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權簡介范文

時間:2023-04-12 06: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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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權簡介

篇1

關鍵詞:間接損失,侵權損害賠償,不易量化損失

在近現代民法中,賠償損失已經成為一項最為重要和最為廣泛采納的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它不僅適用于財產侵害,也適用于人身侵害,不僅適用于對有形財產的侵害,也適用于對于無形財產的侵害,不僅包括了直接損害,也包括間接損害,反映出賠償損失作為調整人們之間物質利益關系的手段所不可或缺的地位。然而,賠償損失在廣泛應用中,卻出現了諸多的“不適應癥”,例如:勞動用工中傷殘賠償金額的普遍偏低現象;死亡賠償金額反而低于傷殘賠償金額的現象等等。這些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思考:對于侵權損害賠償的認定,為什么會出現這么多偏離目標的結果呢?我們對于受害者間接損失的認定已經完全和完善了嗎?如何做出適應社會發展要求的損失認定?筆者有意對以上問題作一些探討。

一、間接損失認定的現狀和不足

侵權行為法理論一般認為損害可以分為兩個類型,即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有關直接損害與間接損害之間差異的認定存在著比較多的理論,主要有兩種學說:一種借助因果關系的觀念區分二者,認為“著眼于損害之引發,謂損害事故直接引發之損害為直接損害,非直接引發而系因其他媒介因素之介入所引發之損害則為間接損害。”〔1〕另一種以行為結果的時間性關聯為判斷標準,認為“著眼于損害之標的,謂損害事故直接所損及之標的,其損害即直接損害;其他之損害,則為間接損害?!薄?〕各國法律在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的界限上基本上未做出明確劃分。《奧地利民法典》第 1293 條對損害作了一個籠統的界定,即“損害是指一個人在其財產、權利和人身上遭受的一切不利?!狈?、德、英等國法律對于二者的界定也沒有一個清晰                                                 的界限。從侵權行為法的角度來看,損害的救濟是對于妨害事實的排除和對損失的賠償。我國的侵權行為理論通說認為,直接損失是指已得利益之喪失,間接損失是雖受害時尚不存在,但受害人在通常情況下如果不受侵害,必然會得到的利益?!?〕

一般而言,對于直接損失,法律都能夠給出明確的范圍加以限定。例如,《民法通則》第 119 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 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逼渲械尼t療費、喪葬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直接損失都得到了明確 規定,也是司法實踐中容易算定的。相對于前者,間接損失并非既得利益,對它的認識是基于對未來可能性                                                 的一種價值預測,在認定上必然會出現一定的困難。 在什么條件下來確定間接損失的范圍,在什么假設下計算間接損失的經濟數額,不同的原則和方法會產生十分顯著的差異。

全面賠償(也稱完全賠償)是得到普遍認可的一項重要侵權責任賠償的原則,是指侵害人對因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受害人的全部損失都應予以賠償。建立在可能性基礎上的間接損失,

要被認可而成為“全部損失”的一部分,即能夠有可賠償性,其先決條件是這                                                 種可能性“必然要發生”。以不法侵害他人致死為例,加害人賠償金額一般包括:1、 殯葬費;2 撫養費;3被害人父母子女及配偶之非財產損害;4 、被害人生前之醫藥費等積極損害及因傷不能工作之休業損害等消極損害;5、被害人死亡前非財產上損害;6、法院準許之律師費用?!?〕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目前普遍采用的是這樣一種計算方法,即將“必然要發生的”間接損失僅僅限定于撫養費、休業損害,加以少量撫慰金作為對非財產損失的補償。筆者無意探討以金錢作為損害賠償手段是否存在缺失,但至少我們現在都普遍認同這一方式存在的必要性。那么,僅就轉換成金錢的損失賠償而言,法律所認定的間接損失額度僅僅限于最低程度的可預見范疇,受害者只能要求加害者對于間接損失中的“易量化損失”(姑且如此稱之)加以賠償。也就是說,受害者或其近親屬只能在最低的程度上要求得到金錢損益的修正。這表明法律在給予受害者或其近親屬賠償的同時也對其將來的生活水準做出了一個評估,而這個評估無疑是最低水平的。馬斯洛在研究人的需要層次時指出,人的需要可以分為五 個層次,即生理、安全、交往、尊重和自我實現,它們是由低到高逐漸發展的。〔5〕如果我們對于損失的認定僅僅限定于最低水平,及只從生理需要的高度來看待所有的問題,未免過于片面和狹窄。相對于此,是否存在較高水平的“不易量化損失”呢?答案是肯定的。前述的《奧地利民法典》第1293條對于損害做出了一個限定,顯然,這種限定會將那些既不是財產,又不是人身的利益排除在外?,F實中這種利益的表現又很多,例如機會的喪失即是。〔6〕機會的喪失是“不易量化損失”的常見形式之一,它所體現的是人們較高水平的生活需求。由此看來,我國的侵權行為法對于間接損失的救濟態度是比較保守的,只是“易量化損失”的救濟,因而全面賠償原則并沒有得到真正的實現,是不完整的救濟。這種不完全的救濟已經在司法實踐的檢驗中表現出了諸多弊病,不能不引起我們深省。我國法律 采取這種相對保守的態度對于間接損失進行救濟,筆者認為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防止不確定性擴張,保持法律的穩定性。間接損失的本質特點是不確定性,在認定過程中必須要對未來事件進行價值評估。如果允許這種評估的范圍過于擴大,容易引起訴訟雙方扯皮拉筋、爭論不休,最終導致法律的軟化,威脅到法律的權威性和穩定性。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出現,我們因此采取了比較保守的做法,犧牲了全部的“不易量損失”賠償。二是便于計算和數值化。賠償損失最終是要以金錢的付出為結果的,因此為了保證加害方支付金錢數量的確定性和計算的清晰,只將便于計量的損失列入救濟的范圍。三是為了防止賠償金額的擴大化。間接損失的不確定性,容易成為要求賠償方過高地要求賠償金額的手段,從而導致受害方不當得利的發生,因此保守的規定便成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產生的當然選擇。然而,在注意以上問題的同時,我們應該看到,這種過于保守的選擇也存在著先天的缺陷,即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犧牲受害者的利益和權利為代價。對于一個無過錯的受害者而言,先是受到侵權損害,后又遇到賠償不足,接連遭受兩次不幸的犧牲,無論怎么樣說都是不公平的。微觀上,全面賠償原則未能真正實現;宏觀上,這樣的法律救濟無法體現出法律公正、公平的理念和精神。因此,間接損失的認定范圍和計算方式需要也應當得到必要的修正。

二、間接損失認定的原則和范圍

加害方的侵權行為對受害方所產生的損害通常包括兩個部分,即權利行使的妨害和利益的喪失。法律對間接損失的認定就是判斷在“沒有”侵權行為存在的情況下,受害者預期權利的價值和利益喪失的大小。無論是價值還是利益的喪失,間接損失的認定在實質上都是對未來事物發展的預測和價值評估。因為 “未來性”的存在,要準確認定這種價值或利益就變得困難重重,所以僅僅在間接損失范圍的確定上,法律也是十分謹慎甚至是保守的。從廣義上講,間接損失的認定方式是預測的一種形式,而預測作為一種認知活動,有其自身成熟的原則和規律,如慣性原則、類推原則、相關原則等。據此,我們可以從預測的角度來探察間接損失認定應有的原則和范圍。

1、 慣性原則- 間接損失范圍的縱向界定

預測是根據事物過去和現在的發展和狀態,尋求事物發展所遵循的規律,并借此預先推測事物未來發展和狀態的一種科學的認識活動。作為一種科學的方法,它的基礎建立在對事物發展的規律性的認識上。事物的規律性常常表現為其發展過程帶有一定的延續性,即過去某種事物隨時間而變化的樣式即為現在以及今后該事物隨時間變化的樣式,這種特征就稱為 “慣性”?!?〕理論上,間接損失中“易量化部分”的原則公式可以表述為:

間接損失價值 = 單位時間增殖效益 × 影響效益發揮的時間〔8〕 (公式一)

例如:你有一只下蛋的雞,每年下的蛋可以賣 100元,鄰居偷吃了你的雞,應該如何認定其中的間接損失呢?我們可以由過去的經驗推測,如果雞沒有被吃,未來每年都可以得到價值 ‘- 元的雞蛋,如果雞還能下 3年蛋,損失就是100×3=300 元。這 300元就是偷雞者偷吃鄰居下蛋雞后所帶來的間接損失。在單位時間的增殖效益認定中,就是利用了慣性原則。然而此時問題也隨之出現,同樣是雞生蛋,在阿凡提的故事中,巴依老爺的“雞生蛋、蛋孵雞、雞又生蛋 …… ”的說法也是慣性原則的適用,我們所看到的結果是即使打破一個雞蛋也要進行巨額賠償,這結果無疑是可笑和行不通的……Lord Wright曾指出:“法律不能對一個錯誤行為所產生的所有后果都加以考慮,一些后繼的因素應當在選擇的范圍之外,因為判斷原因產生的原因或者結果導致的結果將是無窮無盡的?!?為防止賠償〔9〕金額的無限擴大,在間接損失的認定過程中,我們所認為的這種“慣性”應當有必要的界限。從因果關系的角度看,間接損失的客觀存在是損害原因而產生的結果之一,損失可以看作是一個“鏈式反應”的結果:

損害(第一原因)-第一損失(第二原因)-第二損失(第三原因)-…

理論上講,慣性原則的適用可以導致無限長的鏈式反應,如同一個原子彈爆炸的產生,要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就必須在適當的地方打斷這種鏈接。雖然不同的侵權損害會導致不同的損害結果,間接損失的形式也因此多變,可是無論是財產損害或者人身損害,損害的結果在時間序列上都是單一的。因此,以時序為標準作為判定這種預期利益的手段是可行和簡便的。筆者認為,間接損失的范圍可以以損害導致的第一個結果周期為限,對于此周期內的損失,侵害者應予以賠償,而第一周期以外的損失,法律不必要求給予賠償。這樣,我們在使用慣性原則時,以時間為序,于縱向上形成一個間接損失范圍的認定標準,就能清楚地定義出間接損失的范圍。上例中“雞生蛋”的損失就是第一周期結果,我們應當認定此損失屬于賠償范圍,而“蛋孵雞”則屬于第二周期的結果,我們無須考慮其賠償問題。以第一結果周期為認定范圍,即只將第一原因作為間接損失的出發點,與我們熟知的“近因原則”也相一致,因而以此界定間接損失于時序上的認定范圍也符合了我們已有的認定習慣。

