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調查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14 10:34:0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信用卡調查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本期“卡式生活”欄目的記者們,利用節假日,針對太原市民在各種消費場所使用信用卡消費的情況,做了一次詳細調查,并通過填寫調查問卷的形式與消費者形成互動,經過數據的統計,我們發現了市民在使用信用卡方面還真的存在一些誤區呢!為了讓您更好的發揮手中信用卡的功能,享受卡式生活帶給您的便利和快捷,請您和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以下是我們的調查問卷中設計的題目和隨機抽調讀者的答卷反饋情況:
1.您是否經常使用信用卡?(單選)
經常使用 51 %
偶爾使用 31 %
從不使用 18 %
結果顯示:信用卡消費已經融入百姓生活當中,大多數人認可這種消費模式。只有少數人群因為擔心安全問題而拒絕使用信用卡。
2.您常用的信用卡有哪幾種?(多選)
中國銀行信用卡 39%
中國工商銀行信用卡29%
民生銀行信用卡27%
光大銀行信用卡16%
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 9%
招商銀行信用卡9%
其他 20%
結果顯示:大多數百姓愿意使用國有銀行的信用卡,認為其信用度比較高;但也有部分人群青睞諸如民生、光大等商業銀行,認為其有優質的服務內容。
3.您經常使用信用卡的哪些功能?(多選)
刷卡消費(透支)25%
在本地、異地取款方便22%
轉賬結算方便24%
多種還款方式14%
網上支付12%
其他 3%
結果顯示:信用卡的功能多種多樣,但百姓還是趨于單純的刷卡購物以及轉帳功能,看來信用卡的其他功能還有待開發與推廣。
4.你認為銀行收取信用卡的年費如何?
高 60%低 15% 一般 25%
結果顯示:大部分的信用卡使用者還是認為銀行年費收取較高,金融機構有待改善。
5.辦了信用卡后,您的月均消費額比沒辦信用卡時增加了多少?
增加30%以上 20%
增加20~30%以上 15%
增加10~20%以上 45%
增加0~10%以上10%
沒增加10%
結果顯示:信用卡使用者的消費開始趨于理性化,但也有部分年輕人盲目消費,導致成為“卡奴”。
6.您認為使用信用卡采用何種宣傳方式最能引起您的信任?
電視43%報紙雜志43%
業務員熱情推銷29%
海報 29% 文播 29%
DM宣傳單29%
篇2
信用卡的錢能還房貸嗎
信用卡不可以還房貸,一般來說,當購房者申請抵押貸款時,銀行會要求我們申請一張普通的儲蓄卡。然后這張卡是借款人將來償還抵押貸款的卡。他們每個月都要按時把錢放進卡里,然后銀行會自動從卡里扣錢。
但是,您可以使用信用卡預付現金,并將其存入還款賬戶,等待銀行自動扣除抵押貸款。
注意:信用卡現金提取需要收取一定的利息和費用,費用一次性收?。ㄣy行費用標準不同,以發卡銀行規定為準),沒有無息期,日利息為貸款金額0.05%,從提現當天起,按月復利計息。 信用卡逾期的后果是什么
1、產生違約金,一般是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5%;
2、利息高,利潤滾動。如果欠款多,利息很嚇人;
3、逾期會污染信用記錄,導致未來兩年無法處理購房、貸款等財務需求;
4、貸款逾期超出3個月沒還,且額度超出1萬,金融機構多次催收無果,那時候必須負責的不但是還款,還很有可能擔負法律責任。
影響房貸的因素有哪些
1、你的工作性質
工作性質往往反映你的收入水平和收入穩定性。銀行往往更喜歡高收入、穩定、高行業、中央企業、國有企業、世界500強企業等。例如,公務員、教育工作者、醫生、壟斷行業等。
2、銀行流水偏少
銀行流水少,或者說有效流水少,銀行會認為你缺乏“還款能力”?!坝行Я魉钡亩x很重要。“當天入賬,當天取出”“整筆轉入,整筆轉出”肯定是無效的流水。
3、信用卡等有逾期
使用信用卡時,一定要注意不要逾期還款!與此同時,水電費、物業費、手機話費也被列入證明名單。
4、征信報告查詢頻繁
不要經常查詢信用調查,尤其是委托銀行、貸款公司等相關金融機構。只要查詢過,就會記錄在信用調查報告中。只要有信用報告查詢記錄,銀行很可能會被認定為有貸款歷史。
5、負債過高
信用報告將顯示您的債務,如信用卡分期付款、汽車貸款、一些小額貸款等。過度的債務會增加銀行要求你的收入。
6、所購房屋的情況
你選購的房子也是金融機構考慮下款的重要憑證。一般來說,金融機構針對總面積較小、樓齡較老的房子較為謹慎。
篇3
【關鍵詞】大學生信用卡 信用風險 風險防范
一、大學生信用卡發展現狀
信用卡是銀行或其他財務機構簽發給那些資信狀況良好的人士,用于在指定的商家購物和消費,或在指定銀行機構存取現金的特制卡片,是一種特殊的信用憑證。[1]大學生信用卡,就是銀行在普通信用卡功能的基礎上根據大學生的特點和需求而設計的針對大學生群體發行的 以大學生為持卡人,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的貸記卡,并且規定不同層次大學生有不同的最高授信額度。[2]
大學生信用卡種類多樣,2005 年 5 月, 中國建設銀行推出首張龍卡名校卡, 即浙大龍卡, 向浙江大學在校師生和全國各地浙大校友公開發行。2005 年 10 月, 招行推出了國內首張面向全國發行的雙幣大學生信用卡“Young卡”。大學生信用卡蓬勃發展,2010年12月,萬事達卡國際組織發起的中國大學生理財與信用卡觀念調查報告顯示,現如今每4名大學生中就有1人持有信用卡。部分大學生信用卡叫停,由于缺乏自制力和還款意識薄弱,許多大學生透支后無力還款,不得不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
二、大學生信用卡的風險
對于大學生信用卡,銀行基本上是在提供免費服務的。但是,商業銀行是一個企業,商業銀行會為了盈利采取措施吸引大學生消費。大學生屬于無工作、無固定收入的特殊群體,缺乏還貸能力。因此,銀行贏利性不強。信用卡鼓勵超前消費的特性和大學生群體本身收入的局限性形成了鮮明的沖突,由此引發了一系列信用卡風險問題。大學生信用卡主要存在以下四種風險:
(一)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信用卡風險中最主要的風險。個人信用卡的信用風險是指持卡人不能或不愿按照信貸協議約定償還本息,從而對銀行經營造成傷害的可能性。[3]據某發展銀行的調查報告顯示,信用卡欠款人士中,18―20歲年齡段的占到80%,這說明大學生群體是違約高危人群。[4]大學生信用卡信用風險的形成跟大學生本人和發卡機構都是有很大關系的。從大學生本人方面來說,首先大學生本身就是學生,主要任務就是學習,并不具有穩定收入,還款需要依靠父母的收入,所以欠缺還款能力。其次,大學生具有與眾不同的消費結構,他們接受外界新鮮事物的能力強,渴望得到最新產品。
(二)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由于發卡銀行內部程序人員系統的不完善或失誤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險。[5]比如計算機系統出現故障而導致信用卡授權無法進行或由于模型和策略的貫徹執行程序出錯而導致決策錯誤,或者由于欺詐者盜取他人身份信息申辦信用卡或盜取他人信用卡或卡片信息進行偽冒刷卡的行為。操作風險從總體來說是跟發卡機構有很大關系的。發卡機構的操作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操作風險的大小。
(三)欺詐風險
大學生信用卡欺詐風險是由于大學生自身的欺詐行為,大學生受過良好的教育但在利益的驅使下,也會對銀行做出欺詐行為。有些大學生為了獲取更多的透支額度,謊報家庭的收入狀況;更有甚者,偽造申請文件、資料以及身份證件,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蓄意詐騙銀行資金。[6]這類違約者認為自己能夠負擔起自己的消費,但當還款期限到來時卻不能足額還款,造成所欠金額越來越大,以致最后無力還款只有違約。
(四)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由于法律體系不健全而造成的風險。就目前法律來看,對發卡行和持卡者都存在風險。對發卡行來說,發卡行向透支額度大,畢業前不能償還債務學生的監護人追償欠債,存在巨大法律風險。目前銀行在辦理大學生信用卡時,沒有征得監護人許可,監護人在銀行發卡時并沒有進行擔保,法律上沒有償還義務。因此銀行向監護人追償缺乏法律依據。從發卡銀行發行大學生信用卡的規定來看,盡管銀行對大學生所在學校要求很高,對學歷也很看重,但只要符合學校篩選標準,獲得一張學生卡相對容易。
三、美國與中國大學生信用卡的比較
(一)信用卡使用普遍程度不同
美國每年有6000多萬個家庭使用信用卡進行消費,人均持卡約10張,在美國人的日常開支中80%以上用信用卡支付,現金只占很小的比例。而中國信用卡才剛剛起步,中國是一個儲蓄的民族,從老一輩到現在一代,都非常喜歡儲錢。所以在中國信用卡的使用并不普遍。
(二)硬件設施方面完備程度不同
在美國信用卡POS機是每個店必須安裝的設備了,不論是大到沃爾瑪,還是小到便利店,普及程度相當的高。在中國也要進行這方面的投入,現在中國很多小型便利店都不設置POS機,直接現金方式交易,這大大影響了信用卡的普及速度。既然中國要搞信用卡,那就先要從硬件方面完善,要進行大量的投資,以為后面信用卡消費做鋪墊。
(三)信用卡法律體系完善程度不同
美國有關法律明確規定,消費者使用信用卡購買某種商品或勞務后,如所購商品質量有問題或對勞務質量不滿意,與商家交涉未獲滿意解決時,消費者可與信用卡公司聯系,拒付已用信用卡結賬的欠款,避免劣質商品和勞務的坑害;信用卡丟失或被盜,信用卡持有人立即向發卡公司掛失后,信用卡被人盜用欠下的所有債務,原持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而中國法律在這方面并沒有明確規定。
四、我國大學生信用卡風險的防范
(一)控制好消費額度
將消費額度控制在大學生的平均消費承受水平上, 降低消費過多而無力還款的可能性。鼓勵大學生勤工儉學, 增加大學生的收入來源,在發生很多不定期消費的情況下, 由父母提供的生活費以外的收入償還貸款,保證其債務的償還。加強誠信管理,建立有關誠信的規章制度, 有關部門應建立有關誠信的規章制度, 加強執法效率, 對惡意透支的不法分子予以嚴厲的懲處。同時表彰信譽良好的公民, 可設立類似“誠信標兵”的稱號, 并記入個人誠信報告。建議學校根據大學生的日常表現將大學生誠信狀況記入檔案。[7]
(二)做好發卡前的預防措施
銀行在向大學生發卡前應仔細研究在校生的還款能力和沖動性消費行為,要意識到自己的社會責任,強調風險控制能力。作為發卡銀行要充分尊重大學生的知情權,讓大學生自己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信用卡和自己是否擁有及時承擔透支還款的能力。由于大學生消費的商品多屬于底值品,銀行應該對偶爾出現的購買高假物品行為或者連續購買高價物品行為進行跟蹤,詢問,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告知大學生持卡人,以確定是否屬于大學生的正常消費,及早發現風險。 加強對大學生的檢查監督,對還款較差的大學生持卡人,按時告知需還款情況及可能的后果,以防范大額透支風險的發生。
(三)加強對已發放卡的大學生進行定期復查和評估
銀行可以通過對大學生的資信定期復查和評估以及對信用卡帳戶交易情況進行監督,即使發現風險隱患,防止惡意透支,減少風險。銀行在嚴格審核大學生申請人的資信資料后,對于同意受理申請的申請人建立個人征信資料檔案,根據持卡人的信用活動記錄,靜態管理與動態管理相結合。由于大學生消費的商品多屬于底值品,銀行應該對偶爾出現的購買高假物品行為或者連續購買高價物品行為進行跟蹤,詢問,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告知大學生持卡人,以確定是否屬于大學生的正常消費,及早發現風險。
(四)對大學生進行信用評級, 建立權威的個人信用體系
信用卡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之上的,商業銀行應該對大學生的信用卡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和記錄,并隨著大學生消費和還貸情況的變化,相應降低或者提高大學生的信用等級和額度,從而為大學生建立一個全國聯網的、信息齊全的信用檔案。中國所有參加銀聯的銀行都應該建立一個“大學生個人信用信息庫”,商業銀行可以把那些惡意欠賬不還的大學生納入 “不誠信大學生”數據庫,銀行之間要實現信息共享,所有銀行和企業單位都可以通過網絡自由查到大學生的個人信用檔案。這樣,就會影響到大學生以后的生活和就業, 即以后能否辦理信用卡、房貸和車貸首付額度以及支付利率。目前, 上海市已經成立了“信用信息庫”,幾乎覆蓋全上海市。
參考文獻:
[1] 林功實,林健武.信用卡[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
[2] 林華.大學生信用卡能走多遠[EB/OL].中國金融網,2006,10.
