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債權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1 13: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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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債權

長期債權投資核算模式

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投資》規定,長期投資劃轉為短期投資時,應按投資成本與賬面價值孰低法劃轉。如果按長期債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劃轉,則不會產生轉換損失;如果按投資成本劃轉,還應按照賬面價值與投資成本的差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例1:甲企業一年前以46000元的價格購入面值40000元,票面利率為10%,期限為3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公司債券。溢價6000元按直線法攤銷。購買時作為長期投資核算,現擬劃轉為短期投資。

對于此項投資,投資成本是46000元,現賬面價值是48000元(46000+4000-6000/3)。因投資成本低于賬面價值,應按投資成本劃轉,差額計入投資損失。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短期投資46000

投資收益——長期債權投資劃轉損失2000

貸: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面值)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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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長期債權投資轉為短期投資的核算

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投資》規定,長期投資劃轉為短期投資時,應按投資成本與賬面價值孰低法劃轉。如果按長期債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劃轉,則不會產生轉換損失;如果按投資成本劃轉,還應按照賬面價值與投資成本的差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例1:甲企業一年前以46000元的價格購入面值40000元,票面利率為10%,期限為3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公司債券。溢價6000元按直線法攤銷。購買時作為長期投資核算,現擬劃轉為短期投資。

對于此項投資,投資成本是46000元,現賬面價值是48000元(46000+4000-6000/3)。因投資成本低于賬面價值,應按投資成本劃轉,差額計入投資損失。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短期投資46000

投資收益——長期債權投資劃轉損失2000

貸: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面值)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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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權性質分析論文

推行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制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也是現有條件下全面實施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重要步驟。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實行土地批租制時,土地使用者可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出租、轉讓、抵押和贈與等。這表明土地使用者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具有物權的性質。而對由土地租賃制界定的土地使用權的性質及其擁有的處分權的范圍等問題,學術界和實業界的認識不一。有人認為它屬于物權;有人則認為它屬于債權;還有人認為,這種土地租賃權雖然屬于債權但具有“債權物權化”的特征,因而擁有部分處分權。對此,各地區的實際做法也不相同。有的地區規定土地租賃制下的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批租制下獲得的土地使用權享有同樣的處分權,有的地區則規定只有土地批租權擁有相對自由的處分權,通過租賃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要經過特殊程序的認可后才能進行轉租、抵押等。

針對土地租賃權的性質究竟是物權還是債權的爭論,目前尚無定論。在與之息息相關的物權法沒有頒布之前,筆者在分析物權和債權的區別的基礎上,對土地租賃權的權屬性質進行探討。

一、物權與債權的區別

物權和債權是相互對應的兩種民事權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和財產的結合表現為物權。當財產進入流通領域之后,在不同主體之間的交換則體現為債權。主體享有物權是交換的前提,交換過程中則表現為債權,交換的結果往往導致物權的讓渡和移轉。在商品交換中,所有權的權能也可以依據交換原則與所有權發生分離。

物權和債權反映著社會經濟生活中最基本的財產關系。這二者之間的主要區別是:

(1)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作為絕對權和對世權,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負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權利人所享有的物權的義務。而債權只是發生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關系,債權的主體是特定的。債權人的請求權只對特定的債務人發生效力,因此,債權又被稱為對人權。所以物權的設立、移轉必須要公示,而債權則只是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效力的權利,具有不公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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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資核算論文

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投資》規定,長期投資劃轉為短期投資時,應按投資成本與賬面價值孰低法劃轉。如果按長期債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劃轉,則不會產生轉換損失;如果按投資成本劃轉,還應按照賬面價值與投資成本的差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例1:甲企業一年前以46000元的價格購入面值40000元,票面利率為10%,期限為3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公司債券。溢價6000元按直線法攤銷。購買時作為長期投資核算,現擬劃轉為短期投資。

對于此項投資,投資成本是46000元,現賬面價值是48000元(46000+4000-6000/3)。因投資成本低于賬面價值,應按投資成本劃轉,差額計入投資損失。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短期投資46000

投資收益——長期債權投資劃轉損失2000

貸: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面值)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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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制造業上市公司債權治理研究

