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宣傳的意義范文

時間:2024-02-19 18: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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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宣傳的意義

篇1

一、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一項長期基礎性工作,全面落實我縣“七五”普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為公民日常生活的共識。引導公民樹立正確的權利觀和義務觀,做到維護權利與履行義務并重,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二、堅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帶頭學法守法用法。要增強公職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健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堅持把依法辦事作為檢驗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重要標準。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要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法律帶來的公平正義。政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管理。健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切實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權力的能力。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法官、檢察官、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使行政執法、案件審判、糾紛調解和法律服務的過程成為向群眾弘揚法治精神的過程。

三、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方式創新。積極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載體陣地和體制機制創新。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推進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發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把法律條文變成引導、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則。結合不同地區、不同時期、不同群體的特點和需求,開展針對性普法,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公民日常工作生活。充分運用典型案例和社會熱點問題,開展生動直觀的法治宣傳教育,使宣傳教育活動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精心打造一批融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體現公眾需求和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陣地。遵循現代傳播規律,堅持鞏固傳統媒體,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拓展網絡媒體、移動媒體,大力推進“互聯網+法治宣傳”行動。

篇2

關鍵詞:法律宣傳教育;依法治國;小康社會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篇3

程渭山副主任:建議“六五”普法工作應抓住三個重點。一是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和機關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領導干部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牢固確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二是重點加強對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法制教育,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牢固樹立公正司法的理念。三是重點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治宣傳教育。廣大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加強對他們的法制宣傳教育是一項基礎性工作。

厲志海副主任:對“六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提幾點建議:第一,要不斷調整教育對象重點。除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和青少年等群體外,對農村干部要加強教育,增強他們法制意識、依法辦事水平。相比較而言,農村干部群體較大,增強他們的法制意識對于提升整個農村社會成員的法制素質意義重大。另一個是外來務工人員,浙江這個群體也很大,加強他們的法制意識教育,使他們知法、守法,減少犯罪,這對于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二,要不斷創新宣傳教育方法。“法律六進”既是主題活動,也是工作抓手,要根據不同的群體進行分類指導,不斷創新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使宣傳教育工作更加扎實、更富于成效。

丁耀民委員:普法教育要做到入心入腦。普法教育對象是每一位具有生活能力的自然人,要大家自覺自愿的接受法制教育,心甘情愿遵守法律,就必須讓所有的教育內容做到入心入腦。同時要重在實效。“六五”普法即將展開,要將犯罪率、惡性案件的發生與上一輪普法教育相對照,這樣才能清晰地了解普法教育的實效性。

篇4

下面就當前農村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特點、新問題及其對策談一些認識。

一、當前農村普法工作呈現出新特點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三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

(一)、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的轉變和生活節奏的加快,使以往采用的集中上課的教育形式不再切實可行,呈現出組織難度明顯加大的特點。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地方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觀念的逐步確立,農村已經不再是從事單一的農業生產,不再象過去那樣參加農業集體勞動,而是更多的人已經跳出原來的生活圈子,外出從事第一、二、三產業,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這種人員上的分散性和流動性,使得過去那種以村、組為單位進行上課教育的方法已難以施行;另外,隨著現代人生活節奏的加快,過去那種“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已被打破,農閑不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這一特點需要重新探索農村普法教育的有效方法和形式。

(二)、行業分工的細化,專業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善,使農村普法教育工作呈現出多樣化、專業化的特點。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社會分工越來越細,農民所從事的行業也越來越多。加入WTO后,對農村普法的要求更高,內容更廣,如果仍象以往那樣對農民只進行婚姻家庭、農業生產、土地建房等方面的法律知識普及教育,已滿足不了農民的需求。無論是在企業務工的農民,還是從事農業生產、個體工商業、農副產品加工的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

(三)、廣大農村干部群眾對學法由新鮮感、興趣感,逐步發展為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一五”抓學習,“二五”抓提高,“三五”抓運用,“四五”抓素質,這是對普法教育的形象說法。“一五”普法是法律知識的啟蒙教育,那時候干部群眾,尤其是農村的廣大群眾對法律有一種新鮮感,對學法有著較為濃厚的興趣,那時的學法目的是為了多學習和掌握一些知識;隨著普法的不斷深入,農村群眾對學法的目的、要求發生了變化。現在學法是為了解決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有明確的目的性和實用性。這一特點要求農村普法教育的內容要更具有針對性。

二、當前農村普法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由于各級對農村普法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缺乏足夠的認識,仍采用老觀念、老方法來組織實施教育,使農村的普法工作在深度和廣度上都難于推進,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主要原因有:

(一)、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二)、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三)、教育形式的單一性。目前農村普法形式比較單一,沒有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們的學法熱情。有的鎮除每年組織1—2次農村基層干部學法培訓班外,其他形式基本上都不太落實或是很難落實到位。尤其是村一級,更缺少生動活潑的教育形式,使普法任務得不到落實。

