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發展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6 1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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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下政府與金融發展透析
金融風險是轉軌時期中國經濟的一個突出問題,也是理論界與金融實業界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鑒于國內地區間經濟與金融狀況存在的巨大差異,近年來,國內研究人員提出了研究地區金融風險的新范式,即金融生態系統的研究方法。
金融生態系統指的是:由金融主體及其賴以存在和發展的金融生態環境共同形成的動態平衡系統。
金融主體包括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生產者,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消費者,以及保證金融交易得以順利進行的第三方,如會計及律師事務所、監管機構。金融生態環境指金融主體在其中生成、運行和發展的經濟、社會、法治、文化習俗等體制、制度和傳統環境(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2005)。在我國,由于自然稟賦和文化、歷史的差別,地區間經濟發展和金融生態環境有著巨大的差異。造成這種差異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地方政府對當地經濟和金融的干預。
二、政府干預的經濟學解釋
政府干預經濟的理論基礎是凱恩斯的就業理論。凱恩斯經濟學是當代西方經濟學得以建立的重要標志,它產生于20世紀30年代,其學術淵源是重商主義的國家干預主義、馬爾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論、孟德維爾的高消費促進繁榮的預言和霍布森的過度儲蓄導致失業和經濟蕭條的學說。因此,凱恩斯經濟政策觀點的核心是反對自由放任,主張國家干預。簡單來講,政府干預經濟的必要性,源于“市場失靈”,而“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場能實現效率問題,而不能實現公平問題;二是市場不能滿足社會公眾日益增長的“公共品”的需要;三是市場機制不能有效地解決經濟活動的負外部性問題。通常認為,當“市場失靈”時,就需要政府干預。政府干預有直接的途徑和間接的途徑。直接的途徑有:將“私人部門”國有化,由政府直接經營管理;制定實施特殊方案,維護弱勢群體利益(如居民住房);收購“私人部門”提供的物品,以特定的方式轉讓給社會公眾等;間接的途徑有:采取特殊的稅收政策,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進行財政補貼,為“私人部門”提供動力等。
三、地方政府干預金融活動出現的主要問題
淺析金融中介發展與金融穩定
【摘要】跟著經濟的發展,經濟運作的焦點是金融中介,金融中介維護金融裝備擺設優化,進而影響著金融市場的發展進程。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金融中介;金融穩定
一、相關理論概述
(一)金融中介的定義。非正式儲存點經濟中介和正式儲存點經濟中介構成了金融中介,成為現代化金融發展的焦點。(二)金融穩定。金融的不變發展是指經濟的動態發展狀態,有以下特點:第一,全局性。金融不變、站在金融市場的角度看問題,保證金融市場具有固定的特點;第二,動態性。金融不變的過程是不斷發展變化的,他的評價程度是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不停變化的;第三,效益性。金融不變的效益性要站在全部金融市場的角度看問題,構建有利于金融市場成長的新生態;第四,綜合性。現代化金融組織表現多樣,綜合性強。
二、分析金融中介發展與金融穩定的作用
(一)積極的作用。積極作用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信息支撐金融。金融市場存在著信息緊張的問題,影響效益。金融中介將信息進行搜集整理,為注資者提供便利,更好的了解信息獲得更大的收益。另一方面,減少了風險性,更好的去管理抑制風險。(二)消極的作用。消極作用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存在著風險性。以正式金融機構銀行為例,對于私人用戶來說,銀行的信息不合理使人們出現背道而馳的現象,為此儲蓄點提高了貸款的利率為了正常的運作儲蓄點,體現了不穩定性。另一方面,金融中介相關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對注資者來講,無論是直接或者是間接注資,注資人都面臨著金融中介信息不相對的煩惱。其外部的看管組織與內部治理組織沒有發揮出其作用,致使金融市場風險大。
發展民間金融推動金融改革
最近幾年,在深化體制改革、保持經濟增長、克服通貨緊縮的過程中,人們的眼光已越來越多地轉向了民間投資,擴大民營企業融資的問題也日益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發展民間金融的問題也日益提上了政策研討的日程;而加入WTO、進一步對外開放的前景也引起了人們關于如何“對內開放”問題的討論。的確,在這方面,有許多問題值得進一步的分析與探討。
改善資源配置
發展民間金融,擴大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僅是擴大民間投資、增加就業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中國經濟進一步健康發展、金融市場和金融體制進一步發展、健全的需要。
在我們的經濟中,目前非國有經濟對GDP貢獻已達63%,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已達74%,而在全部銀行信貸資產中,非國有經濟使用的比率不到30%,70%以上的銀行信貸仍然由國有部門利用(證券市場上的直接融資也主要是為國有企業服務的)。而國有部門目前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率只有不到30%。這種情況的后果,自然是一方面在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之間存在大量的壞賬,而另一方面則是非國有經濟的“融資渠道不暢”,制約著整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制約著金融市場的成熟和發展。糾正資源配置的上述扭曲,顯然是當前中國經濟改革和發展所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
