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時間:2023-04-08 01: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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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

篇1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黨的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按照省、市總體部署,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針對建筑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高發種類和高發地區,有計劃、有重點地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加強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全市建筑業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筑牢安全生產責任網、監督網、保障網,達到“雙降”、“一控”、“一杜絕”(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有效控制較大事故、杜絕重大事故)工作目標,從制度化、長效化、規范化工作入手,把建筑安全生產各項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促進全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以新的成效迎接黨的十勝利召開。

三、范圍和重點

(一)范圍: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

(二)重點:1、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建筑安全生產相關法規、部門規章及標準規范情況。重點是《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建質〔〕164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66號令)、《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87號)、《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建質〔〕254號)、《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質〔〕111號)和《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暫行辦法》(建質〔〕158號)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等相關文件和標準規范的貫徹落實情況。

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是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和實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對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設備開展專項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設計,后施工”的原則進行開挖,是否按照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進行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等情況。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有針對性、模板支撐系統搭設、驗收及使用等情況;混凝土澆筑作業順序是否合理,有關單位的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況。

(3)腳手架工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有針對性,腳手架工程的驗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規程等情況。

(4)建筑起重機械: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除、驗收、使用和維修保養等各環節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技術標準的要求等情況,租賃企業是否具有行業確認手續等。

3、重點時段安全管理情況(春季復工、冬季防火)

(1)春季復工:塔吊等起重機械設各基礎有無積雪、積水,安全運行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情況;臨時用電電線是否浸水、老化、漏電;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各連接部位及穩定性情況;現場防火、防凍、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職工宿舍取暖設備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工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對新進工人或轉崗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產管理、物料倉庫防火、現場平面布置、施工現場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監理是否及時掌握現場較大危險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定,能否及時制止各類違章作業。

4、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情況。重點是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項目是否依法納入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管范圍,是否存監管“死角”和“漏洞”;是否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是否存在“三無”現象(無規劃許可證、無施工許可證、無建安監管手續)。

5、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具備情況。重點是有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企業資質等級、增項發生變化后安全相關人員備配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產制度、機構是否健立健全,施工現場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現象。

6、保障性住房建設過程中安全、質量、市場綜合情況。重點是建設程序、承發包管理和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市場行為、質量行為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實體質量、施工現場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四、組織工作

市城鄉建設局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自勇同志任組長,吳江、吉勁松任副組長,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的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市城鄉建設局將于第一、二、三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月初組織對全市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檢查考核內容包括:保障性住房綜合檢查和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高支模、腳手架檢查。其中,保障性住房綜合檢查為全年性檢查,與各季度專項整治重點結合一并開展,要求對各地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片區工程抽查到位;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高支模、腳手架互查,要求在各地在建工程目錄中隨機挑選具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項目。

五、時間安排和整治內容

第一季度:活動部署和春季復工階段。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的特點,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實工作。春季復工大檢查在各縣(市、區)組織自查、檢查的基礎上,市城鄉建設局組織抽查,并迎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于3月初組織的互查。

第二季度:1、深基坑、高支模。深基坑整治內容是建筑工程土方開挖階段的深基坑支護。開挖深度超過3米(含3米)或深度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情況和周邊環境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整治的重點是基坑支護設計方案、基坑放坡、邊坡支護、基坑邊沿臨時設施距離及物料堆放等。通過整治,深基坑支護要達到國家規范標準的要求。高支模整治內容是模板支撐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觸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撐面板的支撐體系。整治的重點是模板支撐體系的設計、施工方案、支撐體系的基礎、支撐體系所用材料的材質及搭設過程中的安全操作。通過整治要達到國家規范標準的要求。深基坑、高支模檢查在各縣(市、區)組織自查、檢查的基礎上,由市城鄉建設局于6月初組織檢查并迎接省廳組織的互查。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整治內容是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動態核查。整治的重點是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施工和企業資質等級、增項發生變化后存在安全相關人員備配不足,安全生產制度、機構未健立健全,施工現場存在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等現象。市城鄉建設局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實行動態考核。

第三季度: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整治內容是起重機械安全。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機械設備。整治的重點是租賃確認、起重設備裝拆方案、塔吊基礎、各種起重機械的安裝、頂升環節、使用中的安全裝置及安裝隊伍資質和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通過整治要達到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腳手架整治內容是工具式腳手架,包括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高處作業吊籃、外持防護架的設計、制作、安裝、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整治的重點是腳手架搭設、“三寶”的使用、洞口臨邊的防護和高處作業吊籃等內容。通過整治,要達到高處作業、腳手架搭設、高處作業吊籃等規范標準的要求。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檢查在各縣(市、區)組織自查、檢查的基礎上,由市城鄉建設局于9月初組織互查,并迎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的互查。

第四季度: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施工消防。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整治內容是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依法納入統一監管、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情況。整治的重點是各類開發區建設監管職能理順情況(建立健全相應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或委托當地同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代管);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監管部門或機構盡職履責、監管到位情況;各類開發區建設工程嚴格執行建設程序情況(執行施工圖審查、規劃和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制度)。施工消防整治內容是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和生產安全各項規定落實情況。整治的重點是施工手續完備情況,具備相應資質情況;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條件情況;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現場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點部位和各類易燃易爆作業落實專職監控責任管理,生活區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臨時用電管理;應急處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落實情況。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較大危險源動態掌控情況,履職盡責督促情況。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施工消防檢查在各市、縣組織自查、檢查的基礎上,由市城鄉建設局聯合市安監局于11月上旬組織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專項整治組織機構,指定專項整治工作主要責任人和聯絡員(請在2月下旬將本地區專項整治組織機構、主要責任人和聯絡員報送我局)。要結合本地區工程實際情況和以往事故高發類型,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切實加強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實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問責制。