2、 類推原則- 對因果關系適用的動態修正

在大陸法系的侵權法中,因果關系一直被認為是構成一般侵權責任的必要條件。因果關系如何認定,尤其是如何在實踐中使因果關系變得具有操作性,一直是個難題?!?0〕在侵權行為中,要認定間接損失存在的合理性,首先要確定其與侵權行為間的因果關系。要確定沒有發生的未來損失與已經發生的現實損害之間存在必然的聯系,還要證明這種聯系是損失發生的主要原因,其難度是可以想像的。實際上,在間接損失的判定中,要用直接的因果關系演繹證明確定的損害與不確定的損失之間的聯系是十分困難的。我們之所以肯定二者之間存在的某種必然聯系,其出發點在于各種事物相互之間在發展變化上常有類似之處。此時,我們拋開了損害因素,僅將現有事物的發展與既有的相似事物發展做比較,然后以相似事物的發展結果作為現有事物發展的結果加以判定??梢娫陂g接損失的認定實踐中,我們并未直接使用因果關系來演繹,而以類推原則為指導,用歸納的方法作為手段處理損害與間接損失的關系。在司法實務中,上述公式一中的“單位時間增殖效益”的計算通常有三種方法,即平均收益法、同類比照法和綜合法?!?1〕三種計算方式都要求以相似條件為前提,然后計算其結果,其實質都是類推原則的適用。類推作為一種預測的手段已經為人類的生產實踐所認同,在間接損失的認定過程                中,也應當肯定其原則地位和作用。

當然,“世上沒有兩片一模一樣的樹葉”,類推的基礎是類似而并不是等同,再加上其他許多條件的差異,類推的結果與實際情況往往是會有一定差異的。這就要求我們考慮這些不同因素,然后對間接損失的類推結果加以修正。就類推本身而言,是期望以相同的條件得到相同的結果。可是我們所認定相同或相似條件,往往只是靜態條件,如同等勞力、同等財產、同等經營因素等等,因此得到的結果也只能是靜態的相同或相似,即從不發展的角度認定事物結果的一致性。恩格斯說: “一個偉大的基本思想,即認為世界不是一成不變的事物的集合體,而是過程的集合體”〔12〕 .從發展的眼光來看,用靜態的方法類推動態的間接損失是不完全的,有時甚至是不科學的。特別是在人類世界進入一個高速發展的時代,整個社會發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 時間因素所代表的社會價值和利益變化應當為我們所重視。用靜態的方法類推動態的事物所產生的誤差將隨著社會進步而不斷加大。例如:《民法通則》第119條中規定的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用的給付一般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有時甚至要經歷數十年的時間。法律在對受害者的間接損失救濟的同時,實際上也對于受害者未來的生活水平作了一個大體上的評價。如果以現實的經濟水平和財富標準作為數十年以后的認定標準,無疑將會減損救濟所應體現的價值。因此,對間接損失算定結果進行動態修正或者說對間接損失進行動態算定也就勢在必行??紤]到這一因素,間接損失計算的原則公式應當修改為:

間接損失價值 = 單位時間增殖效益 × 影響效益發揮的時間 × 動態系數(公式二)

動態系數代表了時間因素和社會發展對間接損失算定的影響。雖然社會進步對每一個具體案例的影響會存在一定差別,但總體上而言,動態系數的主要特征是描述社會發展的速度,因此可以用一個統一的標準加以描述。筆者以為,動態系數可以以社會經濟增長比率作為參照(以年度為計算周期),即:

動態系數=∑(1+R)n/N (n=1,2,3…N)(公式三)  -

N表示年限,n 表示損害發生后的每一年,R表示N年間國家平均經濟增長百分率。

例如:甲侵權致乙死亡并承擔全部責任,甲應付乙未成年之子丙3 年的撫養費。若該地區當年的生活費需要 5000元,三年內的預計社會經濟增長率為5%,考慮動態因素,則:

第一年的動態系數為:(1+5%)/3=0.35

第二年的動態系數為:(1+5%)2/3=0.3675

第三年的動態系數為:(1+5%)3/3=0.385875

甲應付的撫養費總額為 5000×3×(0.35+0.3675+0.385875)=16550.63元。

3、相關原則- 間接損失范圍的橫向界定

恩格斯說:“當我們深思熟慮地考察自然界或人類歷史或我們自己的精神活動的時候,首先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是一幅由種種聯系和相互作用無窮無盡地交織起來的畫面?!盵13] 事物的發展和變化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在與其他事物發展變化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過程中確定其軌跡的。在侵權行為與間接損失的相互關系上,侵權行為法理論強調因果關系原則。因果關系體現的是侵權行為與間接損失相互間具有的最為強烈關聯性的一個特征,因此從實質上來講,因果關系原則就是狹義上的相關原則。還是以人身侵權損害為例,我們僅僅將撫養費、因傷不能工作之休業損害等作為受害人間接損失的范圍加以認定,是由于這些因素與損害之間具有最為密切的相關性。從哲學的觀點來看,矛盾是推動事物發展的原因。損害與損失之間的相關性也是其矛盾性的體現,即對立統一。也就是說,我們實際上將損害與損失之間最主要矛盾的外在表現作為認定兩者因果關系和確定賠償范圍的標準。然而,事物之間的關系往往不是單一存在的,矛盾的多樣性決定了相關性的多樣性,損害與損失間存在多種復雜因素的相互聯系。侵權損害行為常常是改變多個這樣的聯系因素,因此才表現出損害結果的多樣性。的觀點認為:事物的性質,主要是由矛盾主要方面規定的,但這也不能絕對化,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影響矛盾主要方面,對于矛盾總體性質發生一定的影響。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也會相互轉化?!?4〕在間接損失認定中,如果僅僅把握損害與損失間的主要的相關因素,而將處于次要地位的相關性置之不理,不僅會忽略次要矛盾的存在價值,也無法對于主要和次要矛盾的相互轉化動態過程加以判斷。從這里,我們不難解釋,侵權致人死亡賠償金額反而低于傷殘賠償金額的原因。正是由于我們對于間接損失認定的局限性,導致無法正確處理主、次矛盾轉化后所產生的結果。不同于大陸法系,英美法對于損失與損害之間相關性因素的多樣性認定較為全面,對于損失范圍的判定也較前者更加寬泛。美國法認為,補償性傷害賠償一般應包括:(1) 身體傷害賠償,比如,原告失去一條腿,可獲得 10萬美金賠償;(2)經濟損失,包括醫療費、受傷間損失的收入、喪失生活能力后需要雇傭他人幫忙的費用等;(3)身體的傷痛;(4)精神上的傷害;(5) 不能享受生活樂趣的損失;另外還有親人的傷害賠償、懲罰性傷害賠償等〔15〕。從相關性看,英美法不僅將主要相關因素加以認同,如受傷期間損失的收入,同時也將次要相關因素加以認同,如雇傭他人幫忙的費用、親人因此所受的傷害等損失。這樣的判定,充分考慮到了間接損失與損害相關性的多樣性,對處理二者相關性的動態變化有較強的適應能力。筆者認為,在間接損失范圍的認定中,應當吸收英美法這種較為寬泛的認定標準。以我們現有的計算方式為基礎,將與損害之間相關關系比較弱的“不易量化損失”加入判定的范圍,使損害的結果得到全面認定,真正體現賠償與損失價值的一致性。如果說直接損失和易量化損失主要的對于客觀存在的事實的認定,那么對于不易量化損失的認定才真正體現出了法律的人文性特征。

三、不易量化損失的算定方法

事物的發展常常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間接損失的特征之一就是表現為有很大的隨機性。現實中,侵害行為對于受害者的影響在時間序列上不能認為是某個確定的公式能夠描述的,只能看作是由某個隨機過程產生的,因此,每一個侵權損害都會導致不同的間接損失結果出現。侵權行為的結果不僅表現在客觀的物質損失,也表現在對于人的能動性和對未來選擇權利的剝奪。間接損失中的易量化部分將重點放在了客觀的物質損失上,而不易量化損失往往帶有強烈的主觀性的特點。例如人身損害導致不能享受生活樂趣的損失,財產損害導致投資機會的失去等。這些損失可以因為受害者的不同選擇而發生天壤之別,因此也成為我們過去舍棄考慮它們的原因。然而,恐怕沒有人會否認這種損失是實際存在的,對其不聞不問并                                   不是法律的初衷,只不過是無奈的選擇。那么,我們有沒有可能對這種損失加以量化和認定呢?答案應該是肯定的。約翰?霍蘭在對涌現現象研究時說:透過熟“悉的表面現象,我們必須丟掉那些特殊模型的特質而去抓住其適用于所有模型的核心性質。如果能夠抽取                                   這些核心特征,就能夠將其融合成一個指導我們探索的普適理論?!薄?6〕不易量化損失具有的主觀性特征使得問題混沌不清,如果我們在一定程度上弱化這種主                                   觀性,將這種隨機現象看作整個社會的中的一種普遍的存在,以比較客觀的標準來看待它,那么對它加以認定就是可能的。首先,將不易量化損失從微觀觀察                                   變為宏觀的觀察。概率論中的“大數定律”告訴我們, 個體的隨機現象在數量足夠多的一個群體中會表現出一種確定和可以預言的特征。例如,我們無法判定失去一張體育彩票會帶來的機會損失,但是,將全部彩票綜合起來,對大量的信息加以考察,我們就可以計算出機會利益喪失的大小。概率體現出一個事物可能發生的置信水平,我們可以因此區別出一些表面上相似,實質卻存在重大差異的侵權行為導致結果的不同。例如同樣是折斷手指,一個鋼琴手所受到的損失會遠遠大于一個鼓手所受到的損失。從置信水平上來看,如果二者的都認為其未來的損失是 10000元,實際上是鋼琴手損失可能性的置信水平要遠遠高于鼓手。其次,是引入機會成本的概念。亞當?斯密在解釋經濟學中的機會成本時說(大意):國王會羨慕在路邊曬太陽的農夫,因為農夫有著國王永遠不會有的安全感。而你要有農夫那樣的安全感就不能有國王的權勢。機會成本指由于選擇一種方案而放棄另一方案的收益,它反映不選擇最佳方案或機會的“成本”,或者說是因選擇某一機會所犧牲的另一機會可獲得的利益。通俗的講,所謂機會成本,基本的意思就是有一得,必有一失,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這正好反映了不易量化損失的特性,即侵權人的損害行為導致了受害者被迫選擇最為不利的方案,而失去了選擇其他方案的機會,由此而產生了收益上的差距,即構成機會成本的損失?;谝陨蟽牲c考慮,不易量化損失可以轉化成為:

不易量化損失= 機會成本×置信水平    (公式四)

