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地攤經濟發展的建議范文

時間:2023-07-25 1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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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地攤經濟發展的建議

篇1

【關鍵詞】低碳經濟,安徽,建議,對策

氣候變暖的問題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這種自然現象使整個大自然的生態系統失衡,并且嚴重危害到了人類的生存問題。而造成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人們的生產開發和焚燒(煤礦資源、石油資源等),或者大量的砍伐、植被和森林并將其點燃焚燒,這些都會導致二氧化碳大量的增加,從而導致溫室效應和全球氣候變暖等一系列問題的出現,因此發展低碳的生活和經濟是當代主要的任務,這樣才能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和持續發展。

一、安徽的經濟發展與生態平衡的現狀

作為長江三角洲的城市群的構成之一,安徽省已經進入了世界級的城市群隊伍當中,這也就意味著安徽省的經濟發展已經達到了一定的水平。安徽省的經濟產業非常的豐富,包含了機械、汽車、電子、農產品、化工等各項產業和各個領域,在這些產業發展的同時,安徽省在環境污染和資源開發利用的這個問題上出現了嚴重的矛盾激化,實現發展低碳經濟是安徽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要途徑。

二、安徽的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

(一)低碳經濟發展意識薄弱,低碳產業不健全。低碳經濟的發展應該是每個政府和社會都要關注的重要問題,很多城市的執法行政單位都意識不到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性,缺乏對低碳經濟的概念,這樣就會導致這個城市針對低碳經濟發展整體意識的缺乏,缺少對“高碳”產業的控制,各個領域的生產和使用中都進行高開發、高利用,沒有引進和利用低碳能源的意識,導致整個城市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與日俱增。

(二)市場經濟需求過大,導致低碳經濟發展緩慢。安徽省的產業結構非常廣泛,針對于低碳的經濟發展問題來說,控制難度非常大,節能減排和高污染的比重嚴重失調,影響了低碳經濟的發展和實現。安徽省經濟在不斷壯大和發展,城市人口也在不斷增加,這也就促進了市場經濟的需求,比如房地產的開發越來越多,在建筑的過程中,幾乎都是高耗能的,而對于汽車領域來說,實現低能低碳就變得更加艱難,人們對于汽車的需求日益增強,汽車的尾氣排放難以控制,雖然政府能夠認識節能減排的重要,但是相關的措施和力度不夠,難以具體實施,這就導致在經濟需求過大的安徽省,發展低碳經濟的步伐非常緩慢。

(三)環保能源的使用量小。對于目前的安徽經濟發展現狀來看,由于很多人的節能減排意識還很薄弱,對于使用環保能源還沒有充分的認識,僅僅是在人們生活中,有少量使用太陽能的家用電器,但是在產業開發中還沒有大力的投入環保節能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對于產業豐富的安徽省來說,引進和開發環保能源的設備是值得研究的。

三、安徽省實現低碳經濟的建議和對策

(一)增強低碳環保的意識,大力宣傳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性。相關的政府和單位應該將低能減排的低碳環保意識充分的重視起來,并應該大力的進行低碳意識的宣傳,可以在城市中各個地方的廣告牌上張貼相關的低碳標語,將低碳的理念傳達給每個人,讓每個人都能意識到低碳生活的重要性,只有人人都能意識到低碳環保的重要性,才能初步實現發展低碳經濟并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制定符合安徽發展低碳經濟的目標。在發展低碳經濟前,相關部門單位應該制定實現低碳經濟的發展目標,確定好符合安徽經濟現狀的戰略措施,針對不同的領域不同的問題,制定出不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將國家制定的相關節能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加強管理,根據制定的目標和戰略措施進行合理的規范,為發展低碳經濟做好準備。

(三)發展使用環保、低碳能源。相關政府和執政單位應該大力支持低碳和環保能源的開發和建設,鼓勵相關的技術單位開發出新能源,特別是有關生產設備的新能源的開發,研究出節能、節水、節油等高效節能的工程設備,并鼓勵城市中人們使用節能環保的電器(比如太陽能的熱水器)等,讓環保、節能、低碳從每個人的生活做起,這樣才能有效的減少二氧化碳的產出量,為我們的生活提供了高質量的環境,并且新技術新能源的開發還能促進經濟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從而實現經濟和生態的平衡發展。

