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安全責任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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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安全責任制度

篇1

第二條在惠州市行政區域內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實行新聞媒體公示曝光制度、安全檢查責任簽字制度、安全員制度和問責制度等四項制度。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時,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新聞媒體公示曝光制度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示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惠州日報社、惠州電視臺、惠州人民廣播電臺及各縣、區電視臺等新聞媒體應支持重大事故隱患公示曝光工作,免費刊播應公示曝光的重大事故隱患情況。

第五條在新聞媒體上公示曝光事故隱患的種類: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消防設施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驗收或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驗收不合格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

(三)經檢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依法應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經檢查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應關閉或取締的生產經營單位;

(五)其它需要公示曝光的重大事故隱患。

第六條公示曝光的內容:

(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名稱(全稱);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詳細地址;

(三)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四)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種類;

(五)依法處理的種類,包括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依法關閉、依法取締;

(六)跟蹤整改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責任人;

(七)其它需要公示曝光的事項。

第七條在新聞媒體公示曝光的程序:

(一)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落實公示曝光;由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公示曝光,并應在公示曝光后的3日內,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二)由各縣、區人民政府或各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落實公示曝光;由各縣、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各縣、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公示曝光,并應在公示曝光后3日內報當地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各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在重大事故隱患公示曝光5日內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三章安全檢查責任簽字制度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時應使用安全生產檢查表,安全生產檢查表分別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

第九條安全生產檢查表的內容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點、主要負責人,檢查時間,發現的事故隱患,整改的措施、時限,落實整改的責任人,跟蹤整改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是否在新聞媒體公示曝光的意見等。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表一式叁份,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后,一份留給生產經營單位,一份留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一份報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帶隊負責人、檢查人員及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分別在安全生產檢查表上簽字。按照“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跟蹤整改情況。

第十一條對不屬于本部門處理的事故隱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檢查單位負責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移交;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拒絕,同時必須落實跟蹤整改負責人。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按時完成整改任務,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十三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檢查人員必須積極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整改措施,跟蹤整改情況,履行政府安全監管職責。

第四章安全員制度

第十四條在惠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落實安全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員責任制,落實安全員崗位職責。按照規定的要求,配備專(兼)職安全員。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配備、培訓安全員,落實安全員制度的,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整改落實。

第十五條安全員按照不同的行業,分別配備如下數量的專(兼)職安全員:

(一)建筑施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每個工作班(組)配備不少于1名專職安全員;

(二)歌舞(卡拉OK)廳、影劇院、沐足(桑拿)、商場(超市)、酒吧、網吧、E城信息站等公眾聚集場所,經營場所的每個樓層、每個班次配備不少于1名專職安全員;經營場所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增加1至2名專職安全員;

(三)其它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配備1名專(兼)職安全員。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員進行定崗、定位、定職責,落實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配備的安全員,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登記造冊,由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負責業務培訓。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員的職責是:

(一)負責日常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或及時報告事故隱患;

(二)協助安全管理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三)協助安全管理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四)協助安全管理負責人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員工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和技術訓練。

第五章問責制度

第十九條上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跟蹤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實行問責制度。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實行問責:

(一)按照公示曝光制度的要求,沒有對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予以公示曝光的;

(二)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過程中,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沒有落實安全生產檢查簽字制度的;

(三)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過程中,沒有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整改的主要負責人、整改具體措施、整改時限及跟蹤整改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的;

(四)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對事故隱患沒有跟蹤落實整改或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不力的;

(五)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對責令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逾期不整改,依法應予停產停業或關閉而未實施停產停業或關閉的;

(六)各級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帶隊負責人、檢查人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依法關閉或依法取締的;

(七)檢查單位未將不屬于本部門處理的事故隱患移交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拒絕接受移交的;

(八)各級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沒有依法組織檢查或在檢查中未能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明顯重大事故隱患的;

(九)其它需要問責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落實問責制度,由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

(一)以市人民政府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需要問責的,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市監察機關負責調查處理;

(二)以各縣、區人民政府或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需要問責的,由縣、區人民政府決定,縣、區監察機關負責調查處理。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按照《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一)批評教育;

(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三)通報批評;

(四)調離工作崗位;

(五)辭退;

(六)責令辭職;

(七)免職;

(八)處分。

篇2

強化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應首先貫徹好“預防為主、方可結合”的指導思想,并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保障體系,提高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業素養、職業道德,等等,以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的有效開展。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指導思想,全面落實生產安全責任制。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有效開展,關鍵在于如何貫徹好“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指導思想,構建“安全第一”的生產管理情形,減少安全施工的發生。

1.明確各方要求及程序,確保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有效開展。對此,首先需要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要求,進而明確相關的安全生產程序。

2.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人,確保具體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由相關責任人牽頭,組織開展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的考核方法,通過考核評價,實施嚴格合理的獎懲,確保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到位,從源頭切斷安全隱患。