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一是各級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對普法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沒有真正提高到依法治國的高度來看待,仍然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二是從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力量極其薄弱。雖然各鎮均成立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但實際上只是基層司法所兼管這項工作,加上司法所工作千頭萬緒、任務重,沒有足夠精力來抓這項工作,使農村普法工作很難實行長效管理。三是保障措施落實不到位,普法經費得不到落實。雖然在《規劃》里,各級都要求將普法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但在農村真正完全落實到位的不多,在一定程度上給農村普法工作帶來客觀上障礙。

三、搞好農村普法教育的對策

針對以上農村普法工作中出現的新特點和新問題,應采取如下對策: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普法工作的領導。農村普法教育開展得如何,將直接關系到全民普法工作的任務能否順利完成,關系到農村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關系到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基層的貫徹落實。各級領導要徹底轉變觀念,真正從思想上認識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對農村普法工作的領導。尤其是鎮黨委政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依法治鎮領導小組要真正發揮其領導作用,改變過去那種只掛名不干事的狀況;要定期分析本地本單位普法教育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確保農村普法工作順利開展。

(二)、突出兩個重點。一是突出重點內容。在重點內容上,要切實抓好與農村、農業及村民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在選擇內容時,一定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本地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一定時期內擇一些重點內容,這樣才有針對性,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二是要突出重點對象。農村普法教育的重點對象是村、組干部,農村流動人員。切實把提高這部分人的法律素質,作為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村組干部的學法,能夠帶動廣大村民群眾的學法;抓住流動人員的學法,對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始終抓住這兩個重點。

篇5

一、精心起草制定普法規劃,廣泛宣傳,營造普法教育濃厚氛圍。

“五五”普法工作剛一啟動,我就首先帶頭認真學習中央及省、市、縣有關“五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覺領會文件的精神實質和“五五”普法工作思路,通過學習,充分認識到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為保證“五五”普法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五五”普法的主要內容,精心起草了學校“五五”普法規劃。規劃通過后,我立即帶領相關工作人員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地進行宣傳發動,力求對普法工作一開始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動員部署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每年年初和“12·4”法制宣傳日活動到來之際,我就帶領有關人員,利用多種形式和途徑!在全校開展“五五”普法宣傳周活動,對“五五”普法的意義、目標和任務進行廣泛宣傳,弘揚法治精神,倡導學法用法。

二、精心策劃和組織,促使學校普法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1、為了使廣大職工真正熟悉和掌握“五五”普法的內容,我們采取集中學習與自主學習相結合的的方法,利用政治理論、業務學習時間,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地學習有關公共法、部門法的法律知識和條例。

2、建立了一支校長、各科室人員、班主任等組成的依法治校骨干隊伍。

3、建立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責任制,加強完善了監督檢查機制。

4、加強對學生法制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自護能力,自覺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把普法教育作為德育教育的重要內容,并納入每學期教育教學計劃之中。把課堂教學作為宣傳教育的主陣地,利用法制教育課、班會課時間,對學生進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的教育。

()廣泛開展了法制宣傳教育。協同有關部門搞好法制教育宣傳輿論工作。通過發放法制宣傳教育讀本、召開教師會議、《國旗下講話》、利用櫥窗、黑板報、廣播室等宣傳陣地,加大宣傳力度,學校每兩月一次出一期普法教育專欄,通過生動形象的圖片、文字的說明讓學生接受法律知識教育。

6、結合我校實際開展豐富多樣,生動有趣的適合學生特點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把開展法制教育與“警校共建”、“社區教育”、“家校共建”、“以案說教”等多種活動形式有機結合。

①定期邀請法制副校長做報告,宣傳交通法規、消防法規和違法犯罪案例。

②組織學生結合法律知識,開展測試競賽活動。

③學校每年都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學生觀看禁毒展覽,并組織學生開展禁煙、環保、健康教育等活動。

篇6

關鍵詞 法治;農村;普法教育

作者簡介 張梅龍(1968-),男,井岡山大學政法學院教授。(江西吉安 343009)

本文是2007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學規劃立項重點課題“農民法律知識的缺失和依法維權意識的培養研究”(課題編號:07ZD026)的成果之一。

相對城市人口而言,農民的法律素養與法律意識確實存在許多令人擔憂的地方。有些農民因不知法、不懂法而犯法的事件時常發生。為了夯實法治國家的國民基礎,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進程,依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現階段,我國應該把普法教育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放在農民身上。

一、農民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比較狹窄

我國農民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比較狹窄。主要來自兩個方面:

一是來自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的《思想品德》課教育。近些年,因全民普法和法治國家建設的現實需要,國家在初中階段的《思想品德》課教材中增設了一些與法律有關的內容。比如,在九年制義務教育的七年級《思想品德》課下冊第四單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有兩課涉及到法律知識,其一是“感受法律的尊嚴”;其二是“法律護我成長”。在八年級《思想品德》課下冊中,部分章節涉及到生命健康權、肖像權、姓名權、財產權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法律常識。在九年級《思想品德》課全一冊中,有些章節出現了與憲法和我國基本國策有關的法律條文。雖然說初中階段的《思想品德》課有些內容涉及到法律的多個層面,但是,由于《思想品德》課不是普法課,而是思想政治教育與品德修養課,所以,在該課程中,它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相對來說就比較抽象。僅依靠這些粗淺的法律教育就想使農村青少年成為知法、守法、用法的公民,這顯然太不切合實際。