(二)強化管理措施。各地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結合各地實際扎實開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實四個季度不同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創新管理辦法,要利用專項整治工作,大力推行施工現場標準化、防護工具化、操作規范化、管理科學化水平。

(三)加大監督檢查。各級主管部門要建立隱患排查機制,加大企業領導帶班值度的檢查落實,加大重大安全隱患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安監機構要全面抓好落實,不斷規范監督檢查的方法和程序,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整治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對整改不利由此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查處,并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近期全省、全市、全縣關于建筑施工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切實做好建筑施工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發頻發態勢,結合全鎮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建筑施工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有效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縣建筑施工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整治時間

2019年7月下旬至12月底

三、整治范圍

本次建筑施工行業(領域)生產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范圍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電力建設工程等,重點是隧道、高邊坡、深基坑等工程項目。

四、整治內容

(一)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建設、監理、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等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建設單位是否嚴格按照規定撥付安全文明施工費,是否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督促、組織相關單位消除安全隱患;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三級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監理單位是否將安全生產納入監理的范圍,監理人員的配備和監理工作是否符合監理規范要求等。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況。

1.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情況。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方案內容是否齊全,安全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相關單位和人員是否按照要求簽字蓋章。

2.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在危大工程實施前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測;是否按照規定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3.建設、監理單位履責情況。建設單位是否組織勘察、設計等單位在施工招標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單,是否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時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以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是否在申請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提交危大工程清單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資料。監理單位是否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是否按規定審核專項方案;是否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巡視檢查;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是否要求其進行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是否參加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等。

(三)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是否常態化組織開展施工現場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點是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網施工中事故易發環節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隱患閉環管理。

(四)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

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制度執行情況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人員、司機、信號司索工持證上崗情況是否符合要求。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使用)單位、監理單位是否嚴格進場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管理和驗收,杜絕因市場供需關系不平衡導致超過安全使用年限、老舊“帶病”、套牌、拼裝以及來源不明等起重機械進場。

(五)預防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情況。

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情況、安全交底內容及教育是否有針對性、是否有安全注意事項及操作規程等情況;工程實體防護、操作平臺使用防護、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項目分包單位的資質審核及管理情況。

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是否對分包單位資質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況。

(七)應急演練開展情況。

施工單位是制定和完善各類安全事故應包預案,是否組織開展突發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演練等。

五、時間安排

(一)工作部署階段(7月31日前)。

各村(社)要結合本方案和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關工作,迅速傳達到相關企業,切實將本次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專項治理階段(8月至11月)。

各村(社)要督促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內的在建項目責任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開展自查自糾,建立自查自糾和隱患排查治理臺賬,有關情況應形成書面材料,并存檔備查。各村(社)、鎮安辦及有關成員單位在轄區內(行業內)至少組織一次建筑施工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檢查,確保建筑施工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總結提升階段(12月)。

各村(社)、鎮安辦及有關成員單位要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建筑施工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12月10日前將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工作措施、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內容上報鎮安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責任。

各村(社)、鎮安辦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據本方案,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建筑施工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突出重點環節,確保整治實效。

各村(社)、鎮安辦及要緊緊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針對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點突破,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強化各方安全責任落實,通過治理重點問題,以點帶面,全面消除事故隱患,遏制建筑施工行業(領域)安全事故多發頻發態勢。

篇3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整治”的工作方針,不斷強化“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工作理念,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以整治安全生產中突出問題為重點,以強化安全監管為重要手段,夯實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基礎,逐步建立不斷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住建系統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決定調整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

專項整治辦公室設在建筑技術安全科,負責建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行分工負責制和一崗雙職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誰發證(備案)誰負責,誰監管(檢查)誰負責”的基本監管原則。

縣征收辦:負責縣城、鎮(區)內的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除(列入縣招標工程項目)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辦理拆除項目工程安全監督備案。

縣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負責縣內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理大型機械設備的產權登記、使用登記及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備案,派員參加房屋建筑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家組論證會的監督。

縣市政與燃氣管理處:負責縣內市政公用工程和燃氣市場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管理,辦理市政公用工程和燃氣生產、經營安全生產監督備案,派員參加市政公用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家組論證會的監督。

各鎮建設服務中心、各區規劃建設局:負責所轄區域內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農民自建、改建及拆除工程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制度和責任制度及臺帳資料,縣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負責業務指導。

三、工作范圍、重點和目標

2012年,住建系統安全專項整治的工作范圍是:全縣所有依法應當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拆除工程、農民聚居區施工現場、管道燃氣工程及燃氣生產、經營單位。

專項整治的重點是:

房屋拆除工程:重點是嚴格施工方案,嚴格拆除順序,嚴禁野蠻施工,防止事故的發生;

房屋建筑工程:重點是抓好腳手架工程、高支模、深基坑支護、起重設備管理;

市政公用工程:重點是抓好基坑支護、橋梁施工、臨時用電;

燃氣工程:重點是抓好重大危險源管理、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建立、執行;

各鎮農民聚居區的房屋建筑工程:重點是抓好防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

專項整治的目標是: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設備、腳手架、高支模和深基坑等危險源的重點環節、重點部位的程序監控;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手段和機制;集中解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機制,嚴格施工許可,減少一般事故,杜絕較大事故。

