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路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6 09: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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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稅法現代性進路

一、稅法司法化的現代性困境

稅收司法,是指行使國家司法權的機關——人民法院在憲法與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按照稅法規定的程序,處理有關稅收刑事訴訟與稅收行政訴訟和稅收民事訴訟的活動[1]。稅收司法作為國家司法機關處理有關稅收案件的訴訟活動,其目的是解決稅收利益紛爭,給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個人(集體)提供最公正、權威的保障和救濟。現代性理論倡導“個人主義的中心地位”[2],它必然體現出對每一個平等的人的價值、權利和尊嚴的切實關懷。只有賦關懷于具體可行的稅收司法運作之中,納稅人才能對此獲得真切的體認,并最終形成對稅收司法公正的真誠信仰和對稅收法治的尊崇。

然而,我國稅法司法化面臨著以下主要的問題:

1.稅法司法審判不足,限制了司法權在稅法領域作用的發揮。因為我國的稅收司法活動由公檢法部門來完成,缺乏專業的稅務司法法庭,辦案效率低下;稅務部門行政強制執行的時效性和公檢法部門強制執行的準確性存在較大的反差:稅務部門強制執行比較簡便、靈活、迅速,時效性強;公檢法部門由于缺乏專業性,其執法的準確性及時效性相對較差,很難保證稅務部門申請的涉稅事件得到迅速有效地處理。

2.稅法司法審查的范圍偏小。稅法的侵權性使其不同于其他部門法,它要求稅款的征收要征得納稅人的同意,由此需要強調稅收立法的高層次性,但是我國稅收立法的行政化以及限制司法對行政立法行為的審查使司法對稅收行政權的制約作用很難得到發揮。

3.納稅人知情權的司法救濟力度弱化。司法設置了以公力為后盾維護社會秩序和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稅收司法作為納稅人權利的最后救濟手段發揮著終局的作用。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但是由于中國傳統意義上納稅人處于弱勢地位,征納雙方地位不平等的事實和觀念長期存在,使得納稅人權利的保障往往只停留在理論的理想化狀態,這與法的現代性要求相去甚遠,因為現代法是權利之法已經是現代各法治國家的共識。但我國在義務本位至上的氛圍中,只有強化納稅人權利的司法救濟力度,才能達到契約精神要求的納稅人權利義務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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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醫院成本管理實施進路

【摘要】現代醫院間的競爭日益加劇,實施醫院成本管理成為提升競爭力的重要工作。文章基于對醫院成本管理要求的分析,提出對醫院成本管理的一些方法及途徑。

【關鍵詞】成本管理;方法;途徑

醫院成本管理是醫院經營管理的重要部分,借鑒企業的成本管理方法,認真開展醫院的成本管理,對于提高醫院的經營管理水平,提升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義。醫院管理者不能停留在追求業務收入這個最初級的經營觀點上,而要更加關注成本,使用科學的成本管理方法。

一、加強成本管理是現代醫院經營的必然要求

隨著我國醫療機構進入市場程度的深化,市場經濟規律對醫院的影響越來越明顯。長久存在于公立醫院的支出大于收入,醫院發展依賴政府扶持的局面,將隨著生存危機壓力的增大而日漸轉變,介入市場,參與競爭已成為醫院改革的必然方向。為了適應這種變化,主動迎接市場競爭的挑戰,就要盡快轉變觀念,增強經營意識,通過加強成本管理,使有限的資金、資產、人才資源獲取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二、醫院成本管理的原則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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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研究進路論文

對于一種相對長期存在、據此可以認定獲得了特定時代人們之認可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規則,應如何理解?應如何考查其歷史的意義以及更重要的是如何恰當地審視這些制度或規則與我們當下生活世界的相關性?這個問題是當代轉型時期中國法學研究中一個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的一般性問題。它涉及的問題不僅是應如何理解和考察我們的歷史,更重要的是我們今天應以及能如何進行法律制度上的創新和改革;它也還涉及到如何理解外國的法律制度,其中包括我們正試圖借鑒的工業上先進的國家(這是我們目前比較關注的),以及在我們看來那些發展中乃至最不發達國家的法律制度(盡管這往往進入不了當代中國法學家的視野)。

法條主義無法承擔這一任務,盡管法條主義(或概念法學或形式主義)的進路對法律的專業化和職業化訓練并對常規時期法律的運作具有重要的、幾乎是不可替代的意義。[注釋1:這三者在某種程度上實際是一個東西,只是在中國一般稱其為“法條主義”或“概念法學”,而在美國,至少是在波斯納那里被歸結為形式主義。波斯納曾對形式主義法學以及——更廣闊地——對一般的形式主義進行了細致地講道理的分析,指出了其弊端以及優點。見RichardA.Posner,ProblemsofJurisprudenc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0]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法條主義將法條作為不可質疑的權威,要求社會生活都服從法條。這種方法往往適于一個相對穩定的時代;而當代中國正處于變革時期,無論是社會生活還是規制社會生活的法律制度都處于——有時是急劇的——變動之中,并且作為社會生活系統內部一個組成部分的法治也必須同社會生活的其他部分相互協調。當代中國的法律制度研究必須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法條主義,這并非學術本身的邏輯要求,而是學術所附著的生活世界使然。同時,中國法學如果要想真正形成學術研究的傳統,也必須超越法條主義,因為學術發展本身不可能來自學術資料本身。事實上,自近代以來,中國法學界一直在進行著這種超越法條主義的努力,特別是近20年來,中國發生的巨大變革和社會變遷,已使得許多法學家不再滿意法條主義,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尋求一種新的研究法律制度的進路和方法。