[3] 遲國泰,許文,孫秀峰.個人信用卡信用風險評價體系與模型研究[J].同濟大學學報,2006,34(4).
[4] 閆曉凌,楊婉婕,劉國華.大學生信用卡的營銷與風險分析[J].商業文化,2010,(10).
[5] 張欣.大學生信用卡風險控[5] 張欣.大學生信用卡風險控制研析[J].金融理論與實踐,2010,(3).
[6] 劉英,馬慶敏.信用卡風險管理淺析[J].商業現代化,2007,(5).
[7] 何焱.大學生信用卡營銷及其風險管理淺析[J].今日南國,2008,(91).制研析[J].金融理論與實踐,2010,(3).
篇4
自20世紀末網上銀行業務誕生以來,我國網上銀行用戶的數量一直保持快速增長,尤其是上海這類金融發達城市,網銀業務已經具有較高的普及率。據中國金融認證中心《2009年中國網上銀行調查報告》顯示:個人方面,全國城鎮人口中,個人網銀用戶的比率已達20.9%;企業方面,網銀用戶所占比例為40.5%。
一方面,網銀為人們的金融活動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在銀行業務不斷創新的同時,一些新型漏洞也成了犯罪分子聞風而至的掘金點。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2013年5月8日的首部《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稱,上海檢察機關2012年共受理金融犯罪審查逮捕案件849件,涉案1188人,審查起訴案件2490件,涉案3381人。金融犯罪案件數量同比2011年迅速增長近八成。
隨著網絡科技的飛速發展,金融犯罪中涉及網絡銀行的犯罪已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高危領域,以下是上海檢察機關金融處近期提起公訴并發出檢察建議的兩起典型案例。
案件一:手機驗證成了擺設
2012年2月至6月,上海。從事信用卡辦理業務的“圈里人”丁某,通過網絡論壇、qq群潛水,用錢購買到了大量他人銀行征信報告。擁有了這份征信報告,在外人看來銅墻鐵壁的網銀平臺,頓時成了一個充滿誘惑和機會的聚寶盆。
“足智多謀”的丁某開始揣摩起這份紙面上沒有太多秘密的征信報告,很快從中摸出了一些道道。他伙同田某,憑借征信報告上的信息,冒充信用卡持卡人,打電話到相關銀行客服,通過身份驗證后,迅速獲得了持卡人名下信用卡卡號,隨后將卡主預留的手機號改為其控制的手機號。預留手機被非法更改,此時不但素未謀面的電話客服不知中計,連卡主本人也被蒙在鼓里。丁某接著利用快捷支付功能,在淘寶網上開始進行虛假交易、購買游戲積分,瘋狂盜刷他人信用卡資金。僅僅四個月,林某和田某就通過這個方式分別盜刷資金94萬余元人民幣、9萬余元人民幣。
這還不算,丁某利用職務之便還和康某聯手,利用為被害人辦理信用卡過程中,留存辦卡人網銀u盾及個人身份信息資料的機會,“巧妙”利用銀行信用卡核發日與卡主收到信用卡的時間差,冒充卡主致電銀行客服,開通信用卡并更改預留的手機號。繼而,又通過網上虛假交易,盜取李某信用卡資金近5萬元。近期,丁某以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案件二:工作電子郵箱被盜導致泄密
2011年,喜歡上網的李某,在某銀行網上商城上拿到了某用戶的賬戶名和密碼。于是他登錄郵箱,發現此人竟是某銀行人力資源部員工,并且在郵件內收錄了該行部分員工的身份證號碼、借記卡卡號等信息。有點小聰明的李某,通過其信息資料,測試出了一部分人的相關密碼。隨后通過網上銀行系統,從蔡某等七人信用卡賬戶劃轉5.5萬余人民幣。所有過程,都在網上操作,犯罪隱蔽性很強。
2013年3月,上海市人民檢察機關就近期發生的相關案件,向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發出了有關預警通報。通報指出,近期上海市檢察機關先后辦理的多起犯罪分子冒用他人名義,使用非法獲得的銀行征信報告或持卡人信息,通過銀行電話客服驗證,獲取或變更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進而通過網絡等渠道實施的詐騙犯罪,反映出部分銀行電話客服身份驗證流程、客戶信息資料保管及人員管理等方面存在金融犯罪風險。
由此,檢察機關認為:
在當前存在銀行客戶資料大量泄露的狀況下,銀行電話客服不能僅以持卡人預留身份證號和電話號碼等靜態基本信息為身份驗證的條件,還應當設置動態的身份驗證程序,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銀行外泄的客戶資料實施詐騙犯罪。
切實保護客戶信息,切斷犯罪源頭。面對大量金融詐騙、電信詐騙犯罪,都源于客戶信息、公民信息泄露,金融機構應當重視客戶信息的保護,增強保護意識、完善保護措施、提高保護能力。要進一步加強員工對客戶信息的保密教育;建立完善客戶信息的保密制度;采取各種措施確保內部網絡安全。
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杜絕內部人員犯罪。金融行業,特別是銀行機構,如果每個環節上的操作人員,都能嚴格按照程序和制度辦事,不法分子就難以得逞。內外勾結的案件,不僅容易得逞,而且危害遠大于外部人員作案。
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在收到檢察機關金融檢察處相關風險提示后,迅速擬定了相關措施方案:
首先,提升身份驗證安全系數。對于不法分子利用掌握的人行征信報告,通過銀行電話客服身份驗證,獲取卡號,并修改預留手機號碼問題。目前,大部分商業銀行在客戶要求修改信用卡重要信息時,通過檢驗客戶交易(查詢)密碼,或回撥客戶預留電話等方式進行核實。
其次,嚴控涉密區域。對于某銀行內部人員作案的問題,目前其部門已禁止接待手機、筆、紙進入涉及客戶信息的辦公區域。
再次,防范征信報告泄露。目前可批量查詢人行征信報告的機構處人民銀行外,主要為商業銀行和融資行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從目前向在滬各持牌信用卡中心了解的情況看,各卡中心對查詢人行征信報告的電腦設備實行嚴格的內外網分離機制,關閉u盤等移動存儲設備的使用功能,并建立了相應的監控機制,防范數據泄露。銀監會指出,目前無法確認,征信報告泄露系銀行端造成,但相關部門依舊不能掉以輕心。
篇5
銀行家
智能卡
行業
企業
電子標簽
新品技術
手機支出應用方興未艾
電子廠商搶占奧運會商機——第71屆中國電子展在深圳會展中心舉行
IC巨頭搶灘北京奧運會
國內功率器件產品市場發展趨勢分析
NFC技術在電信智能卡中的應用
RFID技術在危險品物流管理中的應用
一卡多能在南寧悄然盛行——南寧一卡多能“城市通”實現跨地消費
基于RFID技術的近場通信業務技術在全球的發展與應用
MATLAB在計算列車制動距離中的巧妙應用
校園“一卡通”會計核算系統應用探析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行為的司法認定
智能卡攻擊技術分析及安全防范策略綜述
基于RFID的井下人員跟蹤管理系統的研究
品牌價值需要企業用心經營
銀行家
智能卡
行業
企業
電子標簽
新品技術
IC企業淘金“三長角”
國家政策成就我們IC產業
IC產業走向理性創新
促進自動識別產業發展——“第十四屆國際自動識別技術展覽會”在上海開幕
從“芯”體驗簡單生活方式——工行與萬事達卡推廣國內首張PayPass非接觸式信用卡
全球無線產業呈現出新的發展態勢
東南亞門禁市場前景樂觀
信息化建設再上臺階——城市信息化服務團抵達廣州
調查報告顯示:動物、食品和農產品市場成最大RFID市場
RFID應用在上海特奧會初顯光芒
RFID技術在農業中的應用狀況分析
青島市公用事業智能集中收費服務系統應運而生
單芯片方案引領手機無線應用趨勢
創新成就我國IC業明天
新聞縱橫
我國IC企業在創新中崛起
中國IC卡產業的結構升級
我國IC設計業進入健康和高速發展階段
國際自動識別技術市場發展趨勢及應用分析
SIM卡應用出現新趨勢
RFID技術在軍事物流領域的應用
RFID在全球郵政、快遞業的應用
基于一卡通模型的數字化校園的構建研究
基于VB的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系統的實現
基于ARM的非接觸智能卡讀寫器的硬件設計
基于RFID的預付費電能表的研制
RFID商業化成本究竟有多大?
我國RFID應用現狀和技術現狀及發展策略分析
RFID應用的問題與機遇
我國電子標簽標準的標準缺位現象、原因及對策分析
中國在全球RFID市場潮流中的角力
篇6
一、策劃書提要
⒈經過幾年蓬勃的發展,信用卡已經在我國的經濟結構中找到一個很好的位置,但是就其本身在我國具有消費能力的人群中還是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⒉大學生是一個初具消費能力的團體,而且年輕希望嘗試新鮮事物,又渴望處處彰顯自我獨有的個性。所以,對于信用卡來說,大學生是一個巨大的極具潛力的市場。
⒊但是,現在的大學生不僅僅要的是一張信用卡,而是一張獨屬于他們并且能夠代表他們的信用卡。
⒋**銀行這次推出的i卡就是為當今“敢消費,敢花錢”的大學生量身訂做的一張信用卡,它不僅有吸引人的外表,更有出眾的服務。讓i卡的每一個使用者“起航夢想、人生”。
⒌為大學生帶去新鮮的“先消費,后還款”的理財觀念,同時提醒“個人信用體系”的重要性,提高**銀行在學生心目中的地位,促進“i”卡的申卡量。
二、策劃前提和目的
⒈前提:
①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發展,越來越多國外的消費理念融入中國,成為當下流行的趨勢。而大學生這樣一個特定的年齡層次,更加容易接受這種風潮。
②我國信用卡歷史雖然已有將近20年,但真正達到迅速擴展規模的,卻是從XX年開始的,故而有部分銀行從業人員將XX年作為中國信用卡的元年。網絡的普及,使得年輕人更迅速的接受外來信息,融入外來文化。
③鄭州市的大學生數量隨著全國高等教育的普及而迅速增大,目前與我行在開展大學生信用卡發放中形成有效競爭力的只有招商銀行一家。我們的市場份額有待提高,今后需要爭取的工作量還很大。面對高校云集的鄭州大學生群體,我們信心十足。通過教育和宣傳活動,預期能將大學生i卡的銷售業績提升到一個更高行業層次。
⒉目的:
①促進“i”卡的辦理量。
②傳播品牌所倡導的“人生理財,從學校開始”的精神,鼓勵學生在大學期間培養個人理財觀念及理財習慣,善于運用錢財,有度消費,創造未來的品質生活。
③促進在校大學生“先消費,后還款”的先進消費理念的形成以及提醒其“個人信用體系”在日后生活中的重要性。
④進入高校宣傳借記卡與信用卡的實質區別,讓大學生了解**銀行以及“i”卡。
三、策劃的環境分析
⒈相關背景:
①信用卡與1915年起源于美國,其前身為“信用籌碼”。1986年,中國銀行在北京分行發行了國內首張信用卡——長城信用卡。至1993年止,中國銀行在全國有200多家分支機構開辦信用卡業務,有特約商戶5000家,發卡量達35萬張。
②XX年起,信用卡逐漸在大學生校園中嶄露頭角。截止至XX年,已有建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銀行、興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都推出了大學生辦卡業務。
③XX年9月,**銀行大學生信用卡i卡,為大學生提供優質、優惠的理財服務;并引導大學生對金錢作出合理規劃,幫助他們實現期望的夢想。**i卡,起航夢想、人生!
