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范文

時間:2023-04-03 13: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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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篇1

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范文1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方)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咨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托方希望獲得咨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而咨詢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咨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咨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咨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咨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范和圖片等。咨詢方應免費通報委托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托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托方應向咨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咨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給予咨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托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系。

2.2 委托方應協助咨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咨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詢方能進入委托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咨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咨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咨詢方應對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咨詢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咨詢技術咨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咨詢方應協助委托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咨詢方國家的簽證并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托方負擔。咨詢方應為委托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咨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咨詢服務而給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并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于咨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咨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咨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并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在其本國和委托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托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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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范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托方向咨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咨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咨詢方提供的服務,委托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咨詢方:

a.咨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準證書或不需批準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托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于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咨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咨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托方:

a.分項二的技術咨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咨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咨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咨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咨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咨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咨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委托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托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咨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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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前述技術咨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后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咨詢報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咨詢報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咨詢報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咨詢報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內。

4.2 咨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術咨詢報告后應及時通知咨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咨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兩周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咨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咨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托方征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托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咨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咨詢方課征的各項稅費均由咨詢方支付。委托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并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于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后,委托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咨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咨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咨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咨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咨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咨詢方在其控制的范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托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咨詢方,并給咨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咨詢方在委托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咨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咨詢服務經委托方最后驗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項支付后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咨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托方的技術咨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后文本,包括為履行技術咨詢服務范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于委托方的財產,咨詢方在提交給委托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咨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托方的書面同意,咨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于與本咨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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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托方或是咨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于咨詢方的責任,技術咨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咨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周按一周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詢方交付技術咨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咨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托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響其采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咨詢報告期限后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咨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咨詢方應退還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響其采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并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盡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咨詢方給委托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咨詢報告、圖紙等均采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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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尺寸均采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后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準,各方應立即將批準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系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后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范文2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工程的技術咨詢服務,達成以下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于 年 月 日派遣 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設計師到甲方指定現場工作。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繪制所需圖紙。

3.乙方的設計師在工地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包括,每周工作六天。

4.乙方的設計師在工地工作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和甲方提出的合理規定。

四、甲方的責任范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元(大寫)。

2.為乙方設計師提供在工地的食、宿和報銷工作需要的交通費。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五、費用的支付

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費用總額的50%,裝修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一周內結清剩余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技術咨詢服務事項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 技術咨詢的服務。

二、協議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一 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2、提供服務所需的資料給乙方,并保證資料的合法性和正確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內,完成甲方所要求的技術咨詢服務;

3、對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進行保密。

五、費用的支付

1、費用以乙方每次提供咨詢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為準,于服務工作結束后以服務確認單的形式進行確認;

2、甲方于雙方共同簽署服務確認單7日內以現金、轉賬支票或者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3、乙方戶名:山西萬卡德商務有限公司

收款戶行:興業銀行學府支行

收款賬號:485060100100036936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3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七、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篇2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關于××××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年月日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于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咨詢服務,派出技術咨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咨詢報告初稿,并在離開中國后一個月內提出正式咨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并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歷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后,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范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中國政府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傳:

×國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公司 ×國公司

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采取獨占、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第四條 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使用范圍指地域范圍、期限范圍、使用范圍。

第五條 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_ 。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____________ 。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于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受讓方的義務

1. 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 。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元;b.自合同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2.按本合同約定的范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 。

本合同期滿后_______年后,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 。

第八條 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 。

第九條 后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作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作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2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并支付數額為 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受讓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除應實效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2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秘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公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篇3