但是,現有的中外傳統的法理學著作對法律研究方法一直缺乏足夠的系統關注和理論分析。傳統的法理學著作很少提及方法問題(更不用說討論了),偶爾提及,也往往非常粗略和概括;既沒有結合具體實例的細致分析,也未能提出一種具有方法論意義的系統表述,只是籠統地提一些方法甚或是命題。近年來,在美國,新制度經濟學的方法論為基礎,法律經濟學分析實際上已經形成了比較系統、規范且卓有成效的方法論論述,但是法律經濟學分析對數據要求的標準很高,對經濟學素養要求也很高,其方法難以在傳統的法律研究中普遍沿用,特別是在當代中國的法律界。廣義的法律社會學實際是由多個交叉學科構成的,無法形成或尚未形成統一的、便利法官和其它法律人運用的研究進路和方法。而狹義上的法律社會學(sociologyoflaw)更多借助了社會學、人類學的實證調查方法,盡管有助于理解特定社會中的法律和制度,可供法學家參考,但對于大批受傳統法學教育的、強調操作的法律人來說,出于學科傳統和研究時間的限制,實證研究的方法似乎也缺乏足夠的相關性。要尋求一種與法律人有更多相關性的研究進路和方法,因此,在放開眼界的同時,又不能不重視法律界已經形成的、哪怕是有明顯弊端的學科傳統。

本文就是這樣的一個努力,它試圖提出一種我暫且稱為“語境論”的進路。這一進路堅持以法律制度和規則為中心關注(在這個意義上,它與職業法律人偏好的法律形式主義有許多一致之處),力求語境化地(設身處地地、歷史地)理解任何一種相對長期存在的法律制度、規則的歷史正當性和合理性(因此它又與法律社會學、哲學闡釋學具有一致之處)。就態度而言,這種語境化一方面擁有法條主義一般說來容易表現出來的尊重既定具體法律制度的特點,同時又要求或至少是隱含了對任何具體法律制度的學術的而不僅僅是政治的批判態度;并且,也正是由于這種對于學術的強調,這種進路在一定意義上也隱含了某種建構的因素,而并非完全是批判法學的“懷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戰略。就總體而言,這一進路反對以抽象的、所謂代表了永恒價值的大詞來評價法律制度和規則,而是切實注重特定社會中人的生物性稟賦的以及生產力(科學技術)發展水平的限制,把法律制度和規則都視為在諸多相對穩定的制約條件下對于常規社會問題做出的一種比較經濟且常規化的回應。在這個意義上,特別是當從宏觀上考察時,這種語境論與歷史唯物主義的方法論是一致的,但它不是對歷史唯物主義概念、命題或原則的簡單搬用或重復;它有哲學的因素,但它本身不是哲學,也不強調哲學,而是強調細致、具體地考查和發現社會生產方式以及受社會生產方式制約的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對法律制度的塑造和制約。

必須對本文標題中的一些關鍵詞加以強調和說明。首先,本文強調的是法律制度層面的研究進路,在這一層面上,法律往往是相對長期穩定的社會規范,與法律條文并不等同,有時甚至完全沒有或無需正式條文的規定(習慣)。因此,這一研究進路關注的不是具體的法律條文,也不是個別的司法活動,而是一個社會制度化處置社會常規性問題的方式。其次,希望讀者注意,本文強調語境論是法律制度研究的一種進路,而不是唯一的或最佳的進路。因此,這一進路并不意味著對其它研究進路(包括法條主義進路)的否定和排斥,相反,它歡迎法律研究的其它進路和視角,只要能有效地說明和解決問題。但這并不因此意味著本文作者采取的是一種簡單到沒有原則的“兼容并蓄”的態度,籠統地談“兼容并蓄”,如果不是因為言者缺乏智識能力(分不清理論之是非),就是因為媚俗、沒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也正是基于此,本文將在對目前中國法學界比較流行的、同樣旨在超越法條主義的兩種主要法學研究進路提出理論上的分析批評。第三,盡管有種種危險,本文還是試圖對語境論的進路提出一種略為“公式化”或“程式化”的表述,以求這一進路不停留于一般命題,使之有可能更操作化、程序化或具體化,成為一種方法或類似于方法的東西。但我必須承認,這種努力不僅有可能失敗,這種公式化的表述也有完全可能成為一種新教條。因此,我提醒讀者,本文對這一進路所作的方法論概括,只是試圖幫助讀者在其它法律制度問題研究上運用這一進路,是為了獲取這種研究能力的一種聯系或訓練,而并非獲得恰當或真確結論的保證;它更多是一種入門指南,而不是一種操作手冊。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上,真正有洞見的研究成果,至少是很難(如果不是完全不能的話)嚴格依據某一操作規則而獲得。因此,讀者只應把這種方法論表述作為獲得“語境論”和思考問題方式的一個或許有但不必定有幫助的過程;做人過河拆橋是不道德的,做學問過河拆橋則是提升自己能力之必須。

