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建設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6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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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建設調研報告

最近,本文作者參加了深圳市委組織部題為“深圳市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基本狀況”的調查,在深圳市企業協會、深圳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深圳市律師協會等單位的配合下,發出調查問卷6500份,回收5105份,進行座談訪問36場。本文利用這次調查的材料對新的社會階層的政治取向進行專門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對新的社會階層興起背景下執政黨的發展問題進行一定的思考。

一、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價值取向和政治態度呈現的特點

1.價值取向具有多元性特點。在回答“工作目的”的問題上,有的人是為了“實現自我價值”(占36.4%),有的人是“為社會做貢獻”(占24.4%),有的人是為了“提高生活質量”(占25%),有的是“為子女創造幸福”(占7.8%),也有的人是為了“個人享受”(占3.7%)。在他們身上,既有傳統性的價值觀,如工作是為子女創造幸福;也有鮮明的現代性的價值觀,如強調實現自我價值;少數人還具有一些“后現代”價值觀念,如強調個性體驗。

2.主導價值取向是以個體為中心。調查顯示,以“實現自我價值”、“提高生活質量”、“為子女創造幸福”、“個人享受”為工作目的共占72.7%,遠高于“為社會做貢獻”(占24.4%)。說明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主導價值取向是以個體為中心的。但另一方面,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贊同“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這一觀點的人達61.7%,而贊同“人人為我”觀點的只有6%。說明,這種以個體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又不是極端利己主義,具有很大的互利性內涵。

3.具有較強的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在問及“權益受侵時,你如何處理”的問題時,有近50%的人選擇“訴諸法律”,中介組織從業人員的這一比例甚至高達90.5%,試圖通過非正式渠道(“找機關朋友幫忙”、“找社會朋友幫忙”和“用錢擺平”)維護權益的很少,僅占12.5%。這說明,在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法律意識、平等意識、合作意識和契約意識等現代觀念已經明顯占優勢,而這些意識正是發展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心理(文化)基礎。

4.普遍擁護改革開放政策。問卷調查顯示,表示“非常擁護”和“比較擁護”黨的改革開放政策的分別占27%和47.1%,兩項相加為74.1%,表明這一階層的政策認同度非常高。從另外一個角度也說明他們是改革開放政策的受益者和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

5.對待政治改革的態度具有批判性和保守性。在“現行政治體制與市場經濟之間是否適應”的問題上,有26.7%的被調查者認為“不太適應”,有16.7%的人認為“不適應”,兩項相加為43.4%。其中民營企業創業人員、中介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這些文化素質和學歷相對較高的群體認為“不適應”或“不太適應”的比例更高,分別是58.9%、49.7%、54.9%。由此可以看出,這一階層有政治改革的要求,是社會政治變革的推動者。另一方面,他們屬于社會既得利益階層,他們從自己的切身利害關系出發,希望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因此,他們對社會政治問題注重理性判斷,對矛盾的處理比較理智,這一特點使得他們既是政治穩定的社會基礎之一,又是支持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力量。

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政治參與情況

1.參與政治活動的水平比較低。關于政治參與的現狀,在被調查者中,認為自己參加的政治活動“非常豐富”的只有6.6%,認為“一般”和“比較少”的分別是31.2%和33.1%,表示“根本沒有”的達27.9%。但從主觀上講,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政治參與水平低并不意味著他們對政治不感興趣。在關于“是否關注政治現象”的問題上,被調查者有50%表示“非常關注”,表示“一般”的占35.5%,表示“不關注”的只有11.9%。在關于“是否對自己的政治地位滿意”問題上,表示“一般”、“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分別是48.7%、14.7%和10%。在“是否愿意參與政治”的問題上,表示“不愿意”的只有14.8%,表示“非常愿意”、“一般”和““讓我參與就參與”的分別為22.2%、33.1%和28.1%,三者相加,有政治參與意愿的高達83.4%。這些數字說明,新的社會階層是一支潛在的政治參與力量。

2.對政治參與渠道的滿意度比較低。調查發現,只有19%的受訪者認為自己參政渠道“暢通”,而有37.7%和35.5%的人認為自己參政議政的渠道“一般”和“不暢通”,其中接受調查的民營企業科技人員和技術人員認為自己參政渠道“不暢通”的高達55.6%。在座談訪問中,新階層人士也普遍抱怨不能夠經常參加由黨政部門和有關單位舉辦的座談會,以反映他們的呼聲,沒有有效途徑將其愿望和要求納入黨委和政府的決策過程。他們參與政治的途徑一般是“參加社團和和業組織”(比例為51.9%),但他們普遍認為,個體協會、私營企業主協會、律師協會等中介組織作為反映他們要求和愿望的“娘家”,“權力太小”,說話不被重視。