二是來自社會。在農村,除了少數人能繼續接受高中教育和其它更高級別的教育外,他們當中的很多人從初中畢業后就開始走向社會。有時,他們可以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墻報等途徑獲取零星的法律知識;同時,也可以通過普法教育獲取一些法律常識。但是,由于前四次普法教育的內容比較單一,與農民的關聯度并不高,加上有些地方普法教育流于形式,農民參與普法的積極性也不是很高,所以,經過一定的普法教育后,農民的法律素養仍然亟待提高。

二、農民的法律意識相對比較滯后

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特殊形式,是人們關于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在法的實施過程中,法律意識起到調整作用,它使人們的思想行為與法律規范相協調。

在我國的許多農村地區,因農民不知法、不懂法,使得他們的法制觀念與法律意識存在許多與法治社會建設要求不相協調的地方。

1 很容易用非正式制度,如道德規范、習慣傳統取代法律。本課題組對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進行有關《普法實效》的問卷調查顯示,“假如抓住了偷自家東西的人,你會怎樣處理?”43.6%的人認為應當送派出所或者交給村干部,多達56.4%的認為可以自己處理:要么打一頓,要么讓他賠錢了事,或者游街、讓他丟臉。當我們問到“超市搜查、扣押顧客是合法的嗎?”許多農民回答道:那是人家的地盤,你偷了人家的東西就該受到處罰,這是天經地義!在對待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上,仍然有相當多的農民抱著“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和“多子多福”等傳統思想。

2 錯誤理解法的內涵。一方面,我國傳統的法律體系是“諸法合體,民刑不分”,這種傳統的法律文化反映到人們的意識觀念上,必將導致人們對法律產生狹隘的錯誤理解,直到今天,許多農民還無法將違法和犯罪區別開來。另一方面,有些農民對法律的理解僅僅是法律就是義務,就是禁止、不能,他們只看到法律中義務的一面,而沒有看到法律中還有對權利的保護,這與我們現在所宣揚的權利至上的理念是不相稱的。農民的義務意識越重,權利觀念越輕,則會從內心排斥法律。

3 畏法與輕法并存。在有些農村地區,法律并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誰都是法,誰都可以做法官、行使司法權,只要他們認為自己是正義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毫不在意。由于許多農民不了解也不愿去了解法律,所以,他們依然傾向于用非正式制度和手中的鋤頭來解決爭端,除非萬不得已,不會訴諸于法律,請求法律援助,這就是一種典型的輕法意識。與此同時,比較令人驚奇的是,有些農民在輕法的同時,又害怕法律。他們對于國家倡導法治,想得更多的并不是如何通過法制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而是將我們曾一度流行的“嚴打”聯系在一起,他們普遍認為犯法就得坐牢,就要被判刑。只要某人被法院或公安局給傳喚了,或問話了,那么,這人在本質上就有問題,不值得深交,更不能以身相許。這其實也反映出部分農民對法律有一種普遍的畏懼心理。

4 法律至上的理念受到扭曲。正是因為農民普遍不知法、不懂法,所以,在現實生活中,當農民碰到法律問題時,無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他們普遍不知道或不愿意尋求法律的幫助和保護,更多地選擇了私了、自力救濟的方式。在有些農村地區,其別是落后的農村地區,解決問題的手段不是依靠法律、依靠法官,而是依靠家族勢力,法律往往讓位于族長和他們手中的鋤頭。當農民遇到紛爭時,也有少部分人選擇了忍氣吞聲,他們認為打官司需要后臺、要找關系,甚至還認為法律是能夠被人情、被金錢所左右。

三、優化普法教育途徑,提高農民的法律素養

為了普及農村法制教育,提高農民的法律素養,夯實法治國家的國民基礎,在“五五”普法內容相對固化后,我們可以通過優化普法路徑的辦法,達到普法教育效果。

1 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優先培訓“七類”人員

為了保障“五五”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首先,我們應采取以點帶面的方法,重點加強對農村七類人員的法律培訓。第一類是鄉鎮領導干部。鄉鎮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定時學法,要為鄉鎮干部和全鄉村民樹立一個依法行政、遵紀守法的榜樣;第二類是村兩委干部。農村有句俗語:村看村、戶看戶、農民看干部。村兩委干部要走在農村普法教育的前頭,他們應先于普通農民接受法律培訓;第三類是黨員、團員;第四類是村民代表;第五類是鄉村企業的干部、職工;第六類是農村科技示范戶和致富能手;第七類是農村法制宣傳員和糾紛調解員。當上述七類人員經過普法培訓后,他們才能通過自己的言傳身教,現身說法,幫助普通群眾接受普法教育。

