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的現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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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的現狀

篇1

關鍵詞:南充市D村;留守老人;養老支持網絡;現狀

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向城市轉移。他們把父母留在家鄉,自己則返于城鄉之間。面對老齡化和社會結構轉型的雙重壓力,城市化進程中所產生的留守老人現象不是暫時的,會一定時期內長期存在。

一、研究思路

南充市D村共有430戶,總人口為1250人,其中男女比例相當。共有勞動力930人,男性略多于女性;60歲以上的老人有205人。本次研究選擇了15位留守老人進行深度訪談,并將其從從01到15進行編號。訪談的留守老人多集中在65到80歲,10名女留守老人。首先,在要開展調查的D村隨意與幾個調查對象進行初步的交談;其次是整理訪談大綱,進行深度訪談。本次訪談選擇了具有不同婚姻狀況、子女數和性別的留守老人作為訪談對象,結合文獻資料,從生活來源及照料、醫療支持和精神支持來描述留守老人的養老支持網絡現狀,并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

二、D村留守老人的養老支持網絡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生活來源及照料支持方面

1、主要的生活來源和贍養。對多數留守老人來說土地仍發揮著基本的生活保障功能。家庭養老是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子女承擔著最主要的經濟贍養的責任。在“農村流出人口對老年人生活影響”的調查中發現,有超過一半的留守老人持子女外出務工使得自己有了更好的經濟狀況的觀點,還有的研究表明這種好轉的經濟狀況使外出兒子成為老年人經濟支持的主要提供者,彌補了其他幫助的不足。 雖然子女外出務工改善了老人的經濟狀況,但這種經濟來源具有間接性與不穩定性,且取決于子女的孝敬程度。

2、日常生活照料。本來應該承擔主要責任的子女離開需要贍養的父母,直接減弱了家庭對老年人的照料功能,使留守老人處在“照料風險”當中。留守老人的未外出子女只能為老人提供一些照料補充,并非長久之計。另外外出子女將孩子交由老人隔代監管,成為留守老人的沉重負擔。

調查對象06,南充市D村留守老人,女,68歲。老伴已去世多年,目前老人還在種著自己和兒子一家的田地,耕種面積達3畝多。老人表示,除了晚上睡覺,自己從早到晚很少能有時間在家里休息,基本在田間干活。

(二)醫療支持方面

1、經濟條件差,就醫難。醫療費用往往只能完全由家庭承擔。有的老人說道:“平時省吃儉用積累下來的錢,即使全部用來看病吃藥還是不夠,再多的錢也填不滿醫藥費這個無底洞”。老人“小病拖,大病扛”,有病不去看的現象非常普遍。

2、患病前后缺乏照料。一方面,部分留守老人在突發疾病時不能及時就醫。即使隨著通訊的發展,手機的普及,有的留守老人可以通過打電話給醫生及時就醫,但仍有很多老人不會使用甚至沒有手機,有過老年人死在家中多日后才被鄰居發現的實例。另一方面,部分留守老人的疾病看護出現缺失。

調查對象05,留守老人,女,66歲。獨自居住的老人最怕的是半夜生病。曾有一天半夜,老人忽然病的很厲害,她這樣說到:“我一個人躺在床上,動也動不了,喊也喊不出來,我心里想,我就是這么死了也沒人知道……”老人說著,眼淚止不住地往外流。

(三)精神慰藉方面

1、外出子女對農村留守老人的精神慰藉。子女外出后回家大概一年一次,即使能夠回家,他們在家里停留的時間也相當短暫。且回來跟老人說話都很少,也就是飯桌上會說上幾句。打電話是子女與老人最主要的聯系方式。調查發現,電話聯系具有單向性的特點,老人是否健康以及是否照管孫輩是影響通話頻率的重要因素。

2、留守老人的文化娛樂生活和社會交往。D村的村委會有許多可供老人聚集的場所,大多數男性老人幾乎每天都會去茶館喝茶,成固定的聊天喝茶和打麻將的朋友圈。且公共文化活動十分匱乏,大部分農村留守老人只能通過看電視、串門聊天、散步、趕場等方式來打發和消磨閑暇時間。

調查對象11,男,70歲,周圍的鄰居對他十分關照。鄰里同伴經常上他家去喝茶、聊天。不僅如此,老人們在農忙時節還會相互換工,一起把繁忙的幾天應付過去。

三、改善農村留守老人養老支持網絡的對策

(一)加大政府對農村留守老人的養老支持

第一,完善與農村養老相關的法律法規,為留守老人養老提供堅實的政策基礎。主要是指從政策和制度上保障留守老人的養老生活。加緊完善“新農?!薄ⅰ靶罗r合”及低保等惠及農村的政策。另一方面是從法制層面保障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權益,為留守老人的養老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在政府補貼老人養老的資金方面,政府應當承擔農村養老保障的財政職責。留守老人僅僅依靠自己的收入來養老是不現實的,依靠自己繳納的保險費用而領取養老金也是不可能的。在這一方面少不了政府的補貼。

(二)充分利用社區這個平臺,豐富留守老人精神生活

第一,文藝下鄉活動可以豐富留守老人的精神世界。社區居委會可以與這類活動聯系,盡可能定期進行一次這樣的活動為留守老人帶去文化演出和慰問節目。

第二,社區居委會應提供公共文化設施,組織打牌、下棋、傳統文藝表演等健康的公共文化活動,可定期展開豐富有益的文化活動,多鼓勵留守老人參加,排解其精神生活的空虛。

(三)完善家庭養老模式,并重視親屬和鄰里的支持

第一,積極營造鼓勵勞動力返鄉就業的氛圍。政府應當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增加農村剩余勞動力在離家不遠的地方甚至家門口就業的機會,吸引農村青壯年返鄉就業,從而增加其回家的頻率,能夠就近回家來照看老人,盡可能減少子女外出給農村留守老人帶來的負面影響。

第二,重視親屬和鄰里的支持。親屬和鄰居對留守老人的關愛和支持尤為重要。留守老人能在與周圍鄰居、朋友及其他村民等社區成員之間的互動過程中獲得一定的幫助,其中鄰居是留守老人日常生活中主要的交往對象和求助對象。其他親屬可以主要發揮對留守老人特別是空巢喪偶老人的生活照料、勞動幫助和精神慰藉作用。

(四)提高社會的養老能力,為留守老人提供多方面支持

第一,建立條件好、價格低的養老機構??梢栽谵r村地區,開辦入住門檻低、收費適合農村老人的收入、設施基本齊全的農村養老院,多多接納一些養老生活困難和有意愿接受幫助的留守老人入住。

第二,多組織各種形式的活動關心和幫助留守老人的日常生活。除了以上提到的幾個方面以外,還可以成立以鄰里互助為主題的組織,鼓勵開展鄰里間的互助活動。另一方面還可以鼓勵志愿者定期下鄉,幫助照顧留守老人的日常生活,給留守老人帶去關愛和撫慰。

參考文獻:

[1] 張文娟,李樹苗.子女的代際支持行為對農村老年人生活滿意度的影響研究[J].人口研究,2005(5).

[2] 穆光宗.老齡人口的精神贍養問題[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4(4).

[3] 杜鵬,丁志宏等.農村子女外出務工對留守老人的影響[J].人口研究,2004(2).

[4] 賀聰志,葉敬忠.農村留守老人研究綜述[J].中國農業大學學報,2009,26(2).

篇2

Key words: rural old-age security system;aging;construction of new countryside

中圖分類號:F323.8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12-0061-02

0 引言

如今重慶老齡化程度居西部第一、全國第五。所以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構建是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十分重要的議題之一,也是當前重慶市公共政策領域所面臨的主要難題之一。當今重慶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還不夠完善,本文將從重慶農村養老保障的基本方式和水平概述兩個方面來分析當今重慶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現狀。

1 重慶農村養老保障的基本方式

1.1 家庭養老

家庭養老是重慶市最常見的農村養老模式。主要包括生活起居的照料、精神慰藉、經濟贍養,這三方面將家庭養老分成了三個不同的層次,是家庭養老的主要內容。

有“山城”之稱重慶市地貌以丘陵、山地為主,坡地面積較大,很多少數民族地區環境閉塞,大大減少了與外界的聯系,保持著一家一戶式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生活狀態,更加鞏固了家庭養老在養老保障體系中的主體地位。

農村家庭養老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贍養脫離,即子女躲避或不承擔養老責任的一種行為。有的子女忙于工作,或者與父母長期分居,除了定期給老人生活費以外,沒有盡到任何贍養義務。有些子女在外務工,對父母不聞不問,直接擺脫對父母的贍養責任。

1.2 土地養老

土地養老保障是指農民依靠土地生產或租賃足跡承包的土地使用權來獲得養老的需求。土地養老是重慶農民在尚有勞動力時常用的養老方式。老人種植稻米、玉米和紅薯等主食,隨四季變更而種植不同的蔬菜,養一頭過年豬、一些牲畜,這些基本就是老人一年自給自足的物質了。然而精神生活還是離不開子女,離不開家庭,所以如歌里所唱,期望子女“常回家看看”。

但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耕地面積銳減,失地農民所得到的經濟補償遠不及市場一般水平,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養老功能的發揮。近些年來,農業收入大不如從前,大部分農民都選擇外出務工來維持生計。由此可見,土地養老舉步維艱。

1.3 農村社區養老

重慶市的農村社區,鄰里之間因居住的距離近、生產生活活動而接觸頻繁,又熟悉彼此的性格、家庭生活情況等,鄰里之間相互照顧幫扶,是農村老人居家養老不可或缺的非正式社會資源。具體來講社區養老指在互助的傳統基礎上,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以及社區照顧和社區服務等形式的社區養老服務。

