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資金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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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資金管理辦法

篇1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有明確的會計核算制度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核算沒有明確規定是使用企業會計核算制度還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事實上,維修資金核算是介于這兩種會計制度之間,它較于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復雜,比企業會計核算簡單。簡單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科目已經無法滿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核算的需要。業務系統中每個季度都會核算維修資金的收益,確保資金的保值增值,這是業務系統常規性的工作,而財務核算系統中維修資金的計息只能在實際收到時確認。而實際上,2013年新實施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也沒有出現應收利息科目。就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事業收入、事業支出、事業結余、結余分配等,也不適合維修資金的核算。企業會計制度在核算時有明確的所有者權益、有未分配利潤,這些對于維修資金核算來說也是不合適的。最終的結果就是兩種會計核算中都無法全面、真實地反映這一會計事實。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財務管理的一些想法及建議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采用適用的會計制度和先進的會計電算化系統

為了更好地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以采用先進的財務軟件系統,此系統應全面支持2013年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內置最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會計科目體系以及相關報表,同時支持科目體系的自定義,解決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會計科目運用的問題。根據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需要,可以自定義科目或者創新一些科目。它的二級科目到樓,三級到戶。這里更容易分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增值收益部分,同時在使用時,也能清晰地看到支出分攤的比例。

(二)資產的會計科目設置及核算

由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業務的特殊性,建議新設兩個資產類會計科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增值收益存款,另外還應包括應收利息、國家債券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新設一個會計科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用于核算按規定存入受委托銀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的款項。該科目應設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并應按月編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該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實際存在受委托銀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的款項。

2.增值收益存款。新設一個會計科目“增值收益存款”,用于核算按規定存入受委托銀行增值收益專戶的款項。收到銀行轉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專戶利息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收入――增值收益利息收入”科目。按照有關規定用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單位的管理費用,借記“專項應付款”,貸記本科目。期末,按規定將扣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專戶利息收入之外的各項業務收入與業務支出的差額,自銀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轉入增值收益專戶,借記本科目,貸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該科目應設置“增值收益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并應按月編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該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實際存在受委托銀行增值收益專戶的款項。

3.應收利息。該科目用于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運作過程中發生的應收未收到的利息。期末,計算當前尚未收到的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收入――增值收益利息收入”科目;實際收回利息時,借記“增值收益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該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應收未收到的利息。

4.國家債券。設立“國家債券”科目,用于核算按相關規定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的國家債券。按規定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家債券,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國家債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規定轉讓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按債券賬面價值,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業務收入――國家債券利息收入”科目。該科目應按所購買國家債券的品種設置明細賬。該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持有的國家債券價值。

(三)負債的會計科目設置及核算

建議新設一個會計科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另外負債類會計科目還包括專項應付款。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該科目用于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結息和支付等情況。該科目貸方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結息情況,其核算內容如下: (1)收取房屋產權人繳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借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2)按規定給房屋產權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進行年度結息,按應計利息,借記“業務支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該科目的借方核算房屋產權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支取情況,其核算內容如下: (1)產權人因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而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2)因房屋滅失等原因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產權人賬戶存儲余額,借記本科目,按當期應計利息,借記“業務支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利息支出”科目,按實際支付金額,貸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3)按照相關規定已辦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產權人賬戶銷戶(如房屋已滅失),但產權人因特定原因(如死亡且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無法辦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銷戶,應將產權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轉入業務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產權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存儲余額。

2.專項應付款。該科目用于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單位的管理費用。按規定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單位的管理費用,借記“增值收益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將管理費用劃轉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單位,借記本科目,貸記“增值收益存款”科目。

(四)業務收支和凈資產的核算

業務收支和凈資產類會計科目包括:業務收入、業務支出、增值收益、增值收益分配。

1.業務收入。該科目用于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各項業務收入。該科目應設置以下四個明細科目: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利息收入。(2)增值收益利息收入。(3)國家債券利息收入。(4)其他收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運作過程中實現的各項業務收入,做如下賬務處理: (1)收到銀行轉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存款利息收入,借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利息收入)。(2)收到銀行轉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專戶存款利息收入,借記“增值收益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增值收益利息收入)。(3)國家債券到期收回或按規定轉讓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按債券賬面價值,貸記“國家債券”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國家債券利息收入)。(4)按照相關規定已辦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產權人賬戶銷戶(如房屋已滅失),但產權人因特定原因(如死亡且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無法辦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銷戶,按產權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借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收入)。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全部轉入“增值收益”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增值收益”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2.業務支出。該科目用于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業務支出,包括按規定給產權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計算的利息、日常工作中支付銀行的手續費等費用。該科目應設置以下二個明細科目:(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利息支出。(2)辦公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運作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業務支出,做如下賬務處理: (1)按規定給房屋產權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進行年度結息,借記本科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利息支出),貸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科目。(2)日常工作支付銀行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借記本科目(辦公費),貸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全部轉入“增值收益”科目,借記“增值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3.增值收益。該科目用于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增值收益。期末,結轉下列業務收支科目: (1)將“業務收入”科目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業務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2)將“業務支出”科目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支出”科目。(3)同時,將各項業務收入與業務支出的差額扣除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后,自銀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轉入增值收益專戶,借記“增值收益存款”科目,貸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科目。年度終了,應將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增值收益分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增值收益分配”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做相反會計分錄。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4.增值收益分配。該科目用于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的分配情況。年度終了,賬務處理如下: (1)將“增值收益”科目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增值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增值收益”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做相反會計分錄。(2)按規定從增值收益中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單位的管理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未分配增值收益。

篇2

[關鍵詞]企業集團 資金管理 問題方法

資金是企業生命中的血液,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在于資金管理,資金管理的關鍵在于集中管理。從現代經濟的發展來看,大型集團公司的財務與資金管理日益趨向高度集中,集中管理模式已被集團企業廣泛采用。

資金集中管理的幾種方式和意義

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模式有多種,主要分析以下幾種模式:

1.資金收支兩條線該模式是指企業的一切現金收付活動單獨分設,設立單獨的輸入賬戶和支出賬戶,所有現金收入全部通過收入賬戶逐級上收至集團總部,所有支出由總部批準,逐級下撥。這種模式有助于杜絕企業資金的沉淀,控制現金的流向,收入和支出痕跡清晰,降低資金風險。

2.結算中心方式 結算中心通常是由企業集團內部設立的,辦理內部各成員單位現金收付和往來結算業務的專門機構。其主要職能為:統一對外籌資、統一結算、統一撥付資金。這種現金控制方式具有以下特征:各成員單位擁有現金的經營權和決策權;提高現金的周轉效率,節約資金成本。

3.財務公司方式 財務公司是一種經營部分銀行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其經營范圍除抵押放款以外,還有聯合貸款、包銷債券、不動產抵押、財務及投資咨詢等業務。我國的財務公司大多是在集團公司發展到一定水平后,由人民銀行批準,作為集團公司的子公司而設立的,所以它還擔負著集團公司的理財任務。其具體功能與內部結算中心相比較,增加了更多的銀行功能如發行債券和股票及同業拆借等。

實行集團資金集中管理能夠有效的使用全集團的存量資金,及時有效調節成員企業資金余缺。由于企業集團的成員企業分布于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地域,它們面臨的發展機遇就有可能不同。在這些成員企業的銀行賬戶中會或多或少留存一些資金余額。分散在各個企業的存款余額,從單個賬戶看,一般都不會很大,不足以辦大事,但從集團層面看,其總量有可能是一筆可觀的資金,能夠滿足較大的資金需求。實行資金集中管理集團可以有效的對集團的全部存量資金進行管理。

資金集中管理方式下集團企業對現金收入的規定

資金的高度集中意味著凡是集團企業生產經營范圍涉及的收入項目均應全部及時上交到集團總部。集團總部在實施資金集中管理過程中,有明確的文件規定各項收入的上收路徑及流程,同時嚴格的風險管控措施,管控資金在途風險。但企業在實際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一些特殊情況,不能嚴格按照總部要求及時上交現金收入,操作實際與理論規定脫節。

特殊行業現金收入管理措施

實施資金集中管理模式的集團企業,下屬成員企業的生產經營項目存在很大差別。以服務為主的特殊行業在現金收入管理上與制造業和采掘業等完全不同。如:醫院的醫療收入,物業公司的水電費收入等。大型集團企業開辦的服務業主要為本集團企業員工及周邊社會居民服務,存在地域分散,規模較小,管理薄弱等問題。附近沒有銀行等基礎設施,收取的現金收入不能按照集團規定及時上交上級部門。存放在個人手中,容易產生公私不分現象,造成管理混亂,資金安全存在隱患。

我認為這一問題可通過庫存現金異地管理辦法解決。服務企業在本部設立庫存現金總庫,分散的服務收費網點設立庫存現金分庫,配備金柜及必要的安保措施。

零星分散的現金收費點(附近沒有開戶銀行對公業務網點的)采取現金限額管理辦法。企業本部可根據各收費點實際業務情況制定不同的限額進行管理,設置最高限額及最長交費周期。企業本部限額管理方案報上級企業主管部門備案。