2 改善農村法律運行環境

普及農村法制教育、培養農民的法律意識離不開一個健全的法律環境。目前,有些農民之所以會對現存的法律產生一定的誤解,學習法律的意愿與積極性

不高,這與我們的執法人員、基層干部的工作態度和執法水平有關,也和“鄉霸”、“村霸”的存在有關。為了消除他們對法的誤解,自覺接受普法培訓,為此,我們有必要努力營造一個公平、有序、和諧、健康的法制環境,規范執法秩序,嚴懲違法行為,依法打擊犯罪,讓廣大農民深刻認識到法律不僅是人們生活的行為準則,而且還是全體公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要加強對執法、司法人員的執法、司法監督;要特別注重對農民的法律幫助與指導,讓他們正確理解法律,學會自覺運用法律,正確認識訴訟的作用與意義;要發揚基層民主,建立議事、評事制度,讓農民參政議政,對集體工作進行監督,充分分享民主與法治建設成果,提高對法律的尊重與信仰。

3 補充普法教育內容

以往的歷次普法比較注重對憲法和各個部門的專業法的普及,雖然這很有必要,但是,卻與農民的日常生活和實際需求關聯度不是很高。在“五五”普法中,雖然普法教育的內容早已確定,但是,我們還是可以根據農村特點和農民對法的實際需要,選擇農民最需要、與農民生活關聯度高的法律,以對“五五”普法內容進行必要補充。普法時,我們應全局統籌,成立一個專門機構來負責普法事務的操作,它包括法律內容的選擇、宣傳人員的安排、方式的確定、場所的準備、各部門的協調等。重點普及關于土地承包、惠農政策、調整勞資關系、涉及家庭生活、規范鄰里關系的法律法規,如《憲法》、《農業法》、《婚姻法》、《繼承法》、《勞動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林業法》、《水法》、《傳染病防治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通過上述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以幫助農民分清合法與非法,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4 搭建普法教育平臺

隨著現代教育科學技術的發展與進步,除了傳統的課堂培訓外,“五五”普法還可采取農民樂于、便于接受的形式與載體。第一,通過廣播電視進行普法宣傳、教育。第二,利用各類專欄、板報開展普法教育。第三,通過網絡和多媒體手段進行普法教育。一方面,隨著網絡的建立與普及,縣級普法單位可以建立普法網站,面向鄉鎮農村,選擇比較有代表性的典型民事、刑事、行政案例在網站上定期;縣級普法網站還可開設咨詢網頁,開展網上咨詢。另一方面,縣、鄉普法機構與普法工作人員還可以采取把農民集中到農村法制學(夜)校的辦法,通過電視機和vcD播放機,把預先制作的法制講座系列錄像播放給農民,同時,還可組織農民進行課堂討論,以加深他們對法律的認識與理解。

5 豐富普法教育形式。“五五”普法要適應農村發展的新特點和農民的生產生活實際,力求在普法教育形式上求新求活求變。一是建立農村圖書室,購置法律書籍,其別是普法教育叢書,要讓農民看得懂、看得進。二是編寫和發放法律教材,送法(書)下鄉。三是針對新形勢下農民學法需求,縣鄉普法機構要組建普法宣傳小分隊和講師團到農村進行宣講,開展法制專題講座。四是開展家庭學法活動。其形式可以是家庭成員共同學法,也可以是鄰里之間相互學法等。五是開展法律知識競賽。主要是以村組和鄉鎮為單位,組織農民開展法律知識競賽。六是舉辦法制文藝宣傳演出。各基層普法機構可以發動農民,組建農村法制宣傳演出隊,采取自編自演的方式,將最貼近農民實際的法律通過小品、小故事等形式送給農民,以達到寓普法于娛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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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勉強將上述游戲稱為“教育”,那么,這種教育其實只是“生長”。生長是自然中的所有動物、植物的基本生存方式。若人類教育愿意道法自然、順其自然、順應自然,那么,最好的教育就是讓孩子自然地生長。當杜威說“教育即生長”時,其實是說:教育要知道自己的界限,不要越界,最好的教育乃是“不教育”。或者說,教育可做的事情并不多,盡可能遵循自然之道,讓孩子像動物、植物那樣生長。

自然之道,就是自然之律法。野生動物不以文字立法,但依然有規矩和界限。野生動物界以懲罰甚至嚴酷的懲罰來建立規則。比如,獅子有自己獅群及其領地,它的領地不允許被侵犯。猴王有自己的等級制,猴王不允許自己的等級受到挑戰。

自然教育的第一條簡單規則是:每個自然群落都存在少量的、簡單的自然法。凡是違背、破壞自然法的人,就接受自然法的懲罰。自然教育的第二條簡單規則是:自然法不以文字的形式制訂、確立、頒布和宣傳,野生動物只以暴力戰爭或懲罰的方式實施自然法而不以說教的方式宣傳自然法。

