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調研報告

時間:2022-03-25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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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了解全市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情況,探索出一條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新路子,以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司法局專門抽調精干力量,就全市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行了為期半年的調研。先后深入全市12個鄉鎮、36個村莊,進行面對面交流700余人次,歷經課題準備、實地調研、匯總分析、研究論證四個階段,形成此報告。

一、**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概況

自“**”普法以來,經過20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全市市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有了很大改觀,教育方式和手段也日趨多樣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別是“**”普法以來,我市緊緊圍繞“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的總體目標,以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切入點,以“送法下鄉”、“以案說法”、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動等為載體,堅持面向基層、分類施教的原則,深入開展農村村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提高。

憲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勞動法、信訪條例等20多部法律法規得到廣泛普及,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不斷增強。在處理相關的具體事務時,主動要求依據法律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群眾增多,發生糾紛時,能夠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群眾增多。在接受調查問卷的群眾中,有95%以上的人選擇了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這也充分體現了廣大農民的依法維權意識很高,有力地維護了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法制宣傳教育方法手段不斷創新

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除傳統的方式手段外(如:廣播、電視、黑板報、法律手冊、上法制課等),還出現了新的學法形式,如:蒙城縣岳坊鎮的農民,自發組成了學法協會,定期開展法律知識學習交流活動,激發了廣大農民學法的積極性。該縣司法所、法律服務所與每戶村民簽訂了無償法律服務合同,在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適時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使群眾便于接受,減少了矛盾糾紛。目前,我市的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援助機構、“123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基層司法所等法律服務機構,在為廣大群眾提供及時便利法律服務的同時,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大增強了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三)農民對法律的需求發生了重大變化

在接受調查的農民中,有100%的人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這說明農民對法律知識渴求欲望很強,這也為開展農村普法提供了較好的群眾基礎。另外,因政治、經濟外出務工等方面的原因,農民對法律知識的需求選擇性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更趨向于了解與自己生產生活有關的法律法規。調查發現,廣大農民由過去更多希望了解計劃生育、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發展到現在的急需了解勞動、經濟、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四)農民對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比較淺顯。在接受調查問卷的群眾中,都表示對個別法律有所了解,但了解的程度卻極為有限,所知不過是細枝末節,無法正確運用和把握。只有少數“法律明白人”對法律知識掌握較為系統一些。包括一些村級調委會成員的法律知識也比較薄弱,從而導致調解成功率不高。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一些群眾在產生糾紛時,使用過激手段,引發違法犯罪。

二、當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市在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許多問題,制約了工作的開展。突出表現如下:

(一)工作重視不夠,個別地方流于形式。根據調研的情況,我們發現,有些地方雖然成立了法制宣傳教育機構,但沒有把這項工作真正擺上重要工作議程,重視程度還不夠,熱衷于搞形式,搞應付。以“搞活動”來代替經常性的普法工作,導致工作缺乏系統性、連續性,其成效難以提高。

(二)經費投入不足,造成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在調研中發現,村一級幾乎沒有經費投入,鄉鎮一級少則千元,多則不超過一萬元。這就造成廣大普法工作者雖心有余而力不足,無法充分開展培訓工作,無法滿足人民群眾對普法需求。許多群眾希望能夠給他們發放一些法律小冊子,但由于沒有經費,這么低的需求也幾乎是可望而不可及,導致普法無法達到預期目的。

(三)工作人員素質不高,導致工作效果不佳。目前,農村的普法骨干大都是村組干部,鄉鎮對他們培訓時間短,培訓內容單一,掌握的法律知識缺乏系統性,且較為薄弱。普法時,只是念念條文了事,無法吸引群眾,導致普法效果不理想

(四)缺乏必要的激勵機制,導致工作積極性不高。全市各鄉鎮在對普法工作人員的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措施和制度,也沒有必要的激勵機制。導致“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受到很大影響。

(五)陣地建設滯后,人員嚴重不足,工作無法全面展開。農村普法的主要陣地依托是鄉鎮司法所,主要人員為司法所工作人員。而目前的情況是全市90個鄉鎮只有60個司法所,多數為2人所或1人所,司法所人員短缺現象在譙城區表現尤為突出,按每所配置3人的規范化要求相差甚遠。尤其鄉鎮撤并之后轄區面積增大,住戶更為復雜,有的鄉鎮只有一名司法所人員,開展工作困難重重。