為避免方法論的討論“玄學化”或過分“概念化”(這常常是難免的),討論必須有所附著。為此,本文特別以分析中國傳統社會的婚姻制度作為展示這種研究進路和方法的范例。通過分析中國傳統社會中在婚姻家庭問題上的那些在今天看來具有法律意味的制度,我希望展現這種分析進路和方法的有效性和解說力。但是,由于本文的中心論題是法律制度研究的進路和方法,因此我又必須提醒讀者,不要過分注重本文對中國傳統婚姻制度的分析結論,而是這種分析的“路數”;有關婚姻制度的分析結論仍然是一座過后就可以拆的“橋”。但是這并不意味本文對中國傳統婚姻制度的分析完全是虛構的,沒有經驗材料支持,因此是沒有意義的。的確,本文中談及的中國傳統婚姻制度是“理想型”的構建,即它不等于某個朝代或某個地區的具體的婚姻制度,但是,它是有一定的經驗材料支撐的。讀者完全可以根據自己掌握的史料對這一“理想型”的某些細節提出質疑,但是一般說來,這既不影響這一理想型的構建,因此并不影響本文的方法論討論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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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性違憲審查進路分析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違憲審查制度進路的基本原理;制度進路視野下中國違憲審查制度研究的缺失;構建違憲審查制度的環境要件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制度的形成路徑和違憲審查制度的歷史詮釋、制度的形成總是一個歷史發展的過程、制度結構的實質及違憲審查的內核、本質性認識往往使人們因虛詞而忘記真物、學者們沒有本著平和、現實的心態來看待制度形成的漸進性、自然性、學者們也沒有充分注意到制度的生存環境、著力培養公民的憲政文化意識和能力、合理選擇違憲審查的對象、著力提高司法工作者運用法律的素養等,具體請詳見。

在當今中國,以違憲審查或者憲法司法化為主題、關于憲法司法實現方面的論著可謂汗牛充棟,經過中國學者多年的努力,在使我國憲法真正進入操作運作層面或者變成實踐性話語方面,都已在學者的筆下得到了比較充分地陳述和論證,無論是在憲法本身特征上(如憲法的法律性、程序性、可訴性等),還是有關現實的緊迫性;無論是憲法訴訟的政治性,還是司法性;無論是建立違憲審查制度的法律政策學視角,還是法律解釋學視角;無論是參照國外已存的制度,還是立足于本國的模式設計,我國司法性違憲審查還尚未正式啟動,為什么在有足夠的理論支撐和正當化論證的情況下,現實回映卻不太積極呢?筆者愚意,研究者們或許還忽視至少是不重視一個基本事實,違憲審查或者憲法司法化是一個制度,是一個以司法制度角色出現的隱含著基本政治制度的具體的、現實的社會制度,研究者們不必拘泥于制度的概念,但應了解制度的產生、發展的規律、運作的方式、生存的條件,所以應該把問題聚焦為――制度進路的分析。

一、違憲審查制度進路的基本原理

既然是從社會制度進路來審視、探索和分析憲法司法實現,特別是違憲審查制度的建設和運行,那么我們關注的就不是憲法實現究竟有多少正當性和合理性,也不是閉門造車式的紙上設計,而是用社會學的方法和本著現實的情懷,來看待制度分析的各種因素,對制度的形成、構成和生存諸方面的理論內涵以及在違憲審查制度領域的演繹,可以建構制度進路分析相對完整的原理框架。

1、制度的形成路徑和違憲審查制度的歷史詮釋

制度的形成總是一個歷史發展的過程,不可能是朝夕之功,而對于一個國家和社會民主、法治和自由制度的形成,哈耶克有過精彩而深刻地論述,他說道:“在各種人際關系中,一系列具備明確目的的制度的生成,是極其復雜但卻條理井然的,然而這既不是設計的結果,也不是發明的結果,是產生于諸多并未明確意識到其所作所為會有如此結果的人的各自行動。”這意味著哈耶克認為制度和秩序“并非人的智慧預先設計的產物”,而是在無言知識的引導下自然演進的和人的實踐活動的產物。所以哈耶克更傾向于經驗進化論,即“文明乃是經不斷試錯、日益積累而艱難獲致的結果,或者說它是經驗的總和。”而對唯理主義即認為“人生來就具有智識的和道德的秉賦,這使人能夠根據審慎思考而形構文明”持反對態度。當然,需進一步指出的是,哈耶克不是簡單的偏向經驗主義而反對理性主義,他是把理性也與行動和經驗事實結合在一起,他認為,理性是“基于無數獨立心智的合作的社會運作事實上發揮的作用及其能夠發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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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深化下金融法的新進路

我國正處于新興加轉軌時期,市場經濟朝縱深方向發展,社會轉型持續加快。金融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應當而且可以有所作為。如何推動金融業的進一步發展,優化金融資源配置以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調節收入分配,突破金融活動的經濟效果與社會效果良性互動和協調發展的瓶頸,是新時期作為規范和保障金融發展制度基礎的金融法所面臨的重要命題。在收入分配調整與市場深化的時代背景下,受“行政主導、營利至上、管制中心”思維范式影響的金融法似乎有點捉襟見肘而略顯尷尬。為了充分回應金融法的時代使命與現實需求,金融法的研究和制度構建應當實現范式轉化,在平衡金融安全與金融效率之外追求金融公平,并且可以嘗試超越對于行政力量的過度依賴,通過法律賦能即創建相應的制度環境提升各類市場主體參與金融活動、實現金融權利的能力,以最終實現金融公平。

