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風險排查整治方案
時間:2022-06-11 05: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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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掌握和防范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確保全縣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風險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全面落實,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扎實做好異地扶貧搬遷“回頭看”確保“十三五”工作任務高質量收官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調查工作中增加山地丘陵區切坡建房調查內容的通知》《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風險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利用兩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完善農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防治的標準和規范,逐步建立健全農村房屋選址避讓地質災害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任務
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風險排查整治工作具體由各鄉鎮承擔落實。總體上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做好摸底排查,填寫調查表,建立臺賬;第二階段我局會同縣風險調查承擔單位、鄉鎮、村組開展核查工作;第三階段以排查成果為依據,指導鄉鎮、村組開展整治工作,探索并制定相應的長效管理機制。各鄉鎮要嚴格按照階段劃分,緊盯時間節點,緊密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抓緊組織開展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排查。
(一)摸底排查(第一階段)。各鄉鎮對轄區內易發區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全面自查、摸底,主要排查對象為切坡建房(房前屋后高陡邊坡)及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要區分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在全面排查的同時,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重點摸底排查。要全面摸清建筑物的位置,切坡高度、坡度,構成切坡的巖土體類型,受威脅房屋與切坡的距離,威脅對象等基本信息,做到一點一卡,并逐戶登記造冊,匯總建立臺賬(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地質災害隱患要另設專題臺賬),進行統一歸檔管理。
填報要求:填報附件1“切坡建房摸底調查表”中編號、戶主姓名、地理位置、切坡情況、受威脅房屋情況的內容。
時間要求: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和經營性自建房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必須于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全面排查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
(二)全面核查(第二階段)。我局與承擔地質災害風險調查的技術單位、鄉鎮(街道)組成聯合核查組,按照省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中心編制的《切坡建房排查技術指南》,對前一階段自查摸底填報的“切坡建房調查表”內容逐一進行核查。按照斜坡單元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調查評價,重點分析坡體穩定性及評估風險,提出處置建議和防治對策等,對存在隱患的斜坡單元納入隱患臺賬和縣地質災害風險調查成果。
(三)整治銷號(第三階段)。我局對發現確有地質災害隱患的農村房屋,要根據輕重緩急,明確防治措施和治理時限,指導鄉鎮、村組抓好整治工作。縣、鄉、村三級建立重點防治和全面防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發現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房屋,按照誰削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以戶主為責任人,村級干部為網格單元責任人,鄉鎮、縣責任領導等組成的群測群防網格管理體系,切實靠實戶主責任和基層組織的監督責任。在危險尚未解除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經營性自建房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地質災害隱患防治。我局以存在地質災害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為重點開展防治工作,制定防治方案、明確防治措施、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指導鄉鎮、村組抓好防治工作。初步判斷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要及時進行危險性評估,制定防治方案并審核把關,嚴格落實防治責任,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治理。對拒不治理、治理不到位的,相關部門應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處置。相關治理任務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非經營性自建房地質災害隱患防治。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非經營性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公用建筑)進行全面防治,按照誰擁有(使用)誰防治、誰主管誰督促的原則,分別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各鄉鎮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會同村組督促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治理。相關治理任務要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
(四)強化管理。各鄉鎮要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農村房屋實行動態管理,抓緊整治銷號。要建立農村房屋選址管理的長效機制,嚴格落實農村房屋選址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科學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將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引導農村建房避讓相關區域,從源頭上減少地質災害威脅。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排查整治實行“縣總負責、鄉鎮抓落實”工作機制,各鄉鎮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做好排查整治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認真開展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技術支撐。我局要組織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勘查、設計資質的專業機構及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廣泛參與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
(三)加大督促指導。我局將加大對各鄉鎮指導力度,確保隱患排查和防治責任落到實處。同時,對各鄉鎮任務完成情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及時公布任務完成進度,確保任務完成質量,排查任務完成后,省市將對排查結果進行驗收。
(四)加強宣傳指引。各鄉鎮要廣泛宣傳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的必要性,增強群眾安全意識,及時掌握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的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地質災害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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