篇3

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財預〔2017〕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等有關規定,為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逐步建立專項債券與項目資產、收益對應的制度,有效防范專項債務風險,2017年先從土地儲備領域開展試點,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規范土地儲備融資行為,促進土地儲備事業持續健康發展,今后逐步擴大范圍。為此,我們研究制訂了《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

2017年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已經隨同2017年分地區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下達,請你們在本地區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內組織做好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管理、預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盡快發揮債券資金效益。

現將《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規范土地儲備融資行為,建立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與項目資產、收益對應的制度,促進土地儲備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等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是指地方政府為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

土地儲備由納入國土資源部名錄管理的土地儲備機構負責實施。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以下簡稱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一個品種,是指地方政府為土地儲備發行,以項目對應并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或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以下統稱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第四條 地方政府為土地儲備舉借、使用、償還債務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 地方政府為土地儲備舉借債務采取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方式。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為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發行主體。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級政府(以下簡稱市縣級政府)確需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由省級政府統一發行并轉貸給市縣級政府。經省級政府批準,計劃單列市政府可以自辦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

第六條 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土地儲備項目應當有穩定的預期償債資金來源,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應當能夠保障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實現項目收益和融資自求平衡。

第七條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管理。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收入、支出、還本、付息、發行費用等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第八條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資金由財政部門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并由納入國土資源部名錄管理的土地儲備機構專項用于土地儲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第二章 額度管理

第九條 財政部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內,根據土地儲備融資需求、土地出讓收入狀況等因素,確定年度全國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總額度。

第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度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應當在國務院批準的分地區專項債務限額內安排,由財政部下達各省級財政部門,抄送國土資源部。

第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年度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不足或者不需使用的部分,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國土資源部門于每年8月底前向財政部提出申請。財政部可以在國務院批準的該地區專項債務限額內統籌調劑額度并予批復,抄送國土資源部。

第三章 預算編制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土地儲備機構應當根據土地市場情況和下一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編制下一年度土地儲備項目收支計劃,提出下一年度土地儲備資金需求,報本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市縣級財政部門將復核后的下一年度土地儲備資金需求,經本級政府批準后于每年9月底前報省級財政部門,抄送省級國土資源部門。

第十三條 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本級國土資源部門匯總審核本地區下一年度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需求,隨同增加舉借專項債務和安排公益性資本支出項目的建議,經省級政府批準后于每年10月底前報送財政部。

第十四條 省級財政部門在財政部下達的本地區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內,根據市縣近三年土地出讓收入情況、市縣申報的土地儲備項目融資需求、專項債務風險、項目期限、項目收益和融資平衡情況等因素,提出本地區年度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分配方案,報省級政府批準后將分配市縣的額度下達各市縣級財政部門,并抄送省級國土資源部門。

第十五條 市縣級財政部門應當在省級財政部門下達的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內,會同本級國土資源部門提出具體項目安排建議,連同年度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建議報省級財政部門備案,抄送省級國土資源部門。

第十六條 增加舉借的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收入應當列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調整方案。包括:

(一)省級政府在財政部下達的年度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內發行專項債券收入;

(二)市縣級政府收到的上級政府轉貸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收入。

第十七條 增加舉借土地儲備專項債券安排的支出應當列入預算調整方案,包括本級支出和轉貸下級支出。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支出應當明確到具體項目,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統中統計,納入財政支出預算項目庫管理。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建立土地儲備項目庫,項目信息應當包括項目名稱、地塊區位、儲備期限、項目投資計劃、收益和融資平衡方案、預期土地出讓收入等情況,并做好與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統的銜接。

第十八條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還本支出應當根據當年到期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規模、土地出讓收入等因素合理預計、妥善安排,列入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草案。

第十九條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利息和發行費用應當根據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規模、利率、費率等情況合理預計,列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統籌安排。

第二十條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收入、支出、還本付息、發行費用應當按照《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預算管理辦法》(財預〔2017〕155號)規定列入相關預算科目。

第四章 預算執行和決算

第二十一條 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大常委會批準的預算調整方案,結合市縣級財政部門會同本級國土資源部門提出的年度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建議,審核確定年度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方案,明確債券發行時間、批次、規模、期限等事項。

市縣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本級國土資源部門、土地儲備機構做好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準備工作。

第二十二條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土地儲備機構應當配合做好本地區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準備工作,及時準確提供相關材料,配合做好信息披露、信用評級、土地資產評估等工作。

第二十三條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取市場化方式發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等交易場所發行和流通。

第二十四條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應當統一命名格式,冠以年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級或市、縣)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期)年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專項債券(期)名稱,具體由省級財政部門商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確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發行和使用應當嚴格對應到項目。根據土地儲備項目區位特點、實施期限等因素,土地儲備專項債券可以對應單一項目發行,也可以對應同一地區多個項目集合發行,具體由市縣級財政部門會同本級國土資源部門、土地儲備機構提出建議,報省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二十六條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期限應當與土地儲備項目期限相適應,原則上不超過5年,具體由市縣級財政部門會同本級國土資源部門、土地儲備機構根據項目周期、債務管理要求等因素提出建議,報省級財政部門確定。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時,可以約定根據土地出讓收入情況提前償還債券本金的條款。鼓勵地方政府通過結構化創新合理設計債券期限結構。

第二十七條 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土地儲備專項債券到期本金、利息以及支付發行費用。市縣級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向省級財政部門繳納本地區或本級應當承擔的還本付息、發行費用等資金。

第二十八條 土地儲備項目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應當按照該項目對應的土地儲備專項債券余額統籌安排資金,專門用于償還到期債券本金,不得通過其他項目對應的土地出讓收入償還到期債券本金。

因儲備土地未能按計劃出讓、土地出讓收入暫時難以實現,不能償還到期債券本金時,可在專項債務限額內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周轉償還,項目收入實現后予以歸還。

第二十九條 年度終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本級國土資源部門、土地儲備機構編制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收支決算,在政府性基金預算決算報告中全面、準確反映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還本付息和發行費用等情況。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本級國土資源部門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對本地區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償還的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加強對土地儲備項目的管理和監督,保障儲備土地按期上市供應,確保項目收益和融資平衡。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政府不得以土地儲備名義為非土地儲備機構舉借政府債務,不得通過地方政府債券以外的任何方式舉借土地儲備債務,不得以儲備土地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土地儲備機構應當嚴格儲備土地管理,切實理清土地產權,按照有關規定完成土地登記,及時評估儲備土地資產價值。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履行國有資產運營維護責任。

第三十四條 地方各級土地儲備機構應當加強儲備土地的動態監管和日常統計,及時在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中填報相關信息,獲得相應電子監管號,反映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運行情況。

第三十五條 地方各級土地儲備機構應當及時在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反映土地儲備專項債券使用情況。

第三十六條 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發行、使用、償還等進行監督,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財政管理、土地儲備資金管理等政策規定的行為,及時報告財政部,抄送國土資源部。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情節嚴重的,財政部可以暫停其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資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章 職責分工

第三十八條 財政部負責牽頭制定和完善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制度,下達分地區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對地方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實施監督。

國土資源部配合財政部加強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指導和監督地方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相關工作。

第三十九條 省級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管理和預算管理、組織做好債券發行、還本付息等工作,并按照專項債務風險防控要求審核項目資金需求。

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審核本地區土地儲備規模和資金需求(含成本測算等),組織做好土地儲備項目庫與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統的銜接,配合做好本地區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準備工作。

第四十條 市縣級財政部門負責按照政府債務管理要求并根據本級國土資源部門建議以及專項債務風險、土地出讓收入等因素,復核本地區土地儲備資金需求,做好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管理、預算管理、發行準備、資金監管等工作。

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按照土地儲備管理要求并根據土地儲備規模、成本等因素,審核本地區土地儲備資金需求,做好土地儲備項目庫與政府債務管理系統的銜接,配合做好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各項準備工作,監督本地區土地儲備機構規范使用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資金,合理控制土地出讓節奏并做好與對應的專項債券還本付息的銜接,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控。

第四十一條 土地儲備機構負責測算提出土地儲備資金需求,配合提供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相關材料,規范使用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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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的組織模式

1.結算中心

結算中心不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是企業集團將商業銀行的基本職能和管理方式引入企業內部管理機制而建立起來的一種內部資金管理方式,是資金管理的內部運行平臺機構。結算中心通過對集團所屬企業提供賬戶管理、辦理資金收付、往來結算等服務業務實現企業集團歸集資金、監督管控、信息反饋、提高整體對外議價能力的目的。建立結算中心適用于企業集團實施內部資金集中管理的初級階段。當然,通過建立結算中心還可以達到了解熟悉銀行基礎業務、逐步培養人才隊伍的目的。建立結算中心可為滿足企業集團未來發展對資本運營包括投資、融資、理財等需求及擴大產業領域打好基礎。