一、傳統金融法思維范式的反思

盡管我國金融法遠未到達統合立法階段,但以不同金融業別為區分的分散立法之中也存在著體系化的聯系。有學者將金融法分為金融監管法和金融交易法,①認為金融法調整縱向的監管關系和橫向的交易關系。也有學者在經濟法的視野下將金融業的國家協調關系細化為金融市場規制和金融調控,進而確認金融法的體系包括金融機構組織法、金融調控法、金融監管法和金融經營法。②理論上的體系化分類為我們對金融法思維范式的分析提供了路徑和方向。筆者嘗試遵循理論體系的路徑對金融法的運行進行檢視,發現金融法制度的設立和運行無不呈現出以行政權力為核心而展開的特征,并且由此形成了政府部門及大型金融機構占據絕對優勢地位的權利結構。盡管金融法制在努力追求金融安全與金融效率的調和,但卻在這一過程中表現出以下需要我們反思和檢討的問題:

首先是監管中的行政主導色彩。通常而言,金融監管包括政府監管和自律監管。政府監管主要是由具體負責某一具體業別的監管機構依據其行政權限所實施的監管,而自律監管則是由該金融業別的市場參與者所組成的行業協會所實施的監管。但是就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行業協會往往受到該行業的監管機構掣肘,易言之,政府監管已然凌駕于自律監管之上。甚至是金融市場上糾紛的解決,行政權也處于主導地位,呈現出一種強行政弱司法的詭異態勢。事實上,對于金融市場主體及其活動的監管既非政府監管部門一己之責,亦非其力所能逮。自律組織和其他市場主體處在金融市場第一線,相比政府監管部門而言能夠更加直接地發現違規行為。在行政主導的金融監管之下,自律組織和其他市場主體的比較優勢不能得到有效的發揮,其參與金融監管的積極性受到抑制,進而降低了金融監管的效率。

其次是交易中的營利至上理念。市場化的金融活動以營利為目的無可厚非,但是由于金融法權利結構的錯配,造成了金融資源的畸形配置以及交易主體地位的失衡,進而導致了金融機構在金融交易中形成了營利至上的理念,金融活動不再以調劑資金余缺和提供金融服務為宗旨,而是陷入了一種片面地追逐利益的怪圈。這種營利至上理念一方面是因為金融法制的放任而形成的結構性原因。例如銀行業長期存在的高利差現象,就與銀行業壟斷造成的信貸資源分配失衡以及利率結構不合理不無關系。③占據了市場優勢地位的銀行客觀上獲得了制度上形成的利益,主觀上也積極地爭取和維持這種利益,以獲取超額利潤。④營利至上理念另一方面產生于制度設計的缺失。如在新股發行定價中,由于缺乏對發行過程中利益沖突的有效規制,新股發行價虛高,上市公司大肆圈錢,中介機構賺得盆滿缽溢。除此之外,金融法律制度容易被規避以及監管乏力也間接助長了營利至上理念。譬如盡管金融法制對于投資者適當性以及風險提示高度重視,但許多形式上的程序會被金融機構操縱。比如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容易在金融機構的操縱下輕易地實現規避,風險提示的過程也往往只是走走過場而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又如銀行理財產品雖然不允許承諾收益,但事實上保證最低收益是銀行理財產品銷售中的潛規則。可以說營利至上理念的形成與金融法制度的不合理密切相關,制度不合理給營利至上理念提供了生長的土壤,而營利至上理念又進一步綁架和突破制度,進而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再次是調控中的管制中心主義。管制中心主義與行政主導色彩關系密切,管制中心主義是價值取向和實際效果,行政主導色彩則是手段選擇,金融市場的管制依托行政權力的主導,而行政主導又不可避免地走向管制中心。管制與自由相對應,兩者處在金融監管和調控的兩端,經歷著長期以來在加強管制的效率缺失與放松管制的秩序紊亂之間的治亂循環,⑤從金融市場監管的歷史經驗來看,無視經濟發展的現實狀況片面強調管制也并非明智。⑥但是檢視我國當前金融法的運行狀況,管制的痕跡依然非常明顯,主要表現為利率管制和市場準入管制。就利率管制而言,我國當前銀行存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幅度均有嚴格的控制,利率形成與維持在某種程度上并未反映真實的市場供求關系,而是取決于金融宏觀調控的目的和特定政治任務,這種現象與正常的市場規律相悖離。而追問利率市場化進展遲緩的原因,有學者研究發現與金融制度的質量不無關系,制度改革的滯后影響了利率市場化的推進。⑦客觀評估金融法制本身,依然存在著利率市場化的諸多制度障礙,⑧需要其完成自身進化,奠定放松管制的制度基礎。⑨就市場準入管制來看,正規金融壟斷了幾乎所有的金融資源,非正規金融幾無立錐之地。在金融抑制下,非正規金融在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但因為當前金融法并未給非正規金融相應的合法地位,由此產生的大量民事糾紛和刑事案件使得非正規金融處境愈益尷尬。瑏瑠過度的管制必然導致效率的低下,金融法中管制中心主義的傾向亟需得到遏制,在制度層面厘清管制與監管的分野,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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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水環境權價值法律進路分析

