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時間:2022-07-08 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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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政府采購制度作為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在很多國家具有相當長的歷史,尤其是在市場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不僅歷史久遠,而且采購范圍也極其廣泛,除了一些費用性支出外,其余的所有實物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購的方式進行。由于政府采購變過去的分散采購為集中采購,它所達到的規模效益,節約了財政資金,降低了交易費用,提高了資金利用率。而且,政府采購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原則,使得政府采購在財政的直接監督下進行,減少了采購過程中的舞弊行為,促進了廉政建設。因此,嚴格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法》是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必須要做好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政府采購法》實施三年多來,我市實行政府采購,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但在實踐中還存在很多問題。從審計情況看,我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在執行政府采購管理辦法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政府采購認識不足。政府采購是個新生事物,采購對它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缺乏充分的認識,再加上宣傳不到位,使一些領導對政府采購認識不足。表現之一認為政府采購又回到了計劃經濟的老路,由自由的購買變為政府定點購買,采購過程手續繁、時間長、對質量心里沒底,單位很不方便,還不如老辦法;表現之二認為只有用財政資金采購時才要政府定點采購,用自籌資金購買政府管不著;表現之三認為只有數量多、金額大的貨物才要實行政府采購,小件、零星物品用不著,對于工程、服務類項目,則認為不在政府采購范圍內。由于以上的種種誤解,加大了政府采購工作的推行難度。

2、采購隨意性大。一是擅自采購。在實行政府采購過程中,發現有的單位存在著擅自采購的現象。由于宣傳不到位,以及沒有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和處罰手段,造成有些單位無所顧忌的自行購買,認為反正買了也無人追究,使得政府采購缺乏其嚴肅性。二是采購的計劃性不強,單位什么時候想買就買,沒有年度采購預算。缺乏制度的約束或約束不力是以上現象的主要原因。

針對目前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在政府采購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有針對性的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轉變觀念,提高認識。首先,要以《政府采購法》的頒布實施為契機,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介大力宣傳《政府采購法》,宣傳推行政府采購可以節約財政支出、防止腐敗、促進財政改革等益處,使政府采購深入人心,深得民愛。其次,有了群眾基礎,就應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認真學習《政府采購法》,學習和領會國家有關政府采購的方針、政策,轉變觀念,以身作則,帶頭執行政府采購。

2、完善政府采購監督體系和處罰手段。一要形成以財政部門為主,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共同配合的監督機制,發揮這些部門在監督上的優勢,強化對政府采購行為的約束。二是強化對政府采購的日常檢查,加大對事前、事中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違法違紀行為、擅自采購行為予以行政處罰,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維護法律嚴肅性。三是開辟社會監督渠道,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利用新聞媒體對政府采購活動進行報道監督,強化政府采購的透明度,廣泛接受社會的監督。

3、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實行政府采購的創新管理。一是改變資金支付方式,實行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支付,這既是貫徹實施《政府采購法》的需要,也是配合財政改革的必然要求。二是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將政府采購預算納入綜合預算的編制中,減少單位采購的隨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