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與循環經濟交流材料

時間:2022-05-15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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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與循環經濟交流材料

中國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社會經濟全面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但大規模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也帶來了資源枯竭、大量物種滅絕、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等種種問題,并由此引發出各種各樣的社會、經濟矛盾。是繼續這種經濟發展模式還是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我們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和選擇。

中國政府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之后,率先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作為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而循環經濟是推進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實踐模式;20*年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總書記就指出:“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將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貫穿到區域經濟發展、城鄉建設和產品生產中,使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廢棄物排放,逐步使生態步入良性循環。”這一講話精神,為大力推進綠色經濟、循環經濟,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指明了方向。

一、循環經濟的內涵

從資源流程和經濟增長對資源、環境影響的角度考察,增長方式存在著兩種模式:一種是傳統增長模式,即“資源-產品-廢棄物”的單向式直線過程,這意味著創造的財富越多,消耗的資源就越多,產生的廢棄物也就越多,對資源環境的負面影響就越大;另一種是循環經濟模式,即“資源-產品-廢棄物-再生資源”的反饋式循環過程,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以盡可能小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獲得盡可能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到生產和消費“污染排放最小、廢物資源化和無害化”,從而使經濟系統與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相互和諧,促進資源永續利用。概括地說,循環經濟是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一種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再思考、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再修復”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增長模式的根本變革。循環經濟是自然資源高效利用的最高境界,是知識經濟的第一階段。

在2005年3月26?30日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首都阿布扎比舉行的世界“思想者節日論壇”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管學院院長吳季松首次全面提出5R循環經濟的新經濟思想,并得到一致認同,規范了循環經濟的理念。5R(5再)理念主要包括:

再思考(Rethink):改變舊經濟理論。新經濟理論的重點是不僅研究資本循環、勞力循環,也要研究資源循環,生產的目的除了創造社會新財富以外,還要保護被破壞的最重要的社會財富,維系生態系統。

再減量化(Reduce):除了原有的改變舊生產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土地、能源、水和材料的投入的概念外;還延伸到在提高人類生活水準中,合理地減少物質需求

再利用(Reuse):除了原有的盡量延長產品壽命、做到一物多用、減少廢物排放的概念外;還延伸到合理消費、科學消費的消費領域。

再循環(Recycle):除了原有的廢物利用,形成資源循環的循環外;還延伸到經濟體系由粗放的開鏈變為集約的閉環,形成循環經濟的技術與產業體系。

再修復(Repair):修復生態系統與自然和諧,不斷地修復被人類活動破壞的生態系統。

二、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意義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國土遼闊、人均資源量極低的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模式依然是粗放型,如不尋求精細的經濟發展模式,經濟增長就會后勁乏力,難以維持較快的增長。因此,我國要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就必需發展循環經濟。

(一)發展循環經濟可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我國的資源狀況,一方面人均資源量相對不足,另一方面資源開采和利用方式粗放、綜合利用水平低、浪費嚴重。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在節約資源方面是大有可為的,如到2005年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若達到60%,可節水580億立方米,相當于*年工業取水量的50%左右;“十五”期間,我國節約和替代石油目標是*萬噸,相當于石油消費量的近1/10;目前我國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工業1/3以上的原料來自再生資源。

(二)發展循環經濟是保護環境的重要途徑

發展循環經濟要求實施清潔生產,這樣可以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的產生,是保護環境的治本措施。同時,各種廢棄物的回收再利用也大大地減少了固體污染物的排放。據測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每年就可減少約1000萬噸廢棄物的排放。

(三)發展循環經濟是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重要途徑

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走的仍是粗放型、外延式發展的老路子,在技術、成本和利潤等方面都難以同國外的同行競爭。如我國單位產值能耗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工業產品能源、原材料的消耗占企業生產成本的75%左右,若降低一個百分點全國就能取得100多億元的效益。因此,企業為了生存和長遠發展,必須轉變經濟的增長方式,走集約型、內涵式的發展道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降低產品成本,使企業的競爭能力得到增強。