摘要:要想很好保護農村的生態環境,那么對農村的可持續發展方面必須重視起來,而對要想解決出現在農村環境中日益嚴重的危機,那么首先應正確認識農民的水環境權。在本文中將著眼點定為農民水環境權的概念,就農民水環境權而言,對其保護的法律之路進行探索以及對其特殊性質進行著重分析等等,以上行為均是為了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奠定良好的理論基礎。

關鍵詞:農民;水環境權;法律進路

隨著時間的發展,中國的經濟正在不斷轉型,而近幾年正是轉型的節點。部分高污染、高排放的生產企業伴隨著相關產業的轉移以及不斷調整的經濟結構而持續向我國的農村地區進行遷移,但是,由于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不完善的技術手段等等,使得環境污染事件在農村不斷發生,在這樣的狀況下面對自身水環境權不斷遭受侵害的問題,農民們卻無力救濟,那么此類問題的不斷呈現都嚴重挑戰了社會的穩定以及經濟的發展。所以,我們對農民特殊的水環境權應重視起來,切實保護農民的水環境權,使得法律在農村中逐漸應用起來。

一、實現農民水環境權價值的重要性

在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上《人類環境宣言》指出,人類享有權利生活在福利以及尊嚴的環境下,且享有充足、平等以及自由等基本權利的生活條件,需要注意的是人類有責任改善以及保護這一代以及將來世代的環境。作為一項基本人權的水環境權已然獲得肯定,而在環境權中,水環境權是其關鍵組成部分,換言之,人人都有權利用水環境的功能以及資源等對其生存的發展需要以及其基本需求等進行維護,且在利用水環境權利的基礎上獲取相應的社會以及經濟效益,它對人類來講不僅是一項應有權利,更應是一項實有權利或者是法定權利,在水環境權中,富有、潔凈的水資源是一項重要的內容。水資源意義無比重大,它作為一種稀有的自然資源尚存于干旱的地區,作為一項基本的前提條件存在于社會與經濟可持續發展條件下,更最重要是它也作為人類生存的基本保障。在2015年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務院指出,全面小康社會的建成以及人們群眾的切身利益等都與水環境息息相關,它同樣關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它要求對建設的生態文明進行持續的推進,將水環境安全保護作為保障國家水資源安全而提升到一個見所未見的高度。2011年國家統計局對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進行,在其中我們可以發現,我國當前約有6.74億人口居住在鄉村,占總人口的一半多一點,而要想實現《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那么水環境權的實現便至關重要。

二、分析侵害農水環境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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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企業業財融合推進路徑

摘要:文章以某市服務業企業A公司為例,首先介紹業財融合的目的與意義,進而闡述了A公司業財融合工作推進的現狀,最后從事前充分醞釀、事中嚴格監管、事后全面分析等角度來探索服務業企業業財融合的推進路徑。

關鍵詞:服務業;業財融合;推進路徑

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今,企業經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和壓力。公司健康良好地運行,不僅取決于業務經營能力的強弱,還取決于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財務和業務就好比公司的左膀右臂,只有雙手抱團才能打出強勁有力的組合拳。因此,打破財務與業務的邊界,提高財務的業務滲透能力,強化業務的財務管理理念,才能促使公司有效提高組織協同效益,更好地推動公司業務的轉型升級,從而實現公司持續發展。

一、業財融合的目的與意義

在財政部2014年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指出“管理會計是會計的重要分支,主要服務于單位(包括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需要,是通過利用相關信息,有機融合財務和業務活動,在單位規劃、決策、控制和評價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動”。2016年6月22日,財政部發布了《管理會計基本指引》(以下簡稱“基本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單位管理會計應遵循“融合性原則”即管理會計應嵌入單位相關領域、層次、環節,以業務流程為基礎,利用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將財務和業務等有機結合。“指導意見”和“基本指引”均重點突出了財務及業務的有機融合,即業財融合。由此不難看出,業財融合是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順時應勢的發展方向。通過業務和財務的有效融合,能使財務及時地、全面地了解公司各類業務的財務和非財務數據,為公司管理層決策提供實時、可靠的數據和信息,精準發現公司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指導公司有效地開展經營活動,改變財務和業務完全隔離的狀態,讓業務更好地了解財務,讓財務更深地融入業務,從更專業的角度,引導公司業務長效發展。

二、公司業財融合推進工作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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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傳播學現狀及進路

摘要:近年來,“一帶一路”學術研究熱潮在各個學科領域中相繼涌現,傳播學亦然。本文以CNKI(中國知網)中“一帶一路”傳播學研究成果為樣本,借助CiteSpace軟件對相關文獻進行計量分析,研究發現:盡管對于“一帶一路”泛傳播現象的研究由來已久,但直至2013年前后新聞傳播學科領域中的“一帶一路”研究方才漸成氣候。按照文獻的時序和詞頻分布,我國的“一帶一路”傳播學研究業已形成了幾個比較重要的熱點聚類。此外,應當受到學者關注的一個重大趨勢是未來“一帶一路”傳播學研究還應意識到來自人文社科領域其他學科乃至自然科學領域不同學科的學理輻射。