摘要:航空航天企業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為了解決其資金需求問題,航空航天企業紛紛采取發行債券、公開或非公開增發股票、配股等手段來獲取足夠的經營運轉資金。隨著其融資規模及融資結構的變動,相應的產生了一系列的債權治理問題,若不能有效的解決這些問題,會對我國航空航天企業的經營發展產生極大的不利影響。因此,文章選取滬深股市上航天航空類市重點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主要選取了經營業績較為穩定、發展前景較好且在融資結構上選擇負債融資方式的企業,將關鍵指標缺失的企業剔除,選取該類型企業相關數據作為樣本進行的債權治理效應研究。

關鍵詞:航空制造業;上市企業;債權效應治理

一、引言

當前隨著國際競爭激烈程度的不斷加劇,工業產業被認為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基礎力量被西方發達國家重新重視起來。為充分發揮工業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支撐作用,西方各國紛紛采取“再工業”化的發展策略,力圖通過重新打造國內工業化發展格局和重塑工業化優勢來提升在國際發展中的競爭力。在“再工業化”戰略中,各國除了加強對傳統工業領域的發展,航空航天等高新技術領域做為再工業化優勢塑造的重點支撐行業,更是得到了各國的重點關注。但是,我國航空航天企業在技術開發及市場拓展領域不免受到發達國家的擠壓。由于航空航天領域的技術研發門檻較高,其技術引進成本普遍較高且易受到國際政治問題的影響,存在較大的困難;在自主創新技術開發領域,航空航天領域的技術開發面臨的資金周期較長、技術開發難度大、風險高等特點,使該領域的企業面臨著尤其巨大的資金需求。為了解決其資金問題,航空航天企業紛紛采取發行債券、公開或非公開增發股票、配股等手段來獲取足夠的經營運轉資金。隨著其負債融資規模不斷擴大,相應的產生了相關的債權治理問題。在此情形下,如何通過企業的債權融資方式來解決航空航天企業在資金需求領域避免資金短缺,保證順利經營,同時充分發揮債權治理在提高企業內部經營水平、降低成本的積極作用,保證企業保證資金融通的安全順暢、具備足夠的債務償還及持續發展能力,對我國航天航空產業壯大及競爭力的提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債權治理理論。譚昌壽[1]提出隨著企業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必然要通過各種融資手段來獲取足夠的資金來滿足企業擴張的需要。當前企業的資金獲取方式主要為股權融資和借入外債兩種途徑。因此會引發股權治理及債權治理的相關問題。根據王滿四[2]對債權治理的解釋,他認為債務人通過將資金借入企業,從而對企業對企業的內部治理發生的干擾作用。債權人通過借入的資金,從而形成了將自己的資金委托給企業的經營者,讓其通過對企業的經營管理,保證企業的收益能力,進而債權人可以及時的收回自身的資金及產生的利潤。在此過程中會產生相關的委托問題,若公司經營者利用債權人對企業的信息不對稱,為股東及管理層謀取公司利益創造了機會,從而使得企業債權人的利益得到一定的損害,因此債權人會通過參與公司治理,因此就產生了與股權治理相區別的債權治理問題。王艷輝等[3]認為債權治理主要是債權人通過加大對企業監督及內部激勵等來影響企業內部員工的行為,進而影響企業的經營績效。債權人的激勵監督作用會要求企業提高信息披露的能力及真實性水平,對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發揮監督約束作用,從而形成債權治理的機制。故,債權治理是外部債務人通過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從而對提升公司績效起到積極的作用。(二)債權治理效應。企業通過債權融資產生債權治理效應,即是指債權人在保障自身權益的基礎上,利用相關合同或者法律賦予的權利,對企業經營者進行激勵約束或監督控制,從而對負債公司績效產生積極影響。當前,國內外學者對企業債權治理以企業經理人激勵約束或企業監督控制對企業發展產生的作用主要持有兩種觀點:一種為債權治理效應的有效性,即企業通過負債方式融資可以有效提升企業內部治理水平,從而對企業的績效發展產生積極作用;另一種為債權治理的無效性,即企業通過負債方式融資并未發揮企業內部治理水平的積極促進作用,反而會使得企業負債水平及負債結構的不合理引發債務風險,影響企業的發展。從債權治理效應的無效性觀點來看。Myers&Majluf[4]從負債結構研究負債期限企業經營績效影響,指出企業的短期負債使得債務流動性提高,可以對負債結構及時調整以滿足自身經營投資的資金需要,但同時短期債務的占比較高無法充分發揮債權人在企業治理中的效應,從而無法有效發揮債權治理的作用。Hart[5]在分析企業的股權融資及債務融資方式的優劣勢基礎上提出,企業在債務融資時,要負擔按期對其承擔的債務本金及利息定期償還的責任,面臨著較大的償債壓力,一旦無法及時還本付息,則會面臨較高的破產風險。從管理角度來看,在短期負債占企業融資比例較高時,會使得企業在投資時更加趨于理性和低風險的領域,避免企業的的債務無法按時償還,因此會對企業管理者的投資自信以及對風險高的領域不敢加大投入,導致企業錯失新的經營拓展領域。