(二)建立完善的保證體系,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有力的監督。

而建立完善的保證體系是監督的主體內容,因為保證體系的有效運行,是確保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有力保障。在監督的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安全責任不履行、違法違規等行為,需要進行嚴厲的處罰,避免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同時,加強安全生產問題整治工作,防治安全通病的出現。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務實開展,在于如何更好地調動責任人的能動性,落實負責項目的各方工作,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滋生施工安全生產事故。

(三)強化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安全生產是經濟效益的生命線,應放在工作管理的首位。當前,施工生產的主力軍是農民工,這就強調提高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技能、意識等的重要性,避免因人為因素而出現不同程度的安全生產事故。同時,強化施工生產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起到良好的思想行為引導,這對于安全生產施工而言,是極為重要的。當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自身需要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職業道德,并不斷地提高管理水平,進而扎實開展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強化監理的工程安全責任,實行全過程的實時監控。

施工工程的監理單位,首先需要嚴格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實施全面而標準的工程監理,避免監管不到位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并且,對監理安全責任進行合理地細化,嚴格審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技術措施,等等,從源頭上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監督體系,對安全監督人員進行有效的整合。當然,為強化監理工作的有效性,實行全過程的實施監控,也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需求。

二、結束語

篇3

關鍵詞:一體化 安全 管理 標準化 體系

中圖分類號:X9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4)01(a)-0189-02

隨著太鋼熱連軋廠項目體量越來越大,項目管理的復雜難度越來越高,太鋼熱連軋廠管理存在了一些隱患。

(1)施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施工人員大多是臨時用工,安全意識差、安全技能低。一個隊伍同時承包多項目工程,人員流動性大,難以管理。施工人員長期在外想家,生理、心理因素對安全極為不利。

(2)施工環境差、設備設施和工器具存在大量隱患。施工機具不少為租賃,質量難以保證。施工機具移動頻繁,存在大量隱患露天酷暑、嚴冬,雨、雪、大風,粉塵。坑洞、臨邊無防護。基坑、腳手架可能造成坍塌事故。大量高處作業,可能造成高處墜落。幾個施工單位(或專業)交叉作業。施工與生產交叉作業,起重吊運,設備轉動,電氣,有毒有害介質等危險性大。設備安裝、調試可能造成機械傷害等。

(3)監理方管理水平有限。監理人員多為退休職工,年齡偏大,現場工作體力跟不上。工資偏低,工作熱情和責任心受到一定影響。監理工程師多為原單位一線工人,管理經驗少。

(4)設計方、設備廠家不熟悉現場

(5)建設方管理安全難點。工期緊張,給項目安全管理帶來很大難度。建設方項目專業配合人員,為臨時抽調的作業區點檢員,對項目管理不熟悉。多個項目同時展開,分屬多個分項目部,給安全管理帶來很大難度。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設備廠家安全管理自成體系,統一管理存在很大難度。

1 一體化的安全管理標準化體系構建

1.1 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實現輕傷以上事故為零,百萬工時損失工作日低于100 d。杜絕重大設備、火災事故。

1.2 組織機構和職責

建立三級安全管理網絡:項目安全管理層、專業安全管理層、作業安全管理層。

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層。由工程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各專業部部長、監理公司總監、主要施工單位的領導等組成。

專業安全管理層。由安全部,設計部、施工部、技術工藝部、保供部,綜合部、保衛部、監理部、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等組成。

作業安全管理層。按照施工項目和設備區域建立區域安全管理網。

施工單位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網絡,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項目安全工作,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完善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系統全面的項目安全責任制體系。

將項目職業健康、安全、消防三者責任制整合為一體,使部門、崗位職業健康安全消防責任制,更具有統一性和可操作性。

責任制致力于將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三方管理體系一體化、標準化[1]。

1.3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由建設方牽頭,施工方參加,全面收集、辨識工程項目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程,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管理經驗。形成較為完整的資料庫。在這基礎上,對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形成系統全面的項目安全制度管理體系。制定整套《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在廠內網公示、發給監理方、施工方[2]。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工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工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工程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交叉作業管理制度、工程項目事故應急預案、工程試車安全管理規定、工程安全考核辦法、工程監理管理辦法、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項目部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項目部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項目部特種設備與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項目部易燃易爆有管理制度、項目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項目部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項目部重大危險源管理規定、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報告、調查處理制度等。每年修訂完善,執行現行版本[3]。

1.4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的落實

1.4.1 專業安全管理體系

(1)安全責任制編寫、學習。每個分項目開始前,依據安全組織機構,安排各專業員編制自身項目崗位責任制,由安全專業負責人把關,使其邊編寫、邊修改、邊學習自身安全責任制。項目開始初,建設方項目安全專業負責人對項目專業配合人集中進行責任制、制度、事故案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上崗。

(2)施工方案、單項的審查、完善、落實建設方項目安全專業負責人,督促建設方專業配合人員管理施工方相應專業的安全,從施工方案、單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共同討論、完善、審批,直至過程管控。

作業區在項目部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作業區技改管理網絡,明確各區域、各項目在停車前與停車后的責任人。形成生產過程的設備管理人員融入技改施工,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管理標準化模式[4]。