關鍵詞:“一帶一路”傳播學研究;文獻計量學;CiteSpace

一、傳播學視域下“一帶一路”研究概況

2013年,“一帶一路”(“絲綢之路經濟帶”和“海上絲綢之路”)倡議作為一項新的國家發展規劃而登上時代的舞臺,次年官方《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將其納入國家戰略體系之中而予以大力推廣和認真執行,而2017年5月14日舉行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則昭示著“一帶一路”建設在實踐層面業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與之相呼應,自2013年起,以“一帶一路”為背景的相關學術研究的熱度也顯示出井噴式增長之態,其研究內容呈現出廣泛性和多元性的特點[1]。“一帶一路”自誕生伊始便是一條交織著經貿往來、政治互信、技術擴散和文化交流的泛傳播之路,時至今日,即使其最初的功能已幾近被全球化浪潮所湮滅,但作為人類文明史上曾經留下濃墨重彩印記的跨時空傳播現象,“一帶一路”不僅以貿易網絡和交流通道的方式參與塑造整個復雜交織的人類世界,更將成為主宰未來全球傳播新格局和重構國際傳播新秩序的重要表征。傳播學視域下的“一帶一路”研究,既有沿襲自傳播學歷史觀照的應然性,也有生發于傳播學現實取向的實然性。有鑒于此,“一帶一路”的傳播學研究也日益聚焦為一個新鮮且重要的研究課題。追隨著“一帶一路”的足跡,研究其主導性貿易產品行銷推廣和代表性文化因子歷史變遷的論文并不鮮見,但此時研究者們所提及的“傳播”僅僅是一種物質交易或文化交流的現象而尚不具備傳播專業學術價值。第一篇嚴格意義上對于“絲綢之路”的傳播學研究成果發表于1983年——《試論圍繞電視特性制作節目——從電視片<絲綢之路>的編輯特色談起》(王紀言,現代傳播),作者從廣電業務層面就中日兩國電視工作者在其聯合攝制的《絲綢之路》系列片的編播工作加以比較,提出應圍繞電視特性制作節目。盡管研究者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均在于電視節目的傳播效果,但在實際的對比分析中,以“絲綢之路”為樣本的分鏡頭解構還是從學理意義上對其核心符號要素進行凝練和傳播。此后,“一帶一路”的傳播學研究逐漸開始顯露出專業化和廣域性的特征。《馬可•波羅和他傳播的元代新疆新聞》(王洪祥,新疆新聞界)從新聞史的角度梳理了《馬可•波羅游記》中關于新疆地區見聞的新聞價值。《略論古“絲綢之路”的華夏文明傳播》(哈艷秋、鄢晨,國際新聞界)通過媒介分析、控制分析、內容分析、效果分析等論證了“古絲綢之路”在傳播華夏文明中煥發生機,進而指出今日中國亦將如此。《廣州亞運會與海上絲綢之路文化產業的開發策略研究》(劉根勤、陳超華,文化遺產)建議借助廣州亞運會契機,嘗試以海上絲綢之路文化為主題的旅游資源開發、文化產業建設、城市形象塑造等開發策略。《絲綢之路跨文化傳播中的媒介形態轉向》(馬廷魁,西北民族大學學報)考察了媒介形態轉向命題,指出時間偏向媒介的式微和空間偏向媒介的崛起,引發了絲綢之路跨文化傳播機制的流變。《淺談絲綢之路文化中的藝術傳播——以北京奧運會開幕式為例》(白瑩、劉子建,藝術與設計)分析了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中“絲綢之路”藝術傳播符號的運用情況,提出以不同的文化傳播形式來推動人類物質與精神文化事業的蓬勃發展。可以看出,盡管學者的研究側重點各有不同,但對于“絲綢之路”和“海上絲綢之路”的傳播學探究已然邁出了第一步。“一帶一路”概念的正式提出使2013年成為文獻計量學意義上的一個分水嶺。一方面,隨著“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的持續推進,相關學術研究也在經貿、政治、文化、農業、醫藥等不同學科領域中次序展開,“一帶一路”儼然成為學術研究的公眾話題和“引爆點”;另一方面,具體到科研文獻本身,無論是研究者的數目還是研究成果的數量都取得了顯著提升,并逐漸形成了由一定輻射力的科研機構和較高影響力的作者群共同組成的學術共同體。傳播學視域下的“一帶一路”研究亦然。在CNKI(中國知網)上以“一帶一路”和“傳播”為關鍵詞進行主題搜索,并按照統一標準清洗數據之后,共獲得有效文獻1565篇①:其中2014年文獻6篇、2015年文獻138篇、2016年文獻278篇、2017年文獻503篇、2018年文獻640篇,其中,得到各級或各類項目支持的成果占比近4成(35.3%)。可以看出,因應著政策導向和主流趨勢,越來越多的研究者敏銳地捕捉到了“一帶一路”背景下的傳播學命題,其中既涌現出了大量的青年學者,也不乏一些重量級的知名專家,新聞傳播學科領域中的“一帶一路”研究由此漸成氣候。考慮到“一帶一路”傳播學研究是一個新鮮話題,參與者眾而深耕者少,僅有個別學者致力于該領域的深度研究,且相關成果的最高H指數僅為3(莊嚴、史安斌、程曼麗、李寶貴、陳力丹、何明星、陳剛)。同時,囿于選題本身尚處于萌芽期而未能產出系列研究成果,更罔論絕大多數研究者僅僅是“靈光乍現”式的探索而并未形成相對持久的研究興趣,因此缺乏本領域有代表性的經典文獻。僅就單個研究者的個別研究成果而言,被引頻次和下載次數無疑是衡量其關注度和影響力的科學指標。表1是以此為標準的傳播學視域下“一帶一路”研究中相對重要的研究成果的統計概況,對照2013年至2018年期間被引頻次和下載次數排名靠前的研究文獻的基本情況,從某種程度上驗證了上述研判結論。