⒉環境綜述:
①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大學生信用卡持有者約占大學生總人數的30.3%,其中大部分為XX年、XX年辦卡者。這個比例在全國大型城市,如:上海、北京、廣州,更高一些。而在鄭州,大學生信用卡持有率不足10%,而且,根據《萬事達卡國際組織大學生理財和信用卡觀念調查報告》,約有58%的被調查者認為有必要為在校大學生提供信用卡服務,50%的被調查者認為有必要申請自己的個人信用卡。從兩個數據間的差距不難看出,大學生的信用卡市場仍有很大的空間可以進入。
②我們**銀行鄭州分行與部分鄭州高校簽有合作協議,河南財經學院和鄭州輕工業管理學院等高校學生普遍持有我們的理財寶借記卡,作為還款方式來講,兩卡關聯的模式更方便了大學生使用i卡業務。
③情況也是不容樂觀的,就功能而言除了“先消費,后還款”“信用體系”之外,在大多數學生的觀念里借記卡與信用卡沒有差別,一般的信用卡操作借記卡都可以完成。所以我們對信用卡與借計卡的區別與優勢,一定要在營銷過程中詳加說明。
⒊綜合結論
①部分同學認為“沒有使用信用卡的必要”,其理由多為習慣使用現金支付、其余功能借記卡都可替代。
我們的對策:鼓勵刷卡消費習慣的養成,強調“個人信用體系”在日后的重要性。,并告知他們,我行將定期出具權威信用狀。
②雖然鄭州大學生的每月平均消費額不超過800元,但他們對信用額度的要求依然較高,大多集中在XX、3000元。由此可見,在學生心**用額度并不是一個消費水平,而是一個銀行對大學生個人價值的評價度。
我們的對策:對大學生群體的授信層次將會提高,努力推出靈活的大學生專用分期按揭產品。
③在現有大學生持有信用卡中,招行因為較早進入市場而排在首位,我行起步雖晚但后勁十足,面對大量潛在客戶,我們有信心也有能力開展一場i卡營銷的戰役。
④信用卡必備功能中,免年費成為最高要求,這與大學生現有的消費水平有一定關聯,同時校園周邊可刷卡店面也占有很大比例。
我們的對策:在學校附近開發商戶,吸引更多的學生消費群。i卡刷卡免年費的口號一定要喊的響亮,積分活動一定要搞的有特色。
四、競爭對手分析
如今,搶占大學生信用卡市場的銀行共有5家,分別為:建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其中,建設銀行與農業銀行因為大學生發卡規模較小、興業銀行未在鄭州有所行動,故不作為主要競爭對手。
⒈主要競爭對手:招商銀行“young”卡
young卡是招商銀行推出的國內首張專屬學生的雙幣國際信用卡,專為當代大學生量身定做,可以讓學生從大學時代就開始累積自己的信用,畢業后可以直接獲發招商銀行標準信用卡,并能出具權威信用報告,為大學生步入社會打下良好的信用基礎。
招商銀行的“young”卡與去年在部分高校進行小規模試點之后,于今年正式介入大學生信用卡市場。其宣傳方式主要為入校宣傳、網絡宣傳以及pop,“young”卡得到了辦理學生的親睞,但因其借記卡并未在鄭州高校中推廣,相比而言我們的潛在客戶更多,需求動力更足。
⒉廣東發展銀行真情卡
廣發真情卡屬貸記卡,由廣東發展銀行推出,分金卡和普通卡兩種,均采用國內首創的透明卡版設計。此卡具有人民幣卡全國通行、透支消費取現、無需擔保人、報失零風險、安全網上購物等信用卡功能。于XX年進入鄭州大學生信用卡市場,但并未有大型的推廣活動,而僅僅依靠各支行營銷部工作人員在各大學進行設攤推銷與推廣,其力度遠不及招商銀行對市場的沖擊。
⒊策劃swot分析
⒈**銀行大學生“i”卡分析:
①“i”卡意為“我的卡”,是為當代大學生量身定做的一款專屬于他們的信用卡,他們在學習和生活中個性彰顯、樂于挑戰自己,對未來懷抱夢想且有自己獨特的主見;卡版設計以蘋果為主元素,寓意年輕的生活充滿新鮮,紅蘋果與青蘋果代表成長中經歷的酸甜甘澀,更代表他們對未來的冀望。**i卡道出了大學生們的心聲:我們是未來的領導者,我們善于投資未來,挑戰自己、超越自己,就是我們的主張!**i卡還為持卡人提供其他功能及服務,例如,將每月賬單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按時發送到持卡學生,使他們能及時對當月的花銷一目了然,并能輕松地對自己的花費保持長期的觀察。**i卡的取現手續費低至取現金額的1%,最低只需5元人民幣,持卡學生完全可以在異地存款,本地取現,既方便又實惠。
②**銀行的“i”卡與去年在鄭州部分高校進行小規模試點之后,于今年全面介入大學生信用卡市場。我們的宣傳不能僅局限于網絡,應該更多的走進校園,走向同學身邊,融入到學生的經濟生活中,用我們的產品和服務打造大學生信用卡的頂級品牌,全面占領鄭州的高校市場。
⒋小結與對策:
①樹立并大力宣傳“i卡是專屬大學生群體的信用卡”的理念,真正以“起航夢想、人生”的品牌進入大學生信用卡市場,更容易給學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從而引發大學生新一輪的消費時尚潮流。
篇7
[關鍵詞]信用卡 獲利模式 惡意套現
一、中國的信用卡業務現狀分析
隨著存貸款利差縮小,各家商業銀行都將信用卡業務作為拓展業務的重點。招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的累計發卡量都超過了1000萬張。在銀行卡發卡總量中,信用卡占比進一步提高。
與當前較高的持卡量相對的,迄今國內僅有招商銀行等少數發卡銀行對外宣稱,信用卡業務實現了盈利。然而,信用卡的盈利預期卻相當誘人。中國信用卡市場依然是中國個人金融服務市場中成長最快的產品線之一。根據央行的統計,在日常生活消費費用中,大約20%是通過銀行卡支付。其中,信用卡的透支消費又占到了相當大的比例。
二、惡意套現行為及其獲利方式
隨著信用卡在我國的廣泛使用,及其快速增長的趨勢,一些不法分子開始盯上了信用卡套現這個生財之道。
所謂信用卡套現,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通過ATM機和柜臺等正規渠道提取現金。而是通過一些非法中介機構以刷卡消費的名義取現。通過正規渠道在銀行的ATM機上取現時,持卡人往往只能取出信用額度一半左右的現金。此外,銀行還要收取1%至3%不等的手續費和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如果逾期沒有還款,銀行還要收取欠款的利息。而去所謂的信用卡套現公司取現,則相當于在POS機上刷卡消費,不但不用支付利息。一般還能夠獲得最長56天的免息期。持卡人所需支付的僅僅是給這些套現公司刷卡額2%至3%的手續費。在取現超出信用額度后,這些信用卡套現公司還可以為持卡人辦理名為分期付款,實為取現的業務。在輕松獲利方式的推動下,套現公司業務不斷發展壯大,每天的營業金額達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
在套現之外還產生了一個新的業務,即套現公司專門提供為持卡人還款的“養卡業務”。所謂養卡,就是由套現公司先替持卡人把欠銀行的錢還上,然后持卡人通過設在這家公司的POS機進行無實物刷卡消費,并繳納一定的手續費。這樣持卡人的還款日期就可以順延一個月。
套現公司擁有大量的POS機,他們主要賺取的就是手續費,服務的內容包括養卡、套現、快速融資等所有跟信用卡相關的業務。套現公司往往以商店或超市的名義向中國銀聯或商業銀行申請POS機。而事實上,他們既沒有經營場所,也沒有任何商品,唯一的業務就是刷卡套現。按照中國銀聯的相關規定,商戶在協助持卡人完成刷卡支付后只需返給發卡行及銀聯0.5%至2%不等的費用。而持專人在套現時需要支付給這些公司刷卡額2%至3%的手續費。這之間的差價,就是這些套現公司的收入。高額的收入使這些從事信用卡套現的公司數量越來越多,規模也越來越大。
除了這種通過POS套現之外,還有在互聯網上通過一些常用的網絡支付工具,利用網店的交易平臺進行虛假交易的套現。
三、信用卡惡意套現的根源及影響
1.信用卡盈利模式的變化催生惡意套現行為
信用卡套現現象的存在源于各大銀行在信用卡方面的無序競爭?,F在出現的一些問題,跟前期的發展速度過快有著莫大的關系。
銀行信用卡業務過高的擴張速度,導致中國信用卡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諸多的問題,最明顯的反映在于信用卡業務的收入構成。
(1)無序競爭下的信用卡業務導致年費收入比重降低
年費本應是信用卡業務收入主要來源之一,然而,由于目前國內銀行業在信用卡業務方面的競爭已經到了白熱化的程度,近幾年以來,商業銀行一直以一種跑馬圈地搶占市場份額的方式來發展信用卡,各大銀行紛紛推出刷卡免年費甚至是直接免年費的活動。激烈競爭導致了信用卡年費收入在信用卡整體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可避免地呈現下降趨勢。
(2)中國的傳統消費觀念使信用卡循環利息收入偏低
中國人傳統的消費觀念即講究一種“量入為出”,也就是說有多少錢辦多少事。而據國際知名的管理咨詢機構麥肯錫公司最近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中國的青少年消費者在看重品牌和時尚產品的同時,也堅守傳統價值觀,這使他們與國外的同齡人明顯不同。調查還表明,雖然中國的年輕人認為追趕時尚很有必要,但相對于成年人來說,有更多的十幾歲的青少年認為,省錢是一種“美德”。
這種傳統的消費觀念支配下的消費者并不熱衷于超前消費,即便是通過信用卡發生了透支消費。據調查,國內消費者大多習慣于在免息期到期之前一次性全部還清全部透支款,銀行較難賺取持卡人的透支息。這直接導致了銀行信用卡循環利息收入在總的信用卡收入中所占比例降低。
(3)“扣率收入”成為信用卡業務的重要收入來源并催生惡意套現行為
所謂扣率,是指特約商戶在受理信用卡消費結算后,根據不同行業分別按交易額的一定比例向發卡行支付的手續費?;趪鴥刃庞每曩M收入比重的持續下降及傳統消費觀念對信用卡循環利息收入的限制性。商戶刷卡消費所產生的返點就構成了發卡行信用卡業務最重要的收入來源。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信用卡業務收人的增長不得不依賴于商戶返點收益的提高。為了不斷擴大自身在商戶返點方面所獲得的利益,各發卡銀行放松對POS機控制,POS的安裝管理混亂、審核不嚴、無序競爭。最終導致POS機泛濫,為惡意套現公司提供了工具,從而催生了信用卡惡意套現行為。
2.信用卡利益格局為惡意套現行為提供溫床
參與交易的金融機構在獲取商戶返點后進行利潤分成。其中,信用卡發卡行、POS機提供者和中國銀聯的分成比例分別為70%、20%和10%,信用卡每成功交易一筆,相關利益方都能從中獲得不同比例的收益,從而使各金融機構都希望消費終端盡可能多地裝自己的POS機。這樣無形中為各種刷卡套現和養卡現象提供了溫床。
3.超前消費觀念與惡意套現行為
超前消費,從本質上來說是超越了經濟發展階段所決定的消費水平,超出了在一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上可以承受的界限。從經濟學上講,超前消費違背了經濟規律。然后,投資進程是經濟增長的源泉,適度消費又是社會再生產的保證,因此,從這方面上看,消費超前或滯后都會防礙經濟的正常發展。
超前消費思想的非理性發展,會導致持卡人趨向于更多的信用卡透支消費行為,這在當前國內的“卡族”們身上充分體現。而更嚴重的是,這種被超前消費觀念侵蝕的傳統消費觀念變異,往往激發了消費者更大的非理性消費欲望。這一消費群體即惡意套現行為的主要行為主體,他們會通過惡意套現行為獲取現金后,實現其它的消費行為,以滿足自己不斷擴張的消費欲望。于是,為這種消費行為提供有效實現途徑的惡意套現公司帶來了巨大的市場。
同時,由于社會保障及保險體系的不健全,這種超前消費的風險一旦暴露出來,持卡人無力承擔超前消費所形成的債務時,就會對銀行業造成巨大的損失。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各銀行已發放的信用卡當中,不良貸款率的平均水平高達3%以上,而這一比例遠遠高于個人貸款。
四、信用卡風險防范
惡意套現的行為無形中增加了信用卡套現資金的使用成本,同時也是增加了套現者償還銀行資金違約的風險。這一系列的風險最終會疊加到各個銀行的身上。再者,信用卡套現所產生的虛擬交易,也會對持卡人的信用記錄造成一定的影響,從而使得銀行對持卡人的信用評估失真,當出現持卡人無法償付時,成為最終受害者的也是銀行本身。
要打擊惡意套現行為,筆者以為。要做好以下幾方面:
第一,完善與此相關的法律法規,堵牢政策的漏洞。如果出現的是非法商戶或者虛假交易審查等方面的漏洞,銀行與銀聯就應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另外,發卡機構也要將加強風險防范的意識與拓展信用卡業務同時進行。
第二,相關管理服務機構及發卡銀行應努力探討更加適合國情的信用卡盈利模式,適當的變革利益分配格局,提高信用卡業務的抗風險能力與盈利能力。發卡銀行應該正確面對并分析具有中國國情特色的傳統消費觀念在信用卡發展過程中所產生的影響。這種傳統消費觀念,正在對信用卡盈利結構產生著影響,并且會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持續下去。
第三,轉變大眾消費思維。大眾消費觀念的變化是一個復雜而漫長的過程,一來需要在政策法規方面加以規范與引導,使之逐漸回歸理性,二來要通過各種形式做好正面的宣傳和普及。在這方面,銀行業及各個監管部門需要做的還有很多。如何做好這項工作值得大家繼續探討。
參考文獻:
[1]希夫曼•卡紐克著,江林譯.消費者行為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1.