需要說明的是,機會成本的判定,同樣應當以客觀水平為標準,即應當以同類型現象的社會平均水平作為選擇,而不是以個案中的具體情況來認定。也就是說在同樣的損害發生后,不能因為受害者的“城鄉差異”、 性別差異“等身份差別而認為其機會成本存  ”在著不同,因而產生歧視性的賠償出現。作為一個客觀數值,每一類侵權損害案件的機會成本進行認定應當建立在我國的現實情況上,在對社會進行大量的調查和案件積累的基礎上確定。這樣,在司法實踐中,我們才能夠有對具體案件不易量化損失數額認定的事實基礎,不會出現無據可依或者讓人無法信服的現象。當然,機會成本相同,并不能表示不易量化損失就是相同的。相同的損害對有些受害者會產生比一般情況更為嚴重的后果,如上例中鋼琴手的情況。這些后果是因為損害與受害者之間特定的聯系而觸發,與受害者的身份無必然聯系。此類因素是我們應該考慮的,也是置信水平所反映出的結果。由于這個原因導致最終不易量化損失的數額不同只是客觀事實的反映,與歧視性的賠償存在根本上的差異,也真正體現了法律追求公平、客觀的初衷。

影響置信水平的諸因素主要包括:損害的客觀情況、受害人的客觀情況、社會現實客觀狀況等方面。這使得置信水平表現為一個綜合的結果,判定起來不太容易。為此,可以將置信水平在各個層面上加以細化,由影響它們的基本因素入手分別考慮。為此筆者設計了一個以積分形式來進行簡要評估的方法(供分析),將置信水平分割為 ) 項內容加以評定,分別是:損害的嚴重性、機會的喪失、后果持續的時間、本人心理影響程度、家人對受害者的經濟依賴程度、家人心理影響程度、受害者的弱小程度。其中,每項因素的基準分是 5 分,總基準分為 35 分。與基準相比,如果變化不大,每項因素的得分都是基準分,不足則打 0—4 分;增強則打 6 分以上。以上案為例。

 

中等損害程度(基準分)

鋼琴手案件

鼓手案件

影響因素

5

9

3

損害的嚴重性

5

9

3

機會的喪失

5

5

5

后果持續的時間

5

6

1

本人心理影響程度

5

7

6

家人對受害者的經濟依賴程度

5

6

1

家人心理影響程度

5

7

6

受害者的弱小程度

5

5

5

總分

35

49

26

置信水平(置信水平范圍)

35/35=1

49/35=1.4

26/35=0.7428

由此, 上例可以得出結果,應賠償鋼琴手的金額為 14000元,賠償鼓手的金額則為7428元,體現出了損害對于二者所造成損失的不同結果。

四、結論與反思

損害賠償是一個有很多爭議的問題,特別是人身損害的賠償。全面賠償作為一項基本原則已經為理論和實務所認同。然而不能否認,我國的侵權損害賠償所包含的范圍過于狹小,有些案件的賠償結果對于受害者及其家人而言只是象征性的杯水車薪。過低的賠償金額使得法律的威懾力大大降低,甚至成為不法分子得以藐視法律權威和他人生命的原因。有的學者提出在損害賠償中要考慮侵權者的償付能力,體現公平原則。筆者認為,在受害者的利益得到真正保障之前,考慮其他的問題是沒有先決條件的,也是不合適的。當然,這并不是說,我們在侵權損害賠償中的賠償金額越高越能體現法律的公正,也不是說應該完全不考慮受害者之外的其他情況。客觀地判斷事實是侵權行為法乃至所有法律實現其目的首先應當遵循的原則,也是本文的出發點。

侵權損害的結果是多種多樣的,然而最終只能以金錢的形式加以補償。以這樣一種方式體現法律的公正,實在是一種無奈選擇,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擺脫經濟社會給這個時代打下的烙印。那種認為“一只手賠 多少錢?”有違法律本意的看法實在大可不必,我們沒有必要從這樣一個角度來看待金錢與損害之間的關 系。損害同金錢本身是不能等同的,我們又必須尋找   一些東西作為中介將它們聯系起來。也許正是因為這樣,其間的沖突和解決辦法才多種多樣。從科學的相通性出發,筆者嘗試以法律為基礎,從哲學、數學、經濟學、行為科學和自然科學等相關學科中找尋方法用于間接損失的認定中。希望達到的目的是既要防止認定無據可依的現象,使結果合乎情理,又能達到實踐所要求的簡便、直觀的要求。本文最終提出的計算方法正是由此而來,然而要使此方法發揮作用,還需要更多的研究和司法實踐去驗證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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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健美操;青少年;運動損傷;踝關節

隨著健美操的發展,競技化趨勢的走向是健美操發展的必然趨勢。競技的目標即比賽成績,然而好的比賽成績的獲得需要多方面因素共同促就。其中減少運動損傷,不斷挖掘運動潛力,延長運動壽命成為現代運動訓練的當務之急。踝關節損傷是健美操訓練和比賽中發生運動損傷較多的部位之一,會給訓練帶來嚴重的滯后影響,雖然現代恢復技術的提高可以使運動員盡快的恢復,但卻不能減少和防止運動損傷,不能減少運動損傷給訓練生活帶來的影響。因此掌握造成運動損傷的部位及其原因,做好有效的預防措施是行之有效的。本文通過調查分析法和文獻資料等方法提出了相應的預防措施,以期對訓練損傷的預防提供參考資料。

1 研究對象和方法

1.1研究對象

參加2012年全國健美操錦聯賽山東威海的110支代表隊。

1.2 研究方法

問卷調查法,訪談法,文獻資料法,數理統計法。

2 結果

2.1 運動損傷的部位

青少年健美操運動員訓練損傷的部位是有一定規律的,其中以踝關節和腕關節為最多,各占78.3%和60%。其他損傷部位的詳細情況見表1。

2.2 造成踝關節損傷的主客觀因素

由表2可見,可能引起損傷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主要集中在教學場地、自我保護能力差、準備活動不充分等原因上。其中由于教學場地原因造成的損傷占57.6%,自我保護能力差的占52.8,動作技術不充分造成的占51%。而其他原因則相對較少。見表2。

2.3 易造成踝損傷的動作環節

踝關節損傷分急性損傷和慢性損傷,其中急性損傷大多數是由于動作的技術不正確所造成的。且多為肌肉拉傷和韌帶損傷,經調查,易造成踝關節急性損傷的動作主要是騰空后的落地和轉體動作,其中騰空后落地占66.7%,轉體占31.2%。其他動作相對較少,但也占到了23.9%。腕關節則多見于長期超負荷的勞損。見表3。

2.4 易造成踝損傷的動作性質

在完成動作的過程中踝關節的損傷出現的時間有明顯的階段性和規律性,大都發生在難度動作中,占71.5%。操化動作中發生的占38.4%,其他階段發生的占少數,詳細情況見表4。

3 分析與討論

3.1 踝關節致傷的生理學原因及其對策

調查發現,青少年健美操運動員訓練和比賽中踝關節和腕關節是發生率最多的部位,這與健美操的項目特點和踝、腕關節的結構特點有著密切的關系。踝關節是下肢的主要負重關節,在日常的生活中只是負擔身體的重量,而在健美操的訓練和比賽中踝關節除了負擔身體重量外還需要清晰、連續的完成各種移動和步伐,發力完成各種難度動作,承受身體騰空落地或由加速度給踝關節帶來的巨大的壓力及扭屈力,容易造成損傷。臨床上一般分為內翻扭傷和外翻扭傷兩大類,以前者多見 [1]。外踝長內踝短,內側的三角韌帶強于外側的三束韌帶 ,并且使足外翻的腓骨第三肌較弱 ,而使足內翻的脛骨前肌較強 ,這一切都決定了踝關節的內翻大于外翻[2]。而要預防內翻損傷就要加固踝關節的外側肌肉及韌帶。踝關節外側之穩定結構包括外側關節囊,距腓前韌帶、距腓前韌帶和跟腓韌帶,其中以距腓前韌帶和跟腓韌帶尤為重要[3]。而內翻應力試驗可用于距腓前韌帶和跟腓韌帶聯合損傷的檢查,單純跟腓韌帶損傷不會引起踝關節明顯不穩定。踝關節跖屈位做內翻應力試驗,首先距腓前韌帶緊張,然后跟腓韌帶緊張,距腓前韌帶單獨損傷時距骨僅有輕微傾斜[4]。所以,預防踝關節損傷重點是加固外側,而外側的重點又是距腓前韌帶和跟腓韌帶。故應加強踝關節外側部位肌肉力量和三束韌帶的柔韌性練習,特別是距腓前韌帶和跟腓韌帶。如兩替做側蹬髖動作、在斜面器械上作各種力量練習[7]、負重提踵練習、在內翻下做下蹲等練習。

3.2 踝關節損傷的主客觀因素與對策

在調查踝關節損傷的諸多原因中動作技術不正確、教學場地差、自我保護能力差是最為主要的原因,也正是真正的原因。如屈體分腿跳、團身跳轉體360度、克薩克跳等難度動作轉軸及動作規格的不正確都會導致落地瞬間踝關節的過渡伸屈和內外翻而造成踝部損傷,因此在日常的教學和訓練中要加強動作的正確性,減少由于技術錯誤造成的損傷。

場地是學生進行訓練和比賽的場所,是教練員辛勤栽培運動員的溫床。場地的不標準會導致運動損傷,特別是與地面直接發生作用的踝關節,加之其特殊的解剖結構。如地毯縫合處、邊緣,在學生做完動作時,兩腳踩在不平整的墊地毯上是腳部受力不均,失去身體平衡,造成踝關節內外翻或過屈伸,從而導致踝關節的損傷;地板過滑也容易在運動員發力或落地時失去平衡導致損傷的發生。所以要求在每次用場地之前教練員或隊員要仔細檢查場地,做好對場地的用前準備工作。

篇3

關羽敗走麥城,困的無糧草,無救兵。帶了十余鐵騎突圍,被孫權手下不知名的部將潘璋、馬忠抓獲,最后關羽拒絕投降,被孫權斬首。

關羽簡介:關羽,字長生,后改字云長,東漢末年名將,早期跟隨劉備輾轉各地,曾被曹操生擒,于白馬坡斬殺袁紹大將顏良,與張飛一同被稱為萬人敵。赤壁之戰后,劉備助東吳周瑜攻打南郡曹仁,阻擋曹操援軍,曹仁退走后,關羽被劉備任命為襄陽太守。劉備入益州,關羽留守荊州。建安二十四年,關羽圍襄樊,曹操派于禁前來增援,關羽擒獲于禁,斬殺龐德,威震華夏,曹操曾想遷都以避其銳。后曹操派徐晃前來增援,東吳呂蒙又偷襲荊州,關羽腹背受敵,兵敗被殺。

(來源:文章屋網 )