于東智[6]針對研究領域普遍對債務融資的積極作用產生了懷疑,并通過對上市國有、法人以及A股等股票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的表現與企業債務融資進行關系分析,認為債務融資在提升企業績效水平上發揮的作用可能并不如預期的那樣好。從債務治理的有效性來看。Kraus&Litzenberger[7]認為,企業的負債水平及結構會對企業的經營業績產生干擾,并設定了企業的負債比例存在一個平衡水平,當高于此平衡水平,企業負債水平的提升會對企業的經營績效起到負向促進作用,但在企業的整體負債能力低于平衡水平時,企業通過提升其負債水平可以對企業經營績效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因此企業應明確其負債經營的合理水平,以充分發揮債權治理對企業績效提升的積極作用。Lang&Ofek[8]選取了美國工業企業15年的經營數據,再引入企業規模等控制變量的基礎上對負債及企業經營績效的關系進行回歸檢驗,并檢驗托賓Q值與企業負債之間的關系,發現二者之間有著顯著的相關關系。王紅紅[9]通過研究我國企業的財務績效指標的變動,并將這些指標的變動與指標及企業的負債水平及相聯系,發現我國多數企業的負債結構及水平會對其經營績效產生著影響。從債權治理效應的影響因素來看,鐘海燕[10]認為我國大多數企業在債權治理領域存在著普遍效用無法正確發揮的情況,因而企業只能通過加強內部股權治理,并將內部的股權治理與內部債務治理結合起來,以充分發揮企業債權治理的效應。McConnell&Servaes[11]在不考慮金融企業情況下,選取美國企業十年間的負債及經營數據,構造回歸模型研究了其負債水平與企業經營業績與企業價值變動的關系,并在考慮企業的成長能力,得出結論:當企業成長能力較強較強時,通過負債的經營方式能夠對其經營業績改善以及對企業價值的提升起到正向促進作用;而在成長能力較弱的企業,其負債水平則起到相反作用。青木昌彥和張春霖[12]分析現代企業在運營過程及破產清算時債務的償還方式,指出在企業具備持續經營及保持穩定的經營能力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對企業的經營管理不進行參與,只有當企業無法承擔其債務負擔時,企業可通過破產清算的方式為債權人進行債務償還,但根據不同的負債主體,其債務償還的順序有所不同。因此企業破產制度的完善程度會影響債權人發揮對企業經營監督管理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債權治理的效應。范藝峰和田靜[15]對比股權融資和債務融資的成本及其對企業經營績效的影響發現,通過債務的融資方式可以使得企業的融資成本降低,提高資金使用的多樣性和利用能力,同時從企業性質領域劃分,其對國有企業的經營績效改善擁有較為明顯的影響,并針對我國股權融資方式提出了拓展多元化融資途徑的建議。綜上所述,考慮到我國市場上企業的融資方式普遍以短期融資為主,長期融資可能存在困難。并結合我國航空航天企業在研究開發具有很高的技術和資本進入壁壘,且航空產業投資規模大、技術復雜度高、研制周期長,使得航空航天企業需要通過負債融資的方式對企業資金進行融通,且其對負債期限的要求較高的的資金需求特征,本文提出假設:假設1:企業的整體負債水平對企業績效的提升不能發揮積極作用假設2:短期資本負債的提高對企業績效的提升不僅不會起到積極作用,反而會起到抑制效應假設3:長期資本負債的提高能夠對企業績效的提升產生正向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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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低法劃轉長期投資為短期投資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長期投資劃轉為短期投資時,應按投資成本與賬面價值孰低法劃轉。應按照賬面價值與投資成本的差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如果企業購入的債券是分期付息債券,且是溢價購入,平時收到利息時并沒有增加應計利息。如果購入的分期付息債券存在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則應從長期債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中減去,然后與投資成本比較。對于有明確到期日的長期債權投資,即使剩余期限已短于一年。企業長期持有且直到到期日這一投資目的并未改變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投資》規定,長期投資劃轉為短期投資時,應按投資成本與賬面價值孰低法劃轉。如果按長期債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劃轉,則不會產生轉換損失;如果按投資成本劃轉,還應按照賬面價值與投資成本的差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例1:甲企業一年前以46000元的價格購入面值40000元,票面利率為10%,期限為3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公司債券。溢價6000元按直線法攤銷。購買時作為長期投資核算,現擬劃轉為短期投資。