2012年出臺的《重慶市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中明確指出:選擇城郊結合部農村、集鎮中心村、傳統農村等不同類型,培育獨具特色、功能各異的農村社區。在村級公共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窗口,將文化體育、醫療和養老保障、計價生育、社會救濟等基本公共服務向農村地區逐步實現“全覆蓋”。市民政局將推廣“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模式,鼓勵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合作,實現老年人衛生健康服務在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的便捷對接。

1.4 商業養老保險

2006 年,國務院頒布了有關保險業的政策文件,提出在農村地區推廣商業養老保險的要求,旨在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輔助作用,多渠道構建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但是商業養老保險在化解老人的生活風險和收入保障問題等優點時,意味著它只能對農民中具有投保條件的農民提供保險保障,而不是所有面臨養老風險的農民。

由于大多數農民對商業保險的購買力不強,使得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升高,最終還是農民來承擔這部分增加的成本。另外,農村客戶的逆向選擇及道德風險高于市區,因此農村地區支付的保費必然高于市區,對農民是不公平的,影響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的推進??偟膩碚f,農村的文化理念、經濟發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商業保險的定價及其普及程度。

1.5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從2011年4月1日起,重慶40個區縣的城鄉的百姓都能加入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以“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的形式統一領取,這是擴大農村養老保障規模的積極嘗試。國家在2006年頒布農業政策,正式取締農業稅,自此,中國農民徹底告別了“皇糧國稅”的時代。現如今,商業養老保險在農村地區的推廣,讓城鄉居民老有所養,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養兒防老”的傳統養老觀念。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自啟動以來,重慶市地方政府在整個重慶市四十多個區縣分批推廣。截至2011年4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覆蓋數十個區縣,基本實現了“全覆蓋”。

根據重慶市政府《關于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的相關政策,結合重慶市現實條件,制定本實施意見。第一,參保范圍及對象:①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農村居民、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可從戶籍地所在地居民養老保險施行之月起申請加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下文簡稱“居民養老保險”);②全日制在校學生及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待遇或養老待遇的人員不能加入居民養老保險;③已加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民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農民工養老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期間,不得同時加入居民養老保險。馬正其說,居民養老保險覆蓋整個重慶市后,預計將有1300萬人直接受益。

參保檔次劃分。現階段,重慶城鄉中年、青年人員加入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可根據自身經濟水平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目前主要有五個繳費檔次可供選擇,分別是900元、600元、400元、200元、100元。繳納保費后,政府再對每個賬戶給予30元的保費補貼。居民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構成為: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8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正常參保人員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老年參保人員選擇繳費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按參保時繳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確定;老年參保人員未選擇繳費的,無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中列支,個人賬戶不足支付時,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時已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從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養老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之后年滿70周歲的人員,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養老金。

2 重慶農村養老保障的水平概述

2.1 重慶農村養老保障的總體水平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水平是體現養老保障程度的重要指標,其含義體現在三個層次:對社會成員個人而言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經濟待遇的高低程度,可以用養老金替代率來表示;從政府角度而言,是公共養老金保障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從宏觀經濟角度而言是指養老保險支出總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

但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重慶農村養老保險待遇從無到有,但替代率呈下降趨勢。2014年的重慶統計年鑒顯示,重慶鄉村村民的養老金支出同村民平均純收入對比,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略有下降,由2012年的13%,下降到2013年的11.5%。

家庭養老是重慶市農村養老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方式。土地養老是重慶農民在尚有勞動力時常用的養老方式。農村社區養老僅在少數經濟發達地區實行。商業養老保險僅在少數富裕農村家庭出現。從2011年4月1日起,重慶市實現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全覆蓋”。但是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的認識不足,缺乏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在政策上,重慶市2010年至2013年4年期間,先后出臺了重要的涉及老人的政策文件19個,其中規劃文件1個、敬老優待老人的文件1個、醫療保健文件1個、養老保障文件6個、養老服務文件10個。

在社會救助上,年滿70歲以上的城鄉領取最低生活保障的老人,每人每月額外享有城鎮45元、農村30元的分類別的救助;在高齡補貼上,全重慶市39個區縣全部發放了關于百歲老人的營養補助,其中28個區縣都對90~99歲的高齡老人發放了高齡津貼,其中13個區縣對80~89歲高齡老人發放了高齡津貼;在醫療保健上,全重慶市39個區縣全都實行65歲以上老人免費體檢的制度,全重慶市人均期望壽命達77.81歲,這很大的提高了重慶老人的幸福指數。

2012年,重慶建成10個區縣社會福利中心站、220所鄉鎮敬老院、220個社區托老所,新增養老服務床位1萬張,鄉鎮敬老院集中供養能力達到60%。但當前重慶市空巢老人達200萬人,高齡、失能等困難老人達100萬人,老年公寓“一床難求”,養老服務難以滿足養老需求的問題依然嚴重。

2.2 以上幾種基本方式在農村養老保障中的作用

篇3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問題責任;發展方向

一、我國農村新農保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數以千萬計的青壯年農民流入城市打工,導致農村的老年人數量和老齡化程度超過了城鎮。據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統計分析,我國60歲及60歲以上農村老年人口有8500萬人,占老年人口總數的60%多,而我國傳統的農村養老模式如土地養老,家庭養老也在城鎮化的過程中慢慢地削弱。伴隨著城鎮化過程出現的是種種難題,如人口老齡化現象,空巢老人現象,種種問題給我國的農村老人養老提出了新的挑戰。幾千年傳統的家庭養老受到前所未有的嚴重沖擊,面對不斷擴大的老年群體,社會化、市場化、產業化的養老服務模式應運產生,隨之養老服務合同糾紛與日俱增。這一客觀現實及未來的緊迫形勢,促使我國必須關注農民社會養老的制度建設問題。

(一)傳統家庭養老保險制度的弱化增強了農村對養老保險制度需求的愿望。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計劃生育的成功推行,我國農村人口出生率下降,家庭結構發生了改變,老齡化速度加快,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巨大的沖擊,再也不能滿足農村養老的需求。

(二)土地養老保障功能弱化增強了農村對養老保險制度需求的愿望。我國農村土地被占用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造成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再加上農村土地分散化經營,土地生產效率越來越低下,土地養老保障已無法適應目前的需求。

(三)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增強了農民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需求的愿望。城市化建設過程中,一方面直接造成農村土地的減少,使農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另一方面,解放了農村勞動力,使得大量農民工涌向城鎮,而由于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限制,農民工要么無法參加養老保險制度,要么不能放心地參加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開始實施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較晚,資金籌集基本上是“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支持”的原則。這實質上就是一種農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缺乏共濟性。隨著科學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 使得這項制度的實施及融資存在著一系列問題。

1.保障水平低。“新農?!庇媱?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而根據2008年中國人口信息數據,而鄉村總人口為7.2億人;2008年末全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總人數為5595萬人,但是面對如此低覆蓋面,當前經濟條件和政策條件下,農村養老保險全面鋪開還有很大的難度,無法滿足農村養老的基本生活需要,缺乏社會保險應有的社會性。由于農民的參保意識不夠強,相當部分的農民對保險認識不足,了解不夠,會致使參保意識不強。

2.覆蓋面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制度的設計偏重于農村留守人員,對于被征地農民和返鄉的進城務工人員沒有做出合理的設計,這使得制度的有效覆蓋面降低,推行后難以形成全面的保障網。

3.政府資金風險系數驟增。由于公共衛生、醫療技術的改進和個人健康意識的提高,人類總體生存狀況有所改善,死亡率降低,會帶來預期壽命的增加,可以說,政府是這個計劃的主要出資人和最終擔保人,完全暴露在聚合性的長壽風險之下。農村集體經濟十分薄弱,落實新農保制度,最大的難點是集體補助是否落到實處,否則,籌資的壓力難免轉嫁于農民。在目前地方財政普遍吃緊,而承擔的社會事務不斷增加的條件下,新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一個剛性的制度安排,在一些財政情況不太好的地區,融資而言就是一個壓力。因此,無論此項投入是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還是由“中央財政根據地區不同給予補貼”,支付壓力是顯而易見的,是否會“斷炊”、“崩潰”,成為很現實的問題,特別是對財力脆弱的地方財政而言。

4.我國農村養老保險法律體制不健全。一直以來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撤銷,費用的籌集、運用以及保險金的發放,不是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而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門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執行。這些地方性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的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而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效力,不是農民與政府的一種規范性、持久性契約,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

5.農村的養老保險制度供給嚴重不足,我國農村對養老保險制度強烈的需求源自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以及計劃生育的成功實行,農村家庭結構的變化,老齡化問題的日益突出,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障和土地保障的不斷弱化。而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制度明顯地偏向于城市,導致農村的養老保險制度供給嚴重不足,因此,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嚴重的供需不平衡。

6.