1.4.2 專業監理安全體系

對全體監理人員進行安全專業培訓教育,內容:有關安全施工法律法規,《安全生產責任制》,《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監理考核細則》,常見違章、隱患、事故案例,好的管理經驗等。要求專業監理、安全監理、總監嚴格審批單項安全技術措施。每周檢查一次監理工作日志,查是否對現場安全問題檢查、安排。對專業監理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意見,對情節嚴重者考核。

1.4.3 施工方安全體系

監理要求施工方安全員原則上不離現場。對大型吊運、設備調試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監理事先要求施工方負責人、技術員、安全員現場指導監護。監理發現問題在第一時間告知現場施工負責人安排處理。

1.5 體系實施步驟

(1)教育培訓。建設方項目安全專業負責人,將需報驗資料列出清單,實行“菜單式”管理,一次性說明報驗明細,各報驗項具體要求,提供必要的電子或書面樣本。對施工安全管理人員書面交底,并對施工人員進行教育[4]。

(2)交叉作業安全互保協議簽訂。對危及對方安全的交叉作業,按區域簽訂《交叉施工安全互保協議》,由建設方專業安全負責人審查后,下發所有相關方,由相關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簽字執行。編制《安全交叉協議》標準模板,主要內容:交叉各方單位名稱、交叉項目、交叉區域、各方作業危及對方的危險有害因素、按工序辨識對可能造成對方危險的因素、制定出安全措施(硬件措施優先),說明“變更協議內容,必須由雙方原審批負責人重新審查同意”。對危險性較大的交叉作業,把交叉各方視為一個完整的管理系統來按標準管理。

(3)單項安全措施審批。在建設方安全交底基礎上,施工方按工序開展危險辨識,制定針對性安全措施,硬件措施優先。建設方項目安全專業負責人負責技術把關,確保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對重點、難點大的項目,組織,建設方技術人員、施工方技術員、安全員、領導參加,討論安全方案,完善《單項安全措施》或《作業指導書》。

(4)施工過程控制和隱患排查和治理。建設方各專業每周向項目安全專業負責人交自己一周內安全檢查記錄(統一表格),對檢查不力者納入考核。

(5)設備安裝、調試。下發《工程試車安全管理規定》,對施工方、建設方、監理方,在試車各階段,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分析,明確三方的安全責任和工作。施工方、各作業區專業在共同制定《試車方案》的基礎上,共同討論《危險源(點)辨識》與《單項安全技術措施》。

2 應用效果

自2004年至2013年,熱連軋廠十五個項目(含技改)全面實現:輕傷以上事故為零。杜絕重大設備、火災事故(2004年-2006年太鋼150萬t不銹鋼工程2250 mm熱軋項目投資41.3億,2012年大小8項目同時展開)。

每周對項目部內部檢查,每月對工管部拉網,及每季集團安全評價查出的問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控能力。

3 結語

熱連軋廠組建切實、有效的施工項目安全管理體系,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及全部,一體化的安全管理標準化體系構建,保證熱連軋廠項目的質量、工期、成本等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1] 全國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辦法(安監總管四〔2011〕84號).

[2] 趙曉明,韓麗粉,石磊,等.施工項目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與探討[J].南水北調與水利科技,2008,6(5):123-126.

篇4

關鍵詞:建筑工程;責任主體方;監督管理模式

1 引言

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其安全生產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然而由于行業特點、從業人員素質、文化觀念、社會發展水平等原因,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目前建筑業已成為僅次于采礦業的高危險行業。本文就是研究在建設加快的情況下,使我們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更具適應性,使我們的安全監督管理更加的有效,對建筑業的健康發展起到保證作用,從而保證國家的快速建設,促進經濟的發展。

2 建筑工程監督管理模式的重要性

2.1 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需要

隨著建筑企業向大型化、生產機械化方向發展,各種新工藝、新材料層出不窮,同時,超高層、新、奇、個性化的建筑產品的出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的隱患也隨之增多,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不僅要實行安全監督,還要豐富監督手段,提高建設主體的安全意識,督促建筑企業加大安全經費的投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技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建筑業的良性發展。

2.2 滿足建設工程安全形成的內在規律的需要

建設工程是從可行性研究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過程所形成的產品,其安全決定于各個階段的安全和各參建單位的安全活動,具有形成過程的復雜性,這也導致安全責任區分的困難性,且一個重大安全事故的產生,其責任往往具有多元性的特點。為了保證國家和公眾建設工程安全目標和安全利益不受損失,就必須有獨立于各參建主體之外的政府監管部門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參建的全部主體、建設環節的全方位實施強制性監督檢查,以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產生。

2.3 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建筑施工事故的頻繁發生,輕者造成經濟損失,重者危及從業者生命和財產安全,甚至有可能危及社會的穩定。建設工程安全“重于泰山”,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督促建設活動主體“關愛生命,關注安全”,落實安全措施,改善從業人員的安全狀況。從而維護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保障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和諧與公正,是建設工程安全政府監督管理的社會價值所在。