自然人的生活接近野生動物的生活。自然人在向文明人發展的進程中,在“道法自然”的基礎上,增加了一條規則:不僅立法,而且以教育的方式普法,教育的主要功能就是宣傳律法,并將某些還沒來得及上升為法律的生活規則確立為道德(廣義的道德教育包含了法律教育)。就此而言,教育的主要功能乃是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二者可統稱為政治教育。

也就是說,人類雖然也以道法自然的方式立法,但人類并不像野生動物那樣以暴力戰爭或嚴酷懲罰的方式去施法,而是在道法自然的基礎上增加了普法教育和道德教育。只是,普法教育和道德教育從一開始就顯得軟弱、無力甚至引起混亂。于是,老子曰:“失道而后德,失德面后仁,失仁而后義,失義而后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這里的“禮”相當于“法”。雖然老子對“禮法”有很不客氣的說法,他似乎更重視“道”和“德”,但是,“法”原本就是因為道和德出現了問題,才被訂立和執行。

人類生活要么顯示為“野生動物”式的生活,要么顯示為柏拉圖的“理想國”式的由“哲人王”統治的完美生活。由于人類既不可能徹底返回野生動物的原始生活狀態,也無法實現柏拉圖式的理想生活,人類只能在現實的社會中過一種中庸的、折中的現實生活。亞里士多德將這種中庸的、折中的現實生活智慧稱為“實踐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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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財政局的指導下,我局根據五五普法工作安排和自身實際,以管理為重點,以提高素質為目的,按照“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基本方針的總體要求,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廣泛深入的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現將我局五五普法的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積極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抓好規劃落實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我局始終把加強領導和狠抓規劃落實作為普法的首要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領導,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并在局綜合科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健全了法制工作機構。普法工作始終做到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負責抓、職能部門具體抓,工作目標層層分解到位,具體任務專人負責落實,有效的促進了工作開展。

(二)狠抓規劃制定

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財政工作的職能和特點,我局制定并印發了《**縣財政局“五五普法”規劃》,明確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教育對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實施步驟,全面指導“五五”時期普法工作。不僅如此,在各個年份我局還根據新情況、新形勢對規劃作適當的調整或補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計劃,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末有總結。

(三)狠抓實施落實

為使《規劃》落在實處,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經常協調各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各負其責”的方針,認真落實“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項工作。我局將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實行責任制管理,對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其參評先進的資格。在主管局長的指導下,我局建立了兼職法制員制度,每個科室確定一名同志具體負責本科的法制工作,并引導他們積極有效開展工作。通過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全局干部職工的精神面貌進一步振奮,法制意識和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強化法制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法制氛圍

加強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對于促進財政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縣財政局“五五普法”規劃》要求,我局把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分為三個層次進行。

(一)加大領導干部的普法力度

堅持定期向領導干部宣傳財政法制工作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講解財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識,不斷提高領導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1、堅持領導班子成員學法制度。局里明確規定: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局長辦公會上,由法制部門負責人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學習財政法律、法規,以增強局領導班子依法理財的自覺性。幾年來陸續分章節認真組織學習了《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行政許可法》及有關輔導材料,切實增強了領導的依法行政意識。

2、明確法制部門負責人列席局長辦公會。局里要求法制部門負責人要參加局長辦公會,并參與全局各項方針政策的制定。全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對鎮級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每年財政局長在人代會上所做的財政預決算報告等重要文件,法制部門都參與了決策過程,保證了相關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規范性,也提高了科學決策的水平。

(二)開展對財政干部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

我局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有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其法制意識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1、制定工作計劃,規范普法教育工作。每年年初,根據總體普法規劃、上年普法進展情況和本年工作重點,我局制定普法工作計劃,明確要求各科以集中輔導與自學相結合的形式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全年每人學法時間不少于40學時,并認真做好學習筆記。

2、舉辦各類法律知識講座。幾年來我局先后邀請了縣司法局領導為我局干部職工舉辦法制講座,專題講授《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等知識。同時為鞏固和保障學習的效果,我局積極組織相關考試,組織全局人員參加了《行政法知識測試》,并對成績優異者給予了表彰,不僅極大的提高了人員的法律素質,而且使依法理財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

3、組織財政干部參加各類法制培訓。一是組織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人員以及專職負責、保密、檔案、安全保衛的工作人員,參加市里或區里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分別對他們進行《行政許可法》、《條例》、《保密法》、《檔案法》、《交通安全法》等法規的培訓,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在全局公務員中開展學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訓:組織全體公務員參加集中培訓,提高公務員的法律素養。組織了《行政許可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公務員法》集中輔導,全體人員參加,收到良好效果。

4、辦好法制宣傳櫥窗,創辦法制宣傳刊物。多渠道進行普法宣傳,我局利用宣傳櫥窗、標語專題宣傳《行政許可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公務員法》等法規。創新宣傳形式,著力宣傳《行政許可法》和財經法規,交流法制工作動態,增強全局人員的法制觀念。

