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稅源監控交流材料

時間:2022-09-08 0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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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稅源監控交流材料

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運行的歷史悠久,不僅在經濟體制和企業管理方面比較先進,而且在包含稅務管理在內的政府公共管理方面也有許多比較先進之處,其中,作為稅務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稅源監控和管理更是有著充分體現和符合現代市場經濟規律的地方,非常值得我國學習借鑒。

一、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在稅源監控和管理方面的一些主要做法及經驗

1、合理的組織機構設置形成了稅源監管的組織保證。

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在稅務機構設置時,盡可能的做到權責劃分明晰,彼此之間避免存在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而是業務聯系,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配合。

第一、按照經濟區域、稅源區域設置機構。具體機構的設置通常打破行政區劃的限制,往往根據全國的經濟區域、稅源集中和分散程度以及納稅大戶的分布情況以及稅收情報的可獲得程度(在中心城市)設置大區稅務局(Regionalbureauoftaxation)及其下屬派出機構以及若干稅收征收(服務)中心。這樣的機構設置格局更利于稅務當局實施高效率的稅源監控和管理。以美國為例:國稅局將全國分為7個大區,7個大區的大區稅務局都設在大城市。在7個大區稅務局之下,還設有10個稅務征收中心、63個稅務分局(DistrictOffice)和遍布全國的約800個稅務支局(BranchOffice)。其中10個稅務征收中心分別設在東北區、紐約區、費城區、東中區、東南區、中南區、西南區、中西區、中北區和大湖區,與稅務中心平行的63個稅務分局以及下屬的稅務支局主要設在一些重要城鎮。

第二、地方稅機構設置具有很大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在西方聯邦制國家中地方政府具有較廣泛的立法權條件下,地方稅已形成了一種比較獨立、成熟的體系,運行良好。尤以美國為代表,各州和地方政府的稅收管理機構依據各自的稅收分布情況單獨設置,機構名稱和工作范圍并不一致,州和地方的稅收管理機構負責本級政府稅收的征管工作,與聯邦政府的國稅局在稅款征收、納稅審計和稅收情報等方面建有一定的協作關系。

第三、機構的設置充分體現了對查處稅務違法案件的重視。一些西方國家已在查處稅務違法案件方面走出了一條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的成功之路。在日本,全國11個國稅局內部都單獨設有稽查部,其國稅檢查官人數占國稅征收人員的1/3以上。國稅局還設有海外稅收調查機構,經常到海外調查日本企業在國外分支機構的收入、財產情況。在俄羅斯,1993年6月組建了稅務警察機關,負責查明和制止稅務違法活動,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避免國家稅收收入流失,俄羅斯稅務警察機關成立的短短數年間,較好的發揮了其作用,查處了大量的稅收違法犯罪案件,僅1997年就揭出了2.1萬起稅收違法案件,成功的追回了132萬億盧布的欠交稅款。在加拿大,專門成立了反避稅部,以減少跨國稅源及稅收收入的流失。此外這些國家還充分借助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以及稅務師事務所及其它類似的社會化的專業組織力量打擊稅收違法行為。

2、不斷完善、健全的管理方式、管理措施是實現有效稅源監管的制度保證。

第一、對國內一般稅源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

首先,廣泛推行納稅人登記編碼制度。為了增進對納稅人收入、財產方面的了解及相應的稅源監控和管理,多數西方國家都建立了全國性的納稅人登記號碼,運用計算機管理納稅人的信息資料。以美國為例,聯邦稅制以個人所得稅為主,絕大部分納稅人為個人納稅義務人,因而稅收非常分散,納稅人的收入和財產來源極其復雜,其計算機系統采用統一的代碼對納稅人進行登記,稅務登記代碼和社會保障號碼一致,如果沒有稅務代碼就不能在銀行開戶,就無法享受社會保險,交易合同沒有納稅代碼也無效。在美國,沒有納稅代碼是寸步難行的。由于代碼的通用性,稅務部門很容易與其它部門交換信息,使得稅務登記的信息來源非常豐富,如來自企業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執照發放部門的信息等等。通過這些信息和檔案,稅務當局就基本上掌握了全國稅源的大致狀況。除此之外,意大利建立了全國性的(所有16歲以上公民)納稅人稅務編碼卡制度。