新養老保險立法效應滯后。法律是通過強制性手段來規范公民行為,維護社會的安定有序,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盡管今年我國出臺了第一部<社會保險法>但由于新法剛剛推出,因為各地以前法規不統一,作法也各不一樣,彼此之間常存在許多不協調甚至是矛盾之處,從而使現法能否有效發揮出應有的作用。針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險方面實用性到底如何有待于時間的考驗。

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新農保工作,改善制度實施效果,提出如下建議:

1.加快實施新立法的進程。新立法中國建立覆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保障,也是整個國家朝著社會公平正義、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助于解決農村養老困境,消除農民的養老的后顧之憂.保證基金籌集的穩定性和保值增值的安全性,確保我國農保事業健康發展。

2.提高保障水平,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支持力度。盡管有地方性補助和個人賬戶支持,但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貧困人口,中央財政補貼無疑是保障的主要來源。中央政府應進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對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予以更大政策傾斜。

3.針對不同人群需求,建立多層次的農保制度。在制度的構建過程中,參保對象的經濟能力和所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固然是主要考慮因素,但社會保險作為一項公共產品,不同人群對它的需求狀況也不可忽略。有關學者提出,我國農保的參保對象大致可分三類:一般農民、被征地農民和農民工。農保制度應當充分考慮其特點來建立。對被征地農民,政府補貼應主要由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的一定比例組成,若仍不足,則由當地政府“兜底”。對有工資收入且流動性較強的農民工群體,因其工種的多樣性,應進一步劃分: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者應被納入現行制度,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返鄉務農者可在原籍所在地參保,在城務工期間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并入原籍農保制度;從事流動性強工種的農民工參照鄉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參保。

4.改革籌資方式,建立政府、集體和農戶共同負擔的多元籌資機制。為解決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嚴重不足的問題,引入集體與農戶共同參與的多元籌資機制就顯得勢在必行。農民作為社會保障的受益主體理應負擔其中的一部分費用,但是考慮到農民大多為低收入群體,建立在多元籌資機制基礎上的社會保障需采取逐步推進的方式進行。

5.應該在健全機制的基礎上,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分層分類地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在富裕地區,可以仿效城市社會保障的和經驗,全面展開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而在貧困的地區,又要針對不同的保障群體,實施不同的有針對性和選擇性的社會保障。在老年人多的地方,重點推行養老保險;在疾病多發的地方,重點推行醫療保險或農民醫療合作制度;在貧困地區,重點推行優撫、優教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規范基金的運營和監管,確保其保值增值。新農保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定期公開參保人繳費和待遇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此外,還可引入獨立于基金運營機構之外、具有權威性和公平性的社會監管機構,以制約農保管理部門的活動。

參考文獻:

[1]董文成.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困境與問題分析.環渤海經濟望,2008.

篇4

【關鍵詞】居家養老;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一、研究背景

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2010年,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城鎮為4631萬人,鄉村為9930萬人;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城鎮為3102萬人,鄉村為6667萬人。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城鎮為11.69%,鄉村為14.98%;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重城鎮為7.8%,鄉村為10.06%;8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城鎮為1.35%,鄉村為1.8%。這說明與城鎮相比,鄉村人口的老齡化程度更高,高齡化程度更嚴重。

實際生活中我們也可以清楚的了解到當前中國農村老齡化壓力下養老問題帶來的巨大壓力和挑戰。尤其是在一些偏遠落后的鄉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品質問題更加不容樂觀。鄉鎮部門對于養老方式的選擇,在為本地區老年人生活考慮的同時,也是對當地經濟發展的方向的綜合考量。良好的養老惠及政策,既可以有效的保證農村勞動力向外流動趨于平穩,又能夠為當地的社會事業建設奠定安穩的后方。在此種情況下,我們習慣性的把目光投向老齡化壓力下的老年人物質生活改善方面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這在一定意義上導致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容易被忽視。

文章正是基于農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與物質生活脫節現象嚴重。雖然現在外界對農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關注度逐漸升高,但政府及各有關組織的實際措施依舊貧乏。因此,我們試圖通過對農村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深入了解,總結得到老年人晚年精神生活需求聚焦所在,對其進行探究并提出對策方案,期望為完善農村養老服務提供參考資料。

二、關鍵概念說明

(一)居家養老

居家養老一般由民政部門牽頭,通過街道安排社區內的大齡下崗女職工以家庭享受居家養老服務的老人養護員的身份實現再就業,進入生活有困難的孤老家庭,照顧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養老院”的形式幫助老人度過健康安樂的晚年生活。居家養老主要是政府購買服務推動的,服務對象只限于較小的范圍:“三無”老人等,其費用主要由政府負擔。一些地方鼓勵老年人自己購買服務,對此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二)精神文化生活

認為:“真正的人=思維著的精神”,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是人的根本需求。北京大學穆光宗教授指提出,一個健康的、幸福的和成功的老齡化社會的建設離不開積極的老年文化的發展和支持。精神空虛為部分老年人的真實寫照,尤其在農村地區,處于老年人所接受的文化教育有限,文盲率偏高,進入老齡后,基本無事可做。尤其以農村空巢現象突出,精神生活更為匱乏,宗教迷信因之盛行開來。農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亟需正確的引導,并幫助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性。老年人自身也應清醒認識到自身能力和不足,揚長避短,熱情擁抱社會,化老齡壓力為社會再發展的新動力。

三、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訪談對象基本情況

本次訪談的20位老人年齡均在65歲以上,他們基本上在健康方面都存在著各種高位病癥的隱患,而且基本上都是以獨居為主,十分缺乏子女的關懷和照顧。但即便這樣,他們不愿意住進養老院中享受專業的照護。我們可以看到被訪老人基本處于獨立生活狀態,在經濟上也較為寬松,可以過上一個舒適的晚年,而且即便是有較多子女的家庭老人也已自己生活為主。而且老人本身健康狀況都存在令人擔憂的方面,需要進行定期健康檢查的人數較多。

(二)老年人自我生活評價

老人普遍表示雖然缺少了子女的陪伴,但隨著社會物質生活的進步,他們的晚年生活基本上是可以達到衣食無憂的。所以,除了對于子女因工作忙碌而無法抽空回家看望老人略有微詞外,老人對自己現今能過上的安穩生活,總體來說還是非常滿意的。

相比于另外長時間單獨生活的老人所表現出的自我封閉和不愿交流,與子女同住的老人的健康狀況也更為良好。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一個良好樂觀的生活態度對于老人的晚年生活品質,尤其是精神心理狀況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這些獨居老人基本上都屬于單身、失獨或子女長時間未回過家甚至在較遠地區打工,只留下老人在家中。再加上子女工作忙碌的原因,老人甚至會長達數月與子女間斷聯系。這種長期的寂寞環境與不被關心的失落感都造成了這些老人逐漸形成的自我消沉意識,缺乏融入周身環境的積極性。

(三)老年人內心向往和真實愿望

對于政府和社會給予的文化生活項目措施以及對自我發展實現的要求方面進行問談的時候,我們發現其實在鎮政府的主引下,各村莊都相繼建立起了與城鎮相契合的老年人活動中心以及各類配套的健身設施。硬件的發展實際達到了一個高度齊全的水平。各個老年活動中心作為村莊文化娛樂活動承載體,近年來也有計劃舉辦了系列教育宣傳娛樂活動。對外文化引進有力度又有效度。教育宣傳類活動更是讓老人們覺得自己沒有被社會淘汰,有能力融入年輕人的生活。這帶給了他們極大地鼓勵,幫助提高了他們對于社會文化的汲取,保持了一個健康先進的思想觀念。

四、存在問題

農村老年人往往局限于封建迷信思想,他們注重為兒女考慮,習慣于為家庭延續狀況感到憂心。在他們的思想中,自我需求始終不是最重要的一端。近年來,雖然社會各界對老齡化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社會養老保障舉措的施行力度日漸增強,尤其是農村老年人的生活得到了更為優質的保障,但是對于精神贍養這一方面,政府政策的確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社會組織為之付出的努力也難以收到預期的成效。農村老年人精神生活的改善還存在著巨大的彌補空間。

在生活中能夠實現的程度往往止步于物質生活的改善,而精神文化的嚴重脫軌似乎已經成為了難以改變的現狀。人力物力的貧乏,農村居民養老觀念的一時難以轉變,鄉鎮政府的實踐經驗累積不足等因素都使得一系列養老服務建設的滯后。在政府主導的社會養老背景下的社會組織力量很難自然的融入到養老體制建設中,甚至很多社會組織無處安放。這些都成為一整個體系共同作用影響著農村老年人晚年精神文化生活發展,只有綜合考量各方面利弊輕重,整合有效力量,共同推進農村老年人精神養老,才能真正活躍老齡社會力量,轉變社會發展中的老齡化壓力成為社會進步的再生能量。

五、對策與建議

前文實證分析表明,我國農村老年人精神生活還存在許多方面的缺陷,亟待調整與改善。老年人精神生活中的情感依賴顯而易見,而造成這一現象最主要的方面則是老年人自我意識不夠強烈,他們在晚年幾乎更加輕怠慢自我的生活質量,一心為子女的想法長期影響他們的生活。這一因素不僅使政府工作開展緩慢,更使得各方面措施施行受阻,力量介入困難。而且,農村老年人尤其重視安居故鄉,搬離農村與子女生活在城鎮中并不是其訴求所在。因此,文章不想重提已經被論述過多次的政府舉措、社會力量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在此,本文希望可以將本次調查后所得體悟,并參照日本養老方式,給出參考建議。

在日本,他們鼓勵老年人以自我管理的方式加入養老管理行列。積極投身完善法律政策,推動養老方式的漸進式改革,日本政府通過此種方式,逐步增強老年人的社會歸屬感。

文章借此提出如下建議:在著力推進政府居家養老服務,改善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同時,各有關組織部門亦可以適度的考慮啟用老年人群眾的行政組織能力者進入到養老管理體系的管理中。這不僅能夠在實際中幫助老年人尋回社會價值和歸屬感,更好的保持與社會的并行發展狀態,另一方面,社會的需要感也可以減輕其對子女的觀念,在精神上找到依靠,促進老年生活的積極樂觀向上。目前農村中的組織管理群體基本以中青年管理為主,老年人的組織參與少,活動的開展與舉辦,老年人也經常是盲目的被推著走,不能夠從老人的角度去考慮問題,致使老人實際參與熱度不高,自然其目的達成度也低。