5、結合“12.4”法制宣傳日,加強全局普法工作。配合縣婦聯開展“三八”維權周和縣工商部門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配合縣國土房管部門開展“4.26”世界產權日和縣公安機關開展“6.26”國際禁毒日、“7.13”反宣傳日、配合縣衛生局開展“12.1”世界艾滋病日、縣財政部門的“12.4”稅收宣傳日等重要宣傳節日。開展各種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每年的12.4的全國稅收宣傳日,積極向廣大群眾宣傳《會計法》、《預算法》、《稅收征收管理實施細則》。全面發動,大力宣傳,營造和諧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圍,通過辦板報12期、宣傳欄12期、張貼標語100張、懸掛橫幅20幅等形式,做到人人知道,個個明白。通過各種宣傳的形式,提高了財政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準,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幾年來,我局人員較為全面地學習了《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行政許可法》、《行政監察法》、《國家賠償法》等法律法規,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職工的法律素質。

(三)面向社會宣傳財經法規

通過財政法制宣傳教育,使廣大公民、法人、財務人員及時了解與自己的工作、生產和生活密切相關的財政法律、法規,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

1、組織人員上街宣傳。結合全局的中心工作,我局組織干部職工到財政局聯系的高坪鄉政府以展板卡片、贈送資料、現場咨詢等形式宣傳相關法律。幾年來,相繼進行了《憲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財政普法讀本》等法律法規的宣傳,累計發放材料近萬余份、現場咨詢解答逾六十小時、投入工作人員過百人次,有效地普及了財經法規。

2、發揮網絡優勢面向公民普法。我局充分利用財政局網站和政府采購網向網民宣傳相關的政策法規,在網上公開了《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縣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財政資金撥付暫行辦法》、《財政監察工作程序》、《監督檢查人員行為規范》等內容,為公民了解、學習、查閱相關法律條文提供了方便,也為我局的法制宣傳開辟了新的途徑。

3、與時俱進,突出重點進行宣傳。根據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和實際需要,對有關法規進行專門宣傳。一是倡導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自律、不做假賬等會計職業道德為主旋律,收到了良好效果,獲得社會和上級部門的普遍認可;二是針對政府采購活動在整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巨大影響和重要作用,組織人員持續宣傳《政府采購法》,特別是對采購的內容、范圍等有更新完善的地方進行了認真仔細的宣傳,這些工作為完善政府采購行為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嚴格依法行政,推進依法理財

普法目的在于知法、守法、用法。我局結合縣委、縣政府依法治縣工作,大力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

(一)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根據縣政府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我局制定了相應實施意見,對行政執法責任進行量化分解,確定了執法責任和工作目標,確保落實到各科室和各執法人員,完善了《**縣財政局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并發到各相關科室,要求在工作中予以落實,實行了嚴密的內部管理控制制度,形成了相互聯系的兩個管控體系:一是局領導、科長、工作人員之間縱向的管理控制體系,二是科室之間、科室內部人員之間橫向的牽制控制體系,通過兩個體系的緊密配合,充分實現了組織、人員、職責三落實,有力的保證了執法責任制的貫徹執行。

(二)加強制度建設

為推進依法理財,我局重視加強制度建設,取得良好效果。

1、為了認真推進依法理財,我局轉發了《**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財政局執法過錯責任制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從制度上進一步明確工作內容和方法,從實踐上進一步規范了工作的事項和流程,夯實了各項工作的基礎。

2、制定行政執法相關制度。為更好的貫徹《行政處罰法》,我局制定了行政處罰相關配套制度,對行政處罰工作進行嚴格規范,并認真制定了行政處罰聽證相關制度和法律文本,為規范實施聽證奠定了基礎。為貫徹實施好《行政許可法》,參照市局的有關規定,我局相繼制定了行政許可工作規程等配套制度,明確了行政許可實施全過程的工作內容、監督方式、違規責任;對原從事會計記賬業務機構設立批準實施程序進行重新修訂,有力的促進了行政許可的高效便民辦結;保證了實施行政許可每一環節、每一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備案

規范性文件是財政法制工作重要內容,我局制定了**縣財政局關于印發《**縣財政集中核算支付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協助縣府出臺了**縣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并嚴格貫徹落實。為實現決策的科學合法,由領導提出修改意見,有效地保證了文件的規范合法。對各科室起草的規范性文件,我局從三個方面加強審核:一是審核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其符合財政上位法的規定,同時與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相銜接;二是審核執法主體是否明確,做到文件規定的執法行為有明確的執法主體,著力避免權力濫用、越職權執法。三是審核作出決定的依據是否充分,要求規范性文件必須以相關的法律、政策為依據作決定,否則就是不合法。我局還將制發規范性文件及時向市局法制處作了備案。

(四)開展檢查監督

為了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我局認真開展財政行政執法檢查,先后開展了專項資金檢查、票據稽查、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等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維護了財經秩序。通過實行社會監督,虛心聽取社會各界對財政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提高財政依法理財、依法行政的質量和水平,構建起社會化的檢查跟蹤監督機制。