(四)優化產業發展的結構,為發展低碳經濟提供保障。對于產業豐富的安徽省來說,影響著低碳經濟發展的進程有很多,這就需要相關單位進行宏觀調控,優化各個產業的結構,實現節能。比如針對熱力單位燃煤問題,就應該開發出過濾和凈化設備,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針對以焚燒發電的企業,鼓勵開發和使用節能設備或措施,比如利用風能、沼氣等進行開發和利用;針對汽車尾氣排放的問題,可以鼓勵廣大人民換坐公交、地鐵、自行車等,大力投入氫能或者其他節能汽車的開發和使用,對于那些高耗能和污染嚴重的汽車進行取替,盡量減少汽車的廢氣排放量;針對不斷開發和興起的建筑業,鼓勵相關建筑單位投入節能的資源(使用材料或者技術),給與應用節能資源的單位表彰或其他獎勵,提高節能環保資源能源的使用和投入量。

結束語:發展低碳經濟不但是安徽省的重要工作目標,也是我們全國甚至是全球應該共同努力的目標,只有在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下,加強對環保和低碳的認識,將低碳環保、節能的相關信息和知識大力宣傳給社會各個階層和領域當中,讓更多的人關注低碳經濟的發展問題,開發出節能的設備器材,并投入到生產和使用中,徹底實現城市中的低碳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1]趙祺.安徽省發展低碳經濟面臨的挑戰及路徑選擇[J].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05(6):35-57.

[2]周穎杰.區域低碳發展差異原因分析及對策建議[J].創新科技,2015,09(7):24-26.

[3]董智.中國發展低碳經濟面臨的挑戰與對策[J].山西能源與節能,2010,3(6):41-43.

[4]吳駿; 冷興; 解晨晨.低碳經濟背景下安徽經濟發展[J].合肥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6(3): 58-62

篇2

【關鍵詞】:流動攤位;存在特征;發展趨勢;合肥市火車站廣場附近

Abstract: In this paper, Hefei City train station flow booth near the plaza as example, comprehensive use of various research methods based on,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state, the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 of flow booth plaza near present Hefei train station, summed up the reason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its existing problems, and analyzed the stall in the contemporary social development and modern life in the meaning of existence and the existence question, but also attempts to explore in near the train station is a special area, the futur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stall.

[Key words: flow booth; characteristics; development trend; Hefei city near the train station square

中圖分類號:TU248.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調研背景

合肥的火車站承載著展示合肥美好城市形象的重任,站前廣場因為地攤的亂象叢生,嚴重影響來合旅客對合肥城市的第一印象。那么此種情況下,研究火車站廣場附近的地攤的存在特征及今后的發展趨勢,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解決方案,是我們規劃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亟需解決的問題。

二、對象界定

流動商販:“經常變換位置,現買現賣的小商人”。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這個定義不足以概括現有流動商販。部分商販具有經常變換經營地區的特性;部分則是在較為固定的一片區域內活動;還有一小部分商販則表現出在具置也相對穩定的情況。為此,我們將調查對象界定為:不在固定構筑物內現買現經營者。

三、地攤存在的必要性

1. 攤主的謀生手段

作為攤主的謀生手段,流動攤位有其優勢是——攤主流通費用低。不用購置固定資產,不用租店鋪,運輸和薄記費用極低,幾乎不用納稅,只需少量流動資金就可做小本買賣。因此,完成同質同量商品的交易,地攤與正規商店相比,即使售價較低,也有利可圖。

2. 方便居民的生活需要

火車站地段有其特殊性,人流量大,周圍飲食類商店類型單一,只有麥當勞肯德基,價格貴并且供貨速度慢,而周邊的大排檔,小吃既便宜又快捷且品種多樣,對于匆忙趕車的旅客,他們更愿意在攤位上買吃的,另外,一些低收入者階層購買力低,只能多消費低檔次商品,這也是地攤生意所以紅火的一個重要原因。

四、地攤對廣場周邊環境的影響

1. 對社區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

地攤給周圍居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不可回避的問題。

2. 對城市基礎設施的影響

地攤多擺在公共道路等人流集中地段,妨礙了城市交通,占道經營現象嚴重,給車輛及行人的通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地攤走后的臟亂現象影響道路與站前廣場的環境衛生,對市政基礎設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對城市形象的影響