2.財務公司

根據中國銀監會頒布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財務公司是指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是具備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成立財務公司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要求,接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根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業務范圍,財務公司在企業集團資金管理方面可發揮如下作用:

通過內部結算實現集團資金的歸集和監督管控。財務公司模式涵蓋結算中心模式的所有業務內容和功能作用,在特定的賬戶管理模式下通過辦理交易款項收付、內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承兌、吸收成員單位存款等業務實現集團資金歸集并進行有效管控。

通過投資管理進行資源合理配置,提高資金整體利用效率。財務公司通過辦理對成員單位的貸款及融資租賃、成員單位間委托貸款等業務實現資金的內部調劑。通過同業拆借、票據貼現等業務調整資金結構。通過消費信貸、買方信貸業務促進產品銷售業務的拓展。通過對金融產品或金融股權投資改善資金流動性、提高資金收益、實施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

通過籌資融資拓寬融資渠道。財務公司在利用歸集沉淀資金培育集團內部資本市場外,還可通過組織銀團貸款、發行財務公司債券、承銷成員單位企業債等業務擴寬集團公司外部融資渠道,滿足集團公司多層次的資金需求。

通過中介服務,促進產融結合。財務公司可通過專業優勢為成員單位提供理財、投資、融資等方面的咨詢評估、以集團整體優勢開展保險業務為產融合作創造商機。

二十多年來,中國財務公司在經營規模、業務創新、差異化服務等方面有了長足的發展。至2009年上半年全國已有近百家具備獨立法人地位的財務公司,有的資產規模已超過千億元人民幣,最高的已超過3000億元人民幣。上級企業集團涉及能源、鋼鐵、冶金、化工、船舶重工、航空航天、交通航運、汽車制造、家用電器等關系國計民生的諸多產業領域,既有大型國有及國有控股集團、外資投資性公司也有民營及民營控股集團。財務公司本著“依托于集團,服務于集團”的宗旨,在企業集團經營管理活動中發揮的作用越發突出明顯。比如,一汽集團財務公司、海爾集團財務公司利用集團銷售網絡開展消費信貸業務形成了通過金融服務促產品銷售,通過產品銷售擴大金融業務的格局。中核集團財務公司通過組織發行集團公司融資債券、財務公司金融債券等方式拓寬了集團公司融資渠道。中電投財務公司通過整合調劑集團資金、組織銀團貸款等方式有效支持了集團公司項目建設,降低了綜合財務成本。我們有理由相信財務公司作為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的組織模式將會被越來越多的企業集團采用。

3.現金池(cashpooling)

境外很多跨國公司采取現金池(也稱“現金總庫”)模式進行資金管理。現金池模式的最大特點是高效便捷、降低對外融資和匯兌成本、提高外匯管理能力,比較適合跨國企業集團和涉及較多外匯資金結算業務的大型企業集團運用。2005年8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通過招標確定招商銀行實施在華美元現金池業務,企業集團現金池業務模式落戶中國。

現金池是企業集團與商業銀行合作,以賬戶余額集中為主線,通過依托商業銀行現金管理服務網絡,運用現代信息通訊技術對各地分、子公司的資金進行實時監控、統籌調劑和集中運作的一種管理模式。在與商業銀行的合作中,商業銀行是受托人、集團公司和其分、子公司是委托借貸人。商業銀行通過集約化的業務流程來實現一攬子委托貸款協議,從而實現企業集團資金的集中管控和內部調劑。采用現金池模式有利于降低匯率風險、優化利息、提高資金效率,但要充分考慮委托成本、外匯監管和財稅法規等因素。

現金池模式只是集團資金管控模式之一,是集團資金管理的特殊架構形式。但是這種模式所體現的財務管理理念和資金調控技術值得總結和借鑒。對于“現金池”業務來說,企業集團主要是依托商業銀行通過約定的賬戶管理和資金運作方式,在不設立或減少設立資金管理分支機構的情況下進行的集中管理和統籌運作。特定商業銀行的經營網絡體系成為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組織模式的有效組成部分。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是通過招商銀行在中國設立母公司賬戶,相關子公司在母公司賬戶下設立子賬戶實現現金池業務的。海爾集團借鑒現金池理念通過海爾集團財務公司對分布全球的500多家下屬公司實施集團資金集約化管控,使集團資金集中度達到100%,為海爾集團的戰略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的賬戶管理模式

由于企業集團發展進程和資金管理側重點不同,在資金管理組織模式下可從自身資金管理需求出發采用不同的資金賬戶管理模式。目前,國內企業集團的資金賬戶管理模式主要包括:監控賬戶、二級聯動賬戶、門戶(結算)賬戶、收支兩條線賬戶、行賬戶等五種模式。

1.監控賬戶

企業集團所屬成員單位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并在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組織模式(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內開立與銀行相對應的內部賬戶。集團公司對成員單位資金收付不做限制,只監控其大額交易、可疑交易,對成員單位資金的流量、流向及存量做統計分析。此模式下,集團公司可監控成員單位的資金狀況和資金動態,但不能實現集團內資金歸集和內部調劑。

2.二級聯動賬戶

集團公司在資金管理組織模式(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下在銀行開設總賬戶,成員單位以自身名義在銀行開設真實結算賬戶(二級賬戶),在業務上可以看做普通賬戶或基本賬戶。成員單位結算賬戶與總賬戶具有從屬關系,所有的資金都存在于總賬戶內。二級戶不是實際的負債,其余額是其在總賬戶中的余額,表示成員單位可以支配的金額。同時成員單位在集團公司資金管理組織模式內開立內部賬戶,該內部賬戶與外部銀行賬戶一一對應,余額保持實時同步。

在業務處理上,二級賬戶可以辦理對外結算及二級賬戶之間的收付款業務但需校驗二級賬戶和總賬戶余額,總賬戶自動同步作相同業務,總賬戶余額隨之增減。總賬戶自身可以作對外收付款業務,不影響二級賬戶余額。

此模式下,集團公司在監控成員單位的資金狀況和資金動態的同時不用進行資金歸集便可利用成員單位資金。但是因集團公司不控制二級賬戶的資金收付,同時又必須保證總賬戶不能空頭從而加大了總賬戶頭寸管理難度使總公司可利用資金受到限制。

3.門戶(結算)賬戶

集團公司在資金管理組織模式(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下在銀行開設主結算戶,成員單位以自身名義在銀行開設一般結算賬戶與主結算賬戶一起構成集團賬戶,成員單位在集團公司資金管理組織模式內設立內部賬戶。

在業務處理上,成員單位對外收款業務,由開戶銀行負責,并記入成員單位銀行賬戶中。成員單位對外付款業務,要提前向集團公司(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提出支付申請,集團公司(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向銀行發出付款指令,資金通過主結算賬戶付款到成員單位銀行賬戶,由成員單位對外支付。成員單位之間的資金劃轉由集團公司(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記入成員單位內部賬戶。集團公司(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可實時或定時通過銀行接口將成員單位銀行賬戶收到的資金上收到主賬戶中。主賬戶的余額為集團公司(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可利用的金額。

此模式下,集團公司在監控成員單位的資金狀況和資金動態的同時完成資金歸集并管理成員單位的資金使用。但在成員單位資金收支均衡性較差或支付業務頻繁情況下會加大集團公司賬戶管理難度,影響資金利用效率并可能對成員單位業務開展造成負面影響。

4.收支兩條線賬戶

集團公司在資金管理組織模式(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下在銀行開設總賬戶,成員單位在銀行分別開立收入賬戶和支出賬戶,成員單位在集團公司資金管理組織模式(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內設立內部賬戶反映總賬戶下成員單位資金沉淀余額。總賬戶余額為集團公司可利用資金。

在業務處理上,成員單位收入賬戶資金可每日清零歸集到總賬戶,集團公司(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可根據給各成員單位核定的備付額度通過向銀行指令從總賬戶把日常支出撥付到成員單位支出賬戶,成員單位如有大額支出需提前申請備付。

此模式下,集團公司在監控成員單位的資金狀況和資金動態的同時完成資金歸集,并在滿足成員單位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基礎上管理成員單位的資金使用。集團公司(結算中心或財務公司)的賬戶管理、結算業務相對簡化,頭寸管理相對精確。成員單位因分別設立收入、支出賬戶會增加賬戶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但會計電算化的成熟應用會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同時,在核定日常備付額度基礎上實行大額支付申請備付,也可降低因進行收支管理可能對成員單位的業務經營造成的影響。

5.行賬戶

財務公司是具備法人地位的經融機構,可以以行身份代成員單位辦理收付款業務。集團公司以財務公司名義在銀行開設總賬戶,成員單位以自身名義在財務公司開設內部賬戶。成員單位之間的資金劃轉由財務公司負責,記入成員單位內部賬戶。成員單位對外收付款業務,由財務公司以行的身份代替成員單位對外收付,記入成員單位內部賬戶。

