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21 09: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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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傳統;法律教育模式;案例教學法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8―3561(2015)02―0082―02
培養應用型的法律職業人才,就是要重視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改傳統法學教學中“灌輸式”的教學方法,采用案例式、討論式、雙向互動、診所式等教學法,以便讓學生感受、理解知識產生和發展的過程,激發學生的獨立思考和創新意識,掌握打開知識大門的“金鑰匙”,不斷獲取新的知識和提高能力,從而有利于學生個性和才能的全面發展。同時在教學中還應培養學生堅持真理、敢于懷疑和批判的科學精神。
一、傳統法律職業教育模式的特點
我國的法律制度接近大陸法系,司法裁決的主要依據是成文法和法典,而不是判例,與英美法系國家的判例法制度不相同。法律教育的任務是灌輸,不是鼓勵學生懷疑現成的理論、探究理論的背景。
傳統的法律職業教育模式基本上是一種由上向下的灌輸模式,主要圍繞著某種專門理論框架而展開。教師依據教學大綱及教材按順序有計劃地組織教學,講授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系統地向學生傳授法律知識,強調知識的系統性、邏輯性、條理性。教師是課堂的主導者,學生則是被動的接受者,主要是聽、記和背,忽視了發揮學生的積極主動性。盡管在教學過程中也安排有實踐教學環節,進行一些課堂討論和案例分析,但往往采取通過分析條文得出正確答案,忽視了對學生如何運用知識能力的培養,不注重實際技能訓練。學生總是擔心自己的結論與標準答案不一樣,害怕因自己對法律的認識與正確答案有出入而出錯,從而忽略了對知識的靈活運用和分析能力,忽略了現實生活中這種純粹的條文分析和所謂的“標準答案 ”,其實根本就不存在。
傳統法學教育模式下培養的學生盡管會背很多法律條文和術語,卻很少掌握法律職業者所應當具備的技巧、能力和素質,不了解案件的、審判等訴訟活動,畢業后不能馬上勝任法律職業部門的實際需要。
二、案例教學法在法律職業教育中的作用
法律職業教育的特點不是培養法學理論家,而是培養能分析具體法律現象的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而法律職業教育中的大量案例分析確實是成就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的一條捷徑?!胺▽W教育的基本目的,在使法律人能夠認識法律,具有法律思維,解決爭議的能力。”
要培養學生認識法律,具有法律思維,解決爭議的能力,必須改革目前的傳統教學方法。而采取案例教學法無疑是解決的途徑之一。哈佛大學法學院的院長郎代爾曾經說過:“有效的掌握法律原理的最快最好的途徑之一是學習那些包含這些原理的案例?!卑咐虒W是指由教師選用生動的、具有一定代表意義的司法判案成例,通過學生對案例分析及教師的指導、講解使學生掌握法學原理、基本制度。這一教學方法打破了原有的純理論知識滿堂灌的單一的教學方式,使原來以教師為權威的教學變成了師生互相交流,學生充分參與的平等對話。
案例教學法(情境教學法)是由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最早開創,原指討論問題的方式,即從意見對立中尋求矛盾,在矛盾中尋找新的意見,在歸納的基礎上,形成對真理的表述。案例教學法(casemethod)是19世紀70 年代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在法學教育中首次引入。1871年他編著的《合同法案例 》是世界上第一本案例教學法的教科書。
案例教學法以案例為教學平臺,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虛擬環境進行情景教學。學生通過自己閱讀和分析法律事件,以此找尋解決實際問題的最佳方案。案例教學法,可以為學生提供一種真實的法律環境,提供法律分析的素材和機會。通過案例學習法律,學生們就能夠有更多的法律技巧的訓練,使其在分析案件、進行抗辯、起草法律文書等技能方面的訓練得到強化,運用法律解決實際法律實務的能力得到提高。
在我國高等法律院校中,大部分學生是由高中通過高考直接進入大學,缺乏必備的社會閱歷和人生閱歷,學生在高中階段的主要任務是通過高考。因此,沒有學習法律所必備的人文素養和堅實的理論基礎,對艱澀的法學理論和復雜的社會現象難以理解和判斷。通過案例教學可以使學生觀察到法律概念如何適用于具體的案件事實,從而刺激學生的積極思考。比如在《刑法原理與實務》的教學過程中,對于各種具體犯罪的成立,教師可以例舉大量典型案例,要求學生找到是否構成犯罪、此罪與彼罪的法律依據,從而歸納出各種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而教師再對學生的分析歸納進行講解,指出可能存在的不足,從而使學生得到理論上的升華,而不是像傳統教學過程中,先講解犯罪構成、法律的規定,然后學生根據所學的理論知識分析案件。在案例教學法中,先讓學生通過分析案件找到法律依據――歸納整理知識點,而教師的作用是引導學生像法律工作者一樣去思考,讓學生在真實的案件中體驗各類角色。例如,法官如何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闡述公訴機關的指控意見,使合議庭確認公訴機關對被告人的指控;律師如何調查收集證據,提出并使合議庭采納辯護意見;如何制作各類文書等等。
案例教學要求學生積極思考和解決面臨的法律與事實問題,可以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啟迪學生的積極思維。它對于提高學生的邏輯推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問題的能力大有幫助,對學生畢業之后從事法律職業亦大有益處。臺灣學者王澤鑒認為“實例研習乃在培養處理案例的能力,可以說是為將來從事實務工作而準備?!崩碚撆c實踐的相結合是培養法律職業工作者的最重要途徑。案例教學的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理論解決法律實務問題的能力。
三、案例教學法的教學形式
