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辯證思維

時間:2022-12-11 0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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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辯證思維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所確定和闡明的一項重大的戰略思想和戰略任務,是對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的最新發展和創新。雖然,構建社和諧社會中的社會建設是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相并列的“四位一體”的任務,但它又是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立足現實、著眼長遠,為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而確定的總目標、總思路、總戰略。可以說,我們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巨大而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因此,這就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指導,必須堅持辯證思維。

唯物辯證法認為,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人類社會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一個不斷解決和化解矛盾的持續過程。其實,我們所謂的“和諧社會”,就是在我國的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被消滅、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歷史條件下,在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基礎上,不斷地協調好社會關系、解決好社會矛盾,使人與人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處于一種穩定、有序、良性的發展狀態。所以,我們必須堅持辯證思維,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解決矛盾、化解矛盾。

構建和諧社會,首先必須正視和不斷地解決好我們社會的基本矛盾。其中,最重要的有兩條:一是要堅持和貫徹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通過改革開放,使生產關系和經濟體制適應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濟的發展,創造豐足的物質財富,為社會和諧奠定物質基礎。二是要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政治制度,使廣大人民在黨的領導下,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財富的主人,特別是必須堅持現階段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這是廣大人民享有民主權利、共享自己的勞動成果的制度保證。鄧小平同志曾指出:“一個公有制占主體,一個共同富裕,這是我們所必須堅持的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同志也強調說:“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絕不能動搖,否則我們黨的執政地位和我們社會主義的國家政權就很難鞏固和加強。”因此,公有制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基礎的不斷鞏固和發展,是我們黨、國家和廣大勞動人民的命根子。很顯然,它也是社會和諧的根本前提。

構建和諧社會,還必須正視和不斷解決好人與人之間的矛盾。這類社會矛盾是社會基本矛盾在階級與階級、階層與階層、群體與群體、人與人之間關系上的反映和表現。在我國現階段,階級斗爭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對此我們不能掉以輕心,但它不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在我們社會中大量存在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內部的矛盾。這是人民在其利益根本一致基礎上的矛盾,但也是千頭萬緒、錯綜復雜的矛盾。只有當我們積極主動地正視和不斷化解這類矛盾,才有助于.形成穩定、協調、和諧的人際關系,體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當前,我國人民內部矛盾有多種多樣的表現,但又有幾種矛盾比較突出,需要高度關注、及時解決。

其一是勞資矛盾。這是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中必然產生、難以回避的矛盾。這種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勞資矛盾的解決,一般地說,只要按國家法律和政策辦事,可以做到勞資兩利。但是,也有一些私營和外資企業在勞動條件、工作時間、安全保護和工資福利等方面,不按規定辦事,苛刻盤剝,虐待工人。其突出的例子,就是有大批的農民工,做了工,不能按時足額領到工資,大多也沒有福利保障。更有甚者,現在仍然有些煤礦,缺少起碼的勞動條件和安全措施,去卻違法違規進行生產,致使重大事故經常發生,形成大量工人傷亡。如果不改變這種勞資狀況,企業和社會如何達到和諧?

其二是干群矛盾。它包括領導和群眾、上級和下級、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矛盾。我們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應當用來為人民服務,決不能用來謀取私利。應當說,大多數干部是能夠這樣要求自己的,這是由我們黨和國家的性質決定的,也是我們的社會主義事業受群眾擁護的原因之一。但是,也有一些干部及其機關,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嚴重,高高在上,做官當老爺,脫離群眾,有的甚至以權謀私,腐化墮落。這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程度不同地存在的工作作風問題,這比較普遍。例如有些干部和機關衙門作風嚴重,不關心群眾疾苦,不傾聽群眾呼聲,只注重做表面文章,講排場、擺闊氣,坐高檔車,蓋豪華辦公樓,全然不為群眾著想。另一種是腐化變質問題,這雖是少數,但影響很壞。它們不一定屬于人民內部矛盾,但又是從人民內部矛盾中衍生出來的。最近幾年,雖然反腐敗斗爭抓的很緊,但是黨政干部以權謀私、貪污腐敗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和窩案卻時有發生,貪污的數額達到數百萬、數千萬和數億元的,都不少見。發生在少數黨員干部身上消極腐敗現象,違背了黨的根本宗旨,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極不利于社會和諧。這種干群矛盾的問題,主要是干部的素質和體制、機制問題,必須抓緊抓實,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才有利于社會和諧。

其三是先富和后富或貧富分化的矛盾。近二十多年,我國在改革開放和發展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實行讓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政策。這有效地克服了過去分配中長期存在的平均主義問題,促進了生產的發展和社會的公平。但是,由于復雜的原因,在使一些人和地區先富起來的同時,也過大過快地拉大了收入的差距、貧富的差距、城鄉差距和地區發展的差距。現在,一方面,有少數人暴富起來,出現了一批千萬和億萬富翁;另一方面,又有上千萬尚未完全解決溫飽的農民和生活困難的城市平民。我不認為我國已經發生了社會性的兩極分化,但是社會貧富分化確實比較明顯。據《統計年鑒2004》上的數據,在我國銀行十多萬億元私人存款余額中,占總人口5.56%的富人存款,占到了30.04%;而43.81%的窮人存款,僅占5%;有近一半(49.83%)的全國人口,人均存款不到300元。富人居豪宅、坐名車、養二房,一擲萬金;而窮人卻是“就業難、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只有在依法維護全體公民的合法利益和財產的同時,充分利用國家的宏觀調控措施,協調好社會關系、優化好社會利益結構,努力縮小貧富差距和地區發展差距,才有利于社會和諧。

我認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質,就是要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和解決好人民內部矛盾,協調好人民所應當享有而當下又有可能實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利益關系,以形成普遍和諧和生動活潑的社會關系。

構建和諧社會,也必須正視和不斷解決好人與自然之間的矛盾。過去,我們總以為,人是自然界的主人,總是過分地向自然索取,以為自然資源是無限的,人類實踐特別是大工業的力量,可以人化自然,改造一切。然而,人類卻由此激化了人與自然的矛盾,引起了環境污染、生態失衡和資源枯竭,損害了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所以,我們要遵循科學發展觀,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的社會,促進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

總之,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堅持辯證思維,就是要既唯物又辯證地通觀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方方面面的關系和矛盾;既全面、本質地考察它們的現在,又動態、發展地預見它們的未來,以把握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全局,以便少走彎路,更有實效,使我們的社會建設更好地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黨的建設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