3 各責任主體方的監督管理模式

3.1 對施工企業的監督管理

在施工現場,監督人員進行檢查的時候,往往只注重某個具體的安全隱患,而從來沒有考慮重復出現同樣安全隱患的根本原因,只是一味重復的檢查,這樣使有限的監督力量疲于應付。對施工企業的監督管理我們應該提高其本身搞好安全工作的能動性。只有讓當事人確實落實自我安全管理責任,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我們應該讓責任落到實處讓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說話,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施工企業內部要有完善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和負責人員。政府監督部門應不定期不通知的對施工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運行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沒有落實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單位限期整改,沒有整改效果的給以行政處罰。但是最主要的還是要讓施工企業自己提高安全管理的主動性。

3.2 對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

安全監理是監理單位對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狀況所實施的監督管理。要促進監理單位切實做好工程安全監理工作,政府監督部門也應該對監理單位采取一定的監督形式。

比如:政府監督部門應要求監理單位建立安全制度,建立總監和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獎罰制度,明確個崗位的安全監理職責,并報備給政府監督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政府監督部門對于有章不循、對所監理的工程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監理企業,應給與經濟或行政上的處罰。對不負責任的施工現場監理人員行政主管部門應該給予處罰。

3.3 對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

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全過程負有綜合管理職責,起著主導作用。是工程建設過程和建設效果的負責方,同時也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行為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著重大影響。為了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應要求建設單位認真的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資格的靜態與動態相結合的審查,抓好工程施工前期安全管理,簽訂安全協議,安全協議是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管理和經濟制約的重要手段。明確了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發生事故后各自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安全獎罰規定和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提取等。

在施工期間要分階段對施工單位進行動態管理。為了防止承包方對工程轉包以及使用勞務隊伍“以包代管”等現象,要抓好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施工企業要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項的安全技術方案,并與工程項目各相關單位共同對項目的建設進行全方位安全把關、統一協調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或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3.4 對勘察設計單位的監督要求

工程設計是工程建設的靈魂,建設項目確定后,工程設計就成為工程建設中最重要、最關鍵的環節,對安全施工起著重要作用。監督部門應要求設計單位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并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或保障作業人員安全的措施建議。設計單位還應參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對施工現場發生的重大安全隱患、安全事故等,積極參與技術方案的制定和處理。

4 總結

總之,隨著建筑業的高速發展,在國民經濟中的支柱性作用日益凸現。對建筑生產過程進行有效地安全監督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任命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勢必會有利于國家建設事業和國家經濟持續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篇5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 對策

工程的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設的生命線,可以說直接關系著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也關系著施工單位的生存與發展,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經常出現一些安全事故,需要認真分析安全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解決對策,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

一、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體系不夠完善。

近幾年來,我國雖然也相繼出臺了一些與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比如《安全生產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為施工的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撐,但有很多的細節問題比較含糊,實施的難度較大,要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細化。

(二)從業人員素質較低。

施工的人員一般包括兩類:一類是進行技術指導的人員,另一類是進行一線工作施工的工人,前面一類的人員出于相對安全的位置,但是另一類卻是處于高危險環境的人。根據相關的調查顯示,我國建筑工地一線的施工人員基本都是農民,他們的素質普遍較低,安全意識教差,防護能力較弱,缺乏基本的自我保護的技能,加上施工現場一般安排的安全管理人員都會相對較少,這無形中給企業的施工安全管理埋下了隱患。

(三)安全責任意識不高。

一些企業為了節約施工成本,不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安全生產基礎的設施方面完全達不到相關的標準,也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根本不具備施工的基本條件,有的企業甚至把施工任務通過轉包、違法分包或以掛靠的形式承包給一些根本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缺乏相應資質的隊伍和作業人員,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

(四)監管不到位。

政府對建筑市場監管不到位,一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國家有關加強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行動不力。措施不到位,對應依法納入監管的項目未實施有效監管。有些地區還停留在突擊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上,缺少日常的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再就是管理權和處罰權分離削弱了安監工作力度,致使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對于施工安全而言,有序的管理和嚴格的監督都不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筆者通過對一些現場施工的情況的調查發現,很多的施工單位配置的監理人員過少,有的甚至都沒有監理人員,監理工作也主要是管理人員負責,有的即使設有監理人員,但是部分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對安全監理認識模糊、態度消極,根本沒有起到真正的監督作用。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對策分析

(一)政府加強監管。

完善政府對建筑施工安全的監管體系,各級政府應進一步高度重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機制,改革細化安全管理監督程序。

首先,政府應協調市、縣、區有關部門,解決有些地區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缺乏、經費不足等問題。其次,政府應鼓勵社會各方力量成立建筑安全科研機構,組織開展安全理論和安全技術的調研及相關課題研究,早日建立起我國的建筑安全研究體系。最后,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改進安全監管方式,加大執法力度。在施工資質的審查環節以及招投標監管環節,切實行使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嚴把建筑企業市場準入關。徹底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從重點監督檢查施工主體安全,轉變為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安全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落實執行情況。嚴肅查處重大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通過對各方責任主體行為的執法檢查,迫使各方責任主體自覺規范約束自身行為,真正發揮政府監管職能。