其次,運用不同的納稅申報表,增強納稅人建帳建制的積極性。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是日本。在日本,針對納稅人財務會計核算制度的狀況,分別實行“白色申報表”(Whitereturn)和“藍色申報表”(Bluereturn)制度。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使用白色申報表,會計核算健全的納稅人由稅務當局核發藍色申報表。使用藍色申報表的納稅人在稅收政策和征收手續上可享受一定優惠待遇。如,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一年可獲得10萬日元的扣除;對其從工資收入中支付給與其共同生活的親友的某些款項,允許作為費用列支;納稅人申報所得額如有差錯,稅務當局一般不給予處罰。藍色申報表制度的實施旨在鼓勵納稅人在健全賬簿文書的基礎上進行正確的申報,而使用白色申報表的納稅人則無權享受上述待遇。日本在這一差別申報表制度的推動下,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普遍加強,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稅務機關的稅源監控和管理工作。

再次,實施嚴格的發票管理制度。在推行規范化的增值稅(VAT)的西方工業化國家里,稅務當局都把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統一、嚴密的管理作為實施增值稅稅源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對納稅人,除向最后消費者銷售貨物不須開具專用發票外,其它購銷活動都必須開具專用發票,從而使各購銷單位之間可運用專用發票的各聯(一般為四聯)相互交叉核對,起到相互牽制、減少逃漏的作用。韓國財政部利用電腦對VAT專用發票進行大規模交叉審核,核對率達到40%,據此控制了增值稅稅源的85%。其它國家,如英國采取了重點抽查核對的辦法,對納稅人偷漏稅的企圖無疑起到了一定威懾作用。

最后,實行有效的源泉扣繳和預付暫繳制度。在實行以所得稅為主的稅制結構的西方工業化國家里,源泉扣繳被廣泛作為實行稅源監控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在個人所得稅方面,許多國家如加拿大、比利時、意大利、荷蘭、瑞典、新西蘭、挪威等都在稅法中明確規定,對工資薪金所得實行源泉扣繳。英國對個人的公債利息所得、工薪所得和公司股息所得實行源泉扣繳(Pay-as-you-earn,PAYE)。澳大利亞除實行PAYE制度外,還規定,那些通常使用現金支付雇員薪金的行業(如建筑業)必須對根據合同所取得的勞務款項按來源預提稅收,即所謂的“指定支付制”。在公司所得稅方面,許多國家一般采用以自行估算申報為基礎的分期預付暫繳、年終結算申報的辦法。如美國規定,所有公司都必須自行估算所得額及暫繳額,按季分期繳納稅款。預估時,一般以上年度應納稅額為預估基礎,若預估暫繳稅款低于本年度應繳稅額的80%,就對低估部分加征短估金(Under-pre-assessedfines)。

第二、對跨國稅源國際避稅的監管措施

首先,實施跨國公司轉讓定價調整。轉讓定價是跨國公司進行國際避稅的主要手段,西方各國大都制定和實施了轉讓定價規則。如美國《國內收入法典》482節早有這方面的規定。1990年至1994年間,美國因轉讓定價調整而增加稅收收入450億美元。國際上運用較多的調整轉讓定價的方法有可比非受控價格法、再銷售法和成本加利法和其它方法(如比較利潤法、交易利潤法)。近十年來,西方部分國家(主要是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西班牙、英國和新西蘭等)還先后引入了預約定價協議(Advancepricingagreement,APA),它是納稅人事先將其和境外關聯企業之間的在原材料設備購置、產品銷售、利息和勞務費、特許費的支付或收取方面的內部交易與財務收支往來所涉及的轉讓定價方法向稅務當局報告,經審定認可,作為計征所得稅的會計核算依據,并免除事后稅務機關對轉讓價格進行調整的一份協議。APA實質上是把轉讓定價的事后調整改為預先約定,是對跨國稅源進行監控和管理的一種有效手段。但APA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如適用范圍較窄(如美國的APA程序只適合于年交易額在5000萬美元以上的關聯企業)、其優勢只有在雙邊或多邊協議中才能發揮出來、對那些自覺依法納稅的大跨國公司不公平等。