篇8
一、個人信用制度的定義
個人信用制度是指在經濟生活中管理、監督和保障個人信用活動的一整套規則、政策和法律的總和,其主要目的是為證明、解釋和查驗自然人信用情況提供依據,并通過一系列法規、制度來規范個人信用活動當事人的信用行為。
個人征信是指征信機構通過合法渠道采集、調查、分析消費者個人的資信,以信用調查報告的形式提供給個人信用信息使用者,作為其授信決策的參考依據。
二、個人信用體系薄弱的原因
1.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命令代替市場規律,政府一道命令銀行就要貸出“工資貸”“福利貸”(往往無法收回),使國有企業把銀行貸款當作“第二財政”,借銀行錢不還的風氣日益濃重。
2.受多年來拖欠銀行貸款風氣的影響,我國公民的守信意識普遍不強。筆者在車貸工作中就遇到類似情況:一旦借款人手頭資金緊張首先想到的便是拖欠貸款,好些的幾月后一起還上,而有的客戶索性就不還了;更有甚者冒用他人證件貸款。
3.制度不完善、缺乏對違約借款人的應對措施。眾所周知,建立法制社會最重要的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我國的《刑法》《民事訴訟法》已日漸完備、但是對處理借款人拖欠、騙用銀行貸款的相關法律還較薄弱,拖欠貸款銀行只能后執行抵押物,可是車貸中汽車貶值快很難足額抵償貸款,而房貸中只要戶主不搬出貸款住房銀行最終也沒什么辦法,而且我國對于惡意拖欠銀行貸款者也無法進行刑事訴訟,這些都增大了銀行的信貸風險。
三、加強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的必要性
就銀行方面而言,個人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可包括風險識別、評估、風險防范與處理幾個部分,風險識別排在首位,而建立一套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又是識別客戶質量的首要條件。
從社會意義來講:(1)建立個人信用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2)建立個人信用體系是維持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保障;(3)建立個人信用制度是擴大內需的迫切要求;(4)建立個人信用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執行社會經濟管理職能的效率;(5)建立個人信用制度是我國融入國際社會的現實需要;(6)完善個人信用體系,是適應我國個貸事業飛速發展的必然趨勢。
四、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體系的對策
1.加快個人信用體系的立法步伐
首先,要完善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在我國,個人信用數據源至少與10個以上的政府部門有關,或者由這些部門負責管理。除國家《保密法》、《商業銀行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對數據有限制規定以外,目前尚沒有其他對個人信用數據進行管理的政策法規,也沒有對某些不可以向社會公開的個人征信數據進行嚴格界定。但到目前為止,在許多政府部門管理的數據中,只有部分工商數據向社會開放。修改后的法律應明確規定何種個人數據可以向社會開放、開放的方式、數據處理和傳播的方式和范圍以及時限等等。
其次,盡快出臺關于征信數據開放和規范使用征信數據的法律法規。一是應該建立界定數據開放范圍的法律或法規;二是應盡快出臺關于界定數據保密范圍的法律或法規,即在強制性公開大部分征信數據源的同時,確定必須保密的部分,以及確定征信數據經營和傳播的方式。
再次,完善配套制度建設。如進一步完善個人儲蓄存款實名制,為個人信用制度建設奠定基礎;建立個人財產申報制度,保證個人的財務數據完整;建立個人基本帳戶制度,保障個人征信能及時與主動進行;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允許個人在一定條件下進入破產程序,豁免其剩余債務,保障個人信用制度良好運行。
2.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個人征信管理模式
筆者認為,我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必須由政府來建立并管理,這樣可以減少欺詐、舞弊等不實行為;同時由于市場經濟中所有市場要素和體系的建立都有賴于市場行為,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能夠自發形成信用的供需機制。因此從我國國情出發,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是建立個人征信系統的最佳模式。
3.建立最廣泛的數據采集機制
目前,國內最權威的央行個人征信系統也只是實現了國內銀行的內部征信(即便這樣各銀行之前也存在壁壘),即通過查詢人行征信系統可以獲悉客戶在2000年后在本人在國內銀行的貸款和信用卡還款情況——可這樣的數據采集廣度是遠遠不夠的,要知道并不是每個人都會去貸款或持有信用卡。人行征信系統對那些信用卡有過違約記錄的客戶打分不高,但仔細分析,那些經常使用信用卡的客戶往往是有較好超前消費意識并且收入穩定的優質客戶,而系統對那些不曾有過任何貸款和信用卡記錄的人打分往往比這些有逾期記錄的客戶更高。由此可以看出我們現行的征信系統僅僅通過這些信息判斷借款人守信程度很容易會“盲人摸象”似的得出錯誤結論,甚至會導致優質客戶被拒貸而漏掉壞人的結果。
同時,筆者通過總結實際工作經驗,認為人行征信系統也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一是數據更新較慢:一般客戶信用卡和貸款信息往往3-4個月才更新一次,這給需要申請新貸款的人帶來許多不便。二是對于逾期記錄的保存時間問題——對于人行征信系統中的貸款逾期記錄到底保存多長至今沒有明確說法,使那些有過非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有違約記錄的人再申請貸款很困難。三是對于違約金額計算過于苛刻:建議征信部門把小額欠款的客戶不納入逾期貸款管理,使信用管理更具有人性化。
篇9
內容提要: 隨著信息手段的多樣化、客戶使用電子支付方式的規?;?,客戶身份被竊取的事件也屢屢不斷地發生。在電子商務過程中獲得客戶身份的企業,如何正當使用身份信息,在我國急待立法加以調整。我們應借鑒美國信用報告制度,加強我國客戶身份信息保護。
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建立了比較完善的信用信息制度,其中涉及客戶信用信息的獲取、使用、轉讓等多方面的規則,這些規則有利于完善和健全我國的客戶信息保護制度。目前我國身份竊取事件日益增多,客戶身份信息急待加以保護,因此,借鑒美國信用報告制度,加強并且完善信用報告制度是目前解決身份信息濫用的當務之急。
一、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的發展
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最初在1970年通過。1989年開始,美國討論FCRA的現代化問題,并且在1996年形成了《客戶信用報告改革法》(Consumer Credit Reporting Re-form Act),該法嚴格限制債權人和其他人對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完成的數據的使用。這一法律修訂案于1997年10月1日生效。
公平信用報告法主要規定了客戶在信貸調查時,有權要求告知信用調查的性質和范圍、正在編輯的信息種類以及收到報告的人員姓名等??蛻舯仨氃谙薅〞r間內對調查請求作出響應??蛻粲袡嗬笕魏五e誤的或誤解的材料重新調查,并且,如果未經核實,就必須從檔案中刪除。如果對報告中某部分正確性有懷疑,客戶有權利在檔案中存入他們自己的一百字左右的聲明,來闡明他們關于這件事的立場,這些聲明將成為永久記錄的一部分。客戶有權充分了解任何一家信用報告機構對自己信用狀況的評價,并且具有對不實負面信息的申訴權利。當事人有權取得自身的資信調查報告和復本,其他合法使用客戶資信調查報告的機構或人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否則即使當事人同意也屬違法行為。[1]
1996年,國會又出臺兩個法令,分別修改和補充了公平信用報告法,它們是智能授權法和債務催收改進法。前者在原法律規定的合法取得客戶信用報告的五種情況中,授權聯邦調查局可以偵察目的為由取得所需的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后者授權聯邦政府機構可以在債務催收活動中,根據需要取得客戶信用調查報告。[1]
2003年,國會又對FCRA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公平和正確信用交易法》(Fair and Accurate CreditTransactions Act/FACT),增加了客戶改進信用報告正確性,預防身份竊取,限制金融機構使用共享的敏感信息推銷金融產品。該法增加規定,從其他機構獲得客戶信用報告信息的金融機構,不能使用這一信息對客戶進行市場行銷,除非金融機構明確顯著地向客戶披露這一信息,并且給予客戶選擇接受這一市場行銷的機會(注:FACT Act§214)。FACT的很多規定,涉及披露信用評分、向信用報告機構提供的信息的正確性、客戶對信息提供者直接提出異議的權利、提供給信用報告機構的負面消息的披露、風險等級的披露、處理包含了欺詐警告的客戶信用報告的程序,以及向客戶提供被偷盜的文件的規則。此外,該法還規定每年信用報告機構提供一個免費的信用報告,并且要在合理的費用基礎上,保證客戶對信用評價的訪問。[2]
美聯儲的規則V是為了執行FCRA而制定的,2004年7月16日,該規則進行了修訂。
二、客戶信用報告的相關法律關系
(一)公平信用報告法的適用
公平信用報告法主要適用于調整“客戶信用報告機構”的有關行為,以及對“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翱蛻粜庞脠蟾鏅C構”包括“完全或部分地從事收集或評估客戶信用信息或其他信息,以便將客戶信用報告提供給第三方當事人”的機構,不論是收費性質的或合作性質的(注:FCRA§603(d),FCRA§603(f),15 USC§1681a(f))?!翱蛻粜庞脠蟾妗币话闶恰坝煽蛻粜庞脠蟾鏅C構做出的有關客戶信譽、信用級別、信用度、品質、一般名譽、個人特性或生活方式的報告,它全部或部分地用作或將用作確認客戶是否適合獲得客戶信用、受雇或其他本法規定的目的”(注:FCRA§603(d),15 USC§1681a(d))。因此,如果一家公司在內部為自己的商業活動使用信用信息,不向第三方當事人提供,它不構成“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如果它只向第三方當事人提供并不屬于“客戶信用報告”的信息或文件,它也不構成“客戶信用報告機構”。[2]
(二)客戶信用報告的內容
按照FCRA的規定,客戶信用報告機構不可以在客戶信用報告中包含如下信息:10個月之前破產案件,七年前的民事訴訟、民事判決和逮捕記錄,七年前的已支付的稅務案件,七年前的用于盈虧收款或付費的帳戶,七年前的其他不利的信息,但刑事犯罪記錄除外;前款規定的排除,不適用于如下目的的使用:一個主要金額超過150000美元的貸款交易;價值150000美元的人壽保險;年薪達75000美元的個人雇用(注:FCRA§605(a))。如果客戶對客戶信用報告的有關信息存在異議,并且通知了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必須在每一份客戶信用報告中包含這一客戶異議(注:FCRA§605(f))。
當信用報告的使用者做出一個不利的信用判斷,使用者必須將這一判斷通知客戶。使用者不需要為不利的信用判斷解釋原因,也不需要為客戶公開文件,以使客戶了解什么信息實質上導出這一不利的信用判斷(注:FCRA§615(a),15 USC§1681m(a))。當不利的信用判斷部分地從信用報告之外的信息源得出,則要求使用者將這一信息本身告知客戶,但不必告知信息的來源。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必須告知客戶有知曉這種信息的權利(注:FCRA§615(b),15 USC§1681m(b))。客戶可以選擇將客戶的姓名和地址從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提供的目錄中刪除,并且客戶應當通知客戶信用報告機構,這一請求在5日后生效,有效期限為5年(注:FCRA§604(e))。應當注意的是,在形成客戶信用歷史的過程中使用的那些信息,可以用于開發其他產品,諸如欺詐預防產品、信用風險管理產品等。
(三)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目的
在FCRA第604和第625條中,列舉了所有客戶信用報告可以使用的情況,甚至包括不是為了建立信用目的的使用。