四、實施步驟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月份,通過召開動員大會等方式,在全縣范圍內廣泛開展專項整治宣傳教育活動,確保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時傳達到各建筑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和各鎮(區)建設(規劃)服務中心,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督促各建筑施工企業設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機構,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防高空墜落、防坍塌、防起重機械傷害等對策和措施,充分做好動員和部署工作,并完善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工程項目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認真制定施工安全的專項方案,要特別重視技術交底和工序驗收,明確工程建設重大危險源及責任人,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氛圍;開展對施工作業人員的全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活動,提高施工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增強安全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階段。2月至8月,廣泛開展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分階段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督促企業開展以下重點領域專項整治,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改:

1.開展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

(1)各施工企業要全面貫徹住建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166號令)、《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登記辦法》(建質[2008]76號),高度重視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和管理,要把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檢測和使用的規范化、程序化運作和管理,作為安全生產重大危險源來抓。

(2)建立健全切實有效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起重機械設備租賃、安裝(拆卸)、檢測和使用各方的責任,做到誠信履責、互相監督、規范有序運作。

(3)加強從事起重機械設備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監管,建立市場準入、清出等誠信機制,獎優罰劣,采取有力措施,嚴禁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從事設備出租和安裝(拆卸)等違法行為。

(4)繼續保持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檢查頻率高、查處嚴的高壓態勢,針對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強制度建設,加大監管力度,強化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嚴格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監管辦法和制度,完善和規范監管機制,嚴格責任落實和追究制。

2.開展預防坍塌專項整治

建立和完善專家論證制度,積極開展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采取跟蹤監管,提高重大危險源的抽查率等措施,督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全面履職,控制重大危險源,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3.開展預防高處墜落整治

積極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活動,通過創建文明工地活動,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開展高處作業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等教育,適時召開施工安全生產現場會,通過組織參觀學習典型單位的具體做法,推廣先進經驗,以點帶面,提高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

4.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認真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機制和應急救援機制。對施工現場的重大隱患建立檔案臺帳,落實責任人。企業要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組織專家論證,嚴格按照論證和審批的專項方案進行施工,把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落到實處。

5.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整治

對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控制工作做進一步部署,精心組織實施,施工現場實現全封閉作業,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的管理,縣城主干道工地要設置車輛沖洗設施,杜絕直接拋灑建筑垃圾現象,在縣城范圍內禁止工地車輛帶泥上路,所有拆除工程必須灑水壓塵后方可施工,建立建筑施工現場防揚塵污染的長效管理機制。

6.開展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專項整治

施工企業的防火措施(審批手續和動火級別、消防器材)必須全面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必須有效執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必須落實到一線工人;防火基本措施必須可行有效;施工現場倉庫必須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到位,切實做到防范于未然。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必須及時掌控施工現場較大危險源動態情況;做到督促施工各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定,并及時制止各類違章作業,發現違規施工而不聽勸阻的按相關規定及時上報,防止危險事態進一步擴大。

(三)執法檢查階段。9月至10月,縣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市政與燃氣管理處、征收辦分別組織相關人員,對所管轄區內的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針對重點單位、重點項目、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制定檢查計劃,重點檢查施工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建立、方案制定、責任落實、組織實施和自查自改的情況。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或降低安全生產條件行為的,將責令其整改,并錄入企業不良行為檔案;整改不力的,將依法嚴格處理。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將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省建設主管部門暫扣或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將檢查結果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四)總結評估階段。11月至12月,召開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通報會,總結和推廣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經驗與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的不足,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逐步建立安全監管、專項整治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建筑施工企業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建筑施工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在組織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二)切實落實好專項整治工作。各施工企業要根據本企業的實際,制定內容具體、重點突出、可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

(三)大力開展宣傳活動。把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內容及時傳達到企業的相關職能管理部門,落實到項目上。對專項整治工作業績突出的先進典型要大力宣傳,對存在問題較多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除責令立即整改外,還將通過我局網站予以曝光并錄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

篇4

1.檢查自今年3月份以來,各有關部門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

2.針對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深化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相互學習和交流各有關部門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做法、措施和經驗,對好的典型進行總結推廣,對問題嚴重的單位予以通報。

二、聯合督查的主要內容

1.各有關部門部署和落實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包括制定實施方案、安排部署落實、組織自查自糾、開展宣傳發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況。

2.所屬行業的建筑施工企業貫徹落實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包括組織實施、制定措施、宣傳動員、自查自糾、企業處罰、隱患排查、整改落實等方面的工作情況。

3.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取得的初步成效,今年以來安全生產情況、主要特點、存在問題、對策措施等。

4.各有關部門所屬行業今年以來發生的重特大傷亡事故的情況。

5.被抽檢的建筑施工企業今年以來傷亡事故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三、聯合督查的方式和重點

(一)聯合督查的方式

由主管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選派人員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本部門和所屬行業的建筑施工企業(或項目)進行督查。

1.對有關部門的檢查,主要以座談會的形式進行。受檢部門和單位按上述有關督查內容要求向督查組作總體介紹,主要是溝通情況,交流經驗,研討問題,交換意見。

2.督查所屬行業的建筑施工企業(或項目)時以抽查為主。由主管部門提出詳細的督查方案,包括擬抽查的地區、線路、施工企業(或項目)名單等,由督查組共同確認后,實地進行檢查。

