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工作匯報
時間:2022-07-30 09: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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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以科學發展觀為主導,作出了促進中部崛起的戰略決策,對推動全國經濟發展將產生巨大影響。黨中央還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偉大號召,將加快新農村建設提上了重要日程。新農村建設的加快發展,無疑將對全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推向新的高潮。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社會管理層次較多,人民生產、生活的重心在基層。因此,基層民主與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密切相關,特別是在全國有9億農民的農村,進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使之達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的全面小康水平,必將促進全國的經濟發展,提高富國強民的地位。農村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群體。管理好如此龐大的群體,必須要有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在農村設立的村民委員會,是國家在農村設立的基層自治組織,與其并存的黨的基層組織——村黨支部委員會,形成了領導管理村民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擔負著繁重的工作任務。因此,發展基層民主,加強對村級政權組織的領導,是推進中部崛起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不可忽視的工作。
一、發展基層民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
黨的十七大報告把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作為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一項重大任務,并要求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政治的基礎性工程重點推進。村民委員會雖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的自治組織,它的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已形成了基層政權組織的職能。一個村的工作好壞,生產、經濟發展狀態,農民群眾的生活富裕程度都與這一村級組織息息相關。俗話說:“村官不是官,任務不輕松”。特別是在開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法制的保障、基層民主政治的發展,必將推動全國民主政治的進程。它的重要性更體現在:
1、村級組織是中央和各級政府關于“三農”政策的執行者和實踐者。農村的土地政策、人口政策、經濟政策,以及涉農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和農民的生產生活中的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關系民生的法律、法規的執行,都有賴于基層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的貫徹實施,甚至重大的農業政策的試行,都是在村一級的試點中,獲得成功或失敗的依據。如過去的農業合作化的試驗,包產到戶的試點,都是在村一級試驗中獲得的成果。
2、村級組織是農村發展生產,維護農民獨立進行經濟活動自主權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對本村的生產發展、致富奔小康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
3、村民委員會是村民的自治組織,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特點。因此,對本村的公益事業、公共事務、民間糾紛、社會治安、均有服務、管理的職能。鑒于當前廣大農村在生產、生活等方面均還受自然條件制約,天災隨時可能發生,經濟發展較脆弱,村民組織還面臨著領導農民,掌握科學技術,改進生產方式,提高生產水平,不斷地向自然災害作斗爭的繁重任務。
4、村級組織有宣傳各種法律知識和普及法律知識的義務,還應運用先進典型,積極宣傳社會主義先進人物、先進事例、弘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教育農民為創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的作用。
作為基層自治組織的村民委員會和黨的支部委員會,肩負著繁重的工作任務,在群眾中流傳的:“上面千條線,下面一針穿”,形象地反映了基層政權所肩負的繁重任務。因此,村的基層黨組織、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從理論和實踐上都應得到必然的重視。
二、了解村級組織的過去是發展未來的需要
村民組織在過去時代,是的生產大隊,是單獨核算的經濟實體,代行政權組織的職權。當時的生產大隊配備黨支部書記、大隊長、會計、民兵營長,形成村級“四巨頭”的領導體制。一般都是鄉鎮政府指派或當地推舉,經領導認可的、在本村具有一定威望的能人主持工作,也有以本村的大姓等宗族派性形成的“領袖”人物,文化、知識水平一般都偏低,不能完全反映民意。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并于1988年6月1日起試行。至此,全國農村村級組織納入了法制化的建設軌道。標志著村民自治組織步入民主法制化進程,成為發展生產,穩定農村社會、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組織形式;也是社會主義民主在農村中最廣泛的實踐平臺。經過多年農村民主化進程的實踐,廣大農民法律知識水平不斷提高,公民意識、權利意識、民主意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強。但是,由于農村長期以來經濟、文化、法制水平滯后,村干部普遍存在著知識水平偏低、年齡結構偏大的現象。已不適應現代化的農業生產、農業科技、民主法制化進程的需要,因此,在村民委員會選舉組建中,村干部的人選則面臨著重要的選擇,由于習慣性的影響,廣大群眾和黨員在每次換屆選舉中,對選舉村委會、村黨支部干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權利意識,不能自主地行使自己的選擇權、選舉權。加之,有些地區主持選舉工作的領導,缺乏依法辦事的理念,不能充分發揚民主,包辦代替,甚至出現違法亂紀現象,有些村“兩委”干部為某些宗派勢力把持,在選舉中以威脅、欺騙、賄賂等違法手段,干擾選舉,使村民、黨員的選舉權,不能正確行使,從而影響了基層民主的發展。