二、“一帶一路”傳播學研究的熱點聚焦

盡管傳播學視域下的“一帶一路”研究尚處于其學科生命周期的萌發階段,但受到諸多利好因素的推動,相關研究在歷經了爆發式增長之后已然頗具規模,并從中逐漸析出若干彼此獨立又緊密相關的研究熱點。以2013-2018作為時間閾值,對1565篇文獻的關鍵詞進行詞頻分析,借助CiteSpace信息可視化技術手段,可以較為清晰的勾勒出現有的研究成果中所形成的幾個比較重要的熱點聚類(圖1)。無論是橫跨歐亞大陸的“絲綢之路”還是聯結印度洋與太平洋的“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以城鎮和海港為空間節點開辟了通達開放的商貿鏈帶。但“一帶一路”從來都沒有一個完全固定的線路,而更多是邊界開放的地理空間躍遷。這種地理空間上的跨度,決定了它不僅是一個經濟合作框架,也是一種地緣政治關聯,更承載著一份文化交往使命。正如研究者所考證的“在‘絲綢之路’上流動的是一種夾帶著精神的物質[2]”那樣,究其本質,“一帶一路”具有多重空間內涵[3],圍繞著其不同維度的空間指涉,亦形成了傳播學視域下“一帶一路”研究的學科構面。首先,就“一帶一路”所輻射的物理空間范圍而言,“一帶一路”傳播學研究是一種典型的“國際傳播”(Freq=129,Centrality=0.19),其傳播屬性為“對外傳播”(Freq=144,Centrality=0.12)。在這一研究主題之下,產生了對于“海外傳播”(Freq=28,Centrality=0.07)、“全球傳播”(Freq=11,Centrality=0.10)、“中國對外傳播”(Freq=7,Centrality=0.09)等關鍵詞的聚焦,并在“國家戰略”層面(Freq=10,Centrality=0.16)形成了將中國作為“區域性傳播中心”的一系列“傳播策略”(Freq=33,Centrality=0.04)的探討:采取“走出去”(Freq=35,Centrality=0.01)的傳播思路、意在構筑“命運共同體”(Freq=39,Centrality=0.21)、通過講好“中國故事”(Freq=30,Centrality=0.16)、以“互聯互通”(Freq=5,Centrality=0.01)實現“互利共贏”(Freq=8,Centrality=0.11)、最終提高對外“傳播力”(Freq=18,Centrality=0.12)等等。其次,在具體的對外傳播活動中,進一步明晰了我國“一帶一路”傳播行為的主旨——藉由“一帶一路”“傳播實踐”(Freq=6,Centrality=0.01)進而建構一個全新的“傳播體系”(Freq=6,Centrality=0.01)或稱“傳播格局”(Freq=6,Centrality=0.01);在“品牌傳播”(Freq=11,Centrality=0.01)戰略的指引下,通過“主流媒體”(Freq=18,Centrality=0.07)塑造并傳播一個良好的“國家形象”(Freq=37,Centrality=0.03)和“城市形象”(Freq=6,Centrality=0.005)。不同于以往政府行政主導下的“政策傳播”(Freq=15,Centrality=0.005),“一帶一路”傳播體系尤其強調對于多元化“傳播主體”(Freq=6,Centrality=0.23)和多樣化“傳播渠道”(Freq=11,Centrality=0.01)的準確認識:既有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輿論”(Freq=15,Centrality=0.19)的營造和“國際話語權”(Freq=20,Centrality=0.10)的爭取,也有非政府組織和民間團體等參與進行的“公共外交”(Freq=22,Centrality=0.15);既有官方實施的“對外宣傳”(Freq=8,Centrality=0.10),也有來自網絡社群乃至個人的“人際傳播”(Freq=5,Centrality=0.04)。再次,推進“一帶一路”須堅持文化先行已成為各界的共識,這是因為與地理空間的躍遷相勾連的是客觀存在的文化場域的差異,承認并尊重多元文化之間的文化間性,將“文化”(Freq=18,Centrality=0.15)視為一種交互要素,在樹立“文化自信”(Freq=28,Centrality=0.01)的同時,以“文化交流”(Freq=26,Centrality=0.13)消弭“文化沖突”以及謀求“文化認同”(Freq=13,Centrality=0.03)是“一帶一路”戰略構想得以實施的關鍵。有鑒于此,“文化傳播”(Freq=82,Centrality=0.16)成為傳播學視域下“一帶一路”研究的焦點所在。“一帶一路”的宏大戰略,地理上指向的正是跨文化傳播最為活躍的區域,亦是傳播學研究大有作為的領域[4]。也就是說,“一帶一路”區域經濟合作架構得以實現的關鍵之一即為“跨文化傳播”(Freq=49,Centrality=0.25)的成功展開。“一帶一路”跨文化傳播戰略既探究泛化的“中國文化”(Freq=28,Centrality=0.09)和“中華文化”(Freq=25,Centrality=0.01)的對外傳播,也思考涵蓋“茶文化”(Freq=33,Centrality=0.13)、“中醫藥文化”(Freq=19,Centrality=0.12)、“體育文化”(Freq=10,Centrality=0.01)、“武術文化”(Freq=6,Centrality=0.01)、“海洋文化”(Freq=7,Centrality=0.01)和“中原文化”(Freq=7,Centrality=0.01)等具體文化現象的海外傳播。當然,隨著相關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和拓展,在上述幾個業已成形的研究聚類之外,也出現了幾個值得關注的新鮮話題:其一,由“新媒體技術”(Freq=6,Centrality=0.01)進化所驅動的傳播渠道(Freq=11,Centrality=0.01)拓展對于我國“一帶一路”傳播學研究取向的影響日益凸顯。網絡空間語境下的“新媒體”(Freq=28,Centrality=0.06)、“新媒體傳播”(Freq=8,Centrality=0.02)、“社交媒體”(Freq=15,Centrality=0.04)、“數字化傳播”(Freq=3,Centrality=0.02)逐漸成為新的研究熱詞。其二,以“一帶一路”戰略指導下的“文化產業”(Freq=14,Centrality=0.01)空間新布局、“圖書出版”(Freq=2,Centrality=0.11)貿易機遇,以及“紀錄片”(Freq=23,Centrality=0.01)和“中國電影”(Freq=7,Centrality=0.01)等為代表的更加專門化和專業化的傳播學研究方興未艾,以及與經濟、政治、法律、宗教等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開始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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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的邏輯進路