3.政治參與動機的功利性較強。在我們的座談訪問中也發現,絕大多數新的社會階層人士都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但尚不穩定。一方面,他們不可能將太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政治領域,而不得不首先專心于自己企業本身的發展,在客觀上對政治參與尚力不從心,而且與之相適應,其政治需求都是具體的,如關系他們切身利益的問題,如戶口政策、政府工作人員的不正之風、政府部門效率不高等等,很少有人上升到制度層面,這也決定了新社會階層人士的政治參與主要是功利性參與,而不是理念性參與。

4.政治參與形式呈現出個體性、分散性。雖然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有個別人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而且幾乎所有的人參加了個協等社團組織,但在政治參與的形式上,這些參與總體上都是個體性而非群體(組織)性,即便是通過律師協會等社團組織來影響政府決策,也都是個人行為,基本上沒有聯合起來的“共同行動”。但值得注意的是,群體協同性的政治參與方式已經有了萌芽。在一個座談會上,深圳市某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某某就談到,他和有關企業的老板經常有聚會,有活動,有時候他們會聯合起來,采取集體行動同影響他們利益的大企業競爭。當我們問“如果地方政府出臺的某一政策與他們利益相沖突時,會不會也采取類似的對策”時,他說不排除這種可能,比如,讓這些企業同時停業,或通過讓所屬數千員工的“飯碗”危機間接向政府施加壓力。

三、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對執政黨的認知、情感和態度分析

1.普遍擁護執政黨的領導。從調查的情況看,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絕大多數來自工人、農民、干部、知識分子或其子弟,受黨教育多年,對黨有著樸素的感情。作為改革開放政策的積極實踐者和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深圳市的絕大多數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衷心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如認為堅持黨的領導對中華民族的發展和振興“非常重要”和“比較重要”的分別占33.7%和35.3%,兩項相加達69%。在訪談中很多人都說,“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改革開放的今天。”

2.對執政黨的黨風現狀滿意度偏低,但對其執政地位很有信心。在回答“你認為中國共產黨是否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問題時,只有30.7%持非常肯定的態度。關于黨風現狀,被調查者中認為黨風“一般”和“很差”的分別是39.1%和13.2%,兩項相加為53.3%,而認為“很好”和“較好”的分別為10.2%和25.2%,兩項相加為35.4%。在“你認為黨員是否發揮了先鋒模范作用”的問題上,只有18.8%的人持肯定態度,認為“看不出來”和“很差”的占42.6%。這幾組數據說明,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對黨風建設的現狀滿意度比較低,影響了黨對他們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但另一方面,在問及對黨執政的看法時,表示“很有信心”、“較有信心”和“有些信心”的分別是24.3%、32.3%和21.5%,表示“沒有信心”的只有11.5%。這說明,新的社會階層人士雖然對黨風的現狀滿意度比較低,但對黨的未來充滿信心和期待。

3.對執政黨的情感隨知識背景、年齡的不同而不同。在對堅持黨的領導的看法上,被調查者的中介組織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人士中分別有21.2%和17.1%的人認為(是否堅持黨的領導)“沒有關系”,有16.8%和20%的人認為“說不清楚”。從年齡的角度看,一般是年紀越小對堅持黨的領導的認同感就越低。在調查中,74.2%的60歲以上被調查者認為堅持黨的領導“非常重要”;51—60歲年齡段的人是543%,41—50歲年齡段的人是41.6%,30—40歲年齡段的人是32.3%,30歲以下年齡段的是24.7%,呈明顯下降趨勢。

四、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入黨意愿與動機分析

1.入黨意愿不夠強烈。被調查者中“入黨愿望強烈”的28.7%,有人動員就加入的為13.2%,“無所謂的”占32%,明確表示“沒有愿望”的為19.8%。可以看出,對入黨持消極態度的超過一半(51.8%),意愿水平偏低。在座談訪問中我們發現,有些人對入黨后可能面臨的諸如財產問題、紀律約束問題以及開會多、文件多等現實問題有顧慮,目前仍處于觀望狀態。總體而言,新的社會階層人士重經濟利益,入黨熱情偏低,入黨愿望不強烈。在座談訪問中,有許多人還有意無意地回避這些問題。

2.入黨動機和目的呈多樣化。在問卷調查者中,表示入黨是為了維護自己利益的為16%,是覺得“光榮”的有19%,為了“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的有37%,其他的為28%。這說明入黨動機比較復雜。在座談訪問中,我們也發現了這種復雜性:有的人對黨有深厚的感情,入黨是實現其人生價值的一部分;有的人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企業的信譽,方便自己做生意;有的人是為了加強與社會高層的接觸,獲得更多的信息;有的人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有的人則只是為了“圖臉面好看”;也有個別人是為了尋求政治上的保持傘,或鉆進黨內謀求政治資本,等等。

3.入黨后的行為趨向比較復雜。絕大多數人(63.2%)的人表示“愿意接受黨的教育”,有也近三成人(29.9%)回答“無所謂”和“不愿意”。在“是否愿意擔任黨內領導職務”的問題上,表示非常愿意的有33.3%,表示服從組織安排的32.5%。在“個人意愿如果與黨組織的意愿發生沖突如何處理”的問題上,絕大多數人表示個人意愿服從組織意愿,也有近一成(9.8%)的人表示要“退黨”,有8.7%的人要“通過各種手段讓組織意愿符合自己意愿”。這幾組數據說明,需要正視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入黨后的教育管理問題。