(二)抽查企業(或項目)的重點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抓住重點,以點帶面,提高效率。具體要求是:

1.房屋與市政工程建設:由建設部牽頭負責,抽查1~2個今年以來重大事故多發的地區,對典型事故和重點施工企業(或項目)進行督查。

2.公路工程建設:由交通部牽頭負責,在中南或西南地區,特別是地質條件復雜的區域,選取一條在建的高速公路,抽點項目或標段,對施工企業項目部進行督查。

3.鐵路工程建設:由鐵道部牽頭負責,對在建的鐵路重點建設工程,選取有較大的隧道和橋梁項目進行隨機抽查。

4.水利工程建設:由水利部牽頭負責,對在建的國家級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抽點工區或工段,對施工企業項目部進行督查。

5.通信工程建設:由信息產業部牽頭負責,對在建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有重點地進行抽查。

6.電力工程建設:由電監會牽頭負責,分別選取在建的火電、水電建設項目中有高寬棚架工程的施工現場進行抽查。

四、聯合督查組的組成

本次聯合督查活動組成六個督查組,分別由各有關部門主管安全工作的司(局)級領導同志擔任組長,各有關部門選派1名同志分別參加各督查組,組長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職能處(室)配合。

組長部門的督查組負責對本部門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本次督查可與本部門開展的各項檢查、督查、抽查等工作結合起來進行。各有關部門應聘請有關專家參與本部門督查組工作。

五、有關要求

1.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聯合督查工作,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團結協作,務求實效。

2.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好本部門牽頭負責的督查實施方案,包括督查具體內容、方式方法、時間安排、人員組成、抽查企業等要求,督查時間不少于6天。請各督查組將具體實施方案于8月31日之前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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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領導關于安全生產的批示精神和國、省、市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把集中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摸清建設領域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強汛期建設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實現全區建設工程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我區成立以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區安監局、區住建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質監局、區城管辦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住建局,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專項整治范圍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鐵路工程建設、公路工程建設、電力工程建設、水利工程建設和通信工程建設等領域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住建局牽頭;鐵路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發改局牽頭;公路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電力工程建設專項整治、通信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經信局牽頭;水利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水務局牽頭。其他部門要積極配合牽頭單位開展專項整治。

四、專項整治重點

(一)建筑企業貫徹落實安全法規制度情況。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管理情況。

(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以下建筑施工非法違法的行為:建設單位不依法組織施工、監理招標,不按規定履行法定建設程序(含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規避監管,擅自開工的;建設單位任意肢解工程,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單位正常施工管理的;未按相關規定存入安全文明施工費并按規定給施工單位支付的;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違規托管、代管、掛靠的;施工企業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施工活動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施工企業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致使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對重大隱患不報或不按規定時限整改的;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謊報、瞞報、拖延報告事故的;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

(三)加強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落實。檢查汛期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檢查制度建立情況,進一步加強對基礎開挖、土石方工程的檢查和監控;檢查施工現場觀測點設置情況,定人定時進行監測,確保發現險情及時撤離人員并迅速上報;檢查立桿基礎與排水措施狀況、外架與主體拉結狀況,做到基礎平整、堅固,排水通暢,拉結有效,確保腳手架穩固、牢靠;檢查垂直起重運輸機械等大型設備基礎及與主體結構的固定狀況,各種安全裝置的靈敏度,提高抗風、防雨、防雷擊和防倒塌能力;檢查臨時設施,防止出現圍墻倒塌、基礎失穩;重點檢查施工用電安全,對變(配)電室做好防雨措施,確保暴雨期間臨時用電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全部切斷,雨后繼續施工前檢查所有用電設施和用電線路的安全性,符合安全要求再投入使用;臨江、臨河工程,要保證河道暢通,安排專人對圍堰、臨時設施安全性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汛期人身和財產安全。

(四)有效預防建設工程坍塌事故。貫徹落實住建部《建筑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現場安全監管;加強對安全施工專項方案的論證、審批、審核等情況的監督;積極開展深基坑周邊的安全隱患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全面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責任,加強管理重大危險源,防止事故發生。

(五)加強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監管工作。塔吊、外用電梯是否取得了檢測合格證(登記合格證編號、檢測單位、設備型號、設備使用年限);企業日常使用檢查記錄(日常檢查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等);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建立情況(包括操作規程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和教育培訓情況;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使用合格的備案產品;設備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靈敏、可靠,附墻裝置是否牢固,是否有明顯的缺陷和變形處,以及設備的安全環境狀況。

(六)加大高空墜落的防治工作。貫徹實施住建部《建筑工程預防高空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開展對“三寶、四口、五臨邊”和卸料平臺等易發高處墜落的部位的安全防護情況的檢查工作;通過加強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工作,加強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等教育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意識和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水平。

(七)切實落實施工階段消防工作。積極開展施工階段的消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斷完善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體系,排查消防責任的落實情況,增強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意識,按照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在配電房等重點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數量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其靈敏有效。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消防常識的培訓教育,每年組織消防應急演練。

(八)加大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自查自糾工作,認真排查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消除安全隱患。認真落實領導帶班制度、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制度、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等三項制度,強化建設工程參建單位的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建立施工現場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臺賬,落實責任人,確保整改到位,預防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持續穩定。

(九)落實值班值守工作。確保值班人員在崗在位、通信暢通,切實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崗、管理到位;值班值守人員必須熟悉應急處理工作程度,清楚上級主管部門聯系電話;值班電話、傳真電話、手機等通訊設施必須保持暢通、快速接聽,確保有關信息能夠及時傳達處理。