篇4

在時光的荒涯上,曾傳唱過“三國爭霸、群雄逐鹿”的壯闊佳話。而今,充斥著合作與崩析、權謀與紛爭的現代職場,儼然硝煙彌散的三國戰場;無數人在其間奔波勞作,有人收獲了得意喜樂,有人飽嘗艱辛失落。本刊在此選登職場小說《三國職場人生》的部分精彩章節。在散去了狼煙、湮滅了劍影刀光的今天,靜心重讀那一幕幕金戈鐵馬的崢嶸往事,一部三國儼然一出職場人生的大戲,或者我們可以從那些詼諧幽默的語言中獲取一些游刃職場的嶄新啟示……

【1】

打不死的劉備,跌倒就爬起來

三國案例:平民英雄劉備

在劉備與曹操的市場爭奪史里,曹操始終保持著一邊倒的優勢擠兌著劉備。劉備卻始終茍延殘喘,最后居然咸魚翻身,與曹操分庭抗禮。劉備能夠逃出曹操的追捕,說起來還真是一件奇事。

劉備是一介平民,雖然準備了一套皇親的豪華名片,卻無法改變他的真實身份。平民創業歷來是非常艱難的。以編制草鞋、草帽為生的平民劉備,一沒人二沒錢三沒地盤,除了跟他一樣窮困潦倒的兩兄弟,劉備剩下來的就是那一盒豪華名片。在劉備的創業史中,工資發不出是經常的事情,討飯的事情也發生過好幾次,年終發獎金、給干部配股份,好像一直是劉備畫的大餅。就是這么一位一路討飯走過來的人,一個始終想發橫財卻一次次輸得連褲衩都恨不得賣掉換饅頭吃的人,最后居然成功了,而且跟接替東漢公司的曹魏公司和孫權的東吳公司一起,把整個市場瓜分掉了。

劉備是個奇跡。最大的奇跡是,一個二十年如一日倒霉的人,在他四十九歲時,事業居然剛剛起步。劉備在這么長的時間里始終堅持不懈,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劉備后來的成功,更是一件讓人無法相信的事實。

劉備很牛,牛就牛在二十年如一日般地失敗后再爬起來。這個牛人就像不倒翁一樣,不管你怎么踢、怎么打、怎么推、怎么摔,他始終笑嘻嘻地看著你,我不倒,就是不倒。

劉備的成長史

劉備是在虎牢關前、十八部經理伐董卓時,出現在公司的舞臺上的。打此后,很多經理記住了這個不起眼的平民,大部分經理對劉備的印象是:很勇敢、會表現、善于把握機會。至于劉備后來的發展,沒有人會料到。

曹操搶陶謙的徐州公司時,劉備帶著兄弟來到徐州,并被陶謙保薦為豫州公司CEO。這也是后來有人稱呼劉備為劉豫州的緣由。陶謙死后,在陶謙的授意下,劉備接管了徐州公司。劉備在徐州公司呆了沒多久,因招聘了當時最最臭名昭著的經理人呂布,使得公司被呂布搶了去,劉備不得不委身曹操公司,擔任了一個虛職經理人。

后來劉備在曹操的幫助下擊敗呂布,并找機會離開曹操公司,重新在徐州開了公司。這次公司依然沒開多久,就被曹操重新收購,連兄弟關羽、張飛都下落不明。劉備本人不得不到袁紹那里暫時謀生。找到關羽、張飛后的劉備,跑到曹操公司的汝陽公司想撈便宜,卻被曹操一頓臭揍再次流竄。他逃到劉表的荊州公司,劉表不敢讓劉備在荊州本部工作,就安排他在新野開了個門市部。劉備在新野開門市部一待就是七年,始終沒有什么發展。當徐庶告訴劉備,開公司需要有智囊型人才,劉備成功地請出諸葛亮后,曹操又追來了。劉備再次逃竄。運氣終于來了,曹操追兔子追過了頭,一次居然追起兩只兔子。曹操放下劉備,反過身來追孫權這只大兔子。這迫使孫權的東吳公司與劉備通力合作,在赤壁打敗了曹操。

自此,劉備的事業在諸葛亮的幫助下有了轉機。按照諸葛亮的“天下三分”策劃,公司一步步順利發展起來。劉備霸占了荊州公司,并收購了益州公司和漢中公司,把三個公司合在一起,更名為蜀漢公司,與曹操的曹魏公司和孫權的東吳公司共同瓜分了市場。

劉備成功的根源

從劉備開始創業到事業有所轉機,二十年已經過去了。他是怎么獲得如此巨大的事業成就的呢?

機遇。劉備的第一次人生轉機,是在虎牢關前的出彩,在無人上臺表演的情況下,劉備主動上前,第一次在公司的舞臺上表演,表演非常完美,讓公司的一些經理記住了這個不怕死的英雄,記住了這位很會抓機會的平民。

遇貴人。劉備的第二次人生轉機,是陶謙讓劉備擔任徐州公司的CEO。這次小機會劉備沒有好好把握。但逃到曹操公司那里的劉備,卻獲得了更大的人生轉機,東漢公司的董事長獻帝接見了劉備,并正式認劉備做了自己的親戚。自此,劉備在外面到處散發的名片上,頭銜就是:東漢公司董事長獻帝的叔叔。這個名片給劉備帶來了人生事業發展上最大的轉機,用句俗話說就是劉備遇到貴人了。

成功方程式。劉備的第三次人生轉機,是成功請到諸葛亮這位超級智囊。成功是有方程式的,在方程式外面游走的劉備無法獲得成功。明白了成功方程式的劉備很快獲得成功,建立了壟斷性的蜀漢公司。

永不言棄。二十年的失敗,并沒有打垮劉備,反而讓劉備在市場風云中越來越強悍。越來越多的人投奔一貧如洗的劉備,認準劉備的一個理由就是:劉備是打不倒的真正的企業家。現代職場啟示: 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成功其實是有模式的?,F代職場人士在追求成功的時候,往往忽視了這一點,認為憑借自己的努力,就能夠獲得事業和人生上的最大成功。其實如果上面四條中,劉備少了其中任何一條都無法獲得成功。而現代社會里,這四條依然是成功的因素,少了任何一條,我們還是無法獲得巨大的成功。

想在職場上出人頭地獲得成功,就要珍惜并抓住登上舞臺的表現機會,努力尋找和分析自身的成功因素與方程式,在機遇和運氣來臨時,把自己積蓄的才能與經驗釋放出來。最后一點,不管有多艱苦多困難,始終不放棄。如此,成功就會向你招手了。

【2】

成功沒有模式,只要你堅持

曹操、劉備、孫權成功的模式各有不同

三位老板:曹操、劉備、孫權,實現成功的方式都不一樣。

曹操最大的成功之處是,在斗爭最激烈、競爭最兇狠的北方市場,曹操通過挾持東漢公司的董事長獻帝,逐步地收購了北方混亂無章的各家公司,最終創建了一個取代東漢公司的曹魏公司。

劉備最成功的地方是,二十年如一日的失敗居然沒有打垮他。劉備愣是白手起家、艱苦創業、從無到有地變出一個讓曹操都不敢輕視的蜀漢公司。

孫權最成功的地方是,創業容易守業難,守好業難上難。面對復雜的經營形勢,孫權有難解難,無難自勉。在孫權的努力下,東吳公司一直很平穩,始終沒有大波折,是三家公司中最后一個倒閉的。

在管理方式上,三家公司也各有不同。曹魏公司在曹操的領導下,以紀律嚴明而著稱;蜀漢公司在劉備的領導下,以講究老大管理而著稱;而東吳公司在孫權的領導下,以探索家族管理,親情、友情管理而著稱。

曹魏、蜀漢、東吳三老板相同的地方

無獨有偶,三家公司創始初期基業都非常薄弱,在東漢公司里均屬于無名。但隨著形勢的變化發展,勢力龐大的董卓、袁紹、袁術、劉焉、陶謙等等豪門望族,在無情的市場競爭中,一個個被淘汰出局,他們的公司不是被收購就是徹底破產了。偏偏是劉備等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在市場競爭中勝出,并通過收購、控股、直接吞并等方式,消滅了自己的競爭對手,最后組建了自己的集團公司。

此外,三家公司的老板,都有著超凡的魅力,都能以自己強大的個人魅力,吸引無數人才為自己效力。之后又將人才通過合理的使用,形成了凝集而強大的團隊。

還有一個相同的地方是三個領導的將人術。曹操不但具有將人術,同時也具備將兵術,這也詮釋出為什么曹操的公司是最大的公司。做老大的,其實并不需要將兵術,看看劉備與孫權就知道,沒有將兵術也會獲得成功。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擅將兵術的劉備一次將兵,就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做老大的,本來就不需要將兵術,應該多多提高將人術,就像那劉邦一樣,將人術高手劉邦,徹底擊敗將兵術高手霸王項羽。從這個角度看,三家公司三位老大的將人術相當,因此才出現天下三分的格局;如果有一個老大的將人術超強,那么另外兩家最后肯定會被收購了。

最后一點相同的地方是,三家公司的老大都有著一般人無法比擬的耐力。曹操一生敗仗累累,一次比一次輸得慘,即使是輸得最慘痛的赤壁,也沒把曹操打趴下。即使是聰明絕頂、無比智慧的司馬懿,也不得不崇拜曹操無比堅韌的創業耐力。劉備也是一生敗仗累累,因為劉備是白手起家,沒有什么好輸的,但這個沒什么好輸的劉備,偏偏一次又一次地輸,而且最后連命都搭了進去。但無法否認的事實是,劉備在創建蜀漢公司的過程中,就像打不倒的不倒翁一般,始終堅持著自己的夢想,并最終成功。這不是一般的耐力。

孫權要好得多,但在孫權管理東吳公司的幾十年里,因為市場格局的變化,注定了東吳公司不可能有大作為。在這樣無大為的格局下,人往往會喪失動力,失去信心,這位老大始終把東吳公司照顧得好好的,不管是曹魏還是蜀漢公司,都沒有辦法占東吳公司的一丁點兒便宜。

現代職場啟示: 三國早已成為往事,卻有東西永存,而且跟時間的消逝毫無關聯。從曹魏、蜀漢、東吳三家公司的成長,以及三家公司老板的發跡史中,還是可以找到我們可以借鑒的成功之道的。三家公司的異與同,至少告訴我們一個事實,成功并不講究出身,成功并不講究模式,成功最講究的是對事業的永遠追求,以及成功者自身的良好的人格魅力。

成功并沒有現成的方程式,成功者卻有著相同的共性。想成功,唯一的途徑就是,成為他們中的一分子,擁有他們的個性。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夠在職場中、人生路上笑傲江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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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演講;激勵機制