(二)嚴格管理制度。

企業的施工安全管理,一方面除了要依靠國家的法律法規之外;另一方面就是要依靠企業自覺的完善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崗位責任制,用制度法規約束人,落實責、權、利相結合的制度。企業的安全管理監督人員應該要加強日常施工的安全監督,而國家相關的施工安全監督部門,則應該要經常的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條件進行檢查監督。以保證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措施達到國家的標準,最大限度地保證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對于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如果發現問題一定要及時的追究責任,以保證法律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三)落實考評制度。

建立安全責任考評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夠做到賞罰分明,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每一個人的身上,同時也能夠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他們明確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在發生事故時,如果責任模糊,很多的員工就會想法設法的推卸責任而不是解決問題。另外,對一些違規的,或者是對工作不負責任導致事故發生的人,進行責任的追究,也是施工單位負責任的一個體現,有助于企業安全生產文化的構建,促使每一個員工都能夠自覺的遵守企業的安全管理。

(四)加強安全教育。

施工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平是對施工人員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不僅包括業務水平同時,也包括其受教育水平以及所具有的安全知識水平。因此,施工單位因為要注意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特別是一線作業的施工人員,要教授他們基本的自我保護的措施。以及緊急避險的措施,還有就是安全事故發生之后的緊急處理措施,以便能夠將安全事故帶來的損害降到最低。而提高施工人員綜合素質的最主要的措施就是要建立相關的培訓制度,定期的對施工人員的技術水平、安全防護知識水平進行更新,以使其能夠適應企業施工的要求。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全員參與,全程預防控制,做到安全意識到位、安全責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安全監管到位、班組自控到位、環節聯控到位。抓好事前、事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把任何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缺陷排除在安全門檻之外,這樣才能夠有效避免或者減少事故的發生。

綜上,當前我國企業的施工安全管理還存在較多的問題,嚴重的制約著我國建筑施工管理的水平,也影響著我國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我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是施工單位在新時代背景下值得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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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研究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我國市場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城市建設對市政工程的需求逐漸增大,特別是一些大型市政工程項目的起動,為推動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影響。

一、加強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意義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的就是減少人員傷亡,保證工程在規定的質量、工期和成本下順利完工。施工安全是為了在生產過程中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控制和消除有害、危險因素、保障人員安全與健康、設施設備免遭破壞的統稱。安全管理是針對在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采取科學手段,通過管理者的計劃、決策、管理和組織活動,滿足施工過程中人、設備、原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施工的目的。只有對安全施工有了充分的認識,積極有效采用安全施工的管理方法,才能更好的全面提升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穩定、高效、安全的進行。

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安全制度不完善。我國目前雖有比較完善的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和標準,但這些制度和標準大多適用于建筑系統,沒有完全考慮市政工程施工的特點,為此不能完全滿足市政工程施工的要求。(2)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市政工程項目一線工作人員多以農民工為主,其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不足、基本技能較低。一些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對新規范和設備性能了解較少,技能培訓、考核工作滯后,無證上崗現象比較常見。部分監理企業的施工現場總監、監理員在管理過程中重質量、輕安全思想比較嚴重,對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學習不足,沒有認真履行監理職責。(3)安全施工責任制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它在日常管理、規章制度的落實、事故的預防和處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極大的促進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但有些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對責任制簽訂不重視,存在漏簽、代簽現象,沒有做到明確到公司、項目部、班組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并予以實施,特別是對分包單位的管理以及分包方安全責任制建立的管理沒有進行有效控制。

三、市政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對策

(1)提高安全意識。市政工程施工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對于確保施工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應該開展長期性、計劃性和系統性的安全培訓教育,可由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納入職工育、培訓計劃,由安全職能部門歸口管理和組織實施,目的在于通過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因素,降低人為失誤。(2)建立安全施工管理機構。企業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企業負責人應在企業內部設置安全組織機構,機構的設置要體現高效精干,有豐富的現場實踐經驗,有較強的責任心,便于統一指揮、協調一致。安全管理機構負責監督、檢查、指導企業的安全生產執行情況,確保安全指令的順利下達,安全措施落實以及安全防護設施的到位。同時負責查處企業安全生產中違章、違規行為,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及相應處理。(3)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明確安全生產是管理人員的責任,明確管理人員的工作義務和權利,讓“保護每一個人的安全與健康”成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目標。還要進一步加強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相關主體的安全責任意識,讓相關主體共同承擔監管責任。(4)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要健全安全培訓教育體系,培養各級安全管理人才,強化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規范等安全知識的教育。要確保各個市政工程項目開工前,對參加施工安全監管的全體人員進行工程施工安全知識教育,做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嚴格按制度執行考核。(5)構建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建設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進行了明確,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機構必須根據建設各方對工程安全生產的影響,結合現有的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規范各方主體的安全行為,避免安全施工管理的失控。要狠抓市政施工安全監管的目標管理,應緊抓目標制定、目標開展和目標實現三個環節主動積極展開監督工作。