五、時間安排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3年6月底前。區級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建設工程安全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安全生產現狀,查找問題,提出對策,制定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動員會,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3年7月至9月,各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建筑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學習宣傳及貫徹落實專項整治方案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

(三)檢查督導階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各部門要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要求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對企業的整改進行督促指導。

(四)總結分析階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各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研究提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市、區領導的指示精神,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時、認真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要對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并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制定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將排查治理工作與中心工作緊密聯系起來。

(二)分工配合,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根據本次排查治理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照職責進行分工,把每一項工作布置到基層,分解到操作手層面,落實“一崗雙責”,分階段、分目標把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三)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各建筑工程的建設責任主體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落實隱患整改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并由專人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以切實消除隱患,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個檢查組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扎實開展。要從嚴把關,做到高標準、嚴要求,保持高壓態勢狠抓隱患治理,對非法違法行為堅決嚴肅處理。對自查自糾不力、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有關責任主體,將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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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及區委區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現將2009年*區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在市建委、市城管局、區委、區府和區安委會的領導下,以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原則,全面貫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長效機制,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確保全區建筑施工安全。

二、年度目標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認真落實安全生責任制、健全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執法檢查、狠抓安全生產措施落實,不斷提升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作業環境進一步改善,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事故傷亡人數控制在區委、區府及市建委的考核指標內,創出一批省、市、區安全文明標化工地。

三、工作措施

1、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一是繼續與各建筑業企業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二是強化局屬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全面履行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逐步建立責任與權力相統一的體制和機制。

2、完善監管制度,推進監督方式創新,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一是整合現有安全管理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質量監督與安全監督相互配合。加強監管隊伍的自身建設,完善監管隊伍的培訓、考核機制,提高監管隊伍素質。二是繼續加強安全生產巡查、稽查工作,在檢查實體安全的同時,重點對企業及項目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建立、項目部管理人員配備是否到位履職、臺帳資料是否弄虛作假以及臺帳資料是否由相關責任人親自簽字等行為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及項目部管理人員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三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形勢分析評價制度、預警制度、約談制度和差別化管理制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工程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實行定點、定部位、高頻率的監督檢查。認真貫徹落實《寧波市建筑工程重點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重點加大對人員不到位、隱患嚴重、安全管理差及列為重點監管的企業和項目的監督檢查及處罰力度。

3、狠抓薄弱環節,繼續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工作。深入宣傳廣泛發動,深化整治攻堅,督促企業和項目部深入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切實防范事故發生。同時繼續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在鞏固前幾年治理成果的基礎上,深化以防范工地大型起重機械倒塌、深基坑、模板坍塌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的安全專項整治。一是在大型起重機械專項整治方面。根據《寧波市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實施細則(試行)》辦法的要求,建立起重機械設備、裝拆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等信息數據庫,實施起重機械產權登記和使用登記注冊工作,完善起重機械設備檢測檢驗制度,強化對起重機械設備、裝拆隊伍及裝拆、檢測、驗收等環節的監管。二是在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專項整治方面。嚴格貫徹執行關于建設工程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及專家論證審查制度,加強對專項施工方案在現場實施的監督檢查。三是在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方面。督促企業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施工現場危險部位的防護到位。并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加強對安全防護用品質量檢查,杜絕劣質安全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開展施工現場安全文明達標活動。以全國環保城市復查為契機,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整體水平。嚴格標準、深化管理,實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認真執行《*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以抓好場容場貌、整治工地環境為重點,以治理臟、亂、差為突破口,加大施工現場綜合治理和建筑工地標準化管理的力度。規范全區施工現場食堂、民工宿舍、辦公室、沐浴間、廁所的建設、使用和管理,為職工營造一個良好的施工、生活環境,保障職工的身心健康,開展防治揚塵專項整治,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環境,加強對現場車輛沖洗設施建設和使用狀況的監管,嚴禁出場車輛污染城市道路。

5、加強監管,切實落實監理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有關要求,全面落實監理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將安全監督管理列入項目部監理工作實施方案中。一是將監理目標管理的“三控制”擴展為“四控制”(即控制造價、控制進度、控制質量和控制安全),監理企業必須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進行全過程、全方位、一體化管理,落實動態控制。二是進一步加強對監理企業分管生產負責人、項目總監和監理工程師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促使相關監理人員提高安全監理的履職能力。三是加強對監理企業安全行為的日常監督檢查,開展監理工作質量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項目監理人員到位履職及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對監理人員不到位及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監理企業及相關監理人員予以暫停承接業務、清退等處罰。

6、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要認真貫徹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各建筑業企業及在建工地必須按規定完成民工學校建設工作并開展民工綜合素質培訓,重點抓好一線從業人員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護、救護基本知識等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建管(安監)等部門要在進區備案、安全交底、安全日常檢查及主體安全監督驗收等環節督促企業抓好建校及培訓工作,對未建校或未按規定培訓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且列入重點監管對象。二是以“三類人員”證書延期換證為契機,開展“三類人員”、監理人員安全繼續教育培訓工作。三是抓好建筑行業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應知應會能力。四是對政府安全監督人員進行一次系統的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其業務履職能力及監管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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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縣結合工作實際,為切實做好今年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時制定出臺了嚴格的工作措施,全縣陸續開展六項專項整治活動,全方位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把工程施工作業對周邊建筑物的影響降到最低,一是開展深基坑工程專項整治。嚴格執行深基坑工程專家論證評審制度、設計方案安全可靠性論證制度和分段開挖、分段支護與分段驗收制度。建設單位必須委托有監測資質的第三方對深基坑的沉降、位移和周邊建筑物等進行監測。確保深基坑及周邊建筑物的安全。