此模式下,集團公司通過財務公司監控成員單位資金狀況,并實現資金高度集中管理,無成員單位資金的再行歸集過程便可利用成員單位資金。但由于成員單位資金收支完全受財務公司控制,財務公司因無聯行業務資質不能實現通存通兌業務結算流程復雜,將不利于成員單位正常業務的開展。當然,對于規模較小、成員單位業務單一且又要進行資金高度集中管控的企業集團還是可選擇的方式。

對以上五種賬戶管理模式的特點可通過以下簡表歸納:

目前,大部分實行資金集中管理比較成熟的企業集團采用收支兩條線賬戶管理模式。

三、企業集團資金管理模式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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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實績

1、各項存款完成情況:

(1)、至200#年末,各項存款余額*億元(聯社統計口徑),比年初*億元凈增12.19億元,增長*%,同比多增*億元。考慮調減因素*億元,實際增加存款*億元,完成自定目標任務*億元的*%。

(2)、至200#年末,各項存款余額*億元(人行統計口徑),比年初74.31億元凈增*億元,增長*%。其中:2511結算資金余額*萬元,比年初1.85億元減少1.1億元,實際比年初凈增12.12億元。完成省聯社目標任務*億元(增長14%)的*%。

(3)、至200#年末,各項存款旬均余額78.9億元,比年初旬均68.21億元凈增10.69億元,增長15.67%,完成全年目標任務10.01億元的106.79%。各項存款日均余額78.55億元,比年初日均68.21億元凈增10.34億元,增長15.16%。

(4)、至200#年末,儲蓄存款余額47.45億元,比年初凈增7.27億元,增長18.09%,同比多增4.14億元,完成全年目標任務7億元的103.86%;對公存款余額37.34億元,比年初凈增4.92億元,增長15.18%。

(5)、至200#年末,陶都卡存款余額13078萬元,比年初11313萬元凈增1765萬元,增長15.6%;發卡量5.67萬張,比年初4.66萬張凈增1萬張,增長21.5%,全年交易量達19.24億元(由于已向省聯社申請圓鼎卡,所以今年下半年在陶都卡發卡方面已加以控制,卡業務量沒有明顯增加)。

(6)、至200#年末,全市金融機構各項存款總量排列第二位,各項存款增量排列第三位,市場份額24.21%與年初持平,各項存款增幅14.83%,低于全市平均增幅(19.53%)4.7個百分點,比年初17.68%下降2.85個百分點。其中:儲蓄存款總量排列第二位,增量排列第三位。

2、備付資金擺布合理

至200#年末,央行準備金存款余額114021.18萬元(××××人行58154.86萬元,++++人行55866.32萬元),存放同業款項余15702.53萬元(農行10685.75萬元、工行3659.43萬元、常熟683.10萬元、北京674.25萬元),存放省聯社清算資金余額7368.78萬元,期末實際備付金比例13.52%。

3、資金運作靈活多樣

至*年末,累計運用資金242645萬元,同比減少16.82萬元。其中存放同業56000萬元,省聯社調劑資金106810萬元,債券回購74835萬元,信用拆借5000萬元,票據轉貼現8393萬元。實現利息收入534.25萬元,扣除超額準備金利率0.99%利息差,實際增加資金利差收入269.80萬元,同比增加5.12萬元。

4、長短期投資收益明顯

至*年末,長短期投資余額83432.93萬元。其中國債57000萬元,金融債16000萬元,企業債*萬元,法人股權372萬元(其中股權紅利24.2萬元,收益率達6.5%),應收利息806.56萬元,實現投資收益2628.64萬元,同比增加515.93萬元,債券手續費收入5萬元。

5、中間業務交易頻繁

至*年末,代收聯通話費228.19萬元;代收自來水費121,378筆,金額601.54萬元;代收電費185,419筆,金額3266.42萬元;代收行政罰沒款9385萬元;代扣國稅、地稅172049萬元,實現手續費收益萬元。

6、現金計劃統籌安排

*年全年累計投放現金55.25億元,同比減少7.79億元。累計向人行領現58.65億元,同比減少1.77億元。累計向人行解現3.04億元,同比減少0.26億元。庫存現金占用率為1.88%。

7、統計工作準確及時

*年全年上報各類報表352張,其中上報人行201張、銀監會82張、省聯社67張、統計局2張。全年上報數據達到基本無差錯,準確率高達99.75%,按時上報各級各類規定的報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力以赴抓好組織資金,持之以恒加強存款考核

面對宏觀環境趨緊,同業競爭激烈,增存形勢嚴峻等問題,客觀分析形勢,主動調整工作策略。一是先后開展了“爭先鋒模范,創服務佳績”、“立爭先之志,保領先之勢”組織資金競賽和第四季度日均存款增量競賽等活動。加大了對組織資金的獎懲力度,提高了全轄組織資金工作的積極性。第三季度各項存款以凈增3.21億元的優異成績,一舉扭轉了今年以來各項存款持續徘徊增長的被動局面,確保了存款總額躍上了一個新臺階。尤其是第四季度開展的日均增量競賽活動,使儲蓄存款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并增強了存款的穩定性。二是會同辦公室對基層信用社進行調查研究,傾聽各基層社對組織資金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連續刊出3期“信用合作交流”,推廣了一些組織資金業績較好信用社的經驗和做法,同時密切關注存款源頭及對大額存款的走向掌握第一手資料,加強與各信用社的橫向溝通。三是嚴格加強存款考核,制訂和完善了工效掛鉤考核辦法,供基層信用社借鑒和參考。考慮*年將繼續考核日均存款,花費了較多精力對各信用社的日均存款余額進行核對,保證來年下達日均存款任務基數的準確性。今年九月份開始在辦公網上逐月公布各信用社月度存款完成實績排行榜,讓各信用社能看到自身差距,同時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縮短差距。

(二)大力拓展中間業務品種,規范完善合作協議

在工作中積極調整中間業務發展思路,采取多種方式,真正把中間業務當作改善服務、提高形象、增強競爭力、增加效益的重要工作來抓,從而實現效益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一是在已開辦聯通話費的基礎上新增了代收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和代收供電公司的電費業務。二是補充、完善了水費和聯通話費協議,并進行了續簽,特別是在同業公會關于業務方面的幾次會議后,及時將會議最新精神轉達給被單位,和他們進行溝通,進一步規范了業務。三是對已經開辦代收電費的信用社進行了調研,根據調研中所了解的實際情況,就代收電費有關條款與供電公司進行了初步協商,有關手續費收入等條款正在進一步協商中。四是針對新一代綜合業務系統中業務的操作情況,完善了活期儲蓄存折(陶都卡)代扣委托書,逐步以代扣繳費方式來取代現金收費方式,從而減少柜面壓力,提高柜面工作效率。五是根據基層社的需求做好陶都卡、柜員卡的打卡工作,全年累計打卡9128張。

(三)規范資金運作內控制度,積極實行資產多元經營

在資金運作中,以防范風險為前提,切實規范各項工作程序,嚴格執行資金運作內控制度,在不斷總結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債券投資業務,實行資產多元化經營,減少投資風險,提高收益率。一是制訂了債券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票據轉貼現和再貼現業務管理辦法,修訂了人民幣資金管理辦法和大額資金管理辦法。二是規范了業務授權和決策制度,嚴格執行資金運作審批手續和操作程序,進一步規范了資金運作和債券投資業務臺賬及資料管理,強化了內控管理規定。三是在規范操作的基礎上,通過多渠道進行融資,一方面尋找同業合作伙伴,將資金存放于++++廣發銀行,另一方面通過省聯社調劑或債券回購方式進行融資,從而來套取利差,盤活存量債券資產,提高資金運作收益。四是調整了系統內資金往來利率,根據人民銀行利率政策的變化,結合新系統規范運作的要求,先后兩次對系統內資金往來利率進行了調整,使內部往來的財務收支得到了平衡。五是按照各級部門要求報送資金運作報表和進行網上利率備案。

(四)合理擺布備付資金頭寸,統籌安排全轄資金計劃

以增強全轄資金營運能力為工作出發點,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地統籌安排和調度運用好營運資金。合理匡算現金頭寸,在保證業務需要的前提下,盡量壓縮庫存現金,減少非生息資金占用。一是根據今年存貸款比例現狀,統籌安排營運資金,在控制大額資金進出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用足備付資金,努力壓降備付金比例。二是加強現金日常業務管理,要求各基層社對開戶單位核定庫存現金限額,把庫存現金降至最低,盡量減少非生息資產的占用。按照現金收支項目要求嚴格審查和錄入現金收支的來源和用途,確保現金項目歸屬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三是按照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要求,每月與人行發行科和農發行對平現金上解和領取的情況,并認真執行現金調撥計劃和現金項目上報制度。四是科學合理地預測長假期間及全年的現金投放,為人民銀行對現金的有效監控提供依據。