總之,在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要以維護國家和集體財產、廣大職工生命安全以及企業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為己任,科學管理,規范施工,協調好安全、生產、質量、工期、成本的關系。市政工程企業的管理者應積極深入地開展研究和分析,把安全施工貫徹到企業管理的每一個步驟,使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程度,從而有利于安全施工目的的實現。

篇7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并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系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系電話:

(中標項目經理)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系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后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十六、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十七、施工單位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械前應先備案后安裝, 自驗合格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要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十九、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并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二十、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核批準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合格。并力爭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證書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

建設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蓋章)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篇8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1鐵嶺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建筑工程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采用了先進的管理方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當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1.1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安全意識缺乏

建筑工程的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的安全意識也比較淡薄,安全管理素質比較低,針對一些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排查,不能及時發現并解決有關安全管理問題。他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安全與健康意識淡薄,在復雜的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面對一些基本的生產安全技術措施,基本的安全常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等基礎安全防護措施沒有深入的了解掌握,多數情況下只是依據自身的經驗進行操作,經常抱著僥幸的心理,對安全操作規程有視無睹,這也構成了建筑工程的安全隱患。

1.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資金投入不足

為了中標,各建筑工程不惜血本,競相讓利,盡管政府有明確的規定建筑單位必須設立專項安全管理資金,但是由于上述原因安全管理資金或許以讓利的形式被消化掉了。有的時候建設單位不能按時履行合同,及時付款,這便會造成施工成本增加,安全生產管理資金首當其沖地被濫用或者挪用,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導致現場安全保護用品投入少,安全防護設備不到位,大大增加了安全隱患。

建筑工程的領導和管理人員雖然有這方面的意識,但很多情況下心有余而力不足,仍然存在僥幸心理,認為節省下來的就是利潤,增加了安全管理資金投入就是減少了利潤,所以就減少了必要的安全管理資金投入。領導有時候談到安全管理資金的投入就與成本增加掛鉤,總認為這些資金投入就是一種負效益,沒有意識到可以轉化為正效益,從而造成了安全管理資金投入不足。

1.3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水平較低

安全責任不明確,管理責任脫節,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落實不到實處的主要原因。雖然建筑工程建立了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但是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經常出現“開會時說起來積極,工作時做起來次要”的現象,安全管理的問題并沒有真正得到領導和部門的重視。一旦出現了安全問題,各個部門之間只會相互推卸責任,降低了解決安全隱患的效率,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另外,安全管理手段比較單一,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還是停留在過去的經驗上。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會議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通過調查發現,建筑工程的項目有一小部分能夠每周召開一次安全管理會議,會議的主要內容一般是總結上周的問題,制定下周的工作計劃,涉及安全管理的部分比重較小。

1.4建筑工程監管部門安全監督缺失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政府的職能在不斷地發展變化,政府部門已經不再僅僅充當領導者的角色,還增添了服務角色。針對建筑領域,政府部門不僅要對建筑建筑工程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而且應該在此基礎上制定一系列的監督管理體系。然而,目前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意識還不夠強烈,監督管理的力度仍有待提高。

1.5建筑工程安全監理責任落實不到位

在我國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了監理單位對建筑工程負有安全生產監理的責任,而且監理單位的參與會對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國目前的狀況是監理單位的工作比較被動,對監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有關工作人員普遍缺乏安全生產的知識。究其原因,主要是對監理人員和單位缺乏有效的制約手段,監理費用里指增加了監理安全的工作量而沒有增加相應的費用。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對策分析

2.1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制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紀守法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根據遼寧省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結合建筑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目標,并將安全生產指標分解到各基層單位。

2.2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制度

安全生產制度不僅僅是為了滿足上級對安全生產的要求,更是維護員工和建筑工程利益的重要舉措。因此,建筑工程應該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制度,同時保證安全生產制度的切實可行性。為了使有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建筑工程應該制定安全生產制度,明確規定各個部門的責任和任務,把責任和獎懲結合起來,獎懲分明,并且如果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在第一時間里找到主要責任方,采取有效的措施挽回損失,把危害降低到最小值。

離開了獎懲措施,安全責任落實就是一句空話。要落實措施,必須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與經濟責任制掛勾。設立安全獎勵基金,形成獎懲分明的安全目標和考核體系,做到獎懲兌現。在兌現上實行重獎重罰原則,隨獎隨罰的原則。

2.3加強危險源控制管理

危險源是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根源,建筑工程施工的復雜性和專業性以及各方面安全意識的淡薄等原因造成了建筑工程危險源的存在。做好建筑工程危險源的控制管理工作,有利于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環境,從而提高建筑工程的綜合效益。

因此,建筑工程應該加強對危險源的控制管理,制定危險源的監督管理辦法,真正落實“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認真履行工程安全監管職責,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2.4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監督檢查