│  出國定居(技術類)咨詢服務合同書 │

│no. ________│

├──────────────────────────────────────────┤

│甲方a:____________國際咨詢有限公司 │

│甲方b:_____________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 │

│郵政編碼: │

│電話: │

│傳真: │

││

│乙方-主申請人:  生日: 身份證號碼: │

│現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

│現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

││

│受乙方委托,甲方代表和協助乙方辦理赴_________定居手續。 │

│一、甲方的責任 │

│甲方a主要負責移民文件系統設計,提供簽證法律咨詢和境外服務;甲方b主要負責境內文 │

│件翻譯和準備、有關各種費用事宜、出境咨詢和國際聯絡。幫助申請人及其隨行家屬最終獲得 │

│加拿大永久居住權簽證,其中的具體操作過程由甲方決定;若申請人需要考ielts,甲方提供  │

│口語培訓;若申請人需要移民面試,由甲方提供面試培訓;培訓模式因人而異,申請人須按照 │

│甲方的培訓模式予以配合;提供出入境咨詢、安排機場接機和臨時安家服務、求職咨詢。遵守 │

│本協議所有條款. │

│二、申請人的責任│

│提供詳實的中英文雙語個人履歷(不少于a4紙兩滿頁,且為電子版本); -提供全部雇主 │

│證明信中英文雙語初稿(每份不少于a4紙壹滿頁,且為電子版本)。個人履歷和雇主證明若只 │

│提供中文本,服務費加收a=_________美元翻譯費; -提供祥實準確的其它有關個人和家庭的 │

│基本資料。在整個申辦過程中,有關申請人的相關資料或信息均以清晰可辯的書面形式呈交加 │

│拿大華通。按時如數支付服務費、公證費、政府申請費和落地費;具備或面試前努力達到良好 │

│的英語讀寫講能力.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

│三、辦理時間、進度和成功率 │

│赴加拿大定居手續全程辦理進度大致為:準備文件____-____個月,進度取決于申請人和 │

│甲方。工程師類ccpe認證____-____個月,完全取決于加拿大工程師協會申請積壓程度;投檔 │

│后獲檔案編號____-____個月。自投檔到辦理成功一般需要8個月至兩年不等,取決于移民部  │

│審批進度和移民局案卷接收量。曾居住國外____個月以上的申請人辦理外國警署出具的無犯罪 │

│證明需____-___個月。甲方力求(但不保證)為申請人獲得雙免(免ielts考試和免移民面試 │

│),從而可大大縮短時間。為確保上述進度或提前結案,申請人須在簽約后____日內如數按第 │

│2條款提供詳盡個人資料(見甲方文件清單)。簽約雙方明白簽證的最后決定權是移民局。盡  │

│管甲方自____年以來各類赴加簽證成功率特別高,但甲方仍無法保證給每個申請人免面試,也 │

│不能保證成功率100%。│

│四、協議的有效期、終止和有效范圍│

│本協議于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定生效。本有效協議系書寫文本。來自任何一方 │

│的任何口頭要求或口頭承諾均不在本服務協議范圍之內。簽約雙方僅以文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一式兩份原件.服務雙方各保存一份原件.地方代表保存一份復印件.合同在各方簽名 │

│后生效. │

│本協議僅限于簽約雙方就申辦________永久定居簽證方面的咨詢服務.申請人出境定居后, │

│華通將繼續在就業方面免費提供咨詢。 │

│五、有關費用-支付和退還 │

│1)咨詢服務費: a (標準收費)=____ (us$____)美元。d將不受市場服務價格長期或 │

│短期波動的影響;也不因簽約各方工作和居住地點的變化而變化。咨詢服務費支付方式申請人 │

│可以美元結算,或按現時人民幣自由市場價折算支付;咨詢服務費退款華通可選擇美元退款或 │

│按現時人民幣自由市場價折算退款。2)費用支付方法(逾期付款或退款,收款方將加收千分之 │

│____ (____%)的日息! )簽約當日支付:(1) b=____美元翻譯費(若有,見第二條款); │

│(2) ccpe資格評估費c=____美元(僅對工程類申請人,此費已含ccpe申請費____加元);  │

│(3)政府申請費:單身________,夫妻________,三口家________,四口家________元rmb│

│(含郵寄費); (4) (預付)代辦公證費________元rmb(若需要,多退少補)。兩次付清:│

│即簽約當日付a的一半,申請通過(獲雙免,即免英語考試和免面試,或面試通過)后____天內 │

│付另一半。3)辦理外國警署出具無犯罪證明手續費d=____美元(內含外國警署的申請費)。 │

│境內指紋手續費自理。4)材料投檔后,婚姻或家庭人口結構發生變化時,申請人補交申請變更 │

│手續費e=____美元。5)申請人中途要求轉檔,補交轉檔手續費f=____美元(內含移民局審批 │

│費____加元)。6)不成功退款:若因移民部確認個人文件不真實、或英語能力不足(即ielts │

│考試或面試后移民英語只得兩分或以下)或體檢不過而導致申請失敗,申請人同意支付華通│

│____%的咨詢服務費作為勞務和通訊聯絡費。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申請拒簽,華通不收咨詢服務費 │

│a,已交部分如數退還。但已交的b、c、d、e和f恕不退還。│

│六、關系、違約及其它│

│一經授權,甲方將作為申請人的唯一全權代表,負責從文件準備、與移民部使領館聯絡到 │

│簽發移民簽證的整個申辦過程。如果申請開始(簽約或交定金)后申請人中斷協議,或授權其 │

│它移民機構或個人,或隨意擾亂約定的程序,擅自轉檔等,均屬違約行為.如果此 │

│類事件發生,已交費用不退;甲方有權追交申請人全額咨詢服務費。除非國家政策限制,或│

│人類無法抗拒的因素,咨詢服務協議應善始善終地執行。除此外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單方終│

│止或改變此協議,該方擔負一切后果。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借助各項媒體為自己掏還│