案例教學法的教學特點是,通過學習、研究大量的案例來掌握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在上課之前,學生須認真鉆研老師發的案例匯編,查閱相關資料。課堂上,基本的方式是問答式、對話式或討論式。教師要不斷提問,與學生一起就某個真實案例或虛擬的案例進行討論,引導學生總結出法律的原則、規則以及各種法律之間的關系。
采用案例教學后,教學活動不再是一支粉筆一本書,它要求教師打破教學內容的系統性、邏輯性,直接從案例分析入手,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演繹法律的基本原則和法條的內涵、解釋法理知識。
案例教學法可以根據具體教學活動的需要,選擇列舉案例、講評案例、討論案例、旁聽案例、模擬審判案例等具體教學形式。
1. 列舉案例法
指教師在授課中,為了說明法學理論、法律制度或某項法律條款的內容或某一實踐問題,而列舉一個或一組案例。其目的在于揭示現象、說明問題。
2. 講評案例法
通過剖析案例將所設定的教學內容潛移默化地被學生掌握。例如,在介紹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序時,可以選擇法院審理案件的卷宗材料,根據卷宗的目錄和內容,講評法院如何立案、原告如何、被告如何應訴、雙方如何舉證質證、證據目錄的整理、法庭如何審理、訴訟人如何以及在各個訴訟階段所需的法律文書等。
3. 討論案例法
教師在介紹案情后,提出有關問題,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有關法律規定解決實際問題??煞中〗M討論,也可以大班討論;可以先合后分,也可以先分后合。要讓每一個學生都有表達自己見解的機會。最后教師還要對學生中出現的不同意見進行一一評析,給出答案并說明理由。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運用討論案例法的關鍵和目的。
4. 旁聽案例
結合講課內容,有針對性地選擇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組織學生進行旁聽。作為一種現場教學方法,它既增加了學生對于訴訟程序直觀、感性的認識,又加強了教學與現實生活的聯系,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和創造精神。讓學生思考如果他是法官、檢察官或律師,該怎樣運用所學知識去判案或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 模擬法庭審判
當學生具備實體法的知識、同時又熟悉程序法的內容后,就可以模擬法庭審判。在前面觀摩法院審理案件的基礎上,由學生扮演模擬法庭審判所需角色,親自參與庭審,全面掌握和理解程序法和實體法的法律規定,解決實際問題。模擬法庭審判是一種具備綜合內容的學習方法,可以培養學生分析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的思維能力、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及組織能力。
四、案例教學法的實踐運用
1. 精心挑選案例
案例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案例教學質量和效果。選擇作為教學使用的案例,必須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典型性。圍繞所要傳授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理論選編一些《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公布的案例和本省各級法院審理的案例作為教學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公布的案例對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具有普遍指導意義。
層次性。根據教學內容的需要選擇難易程度不同的案例,以適應不同的具體案例教學形式。如列舉案例法、討論案例法中選擇的案例,對其問題的設置就應相對于講評案例法、旁聽案例法、實習案例法要單一些。
真實性原則。以司法實踐中真實案件作為教學案例,得以貼近現實生活,并通過案例討論了解司法實踐中提出的新問題。
教學性原則。案例的選擇應符合教學目標與教學內容的需要。一個高質量的教學案例,應該能使學生通過討論加深對重點難點的理解,并能利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案例中所涉及的問題,從而使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較大提高。
2. 案例教學法教學環節設計
根據國外典型的案例教學環節,結合我國法學教育的特點,我國法學的案例教學主要包括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課前準備。課前準備是教學效果好壞的根本保證。教師需要在開課之前制定一個詳細、周密的教學計劃。在課前準備中,教師須精心挑選案例,熟悉案例所涉及的知識,同時要預先設計課堂討論對學生的提問,設計案例中具體條件的假設。
第二階段,呈現案例。教師將案例介紹給學生,為討論做好準備。這一階段主要是學生的課前預習和課堂發言的準備。案例教學離不開專業理論,學生主要通過課前預習和教師的課堂總結來掌握理論知識。課前預習是學生課堂發言的基礎,課前預習不好的學生不可能掌握案例所涉及的專業理論,不可能運用理論分析案例,也無法提高能力和素質。
第三階段,課堂討論。它是案例教學法的關鍵環節。教師在布置案例后,可以組織學生以小組形式在規定時間內展開課堂討論。教師引導學生大膽發言,抓住問題焦點進行辯論,學會分析案例。討論完畢后,各小組選出代表闡述本小組的討論結果。
第四階段,點評與總結。案例討論結束后,教師必須對學生的討論進行點評和總結。教師應分析總結學生的發言,回答學生的疑問,指出案例所涉及的知識點,并在評析案例的基礎上深入講解相關理論,加深學生對知識的掌握和拓展理論知識。
3. 撰寫案例分析報告
案例分析報告的撰寫是案例教學最后一個重要環節。有助于把課堂上學習的知識與提高學生綜合能力有機結合起來,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讓學生熟悉各類法律文書寫作。
參考文獻:
[1]李東海.啟發式案例教學法在法學專業教育中的應用初探[J].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