同時志愿活動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社會組織活動都應該更好的統籌協調老年人生活實際,有針對性的發展服務計劃目標。通過衡量老年人的生活狀況,情感關系,健康狀況,能力水平等要素,合理安排服務內容,小而精的開展有關活動,更好的照顧到每一位老人的精神心理需求。不過分量求的實現,逐漸由量的積累向質的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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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論文摘要:中國是一個擁有8億農民的農業大國,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破解“三農”問題的關鍵,是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現階段我國應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工作的進程,在中國人口老齡高峰到來之前切實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

    中國是一個擁有8億農民的農業大國,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破解“三農”問題的關鍵,是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中國農村的經濟結構和農民生活方式都發生了改變,農村工業化的發展、農村勞動力的流動與轉移,農村人口老齡化與家庭小型化的趨勢等等,決定著農村傳統的以家庭保障為主的保障方式已難以為繼?,F階段我國應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工作的進程,在中國人口老齡高峰到來之前切實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當前工作的重點是要進行制度創新,而且必須對農村養老保險的原則和現行政策進行適當的改革和調整,建立城鄉一體化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一、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巫待建立

    進人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農村經歷著一場深刻的變革,這種變革不僅涉及到農村經濟結構的改革,同時也涉及到農民社會生活方式的改變。目前,中國傳統的農村養老方式受到了越來越多的沖擊,最主要體現在家庭結構不斷縮小、土地保障功能正在弱化、農村外出勞動力人口急劇增加等方面。另一方面,我國農村老齡人口眾多與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形成強烈反差。

    1.家庭養老功能削弱

    由于中國歷史傳統中儒家“孝道”思想的影響,在中國農村老年保障歷史和傳統是以“家庭”為主。“家庭養老”是我國贍養老人的優良傳統,有著悠久的歷史,深厚的經濟社會基礎[’〕。但隨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家庭出現了革命性的變革,首先是家庭結構發生了變化,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后,在我國已出現大量的“四二一”結構的家庭,農村的許多地方一對夫婦要供養4個老人,不論是目前的家庭收人,還是用于贍養老人的精力和時間,都難以滿足老年人的要求。其次,是目前家庭逐漸趨向小型化、核心化,能夠負擔老人的能力都普遍的降低了。家庭人口和勞動力的減少,就意味著家庭收人的減少。再次,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繁榮,青年人價值觀念的變化和老年人獨立意識的增強,使老年人不愿依附子女來養活自己。這些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便出現了農村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趨勢。1991年中國老齡科研中心老年人供養體系調查資料表明,我國農村60歲及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養老的比例為63 % ; 2001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農村家庭變化課題組調查資料表明,這一比例已經下降為50%左右。

    顯然目前有關農村養老保障的政策中強調的“以家庭養老為主體和基礎,輔之以集體供養、群眾幫助和國家救濟相結合的養老模式”,已不符合我國現階段的實情。

    2.土地收人風險加大

    農村實行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后,土地既是農民的經濟生產資料,也是廣大農民的生活生產資料。根據土地政策規定,承包的土地在農民去世前一直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靠土地收人解決一部分老年人的生活來源。但是,隨著近年來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不斷上漲,土地的投人與產出比率不斷下降,再加上人均耕地面積正在逐漸減少,從而難以形成生產規模效應,使得不可地方的農民種地不僅不能維護其生活的來源,甚至出現了虧損。還有許多地區土地的轉租和轉包困難也很多,農民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后,想依靠土收人養老,其風險也很大。因此,單以土地保障方式來解決農村養老問題,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和一定的難度。

    3.中國城鄉養老保障差異較大

    城鄉間經濟差距擴大,二元經濟結構還沒根本改變。城鄉差距1978年為2.57:1,1983年降至1.82:1,此后逐年上升,2003年為3.32:1。針對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和地區間財政狀況的實際差距,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農村生活保障制度。截止2003年底,全國農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戶人數僅為1257萬人。同年全國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證金的人數2247萬人,全國各級政府財政支出最低生活保障資金156億元。由此可見,城鄉養老保障差異明顯。

    4.中國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

    隨著中國實施計劃生育基本國策,21世紀后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加快。按第五次人口資料測算,2000年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為8832萬人,占總人口的6. 98 % , 2010年后迅速增長,2050年將增至2.7187億人。而我國70%的老齡人口在農村,農村養老負擔特別重。2002年,我國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已經超過了7%,我國已經跨人了老齡化社會。與世界上人口老齡化國家相比較,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人數多、增長快、超前于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等特點。這對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特別是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狀況是農村明顯高于城鎮,隨著農村流動人口的增加,這種趨勢將會更進一步地明朗。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現在的養老保障僅僅局限在城鎮人口中開展,導致了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的滯后。

    根據國際慣例,在人口老齡化高峰到來的前二三十年,就應建立相應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進行養老保險資金的積累儲備。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將在未來10至20年內進一步加快。因此,我們要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使所有人群在老年均有一個生活最低保障。

    除此之外,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正面臨貶值的危機,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不能覆蓋所有需要保障的人群。

         二、進行制度創新,建立健全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現階段,農村的土地養老和家庭養老方式面臨著許多挑戰,需要政府為農民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彌補傳統養老方式的不足。我國于20世紀90年代開始探索在農村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為這項工作的進一步探索打下了基礎。當前的重點是要進行制度創新,走“政府定政策、市場化運營”的路子,從而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1.“政府定政策”是農村養老保險事業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在構建農村新型社會保障體制的過程中,國家承擔著不可推卸的職責?!罢ㄕ摺?,就是強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政府的一項基本職能,要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納人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統籌考慮,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審查經辦機構資格,監督經辦機構落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各項政策;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各項政策;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和農村社會的穩定。

    2.實行“市場化運營”.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市場化運營,就是由符合規定的市場法人,按照有關法規和政策,專門組建政策性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公司,經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國家給予政策扶持和優惠政策,保險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積極開拓市場,提供優質服務,引導農民投保??梢詳嘌裕r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市場化運作,將會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的兩個積極性,比單靠政府大包大攬,責任會更為明確,其效益也會更好,一定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走出一條新路來。

    從過去一段時期的實踐和經驗總結可知,走“政府定政策、市場化運營”的路子,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也符合我國現階段農村社會養老實際。現階段我們應繼續鼓勵和加快這項工作的進程。除了制度創新還須對農村養老保險的原則和現行政策進行適當的改革和調整,應該改變原來農村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原則,國家必須考慮給予一定的投人(可以分步實施到位),實行與城鎮養老保險一樣的由“國家、集體、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以逐步消除或縮小城鄉差別、工農差別,實現資源相對共享,體現社會公平,切實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

   3.國家投資、集體出資購買養老保險

    政府對農村養老資金的投人需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建立政府資金的引導機制,即為了鼓勵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應由政府對參保人員根據年齡的不同給予適當的補貼;二是建立養老保障待遇調整的儲備基金,以保證被保險人領取的養老金數額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基本同步發展。

    城市養老社會保險制度中,企業是主要的投保人,但隨著中國農業工業化和現代化發展,農村集體也要為農民提供一部分保險金補助。發展農村經濟,興辦鄉鎮企業,農村集體有了多余的可供支配的收人,就可以集體的名義為六十歲到七十歲以上的老人購買養老保險。政府不僅要給予保險金政策方面的優惠,還需要給予農民一定數額的直接經濟補貼。而為了保障所有的農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必須建立有效的財政支持系統。

    4.農民個人繳納一定的養老費用

    現在農村已基本具備建立新型社會保障制度的經濟和心理等方面條件。從經濟條件看,實行社會主義保障制度的中心問題經費問題,尤其是農民養老和醫療等社會保險的基金主要來自于農民的繳納,現階段我國農民已基本解決了溫飽問題并向小康水平邁進。經過組織和引導,農民有能力支付一定的費用用于社會保險項目的開展。從社會心理條件看,農民具有迫切的構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要求,通過引導,易于形成正確的保障觀念和保障意識。

    堅持“強制投保為主、自愿投保為輔”的原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必須充分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特征,凡達到全國農村平均收人水平以上的農民必須投保;同時,也應該考慮到全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對收人在全國平均水平以下、貧困線以上者鼓勵投保。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推進,可以按人群和地區分類、分步進行。首先在農村的不同人群中分類推進,如鄉鎮企業職工和民辦教師,強制其必須參加保險;其次在較為富裕的地區,一方面要加大政府資金的示范效應,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強制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然后逐漸擴展到其他地區。

   在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工作中不能遺忘了農村外出流動人員,要為“農民工”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80年代起伴隨著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的趨勢,農業大量剩余勞動力向城市遷移,進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往往會被我們遺忘。如果把農民工納人社會保障新計劃,實行全國統籌,建立遍布城鄉的全國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這樣無論農民工在哪里就業,即使回到了農村,國家對其養老和醫療保障的承諾都能夠兌現。這樣,國家既可以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的繳費基數、緩解養老金近期支付壓力,又可以使更多的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的權利,為全社會的老年保障目標創造條件。

    除此之外,要使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健康發展還必須提供法律保障。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形成了以集體保障為主、其他保障為輔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這種保障體系主要是依靠高度集中統一的行政管理系統依據相關政策實施,缺乏法律的規定性,而法律制度的欠缺給農村社會保障帶來一系列問題。要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走上規范化的軌道,建立起適應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具有現代意義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就必須制定一系列適應我國農村實際情況的有關農村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另外,要對五保供養明確保障對象、穩定保障資金來源、規范保障標準,堅決杜絕保障管理方面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等等。

       三、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戰略意義

    逐步建立健全與農村生產力水平和經濟社會結構相適應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措施。這對于深化農村改革和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具有重大的社會戰略意義,對于解除農民后顧之憂,提高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人口安全戰略意義,對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保障農民利益,具有重要的經濟戰略意義。