篇9

一、提高思想認識,突出工作重點

全省新舊動能轉換三年初見成效的關鍵之年,也是全省統計法治宣傳教育“七五”規劃收官之年。全縣各級統計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做到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責任到人。要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首要位置,深刻把握加強憲法實施的重大意義,深入宣傳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治國理念,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要廣泛學習宣傳《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及有關統計法規制度,努力提高全社會統計法治意識,推動統計活動參與者自覺學法遵法守法用法,保障統計工作順利進行。

二、緊盯關鍵環節,提高普法成效

(一)抓“關鍵少數”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要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這一“關鍵少數”的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繼續聯合各級組織部門、黨校等,積極推進統計法進黨校工作。統計系統領導干部和專業人員要積極到黨校宣講統計法律法規。大力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出臺的《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意見》《辦法》《規定》),學深學細學透原文,深刻掌握豐富內涵,正確指導統計工作實踐。

(二)抓關鍵內容開展普法教育。推進各地、各部門、各專業加強統計法治宣傳,始終將依法統計、不出假數作為政府統計部門重大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政治任務。把宣傳憲法和《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及有關統計法規制度作為普法教育重點,不斷擴大統計法律法規的社會影響力。對照統計督察標準要求,推進各級各有關部門學習《意見》《辦法》《規定》,落實中央關于統計工作的決策部署,對于重點部門、重點人員,要主動送法上門。

(三)抓關鍵途徑擴大普法覆蓋范圍。采取編發、印發各類普法宣傳資料等方式拓展延伸統計普法的渠道。利用“12?4”國家憲法日、“12?8”《統計法》頒布日等重要時點,編印發放具有本地區特色的普法宣傳材料。借助“法律六進”活動載體,積極開展統計法律服務和普及宣傳工作。加強各專業普法力度,在各專業會議、培訓中,增加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內容,做到統計人員普法全覆蓋。通過四上企業入庫現場評估、數據質量核查方式,深入基層“送法入點”,提高統計普法宣傳的效果。

三、做好結合滲透,增進普法效果

(一)搭建“互聯網+”普法載體平臺。打造新時代“互聯網+”的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新方式,充分利用統計門戶網站,及時加載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和規范性文件的解讀釋義。積極在統計微信平臺推送統計普法信息,借助各類媒體、中國統計開放日等平臺,解讀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借助城市宣傳大屏、橫幅展板等渠道方式開展統計普法宣傳,營造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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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任務,是實施“十二五”規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普法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以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為重點,主要任務包括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堅持普法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大力開展依法治理,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中國的普法教育主要目的是實現法治,通過喚醒民眾的權利意識來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為建立法治國家貢獻力量。而西方國家法治進程的由法治社會發展至法治國家,兩者截然不同。正是由于中國的法治實踐是政府主導型,國家在立法、司法等方面占據絕對強勢地位,國家利用行政渠道傳播法律是該法制模式的必然選擇。可以說,普法教育可以達到抽調法治社會的生成力量以構建法治國家的效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開局之年,中國的普法活動已持續了25年,取得了顯著成就,尤其是“五五”普法期間,持續開展法制宣傳活動、舉辦巡回報告、重點對領導干部、在校青少年學生、企業經營管理者、農民工普法,使全民法制宣傳教育深入推進,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普法與中小學法制教育

普法教育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形式主義、價值目標太凌亂、功能定位、實施方式、缺乏效果評價措施等方面的問題,普法教育存在的問題使得難以實現全面提高全面法律素質,遠遠不能滿足現代化建設的需要。這很大部分可以歸結于普法教育在選擇對象上存在功利性,早期普法對象是全體有接受和學習能力的公民,后期普法的重點是領導干部。這兩者都是有較強的學習法律知識能力,也會在生活和工作中因需要而主動學習。普法應將緊缺的法制教育給最需要的對象,才不至于資源分配不均甚至浪費。而中小學學生就是這一對象。

目前,我國的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的法學專業,并且實施的是精英教育、職業教育,畢業后將進入法律行業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因此光靠高等院校實現全民法律素質目標是不可能的。從教育的基本規律來看,中小學生是法制教育的最佳受眾。中小學法制教育,是以中小學生為主體,以普及法律知識、提高法律素質,樹立依法治國和公平正義的理念,引導他們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為目的,通過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等途徑進行的一種教育教學活動。首先,從年齡階段上,青少年時期是人一生中接受教育的黃金時期,處在一種積極準備和接受狀態,更易于形成某種技能和特征[1];其次,由于中小學學生的活動場所在學校,現階段主要任務是學習,只有接受各方面的知識才能為將來踏入社會做好準備;再次,中小學的人數占總人的六分之一左右,假如我們將所有的社會資源都投入在中小學法制教育上,截至今日,我國已對每個社會成員進行了12年的法制教育(按小學入學至高中畢業需12年算),即使按照應試教育的方式進行教育,我國國民的法律素質也接近文化素質。堅持5個教育循環,我國國民中的大多數都將具備法律常識,在中小學推行法制教育就取得了階段性勝利。綜上,中小學法制教育是投入少、效益高的普法運動,推行和落實中小學法制教育是唯一切實有效的辦法,必須著力改善中小學法制教育。