三、以“兩委”選舉為軸心是推進農村民主化進程的需要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個系統工程,它涉及到九億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民的生存、發展,也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在全國的實施。因此,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不僅要提高農民的物質文化水平,改善農村的道路交通設施和農民的居住條件,更必須在著力發展經濟的同時推行農村各項改革,擴大基層民主,實行村民自治。以突顯“三農”工作在中部崛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農村工作的發展,關鍵在于有一個好的領導班子,能夠帶領廣大農民致富奔小康。村級三年一次的“兩委”(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選舉,就成為選拔人才的關鍵,也是考驗是否真正推行民主化、法制化進程的試金石。根據多年來的實踐和當前農村的現狀,推進農村民主化、法制化進程,具體體現在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選舉中,要達到選拔優秀的農村發展帶頭人,加強對村級自治組織的監督管理,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必須做到:
1、不拘一格,選好人才,要把村民公認的真心實意為農民服務的、有領導水平的人選入村民自治組織中,以充分發揮其領導農民致富奔小康的才能。在選拔人才中,必須摒棄地方宗族、派系的干擾,將村級自治組織的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農村事業、忠于職守、忠于農村改革發展的人手中,以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要通過村級換屆選舉,進一步優化村干部隊伍結構,積極提倡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實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一人兼”,有些省市縣選拔優秀干部下派的措施,加強村級組織的領導,也有的地區選拔大學畢業生到農村任職,改變基層村委會的人員知識結構,這些具體措施的實現,將進一步增強村級組織功能的有效發揮。實踐證明,“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一個好的村級領導班子,不僅可以加速農村致富奔小康的進程,還應進一步把基層村民委員會、黨的支部委員會建成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堅強戰斗堡壘,發揮其凝聚人心,服務群眾,促進和諧的積極作用。
2、認真做好換屆選舉工作。農村“兩委”選舉是農村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涉及面廣,必須加強領導,規范和完善民主選舉,依法保障群眾的推選權、直接提名權、罷免權,完善村民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農民在村級治理中的主體作用,縣級職能部門,要有具體措施,認真做好組織工作,成立指導組織,做好選民登記、依法進行候選人推薦、提名工作。在提名候選人時,要適時引導村民,把思想好、作風正、有文化、有本領、真心實意為農民群眾辦事的人選拔到村民組織中來,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帶頭人。對于在選舉中弄虛作假、威脅、欺騙和賄選等違法行為,要及時發現查實,予以及時處理,以免干擾選舉。在開展基層選舉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農民的法制教育,使選民正確認識到選舉權是民主的真正體現,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必須增強公民意識,認真對待自己的選舉權,使選民普遍認識到自己神圣的一票,對本村和個人利害得失的影響,因而,必須正確行使自己的選舉權。省縣委、縣政府成立“兩委”換屆選舉領導組,具體領導全縣“兩委”選舉工作。同時有的縣鄉為了加快基層政治民主的實踐,試行觀察員制度、“一票制”和定崗選舉方式等措施,確?!皟晌边x舉工作順利進行。
3、加強對農村村務監督工作。村委會是農民自治組織,它的一切活動和工作,都必須在村民的監督下,依法履行自己的職責,才能更好地發揮自治作用。任何脫離監督的權力,都會導致腐敗。村民委員會、村黨的基層組織也不例外。因此,必須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除上級政府、黨委監督外,村民自己的監督更能發揮監督作用。省縣在農村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組織,對村干部的村務決策管理實施監督,是一項較好的監督措施。江蘇太倉市建立了有3-—5人參加村民小組代表會制度,參與監督村務活動。山東省日照市采取村務大事由村民公決制度,將村務重大活動,置于村民監督下實施。這些措施,有效地監督了村級“兩委”工作,避免造成工作上的失誤。
4、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農村干部、群眾的民主法制觀念。在全民普法教育工作中,將農村法制教育作為重點,系統地向農村干部、群眾宣傳民主法治理念、增強農村干群的法律知識水平。在向農村干群進行法制教育中,要因地制宜,有選擇的進行實用法律的宣傳講解,重點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人口計劃生育法》和涉農的各項經濟法律、法規,在宣傳中還應注重宣傳教育的科學性、時效性、針對性和多樣性。在宣傳方法上,更要采取多種形式,如舉辦短期法律知識講座、電視、廣播宣講,典型案例的分析,將法制宣傳教育滲透到農民群眾的生活中,不僅要提倡積極學法,還要強調用法、守法,教育村民切實履行結婚登記、實行計劃生育,克服農村中在這些方面常見的違法現象;在經濟活動中,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經濟合同,履行借貸手續;做知法、守法的模范,并從多方面提高群眾的民主法制的認識水平和參政、議政能力,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
5、農村“兩委”要經常聽取群眾的批評意見,拓寬農村社情民意的表達渠道,引導農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自己利益訴求,教育農民明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一致性。做好農民之間的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完善村務公開制度,要從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做好農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充分發揮民間調解組織的作用,努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通過正確及時處理人民來信、來訪,體察民情、了解民意,通過加強農村的精神文明建設,推動農村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進行“八榮八恥”教育,充分體現村干部民主作風和發揚民主的精神風貌,以切實保障村民的民主權利,調動村民生產和參政、議政的積極性,使農村工作沿著法制軌道前進。
做好村“兩委”選舉是發展民主政治的重要體現,是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將進一步激發廣大群眾的熱情,在充分反映民意基礎上產生的村級“兩委”領導人,必將引領廣大村民沿著科學發展的道路,開展農業產業化,推廣科學種田,做好各項社會管理工作,開辟農村發展致富奔小康的康莊大道,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中部崛起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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