│公道。在發生矛盾糾葛時,甲乙各方有權委托公、檢、法機關協助仲裁或調解,相關費用,│

│如律師訴訟費、法庭費和有關交通(包括國際航空)費等全部由違約方承擔。此合同受加中兩 │

│國和相關國際咨詢法律保護。本協議一式兩份原件;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原件。為方便起見│

│,本協議用英文或者中文書寫。英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原件以及相應的真實的復印件或傳真件│

│或掃描件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

│(乙方)簽名: (乙方)簽名: │

│----------- ----------- │

││

│____________國際咨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 │

│(甲方a)主管簽名: (甲方b)代表簽名: │

│ ----------- -----------  │

篇4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咨詢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使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第四條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罰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罰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甲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行__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詢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關于××××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年月日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篇5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詢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____公司和____國____公司關于____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國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于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咨詢服務,派出技術咨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咨詢報告初稿,并在離開中國后一個月內提出正式咨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并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歷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后,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范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中國政府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傳:

____國公司

篇6

技術咨詢合同范本一中國××××公司和××國××××公司

關于××××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于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咨詢服務,派出技術咨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咨詢報告初稿,并在離開中國后一個月內提出正式咨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并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歷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后,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范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中國政府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 公司

年 月 日 關于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總金額為美元的第 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愿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范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 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 乙方的金額計 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技術咨詢合同范本二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協議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協議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協議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協議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4規定填寫。

二、技術服務協議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協議。技術服務協議中包括技術培訓協議和技術中介協議。

技術培訓協議是指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協議。

技術中介協議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協議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并對履行協議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協議。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征、標的范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協議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協議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他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協議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的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他:

協議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七、委托人簽訂協議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八、本協議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協議雙方就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協議當應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標準,采用____方式驗收,由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協議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__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經費為: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_元,由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技術服務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協議第______條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協議第______條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協議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7

咨詢服務合同參考

合同號:__

本合同由委托咨詢者(委托咨詢方名稱,以下簡稱為委托方)為一方,××國際咨詢公司(以下簡稱咨詢者)為另一方,于19__年__月__日在中國××簽訂。

鑒于委托方意圖從咨詢者處得到完成××項目的咨詢服務,且咨詢者已向雇主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并同意提供服務,雙方特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委托方”指×××(委托方名稱);

b)“咨詢者”指×××(咨詢者名稱);

c)“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d)“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詢者之間簽訂的合同;

e)“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f)“服務”指咨詢者根據合同條款為完成本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g)“分包咨詢者”指按合同條款規定分包部分服務的實體。

2.合同的適用法律及使用語言

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系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

本合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但有關本合同的含義及解釋以英語合同為準。

3.執行合同的地址

咨詢服務將在中國××進行。

4.通知的發出

任何通知都應以英語書寫。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應按對方隨時用書面提供的地址寄出。如果沒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變通知,則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者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任何由專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郵寄、電傳、傳真、電報的通知都視為寄到。

5.稅收

咨詢者及其人員應自己交納公司及個人所得稅,交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律下所征收的其它有關賦稅。

6.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a)本合同在簽署后30天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簽署后60天內不能生效,簽約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權宣布合同無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向雙方就此提出索賠。

b)咨詢者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兩周后開始實施咨詢服務,并在××年內完成所有的咨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上述同樣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完成服務并支付了最后一筆服務后終止。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但是合同的終止不能絲毫解除雙方之間未了決的權利和義務。

c)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合同簽署之日算起,在合同期滿時自動失效。

d)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7.咨詢者的義務

a)咨詢者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職咨詢機構承認的技術和慣例,以及咨詢標準履行咨詢服務和義務。咨詢者在與分包咨詢者及第三方的交往中應始終維護和支持委托方的合法利益。

b)咨詢者履行咨詢服務時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適用法律并尊重當地的有關風俗。

c)咨詢者在履行與本合同或服務有關的服務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貿易傭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咨詢者在每月月底將向“委托方”提交一份服務進度報告。

e)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托方”檢查,并得到它的認可。咨詢者要對咨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f)沒有委托方的授權,咨詢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自己的債務。

8.參加咨詢的人員

咨詢者應雇用并提供資深的、經驗豐富的符合進行此項咨詢服務的人員。

a)履行本合同咨詢服務的人員、分包咨詢者都必須得到委托方的批準。咨詢者應向委托方提供一份他們的簡歷和合格的健康證明供審查和批準。

b)未經雇主另外同意,不得對咨詢服務人員作任何變動。如有必要替換咨詢人員,其咨詢和經驗應都必須被委托方接受。咨詢者應承擔因撤換人員所發生的額外的一切旅費和其它費用。