地攤攤點形式及設施不規范,衛生差,影響市容。火車站是一個城市形象的窗口,它周邊流動攤販的布局與規劃更是至關重要。

五、城市管理機制的問題

街頭地攤的管理混亂,無統一管理機制和專門的法律法規監督約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城管與攤主——“貓和老鼠”

攤主向城管繳納部分費用。城管對地攤的管理主要是罰款和沒收財物,直接損害了地攤攤主的經濟利益與生存。城管與地攤間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是一種特殊的城市“對立”關系,矛盾重重。

2. 攤主與店主——不親不疏

店與攤的關系一般為地攤設在店面前的馬路便道及馬路車行道空間,設在店面前的地攤一般都向店面繳納一定的費用,且除此之外,還向城管繳納費用。地攤有時會與店面的經營品種相同,所以地攤與店面之間也存在著商業競爭。

3.攤主與顧客——必要性與問題

認為地攤上的東西品種多而且便宜,有存在的必要。顧客通常會認為這些地攤衛生差、擺放無秩序影響交通且產品質量差,而外地的游客會覺得作為城市的門戶空間,地攤上無當地特色產品。

4.顧客與城管——加強管理

地攤的擺放無秩序造成了交通混亂,臟亂差影響城市門戶的形象,希望給予統一規劃管理。火車站人員混雜,治安條件差,經常有小偷出沒,急需加強治安管理。

六、 總結及相關建議

1. 地攤的去向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大量的人員流入城市謀生是不可避免的,而城市人群也需要城市提供不同層次、不同時間、多元化的服務。更重要的是,從小商販和外來人員的角度,到城市勞動謀生是他們基本的生活方式。考慮到老百姓不同層次的消費需要和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水平地攤的保留意義重大。

2. 相關建議

2.1.有限開禁,合理限制

實行區域分類管理限制

借鑒韓國的成功經驗,可以將研究區域劃分為三類:

(1)“絕對禁止區域”,如交通比較繁忙的城市主干道等;

(2)“相對禁止區域”即對城市交通、市容秩序等影響程度較小的區域;

(3)“允許區域”即不影響交通、市容和居民生活工作的區域。

實行時段管理限制

對于相對禁止區域、允許區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劃出時間段,比如避開交通高峰期, 允許流動攤販經營。

經營范圍限制

對流動攤販的經營范圍,城管部門沒有權力去設置壁壘,但可以在鼓勵和引導方面有所作為。

對于織補、修理類等便民攤點,要鼓勵支持;

對于時鮮瓜果蔬菜類攤點,要積極引導;

對于涉及到人體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產、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攤點,要與相關部門通力合作,加強監管,進行必要和適當的限制。

從業人員限制

對于進入政府部門設置的疏導點經營的攤販,在市場準入方面,要通過實地走訪調查及勞動保障部門、民政部門、村(居)委會出具證明函等形式,嚴格把關,盡可能照顧城市下崗失業人員、低保人員、殘障人士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等;

對有能力進市場經營,卻為了逃稅、避稅、謀利等目的加入流動攤販行列的人員,必須嚴格限制。

2.2. 開辟攤販疏導途徑

可在不占道、不擾民、對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影響小的前提下,由政府牽頭協調有關部門,選擇適當的場地興建“鐘點市場”,規定設計具有地方特色的“一條街“,突出地域性。

將部分非重要交通道路兩側人行便道空間合理利用,將地攤從機動車道改為人行便道擺放。積極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販入市經營,統一規劃定位、統一經營設施、統一攤點設置、統一經營時間、統一垃圾存放清理,達到規范管理的目的。

2.3. 科學規劃,退路進廳

進大賣場

(1)方案提出背景

城市政府為了整頓街道空間,保持市容市貌,取締馬路地攤,將地攤一律遷進大賣場。

(2)方案可行性探討

地攤進大賣場,關系到多方面的利益:

對于政府而言 ,馬路地攤進賣場,其利弊體現在:首先保持了市容市貌;節約了城市管理的成本;所引起的社會及經濟問題不容小覷。

對于攤主而言,進賣場增加了成本費用;競爭激烈;進賣場后,購買力明顯降低, 缺乏街道的人氣,影響收益。

對于顧客而言,地攤從街道消失后,一方面給周邊居民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另一方面也給外地來肥人員造成了不便。