1. 社會戰略意義

    首先,通過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有利于促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的不公平狀況的改變,可以有效緩解城鄉二元制社會經濟結構造成的發展不平衡狀況,提高農村社會的文明質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其次,通過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有利于促進我國農村幾千年繼承下來的傳統生育觀念的轉變,改變家庭養老、多子多福的傳統觀念,實現廣大農民的解放,進而推動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落實;再次,通過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有利于優化農村改革和發展的社會環境,使各項改革措施向縱身發展和落實。

    2.人口安全戰略意義

    首先,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事關農村人口安全,是提高農村老年人口健康水平的基石。提高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又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題中之義,兩者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當前,我國不少農村老年人口有病得不到及時有效的醫治,致使身體素質下降,對人均預期壽命產生深刻影響,也是農村老年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重要原因,從而反過來影響人口安全戰略、扶貧攻堅計劃和農村社會保障戰略的實施;其次,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對于統籌解決我國人口與發展中的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事關人口安全問題具有重要戰略意義。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健全了,對弱化傳統生育觀念、解決養兒防老、重男輕女問題也是有效的措施。同時,通過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功能的發揮,能夠使農民家庭有更多的支出投向青少年的教育和人力資源的開發,從而為提高整體國民素質,進而提高我國在未來世界競爭中的主動性具有戰略意義;再次,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提高農村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有利于促進人口的有序流動和合理分布。而提高農村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能夠解除農村青壯年剩余勞動力流動的后顧之憂,從而對提高農村勞動生產率也具有戰略意義。

篇6

論文摘要:運用當前該研究領域內幾種經濟條件標準具體分析了山東省棗莊市全面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可行性,進而得出棗莊市已經具備全面推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經濟條件的結論。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現狀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影響社會的公正和安定,進而影響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因此,盡快建立起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尤其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己經成為各級政府面臨的一項重大課題。

棗莊市地處山東省南部,總面積4563平方公里,人口367. 27萬人。其中,鄉村人口253. 95萬人,城鎮人口113. 32萬人。2005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 633. 35億元,比上年增長17. 4%。那么,棗莊市是否具備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條件?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對其經濟條件進行逐一的具體分析。

一、棗莊市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經濟條件分析

棗莊是否具備全面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經濟條件,必須對該地區是否達到國際上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最低標準進行全面分析,才能得出比較全面合理的結論。

(一)棗莊市人均GDP和農業GDP的比重

近年來,棗莊市經濟發展連續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2005年全市生產總值實現633. 35億元,是2000年的2. 5倍,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增長15%。經濟結構全面優化,三次產業結構比例由2000年的16. 7:49. 5:33. 8調整到2005年的9. 6:63. 9:26. 5,第一產業比重下降了7. 1個百分點,第二產業比重上升了14. 4個百分點。全市人均GDP為17602元(約合2000余美元),比2004年增長23. 5%,己遠超過斯里蘭卡和波蘭的368. 9美元和1822美元。近四年來,第一產業(主要是農業)GDP所占比重從2002年的14. 6%下降到2005年的9. 6%。以低于芬蘭和波蘭的14. 5%和12%,基本接近日本的8%(見表1)。因此,可以說,棗莊市的經濟實力已達到了推行該制度的經濟條件。

(二)棗莊市的城市化率及農業勞動力結構

2005年棗莊市城市化率和農業從業人員比例分別為31%和47%(見表2),單從量的角度上來看,還遠未達到國際上的最低標準。但是,研究這兩個標準無外乎是想知道推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以后國家財政和農民自身等方面經濟負擔大小的問題。換句話說,就目前棗莊市財政支付能力和農民自身經濟實力等方面,是否能夠達到推行該制度的最低標準。

1、棗莊市人均應領取養老金標準匡算

棗莊市每位老年人每年應領取多少養老金才能基本保證他們安享晚年,沒有一個現成的標準可供參考,但是可以在2005年《棗莊市統計年鑒》中找到與它最相近的該年度“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統計資料(見圖1),該年度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為2598元,那么,剔除老年人基本生活之外的消費因素便可得出能夠基本反映客觀需要的養老金標準。在生活消費支出的各因素中,交通通訊、教育娛樂因素基本可以剔除,醫療保健因素應放到農村醫療保險制度中加以考慮,因而也可以剔除,居住因素中用來購買建筑生產用房材料和直接購買生活用房的人均支出為172元,考慮到邁入老年的這一群體中絕大部分應居有定所,因此,這一項支出也應被剔除掉。此外,設備用品消費因素也應略有降低。綜合以上方面的考慮,棗莊市老年人每年領取的養老金若能保持在1650元左右的水平便可以保證他們的晚年基本生活。

2、棗莊市財政支出能力分析

2005年,棗莊市的財政實力進一步增強,境內財政總收入55. 5億元,比上年增長41. 9%,全年人均財政總收入達到1511. 15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28. 16億元,增長36%。同時,財政收入的質量穩步提高,地方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為4. 5%,地方財政收入中稅收的比重為73. 2%,分別提高0. 4和2. 5個百分點。所以,只要加強財政管理,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杜絕資金浪費,有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就能結約更多的財政資金,為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提供可靠的資金保障。

3、農村居民收入分析

隨著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經濟也呈現出了快速的增長勢頭,農民收入逐年提高。棗莊地區2005年農村經濟人均總收入實現5660元,r匕2004年增長13. 2%,而且,從2002年以來,一直保持一個較快的增長勢頭(見圖2)。一方面,農民收入快速增長;另一方面,農村取消了農業稅等稅費,農民基本沒有了負擔。農民已經具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來承擔自己一部分保險費,其參保意識必然會得到進一步加強。

二、結論與建議

篇7

有資料顯示,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1.34億,超過總人口的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1.1億,占總人口的8.5%。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布在農村地區,農村老齡化問題突出。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傳統的土地保障功能面臨嚴峻挑戰。

一、當前我國農村養老的基本方式

隨著社會的變遷、經濟的發展,我國農村養老已不再是單一的家庭養老,而是以家庭養老為主,其它養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養老:這是當前我國農村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體現。農村家庭養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國農村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善。由于農村地區間發展差異大,經濟發展不平衡,短時間內不可能在全農村范圍內建立、推廣養老保險制度,這決定了家庭養老會在相當長時間內成為農村養老的基本方式;第二,農村家庭服務業不發達。即使部分老人擁有數目可觀的養老金,但由于疾病纏身、自理能力較差,他們仍然難以安度晚年;第三,傳統的思想文化觀念對農村老人生活習慣的感染和影響。“子孫滿堂”的天倫之樂仍是他們所渴求、向往的,且隨著年歲的增加,農村老人抵御生活風險的能力越來越有限,對家庭人員的物質、精神依賴亦會增加。

集體養老: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目前我國農村集體養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集體養老作為由家庭養老向社會化養老過渡的一種形式,是以集體為單位對老人進行集中供養的養老方式。

盡管集體養老在歷史上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但現在看來,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養老對象過窄,集體養老的范圍事實上就是對五保戶的供養。然而,五保戶的供養條件非??量?,對于只有女兒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沒有敬老院的農村地區主要由村組負責對“五保戶”實行分散供養。集體養老保障也僅僅停留在維持其溫飽;第三,對集體養老認識明顯不足。在農村地區,許多符合條件的農民不愿享受“五保戶”待遇,只要尚有一點點勞動能力,或者有親人可以依靠,誰也不愿享受“五保戶”的供養。

儲蓄養老:是一種最典型的自我養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積月累、勤儉節約的積蓄養老,但這種養老方式在農村越來越缺少實用價值。農民從農業生產中獲得的收入有限,盡管辛苦勞作和省吃儉用,但蓋房、子女教育、醫療等各項開支卻很大。到了晚年,其積蓄難以保障養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齡化對傳統農村養老模式的挑戰

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特征明顯,城鄉發展差距大,絕大部分農村地區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長期以來,農村養老保障主要依賴于家庭養老。日趨嚴重的農村老齡化問題,必將對農村老年人口養老問題提出嚴峻挑戰。

1.農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農村養老的壓力。

2.老年人口的高齡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養老能力。農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較低,未讀過書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學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質決定了農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體力勞動者,年齡對他們的自我養老能力影響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齡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齡人口的自我養老能力,同時也降低老齡人口自理能力。農村老年人口高齡化和健康狀況的下降,無疑加重了農村養老的負擔和壓力。

3.農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養老的功能。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執行,農村家庭的子女數也大大下降,導致家庭規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規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過去一般是多對夫婦供養一對老人變成現在一對夫婦供養兩對及兩對以上老人,無論財力上還是精力上,都讓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難以為繼。

4.“空巢老人”的增多,獨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農村養老的社會化需求。傳統的家庭養老不僅由子女為老人提供經濟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顧和精神撫慰。農村青壯年進城務工后,雖然也履行了在經濟上供養父母的義務,但考慮到進城農民的自身經濟狀況,供養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無法給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時,農村老人尤其是高齡人口中獨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來伴”,沒有在生活上相互照應、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對象,使得養老更加困難。

三、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

(一)農村養老保障的覆蓋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保障對象一直限于“困難的人”、“光榮的人”和“富裕的人”,農村的大多數人由于種種原因還無法享受社會保障。相關的調查顯示,占人口總數20%的城鎮居民,享受全國89%的社會保障,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享受到了社會11%的社會保障,在縣城以下集體單位的1 000多萬職工和2 000多萬城鎮個體經營者基本上得不到應有的社會保障。