9.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a)委托方應盡力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咨詢者、分包咨詢者頒發在中國××進行咨詢服務所必需的工作許可證和其它有關證件,及時作好安排使咨詢者的人員得到必需的進出口簽證、居住許可、外幣兌換和其它在中國停留所需要的文件。委托方還應確保咨詢者與分包咨詢者由于咨詢工作的需要而攜帶合理數量的外匯進入中國的權利,以及確保將他們依法履行合同所得收入提走的權利。

b)對于本合同項下咨詢者所履行的服務,委托方將以本合同第__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詢者支付。

c)委托方應充分保證咨詢者在合同期內或合同期后都不承擔委托方及其雇員或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咨詢者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10.對咨詢者的支付

a)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費用,采用××方式,通過中國銀行和咨詢方的××銀行,用美元支付。所有在中國國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咨詢者承擔。

b)委托方不應支付任何其它開支,咨詢方也不應要求改變總報酬,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c)委托方將按以下的方式和比例付給咨詢者所有的咨詢費用:

1)在合同實施及咨詢人員到達咨詢服務地后__天內,委托方應將第一次付款總咨詢費的__(-%)付給咨詢方。

2)第二次付款額應為總咨費的__(-%),委托方應在咨詢方已經準備好,并遞交了咨詢報告及其它相關文件,而這些報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委托方驗收后付給咨詢方。

3)最后一次付款額應為總咨詢費的__(-%),委托方應在咨詢方遞交了咨詢總結報告和說明并被其認為令人滿意后付給咨詢方。

4)所有這些合同下的支付都應付給咨詢方在××銀行的帳戶上。

11.公正和信用

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2.爭議的解決

a)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b)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員所作的仲裁裁決應為雙方當事人作為終局裁決接受,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當事人在上述日期簽署本合同,特此為證。

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范本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咨詢(該項目屬_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咨詢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 履行。

三、甲方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后 :________ (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驗收、評價方法

咨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要求,采用:___________ 方式驗收,由 出具技術咨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大寫) 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

元,時間:

③其它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決。

(一)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雙方約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名)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名)_________

年 月 日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經辦人: 技術合同登記生機關(專用章)

年 月 日

日常咨詢服務協議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是提供管理咨詢服務的專業公司,擁有項目策劃、市場營銷、企業管理、財務稅務等方面專業咨詢資格的專家團隊和專業優勢。基于以上理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所介紹公司策劃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為甲方所介紹公司的項目提供專業咨詢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

一、聲明條款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是甲方委托為其所介紹公司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唯一提供全程專業服務的公司。只要乙方將《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并送達甲方認可,即視為乙方有效完成本協議任務。

二、服務內容與主要事項

1.乙方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要求,高質量、按時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提交給甲方所介紹企業本報告書和相關資料。

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報告書實施的咨詢服務。

3.對超出本項目范圍的其他項目的咨詢,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另行協議。

三、服務期限

本協議自合同簽字生效日起,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

四、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期內應保證及時提供乙方所必要的、翔實的資料、信息資源;并就相關重要決策、計劃調整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按雙方確認的計劃執行,如確因市場原因,經雙方協商后可作調整。

(3)甲方應敦促所介紹的企業及時向乙方付款。

(4)甲方所介紹公司對本項目報告書具有所由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隨意將報告提供給第三方。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翔實的資料、信息資源),如有泄露,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2)乙方公司具有法定資格的注冊咨詢師,對本項目報告書具有署名權,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任意擴散或泄漏給與本項目無直接關聯的第三方。

(3)乙方在做項目可研報告過程中,如需要項目企業在某些方面做出調整,其費用由項目企業自行承擔。

五、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1.每家企業每個項目向乙方支付可研報告的編制、裝訂費為3萬元人民幣。

2.每家企業每個項目向乙方支付的咨詢服務費為所得無償資助款項50%。

3.本協議簽訂后,當甲方所介紹企業需要做項目可研報告時,首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3萬元整。項目立項后,項目企業負責項目的執行及經費籌措,乙方需積極配合甲方順利通過項目評審驗收。

4.項目申報不成功,乙方只收取可研報告編制及裝訂費,不再收取咨詢服務費。

六、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規定,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其違約金額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價款的0.01%/天計算向乙方支付。

3.由乙方原因不按合同規定期限提交咨詢報告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其違約金額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價款的0.01%/天計算向甲方支付。

4.因乙方編制報告內容不全、有誤,乙方負責修改;屬甲方委托內容或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有誤的,乙方不負修改責任。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直接影響比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24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對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各指定一名人員聯系溝通,隨時交流信息。雙方代表在各自單位授權范圍內簽署履行本合同的相關文件。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作中雙方可對協議進行調整更改,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或簽補充協議,若不能協商一致,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成都盛世泰來企業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太陽能發電系統技術進行技術咨詢,并支付咨詢報酬。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乙方進行技術咨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 咨詢內容:

