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審計主要做法與感想

時間:2022-05-20 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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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審計主要做法與感想

今年8月11日至10月8日,根據《審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和2012年全區審計工作計劃安排,我局在開展對區改水辦主任丁衛東2007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中,陸續接到部分職工舉報和市委、區委、區紀委領導信訪批示件。經過歸納梳理,共涉及18個方面的問題。我們采用檢查、計算、查詢、監盤和向近80%的職工調查等方法,歷時50多天,對丁衛東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及部分職工舉報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認真審計和深入調查。審計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1、實地走訪,談話了解相關事項。在陸續接到職工舉報后,審計組首先分析了舉報反映的主要問題,簡單歸納梳理,進一步確定了審計重點和先后順序。隨后,綜合分析了改水辦的基本情況、部門職責、行業特點和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等,先后到各水廠與近80%的職工談話了解有關舉報事項和丁衛東任職以來財務管理等內容,并就有關事項實地走訪部分農戶和相關當事人,掌握了第一手資料,作出了系統性判斷。在初步判斷的基礎上,再對單位的財務管理狀況、會計核算情況以及整體的財務收支數據、業務數據和業務活動進行對比分析,確定了審計方向。

2、現場勘查,查閱與舉報事項有關的材料。針對工程維修舉報事項,聘請造價工程師配合審計人員現場勘查了改水辦材料庫房、辦公室維修、劉茨、雙城、上壩三個水廠房屋粉刷維修和劉茨水廠土暖氣改造等工程施工情況,實地勘量,并就有關事項向相關當事人談話了解,并深入市場做調查,掌握了工程維修原材料市場的基本情況。隨后,查閱相關財務資料,認真審核工程協議和預(決)算書,審查工程是否存在超標準、超預算等問題。

3、認真核對,詳細審閱會計賬簿和原始憑證。審計組利用詳查法,檢查獲取該辦總賬、明細賬及會計報表等各項收支數據,核對總賬、明細賬、報表是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在認真核對會計賬簿的基礎上,詳細審閱了2007年5月至2011年12月期間的會計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重點審查憑證要素是否齊全、真實、規范,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真實、合法和合規。審計過程中,針對有疑問和發現的問題,及時走訪相關人員,調閱相關資料,認真核對分析,獲取相關書面證據。

二、幾點體會

1、注重基礎工作和領導有效參與,是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礎保障。此次審計涉計了四個獨立核算單位、多套會計賬目和職工舉報的多方面問題。針對此次審計點多、面廣、量大,復雜程度高、風險大的特點,一方面,審計組做了大量深入細致的基礎工作,及時獲取了相關數據和基礎資料;另一方面,紀檢組長李林元親自參與了查詢、談話等現場實施工作,深入一線指揮,使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第三,審計過程中,及時向領導請示匯報,隨時溝通并確定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2、認真查處職工舉報反映問題,是化解社會矛盾的有效途徑。任何問題的發生、形成都有一個發展過程。社會矛盾的緩和與激化,在社會的人際關系上必然會有所反映。使問題成為熱點,并引起群眾的普遍關心。此次審計之所以接到18個方面的舉報,究其原因就是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民主理財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財務不公開所造成的。如果不認真查處,矛盾將進一步激化,單位將得不到安定。所以,審計組對舉報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并一一進行了查證落實,將查證及處理結果在較大范圍內進行了通報,得到了職工的理解和認可,將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狀態。

3、運用行之有效的審計方法,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關鍵所在。該審計項目舉報面之廣、問題之多、涉及范圍之寬,實屬近年工作中罕見。在歷時五十多天的審計中,結合多年來審計工作的實踐,摸索和總結了一些審計方法。尤其在“小金庫”檢查方面深有體會。

(1)找準檢查“小金庫”的切入點

一是從檢查收入入手。首先摸清被審單位機構設置、職能和收入項目、來源及收取方式,摸清所有收入的來源渠道和環節。其次,對已有的收入項目和可能存在的收入環節,就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要逐一核實,判別真偽。在對劉茨水廠實施審計時,通過對收入的檢查,發現了收入未足額入賬的疑點。