(五)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準確上報各類統計報表

按照客觀性、科學性、統一性、及時性的原則,收集、整理和積累相關金融統計資料,開展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做到及時、準確、真實、全面地完成各項金融業務統計。隨著金融統計工作要求的不斷提高和統計需求的不斷增加,一是根據人民銀行、銀監會和省聯社的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報表和數據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工作。二是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上報,為實現信息的交流與共享提供了可靠的保證。三是抓住新系統上線的契機,積極提出統計方面的合理需求,對mis產生的報表進行嚴格的校對,對各類報表的表式提出了較好的建議。

三、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在回顧肯定成績的同時,排查存在的不足和問題,主要是與基層信用社溝通聯系還不夠,了解得還不深入、不細致,為基層解決實際困難還不多,服務基層的水平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尤其在幫助掛鉤社開展工作方面做得還太少。在今后的工作中,將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在總結經驗的同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分析原因、加強服務、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并積極做好機關與基層的橋梁紐帶作用,使本科室來年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四、*年主要工作思路

*年本科室將圍繞聯社依法合規年的總體目標,繼續堅持以“改革發展、效益創新、強化管理”為主題,緊扣年度各項經營發展目標不動搖,切實轉變工作思路,激發內在潛力,改進服務手段,把工作做精、做細、做實、做強,使各項業務有序、順利地開展。

1、大力推進存款業務的發展。首先,在廣泛聽取基層信用社對存款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農村和城區地方經濟差異、各社人員和機構、*年各項存款存量和增量實績、新增存貸比等因素,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科學合理地擬定*年各基層信用社存款任務下達的方案。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對*年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中涉及存款部分的內容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議。其次,階段性開展組織資金競賽活動,提出富有創造性和可行性的方案,真正體現科學性、突出操作性,針對各階段存款發展的新動向,積極有效地開展各種主題競賽,使各項存款快速、穩定、健康地發展。再次,完善存款績效考核機制,加大績效掛鉤考核力度,嚴格進行責任考核,充分調動和激發員工組織資金的積極性。

2、配合做好“圓鼎卡”的相關工作。卡業務的開發直接關系著存款業務的發展,由省聯社開發的“圓鼎卡”已參加了“銀聯”組織,解決了異地不能通存通兌的問題。省聯社已將我聯社入網工作列入*年上半年工作之中。本科室將滿懷信心,一是積極配合電腦信息科做好“圓鼎卡”的入網和配套工作,結合聯社實際提出一些切實可行的操作需求。二是制訂卡業務相關管理辦法,詳細介紹卡的業務品種及功能,強化內控管理機制。三是根據各基層社卡存款實績,科學合理地下達*年卡業務定性指標。四是大力拓展以卡為媒介的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五是加大宣傳力度,在卡上做文章,利用拉橫幅、貼海報、做廣告等宣傳手段擴大“圓鼎卡”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3、統籌安排營運資金,做活債券投資業務。隨著存款業務的發展和票據置換資金的到位以及信貸市場需求的不斷變化,*年的資金將會比往年更富余,如何尋找資金出路問題已迫在眉睫。一是在控制大額資金進出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用足備付資金,重點抓春節旺季分配前后的“開門紅”工作,統籌安排好現金和結算資金的需求。二是在嚴格執行資金運作審批手續和操作程序下,規范運作,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控制存放同業資金。可以適當做一部分場外融資業務,尋找合作伙伴,還可以通過省聯社調劑或債券回購融出一部分資金。三是加強業務創新,研究探討新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業務,推動業務發展,積極發展票據融資業務,通過多種形式多渠道開展票據轉貼現業務,提高資金盈利能力。四是綜合考慮債券的品種、期限、收益率等因素,適時適量購買債券,逐步調整持債結構,優化期限結構,可適當考慮購買一些期限較短的央行票據,確保*年底投資收益達到3000萬元,比上年增加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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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頒布《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支持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根據需要不斷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的渠道和范圍,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這意味著國內保險機構將由此獲得OD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同時為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將得到拓展,有利于豐富和提高保險公司的資金管理經驗。

境外投資渠道

根據《保險資金境外投資辦法),保險資金境外投資品種可以包括:一是貨幣市場產品,如商業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回購與逆回購、貨幣市場基金等:二是固定收益產品,如銀行存款、結構性存款、債券、可轉債、債券型基金、證券化產品、信托型產品等三是權益類產品,如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權、股權型產品等。

根據規定,保險機構境外投資總額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5%。委托人根據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需要,可以按照投資品種或者不同工具,自主配置和安排境外投資比例。單一信用主體或者產品的投資比例,應當符合保監會有關規定。委托人實際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保監會和國家外匯局核準的投資付匯額度等。

鑒于資金性質的特殊,保險資金的出海策略較銀行、基金等其它金融機構更為慎重。根據《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其境外投資品種限于:銀行存款;外國政府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和外國公司債券;中國的政府或者企業在境外發行的債券;銀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等貨幣市場產品等。

此次頒布的新法規,較原有法規有了很大突破:投資品種柘寬,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幾乎囊括了國際資本市場的主流投資產品和所有成熟資本市場;允許為了避險目的而進行衍生品交易:給予委托人、受托人更多互相選擇的空間;對賬戶管理、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做了更為全面、科學的安排。在新的政策支持下,保險公司將可以在海外投資上有所作為。

QDII帶來的投資渠道擴展對保險業的好處顯而易見,新辦法允許保險資金投資于全球發展成熟的資本市場,配置主要國家或地區貨幣,也允許為避險目的而做的對沖交易,這為保險公司積極管理匯率風險提供了法規上的支持。

多幣種、多品種的投資許可,鼓勵保險公司進行全球化的投資配置,避免集中投資于某一單一市場、單一品種而可能導致的風險積聚。有助于保險機構引進國際一流機構的成熟理念和先進技術,提升資產管理能力,分散運作風險,提高投資收益,增強競爭實力。

可投資海外股市

保險公司運用資金的渠道將大大拓寬。在投資范圍上,保險公司將獲準由投資香港市場為主拓寬到全球市場,而首當其沖的則是倫敦、紐約等成熟金融市場,投資產品方面,除了可以投資貨幣市場產品和固定收益類產品。

另外,根據新辦法,允許保險公司通過購買外匯進行境外投資,而此前保險公司只能通過自有外匯投資,保險資金運用有了更大的拓展空間,保險公司有了更多選擇。

目前中國A股市場漲勢喜人,而且人民幣升值預期強烈,導致很多機構可能沒有購匯投資的動力。但是長遠來看,必須關注國際成熟資本市場,這些市場具有收益穩定、投資品種多元化等優勢。

目前國內資本市場的“盤子”比較小,保險公司只有開拓更多的渠道才能提高投資收益,境外投資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保險資金境外投資對于資本的向外擴張無疑是一大利好,在人民幣升值的過程中,境外資產用人民幣衡量相對便宜,因此保險資金QDII出臺有利于國內資金的境外投資。

此外,這是對國內過剩資金的一種釋放,有助于緩解“流動性過剩”。

對客戶的影響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對于客戶來說是十分利好的消息,保險公司可以推出更多的理財產品供客戶選擇,廣大客戶可以依托保險公司參與國際資本投資從而獲得投資利益最大化。

保險資金放寬了境外投資的渠道,從全球資產配置角度來說,保險資金可以規避一定的風險。畢竟如果保險資金只能在國內運用,就面臨著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的風險。保險資金在全球范圍內的投資配置,可以規避系統風險。

與銀行系和基金系QDII類似的是,保險資金境外投資也比較青睞香港市場。

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在政策允許的諸多境外資本市場中,香港市場的風險相對最小。比如一些國內保險公司在去年也曾獲特批購買在香港上市的中行、工行股票,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許多內資保險公司已在香港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特別是一些在國內的外資保險公司通過這個政策的出臺依靠本身分布在全球的營銷體系和豐富的資產管理經驗,為客戶提供更好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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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務公司 轉型 金融控股公司 路徑探討

一、財務公司轉型為金融控股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財務公司轉型的內在動力

我國財務公司在金融業務方面的混業經營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我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允許企業集團開展的金融業務包括信貸業務、債券發行和發行、投資和投資業務、結算業務、產品融資業務、商業票據承兌和貼現業務、同業拆借業務、外債融資業務、擔保和咨詢業務以及企業財務顧問業務等方面。目前,多數財務公司都不同程度的涉足資本市場,在國債、企業債券和一級市場申購等業務方面成為資本市場的活躍參與者。審慎參與股票二級市場投資,也給公司帶來一定的收益。同時在人民銀行總行的批準和支持下,不少財務公司積極參與貨幣市場運作,成為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雖然在我國由產業資本投資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比較少,但是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軌跡均是由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展而來的,是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展的典型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轉型提供了可以借鑒的經驗。