利用樓底空間及其他適宜空間

(1)方案提出背景

除了進大賣場之外,還可以利用高層樓底一層空間的開放來為地攤提供生存空間。樓底空間的打通開放不僅使地攤得以保留和改造,而且也為高層建筑帶來了活力與人氣。

(2)方案可行性探討

將高層建筑的一層空間打通,涉及的問題:

第一:主要解決建筑的結構問題;

第二:對樓底空間環境綠化及設施進行設計。

樓底空間的利用可以起到的作用及效益

第一:增加高層建筑的開放空間。

第二:為地攤提供了生存空間。結合環境布置,改善火車站地區擁擠不堪的現狀環境。

第三:將地攤從路邊引入樓底空間,改善火車站地區交通環境,解決交通與地攤的原有沖突與矛盾。

2.4 . 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

(1)制定專門的攤點管理條例,解決各項法規中的沖突部分及法規與現實管理的矛盾;

(2)明確管理條例與收費制度(建議收取少許費用用于基礎設施維護及衛生維護);

(3)如收取象征性費用,統一繳納避免店面與攤主間的利益沖突,規定相應的經營商品的種類。

2.5. 推行攤販自治制度

建立攤販登記核準制度

攤販的流動性強,交易發展后,如有商品問題或者飲食衛生健康問題,無法查找銷售者和原材料來源。因此,我們有必要建立登記核準制度,確定攤販的基本信息并加以公開,便于后續的追溯。

建立攤販自律考核制度

引導市民、社團、攤販、社區等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形成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治理模式,對促進攤販經濟、城市市容與百姓生活之間的相容和和諧非常必要。

建立攤販個人誠信制度

從實踐情況看,攤點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的質量存在隱患和監管困難。在建立登記制度的同時,建立個人誠信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對推進攤販誠信經營、促進社會進步大有益處。

3. 結語

我國的城市正處于快速發展時期,一些城市問題也隨之突顯出來。諸如流動攤販是每個城市都十分普遍存在的問題。本文只是針對合肥市火車站地區進行的調查分析,提出解決方法,然而每個城市的流動商販問題都存在差異性。因此,本文提出的解決意見,具有地域的局限性。即使如此,該文仍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特別是對流動商販的分析,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助于了解流動商販的基本情況。同時,對現階段“以人為本”的城市規劃實踐也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參考文獻:

[1] 林榮艷:《我國城市流動攤販管理現狀及對策分析》,暨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年5月5日;

[2] 李瑾:《論城市化進程中的低端需求———以城市攤販問題為例》,載《城市問題》2009年第3期;

篇3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特別是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越來越多的人口涌入城市,其中相當一部分為在現行戶籍制度體制下無法解決工作地戶口問題的進城務工人員。據統計,城市中現有農民工子弟約1400多萬,且呈進一步增長的趨勢。廣東珠三角地區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吸納了全國約三分之一的外來務工人員。大量的進城務工人員在為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同時,也衍生了隨遷子女如何接受義務教育這一全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

根據2004年國家出臺的新規定,從2004年秋季開始,國家不再收取借讀費等其他費用,但是實際這些規定并不能很好地執行。城市公辦人員實際上是按照學區內常住人口的數量來計算學員人數,而且外來務工人員從事的職業讓他們無法支付高昂的學費,因此農民工子弟們還是只能在設施和教育都不夠的私立學校學習,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根本不可能接受好的教育。這個前提下,農民工子弟得不到好的教育,有的就只能待在家里,這不僅不利于他們的身心健康發展,也會造成社會對這個教育體系的偏見和導致社會安全問題。假如他們的入學問題能得到良好的解決,不僅造就更多的人才,而且也有利于緩解農民工的家庭問題,讓他們的勞動力得到充分的利用,也給予他們更大的發展空間。

廣州市作為廣東珠三角地區的政治與文化中心,如何進一步解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問題,將產生重要的示范效應與輻射作用。特別在當前經濟形勢并不樂觀、珠三角用工荒問題再次抬升,而社會矛盾時有發生。落實和穩定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對于保障人權、保護未成年子女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二、調研情況簡介