對于此項投資,投資成本是46000元,現賬面價值是48000元(46000+4000-6000/3)。因投資成本低于賬面價值,應按投資成本劃轉,差額計入投資損失。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短期投資46000

投資收益——長期債權投資劃轉損失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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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償債能力剖析

摘要:股份公司有效提高償債能力,是維護債權人正當權益的法律約束,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的客觀要求;不僅是企業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的先決條件,也是增強企業的風險意識,樹立現代市場觀念的重要表現。

關鍵詞:股份有限公司償債能力分析管理建議

償債能力是指企業對債務清償的承受能力或保障程度,即企業償還到期債務的現金保證程度。因此,重視并有效提高償債能力,是維護債權人正當權益的法律約束,是企業保持良好市場形象和資信地位,避免風險損失,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的客觀要求;不僅是企業走向市場并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的先決條件,而且也是增強企業的風險意識,樹立現代市場觀念的重要表現。

一、償債能力分析

償債能力是指企業償還各種債務的能力,是企業對債務清償的保證程度。債權人通常把償債能力作為考察評價企業的主要內容,并以此判斷是否對企業舉債,因此,保持良好的償債能力,是企業持續經營的重要前提。

企業依據對財務指標的分析來評價和剖析該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反映企業在運營過程中的財務狀況及發展趨勢,來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和投資決策。該論文通過對償債能力分析來說明財務指標對企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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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不良債權問題論文

摘要:日本自上世紀90年代初泡沫經濟崩潰以來,就出現了巨額的不良債權。整個90年代,日本宏觀經濟環境不斷惡化,內需不足,資產縮水,物價持續下跌,通貨緊縮現象嚴重,不良債權一直是有增無減,越處理越多。在此背景下,日本出現了嚴重的金融危機和信用危機,金融機構接連破產,“銀行不破產”的神話徹底破滅。在巨額不良債權的壓力下,日本各銀行普遍出現了“惜貸”現象,日本經濟受到嚴重的影響,陷入了10年的長期停滯。直到2002年3月,日本全國銀行的不良債權還一直是不斷增加的局面。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日本政府才真正開始認識到不良債權的嚴重性,并推出一系列強制性解決不良債權的新改革措施,并強調“忍住陣痛”,堅持以處理不良債權為中心,加快經濟改革和結構調整。由此,2002年10月以后,日本的不良債權出現了迅速下降的趨勢。2005年3月,日本銀行宣布不良債權消除,長期困擾日本的不良債權問題終于得到了基本的解決。

本文主要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問題的提出,詳細論述了日本不良債權的概念、分類及其近幾年的變化情況,并著重分析了不良債權對日本經濟的嚴重影響。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日本不良債權持續增加的原因以及逐步緩解的原因。第三部分回顧了日本關于不良債權的處理過程,具體介紹了日本在各個不同階段解決不良債權的政策措施。第四部分總結了日本處理不良債權的經驗和教訓,并從日本處理不良債權的經驗和教訓中,總結出我國可以借鑒的經驗,提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不良債權,日本銀行,金融改革,處理,啟示

序言

日本自上世紀90年代初泡沫經濟崩潰以來,就出現了巨額的不良債權。整個90年代,日本宏觀經濟環境不斷惡化,內需不足,資產縮水,物價持續下跌,通貨緊縮現象嚴重,不良債權一直是有增無減,越處理越多。在此背景下,日本出現了嚴重的金融危機和信用危機,金融機構接連破產,“銀行不破產”的神話徹底破滅。在巨額不良債權的壓力下,日本各銀行普遍出現了惜貸現象,日本經濟受到嚴重的影響,陷入了十年的長期停滯。