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只能在如下情況下提供客戶信用報告:(1)按照有權發出指令的法院的指令,或按照在聯邦大陪審團前進行的訴訟程序中發出的傳票,而提供客戶信用報告。(2)按照客戶的書面指示而提供。(3)向有理由相信具有如下目的的人提供:為信用交易或信用延展、或檢查、收集客戶帳戶的信息、雇用目的、涉及該客戶的保險業務、判斷客戶是否適宜接受由政府機構批準的許可或其他救濟,該政府機構按照法律有權審查申請人的金融能力或情況;作為潛在的投資者或服務提供者,或現有的保險者,希望使用這些信息,用于評估或估價現有的貸款責任的信用或預付風險;其他對這些信息有合法商業需要的人,該人將信息用于由客戶發起的商業交易,或者用于檢查帳戶,判斷客戶是否繼續符合帳戶條款。(4)按照州或地方兒童撫養執行機構的負責人的要求而提供,如果該機構向客戶信用報告機構證明:客戶信用報告對于判斷個人做出兒童撫養支付的能力或判斷這種支付的適當水平是必需的;客戶和該兒童的父子(女)關系;這些機構至少在十天前通知客戶,將要求該客戶信用報告,并且客戶信用報告將只被用于兒童撫養目的,不會用于其他民事、行政或刑事訴訟中,或用于其他目的(注:FCRA§604(a))。
在為雇用目的而提供客戶信用報告時,使用該客戶信用報告的人,要向客戶信用報告機構保證來自客戶信用報告的信息將不會被用于違反聯邦或州的公平雇用機會法或規則,并且在該報告被獲得或導致被獲得之前,要向客戶做出清楚和顯著的書面披露,披露該報告將用于雇用目的;客戶也要以書面形式,授權由該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提供報告。如果為雇用目的使用客戶信用報告,在全部或部分地以該報告為基礎,作出對客戶不利的決定之前,該機構應當向客戶提供報告的復制件(注:FCRA§604(b))。
(四)對客戶的披露及相關問題
信用報告機構應當告知客戶如下信息:(1)披露客戶信用報告中的所有信息,但有關信用評分或其他風險評分或對客戶的預測的信息除外;(2)信息的來源,但是,用于構成客戶信用報告的單獨獲得的信息來源,以及實際用于其他目的的信息來源除外;(3)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接受報告用于雇用目的,在客戶申請的兩年內;如果接受報告用于其他目的,在客戶申請的一年內,每一個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者的身份標識(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注:FCRA§609,15 USC§1681g)。
信用評分向客戶進行披露時,要按照客戶對信用評分的要求,向客戶提供一份報告書,指出信息和信用評分模式可能不同于由貸款人所用的信用評分,以及一份包含下列內容的通知:客戶當前的信用評分或以前為信用延展目的的信用評分;在所用的信用評分模式下,可能的信用評分范圍;在所用的信用評分模式下,對客戶信用評分有影響的所有關鍵因素;信用評分產生的時間,以及做出信用評分的人或機構的名稱(注:FCRA§609(f))。客戶有權利對信息提出異議,一般來說,有權要求信用報告機構調查有關的異議。作為調查的結果,信用報告機構必須刪除有關的錯誤或在文件中寫明有關的爭議點。信用報告機構必須應客戶的請求,將刪除的情況或爭議點向客戶指定的接受者發送,以挽救客戶的信譽。信用報告機構必須向客戶告知提出異議的權利(注:FCRA§611,15 USC§1681i)??蛻暨€可以接受他的客戶信用報告的復制件,并且在很多情況下這種復制件是免費的(注:FCRA§§609(a),612(a)(b)(c);12 USC§§1681g(a),1681j(a)(b)(c).)。例如,失業的客戶在尋找工作時、尋求社會救濟金以及客戶相信他受到欺詐時,都有權利要求客戶信用報告的免費復制件(注:FCRA§612(b)(c);12 USC§1681j(b)(c))。
三、身份竊取行為的預防
為預防身份竊取行為,公平信用報告法主要采取兩種措施:一是警報,二是阻止來自身份竊取行為獲得的信息的使用。警報又分為兩種:一次性欺詐警報(One-call Fraud Alerts),二是長期警報(Extended A-lerts)。
一次性欺詐警報,是指按照客戶的要求,如果其以善意聲稱,懷疑客戶已經或正成為欺詐或相關犯罪行為(包括身份竊?。┑氖芎θ?,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1)在該客戶的文件中包含一個欺詐警報,并且與使用這一文件而產生的信用評分一道提供這一警報,時間上從這一要求之日起不超過90天,除非該客戶要求在這一期限屆滿之前取消這一欺詐警報,并且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收到這一取消要求的適當證據;(2)向其他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提及這一欺詐警報。
在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將欺詐警報包含在客戶文件中的情況下,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向客戶披露,客戶有權按照第612(d)條規定,要求客戶文件的免費復制件;并且在披露之后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內,向客戶提供按照第609條所要求的全部披露,不向客戶收取費用(注:FCRA§605(A)(a))。
長期警報是按照客戶的要求,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1)在客戶文件中包含這一欺詐警報,并且與使用這一文件而產生的信用評分一道提供這一警報,時間上從這一要求之日起為七年時間,除非該客戶要求在這一期限屆滿之前取消這一欺詐警報,并且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收到這一取消要求的適當證據;(2)在要求開始之后的五年時間內,將客戶從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制作的客戶目錄中取消;并且(3)向其他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提及這一長期警報。
在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將長期欺詐警報包含在客戶文件中的情況下,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向客戶披露,客戶有權按照第612(d)條規定,在申請之后的12個月內,要求客戶文件的兩份免費復制件;在披露之后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向客戶提供按照第609條所要求的全部披露,不向客戶收取費用(注:FCRA§605(A)(b))。如果要求警報的客戶指定了電話號碼,用以身份校驗目的,在授權新的貸款計劃或信用延展之前,這一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者應當使用這一電話號碼或采取合理的措施與客戶聯系,以校驗客戶的身份并且確定是否批準新的貸款計劃,這不構成身份竊?。ㄗⅲ篎CRA§605(A)(h)(1)(B)(ii))??蛻粜庞脠蟾鏅C構對客戶信用報告進行轉售時,應當包含由其他客戶信用報告機構發出的欺詐警報(注:FCRA§605(A)(f))。對來自身份竊取行為的信息使用的阻止,是使客戶信用報告機構負有阻止在客戶文件中報告這些信息的責任,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對客戶阻止請求的責任,應當是阻止這一信息在今后的使用。如果客戶視這些信息來自于聲稱的身份竊取行為,在收到這一信息之日起不超過4個工作日,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迅速通知信息的提供者:該信息可能來自于身份竊??;身份竊取報告已經制作為文件;客戶按照本條規定,已經做出阻止使用的請求;以及阻止的生效日期(注:FCRA§605(B)(a)(b))。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可以解除這種阻止,如果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合理地確定:信息被錯誤阻止使用,或客戶錯誤地要求阻止;信息被阻止或客戶要求阻止,是基于對事實的誤傳;客戶因阻止交易或交易而獲得了商品、服務或金錢(注:FCRA§605(B)(c))。
四、我國信用報告制度的現狀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先后制定了《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落實<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用報告本人查詢規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異議處理規程》和《中國人民銀行信用評級管理指導意見》。各地也制訂了個人信用征信管理的地方規定。
2004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建立的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在全國部分金融機構試運行。2005年8月31日,全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實現全國聯網。2006年1月1日,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正式投入運行。2006年11月,在中國人民銀行下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征信中心負責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日常運行和管理。商業銀行作為信息提供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標準及其有關要求,向信用數據庫報送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商業銀行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可以向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采集數據的權威性、時效性都要強于地方征信公司。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地方征信公司目前處于相互補充并且相互競爭的狀況。同時,暫行辦法還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未經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或變相建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提供個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只能用于如下目的:(1)審核個人貸款申請;(2)審核個人貸記卡、準貸記卡申請;(3)審核個人作為擔保人;(4)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后風險管理;(5)受理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貸款申請或其作為擔保人,需要查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資人信用狀況。
為了更好地保護我國信用信息安全,2009年2月28日,我國《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p>
2009年10月13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對于信用信息的界定、類型,征信機構設立標準、征信機構收集、保存、加工、提供信用信息的限制條件、不得收集的個人信息類型等作出了詳細規定,非常有特色的是,該征求意見稿意圖建立“中國征信中心”,負責全國統一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并且對其經營方式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規定。目前該《征信管理條例》正在審議完善當中。
從我國信用信息管理體制來看,我國信用信息立法和管理存在著如下幾點問題:
(一)信用信息內容薄弱,質量不高