(四)發展循環經濟是以人為本、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本質要求

事實表明,傳統的高消耗的增長方式,向自然過度索取,導致生態退化和自然災害增多,給人類的健康帶來了極大的損害。要加快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堅持以人為本,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要真正做到這一點,必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道路,以最少的資源消耗、最小的環境代價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增長。

三、稅收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可能

推動循環經濟戰略需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宣傳手段,發揮這些手段各自獨特的功能和優勢。稅收作為一項重要的經濟杠桿廣泛作用于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具有內在性、固定性和低成本的特點。

(一)內在性

利用稅收手段參與環境管理后,環境問題上的稅收負擔與相關市場主體(企業或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密切相關,為維護切身的經濟利益,市場主體不得不把稅收負擔納入視野之中重新進行成本??收益分析,迫使市場主體為了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從而把外在的環境問題內在化了。

(二)固定性

環境保護需要投入巨額的資金,而籌集環保資金一般只有三個渠道:利潤、收費和稅收。首先看利潤,它由環保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業績所決定,受宏觀經濟形勢和微觀管理水平所影響,是起伏不定的。例如以營造公共綠地為主旨的上海綠地開發總公司1993年實現利潤8000萬元,當年投入4000萬元開征綠化用地967畝,全年新增公共綠地450畝。但是上海綠地開發總公司并不能確保每年都實現1993年的利潤水平。從收費看,由于它的強制性并不強,征收過程中遇到的阻力特別大,因此作為一個來源渠道也并不可靠。我國某些地方征收排污費時就出現過“協商收費”的現象,環保部門和企業之間討價還價。而稅收是國家依靠政治權力取得的,具有無償性和強制性,它的數額由國家法律事前就確定下來,征納雙方并不能相互協商。

(三)成本低

我國已經建立一個覆蓋全國城鄉的稅收監控網絡,稅務部門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可以迅速地與任何市場主體建立稅收征納關系,利用稅收參與環境和資源的管理。因為我國目前的稅制體系是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等為主的流轉稅,而涉及環境方面的特定目的稅則是居于次要地位的小稅種,它們的收入額在全國稅收總收入中只占一個極小的比例,所以從總體來看環境管理方面的稅種的稅收成本是比較低廉的。

四、稅收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途徑

推動循環經濟戰略需要各個方面的協調和配合,并各自發揮其職能作用以促進循環經濟的健康發展。稅收作為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杠桿也將通過以下幾個途徑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一)調節資源價格

價格是市場經濟中最重要的信號,市場主體就是依靠價格信號來決定生產、經營和消費行為的,通過對土地、礦產等若干自然資源征稅能夠改變自然資源的價格,調節自然資源的供給和需求數量,進而影響自然資源的配置。在一般情況下,每一種資源都有其固有的供求關系和供求平衡點;開征資源稅后該項資源的供給與需求狀況都發生改變。當政府征稅后,該商品的供給與需求減少,形成新的平衡關系。由此可見,對一項自然資源征稅能夠提高它的價格水平,減少供給數量,減少需求數量,有利于自然資源的節約和利用。我國目前涉及到資源管理方面的稅種有資源稅、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分別以礦產資源和土地資源為課征對象。有人認為資源的主要作用在于調節不同資源開采者之間由于資源貧富程度之間的級差收益,這種看法是值得商榷的。馬克思在分析土地的地租形式時曾指出資本主義地租具有級差地租、絕對地租和壟斷地租三種形式。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自然資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以及國家對礦產資源所有權的壟斷,礦產地租的這三種形式基本上都存在。1994年稅制改革后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包括所有礦產資源,征稅品目有黑色金屬原礦、其它有色金屬原礦、非金屬原礦和鹽。因此,資源稅不僅調節不同企業的級差收益,而且調節不同企業的絕對收益,調節礦產資源的價格水平,有利于礦產資源的節約和廉價替代資源的開發利用。