演講是一門實用的語言藝術,演講的目的就是感召聽眾并促使其行動,為達到這樣一種效果,必須恰當的采取一些有效的機制和措施,在實際的演講活動中加以運用,如此方能達到最終演講的目的。

激勵機制是指在演講中演講者根據演講需要,設計的一套科學有效的辦法,使聽眾在接受外界信息后形成的一種精神狀態,這種狀態能對人的行為等,起到一種加強激發和推動的作用,并且會指導或引導行為指向應該達到的目的。下面淺析一下在演講中幾種常見的激勵機制。

一、明確目標的激勵機制

心理學的研究告訴我們,在行為效率上,人們有目標的行為,要明顯高于無目標的行為。因此,在激勵人們行動的時候,應該把一個十分明確的行為目標告訴對方。

在提出奮斗目標的時候,目標應該明確具體,如果奮斗目標定的不具體,人們就不能清楚地明白奮斗的目標到底是什么,那么目標的激勵與鼓動作用也就喪失了。德莫斯提尼在他著名的演講《對士兵的講話》中,以一名軍事統帥特有的膽識,首先向士兵明確的提出了在當時情況下的奮斗目標:瞻前顧后是沒有用的,只有苦戰才有出路。為了使士兵能夠清楚地認識到這個目標,德莫斯提尼有對敵我形勢做了細致的分析,明確地告訴士兵,要從不利中看到有利,從絕境中看到勝利。通過這樣詳細的分析,就能夠使士兵看到希望,看到光明,對戰爭充滿必勝的信心。

二、不斷強化的激勵機制

強化也是激勵機制中重要的一個因素,強化有正面強化和反面強化兩種。

正面強化是指通過語言對某種行為、某種現象等作出肯定、支持或贊揚。心理學的研究表明,人性最本質的愿望,就是得到贊賞。人性的根源有股被人肯定、稱贊的強烈愿望,這是人和動物的最大不同點。贊美具有極大的魔力,存有一些有效而不可思議的力量。在為某種目標而奮斗的過程中,如果踢開贊揚,人們就會丟失進取心,喪失自信力。但如何表揚是存在著藝術性的。首先要因人而異,對那些素質比較好的人,語言要既顯示對他們工作的高度肯定和贊揚,又要在肯定中指出存在的問題,引出他們的不足。這就有利于他們發揚成績改進缺點,不斷進步。對素質一般或比較差的人,應當善于發現他們的優點或長處,一旦發現了他們的成績或進步,就要及時的大張旗鼓的給與稱贊或表揚。這樣更能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其次,語言要實在,贊揚必須符合實際,明確具體,不能流于庸俗的捧場。如果肯定贊揚的語言不是懇切真誠,那就容易給人一種言不由衷的感覺。同時要發自內心,訴諸感情,不能套用一些陳詞濫調,切忌使用一些極度的詞語,否則就會使贊揚成為一種阿諛奉承或別有用心。

負面強化是指對某種行為的否定、批評和反對。它對人的自尊心是一種傷害,但從搞好工作出發,有必須對一些不良現象加以批評和反對。這就要求批評必須講究語言藝術。首先,善于間接提醒,這是一種迂回批評的方法,不直接捅破別人的短處,只是建議不是命令。它不用批評的語氣去強迫別人改正錯誤,而是用溫和的語氣提醒別人要注意改正自己的過失。用這種方法進行批評可以讓人保持自己的尊嚴,詩人容易接受批評改正錯誤。使用這種批評的方法贏得的是合作而不是背叛。其次,善于運用明褒暗貶,這種方法表面上是肯定或表揚某種現象或做法,實際上是否定或批評另一種與之相對的思想和行為。這是一種間接溫和的批評,不太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

三、給予期望的激勵機制

對人給予厚望,本身就是對別人能力的一種認可,這種認可就是一種信任與支持,能夠使對方受到感動,而不斷增強責任感。

對失敗者或者過失者,如果能夠善解人意,說些激勵股東或寬慰的話,這對當事者也是一種很好的期望性鼓勵,對激起他找回自信,恢復自尊,無疑也是一種無形的動力。有一個著名的例子,美國有一位試飛員,空中飛行的表演技術令人嘆為觀止。有一次實行表演,飛機在離地面九十多米的高空,引擎突然失靈,飛行員憑著自己出色的技術安全著陸。后來調查發現這是地面負責保養的維修工的失誤造成的。這位飛行員并沒有訓斥機械工,而是伸出雙臂抱住他,對他說:“別難過,好好吸收教訓就是,為了證明你能夠把這件事做好,明天依舊由你給我檢修飛機?!睆拇?這位維修工工作一絲不茍,從沒再出過差錯,我們看,這難道不是給予期望的最好激勵嗎。

四、逆向而行的激勵機制

這是利用人們的逆反心理而采取的一種激勵方法,主要是有意識的對對方的自尊心、榮辱感進行刺激,使其產生心理反彈。

首先,顯性的激勵機制,這是用語言直接明顯的刺激對方,或貶低他的能力,激發他爆發恢復自尊自信的強烈愿望。比如:在中國近代史上,章太炎學問很大是一個數得上的高傲之士。后來被幽禁在北京龍泉寺,憤而宣布絕食。他的幾個學生看到老師這樣很是痛心,但如何勸說全無用處,章太炎就是不肯進食。后來,一個學生用三國時期禰衡擊鼓罵曹的典故,來刺激章太炎,結果章太炎立即恢復了進食。在這里,學生通過與劉表的對比來刺激先生,如果不進食,就可能陷進了小人設下的自殺圈套,有辱先生清白名士之名,心高氣傲的章太炎也就被學生激發得進食了。

其次,是隱形的激勵機制,這種方法不直接使用語言去刺激對方,而是使用繞圈子敲邊鼓的方法,使其受到震動,產生維護尊嚴,保持面子的強烈愿望。《三國演義》中,諸葛亮為了聯吳抗曹到江東,他知道孫權剛強有為,不甘居于人下,為了勸說他,諸葛亮就采取了反語的隱形激勵機制。先是大談曹軍兵多勢大,威懾孫權,然后貶低孫權勸降,接著用古代田橫的典故激發孫權的斗志,終于使孫權下定決心與曹軍決一死戰,諸葛亮聯吳抗曹的目的就順利達到了。

參考文獻

[1]邵守義著:《演講學》,東北師范大學出版社,1991年6月版

[2]龔文庠著:《說服學――攻心的學問》,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

篇6

[關鍵詞] 三國演義;諸葛亮;悲情

一、諸葛亮形象

《三國演義》是羅貫中寫的一部長篇歷史主義小說,他以宏大的結構,精妙的構思,豐富的人物為我們呈現了一幅風起云涌的三國時代畫卷。諸葛亮無疑是這幅畫卷的主要人物,是千百年來家喻戶曉的歷史人物。

1、雅士的諸葛亮

其內心之優雅,保持著“我本是臥龍崗閑散人”的灑脫;其居住環境之清幽,不富麗堂皇卻別有韻味;其結交之朋友,雖不為官卻對天下大事有著清醒認識;其題詩詠句寓意精妙高深,為臥龍先生的諸葛亮風采于此可見一斑。劉備第一次到臥龍崗就聽到有人吟詩“蒼天如圓蓋,陸地似棋局;世人黑白分,往來爭榮辱:榮者自安安,辱者定碌碌”;二顧茅廬時聽到“長空雪亂飄,改盡江山舊。仰面觀火虛,疑是玉龍斗。紛紛鱗甲飛,頃刻遍宇宙。”(三十七回)詩句一次比一次寓意深刻,從側面烘托出諸葛亮雅士之形象。此極言其雅士之風流。

2、賢臣的諸葛亮

自比管仲、樂毅,對蜀漢事業兢兢業業,對劉氏父子一心一意。幫助劉備匡扶漢室、一統天下作為自己的畢生目標。為劉備制定“先取荊州為家,后取西川建基業,以成鼎足之勢,然后可圖中原也”戰略決策。劉備死后對劉禪也是忠貞如故,七擒孟獲、六出祁山,嘔心瀝血的幫助劉禪實現一統天下。諸葛亮為了劉氏父子奉獻了自己全部的熱血和青春,自己卻是這樣的勤儉節約,對后世兒女也是如此要求,他成為了后世賢臣形象的代表。

二、性格悲劇

1、用人不當的性格悲劇

諸葛亮有經天緯地之才、補綴乾坤之能,在知人用人方面卻犯了二個大大的錯誤,致使 決定蜀漢命運的大好機會被錯過。

諸葛亮為劉備制定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先取荊州為家,后取西川建基業,以成鼎足之勢,然后可圖中原也”。荊州是北伐曹魏南攻孫吳的絕佳戰略要地,劉孫為了荊州長期明爭暗斗,就連曹操也從來沒有放棄過奪取的野心。大家都深知他的重要性,所以劉備在取西川時,諸葛亮留守荊州,關羽、張飛、趙云一并留下,荊州兵力遠比取西川的眾多和精良。但是,當龐統軍師戰死落鳳坡,劉備需要軍師時,便派關平給諸葛亮送信。諸葛亮當然明白劉備的意思是要關羽把守荊州。雖然諸葛亮深知關羽驕傲自大、目中無人、剛愎自用、缺乏謀略,對關羽守荊州頗為擔憂但還是交給了關羽,而不是最合適的人選趙云。諸葛亮之所以聽從了劉備的安排,可能是怕傷害了劉、關的兄弟之情,礙于劉備的情面,但是當君主的決策失誤時,作為臣子是一定要勸解的,而不能任其將錯誤發展下去。常言說“文死諫,武死戰”,諸葛亮作為臣子沒有盡到自己勸諫的責任,如果他對劉備分析了利弊那么或許劉備就會改變自己的主意。當關羽一步步違背諸葛亮臨走囑咐的八字原則“北距曹操,東和孫權”時,一步步破壞著諸葛亮一手建起來的“聯吳抗曹”原則時,諸葛亮不僅不及時制止相反迎合關羽驕傲自大的脾性,稱贊關羽為“美髯公”。到后來關羽怒罵諸葛瑾并且拒絕與孫權之子聯姻,諸葛亮才意識到荊州危矣,但他還是沒有采取果斷措施調回關羽,致使荊州失陷、關羽被殺。接下來的張飛被殺以及劉備傾蜀國之力討伐孫權,劉備病死白帝城,都是由關羽被殺而引起來的,可以說是由于諸葛亮的用人不當而造成了這一系列苦果。

