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植物小短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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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植物小短詩

篇1

[關鍵詞] 威廉·布萊克;泛神論;動植物意象;現代主義

[中圖分類號] I10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1763(2012)01—0111—04

布萊克從幻覺中構建了一整套專屬神話體系,其預言式的短詩中充滿了神秘主義的不可理喻,尤其是他對于宗教的態度自相矛盾,前后沖突。例如1974年《歐洲:一個預言》中反復出現耶和華的崇高形象,充滿智慧的老人在天上望向混沌灰暗的人,目光充滿憐憫,大量詩作和版畫都明顯源于圣經的描述;然而另一方面,布萊克卻又常常在詩歌中批評教會和宗教制度,例如《天真與經驗之歌·掃煙囪的孩子(二)》中的詩句“因為我顯得快活,還唱歌,還跳舞,/他們就以為并沒有把我害苦,就跑去贊美了上帝、教士和國王,夸他們拿我們苦難造成了天堂。”這已經明顯具有了現實批判的意味。兩種極端態度的并行在布萊克后期詩歌《天堂與地獄的婚姻》中變得越來越晦澀而難以解讀,但是如果對布萊克早期簡單明快的抒情短詩集《天真與經驗之歌》進行細讀,甄別其中含混的修辭意義就會發現,布萊克詩歌的宗教影響,圓融地統一在一種獨特的泛神主義體系中,終其一生也不改其志。

泛神主義最明顯的特例就是多神論。威廉·布萊克固然也贊美上帝,但卻并不影響他將羔羊和孩子們放在與上帝同樣的高度,例如他最富盛名的作品之一《羔羊》

《天真之歌》中的《羔羊》,往往與《經驗之歌》中的名篇《老虎》形成對比,不僅同為罕見的揚抑格形式,而且以兩種不同的動物,描繪了剛剛開始的工業時代的人類精神狀態。羔羊、小孩和“他”是詩集中反復出現的意象。布萊克為這首詩所配的蝕刻畫上,畫著孩子和一群羔羊,詩歌以孩子和羔羊之間的對話形式展開。孩子和羔羊的意象,實指和虛指并存,也可以認為是天真與宗教的象征;而“他”則是造物主,是上帝,是“創造了你的人”。《羔羊》一詩共分為兩節,第一節中,孩子不斷追問羊羔:“小羔羊誰創造了你”;第二節中,孩子自問自答地告訴小羊羔,是“他”創造了你。“他”是誰?“他”是作為牧羊人和造物主的上帝;“他”是羔羊,在基督教傳說中為洗清人類罪惡而被犧牲的羔羊——基督·耶穌;“他”是小小孩,是一份天真、更是宗教賦予的最高意義。《天真之歌》就是為“天真”所唱的一曲頌歌。

這首詩被稱為“預言詩”,詩中大量含混(ambiguity)手法增加了詩行的多重理解。例如開頭句“小羔羊誰創造了你”,刻意略去了標點,使原文的斷句出現了歧義。原文是“Little Lamb who made thee”,既可以斷句為“Little Lamb, who made thee?”(小羔羊,誰創造了你?);也可以理解為一個帶有定語從句的名詞短語“Little Lamb who made thee”(小羔羊創造了你),暗指上帝就是創造萬物的小羔羊。再如第二節第八行“咱倆的名字跟他一樣”,原文是 “We are called by his name”。這個句型同樣有歧義,既可以理解為“咱倆的名字跟他一樣”,也可以理解為“以他之名,召喚我們”,這是教士們受命去傳福音時常說的一句話。再如全詩結尾反復吟唱的“小羔羊上帝保佑你”,原文是“Little Lamb God bless thee”,同樣有兩種斷句方式:“Little Lamb / God bless thee”(小羔羊,上帝保佑你)或者“Little Lamb(Lame) God /bless thee”(小羊羔般的上帝,保佑你呀)。在原文中,為了音調的和諧,句尾的Lamb往往被讀成了Lame(原意為“蹩腳的”),形容上帝并非萬能。這樣一來,結尾句就由原先甜美的祝愿,變成了宗教諷喻。