(二)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挑戰

改革開放后,特別是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其所面臨的挑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子女的贍養壓力增大。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使獨生子女家庭成為我國農村主要的家庭構成模式,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來臨,80年代后的獨生子女,面臨著承擔四個老人的贍養義務,同時還有一至二個子女的負擔。(2)勞動力流動和人口的遷移給家庭贍養帶來了負面影響。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內地農村人口大量向經濟較發達的城鎮流動,這些“離土又離鄉”、“進廠又進城”人員長年在外務工經商,勢必影響對老人的供養。(3)隨著農民觀念和家庭規模的變化,傳統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養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較低

事實上社會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項技術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業保險的技術難度,又存在著依法實施的政策難度,對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嚴格,按照國際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繳費和實施的使用三權分離,互相監督,這樣才能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過程更加順利,使基金的運營更加暢通;但就我國現行的農村保障基金的管理辦法卻是管理、繳費和實施使用三權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擠占、挪用、貪污、揮霍農村養老保障基金的現象時有發生。

篇8

[關鍵詞]農村養老問題;現狀;演變歷程

人口老齡化是指一定社會中老齡人口比重相對較高的一種人口結構狀況。目前,國際社會廣泛公認的一種定量標準是:如果一個社會中,65歲及以上人口占該社會總人口的比重超過7%,或者60歲及以上人口占該社會總人口的比重超過10%,那么該社會就可稱為老齡化社會。2009年河南省老年人口所占比例為8.8%,說明河南省目前存在人口老齡化問題。本文試圖根據河南農村養老的普遍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探索出一條適合農村實際情況的養老模式,為完善河南農村養老體系尋找路徑,為研究農村養老制度提供參考。

一、河南省農村人口老齡化現狀

2009年河南省65歲及以上人口為882萬人。老齡人口不僅數量多,而且增長速度快。1982~1990年間,河南省老年人口年均增長13.7萬人;1990~2000年間,年均增長14.9萬人;2000~2009年間,年均增長39.9萬人。1982年河南農村老齡人口所占比例為5.36%,1990年為6.10%,2000年已達到7.49%,2009年達到8.84%??梢钥闯?,河南省農村老齡化速度很快。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醫療條件的改善,老年人的壽命也在不斷提高,同時隨著年齡的增長,老年人多數自理能力下降。這使得老人需要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社會服務。

二、河南省農村養老方式的演變歷程

(1)傳統的農村家庭養老形式。長期以來我省農村的老年人口的生活起居主要由家庭負擔,“養兒防老”是農村養老主要模式。(2)集體支持與家庭養老相結合。50年代中期起,中央政府針對農村“三無”老人實行“五保”政策這種集體化的養老方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開始建立。這種以家庭養老為主、集體支持為輔的養老方式,使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了保障。(3)養老方式多元化。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隨著農村經濟改革的深入,河南省農村也開始探索農村養老保險路徑。此時河南省農村養老方式呈現出多元化的特征,表現為一種家庭養老、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的混合型養老形式。

三、新形勢下河南省農村養老出現的新問題

(1)農村家庭規模縮小,傳統的農村家庭養老功能弱化。20世紀70年代以來,由于我國一直實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使得農村人口出生率下降,家庭規模不斷縮小,使得養兒防老的傳統模式受到沖擊。家庭規模的縮小使勞動年齡人口的負擔日益加重,增加了農村養老問題解決的難度。(2)農村勞動力轉移對家庭養老的影響。改革開放以來,政策逐漸放松對城鄉壁壘的控制。大量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農村青壯年,外出打工。大量空巢老人家庭在農村出現,即使子女能夠為父母提供一定的物質資助,但無法實現對老年人的適時照料,也無法滿足老年人的情感需要。(3)農村社會保險實施不力。由于目前我省農村經濟發展還沒有達到應有的水平,再加上農民的保險意識不強,大部分農民也沒有買養老保險的意愿和實力,導致農村社會保險無法實施。

四、對河南省農村養老問題的幾點思考

(1)繼續大力發揚愛老、敬老的傳統美德。親子關系作為家庭關系的核心,其撫養與贍養關系構成了傳統中國倫理天經地義的事情,也為法律所首肯。要在全社會繼續大力倡導敬老養老之風,弘揚傳統美德,表彰敬老養老先進,在中小學開展孝敬主題教育活動等方式,從小培養孝敬父母以及尊老、敬老傳統美德。(2)加強自我養老意識。倡導那些仍具有社會勞動能力的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生活,既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又豐富了老年人自己的晚年生活。(3)提高農民收入。養老問題從某種程度上說是經濟的支付能力問題。只有農民收入增加了,農村老人的狀況才能得到真正的改善。同時,農村社會保障基金中來自農民個人的部分才能有望持續穩定地增加。(4)政府應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廣大農民對于國家的原始積累做出了大的貢獻。國家在一定程度上富裕了之后,有義務反哺農民,包括為農村養老投資,使農村老人也嘗到改革帶來的實惠。(5)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包括降低醫療費中自付比例,提高鄉鎮衛生院醫生的醫療水平,對農村老人建立醫療救助制度,使農村老人都能看得起病,真正做到“老有所醫”。(6)進一步完善農村敬老院建設。加強敬老院建設既能更好地解決農村養老的問題,又可以創設一些農民就業的機會,使老人能進得來、留得住,使敬老院真正發揮尊老、敬老、養老的功能和作用。

綜上所述,目前河南省農村宜采用家庭養老、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的養老模式。政府應采取措施,在農村建立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為主體,社會救助、社會照料和社會福利服務為補充的社會保障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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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Pension, especially rural pension is a major problem now facing China society. Being challenged on the thinking, economic and systemic of pension of rural aged thanks to realistic factors of aging population, weaking functions of traditional family, low coverage of social pension and insufficient production of land,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is a definite requirement of building well-off society. The article emphasizes the current rural pension situations and challenges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construct harmonious society and promote rural development by solving these rural pensions.

關鍵詞:農村養老方式 養老問題老齡化老年人口

Key Words: Rural areas, pension ways, pension problems, aging problem, aged populations

我們任何年代任何人都不能忽視養老這樣的大問題,特別是在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中,廣大農村地區的養老問題日益凸顯。據我國第十次人口普查統計,目前約有60%的人住在農村。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存在很大差距。農村的大部分青壯年勞動力涌入城市,導致嚴重的“三留”(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問題。它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諧社會的建設。如果解決不好,勢必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發展與穩定。

一 我國目前農村老年人的養老現狀

1.人口流動和老齡化速度加快。

隨著工業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壯年人口進入城市,這種人口流動使農村人的年齡結構出現“兩頭大,中間小”的局面。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中國農村6.74149546億人口中,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1.77648705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3.26%,其中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1.18831709億,占全國總人口的8.8%。(2)據有關方面的估計,到2030年老齡化高峰時,我國農村老年人口將占總人口的22.29%。這種現狀會成為很嚴重的社會問題,不僅會為家庭、集體、國家、社會增加負擔,而且也顯然不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

2.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日漸弱化。

我國目前最重要的養老方式仍然是家庭養老,特別是養兒防老的觀念在中國農村根深蒂固。但從現實社會及調查材料看,養兒防老已不能承擔所有的養老任務,特別是兒子結婚生子之后,就要承擔起一個小家庭的所有任務,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去照顧老人。相反,在廣大農村地區,現在出現了一種普遍的社會養老現象――養女防老,盡管計劃生育政策要求每戶只能生一個孩子,但絕大多數農村人家都是有兒有女。老人到了晚年,身體免疫力下降,不免出現各種各樣的疾病,特別是老人生病住院,在醫院照顧老人的80%是女兒(數據來自我的調查)。但是農村的獨生子女的家庭還在逐年增多,這就使得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變得異乎尋常的困難??傊?,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養老功能弱化,同時居住方式的代際分離也意味著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經濟供養之外還面臨生活不便、照料不夠、精神苦悶等問題。

3.社區養老發展滯后。

與發達國家成熟的社區服務體系相比,我國的社區服務體系發展滯后,。盡管近年來城市已取得長足的進步, 社區扶持在少數地方也有所加強,但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與城市相比嚴重滯后。表現為:一是老年服務體系比如敬老院不僅沒有普及,而且現有的許多都是條件非常差的,也沒有專業的人員護理。二是對老年人經濟上支持不足甚至沒有支持。對60歲的老人,在一些經濟發展迅速的農村會實行退休制度或按年齡給予補貼。這對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作用很大。但這只是中國農村極少的一部分,大多數人無緣享受這種補助。三是老年協會組織在農村還存在著組織不健全、不完善、不系統的問題。我們期待農村的老年協會組織在對家庭養老的引導和督促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使小問題不出村、大問題也盡量調解和化解。(3)

4.社會養老保障嚴重不足,覆蓋范圍太小

中國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在農村。據統計,未納入社會保障的農村人口還很多。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截止到2009年底,中國進城務工者已從改革開放之初的不到200萬人增加到2009年底的2.3億人,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為2647萬人,比2008年底增加231萬人(4)。這個數據顯示,這個特殊群體的養老保險問題很值得我們深思。但我國的基本方案中沒有體現出對留在農村的農民和進城務工的農民給予區別對待。進城務工的農民既沒被納入到農村的養老保險體系中,也沒被納入到城市養老保險體系中,處于法律保護的空白地帶。

5.土地難以滿足農村的養老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后我國的國家建設強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勢必會忽視環境的破壞,影響農地的質量和收益,再加上我國人口在不斷的增長,人多地少是我國目前的最基本的國情。據有關方面的專家估計,到2040年我國的失地農民將達到8000萬―9000萬。我國的農民家庭經營收入中,大約40%來自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1/4左右來自勞動收入。由此可見,來自土地的農業收入已難以保證農民的基本生活,以之養老更是奢望。有的農民已經擺脫土地的束縛,參與到現實的社會保障中。但是,土地對于有的農民來說仍然是很重要的生產資料。

