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治安主要原因思考

時間:2022-09-26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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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治安主要原因思考

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中,維護農村社會治安工作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其工作成效關系到農村的穩定和進步,直接影響農村經濟以至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對影響農村社會治安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農村社會治安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農村人員思想觀念發生變異。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各種經濟成分并存,特別是私有制經濟成分的擴大,對原有的傳統思想、道德、價值觀念產生極大的沖擊,使思想意識呈現多元化趨勢,私有觀念滋長,“拜金主義”盛行,使得一些人道德淪喪,價值觀扭曲,極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加之相當數量的農村人口的文化素質處于比較低下的水準,一些腐朽、落后、愚昧的東西很容易占據他們的思維空間,導致法律意識淡薄,最終釀成案件。**—**年,鼎城區公安局抓獲的農村違法犯罪嫌疑人中,90%以上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

(二)農村剩余勞動力大量增多。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與科技進步,大量的勞動力從傳統農業中解放出來,再加上人口絕對數量的增加,導致了日益增多的剩余勞動力與日益減少的耕地的矛盾。由于缺少必要的引導、管理、教育和就業培訓,使這些剩余勞動力產生了一批游手好閑人員,在物質與金錢誘惑下,極易導致違法犯罪。

(三)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滯后。受各種因素制約,農村一些普法教育流于形式,普法工作未能真正在農村人口中全面深入持久地開展起來,很多人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不知道合法與非法、罪與非罪的界限。許多農民法律意識相當薄弱,不能在法律約束下去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去尋求保護,易采取過激行為發泄不滿,有的受家族和狹隘個人主義的驅使,盲目隨從,參與群體性上訪鬧事事件。

(四)農村基層政權戰斗力不強。目前,受市場經濟浪潮的沖擊,農村基層政權對農村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有所下降,一些基層組織不健全,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有的地方基層治保組織形同虛設,重點人口失控,幫教措施不落實。同時,大多數農村治保組織只注重對盜竊案件的預防,而忽視黃賭毒及封建迷信的預防和制止,忽視了對違悖倫理道德事情的調節與控制。個別農村基層干部素質低下,參加地下“六合彩”賭博和迷信活動,喪失立場,帶頭阻礙執法機關執行公務,帶頭鬧事,使矛盾日趨尖銳、激化。

(五)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滯后。隨著物質生活的豐富,農民對精神、文化的追求日益強烈。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教育與管理措施,使一些積極健康的文化產品不能很好地占領農村陣地,相反一些不健康的兇殺、色情、淫穢書刊及音像制品在農村卻很有市場,從城市流向農村,這是產生犯罪的直接誘因。

(六)農村公安基礎工作薄弱。農村地域廣、范圍大,派出所警力少,難以對農村違法犯罪進行有效打擊。鼎城區公安局共有36個派出所,其中2人派出所有8個,3人派出所6個,無房派出所14個。由于農村派出所裝備落后,經費短缺,嚴重制約了日常工作開展。少數民警不善于、也不愿意做群眾工作,警民關系不融洽。加之農村警力少,執法環境差,民警在執行公務受阻、被圍攻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極大地影響民警工作積極性。

二、確保農村社會治安穩定的對策

(一)高度重視農村治安穩定工作。農村地區的穩定對全局穩定至關重要,各級黨委、政府必須高度重視農村治安穩定工作。要將農村社會治安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把治安秩序好壞作為考核領導干部的一個重要依據。要加強對敵社情基礎調查,有的放矢的做好防范工作。要大力加強情報信息工作,把觸角延伸到農村的各個角落,構建反應靈敏的情報信息網絡,爭取工作主動權。要堅決查禁打擊邪教組織活動,嚴防其在農村死灰復燃和發展新的組織,切實把農村這塊陣地控制在我手中。要依法、及時、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

(二)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和組織建設。近年來,農村地區社會治安問題日趨復雜與嚴峻,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村基層組織未能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因此,各級黨委、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大力整頓、充實和加強農村基層黨政組織,努力提高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要通過基層組織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真正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群眾中去。同時要建立健全治保會、調解會、護村護廠等群防群治組織,將各類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努力減少和遏制案件的發生。

(三)嚴打侵犯農民權益犯罪活動。要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哪里治安混亂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則,充分發揮公安政法機關的職能作用,針對農村犯罪活動的規律與特點,有重點地開展嚴打斗爭和專項治理工作,要重點打擊嚴重威脅群眾安全感的殺人、搶劫和重大盜竊團伙系列犯罪活動,狠狠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對欺壓群眾、為害一方的農村流氓惡勢力和犯罪團伙,必須采取果斷有效措施,堅持露頭就打、除惡務盡,決不讓其形成氣候。對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要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突擊清查行動與經常性查禁工作相結合的措施,從根本上消除可能成為黃賭毒活動滋生、蔓延的隱患。

(四)服務服從農村經濟發展壯大。要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奮斗目標,其核心就是要堅持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業生產力水平不動搖,公安政法部門必須服從和服務于這一中心。要把為提高農業生產力、調整生產關系服務放在農村工作的首位,改革不適應農村工作的運作機制,做到農村經濟發展到哪里,服務就跟蹤到哪里。要加強農村的民主與法制建設,積極為民主選主、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提供法律幫助。要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寬松環境,嚴格查處發展中的不法行為,始終讓生產關系的調整和生產力的提高在法制的軌道上運行。

(五)切實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問題歸根結底是人的問題。要進一步遏制和減少違法犯罪,必須大力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尤其是要教育和引導農村青少年樹立與時代相適應的正確人生觀、世界觀和榮辱觀,積極倡導文明禮貌,助人為樂,遵紀守法的社會公德。要加強農村文化市場建設,積極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活動,深入開展科技、文化、教育“三下鄉”活動,大力普及科學文化知識、道德倫理教育,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思想占領農村思想文化陣地,最大限度地遏制腐朽思想和社會丑惡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六)切實加強公安基層基礎工作。要加強農村派出所建設,按照精簡、整合、規范、效能的原則,科學部署警力,做大做強派出所。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派出所的投入,解決無房所問題,保障派出所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提高其戰斗力,最大限度地投入維護農村穩定工作之中。要按照“三懂”、“四會”的要求,進一步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思想業務素質,增強戰斗力。要教育、引導民警掌握做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實消除民警不愿做、不會做群眾工作的不良現象。要強化民警的法制意識,嚴格執法,依法辦事,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