2、事必躬親的性格悲劇

諸葛亮自隨劉備出山后,一直兢兢業業、小心謹慎的做著自己分內之事。伺奉劉備時,擔當著“軍師將軍”和外交說客,負責著后方物資保障工作,負責著外交締結聯盟,沒有直接參與軍事戰爭。在軍國大政上“事無巨細,咸決于亮”;在軍中事務上“夙興夜寐,罰二十以上皆親閱覽”;在人生信條上“鞠躬盡瘁死而后已”。諸葛亮這種事必躬親的態度,使他身體每況愈下所啖之食,日不過數升。夫為治有體,上下不可相侵,若皆身親其事,將形疲神困,終無一成(《一百三回》)。抓大放小,統領全綱,才是一個將帥應有的作為,若事事都要親力親為,誰都不可能忙的過來。諸葛亮逝世時年僅54歲,恐怕和他事事親為有直接關系吧。

諸葛亮事必躬親的另一個嚴重后果就是導致蜀國人才匱乏,出現了“軍中無大將,廖化為先鋒”的嚴峻局面。在諸葛亮死后更是越演越烈,出現了蜀國后繼無人的情況,奸臣、宦官一味蠱惑劉禪,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亡國。出現這樣的結果只能說明諸葛亮對人才的教育不夠,沒有讓人才得到充分的鍛煉和發揮,沒有開發出人才的潛在價值。據歷史記載,諸葛亮的兒子諸葛瞻天賦很好,聰明伶俐、有膽有識,雖然不能和諸葛亮相提并論但也遜色不了多少,在當時也算是小有名氣。而諸葛亮一直忙于蜀漢事業,沒有多少時間輔導和教育兒子,更沒有給兒子待在自己身邊進行鍛煉的機會,所以諸葛瞻的潛力并沒有被完全挖掘出來,在后來的領兵作戰中屢屢吃敗仗。諸葛亮一人獨支蜀漢大權,而且又事必躬親,其他的文人武將沒有發揮才能的機會,魏延是一個有謀有膽的武將,屢次向諸葛亮提出自己的獨特見解,諸葛亮不但不采用反而說魏延有謀反之意。第一次北伐時魏延提出兵分二路,由子午谷、斜谷進擊,則咸陽以西一舉可定也的大膽構想,諸葛亮沒有采納,在以后的北伐中都沒有給魏延盡情發揮才能的機會,在自己死后還要安排人除掉魏延。諸葛亮在識人知人用人上不僅不加以培養還極力的排除異己,致使蜀國人才匱乏。

三、諸葛亮悲劇原因

時代悲劇

水鏡先生說諸葛亮雖得其主,不得其時,道出了諸葛亮的悲劇。諸葛亮出山時,劉備無寸土之地,但三分天下乃大勢所趨,諸葛亮和劉備如乘風破浪一般創下了兩川二世三分鼎立的基業,這也是諸葛亮人生得意須盡歡的時候。劉備待孔明如師,食則同桌,寢則同榻,終日共論天下之事,相互之間亦臣亦友,言行舉止少約束。以關羽敗走麥城為界線,蜀漢事業走上了下坡路,關羽被殺,劉備為報一己私怨舉蜀國之力討伐孫權遭到慘敗,白帝城托孤,諸葛亮身份由軍師轉變為相父。盡管表面上呈現三國鼎立的局面,但實際上國力對比的發展對偏守巴蜀的劉漢已是日益不利。曹魏的強盛不僅使滅“魏”成為一廂情愿,反而自身被滅的危機倒是越來越緊迫。嚴峻的態勢發展使諸葛亮不能不時時憂患蜀漢的前途,“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今三分天下,益州疲敝,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九十一回)。劉禪軟弱昏庸,諸葛亮受托孤之重,自身為相父,獨自支撐蜀漢大局,在當時時代,諸葛亮能做到的就是形成三國鼎立,如果硬要違背天道發展規律形成一統天下,這不是人謀就可以辦得到的,“人定勝天”的前提條件是要符合規律。“伯仲之間見伊呂,指揮若定失蕭曹;運移漢祚終難復,志決身殲軍務勞”(杜甫《詠懷古跡五首》之五)。諸葛亮的智謀才華不在伊商呂望之下,但是終其一生只能是“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杜甫《蜀相》)的結局,主要原因就是大漢氣數已盡,孔明“愿以只手將天補”是徒勞的,只能徒費心血耳。諸葛亮籌劃良久,想要在上方谷燒死司馬父子,結果傾盆大雨將滿谷之火盡皆澆滅,最后諸葛亮只能無奈的發出一聲“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可強也”的感慨。劉備集團占得是“人和”,也就是得民心,但并沒有實現“得民心者得天下”,相反不得人心的司馬氏卻三分歸晉使天下統一。六出祁山,諸葛亮舊病復發,姜維建議用祈攘之法延長壽命,結果主燈被魏延撲滅。這都說明天命難違。

蜀漢偏居一隅,人才匱乏,國力空虛,東西左右都不得突圍,坐等滅亡和以攻為守都是一樣的結局,諸葛亮深知這一點,所以在后出師表中說“以先帝之明,量臣之才,故知臣伐賊,才弱敵強也。然不伐賊,王業亦亡,惟坐而待亡,孰與伐之?”(九十七回)處于這樣不尷不尬的境地中,諸葛亮唯有把希望寄之于北伐僥幸成功,但北伐中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終究就是成功不了,而諸葛亮卻是為北伐傾注了畢生的心血,夙興夜寐,甚至為其搭上了性命。順應天命之人生活安逸,逆天命之人注定勞累卻并不能改變天意,諸葛亮不得其時至此一覽無余。

四、結束語

篇7

[關鍵詞]建康實錄;許嵩;建安二十八年;三國志;長沙走馬樓簡牘

一、問題的提出

《三國志?吳主傳》云: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為丞相魏王,改年為延康?!?,魏嗣王稱尊號,改元為黃初。……(黃初)二年(221年)四月,劉備稱帝于蜀?!辉拢ú茇В┎呙▽O)權曰:“……今封君為吳王?!?/p>

黃武元年(222年)……權遂改年,臨江據守(1)[1](p1121~1126)。

據此可知,東漢的最后一年(公元220年)“先后有漢獻帝二十五年、獻帝延康元年和魏文帝黃初元年三個前后相承的年號?!盵2]又可知魏文帝代漢稱帝在公元220年,蜀主劉備稱帝、吳主孫權受封為王皆在公元221年,而吳改元“黃武”則在公元222年。

以上所論自來為治古代史者常識,迄無疑義。然而《建康實錄》卷一《太祖上》云:

二十五年(案:年號為“建安”,下同)春正月,魏王曹操薨,太子丕即位,改漢建安為延康元年。……明年冬十月,曹丕代漢稱魏,號黃初元年,而權江東猶稱建安。

二十六年,其年始置丹陽郡,自宛陵理于建業。

二十七年夏四月,劉備稱帝號于蜀,即黃初二年也。……冬十一月,魏使刑貞至,策命權九錫,為吳王。

二十八年……冬十一月,權就吳王位于武昌,大赦,改年號為黃武元年[3](p20~23)。

顯然,《建康實錄》系曹丕代漢稱帝事于曹后一年(即建安二十六年,公元221年),吳、蜀之事皆隨之推后一年,而孫權統域內建安年號的使用下限為“建安二十八年”。這種情況,以往學界未多措意,或許與《建康實錄》本身長期不受重視有關。但是作者許嵩雖為唐人,而他的《建康實錄》卻是“述而不作……質正傳,旁采遺聞”[3](p1),所載并非毫無根據。那么,上述抵牾之處,孰為正解?孟昭庚等先生在其點校本指出此處《建康實錄》紀年當誤[4](p25)。羅新先生也認為“許嵩錯誤地把這幾年的時間多算了一年,非?;靵y”[5]。但高敏先生卻認為走馬樓簡牘所反映的紀年情況與《建康實錄》相符,因而大膽地推斷:“以簡證史,應當說《建康實錄》所載是有根據的和正確的,《三國志》的紀年反而成了問題。”又云:“如果說《三國志》所載諸事年代不誤,則《建康實錄》與地下簡牘所載又作何解?因此,這是一個發人深思的問題,迫使我們必須做出回答。”[2]

高敏先生所論,使人感到該問題意義重大,加之學界尚無專文論證,筆者遂對此進行了長期的關注。高敏先生著文之時,長沙走馬樓簡牘尚在整理之中,故其據以立論的簡牘材料非常有限?,F在這批簡牘已大量公布,有關簡文及文獻記載,使筆者益信《三國志》紀年不誤,而《建康實錄》紀年必偽。謹考辨如次,敬希方家教正!

二、《三國志》紀年可靠

首先,《三國志》各紀傳說法完全一致,沒有矛盾。而《華陽國志?陳壽傳》云:“陳壽……巴西安漢人也。少受學于散騎常侍譙周,治《尚書》、三《傳》、銳精《史》、《漢》。聰警敏識,屬文富艷。初應州命,衛將軍主簿,東觀秘書郎,散騎、黃門侍郎。大同后察孝廉。為本郡中正。……(再)為著作郎?!盵6](p634)可見而陳壽自身親歷三國時期,天資不凡,又師從史學名家譙周,具有很好的主觀條件;而蜀“東觀秘書郎、散騎黃門侍郎”及在晉“著作郎”的身份則為他撰寫《三國志》提供了很好的客觀條件(2)。故陳壽撰《三國志》成,“時人稱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時著《魏書》,見壽所作,便壞己書而罷”[7](p2137)。夫禪代之事,意義重大,必為當時學者所矚目,陳壽若紀年且不準確,何談“良史之才”呢?