強化日常檢查,二是開展大模板、腳手架工程專項整治。對大模板、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工程設計方案的編制、審查、論證、審批和實施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存在各類安全隱患。

對全縣建筑起重機械實施登記注冊管理,三是開展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和安全防護用具監督管理。全面開展再用建筑起重機械(包括塔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安全檢測工作,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一律不準使用。全面禁止使用和強制淘汰qtg20qtg25qtg30等型號的塔式起重機。

構建科學規范、高效嚴謹的高處懸掛作業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護裝置的推廣使用,四是開展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規范高處懸掛作業備案登記、設備檢驗檢測、人員持證上崗、現場安全管理、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安全防護設施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加強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等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加大對假冒劣質產品的查處力度,新購買的安全防護用品使用前要進行抽檢,重復使用的要按照標準規范進行測試,使用過程中要確保安全防護用品的合格有效;強化臨邊、洞口安全防護的管理,建筑工程各類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的安裝要確保牢固、嚴密、齊全、有效,嚴格落實防護設施驗收制度,未經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聯合審批不得拆除,強化對腳手架操作層等易發高處墜落事故隱患的排查,確保作業人員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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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遏制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為目標,以《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規范性文件為依據,以在建大型公共建筑、房地產開發項目為重點,開展工程質量專項整治;以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開發區、鄉鎮等“四個重點部位”在建工程和易發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等事故部位為重點,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依法整治,強化執法;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進。

二、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強化責任制,健全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體系,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建筑施工質量安全行為,改善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狀況,提高從業人員質量安全意識和技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遏制特大事故和影響惡劣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重大事故、多發性事故的發生,建立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長效管理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市建設局成立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建設管理科、法制科、建設工程行政執法大隊、造價站、招投標中心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建設工程行政執法大隊,具體負責專項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整治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項目,重點整治大型公共建筑和房地產開發項目以及“四個重點部位”的在建工程。工程質量重點檢查施工、監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建筑材料和構配件、工程實體施工質量、內業資料,幕墻和網架;施工安全重點檢查模板支撐、腳手架、井字架、塔吊、臨邊洞口、邊坡、深基坑以及施工現場圍擋、臨時設施等易發高處墜落、坍塌、倒塌、機械傷害事故的危險源部位。

五、整治內容和要求

(一)工程質量方面:

⒈施工、監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施工、監理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配備相應的技術管理人員。所配備的項目管理人員應切實到位,認真負責。重點整治人員到位情況,對檢查不到位人員將給予通報批評,并將按有關規定記入不良記錄。

⒉建筑材料和構配件:重點整治水泥、鋼筋、建筑用砂、防水材料、鋁合金型材、建筑玻璃等。進場材料和構配件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施工、監理單位應對進場材料嚴格把關,檢查發現不合格的材料應堅決清退出場,杜絕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建筑工程禁止使用海砂,對可疑的用砂應及時進行氯離子含量檢測,氯離子含量超標的應立即清退出場。

⒊工程實體質量:強化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以及影響結構安全的重點工序和關鍵環節的質量監管,嚴格施工過程質量控制。重點整治違反強制性條文和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安全等內容。如:墻體拉結筋及抗震構造措施,后澆懸挑構件,金屬欄桿預埋件,鋁合金門窗是否經專項設計,所用玻璃、鋁合金型材是否符合要求,欄桿形式是否為易攀爬等。施工、監理單位應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措施消除質量通病,特別是結構裂縫、外墻面滲漏、屋面滲漏等易引起用戶投訴的質量問題。

⒋內業資料:重點整治原材料及設備進場報驗、隱蔽簽證、質量保證資料等。施工、監理單位應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規程》()及時做好內業資料,整理應與施工進度同步,各種簽章應及時、完整。

⒌幕墻、網架:重點檢查專項設計、施工資質及相關內業資料、整治各節點預埋件、節點構造、焊縫質量、桿件、玻璃等原材料。建筑幕墻、網架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專項設計,經原設計單位確認,并報原圖紙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總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應有專項資質,有分包的應按有關規定向我局報備。

(二)施工安全生產方面:

⒈開展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

高處墜落是歷年來造成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的主要類型,各單位要認真開展“高處墜落”建筑安全專項治理,堅決遏制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

工程項目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臨邊洞口的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實行責任人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

進一步加強高處墜落作業的防護措施,高處作業前,應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審批方可組織實施。

⒉開展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

基坑(槽)、邊坡設置坑(槽)壁支撐時,應根據開挖深度、土質條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鄰建(構)筑物等情況設計支撐。拆除支撐時應按基坑(槽)回填順序自下而上逐層拆除,隨拆隨填,防止邊坡塌方或相鄰建(構)筑物產生破壞,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堆置各類建筑材料的,應按規定距離堆置。機械開挖土方時,作業人員

不得進入機械作業范圍內進行清理或找坡作業。基坑(槽)開挖后,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施工,基坑(槽)開挖或回填應連續進行。施工方案應充分考慮雨季施工等誘發因素,提出預案措施。

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施工及模板作業時,應指定專人指揮、監護,出現位移、開裂及滲漏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將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待險情排除后,方可作業。