當前現狀是公立學校學位有限,私立學校學費過于昂貴,所謂“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師資及教育質量又難以保證。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出臺了積分制入學制度,積分制制度雖然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弟的入學提供了較以前多的機會,但積分制的門檻過高,導致部分公立學校雖然為外來工子女提供了學位但無人達標的情況,反而造成了教學資源的浪費,而外來工子女的入學問題仍然得不到充分解決。本課題小組希望通過一系列的社會調查,實地了解廣州外來工人員子女入學的具體情況,為更好地改善外來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提供調研參考。課題小組收集資料,查找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文獻綜述,并設計了調查問卷。調查問卷共涉及十三個問題,由調查小組成員分四個時段在分別在廣州的四個區發放。共計發出問卷200份,實際回收率180份,有效回收率90%。其中,問題1-4涉及家庭教育基本情況;問題5-9涉及家長及學生對農民工子弟學校的看法,及其反映的問題;問題10-13涉及積分制度對目前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子弟上學難問題的影響。

三、調查的基本內容和反映出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家庭基本情況對教育影響因素分析

1、1、家長受教育程度對子女教育的影響并不顯著。調查對象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家長占大部分。以往調查均顯示家長受教育程度低會制約對子女的教育,其教育觀念會影響子女的受教育情況,但根據我們的調查顯示,大部分家長希望并會盡全力讓自己的孩子接受高等教育,在訪問中,不少家長感慨:“正因為自己讀書少,今天才那么辛苦,希望自己的孩子多讀書,將來能過的好一點。”在調查問卷中,尚有23位家長未上過學,但他們更表示要全力支持自己的孩子上學。2、父母職業對子女教育影響亦不甚明顯。在調查中,家長來自各行各業,但并未顯現出職業是教師的家長會比“無業拾荒”的家長更重視對孩子的教育投入。父母職業并不是影響孩子的教育投入的關鍵因素,事實上,在調查過程中,外來務工人員非常渴望自己的子女能夠接受更高層次的教育,而并非是僅僅完成國家賦予的九年義務教育。

2、3、家庭經濟狀況影響家長對子女教育投入較為明顯。在我們這項調查中,所選家庭基本上是務工者,少量的是“小本經營”者(如賣菜、理發、收廢品、擺地攤),還有“拾荒者”,基本屬于“低收入階層”,謀生與養家糊口才是第一大事,對子女的教育投入只能盡力而為,他們在選擇學校時只能選擇費用相對低的農民工子弟學校。這是非常現實的問題,當食不果腹的時候,受教育問題會受到嚴峻的挑戰甚至會被暫時擱淺,因此,這些外來務工者只能解決溫飽之后再考慮孩子的教育問題,這并非不重視,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4、影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的最主要因素是學校入學條件限制苛刻,根據我們的問卷調查,經濟因素雖然影響很大,但在做“您的小孩上學現在遇到最大的問題是?”這道題的時候,大部分家長選擇了“學校入學條件限制苛刻”這一選項。這與廣州當地的相關政策有關。搜集的資料顯示,現階段外來務工人員子弟在廣州接受免費義務教育有兩種途徑:一是獲得廣州市及各區(縣級市)政府授予優秀稱號的外來務工子女;而是在廣州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來源的外來務工的子女。而這兩個途徑都是比較高的門檻。

(二)家長及學生對農民工子弟學校的看法,及其反映的問題。

1、在問到“您的小孩在哪上學”時,32%選填了老家,56%選填了和自己在一起,還有12%選填了“在另外一座城市”。大量外來務工人員更趨向于把自己的孩子接到自己所在城市讀書,大部分家長認為城鎮的教育設施畢竟比鄉村好,我們可以預測隨著城市的發展,外來務工人員的增多,將有更多的外來工子女面臨教育問題,我們的研究顯得更為必要,這為我們繼續認真完成我們的調查研究提供了動力。

2、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上學普遍遇到入學手續繁雜的問題(超過40%的家長認為入學手續復雜),在調查中,我們了解到,部分收入較高的外來務工人員想要把孩子送到公立學校去上學,卻普遍遇到戶籍限制的問題,官方出臺的積分政策讓很多家長頭疼,不但是積分難得問題,有時就算手續證明齊全,還是被一句“學位不夠”被拒之門外,家長紛紛叫苦,調查中我們接觸到一位來自湖南的林阿姨,她跟我們講述了她為她的孩子小明(化名)的“求學過程”,讓我們感到很同情卻無能為力。