其次,資本弱化規則的實施。資本弱化(Hiddencapitalization),又稱為資本隱藏,指由跨國公司資助的公司在籌資時采用貸款而不是募股的方式,通過增加利息支付減少利潤從而達到規避所在國納稅義務的做法。當跨國公司在考慮跨國投資時,需確定新開辦國外企業的資本結構,此時,它們往往會通過對貸款和發行股票進行選擇,來達到全球稅負最小化的目的。在遏制跨國融資的資本弱化方面,多數國家都規定了法定的債務/資本比率,一般多在3:1左右,近年來已降至2:1,以至1.5:1,比率愈來愈低,規定愈來愈嚴格。凡超過此法定比率的貸款,或是利率不符合正常交易原則的可疑貸款,其利息均視同股息,不準在計稅時扣除,還應依法征收股息預提稅。有的國家如加拿大規定更嚴格,凡是關聯企業或控股公司的貸款利息一律不得扣除計稅。德國和比利時均有“推定股息”的規定,授權稅務部門對可疑的利息可以按事實“推定”為股息,納稅人不服應負舉證責任。

再次,實行“CFC法規”。在制裁通過受控外國公司(CFC)避稅方面,多數國家均規定,凡是在避稅地設立的受控企業,每年的利潤不管是否分配,均視為已分配匯回居住國,并已由股東企業收取,就控股股東按持股比率把應分得的股息計入當期應稅所得額,在居住國納稅,這就是所謂的“CFC法規”。近幾年來,CFC法規的制裁范圍有不斷擴大之勢,原只針對母公司控制的外國子公司,現在母子公司均不只限于公司,合伙企業或國內居民持有一定股份的外國公司均適用CFC法規。原僅制裁設在避稅地的受控公司,現擴大為設在一切低稅管轄區的受控企業。如法國、意大利均有類似的規定。

第三,對新興電子商務稅源的監控措施。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通過國際互聯網進行交易的電子商務活動正在全球范圍興起。據有關資料統計,2002年全球電子商務營業額突破了4000億美元。這一新生事物的出現使傳統國際稅收管理和稅源監控變得相當困難,這主要表現在:①電子商務的無紙化、虛擬化交易使收入來源地的確認標準不再適用;②電子商務使得商品、勞務和特許權難以區分;③電子商務使用的電子貨幣支付增加了稅務稽查的難度;④跨國公司之間的轉讓定價交易將更為普遍;⑤電子商務活動的流動性和開放性使從事網上交易活動的納稅人更易產生跨國所得,由此出現稅收管轄權交叉重疊的問題,將引起各國間稅收利益的重新分配,等等。面對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給稅收征收和管理以及稅源監控帶來的嚴峻挑戰,西方各國研究制定了具體的監控和管理措施:1、歐美部分國家提出了建立以監管支付體系為主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模式的設想,如德國聯邦財政部設計了通過金融部門資金流動來征收商品稅的方案,針對不同的網上貿易支付方式采取三種方法征收商品稅:①在信用卡支付體系中,由頒發信用卡的銀行負責從所收傭金中扣繳稅收;②在客戶賬戶支付體系中,由客戶在直接劃款給售貨方的同時扣繳稅款;③在電子貨幣支付體系中,由銀行負責轉賬,并在發行或兌現電子貨幣時扣繳稅款。2、為確保對電子商務交易實施有效的監控,歐盟國家普遍建立了獨特的電子發票制度。如法國規定,企業必須按照稅務當局的幾種技術標準之一實施電子發票的制作、開具;電子發票的開具必須通過認證機構(Certificationauthorities,CA)認證,以便稅務機關在稅務稽查過程中從認證機構調取有關的電子證據;只有法國公司之間開展的BtoB(企業對企業)業務才能使用電子發票。3、設立專門的電子信息稽查機構從事對電子信息的稅務稽查工作和有關國際合作工作。4、海關、警察、市場管理機構等部門也設立專門的電子商務檢查機構,并與稅務當局的電子信息稽查機構一起對電子商務交易進行跟蹤,實現信息共享。5、加強國際合作。為了應對電子商務的超國界性,法、德等歐盟國家都在積極合作,共同謀求全球電子商務稅務管理機制的建立。