臨時建筑搭設應安全可靠,對搭設在臨街、空曠、山腳等處的臨時建筑應采取防大風、防大雨等措施。施工現場使用的組裝式活動房屋應有產品合格證。

⒊開展防腳手架事故專項整治

腳手架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隊伍搭設,并有專項施工方案。

建筑物或構筑物高度超過米的,嚴禁搭設落地雙排外竹腳手架或分段搭設懸挑竹腳手架。

在市區及各鎮(街道)路面寬度米以上的主干道兩側、人群密集場所、位于校園內層數五層以上、單面搭設腳手架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必須全部采用鋼管腳手架。

各類作業平臺、卸料平臺應按施工方案搭設,架體應保持穩固,不得與腳手架連接,作業平臺嚴禁超載。

購買租用鋼管、扣件必須查驗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生產日期、檢測證明和產品標識;使用前應送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對證件不全以及檢測不合格的鋼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⒋開展防垂直運輸設備事故專項整治

塔吊、外用電梯、井字架應按規定編制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和拆卸。

塔吊、外用電梯、井字架等大型垂直運輸設備使用管理應當建立健全日常檢查制度,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制度,方案審批制度和設備登記制度,確保每一臺設備安全使用。

井字架應有完好的停層裝置,各層聯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上料口應裝設有聯鎖裝置的安全門,同時采用斷繩保護裝置或安全停靠裝置。通道口走道板應滿鋪并固定牢靠,兩側邊應設置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桿和擋腳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兩側。井字架嚴禁乘人。

塔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應靈敏可靠,附墻裝置按規定設置,自由高度符合說明書要求,安裝、頂升、加節、拆除作業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不得違章冒險作業;多塔作業必須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施工外用電梯各種限位應靈敏可靠,樓層門應采取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措施,電梯上下運行行程內應保證無障礙物。電梯轎廂內乘人、載物時,嚴禁超載,載荷應均勻分布,防止偏重。

⒌開展防高大模板坍塌事故專項整治

支撐立柱高度超的,要使用鋼管支撐,嚴禁使用木支撐。扣件式鋼管支撐、門式鋼管支撐材質要符合規定要求,不得使用嚴重銹蝕、變形、斷裂、脫焊、螺栓松動、管壁厚度不足的鋼支撐材料作立柱。支撐立柱基礎應牢固,并按設計計算嚴格控制模板支撐系統的沉降量。斜支撐和立柱應牢固拉接,形成整體。

⒍落實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

在開展坍塌、起重傷害等事故專項治理的同時,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號)和《*建筑邊坡與深基坑工程管理暫行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建筑邊坡、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等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對建筑邊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及以上高空作業、高大模板等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建設、施工單位還應組織專家進行專項論證、審查。

六、整治措施

(一)建立目標管理網絡,狠抓責任制落實

根據*政府和*建設局下達的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制定并分解落實全市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簽定年度建筑安全生產責任狀,將責任制目標落實到基層各單位和企業。同時,進一步明確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狠抓責任制落實,加強責任制目標的跟蹤落實和考核檢查,定期通報建筑安全生產形勢。

(二)以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為著力點,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貫徹上級有關規定,強化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動態監控。強化許可后的監督管理,引導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夯實安全生產管理基礎,重點抓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安全員配備和使用管理、防護設施定型化標準化,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審查等工作引導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新模式,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開展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三)深化創建文明工地活動,實施科技興安戰略

出臺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管理辦法》,制訂安全文明施工獎懲措施,推動文明工地創建活動同時加強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逐步使創建文明工地活動成為企業自覺行為。加大安全生產技術政策貫徹力度,出臺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登記管理規定,加快淘汰老式塔吊、非標井字架,推廣安全生產“四新”技術。

(四)以開展質量安全巡查為手段,推行差異化管理模式

一是加強工程質量安全日常巡查,切實形成市、鎮(街道)兩級質量安全監督巡查,企業自查整改落實的機制。二是建立“綠、橙、紅”三色通道,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健全、上一年無重大事故、無被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進入“綠色通道”,以企業自控為主,對上一年發生重大事故或受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企業,進入“紅色通道”,作為監管的重點,增加檢查頻率,嚴格安全許可審查機制,實行法定代表人強制培訓制度對介于以上兩者之間,對上一年無重大事故、業績平淡,日常檢查中發現存在一般不良行為的企業進入“橙色通道”,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加強業務指導。

(五)加強村鎮生產性工程安全監管

將村鎮生產性建設項目列入重點安全監管對象,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強化鄉鎮政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進一步加強村鎮生產性房屋建設過程管理。

(六)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加大事故責任人、責任單位查處力度。加大對嚴重質量安全隱患、整改組織不力、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時的單位的處罰力度。建立重大事故企業領導約談制度、重大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曝光制度。對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按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及時調查處理,從速從快嚴肅查處重大事故,提高事故處理的時效性和威懾力。制定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評價辦法,開展安全生產評價,促進企業和項目部夯實生產管理基礎。

(七)積極開展“質量月”活動

為確保活動效果,今年“質量月”活動從月開始,月結束。重點要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工程質量意識和一線工人的崗位技能,充分發揮企業作用,把活動落實到各開發企業、開發項目和施工現場。期間,我局將組織開展工程質量宣傳、工程質量安全專題座談會、參觀學習、申報優質工程、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知識競賽、工程質量安全檢查等形式多樣的活動,營造濃厚的活動氛圍。