1.2 咨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和提供總結性報告。

1.3 咨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上海(地點)履行。

2.2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技術咨詢報告》

第三條:甲方的協作事項

3.1 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向乙方根據項目相關資料,具體見附件確認表。

3.2 甲方提供協作事項的時間和形式:自合同訂立之日起提供相關協作事項,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并直接提供相關資料。

第四條:乙方工作事項:

4.1 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 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 設計階段,對于圖紙的合理性給出指導性意見;

4.4 協助甲方招投標工作;

4.5 工程實施前,參與施工組織設計,給予技術培訓和支持;

4.6 對工程主材進行監督,審核主材的質和量;

4.7 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4.8 協助做好竣工報告;

4.9 協助編寫太陽能發電站用戶手冊,做好對用戶的操作培訓;

4.10 對相關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太陽能電站安全運行;

4.11 形成總結報告。

第五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

5.1 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咨詢報告》,以及雙方技術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和技術信息。

5.2涉密人員范圍:雙方工程設計人員、施工人員,以及相關人員。

5.3 保密期限:5年

5.4 泄密責任:根據《合同法》賠償因泄密造成的各種損失。

第六條:雙方確定,按以下方式對乙方提交的技術咨詢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6.1 咨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甲方驗收,由甲方技術人員出具技術咨詢驗收證明。

6.1.1 乙方提交技術咨詢工作成果的形式:《技術咨詢報告》

6.1.2 技術咨詢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甲方技術人員出具技術咨詢驗收證明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技術咨詢報酬總額:肆拾萬元整(400,000元)。

7.2 技術咨詢報酬由甲方分兩期支付乙方。

7.3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7.3.1 于 年 月支付咨詢經費的75%:叁拾萬元整(300,000元)。

7.3.2 上述咨詢內容經甲方出具驗收證明后,支付咨詢經費的25%:壹拾萬元整(100,000元)

第八條: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8.1 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8.2 甲方未按照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數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8.3 乙方未按期提出咨詢報告或者提出的咨詢報告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減收或者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8.4 甲方按照乙方符合約定要求的咨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條:技術咨詢報告的歸屬

9.1 所有提交給甲方的技術咨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后文本,包括為履行技術咨詢服務范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于甲方的財產。

9.2 乙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三條所指的甲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于與本咨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0.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

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盡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0.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1.1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2.1 本合同在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本合同生效。

12.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1年。

12.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2.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2.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 雙方之間的聯系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后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2.7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電話:

篇9

    上訴人(原審第三人):東莞市石排鎮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石排建筑公司)。

    上訴人(原審原告):東莞強力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強力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東莞市人民政府。

    二、案情

    1995年4月11日,上訴人強力公司與上訴人石排建筑公司原東莞市石排鎮建筑工程隊簽訂《工程承建合同》,約定由石排建筑公司承建強力公司的廠房、宿舍共5幢。同年12月21日,強力公司與石排建筑公司簽訂《東莞強力電子有限公司土建工程補充合同》。增加和修改了部分工程項目。上述合同簽訂后,石排建筑公司依約完成了全部工程項目。受東莞市建設委員會質監站的委托,1996年6月18日,廣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和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對該工程作了鑒定,認為該工程主體結構存在部分梁板鋼筋配筋不足、部分梁柱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等質量問題,必須加固補強。1996年10月5日,強力公司在土建進度表上確認由石排建筑公司承建的大部份工程于同年8月已交付使用。1996年12月25日,東莞市石排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組未經工程竣工驗收程序,就給該工程頒發了《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建驗證字第96-029-019號.1996年6月10日至1997年3月27日,強力公司與石排建筑公司進行了多次結算,強力公司已支付石排建筑公司工程款2100多萬元,尚欠700多萬元。1997年,石排建筑公司以強力公司拖欠工程款為由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998年4月27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強力公司支付石排建筑公司工程款700多萬元及延期付款罰息。強力公司上訴。1998年11月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1998年12月3日之前,強力公司以該工程存在質量等問題向東莞市建設委員會投訴。1998年12月3日,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作出《關于東莞強力電子有限公司工程驗收問題的處理決定》,決定:1.對石排鎮監督組未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簽發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建驗證字第96-029-019號予以廢止。2.由市建委組織有關技術部門對該工程重新進行技術鑒定,并根據鑒定報告制定補固加強措施,由石排鎮建筑工程公司或由建設單位另行選定施工單位按照鑒定報告進行加固補強施工。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加固補強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加固補強完成后,由市監督站組織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后重新簽發《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3.工程結算必須在重新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并報市建委定額站審核。