(二)金融混業經營的趨勢

金融混業經營已經成為金融業發展的新趨勢,隨著世界經濟的不斷融合,逐漸被各國接受。就財務公司而言,“混業經營”至少包含兩方面含義:經營業務種類的增加和業務對象的拓展。

國內現行法規從總體上講仍將財務公司的業務對象限于企業集團成員單位。在集團內部事務已經不足以滿足財務公司發展需要時,通過對其他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和證券市場的投資來擴大經營也就成了必然的選擇。而當財務公司持有其他金融機構的股權達到一定的比重、涉及的領域達到一定廣度時,財務公司也就成了實質意義上的金融控股公司。事實上,在“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現狀下,為了滿足監管和風險控制的要求,金融控股公司自然而然地成為了財務公司混業經營模式的首選甚至是惟一的選擇。

筆者認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將是中國財務公司混業經營的發展方向,甚至是中國金融混業經營的未來。在這個意義上講,本文所講之“轉型”、“混業經營”即是指金融控股公司。

二、財務公司轉型為金融控股公司的路徑分析

(一)擴展客戶范圍

財務公司要跟上企業集團發展壯大的節奏,通過提升自身資本實力,營運能力以及綜合化金融服務能力,在為企業集團提供更全面服務的基礎上,各項金融業務向集團外延伸。拓展金融業務的范圍,在保持集團內部客戶的基礎上和大力發展集團外部客戶,重視集團外部客戶在財務公司轉型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通過為集團內部和外部客戶提供全面金融服務,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拓展財務公司運作的空間。通過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兼并和重組,發行債券,參與上市公司融資,逐步突破財務公司單一服務集團的體系,向金融控股公司發展,實現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高度結合。

(二)豐富資金來源

就財務公司而言,充足和穩定的資金來源是保證財務公司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我國目前財務公司資金來源從整體上看比較單一,主要以內部籌資渠道為主。因此,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必須要擴大資金的來源范圍:首先,吸收其他企業或金融機構參股,財務公司憑借其在企業集團內部的信息優勢、客戶關系優勢和業務資源優勢等,可以與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優勢互補。其次,發行財務公司商業票據,實現財務公司進入資本市場,開展市場化經營。

(三)加強對其他金融機構的參與或控制

從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向金融控股公司轉型的一個重要過程是逐漸設立金融類子公司或者通過一定程序參股其他金融控股公司。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辦法》中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設立分公司和代表處做出了規定,作為財務公司的附屬機構參與財務公司的金融業務拓寬業務途徑和客戶群,有利于財務公司的順利轉型。同時,《辦法》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開展對金融機構股權投資和有價證券投資業務時規定了更為嚴格的條件,限制了大部分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對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股權投資的準入條件。在我國目前法律框架下,企業集團必須大力支持財務公司擴張資本、擴大經營規模,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積極投資其他金融機構的股權,通過股權投資的模式擴大經營業務的領域,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轉型打下基礎。

(四)創新金融產品的品種與類型

金融創新是金融要素重新組合的市場化改革,包括觀念創新、科技創新、業務創新、管理創新等。在觀念上,不要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作為集團的附庸產業,而是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作為重要的利潤增長點以及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結合點,充分發揮其在集團金融方面的主要作用;在科技上,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要開發新型的財務管理系統和風險控制體系,通過科學技術和金融服務的結合做好對內和對外的金融服務模式;在業務上,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要拓展業務的范圍和業務的領域,拓展傳統金融業務的深度,將傳統的委托貸款、保險等業務與投資銀行及其他中間業務相結合,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在管理上,重點是資金管理的重風險管理,風險評估體系、自律管理機制應是財務公司健康發展的一環。

篇8

財政扶貧資金是“高壓線”、“救命錢”,其管理使用情況一直倍受各方關注。為進一步推動解決縣級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近期,我們選取全市X個縣和X個有代表性的鄉鎮,精心設計并發放調查問卷X份。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礎上,赴X縣開展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掌握了第一手詳實的資料,為領題調研順利完成打下了基礎,現反饋如下調研材料。

一、縣級財政保障基本情況

2016年以來,各縣級財政堅持全面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將支持全市脫貧攻堅和做好定點幫扶擺在財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認真研究部署,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堅持做到“扶貧精神及時落實、扶貧工作主動規劃、扶貧資金優先保障、扶貧政策足額配套、扶貧事項提前安排”。按照“脫貧、提升、振興”三步走戰略,牢牢把握現行標準,根據自身財力用足用好財政工具和政策,三年來,各縣本級財政脫貧攻堅資金共支出X億元,其中:2016年X億元、2017年X億元、2018年X億元。2019年,繼續加大扶貧資金投入力度,安排專項扶貧資金X萬元,同比2018年X萬元,增長X%。

二、縣級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方向

產業脫貧。支持開展特色種養業扶貧、光伏扶貧、鄉村旅游扶貧、商貿流通扶貧、電商扶貧、資產收益扶貧等。

就業扶貧。支持扶貧對象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就學補助、實施“雨露計劃”等。

易地扶貧搬遷。為符合條件的搬遷戶提供建房,生產、創業貼息貸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

生態保護脫貧。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修復,防災減災避災,傳統村落保護,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等。

智力扶貧。支持貧困地區落實教育資助政策,改善辦學條件,支持農村貧困工區科技扶貧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等。

社會兜底脫貧。支持扶貧線和底保線“兩線合一”,留守兒童、婦女、老人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貧困戶危房改造等。

健康脫貧。支持貧困地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服務項實施,對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予以財政補貼等。

基礎設施建設扶貧。支持貧困地區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水利建設扶貧工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和信息化建設和民生工程建設等。

金融扶貧。支持開展扶貧小額貸款財政貼息,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助,農民資金互助組織培育,設立扶貧融資擔保機構或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等。

社會扶貧。支持“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和駐村扶貧工作隊定點幫扶等。

三、縣級扶貧資金管理的模式

根據財政部、扶貧辦、國家發改委、農業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縣級財政部門在扶貧資金管理過程中執行在基本上都是實行的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等有關規定。主要模式是扶貧部門負責根據扶貧資金預算安排情況,制定資金統籌分配使用方案,指導監督扶貧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績效管理。財政部門根據扶貧部門的年度扶貧計劃制定資金的籌措方案,落實本級財政扶貧資金的投入,嚴格財政資金的監管,各項目實施單位制定本單位統籌資金支持脫貧攻堅的具體方案,加強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同時,縣級履行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監督、績效主體責任,按照“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責任跟著資金走”的原則,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責任到項目,加強對資金和項目的管理,并落實績效管理各項要求。

四、縣級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中的問題

一是扶貧工作體系不健全。各縣扶貧辦是對扶貧開發統籌協調的管理部門,承擔著扶貧工作的主要職能。但是,扶貧工作是整個社會的系統工程,一方面,扶貧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參與;另一方面,除扶貧部門外,水利、農業、林業、教育、醫療、保險、住建等部門都會涉及到扶貧工作的開展。由于涉及到扶貧工作的各個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容易導致扶貧資金投入項目難以得到有效開展,扶貧資金投入產出比率較差。

二是縣級扶貧項目庫建設不完善。經現場走訪了解到的情況看,個別部門前瞻意識不強,項目提前謀劃不夠充分,有關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配合,統籌推進力度不夠,扶貧項目前期工作推進緩慢,導致扶貧項目庫建設滯后,存在資金等項目的現象,資金到位后項目才落實。尤其在制定立項方案時,缺乏科學理論支持,脫離扶貧對象的生活實際,如此一來除了抑制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效果的發揮外,還對順利實施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礙。同時,項目的申報在鄉村一級,受人口教育程度、能力水平及地理環境影響,選擇的多數是短平快項目,缺少龍頭企業、品牌引領,附加值不高,形不成規模,打不開市場,尤其是在項目選擇上盲目跟風,完全沒有考慮當地的市場情況和做好風險評判和預測,一旦市場不景氣,貧困戶增收就難以實現。

三是扶貧項目推進偏慢。受前期工作不精不深、審批程序復雜、招投標耗時長等多種因素影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進度偏慢。部分項目負責人在扶貧項目的具體實施過程中疏于監管,未能及時跟進項目實施進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項目建設按時推進,進而影響扶貧資金支出進度。同時,新增債券資金、中央和省級第二批扶貧資金都是集中在8-9月份下達,導致一些扶貧項目等待資金,前期工作難以開展,影響到整個項目的實施進度。

四是扶貧資金管理存有缺位。由于扶貧資金管理的不到位,也容易導致扶貧資金不能真正用于扶貧項目,甚至出現資金閑置的現象。個別部門沒有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使得扶貧資金管理難以貼合實際,加之項目資料管理混亂、資料信息收集不完善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使得在項目實施階段開展的一系列工程初期備案、招投標、終期審計和政府采購等活動缺乏對應責任人,監管不力,責任不清,項目實施效果不佳。