(二)調節環境成本

實踐表明,由于市場缺陷的存在,市場機制往往容易導致有害的外部經濟效益的產生和發展,而對有益的外部經濟效應的產生和發展難以起到促進作用。這是因為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直接目標往往是追求企業利潤的最大化,在這個過程中容易促使企業采取把某些、甚至全部成本轉嫁給他人或社會的外部不經濟行為。例如企業和消費者的環境污染行為就是把其應該負的處理廢物的成本轉嫁給外部的典型表現。政府解決環境污染的控制措施不是去限制各種社會需要的工農業產品的生產,而是通過稅收手段迫使企業的生產成本能夠體現社會的污染成本,即將其轉嫁到社會的處理廢物的成本加進企業產品的總成本中,促使企業重新進行成本??收益的比較分析,選擇對社會來說最佳的生產技術和產量。這就是所謂的“外部經濟效應內部化”。現假定一個社會的洗滌劑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某洗滌劑廠的廠商均衡情況為:當產量達到一定量時,該企業的邊際成本與產品價格和邊際收益相等,即MC=P=MR。此時該企業實現了廠商均衡,達到了利潤最大化。但是,這種均衡只是未考慮該企業對周圍環境污染條件下的均衡。如該企業生產造成的廢棄物不加任何處理而排入河流造成環境污染。相當部分的環境污染可用貨幣計量,例如它會降低飲用水質,增加自來水的生產成本;它會導致疾病發病率的提高,損失部分社會收入并增加醫療費用。能用貨幣計量的由企業生產引起的成本稱為環境損害成本。環境損害成本包括社會損害成本和私人損害成本。私人損害成本是指企業在給社會造成損害的同時也會給自身造成損害。也就是說,在上面所說的平衡中,該企業出生產成本以外,同時也形成了環境損害成本為,從社會角度看,在這個平衡點的真實成本將不再是僅僅是生產成本了,而是生產成本與環境損害成本之和。如果環境損害成本由企業承擔,在上面所說的平衡點產量不變的情況下會招致虧損,它會把產量減少直至實現新的平衡。問題是,在單純的市場機制下,企業為維護自己的最大化利益仍然會把產量維持在原來的平衡點水平上,而將社會成本轉嫁給其它企業和消費者,造成了“外部負效應”。

需要補充的是,環境污染也有可能造成私人損害成本,為保障自身利益,企業將私人損害成本內部化的動機是存在的。當它為了消除原來的平衡點產量對自身的損害追加邊際成本;同時,產量也會相應地減。如果政府征收環境保護稅或污染稅,數量大于社會損害成本。那么,企業從經濟效益出發,不愿付出較高的污染稅,繼續追加邊際成本治理環境污染,從而使環境污染得到控制,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社會成本下降,社會效益上升,即形成了“外部負效應的內部化”。

稅收調節環境成本的第二個方面是鼓勵對廢舊物資的開發利用。我國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免征增值稅,對無專用發票的廢舊物資準予抵扣進項稅額。廢舊物資的再資源化能相應地減少社會經濟活動對自然資源的索取和耗費數量,有利于節約有限的自然資源,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而且,廢舊物資的再資源化能直接將污染生態環境的廢物變成生產資料,從而直接減少了大量的污染源,促進對城鄉生態環境的保護。通過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使企業在開發利用廢棄資源的過程中能降低納稅負擔,增加經營收益,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平衡增長。

(三)籌集發展資金

節約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提高人口素質和生活質量,這是實現循環經濟所面臨的緊迫命題。而人們按照生態規律和經濟規律開發利用資源的過程中,必須投入一定的資金作為第一推動力,使活勞動和物化勞動有機結合,構成生產要素的投入產出過程。當然,資金的籌集可以采取貸款、發行股票和債券等方式,但是,對于具有正的外部經濟效應的公共基礎設施來說,由于它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量大的特點,加上它作為公共物品又具有使用上“非排它性”和利益上的“非占有性”兩大特征,這就決定了公共基礎設施必須由政府財政投資建設,由政府籌集和配置資金,為社會公眾提供不能通過市場獲得的福利。公共基礎設施是生態經濟系統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一般條件,它為生產和人民生活提供公用和共享的基本設施條件,如能源供應公共運輸、環境保護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設施,而政府的財政收入由稅收、國債和規費收入三個渠道組成,但稅收收入構成其主體部分,我國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比重達到90%以上。因此,稅收在籌集社會發展資金,合理利用生態經濟資源方面具有重大作用。

五、稅收應成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加速器”