五、新的社會階層興起背景下的執政黨

1.執政黨能否不斷提高新的社會階層成員對自己的認同性?在調查中發現,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特別是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將自己今天的成功歸因于黨改革開放政策,因而從內心擁護黨的領導,但也有些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特別是民營科技企業創業人員、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社會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等在將自己的成功進行歸因時,首先強調的是自己的“本事”(能力、專業、技術等),黨的方針、政策因素已經居于次要因素。在新的條件下,對作為工人階級先鋒隊的中國共產黨來說,在鞏固執政的階級基礎的同時,如何使我們的黨也能表達和協調新的社會階層的利益,使其從“感恩性”的認同轉變為利益性認同,真正將我們黨看成是代表和維護其根本利益的“自己的黨”,以免他們在體制外尋求利益表達渠道,這是新世紀黨面臨的一個全新挑戰。

2.執政黨能否占領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所在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這塊日益重要并不斷拓展的陣地?新的社會階層主要分布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而這些組織、這些行業是當前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前沿陣地之一。要鞏固和擴展我們黨的執政基礎,就必須保持對新的行業的政治領導力、控制力和影響力。但調查中發現,新的社會階層所在的組織和行業種類多,數量大,發展快,但建立黨組織的比例普遍較低,黨建空白點多,有的地方黨組織雖然建立了,活動卻不正常,存在不少薄弱環節:組織覆蓋率低,活動不正常,功能沒有充分發揮。總的情況是,黨組織建設的速度明顯跟不上行業的發展。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對黨的建設而言,無疑是另一個挑戰。

3.執政黨能否將新的社會階層中的精英分子吸納到自己的組織內部?調查結果表明,絕大多數新社會階層人士,除早期發家致富的個體戶、部分私營企業主外,一般都擁有大專以上學歷,尤其是在外企中從事管理工作和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中介組織中的律師等,都屬于高學歷、高科技、高層次等“三高”人員,是社會的知識精英、技術精英,具有很大的社會影響力。如果執政黨不能夠把這些在其行業中有影響力的社會精英吸納進其隊伍,他們就有可能在體制外尋求利益表達,執政黨也就很難把這些新興領域的群眾團結和組織在自己周圍,就不利于擴大執政的群眾基礎。但在調查中發現,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有入黨的動機的人相對來說比較少。如何在這些階層中加強黨的吸引力、滲透力、影響力,提高新社會階層中優秀分子的入黨意愿,把他們吸納整合進我們的隊伍,是我們過去黨的發展和建設中所沒有遇到過的一個挑戰。

4.執政黨如何使新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子真正從思想上加入自己組織?允許發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的先進分子入黨,其目的不僅在于發展多少人入黨,而在于通過這樣一項政策和實踐,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不斷提高黨的社會影響力。從調查情況看,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入黨動機比較復雜,因此,如何從制度上、機制上和程序上確定入黨標準,加強對他們進行培養教育、如何進行政治審查和財產狀況調查等等,真正把那些擁護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為黨的綱領和章程而奮斗的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以保證在新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的質量,是對我們黨組織工作的新挑戰。

5.在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入黨后,如何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和監督?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較其他社會階層,個體生活工作狀態,具有隱蔽性特點。在組織聯系相對松散的情況下,如何根據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活動規律和特點,積極探索適應這類黨員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如何使新階層人士黨員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黨性觀念、組織歸屬意識?如何處理業主黨員與員工黨員之間的關系?如何發揮新社會階層中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如何對那些擁有巨額財產的特殊黨員的監督管理,防止“強勢”黨員操控基層黨組織?……這些挑戰對黨的組織形式、工作方式和領導方式提出新的要求和新地挑戰。

在新的社會階層興起的條件下,中國共產黨應該站在鞏固執政地位的高度,通過創新與發展自己的功能、政策、組織、人員構成、活動方式方法等,提高黨在新的社會基層中的影響力、吸引力和整合力,贏取整個新的社會階層(而不是其中的個別精英分子)的認同、信任、擁護和支持,拓展黨執政的群眾基礎。簡言之,總體思路應該是:通過執政黨自身的創新與發展促進黨的群眾基礎的鞏固與拓展。(1)執政黨功能的發展:通過強化利益表達和利益整合功能,更好地代表和實現包括新的社會階層在內的最大多數人的利益;(2)執政黨政策發展:通過政策的調整與創新,代表和實現好新的社會階層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利益;(3)執政黨組織的發展:通過健全執政黨的組織管理體系,不斷擴大黨在新的社會基層中的工作覆蓋面;(4)執政黨黨員構成的發展:通過積極穩妥地發展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入黨,逐步增強新社會階層中黨的力量;(5)執政黨基層組織活動方式的發展:通過改進黨的工作方法和活動方式,提高新社會階層中黨組織活動的質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