2.4.1落實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

進一步落實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尤其是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加強對建筑施工安全監理單位的安全標準規范的培訓;在監理招標時增加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理費用和責任要求,建立安全監理合同備案制度;對安全監理單位和人員進行考核,與資格掛鉤。加強各級安監機構的建設,不斷提高安監人員的職業素質。面對鐵嶺目前的安全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素質的狀況,要加強各級機構的建設,不斷提高安監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進一步規范監督執法行為,加強安全監管力度,提高安全監督機構的業務管理水平。

2.4.2規范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自控自律行為。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工程要立足長遠,要有競爭力,就要依法經營,加大自身建設的投入,加強信用制度的建設,規范施工生產質量安全管理中從業人員的自控自律行為。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運行狀況如何,重視與否,領導是關鍵。可是,有些建筑工程在實際施工生產安全管理中,不但不能隨著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而增加對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的投入,相反,為了降低成本不愿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施工過程中只注重質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意識淡薄、積極性不高,盡管制度健全,方案可行,但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安全生產不交底、不自查、不整改,應付檢查;開再多的會,做再多的工作,收效甚微,不能達成共識。殊不知,久病不醫殃及其身而后患無窮。施工安全責任的主體是施工企業。施工企業能否履行職責,關鍵在領導,如果領導既能從企業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又能站在社會責任的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在不斷拓寬經營規模的同時,不斷提高科技含量、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那么,施工安全生產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參考文獻

篇9

分析上述典型火災案例,不難看出,違章用火用電是施工現場火災頻發的主要直接原因,但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才是導致火勢蔓延、釀成大災的內在原因。

1.1用火用電管理不規范跟隨施工進度的臨時性用電多,且安裝不規范;工人宿舍、食堂等電線、插座私拉亂接現象比較嚴重,電爐、火爐、液化石油氣等被普遍使用;電、氣焊、切割等明火作業時的現場防護、可燃物清理等措施不落實;電焊工無證上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現象普遍存在;施工現場吸煙、煙頭亂扔等問題十分嚴重。

1.2易燃可燃物品多且亂工棚、倉庫、食堂等臨時性建筑多由木材、竹子、油氈、聚氨酯夾心板等可燃材料搭建;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多為可燃物;混凝土早強劑、防凍劑亞硝酸鈉,環氧樹脂、酚醛樹脂等防腐材料,油漆、油漆稀釋劑等易燃可燃物大量使用。并且,這些材料隨意堆放、相互毗鄰,導致施工現場火災荷載大,且一旦起火極易火燒連營。

1.3消防設施配備不到位大部分施工現場沒有配備滅火器或配備數量不足,還有的因害怕丟失、損壞而將滅火器鎖起來或幾種存放,導致使用不便;施工現場大多采用臨時水源,無消防水源或壓力不足現象十分普遍;一些施工現場不能按要求隨進度敷設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者敷設了但無水、無相關器材。

1.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一些企業片面追求工程進度和經濟效益,對消防安全不重視,多數施工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均不明確,建設、施工、監理等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劃分不清,每日巡查、定期檢查、用火審批、現場防護、入場培訓、定期演練等消防工作制度不落實,形同虛設。

1.5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素質不高。很多施工負責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知道、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職責。同時,建筑工人多數來自農村且流動性大,文化水平低,又極少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知識和逃生自糾能力差,加之大量工人集中居住,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2預防的對策措施

2.1嚴格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19號令)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組織,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明確項目經理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開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在各班組、工段明確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并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切實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責任網絡。同時,監理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監理范圍,督促指導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2認真貫徹《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2011年國家頒布實施了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以下簡稱《規范》),對施工現場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消防技術要求。施工單位要按照《規范》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現場總平面部局,滿足各項防火間距要求,配備、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加強日常防火管理,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具體技術要求不再贅述)。

2.3細化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人員進場前,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重點講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常識等。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介紹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施工過程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逃生路線等。要特別注重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識,督促落實動火審批、現場防火等制度,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篇10

【關鍵詞】法律責任;安全監理;管理體系

前言

長期以來建筑業一直是我國施工安全事故率較高的行業之一,各類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屢屢發生,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很大損失,直接影響著建筑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建筑行業的安全施工中,監理工作已經成為各監理單位監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項任務,使得監理單位在安全監理上加大投入。但與之不相適應的是,監理工程師數量嚴重缺乏,而且監理人員在專業知識、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水平上嚴重不足,安全監理職責沒有充分履行到位。

一、建筑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現狀

由于我國的建設監理制度起步較晚,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工程監理的水平比較,仍然還處于研討、探索、發展的初期階段,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監理工作還存在很多不足,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 監理單位安全責任意識不強,監理作用發揮不夠。

一部分監理單位對安全監理工作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只注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監控,沒有按規定編制監理規劃及監理細則,只是將安全監理放在質量控制工作內容的一個分項,認為安全管理是施工單位自己的事, 不愿投入精力抓安全。部分監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工作責任心差,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工作馬馬虎虎,敷衍了事走過場,該進行檢查時不檢查,該旁站監理時不旁站,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聽之任之,安全監理不能有效的發揮作用。