    石排建筑公司不服東莞市建設委員會的處理決定,向被上訴人東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1999年4月21日,東莞市人民政府作出東府復決19991號行政復議決定。復議決定認為,東莞強力電子有限公司在其廠房、宿舍工程竣工后,未組織有關單位按規定程序進行驗收就使用了該工程,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第十四條“未經驗評或驗評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的規定。而石排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組未經工程竣工驗收程序,違法簽發了《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依法撤銷石排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組作出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是正確的,應予維持。強力公司的建筑工程未經驗收而于1996年8月全部交付使用,根據《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第3目“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的規定,該工程加固補強的責任應由發包方東莞強力電子有限公司承擔。東莞市建設委員會的第2項處理決定違背該條款的使用責任原則,應予變更。該工程已經有關技術鑒定部門鑒定,鑒定結論合法有效,無需重新鑒定。東莞市建設委員會的第2項處理決定要求重新進行技術鑒定,違背行政決定適當性原則,應予撤銷。東莞市建設委員會處理決定第3項“工程決算必須在重新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并報市建委定額站審核”沒有法律依據,應予撤銷。被上訴人東莞市人民政府依據《行政復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四項的規定,決定:1.維持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作出的處理決定的第1項決定;2.對東莞市建設委員會處理決定的第2項變更為建設單位即強力電子公司按照廣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和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的鑒定報告負責對該工程加固補強,加固補強完成后,由建設單位按規定組織有關單位驗收;3.撤銷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作出的處理決定第3項的規定。

    2000年1月18日,應上訴人強力公司的委托,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對上述建筑物提出了安全性咨詢報告及加固補強設計方案。強力公司據該設計方案對上述建筑物進行了加固補強。2000年5月31日,上述建筑物經東莞市石排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組竣工驗收合格,強力公司領取了建驗證字第2000-029-027號《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2001年4月20日,上訴人強力公司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1.撤銷東府復決(1999)1號行政復議決定第2項、第3項;2.維持東莞市建委處理決定第2項、第3項。

    三、審判

    原審法院認為,1.原告的起訴未超過起訴期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一條“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復議決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法定起訴期限的,適用前款規定”的規定,被告作出本復議決定之后,未告知原告訴權或者法定起訴期限,原告自1999年6月4日知道本復議決定的內容,其起訴期限應自1999年6月4日起至2001年6月3日止,而原告提起訴訟的時間為2001年4月20日,原告的起訴未超過起訴期限。被告辯稱原告的起訴已超過起訴期限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2.原告訴稱被告沒有依法通知原告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也沒有將復議決定書送達原告,被告違反了行政復議公正、公開的原則,程序違法。經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1999年10月1日起才施行,而被告的復議決定是1999年4月作出的,適用的是《行政復議條例》,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同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經復議機關批準,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復議。”由此可見,法律并沒有要求復議機關必須通知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第三人想參加行政復議必須以其申請為基礎,而原告并不能證明其當時提出了申請。原告訴稱被告行政復議的程序違法,理由不足,不予支持。3.東莞市石排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組未經工程竣工驗收程序,就對涉案建筑工程頒發了建驗證字第96-029-019號《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東莞市石排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組頒發建驗證字第96-029-19號《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的程序違法,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應依法予以撤銷。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作出的《關于東莞強力電子有限公司工程驗收問題的處理決定》的第一項處理決定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被告東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東府復決19991號行政復議決定的第一項維持了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作出的該項處理決定正確,依法予以維持。4.原告與第三人之間的工程結算糾紛屬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債權糾紛,應按雙方合同的約定處理。且第三人就該結算糾紛在東莞市建設委員會受理原告的投訴之前已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法院受理了第三人的起訴并作出了民事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作出的《關于東莞強力電子有限公司工程驗收問題的處理決定》的第三項“工程結算必須在重新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并報市建委定額站審核”的決定程序違法,且實體處理也缺乏法律依據。被告東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東府復決1999l號行政復議決定的第三項撤銷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作出的該項處理決定正確,依法予以維持。

    被告復議決定第二項處理決定包含三個內容:一是該工程加固補強應當按照廣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和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的鑒定報告指《東莞市石排鎮強力電子有限公司廠房及宿舍樓結構核算咨詢報告》以下簡稱《咨詢報告》進行;二是該工程加固補強的責任由原告承擔;三是該工程加固補強完成后,由原告按規定組織有關單位驗收。第一個內容,《咨詢報告》僅僅是鑒定該工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屬于發現問題的報告,要進行加固補強施工,還必須查清該工程究竟是什么問題、問題嚴重的程度,因此,須對該工程進行重新鑒定,并設計加固補強施工方案。且事實上,原告已于2000年1月18日委托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對上述建筑物重新進行了鑒定,并設計了加固補強的方案;原告據該設計方案對上述建筑物進行了加固補強,后該建筑工程通過了竣工驗收。被告決定該工程應當以《咨詢報告》為依據進行加固補強不當,應予撤銷;東莞市建設委員會決定對該工程重新進行技術鑒定,并根據鑒定報告制定補固加強措施的處理決定正確,應予維持。對于第三個內容,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工程竣工后,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和第十四條“……未經驗評或驗評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的規定,該工程加固補強完成后,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驗收。被告與東莞市建設委員會的該處理決定的內容基本一致,均正確,應予維持。

