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工作情況匯報
時間:2022-11-07 08: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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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縣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從實際出發,從解決困難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入手,認真落實社會救助法規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為輔助的社會救助體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
一、城鄉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一)規范管理進一步加強。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縣城鄉低保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2013年9月我縣出臺了《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政發[2013]36號),進一步規范操作程序、推進公開公示、加強動態管理,建立起“個人申請、村居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三榜公示、動態管理、社會發放”的管理運行體制,積極推行“陽光政務”,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我縣1999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07年農村低保制度開始全面實施。低保制度實施以來,縣委、縣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將城鄉低保提標列入為群眾辦實事內容,有效保障了城鄉低保政策的落實。截止目前,我縣共有城市低保對象2873戶、xx人,發放低保金xx萬元,人均補差水平達到270.2元;農村低保對象xx人,發放低保金xx萬元,人均補差水平達到145元。
(三)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一是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我縣不斷加大財政投入,科學制定低保標準,逐年提高社會助標準。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2014年我縣再次提高救助標準,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實現了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我縣成立了縣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進一步加強了對居民家庭經濟狀況的核對能力。
二、醫療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困難群眾醫療難問題得到緩解
近年來,我縣醫療救助制度不斷完善,救助覆蓋面逐步擴大,醫療救助水平和規范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2013年,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我縣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通知》(縣民字[2013]36號),按照“嚴格救助原則、嚴格對象界定、嚴格審批程序、嚴格救助辦法、靈活救助比例”的辦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門檻,傾斜低保邊緣群體”的總體思路,著力完善各項救助制度,將解決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的醫療難作為重點,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頂線,分層次實施救助。截止目前,農村醫療累計救助4759人次,發放救助金額xx萬元,并資助26324名農村低保、五保對象參加新農合,資助金額43.8萬元;城市醫療累計救助xx人次,發放救助資金xx萬元,從根本上解決貧困戶看病難問題。
三、落實臨時救助政策,切實實現救急難
為進一步落實好《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民發[2007]9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府廳發[2008]31號)的文件精神,妥善解決城鄉貧困居民的突發性、臨時性困難,我局2008年出臺了《關于建立健全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政辦發[2008]34號),堅持“救急救難、及時有效”的原則,對生活出現突發性、臨時性困難的家庭實行臨時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xx人,發放救助金xx萬元。
四、存在的問題
1、經費投入不足不能滿足事業發展的需要。資金保障機制和籌措機制不夠健全,不能滿足社會救助事業發展的客觀需求。
2、民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沒能隨著形勢的發展而同步協調發展創新,工作地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隊伍素質、經費投入、工作手段等,滯后于形勢的發展,影響了民政職能作用的發揮,制約了民政事業的發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思想認識。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思想認識和具體行動必須與黨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傳政策要詳盡,執行政策不走樣。
2、強化工作措施。加強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加強干部教育管理,加強村級財務監督,切實增強群眾意識。
3、加大督促檢查。進一步加強各項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的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堅持督促檢查不流于形式,堅持不同時間段有不同的督查形式和內容,確保監督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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