其次,《三國志》裴注與陳壽紀年相同。裴松之看到了大量當時所存的三國史資料,按照他“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皆抄內以備異聞”[1](p1471)的注書原則,如果確有某書與《三國志》紀年相違,裴注必詳加注釋,但此處他并沒有提出異議。《三國志?武帝紀》注引《獻帝傳》云:“(十月)辛未,魏王登壇受禪……曰:‘……今朕承帝王之緒,其以延康元年為黃初元年。’”[1](p75)這恰恰說明,建安二十五年、延康元年、黃初元年為同一年,然則裴注與陳壽紀年亦完全相同。

第三,高敏先生指出,《資治通鑒》此處紀年亦同于《三國志》,“自此以后,無不以此為據者”。實際情況不止如此,《三國志》以來至于北宋以前的史書對此事的記載,亦皆同于《三國志》。今按成書時代先后,舉要于次?!度A陽國志?劉先主志》云:

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王薨,嗣王曹丕即位,改元延康?!?,魏王丕即皇帝位,改元黃初[6](p376)。

《后漢書?獻帝紀》云:

二十五年春正月庚子,魏王曹操薨。子丕襲位?!?,改元延康。冬十月乙卯,皇帝遜位,魏王丕稱天子[8](p390)。

《宋書?五行志三》云:

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帝……崩。是歲,魏文帝黃初元年也[9](p937)。

案,《晉書?五行志中》亦載此事,基本全同。又《新五代史?張策傳》云:

張策……少聰悟好學……父同,居洛陽敦化里,浚井得古鼎,銘曰:“魏黃初元年春二月,匠吉千?!蓖詾槠妫邥r年十三,居同側,啟曰:“漢建安二十五年,曹公薨,改元延康。是歲十月,文帝受禪,又改黃初,是黃初元年無二月也,銘何謬邪?”同大驚異之[10](p377~378)。

以上所引,均以建安二十五年、延康元年、黃初元年為同一年,足證《三國志》紀年之不誤。

三、《建康實錄》紀年偽誤

首先,高敏先生以《建康實錄》紀年可靠,其論證有誤。前已提及,高先生作此論時,絕大部分的簡文還沒有公布,他所賴以得出結論的簡文來自于《長沙走馬樓簡牘整理的新收獲》[11](以下簡稱《新收獲》)一文中所披露的四簡,今據高敏先生所引抄錄如下:

入吏所備船師梅朋建安廿五年折咸米六斛(6?2263;圖一:2)

入吏番觀所備船師何春建安廿七年折咸米四斛(6?2277;圖一:4)

入鄉傳卒付建安廿六年限米廿四斛(6?1843;圖一:4)

其二斛八斗昭勉陳晉黃武元年米(6?2278)

高敏先生把注意力集中到上列第二、四枚簡之上,認為“此二簡,從其編號來看,顯然是前后相連的。第二簡言建安二十七年,第四簡云黃武元年,這表明黃武元年是同建安二十七年前后銜接的,……這就同《建康實錄》所云建安二十八年十一月孫權‘改年號為黃武元年’相合。正因為建安二十八年十一月孫權已改建安二十八年為黃武元年,故《建康實錄》在建安二十八年之后就稱黃武二年,而以黃武元年代替了建安二十八年的紀年,也正如上引竹簡之以黃武元年代替建安二十八的紀年一樣。這樣一來,表明走馬樓竹簡所載紀年,同《建康實錄?太祖紀》的紀年是相同的”[2]。高先生敏銳的問題意識和觀察力使人贊嘆,然而查《新收獲》原文,發現第四簡的編號為6?2178而非6?2278(3),也就是說它與第二簡即6?2277號簡并無“前后相連”的關系,這樣就使高敏先生觀點的說服力大打折扣。

但是,“建安二十七年”與“黃武元年”究竟是同一年,還是“前后銜接”的兩年呢?如果是后者,那么高敏先生之說仍可成立,故此問題不可不辨。《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竹簡》現已陸續出版了五卷,我們從中可以看到大量的寫有“建安廿六年”、“建安廿七年”竹簡,這些簡記載的絕大多數都是“船師”某某所納“折咸米”(4)的情況,其中“船師張蓋”的例子最為典型,茲列舉如次:

1.六三六其四斛船師張蓋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2](p731)

2.四三九九其六十七斛九斗五升船師張蓋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0)

3.四五六其六十七斛九斗五升船師張蓋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3)

4.四六五七其六十七斛九斗五升船師張蓋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5)

5.四七一其六十七斛九斗三升船師張蓋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6)

6.四七四其六十八斛九斗六升船師張蓋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6)

7.四八三其六十七斛九斗五升船師張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8)

8.二七八其一百五十斛九斗故吏番觀所備船帥張蓋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4](p778)

9.四四七三入三州倉運船帥張蓋備建安廿六年折咸米一百五斛九斗[14](p840)

這九條關于“船師張蓋建安廿六年折咸米”的簡中,最后兩條格式稍異,可暫不論;前七條則格式完全相同,但在數目上卻有或大或小的差別,這應該是由一年多次征收造成的。然則年內改元,同為一年中事,發生在改元前的用前一個年號、發生在改元后的用后一個年號來記的情況,實不難理解?!敖ò藏テ吣辍迸c“黃武元年”正是同一年,而非“前后銜接”的兩年,因而高敏先生之說恐斷難成立。

其次,如果《建康實錄》紀年正確,則當時不僅應有“建安二十八年”,也應該有“延康二年”,但遍檢文獻與出土資料,二者皆無可靠例證?!端鍟?經籍志》史部收有韋昭《洞紀》四卷,“記庖犧已來,至漢建安二十七年”[15](p961)。韋昭自云:“作《洞紀》,起自庖犧,至于秦、漢,凡為三卷,當起黃武以來,別作一卷,事尚未成?!盵1](p1462~1463)兩者相參,可知在吳人那里,“漢”的時間下限是“建安二十七年”,“黃武元年“與“建安二十七年”直接相續,其間并無“建安二十八年”。故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云:“建安盡于二十五年,此稱二十七年者,以接吳黃武改元之歲也?!盵16](p245)更值得注意的是,長沙走馬樓簡牘中大量出現“建安廿六年”、“建安廿七年”(5),“建安廿八年”卻嘗一見,這只能是因為“建安廿八年”實際上根本并不存在。然則,《建康實錄》此處紀年必誤無疑!

第三,我們在這里還可以舉一個旁證?!度龂?文帝紀》云:

文皇帝諱丕,……中平四年冬,生于譙。……(黃初)七年……夏五月丙辰,帝疾篤,……丁巳,帝崩于嘉福殿,時年四十[1](p57~86)。

裴松之注引《魏略》曰:

(魏文帝)至年四十而薨[1](p57)。

據此可知,文帝生卒年及其享年,史書記載明確無疑。案,中平四年即公元187年,黃初七年按照《三國志》的記載為公元226年,按《建康實錄》則為公元227年。而“古人記齡,其出生不論在年初或歲末,生年即為一歲,逾年終則為增歲”[17]。按照這種方法計算,如果《建康實錄》所載正確,那么曹丕享年就應該是四十一歲而非四十歲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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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敏.讀長沙走馬樓簡牘札記之一[J].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03):95-99.

[3]許嵩撰、張忱石點校.建康實錄[M].北京:中華書局,1986.

[4]許嵩撰、孟昭庚等點校.建康實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5]羅新.走馬樓吳簡中的建安紀年簡問題[J].文物,2002,(10):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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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玄齡.晉書[M].北京:中華書局,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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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歐陽修.新五代史[M].北京:中華書局,1974.

[11]王素、宋少華、羅新.長沙走馬樓簡牘整理的新收獲.文物[J],1999,(05):26-44.

[12]走馬樓簡牘整理組.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竹簡?二?下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

[13]走馬樓簡牘整理組.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竹簡?三?下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

[14]走馬樓簡牘整理組.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竹簡?七?下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

[15]魏征.隋書[M].北京:中華書局,1973.

[16]姚振宗.師石山房叢書?隋書經籍志考證[M].上海:開明書店,民國二十五年.

[17]張金光.秦制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注釋:

(1)此處“黃武元年”云云是由史家追記造成的,黃武從是年十月方始。

(2)據《宋書?百官志下》(中華書局1974年版)可知秘書、著作之稱皆起于東漢,秘書郎“掌藝文圖籍”,著作郎“掌國史”,皆關史職。(第1246頁)

(3)案,高敏先生的長沙走馬樓簡牘研究是在目疾甚篤的情況下進行的,此處出現疏誤可以理解,微瑕不掩其瑜。

(4)王子今先生指出“折咸米”即“折減米”,是倉米在儲運過程中所發生的損耗,是一種合理損失(《走馬樓簡“折咸米”釋義》,《國際簡牘會刊》第3號,蘭臺出版社2001年版),其說甚確。

篇8

【關鍵詞】教師學生 文言文)

初中文言文占現行教材篇目的四分之一,約占教學的時間三分之一,是語文教學的重點內容。課程標準對文言文的要求是:"閱讀淺顯的文言文,能借助注釋和工具書理解基本內容。"課程改革已歷十來年了,但對許多教師來說,文言文依舊是一方"凈土",它依舊是課改的"死角",很多教師不知從何處去改,也不知怎么去改。教師在思想認識上有這樣的誤解:教學目的只是讓學生理解文義;教學任務在于語言知識的傳授。學生學習文言文的積極性不高,純粹是為了應付考試。針對這些問題,本文就如何教好初中階段文言文進行初步探討,以期拋磚引玉,改進文言文教學。

一、創設情景,激發興趣

要激發學生學習文言文的興趣,教師導入新課的藝術是非常關鍵的。前蘇聯著名教育理論家蘇霍姆林斯基認為,好的導入是激發學生學習動機的"第一源泉,第一顆火星"。教師上新課前,若能通過某種精心設計,運用巧妙的導入手段,創設出與新課相適應的學習情景與氛圍,就能調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激起學生高漲的學習熱情和強烈的求知欲望,并把學生的注意力很快吸引到對新知的學習上來。如:課前放與課文有關的音樂、歌曲、圖片、影片;講與課文內容或人物有關的故事;介紹有關的詩詞、對聯、文學常識以及寫作背景、作者生平、藝術成就等;或是教師深情朗讀、背誦。這樣,在不知不覺中,學生就受到了感染,進入了情境,自然也就有了學習的欲望,學習的激情。

二、引導預習,激起求知欲

預習是提高文言文教學質量的關鍵。是教學過程中的第一步,是學生接觸課文的開始,目的在于激起學生求知的欲望。預習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教學的成功與失敗。因此,必須高度重視預習。學生預習課文,教師要給予提示,明確要求,或給學生交代學習本課的目的要求,或簡介文章的背景及作者情況,或要求借助工具書掃清文字障礙,借助注釋,初識文章,在給予提示之后,還應給予學生一定的閱讀要求。如,要識字解意,要熟讀課文,要借助注釋和工具書,將課文初譯出來,并以故事的形式講給大家聽。所要注意的是——教師隨時檢查預習的效果,絕不能放任自流。

三、重視誦讀,提高能力

我國古代文言文教學中很早就特別注重誦讀的重要作用,宋代朱熹認為 "凡讀書須整頓幾案,令潔凈端正,將書冊整齊頓放。正身體,對書冊,詳緩看定,仍細分明讀之。須要讀得字字響亮,不可誤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牽強暗記,只要是多誦數遍,自然上口,久遠不忘。""謂熟讀則不待解說,自曉其義也。余嘗謂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存此,眼不看仔細,心眼既專一,卻只浪漫誦讀,決不能記,記亦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豈不到乎。"朱子的理論確定了"誦讀"在文言文教學傳統方法中的地位。文言文教學過程可以說是一個讀和學過程,讀得多理解得就深刻。理解得深刻學習也就越簡單。在日常學習中許多學生會常常抱怨學文言文苦、學文言文累,但殊不知他們在學習中恰恰忽視的是文言文的誦讀。

