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監部門在行政執法工作探討

時間:2022-10-08 09: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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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監部門在行政執法工作探討

一、存在的問題

(一)人員素質難以適應質量行政執法

政策一旦確定,干部就是決定因素。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工作具有廣泛性、綜合性以及很強的技術性,因此作為一名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干部就必須一專多能,即要熟知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又要熟悉法學基礎理論、民法、刑法等綜合性法律知識,既要掌握市場經濟規律,又要掌握新形勢、新知識,還要掌握先進的管理手段、辦公設備,監管新的領域,但目前我們的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干部素質離上述要求尚有差距。

1、基層干部學習條件差。現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體制雖已確定為省以下垂直管理,但工作思路仍沒從塊塊管理的年代跳出來,尤其是經費體制仍是靠本單位、每個質監干部的收費罰沒收入來支撐質量技術監督管理事業,因此收費工作重于一切。基層質監局工作人員的精力主要放在收費和罰沒上,對法律、法規、新知識的學習積極性不高,交通、通訊、計算機等硬件配置又差,造成基層質監人員沒時間也沒心思加強學習。

2、基層局培訓條件差。由于經費緊張,基層局主抓的工作也是收費、罰沒,有利又好操作的就積極去抓,沒利又不好操作的就少抓或不抓,收入抓得硬,培訓抓得軟。基層局學習氣氛差。組織開展培訓對基層局而言是一件經濟效益不明顯的事,因而積極性不高。即使組織了培訓也往往因為師資經費等原因,培訓方法簡單,內容單調,重形式,輕效果,培訓的系統性、針對性不強,效果不太理想。

3、知識的觀念得不到及時更新。行政管理分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三個階段,成熟的行政管理工作重在事前的預防監管。我國加入WTO后,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隊伍迫切需要更新知識結構,擴大知識面,掌握網絡經濟規律等新時代產物,以期有超前的管理水平。但因這些東西與基層局目前的中心工作--收費有一定距離而遲遲未被基層執法人員學習和認知。時至今日,許多縣級局中尚有大量未接觸過計算機等新興網絡知識的執法人員。在當今飛速發展的信息時代,新生事物的來勢是無法以常規思路對待的,沒有充分準備,新事物一旦來臨就會使我們措手不及,造成監管滯后、秩序混亂,給市場經濟發展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蘇丹紅”事件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4、工作中有畏難情緒。因為學習不夠,各種法律、法規掌握不夠,遇有復雜的案件往往不能勝任,大量精力放在易操作、標的額大的案件上,《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體現權威的大法的執行效果不佳,執法難以形成震懾力。

(二)超脫性無法實現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職能要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具有很強的超脫性才能保證嚴肅、公正執法,但現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體制和執法手段卻使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難以超脫起來。

首先無法超脫地方政府。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工作的重心是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把好廠門,在此前提下要兼顧地方政府的意愿,地方政府對法制性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沒有足夠的認識,缺乏依法行政的自覺性,習慣于行政命令,為搞好形象工程來提高自己的政績,為投資者創造良好的生產環境而實施“安靜日”,給行政執法設立“籬笆墻”。

其次是執法時無法超脫一些司法部門。司法是行政的后盾,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由于執法手段所限,需要一些司法部門配合進行辦案,這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協調司法部門,也不敢輕易得罪為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規分子講情的司法部門的人員,這樣就保證不了違法案件的查處。執法工作難以到位,影響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法規的有效執行,難以維護國家、人民利益,維護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

(三)行政強制措施不得當

法是國家強制力保護實施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作為代表國家履行職能的機關,本身體現的是國家權威,但具體工作要通過國家賦予我們一定的執法手段、強制措施等國家強制力來實現。

我國近幾年的立法工作比較側重于對當事人保護,這是大勢所趨,是民主化進程加快的表現。但有當事人要么不學法,要么只學權利,不學義務,法律一知半解,斷章取義,你只要不觸及我的利益就得,否則就不行。而在正常的行政執法中,執法人員又不能采取得當的行政強制措施,使行政執法難以到位。這種情況導致許多由質量技術監督執行的法律法規都因執法手段所限而無法到位,嚴重損害了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

在執法過程中,調查取證是第一難,當事人拒絕接受調查,甚至不簽字,是因為質監沒有傳喚(對人)權,對其沒有約束力。取證定案后,處理決定的執行是第二難,因為質監部門要聽從地方政府、司法部門中有些人的人情。所以有時為了取得罰沒收入而將假劣商品退還當事人,為了使行政處罰決定得到順利執行,不得不與當事人討價還價。行使查封、扣押權在愚昧的法盲、半法盲面前往往也顯得蒼白無力,當事人煽動一些與其有利益關系的人或不明真相的人,圍攻、毆打執法人員,搶奪違法物資,暴力抗拒執法,而質監部門又沒有拘留權。事后,他們的抗法行為也往往因種種原因難以依法處置到位。