在我國現行稅制中,并沒有設置專門的針對循環經濟的稅種,與循環經濟相關的稅種主要是:資源稅、消費稅、城建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筵席稅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但這幾項稅收收入占國家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很小,而且筵席稅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目前已停征,遠遠不能對循環經濟的發展產生巨大影響。為此,我們要遵循稅收與循環經濟之間的相互關系來完善現行稅制,研究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充分運用稅收的職能,在循環經濟的各個環節發揮其應有的調節作用,使其成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加速器”。

(一)在資源開采環節,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率

我國現行的資源稅是針對使用煤、石油、天然氣、鹽等自然資源所獲得的收益征收,其目的是調節從事資源開發企業由于資源本身的優劣和地理位置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由于資源稅收入大部分歸地方,往往起到鼓勵地方對資源過度開發的作用,反而加劇了生態環境的惡化,與可持續發展戰略不相適應,不利于循環經濟的發展。有必要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將土地、森林、草原、灘涂、自然景觀、海洋和淡水等自然資源納入征稅范圍,將現在由各個部門征收的各種資源補償性的行政性收費(如:礦產資源管理費、林業補償費、育林基金、林政保護費、電力基金、水資源費、漁業資源費)以及現行的其他資源性稅種(如: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等)與資源稅合并,并將資源稅劃為國家級收入或國家地方共享收入。在理順資源體系價格的同時,適當提高征收標準,改變征收形式,如該資源稅現行的按銷售量征稅為按儲藏量和一定的開采率來進行征收,提高資源開采業的準入門檻,切實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效率。

(二)在資源消耗環節,增強并完善資源稅對循環經濟的調節作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加強對鋼鐵、有色、電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紡織、輕工等重點行業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資源消耗管理,實現能量的梯級利用、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努力提高資源的產出效益。對資源消耗超標的行業、企業在稅收上予以限制,課以重稅,考慮是否開征“浪費資源特別稅”(就像以前征收的燃油特別稅性質的限制資源浪費的稅種)。對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以及有利于產品廢棄后回收利用的技術和工藝,在稅收上給予優惠,并可給予一定程度上的財政扶持,用于提高和改善設備的技術水平和節約資源的研發工作。

(三)在廢棄物產生環節,適時開征環境保護稅,大力開展資源的綜合利用

按照“誰污染誰繳稅”的原則,將現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氣污染、公共衛生等行政事業收費制度改為征收“環境保護稅”,對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和固體廢棄物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環境保護稅”,建立起獨立的限制廢棄物生產的環境保護稅種,既喚起社會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又能充分發揮稅收對循環經濟的促進作用。

(四)在再生資源產生環節,制定必要的鼓勵資源回收利用、開發利用替代資源的稅收優惠政策,大力促進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

制定實施鼓勵循環經濟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秸桿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和雨水的回收利用、生態農業等,積極發展生物質能源,推廣沼氣工程,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推動不同行業通過產業鏈的延伸和耦合,實現廢棄物的循環利用。對企業購置的環保設備允許超額抵扣進項稅額,對治理污染開支巨大的企業和廢渣、廢水、廢氣的綜合利用率高的企業以及從事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和垃圾資源化利用的企業適當給予所得稅減免,鼓勵研究、開發和使用替代資源等。

(五)在社會消費環節,以發展循環經濟為導向,改革現行消費稅制,大力倡導綠色消費

結合當前我國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情況和消費水平變化情況,適當擴大消費稅的課征范圍,提高部分消費品的稅率。將那些無法回收利用的材料或難以降解的材料制造的產品,在使用中預期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而又有相關的“綠色產品”可替代的各類包裝物品,如一次性木筷、高檔一次性紙尿布、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以及過度包裝商品等,列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并適當提高汽油、柴油、鞭炮、焰火等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對導致環境污染嚴重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如大排量的小汽車、越野車、摩托車、摩托艇,應征收較高的消費稅。而對于資源消耗量小、循環利用資源生產的產品和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的綠色產品、清潔產品,應征收較低的消費稅或不征消費稅,從而鼓勵廣大消費者進行健康性的消費和綠色消費,使人類的消費不影響大自然的環境與物種生存,達到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目標,實現人類社會的和諧發展和全面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