目前,我國個人信用信息只局限于自然人身份識別信息、職業和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商業銀行提供的企業和個人在貸款、信用卡、準貸記卡、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信用信息數據庫更加側重于金融信用領域的信息資料,但是通過這些數據庫并不能形成全面明晰的客戶信用評價。在信用信息的收集中,也欠缺不可以收集項目的詳細清單,對于不應進行收集的客戶敏感信息并未形成比較明確的立法規范,各地征信機構掌握標準不統一。目前信用信息的征信范圍較窄,信息時效性不高。因此,信用信息資料質量和范圍的局限,必將影響著今后對客戶信用水平的客觀評價。
(二)征信服務中心的職能單一、整合性不足
目前,我國主要的征信服務機構,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征信中心。該征信中心的職能過于單一,只負責采集、整理、保存金融方面的信用信息,為商業銀行和個人提供信用報告查詢服務,為貨幣政策制定、金融監管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關信息服務。此外,在工商、海關、法院、公安、統計、質監、醫療、零售業、人才市場等部門,也保存著大量個人信用信息。這些征集機構行政關系復雜、職權不清,非常重要的是他們之間的協調共享機制并未建立起來,導致對于客戶信用信息的管理混亂、多元收集重復收集問題比較突出,這也增加了身份竊取的風險。由于各部門等級不同、地域不同,難以建立全國統一高效的信用征集機構,無法對客戶信用信息進行整合,并且以此為基礎形成客戶信用的評價結果。
(三)客戶信用信息使用目的單一
目前,客戶信用信息的使用目的僅局限于審核貸款、信用卡、準貸記卡申請;審核個人作為擔保人的信用狀況;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后風險管理,以及查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資人信用狀況。對金融機構收集的信用信息只能由商業銀行使用,不能由其他機構使用??蛻粜庞眯畔⒌氖褂眠€僅僅局限于金融業務方面,信用報告在通信、就業、安全認證、司法部門強制執行等多樣化的使用形式,還未完全充分開發和應用起來。
(四)客戶信用信息的保護水平較低
目前,我國關于客戶信用信息的保護,還處于比較混亂的狀態。各種信用征集機構有利用自己收集的信息的沖動,金融機構使用共享信息進行市場行銷,也是今后越來越普遍的現象。我國相關信用信息的立法僅規定了根據個人申請提供其本人信用報告的情況,對于信用信息的商業性利用、共享等,還欠缺明確詳盡的規定,這導致了客戶信用信息保護水平較低。
(五)欠缺身份竊取行為及其預防措施
身份竊取行為及其預防措施,是客戶信用報告規定系統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在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剛頒布之時,也沒有對這一問題進行規定。在2003年,則專門制定了《公平和正確信用交易法》,預防身份竊取行為。我國對于身份竊取行為,未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中體現出來,這不符合信息社會對身份保護的時代要求。
(六)《刑法修正案》(七)相關規定的局限
《刑法修正案》(七)的相關規定,對于單位范圍的限定過于狹窄,僅僅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主體限定于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這一規定并不能完全涵蓋目前眾多的信用征集機構的種類。將受到侵害的“公民個人信息”僅限于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范圍過于狹窄。如果不是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并不能適用這一規定,這會使許多信用征集機構利用該漏洞免責。此外,“非法提供”的概念也比較模糊,因為我國相關信用信息的法律規定并未完全充分地明確合法提供的類型,因此“非法提供”就難以在實踐中加以明確適用。最后,該條規定僅限于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對于企業信用信息保護并不能加以適用,而企業信用信息的保護同樣重要而迫切。
五、我國客戶信用信息制度的完善與身份竊取的預防
(一)建立信息征管機構的統一信息協調機制
應當看到,目前我國客戶信用信息的征信機構非常零散、不系統,缺乏統一的協調共享機制。目前最主要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雖然其數據庫龐大而權威,但也僅僅局限于金融業務中的信息,有些信息并不如地方征信機構更加全面、更有針對性。目前我國大多數的征信機構,長期處于多元化、各自為政,以行業為主導的特點非常明顯,因此導致長期以來征信機構之間存在著信息分割、信息獲取與共享困難等問題,也導致各征信機構各自形成自己的信用評估體系,久而久之必將導致信用評估標準難以統一、評估報告矛盾沖突多見的問題。
《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意圖建立一個統一的征信機構,但有許多學者認為,在中國建立大一統的征信機構目前還為時過早。《征信管理條例》所試圖建立的中國征信中心本身的定位還存在許多爭議,中國征信中心能否擔當起客戶信用征管的核心機構,還有許多難題需要解決。
《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確認了征信中心作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國家基礎數據庫運行維護者的法律地位,相應地明確了金融機構向征信中心提供客戶信用信息的法定義務,賦予征信中心自行收集個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證券、期貨、保險、外匯等金融信用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依法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開展信息共享權利,并規定其收集個人信用信息時不需要征得信息主體同意,數據庫中的信息,也不允許個人刪除,從而保證了征信中心充分發揮其公共征信機構的市場角色。但是,《征信管理條例》的這一設想未必能夠實現,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目前我國信用征集機構過多,難以通過中國征信中心這一機構的建立就能加以協調統一,中國征信中心的建立實質上需要以政府主導的信用信息協調機制作為前導。
建立專門的客戶信用信息協調機制的益處在于:
提高客戶信息管理的效率,在暫時無法建立統一的征信中心的前提下,可以通過該機制將眾多的征信機構的工作加以整合。同時,可以提高受理身份竊取的咨詢、投訴、調查及處理的效率。以一個機構為主導,輻射其他組織,將全國征信機構的數據庫和相關工作成果加以整合,是建立高效、統一、權威的中國征信中心的基礎。
此外,客戶信用信息協調機制的建立,可以將一個征信機構發出的身份竊取警報,通過該機制及時向其他征信機構通告。這樣可以將不同來源的身份竊取事件加以共享,例如發生在郵政、社保、稅收等領域內的身份竊取事件,可以與金融、通信等領域中的個人信用記錄相關聯,從而建立靈活高效的客戶信用保護體系。在美國,也是由聯邦貿易委員會與美國三大信用報告機構密切配合,甚至與聯邦調查局、郵政局、社會安全局、國稅局等部門緊密聯合,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
因此,在目前信用征信機構比較分散的狀況下,建議對客戶信息以目前已有的信用征信機構為主導,建立客戶信用信息統一協調機制,加強信息主管機構的統一管理,并且為此制訂可操作性的法律規范。
(二)明確征信機構的信息安全責任
征信機構應當負擔信息安全責任,征信機構不能只管征信,不管信息安全,甚至通過出售信息而營利。征信機構應當保障信息準確完善及時有效,不能濫發信用卡,人為增加客戶信用信息出現不良記錄的風險,甚至人為導致身份竊取行為的增多。
建立客戶信用信息披露限制機制,所有披露行為不得損害客戶隱私。在進行信息披露時,征信機關要綜合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披露能否增進社會公共福祉、公共安全,客戶信息是否準確或可信,客戶信息是否涉及第三方的收入、資產、債務等情況。客戶信息的披露,不能損害政府公共利益,不得損害他人的經濟利益,關聯公司共享被征信人的信用信息也應征得被征信人的同意。應當建立數據公開的范圍限制,應當通過立法,將征信機構對于客戶信用信息的披露范圍加以明確規定,以避免目前針對客戶信用信息擅自使用的混亂現象。
此外,征信機構應當負擔起保護個人隱私的主要義務,為防止身份竊取建立防范機制。應當建立信用信息使用人的身份認證制度,嚴格明確信用信息的利用目的,并且建立信用信息提供前向客戶的通知機制,超出立法目的的信用信息提供,客戶有權禁止使用,從而維護客戶保護信用信息的權利。征信機構應當負有保證信用信息正確的責任,當信用信息發生任何變更時,應當進行及時更新。此外,征信機構應當使各種客戶信用信息便于查詢和訪問,應當為此建立廉價高效的訪問機制。征信機構為確保信用信息的安全,要加強征信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確保內部人員不能擅自對于信用信息數據進行處理或竊取。
(三)建立明晰、高效的錯誤信用記錄更正機制
征集機構的主要工作是確保個人信用信息登記的正確性,并且確保信息的及時性,一旦信用信息出現錯誤或遺漏的現象,應當加以完善補充。在征信過程中,由于工作人員的差錯或其他原因導致了個人信息輸入出現錯誤或沒有及時更改過時的信息,會造成個人信用報告的不真實,影響征信機構的信譽,也會給客戶今后辦理相關業務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信用報告上的記載實際上對于個人與銀行之間發生的金融業務、客戶個人的就業等都將發生非常重要的影響,因此,這就要求客戶個人信用信息必須準確、及時,且保持最新狀況。因此,對于出現的不正確、不完全或錯誤的信息,應當建立機制確保這種信息能夠被立即改正或者刪除。
目前,我國征信體系中,異議處理環節較多,速度較慢,客戶對此抱怨較多。[4]因此,應當簡化個人消除錯誤信息、更新過時信息的步驟,使這一步驟在成本上更為經濟,更為便捷。如果客戶按照規定的步驟完成了消除不良信息的各種步驟,征集機構應當保證錯誤信息不出現在客戶的信用報告上,從而防止給客戶今后造成不必要的信用影響。此外,有必要建立錯誤信用的連帶更正機制,即提供客戶信用信息的機構與征信機構必須都對客戶信用信息的更正負有連帶責任,以防止只有征信機構更正,而錯誤信用信息還在整個征信系統中存在的現象。
此外,錯誤信用信息一般都是由征信機構“單方記錄”的,在出現錯誤信息的情況下,個人往往并不知情,因此,應當及時向客戶通告信用報告,讓客戶及時了解個人信用信息的變動情況。
(四)建立認定不良信用信息的科學評估機制
我國目前的信用報告,并不能區分客觀失誤和主觀惡意違約,征信機構對偶爾逾期與主觀連續多次的大額惡意失信并不能夠及時地加以區分。從調查來看,異議查詢中被征信人對負面信息有異議的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是欠信用卡年費,二是未足額還款產生的幾元幾角幾分的利息等。[3]如果因這些原因導致客戶信用評估下降,并不科學合理。因此,應當加強銀行辦卡管理,防止大量推銷信用卡導致一人多卡且從不使用,人為導致信用卡年費欠繳的現象增多,而給客戶帶來不必要的信用損失。
在《征信管理條例》頒布之后,可以預見到的是,許多個人日常生活資料,例如水、電、氣繳費等情況都將納入信用記錄中。這些費用的欠繳原因更為復雜,許多情況下是因為疏忽而發生的。因此,如果將此類個人信息計入評估結果,必將導致個人信用評分的下降,而這事實上并不能夠反映個人信用的基本面貌。判斷是否構成不良信息,需要征信機構通過長期的經驗積累,建立判斷信用狀況和信用評估的機制。
因此,應當建立信用評估的科學體系,將客戶各種信用信息進行匯集,并且對不同的指標進行賦值,以便進行量化處理,形成比較科學完整的個人信用評價標準。
(五)建立信用信息征信與監督分離機制
從國際經驗看,信用征信系統應該是一個獨立的系統。以歐美為代表的征信業,經過近200年的發展,目前已經形成了私營系統、公益系統、復合系統。這些模式的征信系統,都需要在經營機構之上設立信用監管機構,避免對于客戶信用信息經營上出現偏差,以及產生嚴重的身份竊取現象。
美國的消費信用報告機構雖然絕大多數為獨立的商業機構,但行業自律較強,相應的法律也很完善,已形成一個行業自律、政府行政監督和法律監管的完整的三方監控體系。一方面消費信用報告機構之間有各種行業協會,如影響巨大的聯合信用署公司(Associated Credit Bureaus Inc/ACB)等;另一方面根據公平信用報告法的授權,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負責對整個消費信用信息報告業進行監管。[4]我國也注意到征信機構與監管機構的分離問題,例如,2007年4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也將其征信中心與征信管理局分設,但是目前全國范圍內的征信與監管分離機制還未建立起來。征信機構對于信息的征集、管理、利用等方面,有可能存在違法利用和損害客戶利益的現象,這些都需要監管機構及時加以掌控和管理。