其實,文言文在讀的過程中不光要讀,而且還要注意讀的方式和方法。誦讀不僅要讀出來還要注意語感。不同的語氣表達的語感是不同的,陳述、疑問、判斷、祈使、感嘆等語氣的傳達,就是文章內容情緒的傳達。誦讀時可以從字詞的色彩、句子的表達重點、段落間的起伏跌宕來把握語氣和語感,這樣就更容易抓住作者行文的思路和情感表達的側重點。讓學生通過在課堂上誦讀直接感受文言文的語言是培養語感的有效方法。誦讀是一門藝術,文言文教學的課堂并不追求誦讀藝術的完美,但要卻要重視學生誦讀能力的培養,而這種能力的培養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傳統的文言文教學注重:解題——背景介紹——翻譯——課文分析——背誦記憶的文言文固有教學模式,以認知積累為主要目的的文言文教學目標要求打破常規重新反思,教學過程中必須從更高的層面和更廣闊的視角把握課文。教學過程在疏通基本文意之后,應有一個讓學生領會的過程,有一個讓學生結合自己的生活和情感經歷自主地表達自己觀點的過程。以《陋室銘》為例,學生通過交流反思、思辨討論,理解了中國傳統文人那份特有的"韻味",從中國傳統文人那種淡泊名利、安貧樂道、悠然自得的形象背后領悟到獨特的精神魅力。這就要求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不僅要學習積累,而且要在學習中不斷提升自身能力,做到教學相長、學以致用、學有所長。這樣才能讓學生在學習中有所收獲,真正實現高效課堂。

四、延伸與拓展知識

要學生牢固地掌握學過的知識,必須舉一反三。俗話說,熟能生巧,要提高學生的閱讀能力,閱讀訓練就要有足夠的訓練量和對訓練的高度類型化的概括,積累足夠的訓練心得。這是用理性認識指導感性認識的再循環過程,是從人的認知規律出發的。因而,僅僅局限于課本的幾篇文章是遠遠不夠的。我們應在原有教材基礎上,從課標出發,針對文言文的特點,有目的地選擇一些訓練目的性強的閱讀材料,提高學生的閱讀能力和閱讀水平。對于部分能力較強的學生,還可以推薦一些文章,讓學生對照著課標要求,自己用掌握的方法去學習、理解,讓學生在這種自我摸索自我感悟中掌握一定的閱讀技巧,提高閱讀能力。

五、做好文言文鞏固工作

在上文言文的課時,對上一節課所提到的重點詞句一定要強調再強調,力求全班同學都掌握,做到溫故而知新。在上文言文新課時候,注意與以前學過的文言文之間的字、詞、句、段,甚至是內容上的對比和聯系,注重文言實詞和虛詞、句式等方面的歸納和分類,注重文言文基礎知識的積累、過度和穿插。例如,在講授七年級下冊文言文《孫權勸學》時,在分析"呂蒙的變化給我們的啟示"這個問題時,可引導學生把呂蒙與本冊課文《傷仲永》里面的方仲永作對比分析。方仲永天資過人,由于沒有很好的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終淪為一個平庸之人,呂蒙經孫權勸說后才開始讀書學習,而最終成為一個有謀略的人。方仲永和呂蒙的變化都說明了"后天的學習和接受教育對成才的重要作用"。通過對比,不僅可以讓學生更好的去理解"呂蒙的變化給我們的啟示"這個問題,而且也鞏固了對《方仲永》的思想內容的復習。

篇9

Abstract: In the teaching process, should leave behind the empty space to the student, displays student's initiative fully, the enthusiasm. Along with educational reform further thorough, “humanist” the idea is being accepted by more and more teachers.

關鍵詞:學生教學

Key words:Student teaching

作者簡介:梅素霞,女,1987年參加工作,小學高級教師,河南省焦作市塔南路小學副校長,全國優秀教師,河南省骨干教師,焦作市科研型教師。從教以來,致力于語文教學改革,具有“傳情入境,以情動人”的教學風格,多次承擔各級優質課、觀摩課、引領課,獲省、市、區級獎20余次,撰寫的論文、案例有三篇在《小學青年教師》、《河南教研》上發表,20余篇獲國家、省、市、區級獎,承擔或參與的課題研究有7項獲省、市級優秀成果獎。教育理念:用真情開啟學生情感的閘門,讓博愛點燃學生智慧的火花。

一、案例背景

成語故事《手不釋卷》教學片斷:

師:吳國大將呂蒙雖善于領兵作戰,但是不愛讀書,在吳王孫權的教導下,手不離書,認真讀書,終于成為文武雙全的主將。讀了《手不釋卷》這個成語故事,結合平時讀書經歷,你認為讀書有什么好處?

(我想借助今天學習《手不釋卷》這個成語故事,給學生好好談談讀書的好處,來激發學生讀書的興趣。)

學生郭向坤:讀書可以知道所不知道的東西。

(我沒想到平時一向不努力學習的郭向坤,今天說出了如此富有哲理的一句話,我驚訝之余,對他大加贊賞。)

師:郭向坤,老師沒想到你還是一個哲學家呢!這就是郭向坤名言。

(此時,郭向坤的臉上露出了平時少有的笑容。我何不趁此機會順勢而導,讓全班學生都說說自己的想法,展現一下自己的才能呢?)

師:我相信我們班同學蘊藏著巨大的潛能,每個人都能說出一句像郭向坤一樣驚人的讀書名言。

學生崔瀟:書是香醇的美酒,讓人沉醉其中。

學生馮倩:書是一把開啟成功大門的神奇鑰匙。

學生牛彤:世界因人類而精彩,人類因書籍而充實。

學生李雪琪:書是寶貴的,如果人類沒有了書,就像汽車沒有了輪子,就像植物沒有了新葉。

學生馮釗慧:一本好書,正如清晨陽光下綠葉上的露水,讓人眼前一亮,你的心靈也會變得快樂。

學生楊琳:讀書是我們生活中的一件趣事,抽出時間讀書,會讓你感到無窮無盡的樂趣。

學生史文捷:書是知識的寶庫,如果你不親手打開它,怎能知道它的奧妙呢?

學生黃芮:看別人的書,寫自己的書。

學生王一凡:善于讀書的人,才能成為社會的強者。

……

師:同學們,你們每個人說得都很精彩。課下,請同學們把自己的“讀書名言”都張貼在我們教室的學習園地中。書是我們的良師益友,只要我們與書結伴而行,我們的人生會更絢麗!

(那節課,我欣喜若狂,學生居然能說出這樣多且富有深刻內涵的話語,著實給我上了生動而富有啟發的一課。我慶幸為學生留下了說的時間和空間,不然我會錯過多好的教學相長的機會。后來,更讓我欣慰的是學生讀書的興趣愈發濃厚。)

篇10

[關鍵詞] 《三國演義》俄譯本;信達雅;翻譯

翻譯文學作品是用另一種語言再現原作的內容并保持其藝術形式的感染力?!靶胚_雅”作為翻譯標準之一也適用于文學作品的翻譯,具體體現在準確理解原著,尤其要透過字面理解其深層含義,務使譯文不背離原文,此乃“信”;用俄語充分、通順地表達原著的全部涵義, 此為“達”;使用規范化俄語,契合俄羅斯人民的心理和文化,使譯文能被理解和接受,同時巧用各種文字技巧或修辭手段,提高譯文的可讀性來吸引讀者的注意力,即為“雅”。

由于《三國演義》是一部歷史演義小說,其中的內容大多以歷史事實為背景,所以“信”這一標準對于譯作來說尤為重要。要做到這一點,不僅要準確理解原著的意思,還要熟知當時社會的文化背景等。這樣的話,就能正確地向受眾展示原著的內容,反之則會使原著的內容歪曲,影響名著的藝術價值。在翻譯這部名著的時候,有很多地方單靠直譯其字面的意思是不行的,必須透過字面來理解作品的深層含義,這樣才能避免轉達給讀者一個錯誤的信息。例如在原著第三十七回有這樣一句話:玄德曰:“元直臨行,薦南陽諸葛亮,其人若何?”徽笑曰:“元直欲去自便了,何又惹他出來嘔心血也?”俄譯本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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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原著我們可以知道曹操以徐庶之母為人質,將他騙到了曹營,司馬徽的話語中透出了對徐庶投靠曹操的些許諷刺和無奈。再將俄譯本對比之后可以發現譯者也譯出了其中的意味,他分別用%賭%睢%雬%賭%騹%醼%雬%酢%靲%陘%鍊%迉%顎%鎬%靲%雬%鮻%陘%餳父齟釋懷雋嗽髦興韭砘盞某胺恚眬%蓘%迉%駙%醼%?%陘%賭%?%靲%鈥%雬%?— %鎬%?%雬%?%迉%軃%?%踿%鐎%鋩%?%?%輤%迉%鋩%?%銆%鐎%鎬%迉%?這句話也能讓人感覺到司馬徽的無奈,寥寥數筆,就將一位賢士的超然翻譯出來,這說明譯者準確的理解了原著上的這段話,向讀者傳達了正確的內容。

《三國演義》不同于其他三部名著,它是一部白話文小說,全書的文不甚深,言不甚俗,簡潔明快,氣勢充沛,生動活潑。如果譯者也能盡量保持這些特點,使譯文表達充實、明白曉暢,那真可謂是達到了“達”的標準。例如原著第三十八回中孫權之母吳太夫人臨終時囑咐兒子:“汝事子布、公瑾以師傅之禮,不可怠慢。吾妹與我共嫁汝父,則亦汝之母也。吾死之后,事吾妹如事我。汝妹亦當恩養,擇佳婿以嫁之?!倍碜g本中是這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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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太夫人這席話感情真摯、催人淚下,條理清楚又不冗繁,反映了說話人的深明大義。讀完俄譯本,也有相同的感受。譯文使用命令式,簡明扼要,充分又通順地傳達給讀者信息,同時沒有缺失,值得稱贊。

眾所周知,《三國演義》是我國古代歷史小說中成就最高、影響最大的一部作品,它廣泛流傳,魅力無窮,在中國文學史上和人民生活中都有著難以估量的深影響。但是誰能能夠保證俄譯本受到俄語讀者的青睞并且產生同樣的影響?這就要求譯者在以上兩方面做出努力的同時,盡量拿“雅”這一翻譯標準要求自己。原著是用白話文寫成的,而譯者翻譯的時候要使用契合俄羅斯人民的心理和文化的規范性語言,同時使用一些翻譯技巧來提高譯文的可讀性來吸引讀者的注意力,而在此俄譯本中不乏有反映“雅”的例子。比如原著中為了反映甘寧大破黃祖時用了一句詩:

只因不用錦帆賊,至令沖開大鎖船。

譯文中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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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郭延禮.中國近代翻譯文學概論.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

[2][明]羅貫中.三國演義.北京:大眾文藝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