    復議決定第二項第二個內容是本案爭議的焦點,即該工程加固補強的責任由原告承擔的處理決定。原告與第三人之間的建筑工程質量責任糾紛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對該工程加固補強的質量責任屬于民事責任而非行政責任;被告在法庭上所出示的《廣東省建筑市場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未明確授予建設委員會對建筑工程質量責任民事糾紛享有行政裁決權;且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因建設工程質量責任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當事人各方的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各方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規定,被告作出該工程加固補強的責任由原告承擔的處理決定屬于超越職權,應依法予以撤銷。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作出的相應決定中則對誰是責任方沒有作出裁決,即沒有對原告與第三人石排建筑公司之間的建筑工程質量責任民事糾紛作出行政裁決。東莞市建設委員會的該相關處理決定符合《廣東省建筑市場管理規定》第十四條“建設單位、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禁止實施下列行為:…三不按國家和省規定的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第二十二條“違反第十四條規定者,由工程所在地建委責令停工,對質量進行檢查,不符合質量的,予以返工;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反者承擔”及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東莞市建設委員會的該項處理決定正確,應予維持。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4目、《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四十六條及《廣東省建筑市場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判決: 一、維持被告東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東府復決19991號行政復議決定的第一項、第三項決定;二、撤銷被告東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東府復決19991號行政復議決定的第二項決定;三、維持東莞市建設委員會作出的《關于東莞強力電子有限公司工程驗收問題的處理決定》的第2項決定;四、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上訴人石排建筑公司、上訴人強力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于2002年4月8日作出(2002)粵高法行終字第24號終審判決:一、維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東中法行初字第21號行政判決第一、四項;二、撤銷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東中法行初字第21號行政判決第二、三項;三、撤銷東莞市人民政府東府復決(1999)1號復議決定第2項決定中“按照廣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和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的鑒定報告”部分,維持該項決定的其余部分。

    四、與本案判決有關的法律問題

    1.對一審判決第一項即判決維持東府復決(1999)1號復議決定第一項、第三項決定,由于本案各方當事人均未對此提出上訴,二審經審查認為該項判決正確,所以予以維持。

    2.對于一審判決第二項,即對復議決定第2項全部判決撤銷并不完全正確。

    首先,關于東府復決(1999)1號復議決定第2項責令建設單位即上訴人強力公司負責對工程加固補強是否合法的的問題。根據國務院《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三目規定:“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的規定以及《廣東省建筑市場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本案上訴人強力公司在該公司的建筑工程未經驗收且后經檢驗存在質量問題的情況下,于1996年8月大部分進行使用,根據上述法規規定,主管機關有權依法責令上訴人強力公司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被上訴人東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東府復決(1999)1號復議決定第2項即“對東莞市建設委員會處理決定的第2項變更為建設單位即強力電子公司按照廣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和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的鑒定報告負責對該工程加固補強,加固補強完成后,由建設單位按規定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中責令建設單位即上訴人強力公司負責對該工程加固補強是正確合法的,一審判決在“本院認為”中予以維持是正確的,但該判決主文第二項卻判決撤銷該項復議決定不妥,二審判決予以糾正是正確的。

    其次,關于東府復決(1999)1號復議決定第2項決定中規定由上訴人強力公司“按照廣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和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的鑒定報告” 對該工程加固補強是否合法的問題。上訴人強力公司應以何種標準對該公司的工程進行加固補強,以便通過驗收機構的確認并予以頒發《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應當由該工程的驗收機構決定。本案被上訴人東莞市人民政府并非該工程的驗收機構,但其在東府復決(1999)1號復議決定第2項決定中規定由上訴人強力公司“按照廣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和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的鑒定報告” 對該工程加固補強,這部分決定為該工程如何加固補強先行設定標準,沒有法律依據。所以,二審判決認為,一審判決在“本院認為”中認定被上訴人東莞市人民政府在東府復決(1999)1號復議決定第2項決定中的“按照廣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和東莞市培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公司的鑒定報告”進行加固補強不當,應予以撤銷是正確的,二審判決給予了肯定。

篇10

論文關鍵詞:監理企業,服務,管理

一、 工程監理企業不能做到獨立、公平、公正

《建筑法》第三十二條將工程監理定位為: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實施監督。而很多監理教材及相關監理合同中提到監理是獨立、公正的第三方,要求監理工程師獨立、公正的行使其權利和履行義務。但是,根據建筑法對工程監理的定義可以看出,監理企業代表的是業主方,代表業主行使部分項目管理的權力,同時,用專業的知識為業主提供工程建設管理和咨詢服務。監理企業的監理費用由業主方支付。他們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利益關系。監理企業在監理過程中并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獨立、公正第三方。