二是從檢查票據入手。包括收據、支票和發票。主要檢查收據存根聯與入賬聯、支票存根與入賬、發票存根與入賬是否相符等情況。

三是從檢查銀行賬戶入手。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所有銀行賬戶和批準開設銀行賬戶的文件及是否有以個人名義開設的折子戶。重點把握三個方面:一要核查銀行賬戶的個數。二要核查對賬單余額和會計賬面余額是否一致,銀行對賬單上的每筆業務與單位銀行存款賬是否一一對應,摘要注明的資金流向是否相符,發現可疑應延伸到所屬銀行進行查詢。三要檢查以個人名義開設的折子戶的收支是否在基本收支賬上反映。在對劉茨水廠實施審計時,發現該廠以出納的名義在區聯社營業部開設了一個折子戶,私設“小金庫”的問題。

四是從延伸檢查下屬及往來單位入手。了解被審單位下屬機構設置、管理體制、財務體制、經濟業務往來等情況。延伸審查應重點關注以下方面:一查下屬單位上繳收入是否匯入大賬;二查被審單位委托下屬單位和往來單位代收的各項收入是否入大賬、是否全額入賬;三查下屬單位是否存在報銷上級單位費用的情況;四查往來款,特別是一些長期掛賬或異常的往來款項。另外,有必要對出納和會計人員的交接記錄進行檢查。在對劉茨水廠實施審計時,發現了改水辦會計給劉茨水廠出納打的白條收據一張,金額20,546元,經進一步檢查改水辦會計賬,發現此筆收入未入賬。

(2)正確運用科學的檢查方法

一是突擊盤存法。一要掌握好時機。盤庫前要根據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部門職責、行業特點、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等進行的綜合分析,進行周密安排,根據掌握的線索資料,準確判斷資金存放的地點。在對劉茨水廠實施審計時,審計組先是與有關知情人對其收入的范圍、管理、入賬,職工補貼、福利支出等情況進行了了解,發現基本賬戶的職工工資、福利等支出與職工所談的有出入,由此產生疑點。于是,進一步與該廠原任廠長進行談話了解,掌握了在其任期內有私設“小金庫”的情況??紤]當時出納警覺性可能比較高的實際,并未立即進行盤點,而是先到其他水廠進行審計。幾天后,審計組感覺劉茨水廠出納放松警惕了,又殺了個“回馬槍”,果然發現了“小金庫”。二要注重兩個結合。盤點時,既要與清理收費票據、現金支票、空白支票和轉賬支票存根、作廢存根等資料結合起來,又要與保管的實物資料相結合。盤庫時,注意保險柜中保管的房產證、土地證、有關資料證明、筆記本、信封、鑰匙等實物資料,特別是出納的工作筆記。此次盤點時,我們就是從出納的工作筆記中發現了有私人存折的情況。如果發現賬款不符現象,應追查到底,查清原因。對于存放于保險柜的存折、存單,不管是單位戶還是個人戶,都要進行深入查證,確定是否屬于“小金庫”。

二是清查票據法。檢查票據購買登記簿,清點所提供的票據存根是否完整;審核票據編號是否連續,填寫項目是否齊全,大、小寫金額、復寫字跡是否一致,有無涂改現象,作廢的票據是否加蓋“作廢”戳記??梢砸云睋I購、使用、繳銷、結存登記為線索,通過計算機排序、計算或人工摸排審核尋找差異。

三是審閱相關資料法。一要審查會計憑證后附的原始憑單,考究其真偽。二要審查合同、協議,特別注意保證金和押金的情況。三要查閱被審單位的會議記錄。因為會議記錄往往能反映一些單位違紀違規問題的蛛絲馬跡,可以通過審閱會議記錄來獲取一些問題的線索。四要查閱會計人員交接記錄。會計人員交接記錄是非常重要的檢查證據,能夠記錄交接過程中涉及到全部會計賬簿、資料等真實情況。認真檢查歷任會計、出納人員的交接記錄,可能會發現違法亂紀問題的線索。

四是調查詢證法。通過詢問、調查有關部門或知情人員,并對其做思想工作,講明利害關系,調查、核實證據。

五是延伸檢查法。在分析判斷發現疑點掌握一定證據的基礎上,向資金往來單位或其下屬單位進行延伸審計。通過對現場的勘察和向有關人員詢問,結合財務資料和經濟資料,選擇與被審單位資金結算頻繁、經濟往來密切的單位進行調查,就特定事項調查取證,分析判斷、搜尋蛛絲馬跡,找出線索打開缺口,對查出“小金庫”至關重要。