(四)權力制衡機制尚不完善

違法生產行為的發生多種多樣,質監行政執法點多面廣,查處違法工作是家常便飯。但案情發現多集中在一線執法人員手中,瞞案不報、私下處理、敲詐勒索現象也夾雜其中,數量雖少,影響卻大。雖然目前我們的辦案工作采用了調查、案件審理、審批三權分離的方式,但仍有部分案件都在第一關(發案階段)就已結束,后邊的監督機制只能是形同虛設;定案時,辦案人員與當事人及家屬頻繁接觸也容易對執法公正產生影響。這里的根本問題就是權力缺乏監督,紀檢監察機構對辦案過程的監督缺乏具體規定。缺乏監督的權力容易膨脹,但監督太過則會導致萎縮—國家的法律法規得不到有效實施,市場經濟秩序不能正常良性運行,質監部門失職瀆職,致使職能弱化,建立有權威的行政執法機構成為空談。

(五)職能交叉不利于執法

按現行體制,對生產領域的監管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全面負責,但工商行政管理可以管理營業執照、衛生防疫部門可以管理衛生許可證、環境保護部門可以管理其環境污染。這些部門都可以依據正常的理由對企業進行查處,執法手段都能超越其職責范圍,勢必導致企業無所適從、負擔沉重,規范生產經濟秩序的規范本身就不規范,很難使生產企業走向規范,很難準備充分地把企業做大做強。

(六)腐敗,為行政執法設立障礙,削弱了行政執法力量

少數黨政干部、行政執法人員放松了對世界觀的改造,忘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甚至從事違法活動,阻礙行政執法,削弱行政執法力量。表現為:

1、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從事違法活動,阻礙行政執法。為小團體和個人利益,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直接或間接指使親屬從事或參與違法生產行為,強買強賣,橫行鄉里,獨霸一方。如在整頓和規范生產經營秩序中,少數公務人員直接從事或指使親屬擾亂生產經營秩序活動,為擾亂生產經營秩序者隱瞞違法行為,為擾亂生產經營秩序者通風報信,讓其逃避檢查,為其開脫罪責,甚至指使為擾亂生產經營秩序者暴力抵抗行政執法,導致一些地方生產經營秩序混亂現象不能有效遏制。

2、用人腐敗,相對削弱了行政執法力量。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中,有些人用不正當手段進入行政執法部門,這些人沒有革命的事業心、進取心和社會責任感,缺乏必要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把執法崗位當成了“黃金屋”,沉醉在了燈紅酒綠之中,這些人為“權”辦案,為“錢”辦案,執法粗暴,以言代法,以罰代刑,不懂什么是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導致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這些人在行政執法崗位的存在,相對削弱行政執法力量,嚴重損害了國家行政執法的形象。

(七)整體行政執法隊伍不能適應當前行政執法的需要

隨著信息化水平的高速發展,計算機的廣泛運用,交通工具的普遍等,社會的各方面都增加了科技含量,不法分子更加狡詐,在造假方面也更加隱秘,造出的產品也更加不容易鑒別,對行政執法人員提出了新的挑戰,行政執法中很多干部的知識結構、相應素質都跟不上時展要求,適用法律、運用法律水平低,打擊違法力度不夠。再加上我們對生產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展覽教育、培訓等活動跟不上、生產經營者的素質尚未有效提高、守法經營意識不夠,自我管理能力差。我們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不能充分樹立權威,沒有威懾力,通過日常業務來監督生產經營者的生產經營行為,發現并控制危害擴大的事中監督及事前防范監督都難以奏效。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相繼制定出臺了《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許可法》和不同行業的專業法律法規和規章,這些都與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相配套,為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發揮了重要作用。

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依法治國方略重要實現形式,換句話說沒有完全意義上的依法行政就不可能實現依法治國。所以我認為作為行政執法人員應該熟悉法律、法規,提高整體執法人員隊伍素質,“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職能,依法行政”。也就是說依法行政是行政機關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唯一保證!