五是挪用截留問題依然存在。縣級財政扶貧資金存在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各資金項目間的界定較模糊。調研了解到,鄉鎮一級制度不完善,一些上級的資金管理辦法聽說過但沒有學過。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存有隨意現象,從現場實際了解到的情況進行分析,在審計環節依然存在著較為明顯的私自挪用或截留專項財政扶貧資金的問題,其中占比最大的為實施單位私自挪用與截留扶貧資金,在某些地方還存在著“以撥代支”問題。

六是存有隨意改變資金用途的現象。某些縣級部門并未對扶貧資金的使用范圍和相關政策有一個系統、全面的認識,以致在項目實施環節并沒有按照相關要求來實施項目方案,如此便出現了隨意改動扶貧資金用途的情況,甚至有的部門將本該用于統籌整合的扶貧資金用于了非扶貧領域,完全脫離了批復項目的初衷。

五、相關意見建議

(一)正確理解把握扶貧資金的扶貧性。堅持扶貧資金的扶貧性,這是扶貧工作的一項重大政策,是提高扶貧投入效益的首要問題。扶貧投入效益包括經濟效益和扶貧效益,扶貧效益是指扶貧資金投入以后對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民扶持的程度及解決溫飽問題的效果,也就是說扶貧資金的投入要從根本上代表貧困農民的利益,要真正瞄準“貧困”對象,切切實實使貧困農民脫貧致富。從某種意義上說,扶貧資金是一種“救命錢”,是專門救助貧困農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極強的“救命錢”,因此扶貧資金必須用于扶貧,必須瞄準扶持最貧困的鄉村和貧困農民。

(二)切實做到扶貧資金管理的規范性。不斷創新扶貧工作機制,從制度和機制上防止扶貧資金被擠占挪用。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扶貧資金管理規定;建立和完善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規章制度;嚴格實行扶貧資金的報帳制管理;廣泛推行扶貧資金項目的公示、公告制;對投資額度較大的扶貧項目實行公開招投標;對需要量較大的大宗扶貧物資實行政府采購。同時,要嚴格執行扶貧開發規劃,切實加強扶貧項目庫建設,不斷提高扶貧項目質量;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在此基礎上,要重點做好五項工作:一是堅持“四專”原則。

對所有扶貧項目資金實行封閉運行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專戶儲存、專人管帳、專賬核算。二是嚴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種形式,推行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向群眾公布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嚴格撥款制度。堅決按項目實施合同書實施項目管理,必須按工程實施形象進度和規定程序、規定數額,憑合法手續分期撥款。四是強化報賬制度。全面建立扶貧項目資金專戶,推行縣、鄉、村三級,扶貧辦與財政局兩家共同參與的“三級兩部門會審”報賬制,堅持憑合法票據報賬。五是強化全程追蹤。堅持項目責任制、分片包干制、過程跟蹤制,強化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的過程監控,嚴防扶貧資金流失。

(三)創新扶貧資金日常監管方式。根據省委第五巡視組在對省財政廳脫貧攻堅專項巡視中的推薦意見,充分借鑒交城縣扶貧資金監管經驗,凝聚監督合力,由市脫貧攻堅領導組牽頭組織,從涉及脫貧攻堅任務的市直單位和各縣(區、市)抽調人員組成聯合督導組,履行財政扶貧資金監督管理職能。授權第三方中介機構對財政扶貧資金進行全面檢查,采取審核項目實施方案、申報材料、報賬材料,以及復核計算相關數據、現場勘查項目實施情況、實地入戶調查相結合等方式對財政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加快信息網絡建設。針對涉農資金量大、涉及部門多、覆蓋范圍寬、監管難度大,且信息共享度低等問題,需盡快完善并推廣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系統,加快動態監控系統與其他財政業務系統的整合。實現各級財政之間、財政與同級預算單位之間、各類財政業務系統之間的互通,為開展扶貧工作提供準確、科學的數據信息支持。

篇9

近年來,隨著金融市場的高速發展和銀行資金規模的不斷擴大,商業銀行的投資工具品種不斷增加,內部管理要求也日益精細,日常工作的數據量呈現急劇增長,亟需建立高效的數據管理系統對投資進行管理。同時,監管部門對銀行業新資本管理辦法實施要求的推進和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精細化程度的增加,使銀行在交易管理、業績分析和經營決策等方面對業務數據產生了深入挖掘和分析的需求。目前,很多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受制于業務發展水平和技術實力,缺乏相應的系統支持,只能手工進行各類數據的計算,無法保證效率和準確性,急需電子化工具的輔助。

作為中國金融市場核心基礎設施的建設者,中央結算公司在2012年末推出中債金聯資金交易管理系統的基礎上,將功能進一步延伸,打造了中債金聯經營管理分析系統。該系統側重于為金融市場業務提供經營分析和決策支持,通過對業務數據進行詳細記錄、加工、統計、整合,幫助商業銀行全面提升經營分析、風險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并能從容應對日常大量內部報表及監管報表報送的工作。2015年10月23日,中債金聯經營管理分析系統在洛陽銀行實現上線運行。

系統的三大特點

一是功能全面。該系統不僅提供了債券臺賬、回購臺賬等前、中、后臺數據共享平臺,將交易要素、風險指標、會計信息進行有效結合,還在此基礎上提供了流動性管理報表、風險管理報表、限額管理報表、銀監會1104工作底稿及管理層決策報表等五大管理模塊。該系統由點及面、由微觀到宏觀,充分滿足了金融機構從不同角度對自身金融市場業務進行經營管理的需要。

二是融合中央結算公司的服務優勢。該系統與中央結算公司直聯接口緊密連接,自動抓取中債信息產品這一及時、權威、全面的資訊,并在與資金交易管理系統配套使用的模式中,通過標準數據接口實現了債券資料、機構資料、交易信息的自動獲取,實現了數據的“不落地”傳送。

三是自動化程度高。該系統實現了會計分錄的自動拆分、臺賬及管理報表的自動生成,全程無需人工干預。同時系統還實現了逐日計提、攤銷等繁復的計算,極大地釋放了人力。通過自動化處理,該系統對內能夠快速、方便地向各級管理層提供各個維度清晰簡練的報表,作為決策依據;對外能夠為向人民銀行、銀監會等監管機構報送金融市場業務數據提供工作底稿,提高數據報送的質量和效率。

初步得到客戶認可

經過近兩月的平穩運行,洛陽銀行操作人員認為該系統能夠與資金交易系統配套使用,無需數據二次錄入,方便快捷。而且該系統能自動生成臺賬及各類統計報表并支持導出,便于銀行從不同角度對債券資產進行管理,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質量。

篇10

關鍵詞:企業集團 資金管理 策略

資金是集團生存和發展的命脈,資金管理的效率高低直接影響集團的經營和績效。集團經營活動是資金運作的過程,資金分配使用的效率以及籌集資金成本高低,直接影響集團的經濟效益和未來的發展,甚至具有保護集團生存的作用。但是在當前,我國的企業集團內部資金管理仍然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管理漏洞,威脅著企業集團的穩定發展,不穩定因素較多,需要研究人士投入精力具體分析。

一、企業集團的資金管理模式

(一)初創階段資金管理模式

一般而言,企業集團在創建的初始階段,面臨較大的風險,在進行貸款以及上市等活動方面,會面臨較大阻力。同時,由于各項經營業務剛剛起步,通常會投入大量的資金,這個階段的資金產出的效率較低,資金鏈條緊張,在財務費用上應盡量降低成本。另外,處于初始階段的企業集團,發展上尚未成熟,在各個方面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如各項規章制度尚不完成、高素質人才缺乏、信息化處理系統尚未實施等。因此,企業集團在初創階段的資金管理模式上通常采用撥付備用金模式以及統收統支模式。

(二)成長階段資金管理模式

在企業集團的成長階段,企業集團的各項事業都蒸蒸日上,迅速發展,在發展壯大的過程當中也需要大量的資金。因此在這個時期,企業集團通常會想辦法獲得現金流,而采取的途徑一般是債券融資以及股票融資等。除此之外,企業集團為了彌補資金漏洞,可以選擇向一些商業銀行進行貸款。在這個階段,企業集團能夠通過多種方式進行融資,但是財務的風險也比較多。所以,這個階段的企業集團需要進行合理的融資決策,加強財務風險防范措施,盡量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資金的管理模式方面,采取結算中心模式較好。

(三)成熟階段資金管理模式

在企業集團的成熟階段,企業的各項發展已經基本趨向成熟和穩定,市場已經呈現基本飽和狀態,企業與企業的競爭也不斷趨于平衡。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集團已經進入較為穩定的資金入賬時期,資金比較充足,可以獲得更多的資金融入。而且,成熟的企業集團會利用財務杠桿以及經營杠桿加強自有資本的投資了。因此,這個階段的企業集團在資金管理方面通常可以相對激進,分設一個財務公司,以專門進行企業集團的資金和投資管理。