3、計算機信息化的深入發展為稅源監控提供了技術保證。

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里,稅收征管全過程的高度電子化及電腦全面聯網為稅務當局實施全面、高效的稅源監控和管理以及進行稅收信息情報資料的分析與利用創造了條件。

許多西方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都設置了計算機控制中心或數據處理中心,接收和分析處理納稅人的電子申報數據(澳大利亞80%的納稅人采用電子申報方式),并同時在全國各地形成聯網,與其他各部門(銀行、保險、海關等)進行信息交換以便實施交叉稽核,逐步形成了比較廣泛、嚴密的稅源及稅收監控網絡。

美國從60年代起,開始在稅務系統中采用計算機技術,目前已形成了由東海岸國家計算中心和按地區設立的10個服務中心(1995年精簡合并為3個)組成的計算機電子化系統,負責完成納稅申報表的處理、年終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納稅資料的收集儲存、稅收審查稽核、票據判讀鑒定以及稅收咨詢服務等工作,通過遍布全國的計算機網絡,每年可處理個人和公司所得稅申報表2億多份、相關稅源信息13億份。目前美國聯邦稅收收入約有80%以上通過計算機系統收上來的。重視運用先進技術管理稅收是美國的一大特色,僅1997年,聯邦政府就撥付336億美元用于稅務局的技術更新,其中改造計算機信息系統花費206億美元。現在美國已利用互聯網在稅務部門與納稅人以及其他個人和組織之間構建起快捷的稅收信息通道。納稅人通過國內收入局(IRS)網站即可查到稅收各方面的情況,還可以在網上處理納稅事宜,每年有幾百萬納稅人使用IRS電子服務來報稅。

最近,美國還啟用了一種運用了“數據挖掘”信息技術的新征管軟件,這種軟件的優點在于納稅申報表上的數據在錄入時要經過過濾,那些有偷逃稅嫌疑的納稅人的申報表會很快被挑選出來;澳大利亞不但在全國稅務機關內部全面運用計算機系統管理納稅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處理公文流轉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實現了全國聯網,而且與政府的有關部門如海關、保險、金融及大企業實現了互聯,為其有效實施稅源監控及有針對性地開展稅務審計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澳大利亞還開發了大量的全國統一適用的稅收管理應用軟件,包括稅款征收管理軟件、辦公自動化管理軟件、納稅服務管理軟件等;意大利是歐洲最后實現稅務管理計算機化的國家,但她卻擁有歐盟國家最成功也是最大的稅收信息管理系統ITIS(ItalyTaxInformationSystem.ITIS)。ITIS數據處理中心設在羅馬,財政部借助ITIS對意大利全國的稅收工作進行管理,并通過意大利公用數據網和歐洲公用數據網,實現稅務機關與納稅人、政府其它有關部門及歐盟各國信息交換和數據共享。

二、對進一步完善我國稅源監控和管理體系的啟示

1、合理設置機構。

第一、完善分稅制機構體系。我國1994年稅制改革后,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分稅制度,同步建立了國家和地方的稅收征管機構。這套機構體系總體上能夠適應新稅制的運作,但仍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必要借鑒西方國家的先進做法,完善組織機構。科學設置稅種的管轄權是完善機構體系的關鍵。稅源監控和管理要求稅務機關充分掌握稅種的特點,盡可能地取得有效稅源信息,因此,必須明晰地劃分國、地稅系統的征收范圍,加強專業化管理,減少交叉、遺漏,形成一張有力的稅源監控網絡。從我國目前的稅種管轄劃分來看,城建稅的征收權是地方稅務局,但計稅依據中的增值稅、消費稅都是國家稅務局管轄稅種,這必然給稅源監控帶來很多困難,需要改革城建稅的計稅方法。此外,企業所得稅的分享改革還不徹底,同一地區的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在政策執行上、管理方法上存在客觀差異,影響了稅源監控的統一性,企業所得稅的管轄權歸屬于同一稅務局比較合理。