目前,《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確定中國征信中心是全國統一的征信機構,是獨立的法人,不以營利為目的,對外提供有償服務。然而在《征集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對于征集與監管分離機制的表述并不清晰。應當將客戶信用信息的經營機構與監管機構區分開來,在建立完整的信用信息協調共享機制的前提下,有必要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征信機構,并且將信用信息的征信評價機構與監管機構加以區分。
因此,應當解決客戶信用信息管理機構的監管不力的問題,加強個人信息管理機構的監督,強化對于征信機構的管控,否則刑法修正案中的規定將不能得到較好的落實。建立客戶信用信息監管部門,對于信用信息收集、保存和利用的情況,進行及時檢查,尤其是對于身份竊取活動及其規范加以嚴格監督,都是非常必要的。
(六)加強中介機構的管理
目前,我國銀行業通過中介辦理信用卡或貸款的現象比較常見,但是,我國還沒有建立規范中介機構提供信用信息、使用信用報告的法律制度,也沒有建立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制度。眾多中小中介機構資質不清、良莠不齊、經營管理不規范,這種現狀非常容易導致客戶信用信息被竊取,損害客戶信用信息的安全。
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某些銀行業務員和中介受利益驅使,為一些沒有正當職業或固定工作的社會閑散人員等不具備還款能力或還款能力較差的客戶通過包裝為其辦理信用卡或貸款。二是易產生欺詐行為,被冒名人的征信記錄出現負面信息,既影響其正常經濟活動,也使金融機構形成呆死賬或陷入法律糾紛。因此,出現了本人從未辦過信用卡卻被銀行告知信用卡透支逾期未還,信用報告中也顯示其確有某銀行的信用卡的現象。有的客戶把身份證借給他人辦理擔保,結果變成自己的貸款;有的客戶是為他人作擔保,被擔保人貸款逾期不還;有的客戶是直接把自己的信用出借,即出借自己的信用卡或直接用自己的名字替他人貸款;有的客戶是通過車行貸款,還款時委托車行或他人幫助還款,他人的逾期行為均記錄到自己的信用上;還有客戶對到銀行辦貸款或信用卡程序不熟悉,為了省事到中介或通過第三方辦理,個人的信用報告也提供給中介或第三方,使商業銀行的信用數據或個人的基本信息被泄露。[5]在美國,收集、記錄、整理各種個人信用信息數據的是信用中介服務機構。信用中介服務機構收集個人信用信息數據、使用信用信息受到法律制度的嚴格規范。因此,我國應借鑒國外做法,加強信用中介機構的管理。對于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建立準入退出機制、設立具體有效的管理機制加以規范和管理,對其使用客戶信用信息的行為加以嚴格監控。
(七)建立身份竊取警報與保護機制
身份竊取警報機制,是征信機構為客戶提供的一種增值服務。征信機構使用自動化設備和軟件,實時監管客戶的信用報告,一旦有人使用客戶的姓名開設銀行帳號、信用卡,甚至使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進行未經授權的使用,該系統都會自動向客戶發出警報,并且向客戶提供相關信息,以幫助客戶搜集證據,這些證據也可以在此后發生的索賠訴訟中加以使用。
例如,在美國,身份盜用保護服務每月的費用為10美元到20美元不等,如LifeLock和TransUnion公司,Suze Orman公司的Identity Theft Kit和IdentityGuard服務項目,就提供這種服務。這些公司會監管客戶的信用報告,一旦有人用客戶的名字開設帳號,服務會向客戶發出警報,并幫助客戶打贏欺詐官司。此外,這種系統還可以為客戶提供其他增值服務,例如在線信用報告、在線信用證人,以及管理與改進用戶信用評級的工具,[6]有些信用監管機構還可以通過掃描整個網絡,查找是否有人在線上使用客戶的信息進行交易。Identity Guard的Total Protection計劃每月收費17美元,能提供信用監管、信用積分、安全軟件和公共記錄搜索等服務,以及用來辨別姓名、地址和其他與客戶身份相關的特性,其中還包括通行證、欠稅財產和有無犯罪史等。除了這些以外,還包括客戶信用報告中每一次做出的改變。[6]有些信用監管機構還可以為已發生的身份竊取行為承擔責任。例如,TrustedID承諾將為重新恢復客戶的身份買單,償還客戶合法的費用,以及最高提供5000美元的丟失補償金。LoudSiren也提供盜賊盜用的金錢、辯護律師的費用和丟失的金錢。Debix提供的25000美元也能覆蓋到客戶的花費、辯護律師的費用,最多也能提供2000美元的丟失補償。[6]
因此,我國征信機構應當通過身份竊取的預警和保護機制,將巨大的信用信息資源盤活,利用信用信息的龐大資源進行增值性經營。建立身份竊取預警和保護機制,可以保障身份竊取行為一旦發生,用戶能夠及時了解身份竊取事件,可以保障身份竊取現象對于重要客戶不會發生,也可以為客戶提供及時重要的線索,以追查身份竊取者。在這種服務達到一定規模的情況下,也可以由征信者為已發生的身份竊取行為承擔責任,從而減輕客戶的身份竊取損害風險。
(八)建立信用安全凍結機制
客戶使用安全凍結機制,可以將自己的信用狀況凍結,在這種情況下,征信機構就不會給客戶發送信用報告,同時客戶自己的通信、就業、貸款等活動和服務,也將無法辦理。凍結信用機制,可以使得客戶選擇特定的時間,對自己的信用報告進行凍結,在特定的時間內防止個人敏感身份資料被竊取。例如,在客戶出國時,或者當發生了身份竊取事件之后,客戶都可以在特定的時間內申請凍結自己的信用狀況,從而使“身份竊賊”利用客戶的名義進行通信和金融等活動時,無法調取客戶的信用報告。因此,在我國建立信用凍結機制,也是一種預防身份竊取的必要措施。
綜上所述,我國個人信用信息及其使用還有相當多的方面需要完善,應當借鑒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及其相關規則,建立我國個人信用征信及使用的完善機制,切實保障客戶信用。我國《征信管理條例》的制訂與完善,試圖建立全國統一的中國征信中心,但該機構的建立,應當以建立信用信息協調共享機制為前提,盡快結束目前我國信用征集機構多元化、多樣化、協調共享性差的現象。應當借鑒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的規定,提高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效率,開拓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領域,將客戶信用報告應用于更廣泛的領域;建立身份竊取行為的預防機制,完善《刑法修正案》(七)的相關規定,從征集管理條例制訂之初,對身份竊取問題加以規范,從而保障客戶信用信息的安全。
注釋:
[1]周宏亮,穆文全.信用卡風險管理[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
[2]Donald I.Baker,Roland E.Brandel&James H.Pannabecker.The Law Of Electronic Fund Transfer Systems[M].New York:Warren Gorham and Lamont,2004.
[3]關偉.個人信用報告異議處理面臨的困難及建議[J].西部金融,2010,(11):60-61.
[4]王銳,熊鍵.美國公正信用報告法及其相關案例分析——對我國消費者隱私權保護的幾點建議[J].河北法學,2002,(7):107-111.
篇10
一、國外信用服務業發展現狀
征信系統是信用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之一,包括從事企業和個人資信調查的征信公司和進行資信評級的資信評級公司,征信產品主要是信用報告和信用評級。
(一)征信體系分為公共征信與私人征信兩種模式
公共征信與私營征信是以經營征信業務的主體來劃分的兩種征信經營管理模式。公共征信是指由政府出資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統。主要特點包括:一是覆蓋面較廣;二是由中央銀行或金融監管部門作為系統的管理者;三是實際運作大多為非營利性;四是信用信息主要來源于金融機構,服務對象也主要限于金融機構。公共征信模式以歐洲大陸多數國家為代表,在一些國家只有公共征信,而沒有私營征信。西歐國家的社會信用體系主要是為了防范金融信貸領域的違約風險,西歐國家的中央銀行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社會信用體系采用以中央銀行建立公共信貸登記系統為主體的政府主導型模式。公共征信由于數據庫高度集中,有利于保護金融系統的信息安全,也能在較大程度上保護個人隱私;數據庫覆蓋面較廣,既能為金融機構信貸決策提供服務,也能為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提供服務。
歐洲征信系統是由私營征信局和公共信用信息登記系統組成的。私營征信局一般從事個人征信業務,公共信用信息登記系統屬于中央銀行管理,主要收集銀行信貸信息。但具體到每個國家征信機構設置又有所不同。例如,英國的征信機構是私人部門所有,德國和意大利既有國有的公共征信系統又有民營征信系統。由于這兩個系統之間存在一定的業務競爭關系,歐洲征信體制采取了一些制度調節機制,貸款信息匯報起點等。此外,歐洲征信模式最初是由政府推動的,公私征信系統都離不開中央銀行的金融信用信息,造成歐洲征信系統呈現了另一特點,即企業征信與個人征信制度結合緊密。美國征信業的主要特點是以市場為主導。征信機構基本都是市場運作的企業。
(二)企業與個人信用數據來源與保護適用不同規則
個人信用記錄涵蓋內容廣泛。在美國,每個企業、居民都有一個社會保障號碼(Social Secu-rityNumber),其中包括姓名、出生日期、電話和住址等個人信息。個人信用檔案一般包括兩方面:一是借款人向銀行申請借款時提交的貸款申請表,包括貸款歷史、居住、收入、婚姻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信用管理的專門機構提供的與借款人信用歷史有關的資料,包括未償還的債務、信用卡透支情況,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記錄等,而且都有各自的評分標準。通過對消費者住房情況、居住年限、職務、工作時間、銀行開戶情況、信用透支賬戶數目、信用額度利用率等指標對消費者進行評分。不良信用記錄會保存5-10年,有不良記錄的人將很難再取得工商注冊、銀行貸款和信用卡服務。在英國,個人資信評估有三方面指標:穩定性(是否擁有住房、工作時間長短);態度(知識和技能,是否愿意留在收入穩定的工作崗位)和安全性(個人預算、個人資產負債情況)。
企業信用記錄來源于企業內外部。在國外,對企業的資信調查通常采用實地考察、查閱信用報告和財務報表等形式。企業資信調查公司的數據信息來源渠道主要有:公開的電話號碼簿、政府免費提供的工商、法院訴訟信息、上市公司信息、客戶企業主動提供的信息以及互聯網信息。目前,企業征信機構可以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世界200個國家和地區有限責任企業的資信調查。
由于信用記錄保存時間長,影響面廣,一旦發生不良的信用紀錄,對個人的工作生活,對企業的經營都會產生消極影響,所以,發達國家的個人和企業都十分重視信用紀錄。出于保護個人隱私的目的,對于消費者個人信用數據的傳播,法律制定了限制條款。一般情況下,美國三大信用局主要通過以下渠道免費獲取消費者的信息:一是銀行、信用卡公司、公用事業部門、零售商提供的消費者付款記錄的最新信息;二是雇主提供的消費者職業或崗位變化情況;三是政府公開的政務信息。在美國,信用局收集消費者個人信用信息不需要經過被記錄者同意,大多數授信機構也會將消費者的不良記錄主動提供給信用局,使失信消費者的信用記錄增加負面信息。美國法律對于取得企業資信調查報告沒有任何限制,有商業合同、委托書等文件,就可以購買其他公司的信用報告。在英國,企業財務報表數據都是公開的,根據《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在本財政年度結束后的10個月內公開,以方便社會各界對該企業的信用和償債能力進行確認。
(三)信用評估機構針對機構與個人定位不同
美國目前從事信用服務的企業主要分為消費者信用評估機構和機構信用評估機構兩大類。