摘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途徑,在新時代,愛國主義又被賦予了時代印記,其內涵豐富,是一個綜合性的范疇。作為民族文化的底色,在新的時代背景和歷史方位下,加強愛國主義教育,不僅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入腦入心的要求,也是適應時展的應然之舉,還是實現“育新人”,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貢獻青春力量的重要途徑。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要深化愛國主義知識教育、深沉愛國主義情感教育、深刻愛國主義理性教育、深入愛國主義行為教育。彼此之間依次承接,逐層遞進,共同構成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邏輯進路。

關鍵詞: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邏輯進路

愛國主義作為中華民族精神的核心,始終激勵著中華兒女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努力拼搏奮斗。總書記曾多次在講話中強調愛國主義教育,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提出了“六個下功夫”,并把要在厚植愛國情懷上下功夫放在重要位置;他對愛國主義教育做了明確的內涵界定:“對每一個中國人來說,愛國是本分,也是職責,是心之所系、情之所歸。對新時代中國青年來說,熱愛祖國是立身之本、成才之基。當代中國,愛國主義的本質就是堅持愛國和愛黨、愛社會主義高度統一。”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對振奮民族精神、凝聚全民族力量有重大深遠的意義。由此可知,愛國主義是一個統合性概念,其生成遵循心理學教育中知、情、意、行的邏輯關系,這就決定了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應該以增強愛國知識、豐富愛國情感、堅定愛國意志、強化愛國行為教育為著力點和邏輯進路。

1愛國主義教育應抓好“知、情、意、行”

愛國主義作為新時代民族心、民族魂,是民族精神的精神支柱和民族精神不斷豐富和發展的強大精神動力,其最終目的是要做到知行合一。但是從“知”到“行”,還需要“情”和“意”兩個重要的心理環節需要把握,知、情、意、行是學生德育過程的一個培養提高的過程,也是愛國主義教育過程中必須經歷的過程,其中知是基礎,行是關鍵,是一個由表及里、由淺入深,真正實現由心到行的轉化。

1.1愛國知識是愛國主義教育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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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生態倫理學的理論進路

[論文關鍵詞]生態倫理學生物中心主義生態整體主義個體主義路向整體主義路向

[論文摘要]在對生態倫理學進行界定的基礎上,結合生態倫理學所涉及的主要流派對其內部自然觀念的發展變化進行梳理,指出生態倫理學發展的基本理論趨向;進而厘清生態倫理學的基本發展路向,即個體主義路向和整體主義路向。

關于生態倫理學的界定問題,國內一些學者認為生態倫理學是環境倫理學內部以生態學為依托對傳統倫理學進行改造的環境倫理學。…還有一些學者認為,生態這一概念的基本內涵是指自然界有機體之間的相互聯系和生態系統,所以生態倫理學強調人只是生態共同體中的一員,而非其中心。正由于生態倫理學以生命實體乃至整個自然為研究范圍,關注生態系統中所有自然存在物,強調生態的整體利益,所以理論相對較為激進,因此在環境倫理學中具有獨特的理論地位。

就生態倫理學的特點和關注的問題而言,可以把動物權利論/解放論、生物中心主義和生態整體主義涵蓋在其研究范圍之內。其中,生物中心主義立足傳統倫理學理論,以生命個體的權益作為自己關注和研究的重點,而生態整體主義立足于生態學,以生態整體作為自己研究的重點,試圖把倫理關懷的范圍由生命個體拓展到整個自然系統。

在生態倫理學內部,針對自然的倫理觀念從生物中心主義到生態整體主義經過了一個從關愛生命實體到關愛整個生態系統的過程,其目的都是要擴展人類道德關懷對象的范圍。而這種自然倫理觀念的轉變恰恰體現出它的兩條基本致思理路,即個體主義路向和整體主義路向。

一、生物中心主義視角:從個體生命角度出發的生態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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