第二、設置稅收警察制度。我國目前稅務機關與公安機關之間松散的業務聯系,使刑偵辦案的執法力度與稅收法規的專業技術缺乏很好的結合點。建議參照西方國家的模式,依法確立稅收警察制度。完善國家機關組織法,報經全國人大批準,成立稅務警察機構。稅務警察機構實行垂直管理,擁有特別調查權和刑事偵查權,通過對偷稅、抗稅、騙稅、逃避欠稅等重大涉稅案件的立案查處,維護稅收秩序,減少稅收流失,充分體現國家稅收的剛性。

2、完善稅源管理機制。

第一、建立納稅人統一代碼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納稅人登記代碼制度,是稅源管理實現信息化的基礎,也是部門協作、源泉控管的有力保證。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都賦予獨一無二的終身識別號——納稅人代碼。通過立法明確納稅人代碼的法律地位,使代碼同時成為納稅人進行社會保險、存貸款開戶、就業、簽定合同等各項經濟行為的必須資料。這樣,納稅人代碼關系到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在某種程度上,比身份證還要重要。在統一代碼的基礎上,大部分關于收入、交易、財產的稅源信息得以收集,稅務部門再經過計算機系統加以分析和處理,就能夠有效地開展稅源管理工作,稅務登記等難點問題也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第二、完善納稅信譽等級管理制度。我國的納稅信譽等級管理制度處于初建階段,很多地方還不健全。對比西方國家的先進做法,需要在兩大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將納稅信譽制度納入整個社會信用體系之中,建立跨行業的全面監督制約機制,增加稅收違法行為的社會和經濟成本,擴大納稅信譽的公眾影響力;另一方面,依據納稅人的不同信譽等級,進行稅收管理和服務的差別對待(包括優惠政策的享受、申報程序的繁簡、稅收檢查的頻度等),從制度上鼓勵誠信納稅,反對偷稅逃稅。

第三、實行源泉扣繳和預付暫繳制度。在所得稅的征收中,源泉扣繳和預付暫繳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監控和管理方式。在這方面,我國在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上也制訂了相關的規定,但從稅源管理的實際效果來看,與西方國家仍存在明顯的差距,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的現金支付數額過于龐大,使大量的交易信息游離在稅務機關的監控之外。因此,應參照西方模式,明確限制現金的支付范圍,同時,凡涉及大額現金交易項目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履行報告義務,向稅務機關報送交易情況報告表。此外,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扣繳人的責任和義務,加大對其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也是完善源泉扣繳和預付暫繳制度的重要方面。

第四、制定應對資本弱化的稅收舉措。我國加入WTO后,國際資本的流動有了更大的范圍,而我國本身一直是跨國公司的投資熱土,因此,順應國際慣例,制定應對資本弱化的稅收舉措十分必要。目前,我國法律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方面有嚴格的要求,但在投資后的負債融資上卻沒有明確規定債務-股本比率來限制資本弱化。建議把外資企業的債務-股本比率規定在3:1以內,一方面從稅法上限制外資企業的借款規模,避免稅收的流失,另一方面確定的比率比西方國家適當寬松,以免影響跨國公司對本國企業信貸資金的投入和跨國資本的自由流動,消減對招商投資、擴大開放的負面效應。

3、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

首先,創建適應新經濟的稅收征收管理平臺。進一步建設并完善金稅工程,集中力量解決目前金稅工程建設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和非技術問題,將金稅工程的覆蓋面擴大到包含國稅、地稅的整個稅務系統,使所有納稅單位都納入金稅工程。擴展稅收征收管理平臺的外延,實現工商、財政、稅務、國庫、海關、商業銀行等部門的橫向聯網,建設一個先進、可靠的部門間信息交換網絡。

其次,建設面向納稅人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及網絡技術,構建“電子稅務局”,為納稅人及相關部門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準確、不受時間及地域限制的各種涉稅服務,包括網上辦理稅務登記、電子申報繳納、網上咨詢服務、網上舉報投訴等。

再次,進行信息化建設下的稅收業務重整。以業務重組為重點,建立職責明確、科學規范的崗責體系。信息化的基本要求是信息處理的流程化、標準化,在此基礎上才能實現信息的高度共享。在信息化建設的推動發展下,必須對現有的稅收業務和工作規程進行重組和優化,建立既符合專業化管理要求,又適合計算機網絡管理、便于操作的稅收業務崗責體系。業務重整包括流程設計、崗位設定、職責調整、機構變化以及工作考核、責任追究等,它既是稅收規范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條件。