6.農村的經濟落后為養老問題埋下了隱患。

農村的養老問題歸根到底還是經濟問題,經濟落后是農村養老困難的最基本的原因。一方面由于農業本身是第一產業,創造生產力的效果沒有其他產業那么明顯,國家對其管理與監督的力度也不夠。另一方面,由于農業的發展主要在農村,特別是在邊遠的農村,農業收入全靠天,如果遇到干旱、洪澇等自然災害,農民這一季甚至一年的勞動都白費了,溫飽都難以解決,何談養老。國家的管理也可能會因管理層級太多而導致對這些身處邊遠農村的管理的失靈。所以,由于農業產業的弱勢,農村經濟的落后,為農村的養老問題埋下了隱患。

二 當前中國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所面臨的挑戰

1.家庭養老的思想觀念在中國根深蒂固

農村老年人大多數沒文化沒知識,接受的教育不夠,在思想觀念和認識上都缺乏先進性,尤其是處在邊遠農村地帶,老年人從未離開過土生土長的地方,接受到的都是傳統的思想,他們的觀念和認識仍停留在一個與社會發展逐漸不相適應的水平。除了家庭養老,養兒防老之外,根本不知道還會有社會等為他們養老,這種思想認識上的挑戰,在農村地區尤為明顯。所以,他們對國家在農村地區建立的社會保障體系了解不多,關心不夠,有病不嚴重就自己撐著,病重有錢自費看病,沒錢在家等死,這種現象在廣大農村地區普遍存在。這就足以看出農村老年人對自己養老問題的重視程度,觀念需要更新,認識需要提升。

2.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與管理方面存在嚴重問題

中國農村地區經濟落后,城鄉差別大,20%的人占有80%的社會財富,換句話說,80%的人占有20%的社會財富,而這80%人中的大部分在農村地區,城鄉發展不平衡是導致今天“三農”問題的關鍵,農村地區經濟水平的落后又是導致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難以解決的直接原因。另外,農村養老保險需求水平相對較低,許多貧困村民無法投保,而少數村、鄉鎮干部利用職權、巧立名目、利用公款為自己投保,養老保險成了這些人為自己謀私利的工具,而籌集的養老保險金也不能??顚S茫鸬墓芾砑墑e也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這種經濟上和管理上的挑戰也是影響養老保險的運行和群眾投保的積極性的重要原因。

3.中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滯后。

從1986年開始,中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經過幾次的調整都未取得實質性進展,截至2002 年2月,農保管理體制仍未理順。(5)2009年,國務院通過了《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決定2009年在全國10%的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6)。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雖然經歷了幾次調整,但仍然不能滿足廣大農村地區的養老問題,涉及的覆蓋面仍然很窄,雖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對于高昂的醫藥費,農民依然沒有減輕多少自己的壓力。國家沒有根據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及時的準確的對法律做出調整。

三 解決農村養老問題幾點思路

1.提高教育文化水平和對養老的認識,轉變養老觀念。農村養老困難的重要原因是教育文化水平低,經濟落后,所以要從農村的實際情況出發,改變傳統的家庭養老觀念,適應新條件下養老機制的轉變。其一,改變完全依靠后代養老的觀念,樹立多方式多渠道的養老觀念,包括依靠社區、依靠個人、依靠土地等等,這樣可以減輕家庭養老的壓力;其二,改變只有兒子才能養老的觀念,打破贍養責任中的性別劃分,使女兒和兒子共同承擔養老的責任;其三,改變合居才養老、分居則不管的觀念。合居、分居只是各自方便的需要,并不改變責任義務關系。子女要一如既往地尊敬和贍養父母老人。此外,應進一步強化青少年一代的尊老愛老意識,努力維持家庭養老制度,為迎接老齡化的更大沖擊創造雄厚的人力資源條件。

2、建立和完善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建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要因地制宜,強制性與自愿性相結合。即應該立足于中國國情,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繳費能力的不同,適時、適當地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只有當地區經濟有剩余而且不影響生活消費的情況下,可以建立社會養老保險,而當農民連最基本的生活都無法保障時,談養老保險是不可能的。目前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應包括社會養老機制、社區養老機制、家庭養老機制和個人養老機制。這幾方面各自不同但又是一個整體。社會養老主要提供政策和資金的支持,社區養老機制主要是給予一定的經濟上的補助,家庭養老體現了子女對老人的回報,個人養老是農民在年輕的時候積攢一定的資金為今后養老做鋪墊。所以,一定要建立和完善農村的養老保險機制,特別是社會和社區的養老機制,與家庭養老和個人養老相結合,確保農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但是我認為,農村養老除了社會等養老外,最重要的是要靠自己養活自己。

3、加大對農村老年人養老的資金投入。

農村養老困難,歸根到底還是錢的問題,資金短缺是影響農村養老保險的重要原因。所以,這就需要政府、社區等好好規劃農村養老資金的問題。首先,基金的籌集現階段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財政與政策支持。但考慮到農村家庭收入的不平衡性,保險費的交納標準一定要靈活,實行高中低多檔次。還要確?;鸬谋V翟鲋?,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其次,要加大社會救濟和社會慈善對特殊的農村老年人的救濟力度,特別是對“五保”老人和其它生活困難的老年人的幫助。最后,完善立法,確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提高教育水平,加大投保的宣傳力度,發展農村經濟是確保農民養老基金投入的最有效的手段,也是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根本措施。

參考文獻:

[1]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八- -城鄉人口―鄉村[J]

[2]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五―年齡構成[J]

[3]中國論文下載中心《淺析農村老年人口的養老問題》[J]

[4]2009年國家統計年鑒[M]

篇10

論文關鍵詞:農村;家庭養老;保障模式

論文摘要:目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正面臨著制度性瓶頸和一系列外生因素的沖擊,農村傳統家庭養老模式漸趨弱化。但從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養老現狀來看,傳統家庭養老仍是農村主要養老方式之一,并將繼續發揮重要作用。同時,社會化養老也是養老模式發展的一種趨勢。因此,在鞏固和發展家庭養老的同時,也要發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養老方式,在整合中不斷發展以家庭作為養老載體并輔助于多種方式的農村養老模式。

在中國,農村傳統養老保障是建立在依托土地之上的家庭養老,這種養老模式得以延續千載,應該說有其合理的一面??梢钥隙ǖ卣f,這種模式曾經很好地解決了中國農村的養老問題。然而,社會變遷正使得這種穩固的家庭養老模式失去其經濟和社會基礎,原有的養老模式前提正被抽去,家庭養老正面臨制度性瓶頸和一系列外生因素的沖擊,從而具有趨弱性。在傳統家庭養老功能日漸式微,而老齡化所帶來的社會問題又日益嚴峻的今天,養老問題不再是個別家庭的事情,而是一個具有重大影響的社會問題。

一、農村家庭養老面臨的挑戰

養老涉及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個方面的內容。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計劃生育政策的推廣以及老年人口的高齡化而出現的農村家庭規模小型化、文化多元化、家庭養老負擔加重等,三維角度的農村傳統家庭養老功能呈現弱化趨勢。其主要表現為以下三點。

(一)經濟供養不足,老年人生活困難

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使家庭人口數量逐漸減少,家庭趨向小型化、核心化,這使養老所需的人力資源不足。

(二)生活照料難以實現,老年人生活不便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使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父母在不遠游”的觀念被打破,勞動力流動和人口的遷移加強。目前,農村中大量出現“空巢家庭”(據預測,2005年城市“空巢家庭”占到老年家庭的一半以上)和“隔代家庭”,農村老年人不但得不到子女的經常照料,身體健康狀況允許的老人還要擔負照料家庭的責任。而一旦健康狀況惡化或到了生活難以自理的年齡,老年人則可能陷人生活無人照料的困境。

(三)缺乏精神慰藉,老年人孤獨寂寞感加深

由于“空巢家庭”的增多,子女迫于競爭、生活壓力,與老人見面、情感交流的時間減少,農村老人得不到子女的精神慰藉,缺乏家庭的天倫之樂。加之在城市化影響下,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出現“代際傾斜”現象,一些青年夫婦較重視子女的教育和成長問題,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財力都向子女傾斜,產生了“重幼輕老”現象,這對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生活質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

二、農村傳統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原因分析

(一)土地生產效益低下,難以維系家庭養老功能

農村老人依靠土地收人自養的前提條件,是家庭經營的土地產出收人能夠達到滿足基本養老需要的水平。而從中國的現實情況看,由于農產品生產成本不斷提高,農產品價格相對較低等方面的影響,增產不增收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土地經營收益難以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從而以土地保障為基礎的農村家庭養老難以為繼。

(二)城市化進程加快,使農村家庭養老功能弱化

首先,城市化所導致的鄉村人口流動,以及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使家庭規??s小,核心家庭增多。與此同時,計劃生育政策的推廣,在廣大農村地區也出現“4-2-1”型的家庭結構,并有逐漸增多的趨勢。這也使農村家庭規模縮小,家庭養老負擔加重,使家庭養老出現了“孤木難支”的情況。其次,城市化帶來的多元文化,一方面使社會的包容度增強,社會對個人的道德約束壓力減弱;另一方面,傳統的價值觀不斷受到挑戰和沖擊,“孝佛”文化的衰落,使家庭失去了文化依托,子女在心理上弱化了對老年人的經濟支持信念,這是對家庭養老模式的致命打擊。