(四)調整階段資金管理模式

調整階段是指集團企業需要通過新項目的開發,來獲得新的利潤增長點,從而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在這時期內集團內部企業及其組織架構需根據集團的新的發展策略進行調整,在這時期內集團企業需要集中相關資源,投入已確定新項目中,因此對各集團成員企業要進行適當的收權,從而集中集團資源,促使新項目的成功,在這一時期內,集團企業為了匯集財務資源,適宜采用集權化的資金管理模式,如資金集中管理下的財務公司、內部銀行等。

二、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現狀

(一)資金利用效率較低

在當前,一些企業集團還存在閑置資金較多,造成資金的浪費,或者營運的資金沒有達到預期效率等問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企業集團的資金管理問題。在資金的管理上通常較為分散,缺乏統一的、集中的管理。在銀行開戶問題上,集團的下屬企業開戶分散,沒有集中的開戶管理,也造成企業集團的資金監控遭到削弱,無法對資金的具有流向有一個及時統一的掌握。造成了一些資金的流向不明,或者資金流通信息失真,資金體外循環等等問題的出現。

(二)資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企業集團存在的資金管理問題,很大程度上來源于集團資金管理制度的缺失。在我國來說,許多企業集團并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資金管理和利用制度。一些企業集團內部雖然有一些資金管理辦法,但這大多只存在于企業集團的總部,辦法和規定較少,缺乏完善性。特別是在企業集團的子公司當中,總部對于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不能滿足資金整體運營的需求。比如在企業集團的下屬公司中,其財政部門的資金投資制度、調控制度、監督管理制度以及必要的獎懲制度基本缺乏統一規定,通常只是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將其照搬到公司當中,不僅存在不相匹配的現象,同時存在諸多的資金管理漏洞,致使一些不良現象頻現。

(三)缺乏現金預算管理能力

企業集團的現金流動量是巨額的,涉及金額大,涉及筆數多,因此,在企業的現金流動中,如果不加以管理控制,可能會給企業造成很大的財務風險。而現金的管理主要是現金的預算管理。在當前,我國的企業集團在現金預算管理上尚且存在欠缺,在各個節點上的現金需求量沒有進行具體的清晰化,多數企業集團采取的現金管理仍然以總需求量為基準,而且對現金的預算沒有加強管理。有的企業集團雖然有執行預算管理,但是由于管理經驗的欠缺,沒有正確認識到預算管理的重要價值,預算管理逐漸在企業集團當中流于形式了,由此呈現有制度、無行動的狀態。

(四)集中管理能力差

隨著子公司越來越多,企業集團的集中管理能力不足的問題也隨之體現。由于集中管理經驗不足,或者企業集團管理能力無法跟上業務擴張的步伐,集中管理成效不佳。在資金管理問題上,各子公司的資金管理同企業集團資金管理存在一定的矛盾,這些矛盾往往不易解決。一方面,各子公司在業務項目方面存在差異性,資金的投入與使用情況不盡相同,很難形成統一的資金管理;另外一方面,各子公司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難以與總公司資金管理規定形成一致,沒有將資金融入到一起進行管理與利用,甚至會出現一些多頭開戶以及賬目作假的情況。

三、加強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的策略

(一)完善資金管理制度

在企業集團發展的各個階段,都要注重企業資金管理制度的完善。一個嚴謹細密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管理方法的制定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接觸到資產的人數;分離不相容的職責崗位,并制定管理辦法使其相互監督和牽制。要配置專職人員或設立專職部門對實物資產進行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財產和盤點實物,盤點和清查結果要與財務部門登記的相關賬目進行一一核對,如果出現了財產盈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立即補救,進行相應處理。

為做好集團資金管理,集團公司應制定相應集團資金管理制度,詳細規定了資金網絡運營系統建設、資金管理體制、資金預算管理、現金管理、銀行賬戶管理、授信融資管理、資金分析報告制度、資金管理的監督及考核等內容。將資金管理制度作為集團資金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明確了集團資金運營系統。除此之外,要結合實際對所屬企業的的賬戶管理、融資管理、投資管理、擔保管理、捐贈管理等重大資金管理事項加強管控。加強資金控制,實行崗位分離控制、實物隔離控制、賬實盤點控制、發票收據控制、銀行對賬單控制等。

(二)優化資金預算管理

在企業集團的初創階段和成長階段,財務方面的風險較多,對企業集團的發展存在巨大隱患,因此,要注重資金預算的優化管理。企業集團要將全面預算管理作為目標,做好資金預算的編制、審批以及執行。將各項資金預算細化,具體計劃現金流量。企業集團資金的預算編制問題,應當與集團的生產、銷售、投資等相關部門的業務收支結合起來進行預算,且預算形式要多樣化,年度預算和詳細月度預算相結合。在現金流量方面,應當加強控制與規劃,對各項生產活動當中產生的現金流量進行全面的規劃,以科學的管理方法,優化現金流量。包括在原材料的采購當中、生產和銷售、資金回籠等各個經營環節對現金流量的流入與流出都要進行嚴格的控制。

(三)加強資金集中化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當企業集團發展到一定程度,進入發展成熟期之后,在擁有成熟條件之下,可以努力實現企業資金的集中化管理。資金管理分散是造成資金使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為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應加強集團資金集中化管理,發揮出集團企業資金的規模優勢。可通過財務公司和結算中心并行的方式,集團的整體資金優勢可以充分發揮出來,把多種資源整合起來,進行統一管理,方便了集中調配。采用審批、計劃、電子預算、分析和監控等方式,對資金進行合理分配,注重調配資金的時效性,有效提升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周轉速度,降低成本。通過對集團資金的統一管理,使各成員企業的資金存量、流量和流向能被集團完全控制,集團能夠全面地管理其對外的付款和進款;通過建立收支二條線制度強化資金管理,設定付款審批的審核程序,可以確保成員企業擁有能滿足其經營需求的資金控制權,又可以有效限制成員企業對資金的支付權,防止浪費資金,減少運營成本。此外,通過對整個集團的資金進行全程控制,可以合理地計劃管理整個集團的資金,把整個集團的戰略謀劃和資金的使用方案較好地協調起來,迅速有效地控制企業集團的全部資金,降低企業集團的現金持有水平,避免不必要的資金閑置。另外,為了加強對賬戶余額與資金的統一管理,集團可以把總部的一個核心開戶行作為集中銀行,然后在幾個回款額相對集中的地區開設收款中心,在集團的要求下,分支機構可以把貨款及時存進距離最近的收款中心,在把補償性余額扣掉后,收款中心再把剩余的資金轉到由集團認定的集中銀行,這樣既能降低集團在外部舉債上面的需要,減少借款成本,有效提升余額資金的收益,又能建立一套完整的操控集團資金風險的規章制度。同時對集團企業沉淀資金可利用多種金融工具,如長短期理財組合、基金、股權投資等,盤活沉淀資金,最大程度上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四)構建資金管理一體化信息平臺

當企業集團進入發展成熟期之后,還需要進行內部的優化管理調整,強化信息化管理。構建起統一先進的、高效的信息化系統,有利于完善集團企業資金管理流程,提高資金管理的自動化水平和運行速度;有利于集團收集和共享內外部資金信息,提高資金預算管理的科學性,以及投資融資管理合理性;有利于控制集團內的財務風險,提高集團企業資金管理工作的效率。集團企業要加強和重視資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全面整合核算、預算、投資、籌資等信息系統,并將銀企直聯關系、風險監控等,納入信息一體化平臺建設之中,構建信息一體化的資金管理平臺,實現集團企業內部財務資源信息共享,及時能夠掌握財務信息方便高層管理者做出財務決策。

集團企業資金管理信息一體化平臺建設主要是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集團企業資金集中管理的信息系統與財務其他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結合起來,例如核算系統、預算管理系統、費用管理系統、投融資管理等系統等集成起來;二是集團企業的資金管理系統和財務核算系統、與其他非財務系統,例如計劃預算系統,合同管理系統、風險管理系統、物資采購管理系統、人事關系報酬系統等結合起來;三是集團企業的資金管理系統與外部金融機構系統相互銜接,特別是銀行資金網絡管理系統,實現銀企相互銜接起來。各系統信息一體化建設好,集團與下屬單位能充分共享財務信息,信息的傳遞效率較高,這樣能隨時注意各單位的資金周轉使用情況,便于監督和調配資金,提高資金周轉使用效率。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企業集團在近些年來實現了快速發展,項目和業務擴張迅速,取得極大的發展成就,為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和人民就業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于此同時,要清醒地認識到企業集團內部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并尋找具體有效地解決措施,加強資金管理,,實現企業集團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白瑋,唐忠良.我國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研究[J].財會通訊,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