3、大部分家長對其小孩就讀學校不是非常滿意。據調查顯示,大部分家長對農民工子弟學校并不滿意,他們更希望把自己的小孩送到公立學校去,但介于經濟條件不允許,只能把孩子送去相對比鄉村學校好的農民工子弟學校,家長大多不滿意農民工子弟學校的設施和師資力量(認為自己孩子現在就讀的學校師資力量一般、差、非常差的比例分別為35%、20%、8%)。現實中,許多民工子弟學校辦學不規范,普遍存在師資不足、設備設施簡陋、教育管理不規范和教育質量低下等問題,許多學校目前沒有一名正式在編人員,絕大部分的老師還是剛從學校畢業出來的大學生,年輕教師占了教師總數70%左右。

4、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孩子普遍羨慕公立學校的設施。在被訪問的家長中,不少家長反映,他們知道孩子更希望到公立學校去上學,他們總會在無意間表現出這種渴望。這也是我們調研小組希望政府能致力解決的問題,如果公立學校沒辦法接納更多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入學,那么完善私立學校的教學措施也未嘗不可,這樣更有利于外來務工人員繼續為廣州的發展努力。5、農民工子弟學校的教師、學校與家長的聯系欠缺。問卷調查中,我們了解到很多被調查學生的家長每天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上或“不按點上下班,整天在外面忙”。在與班主任座談中,老師們較多地提到孩子在學校中發生情況時經常聯系不到家長,家訪時會發現只有兩個孩子住在一起,很多外來務工者從來不與老師聯絡,召開家長會他們也有多種理由參加不了。還有部分外來務工者不辦理任何轉學手續就將子女轉回原籍或轉到其它城市就讀,許多學校出現了老師替學生墊付了書費、本子費而學生卻不打招呼就離開了學校的情況,學生的去向以及是否輟學,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很難有效控制。

(三)積分制度對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子弟上學難問題是否有積極影響

1、受訪外來務工人員中,高達55%比例的受訪者對于該政策毫不知情,另有30%比例的受訪者表示僅聽說過,對具體分數也并不了解。該政策現有的宣傳手段較為單一,且力度不夠。目前的宣傳方式多傾向于在電視,網絡和報紙宣傳。但在實際走訪調查中,我們發現大部分農民工工作時間占全天比例較大,閑暇時間較少,無法接到該政策的相關推廣信息,導致政策的普及率低。而且對于從已有的宣傳方式來看,對于政策的具體評分方法也沒有到位說明,只是進行了籠統宣傳,使得一些僅知政策大體情況的申請人匆忙前往申請,但前往后才發現沒有準備完整各個環節證明材料或者根本不夠申請資格而白跑一趟,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

2、不是所有學校都能很好地落實積分制入學

首先有的學校雖然提供學位但報名人數少,我們在調查過程中去了幾間小學,但并不是所有學校都表示他們正在招收外來工子弟。我們走訪了八間學校,只有兩間學校表示他們正在實施外來工人員子弟根據積分制報名的政策,但同時負責人也透露,雖然學校部分招收外來工子弟,但實際上報名成功的人可以說是少之又少。大部分學校表示知道有相關的政策,但他們學校尚未制定具體的招生方案。

另外部分學校因為學位緊張造成大部分學校并未對外來工子弟開放,還有小部分學校表示,他們從沒接到接收外來工的通知,同時他們的學位非常緊張,可以說是供不應求,難以提供多余的學位。

3、積分設置門檻太高,難以達到,已成功入學的表示幾經波折才湊齊文件,證明等,而更多未能入學的表示該政策對他們而言等同于無,因為他們連基本的條件都沒達到,很多申請者被幾個原因“卡”住。“超生”、未辦暫住證/居住證、未辦社保成為外來工子女無法入讀公校的三大“攔路虎”。從今年第一批申請報名的情況來看,辦理暫住證/居住證的積極性已經普遍提高,但“超生”、“未辦社保”的問題仍十分嚴重,成為外來工適齡兒童失去入讀公校機會的兩大主要原因。如番禺今年“積分入學”政策提供3500個公辦學校名額,吸引了6000多人咨詢,1000多人最終提出報名申請。首批入讀名單中,只有不到500人通過,僅占所提供名額數一成多。