二、 工程監理服務內容少、范圍窄

如果和國外接軌考慮,我國的工程監理應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理,即:從項目決策階段的可行性研究開始,到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和工程保修階段都實行監理。從而往現代化的項目管理方向發展。但是,目前,由于我國建筑行業劃分過細,我國工程的其他階段很少實行監理,甚至沒有實行監理,很多企業從事的監理都是施工階段的監理。同時,受傳統觀念影響,業主放權過少,監理職責中的三控加安全管理中的內容最后只是安全管理和質量管理了!但是,對于施工工序,只要施工單位按照規范要求,不要處安全事故即可。這樣,在很大程度上讓監理工作流于形式。據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16省市172156個監理工程的調查統計,從事施工階段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的有148192個,占86.08%,而從事前期咨詢、勘察設計、招標、設備采購與建造等階段咨詢服務的僅占13.92%。

三、 工程監理競爭激烈,監理收費較低

目前,我國工程監理行業的準入條件比較低,監理行業良莠不齊。同時,由于我國工程監理的服務范圍過度集中在施工階段的監理中,導致我國工程監理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越來越殘酷。這樣,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個投標方通過相互壓低工程監理費來取得中標。在過低的工程監理費的情況下,很多監理企業常通過減少派駐現場人員、一個監理工程師同時兼任幾個項目的監理任務等,讓監理工作流于形式,工作質量得不到保證。在這種情況下,損失最大的將可能會是業主方。在這種過低的監理收費的情況下,很多企業難以維持正常的公司經營活動,很容易發生各種腐敗現象,同時,由于資金的匱乏,監理企業的業務也較難拓展,這一定程度上會阻礙我國工程監理行業的發展。

四、 工程監理水平低、缺乏監理激勵約束機制

從我國實行監理制度以來,我國工程監理企業越來越多,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人員也越來越多,但是,縱貫我國目前的監理行業,我國監理工程師的知識面較窄、嚴重缺乏經濟、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識,復合型管理人才較少。監理員的水平參差不齊,部分人員覺悟不高、素質偏低。由于我國目前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善、監理行業協會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監理行業中掛靠資質、買證賣證等情況還比較嚴重,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目前的監理水平。目前,我國相當部分工程的項目監理機構組織和監理工作制度流于形式,總監一人身兼幾個項目的情況比較普遍,監理企業在現場的專業技術力量配備不足,施工現場監管不力,監理企業缺乏先進的管理技術和手段,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的服務意識較差和服務水平較低。同時,由于缺乏激勵約束機制,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也不積極尋求更好的技術措施和合理的管理方法進行監理活動,并不能很好的監控成本和進度。

五、建議及對策

針對上述問題,本文建議:

首先。充分發揮監理行業協會的作用,業主方和監理企業簽訂監理合同時,先把需支付給監理企業的監理費用交由監理行業協會保管,等確定監理企業按合同履行監理合同后,由監理行業協會向監理企業支付監理費用。確保監理企業在代表業主方行使部分項目管理權利和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同時確保其獨立性和公正性、公平性。這樣,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監理企業目前不能做到獨立、公平和公正的問題。

其次,監理企業自身應積極尋求新的發展路子,拓寬經營范圍,廣納賢才,向工程項目監理的目標靠近。建設監理屬于咨詢服務行業,如: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提前進入項目,用精湛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程經驗為業主提供合理、可靠的技術咨詢,為項目的順利實施服務,依靠先進的管理理論和管理技術做好投資、工期、質量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及組織協調;提供工程造價咨詢,以專業的角度提高工程的性價比,為業主合理節約成本;提供招標服務,用專業的知識和根據對各投標單位的理解、審查,為業主選擇符合工程要求的合作企業等。這樣,監理企業利用人才的優勢,提高監理水平和監理人員的素質,拓寬企業經營范圍,增加經濟來源,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同時,也適應時代和監理行業的發展要求。

再次,國家根據現在監理行業的實際情況,規范和完善監理企業的準入制度,提高監理行業的進入門檻。從準入開始就限制監理企業的數量,確保監理企業的監理水平和能力。監理費用方面,建議采用政府指導為輔,市場調節為主的方法,讓監理企業和業主方按照“HU理論”和委托理論等的討價還價原則和模型為基礎進行討價還價,在監理費用確定的過程中,充分體現雙方的觀點和意見,同時,在監理費用中可增加相關的獎懲措施,激發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的積極性,保證監理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監理費用低、缺乏監理激勵約束機制的問題。

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