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審判工作監督報告
時間:2022-04-04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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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年9月13日,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了*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20*年以來審判工作監督情況的報告”。各位與會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肯定了全市各級人民法院在加強審判工作監督,全面推動審判和各項工作開展中所取得的成績,并對今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審判工作的監督提出了意見和建議。這次審議,充分體現了市人大常委會對法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是對全市法院各項工作和全體干警的一次嚴格考核,*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真學習研究了審議意見,針對代表們提出的意見和工作中的問題,分別研究制定了落實審議意見的短期整改方案和長期的落實措施?,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短期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在仔細研究代表審議意見的基礎上,我們對審判監督工作對法院工作的推動作用以及運行效果進行了全面的調研,針對其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制定了整改方案,對三個月內的整改措施予以部署。特別是針對代表們提出的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如何更加有效地發揮監督作用的問題,我們在繼續加大制定新類型案件指導性文件、完善案例指導制度、實行專業化審理的基礎上,采取了以下改進措施:
第一,充分發揮審級監督作用。高度重視二審案件的審理,既注重有效發揮二審法院的審判監督作用,又尊重一審法院的自由裁量權,努力實現對一審裁判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監督的結合。在嚴格對案件實體問題進行審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一審審判程序的監督力度,對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以及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依法予以改判、發回重審。同時,探索制定了統一的二審案件改判、發回重審質量評價標準,規范了錯案認定標準、責任追究范圍和責任追究對象。
第二,進一步完善案件考評、考核機制。為更好地發揮評查案件監督審判工作的作用,擴大了案件評查的范圍,對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改判,本院再審改判,檢察機關抗訴后改判,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全面檢查,對構成違法審判的案件和人員予以了責任追究。
開展了案件評查工作方面的調查研究,并在調研的基礎上,探索制定適用于全市法院的案件評查工作規范性意見,推動全市法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走上更加規范、有序的軌道。
第三,繼續加大案件協調指導力度,促進執法統一。一是加強教育培訓工作,通過集中的培訓活動,統一辦案認識,盡可能地降低自由裁量權之間的偏差。20*年上半年,對全部初任法官進行了崗前培訓。二是繼續加強案例指導工作。在增加案例編寫的數量,豐富案例的類型,擴大案例指導范圍的基礎上,增加案例的說理性,使案例更具有說服力,更具有可借鑒性。三是通過召開案件交流會、專家研討會等形式,針對新類型案件、疑難問題以及當前審判實踐中亟待解決的普遍性問題,邀請法律學者、相關領域的專家以及一線審判法官進行研討,幫助法官理解掌握相關法律難點和技術難點。四是開發刑事案件比對系統,對法官判案和進行審判研究提供參考,將個案的實體信息與全市法院歷年來的刑事案件進行比對,努力實現同案同判;有的法院還開發了立案監控系統,以將同類型案件分配給同一名法官辦理,防止同案不同判。
二、關于長期工作機制及運行情況
在落實短期整改措施的基礎上,我們加強了審判監督工作的機制建設。
第一,切實提高對做好審判工作監督重要性的認識。審判監督工作,是實現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針對當前部分審判人員對審判工作監督思想認識不到位的問題,全市法院結合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從思想上進一步增強了宗旨意識,樹立一切權力都要接受監督的觀念,充分理解權力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的內涵,在行使審判權的各個環節中,自覺地依照法律和規章制度,主動接受各個方面的監督,虛心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繼續建立健全各項內部和外部監督機制,嚴密監督體系,嚴防重點環節,提高審判人員的自我約束能力,促進審判作風和工作作風的轉變。
第二,狠抓法官司法能力的培養,注重提高法官做好群眾工作的本領。為使法院干部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真正提高做群眾工作的實際本領,更加注重把法官放在與群眾密切接觸的地方、放在條件艱苦的地方,磨礪鍛煉。20*年,我們把300名年輕同志放到人民法庭鍛煉,放到立案、涉訴信訪和申訴審查部門實習,讓新錄用人員隨法官深入轄區農村、社區、廠礦企業,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我們還組織新錄用大學生到青海省進行社會實踐,通過實地考察當地的法院、廠礦、農村,了解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狀況和群眾的司法需求,親身感受我國國情,增進與人民群眾的感情。
第三,加強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溝通,強化統一執法的力度。以組織交流會、研討會等形式,加強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溝通,有的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定期的溝通、通報機制,加強對證據標準、責任認定等方面的協調。
第四,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為營造有利于審判監督工作開展的法治環境,全市法院結合具體工作實際,積極撰寫宣傳稿件,利用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巡回審判的法治宣傳作用,許多城區基層法院開展了法官進社區活動,以案釋法,平復矛盾,兩個中級法院對遠郊區縣的上訴案件,實行巡回就審,帶案下鄉,努力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強了教育基地建設,建立面向社會的法治宣傳教育基地,運用典型案件開展經?;姆ㄖ涡麄鹘逃?。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第一,著眼于改進法院工作,進一步增強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繼續把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作為提高工作水平、促進公正司法的著力點,不斷改進工作。對法院工作中的重大情況,及時向人大報告;高度重視、主動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意見、建議辦理的質量和效率。對在專項報告、工作評議等具體監督活動中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認真進行整改,以推動工作的發展;完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視察法院工作制度,增進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增強對法院工作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二,進一步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是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對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是貫徹黨的十七大關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戰略部署的重要內容。全市法院按照《決議》的要求,繼續增強接受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的自覺性、主動性,把接受監督的重點放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努力增強監督的實效上。嚴格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及時審理各類抗訴案件并一律依法開庭審理;對人民檢察院建議再審的案件,嚴格依法審查;對人民檢察院就審判工作中存在問題發出的檢察建議,認真研究,對存在的問題,堅決糾正,并針對問題健全制度,改進工作。同時,進一步探索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的程序、討論案件的范圍和列席意見的處理,會同人民檢察院,共同推動檢察長列席同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制度的規范化。
第三,進一步推動執法尺度的統一,提高案件質量。在繼續完善刑事案件比對系統的基礎上,探索研究開發民事案件比對系統,對民事法官判案和審判研究提供參考性意見。在條件成熟時,探索將《*法院指導案例》等案例指導制度應用于這套系統中。
第四,積極探索建立與法院工作相適應的考評體系。為使法院考評體系更加適應新形勢下審判工作的要求,更加準確反映干警工作全貌,目前正在探索建立以法官業績檔案為代表的干警業績考核體系,弱化單純以結案率為考評指標的方法,既考核結案數量,更考核案件質量,將服判息訴、調解能力納入考核內容。不僅考核審結了多少案件,更考核有效化解了多少矛盾糾紛;不僅考核工作業績,更考核廉政情況。在干部任用、晉職晉級等工作中將考核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使用,真正發揮績效考核對干警的激勵和約束作用,以切實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作用,引導干警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進一步加強廉政工作,強化法官的廉潔自律意識。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在實行干警廉政檔案制度的基礎上,將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廉政信用評價體系等內部監督機制。加強對審判權、執行權的制約,努力探索確保審判、執行工作公開、透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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