美國的個人信用調查及資料的搜集工作既可以由銀行進行,也可以由專門的資信調查機構來做。后者是美國信用調查的主要形式。在美國的資信調查機構是信用局或叫消費信用報告機構,都是專業化的公司。信用局是向需求者提供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報告的供應商。信用局的基本工作是收集消費者個人的信用記錄,合法地制作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報告,并向法律規定的合格使用者有償傳播信用報告。信用局按其經營的區域和規??煞譃榈胤叫孕庞镁?也稱信用事務所)和全國性信用局。其中全國性消費信用局主要有三個,即美國投資者控股的全聯公司(Trans U-nion)、艾貴發公司(Equifax)和英國投資者控股的益百利公司(Ex―perian)。這三大消費者信用局對消費者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收集、加工、評分并銷售信用報告,其信息數據庫幾乎涵蓋美國所有成年人,每個人的信用關系平均有8-12個,每份個人信用資料兩三天更新一次。這三家機構的運作方式和服務領域有所不同。其中,益百利公司專門向具有一定規模和聲望的客戶提供征信服務,其信息來源主要由與其簽訂協議的各個會員(即客戶)提供,每個會員一般每月將與自己打交道的消費者的各種信息提供給益百利公司;全聯公司的業務主要是建立有關消費者信用狀況的信息網絡。全聯公司與其擁有的信用事務所和簽署協議的地方性信用事務所一起組成覆蓋全美的消費者信用信息網絡。艾貴發公司與上述兩個公司具有不同的特點,該公司是以專項調查的方式為客戶提供服務。當客戶要求了解某一消費者的信用狀況時,該公司將派專人辦理。地方性信用
局主要為合伙制或個人所有,其服務對象為本地區的各類客戶,包括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零售商、各種服務提供者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消費者信用的企業和機構。目前,美國的地方性信用局有1000多家。負責對個人信用資料進行搜集、加工整理、量化分析和售后服務,這些地方信用機構絕大多數都隸屬于三大征信局,其數據系統覆蓋全美,有1.7億人的信用記錄。隨著個人信用征信業務的發展,各地方性信用局又成立了自己的行業組織――聯合信用事務所(Associated CreditBureaus)。聯合信用事務所的主要業務是為其成員相互交換不同地區消費者的信用資料提供服務,并且制定信用報告的標準。
對國家、企業和機構等進行信用評估的機構可分為兩類:一是資本市場上的信用評估機構,即對國家、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債券及上市大企業的信用進行評級的公司;二是對中小企業資信進行評級的機構。目前美國從事資本市場信用評級的公司主要有三家,即穆迪、標準普爾和菲奇公司。這三家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評級公司,據國際清算銀行的報告顯示,世界上所有參加信用評級的銀行和公司中,穆迪的業務涵蓋了80%的銀行和78%的公司,標準普爾涵蓋37%的銀行和66%的公司。菲奇公司則涵蓋27%的銀行和8%的公司。鄧白氏集團公司已發展成為美國乃至世界上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機構,它也是目前美國唯一的中小企業評級公司,在美國市場占主導地位。
此外,除了專門的信用評估機構,銀行和金融機構也會對企業和個人客戶進行內部評級。成功案例有美國的花旗銀行、大通摩根銀行、美國銀行、美林證券、高盛投資銀行等。大企業中較為成功的有IBM、福特汽車公司、通用電氣、AT&T等。
日本最早的企業征信公司為商業興信所,成立于1892年,有會員31家,年調查件數為1200件,主要面向銀行提供資信調查。在日本,消費者信用評估有銀行的“全國銀行個人信用信息中心”系統,郵購系統的“CIC”以及消費金融系統的“全國信用信息聯合會”三家機構。信用信息機構的信息主要是通過會員提供,要求會員提供客戶的借款情況、賬戶和信用卡的使用等情況。對借款情況要特別注明貸款的執行、還款情況、是否提前還款、拖欠債務、呆賬、倒閉等,如遇情況發生變化時要及時更改。這三家信息機構實行信息共享,相互交流信息。信用局每年要出具5億份信用報告,這對于信用支付起到了快速、簡化和安全保障的作用。目前,日本征信市場已發展到相當規模,征信行業呈現出集中壟斷性,帝國數據銀行和東京商工兩家占據了60-70%的市場份額。
(四)建立信用數據登記系統推動企業利用信用數據
國外的應收賬款登記系統發展較早。在英國,企業簽訂合同前,有權了解借款人曾咨詢過的信貸咨詢機構的名稱和地址,提交書面申請并支付1英鎊的費用后可以要求信貸咨詢機構提供有關檔案的副本,而且在必要的情況下有權采取措施,補充或更正檔案的副本。1901年,美國國際金融、信用及商業協會(FCIB)針對國際貿易提供信用信息交換,屬于非營利性的組織。
香港也有商業信貸資料庫,商業信貸資料庫專門收集中小企業(年營業額不超過5000萬港元)的信貸資料,如中小企業獲得貸款機構提供的信貸安排的宗數、有關的信貸額度及拖欠還款的資料,并讓認可機構查閱。有關公司的資產或公司持有人的個人財富等資料不屬于收集范圍。貸款機構只會在批出、檢討或續批中小企業信貸時才可使用上述資料。截至2008年9月底,資料庫已擁有3萬多個賬戶,已有約72%的中小企業客戶同意貸款機構將其相關資料錄入資料庫。資料庫內資料的儲存、交換及運作由鄧白氏(香港)委任的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所負責,由金管局監管。資料除了可提供給貸款機構作信貸決策參考外,中小企業客戶也可取得自己的信貸資料以作查證及核實。商業信貸資料庫的成立對香港銀行業界、中小企業及香港整體經濟發展都將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對銀行來說,可以提高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減少銀行呆壞賬撥備,同時也可摒棄過去偏重抵押、質押品的信貸模式,讓銀行可以更靈活、有效地提供貸款。對中小企業來說,可強化企業與銀行的議息能力,避免優質企業支付高息以補貼不良企業壞賬的情況,提高優質企業融資能力。
(五)商賬追收機構依法追收到期債務
在發達國家,威脅客戶信用是僅次于法律訴訟的追賬武器。對一個企業來說,如果有追賬行為發生,就意味著其失信行為將被記錄到信用公司的信用數據庫內,全世界的信用機構、企業和個人都可以方便查詢。這種方式最大限度地壓縮了欠賬企業的發展空間。
商賬追收行業是為債權方提供應收賬款回收服務,追收的手段主要是電話催收、依法交涉、威脅客戶信用、法律訴訟等。商賬追收服務機構的營業收入主要來自對被追回賬款的提成,而且一般不追回欠款決不收費。只要委托專業追賬公司追賬,被追回的賬款會先收到追賬公司的賬戶上,然后再由追賬公司將賬款轉給其委托人。
收費標準一般是按照逾期賬款的賬齡收取不同比例的費用。對于海外追賬,從事商賬追收的信用機構通常會預收300至500美元委托費,目的是為委托人墊付國際通訊、證據郵寄和應收賬款診斷費用。如果追賬成功,委托費將從收費提成中扣除。
在美國,成立商賬追收公司需要向政府注冊部門交納抵押金。據美國收賬者協會統計,美國共有6000多家追賬公司,每年接手數百萬件追賬請求,受托追討的海外欠款最高達上百億美元。其中,ABC公司是美國最具威望的國際商業信用風險管理及國際商賬追收服務機構。下設專業從事國際商賬追收服務的美國追帳局(America Bureau of Collec―tions)和專業從事商業信用審核、貿易風險評估和企業應收賬整體管理服務的Amega Group。其全球的商賬追收服務始于1960年,業務擴展到全球140多個國家。企業可以通過數據庫查詢來了解買家公司是否曾被ABC記錄過債務方面的負面信息,這種查詢迅速、簡便,相比專門的資信調查費用低廉,對貿易額比較小或暫時不需要進行詳細背景信息調查的企業來說,是一種最基本和迅捷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注冊付費會員企業才能查詢,付費會員企業可享有每年免費查詢50次的優惠。
在德國也有專業的商賬追收公司,據德國收賬者協會統計,2005年德國收賬公司一共接手了100多萬件追賬業務,總金額達到幾十億歐元。另外,德國政府建立了海外企業信用預警機制,每年都會一份海外企業的
“信用黑名單”,以此來提醒外貿企業。對于貨款已經被拖欠的企業,德國政府會提供援助。
國際著名信用保險公司裕利安宜、安卓和科法斯也都有商賬追收的業務。當所承保的損失事件發生時,裕利安宜主要通過集團的國際網絡,根據不同國家、貿易行業和遲付原因,采取最適當的商賬追收措施。
二、我國信用服務業促進政策體系設計
參考國際測算標準,人均GDP達到2000美元后,國家將進入信用經濟時代。2008年,中國人均GDP超過了3000美元,這標志著中國已經進入信用經濟時代。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發展和完善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特點的信用服務業促進體系。
(一)培育信用交易市場需求
國外信用服務業的發展得益于政府為信用產品應用創造的巨大市場需求,利用多種手段引導更多的交易者參加信用評級或利用評級結果,使市場對信用產品的需求越來越旺盛。例如,許多公司要依靠評級機構所作的信用等級來確立在金融市場上作為借款人或擔保人的可信度,許多消費者要依靠自己的信用等級獲得消費信貸。目前中國信用產品的市場需求十分有限。除了對發行企業債券有評級要求外,我國使用信用產品的領域很小。因此,政府要通過法規和政策來積極引導企業對信用服務的需求。一方面以政府立法、行業組織行規來引導全社會對信用產品的需求,增強各類社會主體的信用意識,使信用產品的運用成為經濟社會活動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政府有關機構在辦理工商注冊、行政審批、資質認定、質量監督等事項中,要按規定查詢企業信用報告。另一方面鼓勵信用服務機構開發適銷對路的信用產品。
(二)完善信用服務行業管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角色是規則的提供者和監管方。由于信用活動的廣泛性和復雜性,決定了信用立法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信用法律體系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美國和歐洲信用法律建設的進程中,都是先在市場流通和金融領域制訂一些級別較低的信用規章,然后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最終成為比較完善的法律,融入國家信用體系法律框架。鑒于我國的信用發展現狀及信用需求的迫切需要,可以根據商業信用交易的特點與需求,先行制訂和頒布程序法律級別較低的信用管理規章,如《信用信息公開條例》、《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建立企業信用管理制度指導意見》、《不良信用信息披露辦法》和《商賬追收試點管理辦法》等,以解決當前市場流通領域信用管理法律空白的緊迫之需,為下一步建立更高層次的信用法規提供經驗、奠定基礎。
在信用體系發展的初期,需要政府的推動和規范;而在信用體系發展的后期,則應主要依靠行業自律。正如“證監會”、“保監會”是國家用來監督和保證銀行業和保險業健康發展一樣,信用服務行業也需要建立相關的監督執法機構。目前國家對信用服務行業并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應根據商業信用交易發展的特點,分別設立銀行信用管理部門和非銀行信用管理部門,并對各自的管理職能進行明確分工。在市場、法制環境相對成熟后,應考慮由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強化會員的守信和維權意識,引導征信企業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制訂各行業的信用發展規劃,創造條件建立行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并開展行業內的聯合征信活動;提出有關的立法建議;建立行業內的失信懲戒機制,合法地對嚴重失信者予以懲罰,改善行業內的信用秩序。
(三)推動現有征信系統開放
各國經驗表明,在一個國家內有兩家或以上的信用局,會通過競爭降低信用報告的成本,提高信用報告的質量,同時會提供更多符合使用者需要的信息增值產品。雖然我國已經建立了三級征信體系,但是由于信用數據一般僅限于征信部門內部使用,信用數據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征信體系條塊分割,信息數據交換困難。借鑒美國征信數據的開放式管理,建議我國對于征信數據管理機構在體制上改為事業單位或企業,在數據征集和使用方面,應鼓勵其市場化運作,促進其數據庫開放、共享和使用。支持民營征信企業,建立市場化的私營信用征信系統,促進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穩步推進我國征信體系建設。
目前我國開展商賬追收的企業很多,但是通過合法手段追收,并取得較好追收效果的較少。要依法規范組建行業性、區域性和權威性的商賬追收機構和保理機構,改變過去游擊式、地下式的做法。此外,還要鼓勵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發展。保理公司通過一系列管理措施監控賬款,對銷售的貨物和客戶實時監控,保證貨物和銷售程序的安全。在賬款過期后,要按照程序不斷施加壓力,保障賬款按時回收。一旦賬款逾期,立刻分階段加緊追收。
(四)探索交易數據交換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