解決不良債權問題其實就是解決改革的問題,改革問題得不到有效地解決就會阻礙經濟再生。日本政府一開始并沒有充分認識到這一點,日本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問題基本上由金融機構自行解決。但隨著不良債權的持續增加,金融機構已無力消化,直到1995年住宅金融專門公司(簡稱住專)的不良債權問題的暴露,日本政府才開始認識到不良債權問題的嚴重性,不得不參與解決不良債權問題。隨后幾年,盡管日本政府和金融機構采取各種措施處理不良債權,但卻沒有什么效果,即由于處理不良債權時的遲延性和盲目性,處理不良債權的計劃一再的落空,原有的不良債權解決后又產生新的越來越多的不良債權。直到2002年3月,日本全國銀行的不良債權還是一再刷新歷史最高紀錄。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日本政府不得不推出一系列強制性解決不良債權的新改革措施,并強調“忍住陣痛”,堅持以處理不良債權為中心,加快經濟改革和結構調整。由此,2002年10月以后,日本的不良債權出現了迅速下降的趨勢。2005年3月,日本銀行宣布不良債權消除,長期困擾日本的不良債權問題終于得到了基本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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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債權債務管理優化探討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高校的財務關系變得多元化,債權債務管理矛盾也逐漸凸顯,加強高校債權債務管理,對于盤活高校資金,提升高校財務信息質量極具現實意義。新政府會計制度下高校債權債務管理中存在忽視隱性債權債務管理、管理體系不完善等問題,需要從完善債權債務管理體系、加強會計基礎核算等方面進一步提升債權債務管理水平。

關鍵詞:高校債權債務管理;政府會計制度;優化對策

一、政府會計制度下高校債權債務管理

2017年10月,財政部下發了《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于2019年1月1日起在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中執行,高校等單位均在執行的范圍內。高校在執行政府會計制度之前執行的均是財政部2013年的高校會計制度。高校債權債務管理主要是指高校對預收、暫付、應收、應付、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款項的管理。新的政府會計制度注重債權債務管理,如對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的計提,事業單位應當于每年年末,對收回后不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生不能收回的跡象,應當計提減值準備。而高校會計制度則未體現減值準備,只需要將核銷的應收賬款在“已核銷應收賬款備查簿”中保留登記即可。

二、高校債權債務管理現狀及問題和原因分析

(一)往來款長期掛賬未清理。目前,我國高校普遍存在往來款長期掛賬未清理的現象,涉及未清理賬款金額大,時間長、原因復雜。有資料顯示,個別地方高校往來款掛賬金額高達4000余萬元,三年以上往來款金額占單位資產負債的比例畸高,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往來款項屬于歷史遺留問題,清理難度大。如我國多數高等院校均有著悠久的辦學歷史,經歷過合并、分立等重大調整,這類重大調整必然導致核算主體發生變化,重大調整期間又沒有按照相關協議約定及時對債權債務進行清理,錯過時機后又因為處理依據不充分、政策背景不一樣等多數原因制約了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從而形成了歷史遺留問題。(二)忽視隱性債權債務管理。高校會計核算除部分業務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外,一般業務事項均采用收付實現制進行核算。在會計核算中,收付實現制是以款項是否已經收到或付出作為計算標準,來確定本期收益和費用的一種方法。高校會計核算時,對沒有引起現金流量流入(出),但實際形成現時權利(義務)的經濟事項,收付實現制下不確認應收(付)賬款、其他應收(付)款等債權(債務)性科目處理,也不確認相應的收入(支出)。例如,高校學生的欠繳學費、對外投資實際未收到但符合確認條件的投資分紅、應交的稅費、應交未付的水電費等。高校會計核算對隱性債權債務的忽視,使得高校會計信息失真。(三)債權債務管理體系不完善。我國高校對債權債務管理的體系尚不夠完善。一是與債權債務管理相關的制度不完善。完整的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包括債權債務審批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對賬制度等,但根據調查發現,大部分高校建立的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尚不夠完善,如債權債務審批不夠科學、未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對賬制度、責任未落實到人。二是制度的執行不夠到位。從近年來某省高校預決算審計通報情況看,大部分高校存在往來款長期掛賬未清理的現象。究其原因,個別高校雖建立了往來款定期清理制度,領導的不夠重視,導致相關的定期清理制度流于形式,實際并未執行。三是信息反饋機制缺乏有效性。信息反饋機制有利于高校加強對債權債務管理,然而部分高校的信息反饋機制缺乏有效性,時常出現銀行已經入賬,但高校會計核算尚未入賬,從而導致債權債務管理未達到預期。(四)領導不重視,財務人員業務素質不高。高校經歷各類審計,根據審計報告反映,頻率較高的問題就有債權債務長期未清理、債權債務清理未經上級批準等。究其原因,一是高校債權債務管理普遍得不到相關領導重視,從而出現了審計多次提出的債權債務管理問題整改未得到整改推進。相關領導未對債權債務的管理予以充分的重視,未配備債權債務管理財務專業人員。二是相關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新政府會計制度的實施對高校債權債務管理產生了較大的影響,而目前多數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仍停留在之前高校財務知識水平,未充分學習新政府會計制度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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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問題評價論文