《羔羊》運用威廉·燕卜蓀《含混的七種類型》中的第二種含混,即“上下文引起的多種意義并存,包括詞的多義和語法不嚴密產生的多義”,拓展出兩種對立的意義。這是含混作為修辭的本源屬性,而且由含混構成的不確定性甚至能夠顛覆了原本的力量對比關系。保羅·德·曼:《閱讀的寓言 : 盧梭、尼采、里爾克和普魯斯特的比喻語言》,沈勇譯,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第10頁。“當我們一方面研究字面意義,另一方面又研究比喻意義時,我們的研究模式仍然停留在語法層面;但是當我們無法用語法或其他語言學手段來確定兩種意義(可能是完全不兼容的兩種意義)中的哪一種占主導地位時,我們的研究模式就進入了修辭學層面。” 如此一來,羔羊變成了上帝,上帝便成了羔羊,正如詩中所說的:“他變成了一個小小孩。”于是,小孩、羔羊和上成了神一般的存在,是各自不同而又合為一體的神。千萬不可將這三者的關系理解為類似與基督教的三位一體,因為在威廉·布萊克看來,雖然他的詩中大量存在“上帝”或者大寫的“他”,但是“誰能在萬物中看出無限,他就看到了上帝;誰只在萬物中看出分類圖解,他就只能看到他自己……萬物存在于這個永恒的世界,而與基督教的前世毫無關系。” 威廉·布萊克:《天堂與地獄的婚姻》張德明譯,中國文聯出版社,1998,第40頁。這也就是說,布萊克筆下的上帝并不是基督教義中的上帝,而是所有神靈的代稱,這是泛神論的基本特征。

如果說《羔羊》中的羔羊、小孩和上帝,都是由天真和經驗抽象出來的“道成肉身”,是多神論的具體表現,那么威廉·布萊克更多的短詩則不是塑造抽象的神祗,而是回歸泛神論本源的“萬物有靈論”,直接從動植物崇拜中尋找精神慰藉和指引,例如“一顆沙里看出一個世界, 一朵花里看出一座天堂, 把無限放在你的手掌上, 永恒在一剎那里收藏”(梁宗岱譯)就是著名的范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毒樹》這首以植物為題的詩歌。