三、中小學法制教育實施建議

1.實現模式創新

我們在開展法制教育工作過程中要從提高學生思想認識入手,堅持正面教育、積極引導,要堅信所有學生都有積極因素可以調動。學生總是向往美好的未來,希望得到老師的表揚和同伴的尊重,因此,啟發學生自身教育的積極性,可以抑制消極因素,發揮特長。而在行政主導的法制宣傳教育體制下,中小學的法制教育是以青少年犯罪為主要內容,因為中小學不知不覺將法制教育課當成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課。但是從近幾年的青少年犯罪數據可以看出,青少年違法犯罪和中小學法制教育呈明顯的反向現象,目前的中小學法制教育已成為了單純的預防青少年的違法犯罪。但是從《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條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預防犯罪的教育作為法制教育的內容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可以看出,“預防犯罪的教育”只是法制教育的一部分,過分強調極端的犯罪案例只能異化中小學生的人生觀,使其對社會產生恐懼心理。傳統的預防犯罪模式已不適應現階段中小學法制教育的形式,需要培養中小學生的主體意識和權利意識[2],啟發學生自身教育的積極性,應該成為中小學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為充分培養中小學生的主體意識和權利意識,必須建立多種多樣的法制教育形式,將理論結合實踐。第一,豐富教學課堂,運用啟發式教學方式,案例教學法等激發學生學法的興趣。第二,加強校園法制文化建設,建立法制教育的校內實踐基地。例如成立模擬審判庭,除了由法制副校長、教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參與外,主要有學生擔任職位,讓學生在現實說法中增強法制觀念,強化自我教育。第三,建立法制教育校外實踐基地。要克服之前普法教育存在的干巴巴講條文或是渲染犯罪情節的傾向,要深入實踐才能有深入體會,例如利用節假日上街進行環保宣傳、維護交通秩序,參加庭審觀摩等,使學生加深對頭腦中的法律法規的理解,開始積極學法、守法,甚至用法、護法。

2.改革課程設置

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就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其中指出:要完善在校學生知識結構,使法律知識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必修課內容,努力形成從小學到大學的漸進、科學、合理的法制教育體系,確保青少年學生在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完成基本法律知識的普及任務。這就要求了中小學法制教育應形成一個教育體系,設置多方位、多層次、多樣的課程。但是十年過去了,中小學開設法制課的學校寥寥無幾。這是由于《義務教育課程計劃》規定中小學開設的教學科目目前已經過多,課時總量已經使學生超負荷,遠超其他國家的課程計劃規定,一味談增加課時和單獨增設學科課程不切實際[3]。由于中小學年齡結構與知識層次的差異,中小學法制教育應保證原有課時不被擠占,精心組織教學內容,提高教學水平,合理配置課程。在小學三年級以下階段以活動課程和課外游戲教育為主,旨在強化學生行為規范,教會他們辨別真善美與假丑惡,學會團結互助,以禮待人;小學四年級以上階段以綜合課和活動課并重,旨在強化權利意識與自我保護意識。在初中階段以綜合課為主,活動課程為輔,開設專題講座,著力進行增強憲法意識、平等關系、權力與義務、違法和犯罪關系等方面的教育,教會他們抵制不良誘惑,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掌握自我保護和維權的方法,學會維護合法權益。高中部分以綜合課為主,輔之以專題選修課,要將憲法結合時事政治教育,傳授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法律規范,引導學生樹立人生觀、價值觀與世界觀。

3.師資配備

在我國范圍內,大部分的中小學教師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專門法學教育,自身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水平并不樂觀,上課時只能照本宣科,無法培養出有正確法制意識、法制觀念的學生。有許多學校并沒有法制教育教師,但配備了校外法制副校長,這種做法也取得了一些積極效果,但是,法制副校長本身事務繁忙,只能依靠一個學期一兩次的法制教育講座進行教育,很難開展高質量的教育輔導工作[4]。而另一方面,我國近來年高校擴招,許多高校都開辦了法學專業,而如今就業形勢嚴峻,導致法科畢業生就業壓力大,假如將一些法科畢業生輸送至中小學校從事法制教育工作,既緩解大學生畢業生就業壓力,又解決填補了中小學生缺乏合格法制教師的矛盾,一舉兩得。

4.制定考評機制

教育評估是衡量教育水平的重要依據,將法制教育作為學校的常規工作納入檢查考核范圍,制定評估細則,組織專項檢查。評估內容應包括以下方面:第一,評估學校法制教育管理水平,即總體規劃、師資隊伍建設、規章制度建設;第二,全面評估法制教育課教師的并評估其他任課老師的法制教育情況在思想、業務水平、教學方法等方面;第三,對評估學生素質,從日常行為、遵紀守法情況、考試成績等發面綜合評價;第四,對學校與家庭、社會的合作進行評價。通過評估,認識學校法制教育的效果,保持優勢,改進不足,促使中小學法制教育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