日常維護到位、運行正常。
④定期組織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對堤防清障、清雜,汛期配合地方政府加強巡查,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⑤灌排期間涵閘斗門有專人調度,合理調節,避免水事糾紛。
⑥管護主體責任明確,管護記錄齊全。
(5)河道管護標準
①河道暢通,無私拉亂占河面現象,河面清潔無垃圾、無有害水生植物等。
②河堤平整,無樹根、高草,無堆積物無雨淋溝,無墾植、無荊棘雜草滋生現象。
③護坡護岸坡面平整、清潔,無缺損、塌坡、松動、空鼓現象。
④穿堤建筑物結構完好,標識標牌無損壞。涵閘斗門啟閉設施完整無損,日常維護到位、運行正常。
⑤定期組織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對河堤清障、清雜,汛期配合地方政府加強巡查,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⑥灌排期間涵閘斗門有專人調度,合理調節,避免水事糾紛。
⑦管護主體責任明確,管護記錄齊全。
(6)涵閘斗門管護標準
①進、出水無雜草、垃圾,無堵塞、淤積現象。
②建筑物結構完好,標識標牌無損壞。
③啟閉設施完整無損,日常維護到位、運行正常。
④灌排期間有專人調度,合理調節,避免水事糾紛。
⑤有防洪要求的涵閘斗門汛期加強巡查,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⑥管護主體責任明確,管護記錄齊全。
(7)小水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標準
在冊小水庫、農村飲水工程水利工程管護標準,按照《縣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實施辦法》執行。小(二)型水庫每年不少于2次清障、清雜。
3、管護辦法:
(1)發揮村集體維護管理的主導作用,各村(社區)、圩站要定期對所管轄的水利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各項工程設施完好,保證正常運行。
(2)采取成立農民用水者協會、農村水利專業合作社、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大戶)等方式,對小型水利工程進行管護。原則上一個行政村內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由村民委員會確定村級水管員管護。
(3)對工程的日常維護管理,由村委會明確專人進行管護,與管護人員簽訂《管護責任書》,明確具體的管護內容、范圍、職責、待遇等事項。日常管護工作做到“一查、二報、三護”。“一查”即堅持對所管護工程進行定期巡查和雨后檢查,查工程完好狀況和人為自然損壞狀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正常運行。“二報”即一是管護人員在正常情況下,定期匯報工程情況,二是遇自然或人為損壞的情況下,立即報告受損情況、原因、臨時處置措施及結果等。“三護”即護岸,確保溝渠邊、池塘邊不垮塌;護安全,確保工程安全設施和警示牌標志完好;護環境護暢通,確保溝渠、管網不淤不堵工程運行正常。
(4)加大管護宣傳工作,增強群管意識。實行“專管”與“群管”的有機結合,充分調動村民主動參與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積極性。
(三)考核:
1、鎮建立經常性的核查和考核驗收制度。采取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并有考核記錄。對管理不善,問題嚴重的村(社區)和圩站給予通報批評,并扣發以獎代補資金。
2、各村(社區)申請管護資金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管護資金申請;
(2)管護內容記錄;
(3)管護制度及村級水管員聘用、管理、考核辦法;
(4)管護效果照片(前、中、后)。
3、對實際發生的要有佐證材料,鎮考核組組織驗收,考核實行百分制,其中60分以下為不合格,60-80分為基本合格,80-90分為合格,90分以上為優秀。
對考核結果達合格的村全額撥付管護資金;對考核結果達優秀以上的村,優先安排涉水工程建設項目,并適度傾斜管護資金;考核結果基本合格的村(社區)以80分為基點,每少1分扣減管護補助資金1%;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村(社區),不予補助管護資金,同時減少安排涉水工程建設項目。最終以縣級驗收發放管護經費。一、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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