《毒樹》出自布萊克《天真與經驗之歌》中的《經驗之歌》,傳統上認為它們以具體的自然植物為意象,描繪了抽象的人類罪惡。即“壓抑的憤怒”帶來的毀滅。《毒樹》一詩采用了四音步(雜有三音步)抑揚格、雙行押韻的詩歌格律,這種格式往往用于童謠或者基督教贊美詩。“毒樹”之名,并非表示“有毒的樹”(a poisonous tree),而是和“milk tree”(乳膠樹)一樣,意指“為提煉毒物而栽培的樹”(a tree to produce poison)。詩中描繪了“我”的憤怒幻化成一棵樹,所謂的自制和隱忍都是虛偽,“虛假的陽光”和“我的淚水”把這棵樹“照耀”和“澆灌”,只為最終結出有毒的蘋果,毒死我的仇敵。此詩指向的主題并非憤怒本身,而是對憤怒的壓抑,間接瞄準了基督教隱忍之說。布萊克認為這種隱忍,壓抑了人性,結果反而會帶來更大的災禍。詩歌原名“基督徒的自制”(Christian forbearance),后來才改為“毒樹”(A Poison Tree)。這樣的傳統解讀固然解決許多問題,卻也無法解釋這個故事結局的預言性,無法解釋敵人吃了蘋果而死去這個結尾的特殊含義,也無法匹配詩中“毒樹”和“蘋果”的關系。詩歌中,人的行為是邏輯的,可以理解的;而樹的發展則是神秘的,不可預知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是否可以用“祈禱”這種儀式作為平行的原型結構來勾畫人與樹的關系。詩中“我”受了委屈之后,便“懷著疑懼,早早晚晚,/用我的淚水把它澆灌;/我又帶著詭詐的微笑,/用虛假的陽光把它照耀。” 威廉·布萊克著,張德明譯《毒樹》,引自《外國詩歌鑒賞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9,第1189頁。英文原文是“And I water'd it in fears, /Night & morning with my tears; /And I sunned it with my smiles /And with soft deceitful wiles.”張德明的中文翻譯中將“in fears”翻譯為“疑懼”體現了對于這首詩歌基于一神論的傳統解讀,以毒樹象征嫉妒和仇恨,而“疑懼”就是人類因為道德感或者對于宗教審判的擔憂而對內心陰暗面的反省。然而,如果從泛神論的角度來解讀就會發現,“in fear”還可以用來表示對神的“敬畏”,“in fear of God”(敬畏上帝)這個短語本來就是牧師用來勸諫教眾信服上帝的常用口語詞組。從這個意義上來解讀,毒樹就不再是指一切陰暗的意志,而是成為了和上帝一樣的神靈。以植物為神是萬物有靈論最為常見的隱喻。詩中的“我”并非“懷著疑懼”而是“懷著敬畏”來澆灌毒樹,其中所有表示澆灌的描述具有特定的象征意義。詩行“我懷著疑懼,早早晚晚,/ 用我的淚水把它澆灌;/ 我又帶著詭詐的微笑,/ 用虛假的陽光把它照耀”可以解讀為:“我”滿懷敬畏之心,日日夜夜向小樹苗訴說悲傷、分享快樂并以“帶有一點點欺瞞”(soft deceitful wiles)的懺悔贏得了神的偏袒,于是毒樹的神靈便賜下個“蘋果發紅光”,幫助“我”消滅了仇敵。這種崇拜模式與原始部落崇拜圖騰,祈求自然界的神靈賜與力量,消滅其他部落的敬神儀式原型構成了平行結構。只有從毒物即神靈的意義上來解釋“我”與樹的關聯,詩歌中仇敵吃了蘋果死去的結局才不顯得突兀。

運用萬物有靈論的人類學詩學觀來解讀毒樹的象征意義,詩歌的內涵變得更加豐富立體。傳統觀點僅僅認為這首詩歌批判了隱忍對人性的壓抑,但其實詩中同時還流露出反對唯理性論的意味,認為非理性的偏愛和理性的選擇一樣,都能改變人生命運和社會版圖。

如果對詩中的蘋果進一步剖析,就會發現其表面上是指圣經中伊甸園禁果(forbidden apple)的傳說,即基督教中的人類原罪(sin)的象征,似乎圣經中原罪的根源是人類的自由意志,而在詩中卻是人類對負面情緒的壓抑。但是“蘋果”的意象更有可能指的是《荷馬史詩》中 “不和的蘋果”(Apple of Discord),象征古希臘多神世界的“眾神之爭”,而這正是圣經反對得最為激烈的異教學說。事實上,無論《羔羊》中三位一體的假象,還是《毒樹》中代表“眾神之爭”的蘋果,都暗示布萊克試圖從學理根源上批判基督教制度,認為世界的本源是泛神的、萬物有靈的統一存在,教會占據了諸神的伊甸園,而三位一體正是多神論向一神論過渡的特殊形式,這種典型的泛神論發展為一神論從而使人類受到思想束縛的觀點,雖然并不為宗教研究學者們所認同,但卻是布萊克思想體系中不可撼動的基石,這一點在《愛的花園》中表現得最為明確。