三年國有企業脫困在進入攻堅階段,解決國企沉重債務負擔問題就成為關鍵一役。繼1999年4月20日成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之后,10月中旬(15、18、19日)東方、長城、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也先后成立。至此,收購、管理、處置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四大銀行不良貸款的工作已各有其主。以目前的實際運作狀況看,處置銀行不良債權,對重點國有企業(尤其是512戶國家重點企業,一般為虧損企業)實施債轉股措施,是一種較為可行的方式。債轉股對整體搞活國有企業,實現國有企業三年整體解困等方面的作用不可置疑,但具體到每個企業由于在償債能力、獲利能力、資產管理能力和變現能力等方面的差別,評價債轉股不能一概而論,要從企業實施債轉股的風險、企業的資本成本、資產結構以及企業的價值等方面綜合考慮、分析。

一、債轉股從財務角度的理解

“債轉股”簡單地說就是由資產管理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將企業在商業銀行的不良信貸資產轉為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此時的債權人就變成了股東。從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中可以看出,債轉股(即準則中所稱的債務轉為股本)是企業債務重組的一種方式,而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債轉股中的債務人又分為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兩類。目前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務轉股本實際較少,并且還受到《證券法》的較大限制,而非股份制企業對債轉股的實際需求更大,也更為迫切,而且不受《證券法》的增股限制,這就是我們應重點關注和討論的。

首先,債轉股這種行為,實際上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尤其是債權人面臨債權遭受損失的現實風險被迫采取的妥協行動,其核心是債權人作出的利益饒讓,目的是希望以短期的利益損失來換取長期的有可能彌補短期損失的潛在收益。從債權人角度講,是被迫將短期借貸行為轉化為長期投資行為,將現實短期信貸風險轉化為潛在的長期投資風險,同時必然會產生一定的現實債務重組損失,這明顯有悖于銀行信貸業務的初衷,是銀行不得已采取的下策。從債務人角度講,是獲得了即時的債務重組收益,在短期內大大減輕了企業的責任,企業是得到了“免費的午餐”;但從長期看,企業能否持續盈利,不在于財務負擔的高低,而在于對資金的運作效率。而且債權人成為企業的大股東,必然會要求企業改變其內部治理結構,以求經營盈利并最終收回投資退出企業。

另外,雖然企業對股權投資不需要還本付息,但股本融資最后所期望的回報率實際上比債務融資所期望的回報率更高。這就極大地增加了企業的內外壓力并分流了企業原有股東的未來潛在收益,而且企業在經營、財務、人事等各方面要作出嚴厲的調整。因此,“免費的午餐”實質還是要付出代價的,而且并不一定廉價。當然,如果企業最終重組成功,走上良性發展之路,這種代價是值得付出的。

此外,從我國目前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分離的法律現實看,銀行不能直接把對企業的債權轉為對企業的長期投資,只有再成立單獨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購買承接銀行的債權并負責轉達為對企業的投資。這種制度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銀行的風險但又加大了資產管理公司的風險,實際上風險是被轉移而未化解。同時,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的關系處理得不好又會產生不負責任的道德風險。但對債務人來說,債權人的變更關系不大,其風險依然是如何走出經營和財務困境,實現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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