二、解決問題的一些想法

(一)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崗位培訓制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業務學習,提高全員素質,保證執法質量

要加強制度建設,嚴格按制度辦事,要建立健全的崗位培訓責任制度,對每一個崗位需要的技術水平及義務熟練度有較嚴格的明確和規定,從而督促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人員自我素質和修養的提高。隨著我國法制的健全,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工作面臨著更高要求,質量監督事業要發展,人才建設是關鍵,特別是食品質量安全工作要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單位也應開展豐富多樣的形式用于培養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另外針對基層局辦公條件差,相應配套設施不齊全等問題,我認為應該設立專項基金用于配備電腦及相關設備,開展計算機培訓掃盲班,無論老少都要求計算機水平掌握到一定程度,能操作最基本的應用程序。提高全體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只有思想統一,才能保證行動步調一致。進一步抓好黨風廉政工作首先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要從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認識和理解黨中央、國務院決策的重大意義,一定要把黨中央、國務院的精神變成我們全系統干部職工的共識,不斷增強我們做好黨風廉政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黨中央在總結歷史經驗、科學判斷工作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從源頭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把這項工作突出出來,切實把建立健全懲防體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統籌兼顧,穩步推進。

(二)要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質量技術監督文化建設落實到實處

質量技術監督文化建設工作是一項關系質量技術監督管理事業發展的重要工作,各級要在不斷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基本思路的同時,精心策劃,嚴密組織,狠抓落實,力求做到“四有”:一是總體規劃。建設質量技術監督文化必須有一個科學合理的總體規劃,要明確質量技術監督文化的內涵和意義,開展質量技術監督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建設質量技術監督文化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抓好質量技術監督文化的基本途徑和保障措施,使各級認識更統一,思路更清晰,落實更有責。二是有形式載體。要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崗位實踐活動,使廣大干部職工能有舞臺在質量技術監督文化建設中施展潛能,豐富知識,鍛煉作風,增長才干。三是有物質保障。各級要在有限的財力內,拿出一定有專項經費用于質監文化建設,有計劃、分步驟地抓好各級文化活動中心、榮譽室、圖書室等場館設施,并做好維護,科學使用好。四是有交流促進。各級要善于發現和總結對本系統文化建設有鮮明特色的做法經驗,利用召開專題研討會、現場交流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努力形成抓質監文化就是抓團隊凝聚力的導向,力爭將質監隊伍的文化建設做的更好。

(三)行政執法管理要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具有綜合性、超脫性、獨立性、廣泛性

我國已經比較完善的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法律體系,如:《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特別是《行政許可法》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頒布,標志著我國行政管理工作正式走向法制的軌道,明確規定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的法律。也就要求行政執法人員要依法行政,要求執法人員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思想,必須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事實上,權大于法、情重于法、貪贓枉法的現象在行政執法中時有發生,這不僅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聲譽和形象,而且嚴重破壞了法律的尊嚴,影響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權力缺少監督,必然導致腐敗。筆者認為,要遏制行政執法中的腐敗現象,確保行政執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治軌道,就必須建立一種從內到外、從上到下全方位的監督制約機制。建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充分發揮其日常監管職能,加大假冒偽劣產品的打擊力度,同時加強與各行政執法部門的合作和配合,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及人身健康安全,切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四)基于國家職能的劃轉,省以下流通領域執法應賦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獨立行使行政執法職能

在質量法沒修改前,質監系統在兩個方面的檢查阻力較大,一是對建筑工地的建筑原材料,二是對市場上的產品。相對講,前者阻力更大。質量法修改后,對建筑工地的建筑原材料的查處基本上解決了。對市場的檢查,國家的三定方案中明確規定質量監督部門負責生產領域的監管,各部門的職責如何劃分更科學、更合理。實際上,發生職權糾紛根本的原因在于封建的特權思想、經濟利益和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實。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從源頭上解決職能交叉,真正落實責任,是行政改革的出路。要基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具有技術方面的優勢,省以下流通領域的監管還應該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來行使質量監管的職能,以便于生產經營者的統一管理,也便于統一執法,避免機構重復設置造成的資源浪費和推諉扯皮現象。

(五)要加大紀檢監察力度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健全紀檢監察機構,選配德才兼備、敢于工作的紀檢監察干部,配置獨立的辦案裝備,以規章制度的形式固定紀檢監察提前介入業務辦案過程,對其辦理案件過程實施監督。加大對執法行政管理人員的廉政教育力度,要通過多種形式,充分發揮政治學習的有利時機,把運用先進典型進行示范引導與運用反面案例進行警示教育結合起來。同時,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不放松,形成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立體監督,著重查處失職、瀆職、瞞案不報、枉法裁決等違法違紀案件,構成犯罪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六)要賦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一些行政執法的權利

為更好的打擊違法生產企業行為,要賦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查封、扣押物品(扣押物品難度較大或損失較大時,可扣押相應保證金)、查詢、凍結、劃撥銀行存款的執法權,以充分保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需要。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是隨著歷史的進步而發展,隨著經濟體制的變改而完善,只要與時俱進,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落實行政執法打假職能,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的空間將會得到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