詩歌延續了《經驗之歌》常見的宗教主題,質疑教會割裂了世俗與上帝的對話,而不是充當二者之間的溝通的使者,批判了教會對人類心靈的束縛和對追求快樂的靈魂的扼殺。“愛的花園”應該是指伊甸園。詩中顯然布萊克并不認為上帝創造了伊甸園;正好相反,伊甸園先于上帝而存在,花園中的樹、蛇、花、果原本都是各自的神靈。夏娃聽了蛇的宣道,吃掉了代表自由意志的蘋果,獲得了泛神論中的“神性”,成為了異教徒之后,便被逐出了伊甸園。這首詩歌中用詞往往都具有多重意味,例如“教堂”一詞,原文是“Chapel”,本身就有兩個意思,既是指禮拜堂,又表示殯儀館,與后文的墓地遙相呼應。問題在于,這是誰的花園?誰的墳墓?原本諸神的花園變成了一神教的伊甸園,而教會制度扼殺“鮮花無數”。尤其是詩中寫道“這座教堂把門統統關上/ 門上寫著‘禁止’兩個大字”(王佐良譯)。英文原文是“And the gates of this Chapel were shut,/ And Thou shalt not, writ over the door”其中“Thou shalt not”是指門上的裝飾畫繪中有“禁止”紋樣,是摩西“十誡”的句式。威廉·布萊克詩中多次提到“十誡”對人類靈魂的束縛,《愛的花園》里,“穿黑袍的教士們……還用荊條捆起我的歡樂和欲望”,同樣也在《天堂與地獄的婚姻》中化成了尤理生“嫉妒的鎖鏈”3(P19)。

布萊克詩歌的主要中文譯者張德明教授在對威廉·布萊克詩歌的研究中提到,布萊克“砸碎……理性的鎖鏈”與“恢復尤理生的重要地位”之間的矛盾,是“因為神話的根本特征正在于它的非理性矛盾。” 張德明:《人類學詩學》,浙江文藝出版社,1998,第339頁。這是比較經典的基于一神論觀點而對布萊克本人宣稱的“砸碎……理性的鎖鏈”的理解。布萊克晚年的長詩《天堂與地獄的婚姻》中深刻地批判了尤理生“只允許一種命令,一種歡樂,一種欲望,/ 一種詛咒,一種重量,一種尺度,/ 一個國王,一個上帝,一種法律。”3(P44)可見他并不是反對有神論,而是反對一神論;砸碎的并不是“理性”,而是“理性的鎖鏈”,或者說是“嫉妒的鎖鏈”,其實質是以更為寬容的泛神主義來反對一神論的專制性,而未必是反理性的。

T·S·艾略特將威廉·布萊克稱為“天才詩人”,認為布萊克詩歌中具有“所有偉大的詩歌中所共有的獨特性”。布萊克用以建構自我幻覺世界的泛神主義觀與以斯賓諾莎“自然即神”或者黑格爾“理性即神”的泛神論并不一樣。這兩種布萊克時代盛行的泛神論觀點都是物質和理性的,而詩人并不像哲學家那樣關注什么是神,也并非從神的本質與相中尋找意義,詩歌更關心泛神論對一神論世界觀及其制度的突破。可以說,人類學家們基于原始思維而提出的萬物有靈論或者“互滲律”是一神論之前的泛神論,而布萊爾式的泛神論則是一神論之后的泛神論。按照列維·斯特勞斯對于神話的歸類,泛神論也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回顧式的,目的借助遙遠的往事建立某種傳統的秩序;二是前瞻式的歷史,目的是將往為一個剛露頭的未來的起點” 列維-斯特勞斯:《結構人類學2》,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第658頁。。布萊克式的泛神論因為其前瞻性而具有了“預言詩”的氣質。同時,對其泛神主義觀的剖析,也不是為了對于布萊克詩歌提供一種解讀方式,而是提供多種解讀的可能,在含混中構造多重理解,甚至能夠在特定的語境中,模糊了對立雙方的主從關系。布萊克泛神論在詩歌中的廣泛運用本身,事實上已經具有了解構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