七、工作要求

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街道)建設管理部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成立或指定專門機構,確定整治重點和范圍,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重在實效和專項整治措施,精心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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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平安建設的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推動全市建設系統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市建設系統拉網式的消防安全生產大檢查,系統排查消除建設系統火災隱患,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增強各方主體安全生產意識,落實防火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大檢查取得實效。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市局成立建設系統消防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由朱堅國局長任組長。各地建設(建筑業)主管部門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大檢查的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檢查,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四、檢查內容和重點

(一)在建工程施工圖紙是否通過建筑消防設計審查;

(二)施工現場外墻保溫系統和外墻裝飾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規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

(三)建筑裝飾裝修分部工程、幕墻子分部工程在施工階段的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電、氣焊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及操作現場是否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設施;

(五)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用氣與員工住宿部位是否分開;

(六)是否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施工現場工作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含自行組織培訓和參加統一培訓的情況);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開展演練工作;施工現場的防火巡查情況;

(七)督促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特別是施工單位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條件,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八)加強燃氣行業安全管理,推進燃氣企業安全管理網絡、燃氣企業消防力量建設、站內設備設施安全運行。

五、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從2011年9月12日起至12月31日,共分四個階段,為期四個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傳動員和方案制訂工作。各單位的整治方案于9月26日前報我局建筑業處。

(二)集中排查階段。各地要根據制訂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現并整改火災隱患。對排查過的施工現場和社會單位要建立臺帳,掌握底數和火災隱患情況。

(三)集中整治階段。根據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情況,各地要組織精干力量,開展隱患整治工作,堅決消除火災隱患,打擊違法行為,確保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結束后,各地要將大排查大整治情況于12月15日前報我局建筑業處。

(四)工作總結階段。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查找不足,研究并制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全市建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地建設(建筑業)主管部門和各施工、建設、監理單位負責人必須高度重視,把扎實做好建筑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擺在當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突出位置,采取強有力措施,抓好防火安全大檢查。

(二)務必認真自查。各施工、建設、監理單位要進行全面認真的自查,并將結果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建筑業)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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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切實做到“思想不松、組織不散、職責不亂、力度不減、工作不斷”,突出施工現場,查漏補缺;緊盯安全隱患、強化整治,提升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領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回頭看”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具體職責分工按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職責分工的通知》(洞建安〔2014〕1號)、《關于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洞建安〔2014〕2號)進行。

三、整治重點及內容

全縣行政區域范圍內在建工程項目。

(一)主要任務

1.對2013年工程建設領域預防事故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施工現場腳手架、施工起重機械等專項施工方案與現場施工脫節等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展開“回頭看”,推動事故隱患整改,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2.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展不平衡、效果不明顯的責任主體展開“回頭看”,推動建筑施工領域屬地監管、行業監管、綜合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3.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生事故的責任主體展開“回頭看”,推動企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措施。

4.對專項整治期間各責任單位創新的安全監管方式展開“回頭看”,總結提升好的經驗和作法,以點帶面推動工作。

(二)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準入情況。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鋼管扣件租賃單位以及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單位、安裝拆卸單位、使用單位、檢驗檢測機構等安全生產水平是否符合國家、省對其參建工程項目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資質。

2.從業資格情況。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安裝拆卸工、司索信號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新入場作業人員三級教育培訓情況。

3.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工程建設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現場帶班、監理旁站、設備“定人定機定崗定責”、施工現場隱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執行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告知、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制度執行情況;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后檢查驗收,以及混凝土澆筑工序、現場安全監測等現場執行情況。

4.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腳手架及模板支撐系統搭設拆除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論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情況。

5.專項施工方案現場實施情況。腳手架進場材料(鋼管、扣件抽檢)、腳手架(掃地桿、連墻件、剪刀撐等)搭設、模板支撐體系和混凝土澆筑工序作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及驗收環節是否與專項施工方案及相關標準要求一致。

6.安全隱患和事故查處情況。專項整治以來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以及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三)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回頭看”,健全和落實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監管工作機制,推動“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層、直奔現場)檢查方式常態化、制度化;督促工程建設項目各方嚴格施工現場管控,強化現場技術指導和管理,有效防范腳手架體系及塔吊等起重機械整體坍塌的系統性安全風險。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4年5月底之前。各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情況,認真總結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現狀,制定“回頭看”實施方案,并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各單位于2014年5月30日前將“回頭看”實施方案書面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4年5月至6月。各監管部門要指導、督促轄區內的工程項目參建各方按照“回頭看”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

(三)檢查督導階段:2014年7月至10月。各責任主體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按照“四不兩直”方式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檢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適時組織督查組對各責任主體開展“回頭看”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四)總結分析階段:2014年11月。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回頭看”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形成工作總結報告,并于11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回頭看”活動的組織領導,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和具體要求,把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位。要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統籌部署、齊頭并進、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適時組織督查組對各施工監理企業“回頭看”開展情況督查檢查。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強化“紅線”意識和遵章守法意識,落實屬地監管、行業監管和綜合監管責任,認真梳理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大整治力度,跟蹤督辦。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回頭看”,認真整改專項整治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以及“回頭看”活動中查出的新隱患,確保整改到位。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責任部門要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加大檢查工作力度,特別是針對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落實治理責任,該補課的補課,該嚴厲打擊整治的要加大執法力度集中整治。要進一步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對事故頻發、非法違法行為集中的領域和單位,進行重點執法或組織聯合執法,對非法違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該退出的堅決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