最后,要加強信息化安全保密工作。主要措施包括:成立計算機安全應急中心,信息安全測評認證機構等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在法律上制定涉及計算機、互聯網安全的專門文件;建立數據庫拷貝運行系統;安裝計算機殺毒保護軟件,等等。

4、構建信息采集全面、真實的以信息化為主要特征的科學規范的納稅評估體系。

納稅評估是國際通行的、有別于傳統管理方式的一種稅收管理方法。它是指稅務機關在全面掌握本地區社會經濟信息的基礎上,根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政府相關部門和有關社會機構提供的各種涉稅資料和信息,運用一定的技術和方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一定時期內履行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進行相應處理的一項管理活動。稅務機關通過評估,掌握納稅人不同的稅源基礎和納稅情況,因此,要把納稅評估工作作為稅收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使之在稅源監控與管理領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從稅務機關的角度講,納稅評估為稅收管理工作賦予了實質性的內容,是稅收征管和稅務檢查的銜接點,將成為稅收管理工作的重點和核心,應該由專門的機構去完成。因此,納稅評估工作的深入開展和不斷完善,必將在稅務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以及工作內容和工作方法上帶來重大變化,產生深遠影響。實行"稅務稽查準入制度",確立了"未經評估、不得稽查"的工作原則。在具體開展過程中,納稅評估工作要確立信息會化為基礎手段,取得的稅源信息要盡可能全面并且確保真實,要按照統一的標準化規范實際操作。目前需要對四個方面進行提升完善:一是改造管理信息系統使之能為納稅評估提供豐富的基礎信息;二是加快推動納稅人進行網上申報,為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奠定堅實基礎;三是進一步規范納稅評估業務,不斷完善,評估的信息來源、指標體系、校驗參數;四是花大力氣提升干部業務素質。評估工作對稅務干部的素質要求很高,需要具備豐富的財會、統計和稅收知識,必須具有一定的稅收工作實踐經驗和敏銳的判斷能力,才能保證評估質量。隨著納稅評估基礎工作的不斷完善、評估工作的不斷深入和評估水平的不斷提高,稅源監控與管理才會更有效。

5、加強稅務稽查力度。

稅務稽查是稅收征管的“重中之重”,通過稅務稽查不僅對納稅人履行義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而且也是對稅務機關自身貫徹稅收法規的一種自我檢查監督,稅務人員行為同樣要受到稅法的約束,是強化依法治稅的關鍵環節。針對涉稅犯罪逐年增多的現象,必須要建立科學稽查規程并嚴格執行稽查制度,在確定對象、下達通知、出示證件、實施檢查、撰寫報告、執行結果等環節中都必須依法執行操作程序;要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范圍內從重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并將一定數量或比例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增加威懾力。必須建立科學、規范的執法型稅務稽查體制,提高稽查執法質量,發揮強有力的“威懾”作用,使之任何人不敢輕易違反稅法進行偷逃稅,形成有力有效的稅源監控與管理機制。稽查工作要著力轉軌變型,建立稽查新思路,在推進稅收征管改革的進程中,積極探索稅務稽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開展執法型稽查,避免追求“稽查面”、完成收入等帶來的負面影響,從側重稅源監控與管理的角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稽查質量。A、要確立“以點為主,以面為輔,查深查透”的稽查思路,按照統一、精簡、效能的原則,確保稽查質量。B、利用現代化手段,實行科學合理的計算機選案和人工選案相結合,完善舉報案件管理辦法,在稽查中注意全面掌握信息,強化案頭稽查,并盡量把查處范圍擴大到以前年度,提高稽查工作水平和效率。C、嚴格稅收執法行為,全面推行稅務檢查歸口管理,統一由稽查機構管理,加大處罰力度,增強稽查執行手段,發揮稅務稽查威懾作用。d、進一步加強稅務部門和公檢法等部門配合,建立強有力的稅收稽查執法的司法保衛體系,聯手打擊涉稅犯罪,加強稽查執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