2. 安全監理人員配備不足, 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由于監理單位對安全工作不重視, 導致個別工程項目安全監理機構形同虛設, 監理人員隊伍不穩定,變動頻繁。甚至有的一個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幾個項目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 一個安全監理員身兼數職,起不到應有的安全監督作用,更無從談起開展日常安全監督、隱患排查及安全大檢查等到活動。由于監理組織機構不全,人員不足,安全監理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安全監理成為一句空話。

3. 安全監理工作受外部因素干擾大,職責難以發揮。

監理作為工程建設第三方責任主體, 本應獨立公正地處理和協調各方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但在實際工作中監理單位常常身不由己, 經常受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政府行政部門等方面因素的干擾干預,不把監理人員當作獨立的第三方看待。有時為了趕工期搶進度,施工工序混亂,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 安全監理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4. 監理隊伍總體素質參差不齊,安全專業知識貧乏。

因為監理是新興行業, 專業監理人員非常緊缺, 有的監理從業人員是從其他部門轉行半路出家,有的是退休兼職,學歷相差懸殊,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絕大多數。部分監理人員僅經過簡單的培訓就崗,缺乏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連諸如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起重吊裝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都看不懂,不能發現安全技術方案中的錯誤和存在的問題, 對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也不甚清楚, 不能及時有效地發現和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

5. 建筑市場不規范,監理工作困難重重。

當前由于建筑市場供求關系失衡,施工企業的施工任務相對匱乏,生產能力明顯過剩,一些施工企業為了獲取工程項目以低價競標,致使中標價格明顯偏低。為追求經濟效益,一些施工單位大量削減安全文明施工費用, 安全設施投入嚴重不足,安全隱患大量出現。同時,大量農民工涌入建筑市場,安全意識淡薄、專業技術和安全技能差,經常違章作業、冒險蠻干,導致施工現場混亂,安全隱患多,監理人員協調和管理難度大,安全監理工作困難重重。

二、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建議

安全監理工作是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安全與質量、進度、投資等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建設工程項目目標體系,要扭轉工程建設項目事故頻發的被動局面,監理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監理工作,健全安全監理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合格的安全監理人員,加強安全監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定期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現場實行動態的和全過程的安全監管, 有效預防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

1. 強化安全監理觀念,提高責任意識。

隨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實施,監理單位的服務范圍除“三控二管一協調”外,還加上了安全管理。監理單位要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在任何情況下,堅持把安全監理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無條件地服從安全工作。作為監理單位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是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總監必須在自覺提高自身安全監理業務素質的同時,充分發揮每名監理人員安全監理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牢記職責強化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理解安全與“三控制”(質量、進度、投資控制)之間對立統一的關系,真正把安全工作始終貫穿于工程監理的全過程。

2. 健全監管機構,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為主體的安全監理管理體系, 配備足夠數量合格的安全監理人員,建立企業各部門、各崗位、各級人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具體安全監理職責, 將安全監理工作分解到各個崗位。安全責任要明確到位,落實執行到位,嚴格責任追究,強化對總監理工程師和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理工作業績考核, 建立安全監理獎罰機制, 使安全監理工作走向正規化和制度化。

3. 加強教育培訓,確保監理人員持證上崗。

安全管理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 監理企業要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 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以及各類機械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法規等內容,增強安全監理的能力,提高監理發現安全隱患問題、解決安全問題的水平,做好危險源的分析與辨識, 把握工程安全管理的重點與難點,加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未經教育或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

4. 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實現規范化管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監理單位要建章立制,完善各項安全監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主要包括監理人員安全學習培訓制度、審查核驗制度、檢查驗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安全專題會議制度、安全監理臺賬管理制度及安全資料歸檔制度等。通過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建立,確保各項安全監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安全監理工作標準規范化管理

5. 針對工程特點,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在施工準備階段編制監理規劃,把安全監理專項方案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內容納入進去,要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編制行之有效的安全監理細則,細則要內容齊全,針對性強有可操作性。同時,監理單位要履行“措施審核”程序,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查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從源頭上對施工單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預控把關。

6. 把安全監理工作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主要以預防為主, 要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把安全監理工作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 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為、不安全隱患應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逐項得以貫徹落實。

7. 督促落實施工企業項目部安全生產體系建立和運行。

確保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位,是做好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前提條件之一。工作中,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核施工企業和施工管理人員資質,檢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檢查紀錄、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機械設備維檢紀錄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產法規、規范和標準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施工現場人與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控制在源頭,真正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8. 充分發揮監理在生產中的協調作用。

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是一項動態管理工作,應注意長效機制管理。監理單位應密切聯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定期召開安全監理會議,不定期進行安全施工專項檢查,定期抽查工程項目部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情況。認真、及時、如實記錄監理日記和安全旁站、巡視記錄,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及時以工作聯系單、監理通知、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明確下來,嚴格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