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改革現狀分析

時間:2022-04-04 0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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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改革現狀分析

我國政府采購改革從*年作為國際上公認的、先進的政府支出管理制度在我國開始試點,到*年是我國政府采購改革的探索階段。這個階段各省市無論在機構設置,制度建設,還是在管理模式上,各不相同,因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所以這個階段的政府采購制度以地方立法為主。*年至20*年6月29日《政府采購法》頒布,是政府采購改革的全面實行階段。這個階段,財政部在總結各地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了一系列政府采購規章,為規范政府采購活動,早日形成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大市場”,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采購制度,奠定了基礎。幾年來政府采購的實踐表明,政府采購是強化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效益的有效手段,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方面也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政府采購法》的頒布,開創了政府采購的新紀元,標志著我國政府采購改革進入了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軌道。它的頒布,對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發揮政府采購在國民經濟中的宏觀調控作用,推進財政支出制度改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機關更好地履行職責,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抑制腐敗,具有十分深遠和重大的意義。是依法治國方略在財政支出管理中的具體體現。

*市政府采購工作*年開始試行。改革幾年來,*市在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規范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許多積極、大膽、有益的嘗試,政府采購事業發展較快。現將*市政府采購改革的情況簡要介紹如下:

1、*市的政府采購組織機構的設置

目前*市政府采購的組織機構分三個管理層次,即領導決策層、監督管理層、具體實施層。是按照政務和事務分開、管理者和執行者分離的原則建立的新型管理體制。

(1)決策層*市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于*年。成員由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和市財政局共同組成。領導小組實行“聯席會議制度”,討論決定*市政府采購的重大政策,解決政府采購中出現的新問題。

(2)監督管理層政府采購辦公室。

1998年籌建,*年正式成立,是政府采購的日常管理機構。20*年《政府采購法》出臺后,我們根據《政府采購法》,對政府采購辦公室的職責進行了調整,調整后政府采購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依法代擬*市政府采購管理的地方法規草案,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市政府采購管理的規章、制度;規定*市政府采購活動的程序;

2)*市政府采購預算管理

提出*市政府采購年度預算需求,落實*市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擬訂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監督*市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的執行情況;確定政府采購資金直接支付的范圍或項目;對采購人預算資金的撥付進行審核;辦理政府采購實物調撥手續;

3)政府采購信息管理

收集、統計、在指定媒體上*市政府采購相關信息;建立*市政府采購專家庫和供應商庫;管理*市政府采購網站;

4)政府采購方式管理

提出并公布*市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提出并公布*市公開招標采購的具體數額標準;依法審批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對采購方式的變更進行審批;

5)政府采購合同管理

制定*市政府采購合同的必備條款;政府采購合同備案;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制定與履行情況進行監管;對政府采購合同的補充、變更、中止和終止等事項進行審批。

6)受理*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的投訴;對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罰。

7)對*市政府采購人員從業人員進行管理。

對市和區縣兩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對*市政府采購中心和其他經認定的政府采購業務機構進行培訓和管理等;

8)制定*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認證、培訓、考核、備案、監管管理辦法并實施管理辦法。

9)制定*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資格管理辦法;對專家進行政府采購業務的培訓、考核,對專家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10)對采購人進行培訓;

11)對采購機構(含集中采購機構)的政府采購活動進行考核和監督管理;

12)監督、檢查*市政府采購活動的合法性

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等。

13)*市黨政機關汽車核編。

(3)具體實施層*市政府采購中心。

成立于*年,是按照“政事分開”原則組建的政府采購的具體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

1)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在法定的權限內,實施集中采購目錄項下的政府采購項目,受托實施其他政府采購業務;

3)對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考核和監管;

2、*市政府采購制度的建設

*年6月1日,市政府以令的形式《*市政府采購辦法》,這是*市政府采購的第一個地方法規。隨后市財政局相繼制定了《*市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市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圍資格規定》、《*市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及結算的暫行規定》和《*市政府采購合同管理暫行規定》《*市政府采購社會監督員工作暫行規定》等10個配套的規章制度,市屬各區縣也陸續出臺了60多個行政措施,這些規章和行政措施是*市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進而使政府采購工作有章可循,為政府采購改革的深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0*年6月29日,全國人大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和財政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它標志著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建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今后*市政府采購制度建設要以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為指導思想,以促進公平競爭,保證*市政府采購市場有序發展為目標。

3、*市政府采購規模的拓展

1998年*市首次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當年政府采購規模為2億元,節約資金*萬元。*年翻了一番,政府采購規模達到4.2億元,節約資金5800萬元。*年比*年幾乎翻了兩番,政府采購規模達到11.3億元,節約資金7500萬元。2001年繼續快速增長,達到24.82億元,節約資金1.9億元。20*年再創佳績,完成45.67億元,節約資金2.7億。五年來政府采購總體規模突破88億元,累計節約資金超過6億。

五年來,政府采購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也逐年提高。1998年全市政府采購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為0.88%,*年為1.5%,*年為3.4%,2001年為4.5%,20*年達到7.1%。

在政府采購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政府采購的范圍也不斷擴大。以政府采購品種為例,1998年政府采購目錄項下僅包括10個政府采購品目,20*年增加到52種;政府采購類型從過去單一的貨物采購,逐步向貨物、服務、工程在內的多種類型擴展。

*市政府采購制度推行幾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方針、決議和精神,學習、實踐“三個代表”,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有很多做法得到市領導和財政部的認可,可以歸納為“幾個率先”:

(1)在全國率先實行“政府采購聯席會議制度”,使政府采購的決策更加民主、透明;

(2)在全國率先編制政府采購預算,使政府采購納入預算管理;

(3)在全國率先實行政府采購社會監督員制度,使監督機制更加科學、完善;

(4)在全國率先編制政府采購《招標文件(貨物類)范本》,統一招標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