(六)組織集中學法較難,導致普法資源的浪費。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農村的逐步確立,農村產業結構發生了一系列變化,單一務農的生產經營格局被打破,個體、私營經濟的迅猛發展,使農民從業趨于多樣化,除傳統的農、林、牧、副、漁等產業外,從事二、三產業的人員比例逐漸增多,加之,廣大農民外出務工的較多,這種紛繁復雜的從業新格局給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多種經濟成份并存的農村新格局,使廣大農民沒有大量的時間去參加集中的、有系統的法制宣傳學習。這種從業結構的多元化,無疑使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難以開展,使普法工作者無法組織開展集中的法制宣傳教育,普法資源不能充分發揮作用。

(七)普法手段較落后,內容針對性不強,導致群眾參與意識不高。我們目前的普法手段相對于經濟發達地區來說,是比較落后的,平時的手段不外乎發放資料、擺攤咨詢、出黑板報等,這些手段比較老套,群眾很少感興趣。通過調研發現,大部分群眾對法制文藝、電視普法、以案說法等形式感興趣。法制宣傳教育部門由于缺少經費也無法與電視媒體實現資源的整合,難以滿足群眾需求。在宣傳內容上,針對性也存在一定問題,比如群眾平時外出務工,想了解勞動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而我們卻去宣傳其他法律,這必然導致宣傳內容和群眾需求之間的脫節,群眾當然也就不感興趣,參與意識就會很差。

三、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對策

從目前調研的情況來看,我市的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大有可為的,群眾的熱情也很高。如何能把這項工作深入的開展下去,滿足群眾的需求。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鑒于我市在這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在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以下解決辦法。

(一)要建立健全符合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制。一是要落實責任。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評范圍,并將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各級班子的責任目標,提高重視程度;二是要建立有效的獎懲激勵機制。將工作績效和提拔重用、報酬結合起來,提高積極性;三是要建立科學的考評機制。在制定考評的措施方面,盡量體現科學性、可操作性,避免在考核評估時出現走馬觀花的現象;四是探索建立普法志愿者隊伍,尤其要鼓勵農村“法律明白人”參與到隊伍中來,最大限度地利用社會資源,促進工作的開展。

(二)要加大經費投入。目前,制約我市農村普法工作深入開展的主要因素就是經費問題,因此,建議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所必需經費進行專題研究,給予統籌解決,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三)加強人員、陣地建設。一要進一步提高人員素質。要加大對普法人員的培訓工作,保證他們必要的培訓時間,建立有關培訓制度,進行必要的崗前、崗中培訓。鼓勵支持高素質人員參與到此項工作來,建立一支高素質的隊伍;二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加大對司法所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當前,要著重抓住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提出的加強“兩所一庭”建設以及國家對司法所建設投入國債資金的良好契機,進一步理順司法所管理體制,加強司法所業務建設,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個司法所不少于3人的人員配備要求,適當增加地方編制,不斷壯大司法所隊伍;三要大力加強農村普法設施建設。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新農村建設,加快農村法律圖書室、普法宣傳欄等硬件建設。

(四)進一步整合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職能。以鄉鎮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為基礎,把法制宣傳教育融入人民調解、法律服務以及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的全過程。組織引導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參與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社會效果。

(五)創新形式手段、增強工作的針對性。一是要進一步拓寬普法的渠道,在充分利用墻報、標語、橫幅、發放宣傳資料等農村傳統普法形式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大眾傳媒在法制宣傳領域中的重要作用,結合利用“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積極探索和依托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傳媒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把法律送到農村,送進農村千家萬戶,更好更快地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協調發展;二是要協調文化、宣傳、新聞媒體等部門,制定出貼近農村現實生活,通俗移懂的電視、廣播法制專欄節目,重點是按照農民的文化心理需求,通過互動機制加強農民學法用法的心理引導,構建官方宣傳媒體的法制宣傳教育與民間的法律交流共振的新格局;三是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和實踐相結合。支持鼓勵司法機關開展生動的法治實踐活動,盡量采用公開開庭、以案說法等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從而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說服力;四是選擇有利時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盡量避開農忙季節或經營時間,抓住農閑、節日等農民比較空閑、集中的時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因地制宜,因人而異,因類施教。如對在家務農的農民,可利用下雨天及農閑冬休時間組織學法活動,對經商、務工的農民避開經營、務工時間,選擇早晚或節假日,進行普法宣傳教育;五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法制宣傳教育內容上,農民需要什么就宣傳什么,農村哪一類問題突出,就重點宣傳哪一方面法律知識,不求系統性,但求針對性,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

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一個宏大的課題,只有長期持之以恒的開展調研工作,才能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規律,才能探索出一條更有效的工作新路子,才能在新農村建設中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