四、調研后的思考與建議

(一)異地高考政策的影響與推動

近年來,外來務工人員子弟的異地高考問題備受關注。據了解,不少地方已經出臺了關于異地高考的政策,廣東省也將于2013年底出臺相關的政策,在筆者調查之前,廣東省的異地高考政策尚未出臺。據報道,廣東的異地高考政策大致如下:

2014年起,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在廣東參加社保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內中職學校連續就學3年以上的,可在廣東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并可與廣東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不少人認為這時候在廣州實行異地高考言之過早,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異地高考政策的出臺對于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問題將會是一個質的突破,如果異地高考政策能夠在廣州有效實行,外來務工人員子弟的義務教育問題將會引起更多公眾的重視,并從而推動義務教育問題的解決。

(二)提高社會各界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問題的重視

導致外來人員子女入學難的重要原因除了在政策的落實上、外來工自身存在問題外,城市人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偏見、學校為了追求升學率而抗拒學習基礎差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等也是不容忽視的因素。因此,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難的問題要想在根本上得到解決,首先希望國家和政府對這一問題足夠重視,在立法、經濟等方面予以平衡和加強,還要把入學問題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這樣既能鼓勵外來務工人員的積極性,又能對維持社會安定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通過各種途徑宣傳外來工子女的平等權利,而這種途徑不應該局限于網絡、報紙或者電視這種媒介上,畢竟對于外來務工人員而言,他們對這方面的接觸并不多,本課題小組認為最好是能夠由外來務工人員的就業單位對其進行教育或宣傳,或者由他們的居住地方的居委會進行宣傳,這樣或許更有利于他們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了解。而改變社會各界人士特別是教育工作者對外來務工子弟教育權利的不公正觀念,也有利于形成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完善相關體系

首先是進一步改革戶籍制度。可以借鑒上海改“戶籍制”為“居住地制”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減少戶籍的限制,在充分發揮各部門管理職能的同時強化整理外來務工人員的信息管理與登記,及時了解到外來工子女入學的需求量,相對地制定有關計劃,以便科學地安排更多外來工子女入學。其次,要完善教育體制,降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成本。公辦學校招收外來工子女得不到撥款,所以要加收數目不菲的贊助費,大部分外來工子弟因此被擋在門外。我們可以借鑒北京市不按戶籍生源撥款而直接按在校人數撥款的方式以幫助更多的外來工子女入學。此外,在外來工相對集中的地區,可以撥款鼓勵設立類似“農民工子弟學校”,并從教學資源、辦學條件等方面進行援助。現今廣州市芳村區就有十幾所這樣的學校,但其運作的實際情況還存在許多需要改良的地方。第三,完善相關法律。《義務教育法》對外來工子女的入學問題還沒有明確的規定,筆者在此呼吁人大代表重視此問題,及時對《義務教育法》進行修改,而相關部門應當加快我國義務教育的體制改革,另外地方政府應該盡快出臺更完善更人性化的政策文件,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也可以平等地享有教育權。

(四)加強對“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建設,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對廣州市現今存在的多所“農民工子弟學校”,應當依法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會福利和社會地位,將其與公辦學校平等對待,這樣有利于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與其辦學質量。另外,采取各種教育手段針對外來工子女的特點進行教育,通過各種活動消除他們的消極心理,提高他們的個人素質,加強他們的道德修養,培養他們正確積極的社會觀和人生觀。

(五)降低積分入學的門檻

雖然現在廣州市采用了積分入學的政策,開放部分公立學校的學位給外來工子弟,但是由于積分制度對外來工的要求太高,導致大部分外來務工人員子弟還是面臨因為條件不夠而失學的問題。再加上廣州本地學位緊缺,很多公立小學本身的學位就已經供不應求,不是所有學校都能提供多余的學位給外來工子弟,也仍然存在部分學校雖然知道此項政策,但還沒制定詳細的落實制度,導致該項政策形同虛設,也造成了外來務工子弟無法踏入校門接受平等的義務教育。因此,降低積分入學的門檻,不僅可以更好地使該項政策得到貫徹實施,更能讓外來務工子弟接受到平等的教育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