六是利用舉報法。此次審計時,公布了舉報電話和通信地址(包括電子郵箱地址)。結果收到了關于私設“小金庫”等18個方面的舉報信息,審計組對舉報信息的真實程度進行初步判斷,重點對舉報涉及的有關人員、資金流向進行調查和增加實質性測試程序的范圍,提高了審計的針對性。

三、審計成果

審計主要圍繞丁衛東任中經濟責任和部分職工舉報反映的18個問題進行了審計和調查,共發現八個方面的主要問題,依法進行了處理處罰,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意見建議。

(一)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依法進行了處理處罰。

一是針對“區改水辦和劉家茨湖水廠私設“小金庫”360,521.42元”的問題,對區改水辦給予了通報批評;沒收了劉家茨湖水廠小金庫余額72,146.33元,并處以罰款5,000元;對主管(直接)責任人(改水辦主任)處以罰款2,000元,對直接責任人(劉茨水廠廠長)任國棟處以罰款2,000元、改水辦會計處以罰款1,000元、劉茨水廠出納處以罰款1,000元。

二是針對“應繳未繳財政專戶資金519,821.90元”的問題,對區改水辦處以了罰款5,000元。

三是針對“擅自處置國有資產,收取變價收入5,000元”的問題,對區改水辦處以了罰款1,000元,責令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處置國有資產。

四是針對“未經政府采購資產20,630元”的問題,對區改水辦給予警告,責令在今后的工作中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的規定,依法采購資產。

五是針對“固定資產未入賬188,450.98元”的問題,責令區改水辦將以上固定資產入賬。

六是針對“收入掛往來273,550元”的問題,責令區改水辦調賬處理。

七是針對“未入賬材料182,568.45元”的問題,責令區改水辦將以上材料入賬。

八是針對“未執行‘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管理財務’的規定”的問題,對丁衛東給予了通報批評,病責令其嚴格執行《涼州區鄉鎮(街道)、區直部門(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由副職分管財務,正職負責監督。

(二)對管理方面的薄弱環節,提出了切合實際的審計建議。

針對區改水辦存在的上述問題和民主理財意識不強、內部控制和財務監管制度不夠健全等管理方面的薄弱環節,提出了七條審計建議:

一是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民主理財,重大支出應經領導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嚴格控制開支程序,收支應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二是各水廠的業務收入,要及時足額上交基本賬戶統一核算管理,嚴禁私設“小金庫”。

三是加強固定資產修建、維修的預(決)算管理,完善合同、簽證、驗收手續,做到手續齊備、資料完整、內容真實、支出合法。

四是加強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管理,依法設置資產明細賬,定期對庫存材料進行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五是量入為出,厲行節約,正確處理積累和消費的關系,積極籌措資金解決職工欠繳的“四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六是依法規范國有土地的管理使用,及時收取租賃費。

七是積極清收單位及職工借欠款,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對依法作出的審計結論,被審計單位積極落實。

1、主管單位高度重視,要求限期整改。審計通報會上,主管單位區水務局主要領導表態發言,感謝審計局對水務事業的關心支持,并提出要求:一是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區改水辦認真研究、靠實責任,齊心協力,限期整改,在10月底前向水務局黨委匯報整改情況。二是加強學習,完善制度,強化內部監督,規范財務管理。結合“創先爭優”活動,制定好學習培訓計劃,分步培訓,提升隊伍整體素質。三是領導班子成員要從自身做起,學好法律法規,加強道德修養,擺正位置,各盡其責,堅決反對拉幫結派,造謠煽動職工;要從大局考慮,帶領改水辦職工發展好改水事業。

2、責任單位認真研究,積極落實結論。區改水辦自收到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和聽證告知書之日起,認真落實了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一是全額上繳了罰沒款項;二是對需要調賬的事項,及時進行了賬務處理;三是將進一步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法規,確保今后不再發生類似情形。

(四)積極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節約了行政成本。由于該單位職工的舉報是多頭的,重復的和越級的。所以在審計時,檢察院、紀委、“小金庫”治理辦等單位先后派出了工作組。局領導對此高度重視,積極與相關部門的領導及時進行了溝通協調,提出了“由審計部門審計,結果共享”的建議,并及時將審計結果向區委、區政府、區紀委主要領導作了專題匯報,得到了相關部門的認可,最后由我局向區委、政府、人大、政協、區紀委、檢察院、“小金庫”治理辦報送了審計和調查情況結果,得到了充分肯定,避免了重復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