(三)農村老年人口高齡化加重了家庭養老負擔

與農村老年人平均期望余命相伴隨的老年人口“高齡化”所帶來的農村家庭養老負擔加重,不僅反映在經濟供養不足,更使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問題日益突出,從而導致農村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

(四)農村養老方面的法律保障不足

目前,中國在農村養老問題上,立法工作嚴重滯后,尚沒有一部單獨的農村養老法。在與老人權利關系最密切的養老保險問題上,現有法律沒有切實從農村的實際出發確定政策方向和改變不合理現狀的具體步驟。不僅立法不健全,而且現有的法規在現實中也缺乏可操作性。在政府對老年人的養老義務、子女對老年人的贍養等方面并沒有明確的量化指標,這使得現實中一旦遇到糾紛,可依據的法律幾乎沒有。

(五)農民工、失地農民人數增多,使農村養老的情況變得更為復雜

中國經濟具有典型的二元結構特征,即傳統農業經濟與現在工業并存。中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快速發展的歷史時期,在工業化過程中,必然伴隨著大量農村人口,特別是年輕人口向城市的轉移。同時,隨著城鎮(市)規模的擴大和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村土地被征用的越來越多,使失地農民的人數不斷增加,失地農民養老問題日益提上日程。同時,這也使得農村“空巢”家庭的老人變成了“真空”地帶。

現階段家庭養老功能雖然呈現弱化的趨勢,但由于家庭養老獨特的文化價值、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作用,決定著家庭養老將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仍然是中國主要的養老方式。據中國科學院人口所1987年抽樣調查顯示,農村子女供養占67.5%,離退休金供養僅占1.0%。根據國家統計局在1994年10月進行的人口變動調查結果表明,中國農村老年人的家庭養老比例高達64.2%,自身勞動收人占29.2% ,退休金收人只占4.4%;在總體上家庭仍占主要地位,靠子女或其他親屬提供經濟幫助的占57.1%。2000年人口普查資料表明,農村家庭養老占48.92%。比較以上幾項調查結果,我們不難看出:不考慮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因素,僅從經濟方面來看,從總體上說,傳統家庭養老雖然有弱化的趨勢,但目前中國仍以家庭養老為主。

三、家庭養老是中國農村養老模式的現實選擇

受傳統文化的影響,中國農村老年人有著強烈的“家”觀念,認為社會關系中最可靠的就是親緣關系。加之社會化養老在精神方面的先天不足,即生活上照料和感情上的關懷是家庭這一初級群體的內在功能,其他社會群體無法替代。因此不管哪一類型的社區服務,其以“契約”為基礎的社會關系,受制于經濟因素和道德觀念制約,決定了它們都不可能替代基于血緣的親情關懷家庭的養老模式。加之傳統“孝”文化對中國農村也有著根深蒂固的影響,筆者認為,家庭養老仍是新時期廣大農村(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民)養老模式的現實選擇。

(一)經濟支持作為養老的首要基本內容目前只能由家庭提供

眾所周知,一切發展均需經濟或財政的支持,社會化或半社會化養老的三大主要資金來源(國家、集體、個人)在面臨數量巨大的農村老年人口時都遇到了困難。從中國的現實國情來看,過于龐大的老年人口數量與現有的綜合國力差距較大,對眾多的農村老年人口,財政無能為力;以家庭為單位的分散經營導致廣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削弱,集體經濟無力承擔嚴重的養老問題;而就農民個人而言,大部分剛剛解決溫飽問題,根本沒有可能未雨綢繆去解決自身養老問題。國家無財力、集體無積累、老人無余力的客觀現實表明,在廣大農村由家庭成員提供物質供養是農村老人現實而無奈的選擇。

(二)家庭養老是一種文化訴求

一種養老保障方式的確立,其影響因素眾多,其中經濟發展水平、經濟體制以及由經濟基礎決定的上層建筑等都起著重要作用。家庭養老作為一種養老保障方式,其在中國傳統農村社會中延續至今,雖然是社會結構體系中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絕大多數中國農民依靠家庭成員度過老年歲月,與其說是因經濟原因不得已而為之,是經濟發展水平決定養老保障,不如說是一種文化訴求,一種心理暗示,一種傳統的蔓延。

(三)中國養老服務的社會化程度處于較低水平

隨著老齡化進程的加快,老年人日益增加的生活服務需求與可置換的公共養老資源嚴重不足的矛盾日漸突出。截至2001年底,中國有城鄉敬老院3.5315萬個,擁有床位%6萬張,收養人住人數68.9萬人,平均近4000個人才擁有一個敬老院,平均近200個老年人中才有一個人住養老院。中國大部分地區不僅養老機構數量少,而且收費普遍較高,設施和服務質量又良芬不齊,很多敬老院基本上處于無穩定經濟來源、無人管理、無服務人員的“三無”狀態,無奈人住的老人生活質量可想而知。敬老院老人的凄涼晚景,強化了農村老年人依靠家庭養老的愿望。但是,目前還很難完全實現家庭養老照料功能向社會的轉移。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國農村社會養老還不充分的情況下,不論是從老年人的經濟供養角度,抑或是精神慰藉角度,家庭養老都具有其它養老方式難以替代的優勢,成為農村老年人的首選也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傳統的農村家庭養老模式也正在面臨諸多的挑戰,這就必須對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予以完善和創新??梢栽O想,未來的農村家庭養老是以家庭作為養老載體并輔助于多種方式的農村養老模式。其合理性在于:第一,家庭養老成本低,效率高;第二,目前中國農村養老保險還無法普及和推廣;第三,農村家政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不高;第四,老年人隨著年齡的增長對家庭的依戀情節越來越濃,而且老年人與兒孫們生活在一起,其樂融融,更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轉貼于

四、完善和創新農村養老模式的對策研究

盡管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已經呈現弱化的趨勢,但就目前的國情、國力及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來看,家庭養老還將在較長時期內保持下去,并繼續擔當農村養老保障的主要力量,但同時傳統的家庭養老面臨著諸多挑戰。鑒于中國養老的特殊性,我們認為,從發展趨勢看,在鞏固和發展農村家庭養老的同時,也要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養老和助老事業,在整合中不斷發展以家庭作為養老載體并輔助于多種方式的農村養老模式。我們應著重發展以下幾個方面。

(一)強化家庭養老的功能

首先,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增加農民收人,加強家庭養老的經濟支持功能。其次,建立健全家庭養老的利益誘導和激勵機制,調動家庭的養老積極性。再次,強化家庭養老的道德教化力度,增強人們的老齡意識和養老意識,營造弘揚傳統美德的強大的社會輿論氛圍。最后,不斷完善有關家庭養老的法制建設,讓家庭養老由倫理走向法制,讓法的硬約束為農村老年人口提供強有力的外在保障。

(二)明確政府職責

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農村養老問題的解決沒有政府的積極領導和推進是無法推進的,任何社會保障制度沒有政府的參與,都是難以維系的。在積極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農村社會養老模式的過程中,除明確個人、家庭及集體應承擔養老籌資職責外,政府責任必須“歸位”,即應在繼續“政府扶持”的同時,設立農村養老社會化基金,進行“真金白銀”的資金投人,以真正實現農村養老保險的“社會化”。同時,要倡導敬老養老的風尚,從思想上強化家庭養老觀念,并細化法律或制度規范,對家庭養老的責任與標準進行明確規定。另外,還可以將家庭養老質量的高低與子女可獲得的實際利益結合起來,如遺產繼承的優先權、干部升遷考核的標準等,鼓勵積極的家庭養老行為。

(三)積極穩妥地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根據現有研究成果,學者們認為,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問題主要有:第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小,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少,保障水平低;第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水平低,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和實際保險能力差;第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法律的支持,政策不能持續;第四,農民自愿參保原則與社會保險強制性原則矛盾;第五,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人不足,農村支付壓力大。因此,在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時,要加大政府投人,擴大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力度,提高保值增值能力;加大對“新農?!钡男麄髁Χ?,使更多的農民參與其中,共享社會發展成果。

(四)加快村域社區養老建設

社區作為家庭養老最終走向社會化養老的中介和橋梁,一方面,應該考慮村域老年人特殊需求及條件能力,建立與完善養老服務設施和機構,為老年人提供生活和精神照料服務;另一方面,也可將村落老年人組織起來,成立諸如“老年人生活互助組”式的資源性組織,老年人之間互相照顧。在推進村域社區養老建設中,充分發揮政府職能的同時,也要發揮非營利組織在經營社區養老院,開展社區公益性、慈善性、自愿性活動以及老年人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并充分調動社區成員參與的積極性,從而實現社會養老資源的開發與整合。

(五)加強法制建設,切實保障老年人權益

當今社會正處于變革時期,市場經濟的觀念已經滲透到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傳統的依靠倫理觀念維系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很大沖擊。現代文明的發展要求建立起道德規范與法制規范相一致的約束機制。市場大潮沖擊下的家庭養老不應只靠人的自覺精神維持,而必須納人法制的軌道,使之由道德的軟約束變成法制的剛性強制。筆者認為,家庭養老的法制建設計劃應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方面,加強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核心的法制體系建設;另一方面,要增強子女贍養父母的法律意識,提高其贍養父母的自覺性。通過立法保障老年人的社會經濟權利。法制是實現養老保障的重要保證手段,而中國目前為止尚無一部綜合性社會保障法律,也沒有一部單獨的養老法,所以,盡快制定農村養老基本法,是中國的農村養老盡快走上法制化的路徑之一。

總之,在目前農村養老保障需求難以滿足,供給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完善和強化農村家庭養老保障功能十分必要。通過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加快村域社區養老建設、法制建設計劃、政府行動計劃等措施,多管齊下,充分發揮中國家庭養老的優勢,切實鞏固農村家庭的養老功能。

五、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