發展市場競爭與改善市場管理
發展民間金融,也有利于發展金融業的市場競爭和對競爭的管理。過去20年中國的市場化改革和市場競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營經濟的發展和它們帶來的競爭機制。但是,過去我們積極在制造業發展民營經濟,引入市場競爭的同時,卻忽視了在金融市場上發展民營經濟和市場競爭,致使在金融領域內仍是國有企業、國有銀行處于壟斷地位,競爭嚴重不足。這種狀況不僅不利于金融市場的發展,也不利于對金融市場進行規范、管理的發展與成熟。其原因在于:政府對市場的管理水平,是隨著市場競爭的展開而逐步提高的,管理者只能隨著被管理者的成長而成長;只有市場競爭主體發展了、競爭存在了、展開了,管理者才會知道問題會出在什么地方,應該管什么、怎么管。
發展民間金融推動金融改革
最近幾年,在深化體制改革、保持經濟增長、克服通貨緊縮的過程中,人們的眼光已越來越多地轉向了民間投資,擴大民營企業融資的問題也日益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發展民間金融的問題也日益提上了政策研討的日程;而加入WTO、進一步對外開放的前景也引起了人們關于如何“對內開放”問題的討論。的確,在這方面,有許多問題值得進一步的分析與探討。
改善資源配置
發展民間金融,擴大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僅是擴大民間投資、增加就業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中國經濟進一步健康發展、金融市場和金融體制進一步發展、健全的需要。
在我們的經濟中,目前非國有經濟對GDP貢獻已達63%,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已達74%,而在全部銀行信貸資產中,非國有經濟使用的比率不到30%,70%以上的銀行信貸仍然由國有部門利用(證券市場上的直接融資也主要是為國有企業服務的)。而國有部門目前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率只有不到30%。這種情況的后果,自然是一方面在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之間存在大量的壞賬,而另一方面則是非國有經濟的“融資渠道不暢”,制約著整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制約著金融市場的成熟和發展。糾正資源配置的上述扭曲,顯然是當前中國經濟改革和發展所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
發展市場競爭與改善市場管理
發展民間金融,也有利于發展金融業的市場競爭和對競爭的管理。過去20年中國的市場化改革和市場競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營經濟的發展和它們帶來的競爭機制。但是,過去我們積極在制造業發展民營經濟,引入市場競爭的同時,卻忽視了在金融市場上發展民營經濟和市場競爭,致使在金融領域內仍是國有企業、國有銀行處于壟斷地位,競爭嚴重不足。這種狀況不僅不利于金融市場的發展,也不利于對金融市場進行規范、管理的發展與成熟。其原因在于:政府對市場的管理水平,是隨著市場競爭的展開而逐步提高的,管理者只能隨著被管理者的成長而成長;只有市場競爭主體發展了、競爭存在了、展開了,管理者才會知道問題會出在什么地方,應該管什么、怎么管。
發展民間金融推動金融改革
最近幾年,在深化體制改革、保持經濟增長、克服通貨緊縮的過程中,人們的眼光已越來越多地轉向了民間投資,擴大民營企業融資的問題也日益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發展民間金融的問題也日益提上了政策研討的日程;而加入、進一步對外開放的前景也引起了人們關于如何“對內開放”問題的討論。的確,在這方面,有許多問題值得進一步的分析與探討。
改善資源配置
發展民間金融,擴大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僅是擴大民間投資、增加就業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中國經濟進一步健康發展、金融市場和金融體制進一步發展、健全的需要。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在我們的經濟中,目前非國有經濟對貢獻已達%,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已達%,而在全部銀行信貸資產中,非國有經濟使用的比率不到%,%以上的銀行信貸仍然由國有部門利用(證券市場上的直接融資也主要是為國有企業服務的)。而國有部門目前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率只有不到%。這種情況的后果,自然是一方面在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之間存在大量的壞賬,而另一方面則是非國有經濟的“融資渠道不暢”,制約著整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制約著金融市場的成熟和發展。糾正資源配置的上述扭曲,顯然是當前中國經濟改革和發展所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
發展市場競爭與改善市場管理
發展民間金融,也有利于發展金融業的市場競爭和對競爭的管理。過去年中國的市場化改革和市場競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營經濟的發展和它們帶來的競爭機制。但是,過去我們積極在制造業發展民營經濟,引入市場競爭的同時,卻忽視了在金融市場上發展民營經濟和市場競爭,致使在金融領域內仍是國有企業、國有銀行處于壟斷地位,競爭嚴重不足。這種狀況不僅不利于金融市場的發展,也不利于對金融市場進行規范、管理的發展與成熟。其原因在于:政府對市場的管理水平,是隨著市場競爭的展開而逐步提高的,管理者只能隨著被管理者的成長而成長;只有市場競爭主體發展了、競爭存在了、展開了,管理者才會知道問題會出在什么地方,應該管什么、怎么管。
淺析金融發展文獻
摘要:本文從理論和實證研究兩個角度出發,對近年來國內外諸多學者關于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相關關系研究的文章進行了歸納和總結,綜述過程中筆者給出了適當的述評,并在文章末尾提出了未來可能的研究方向。
關鍵詞:金融發展經濟增長文獻綜述
當前的中國出現了一種奇特的宏觀經濟景觀:一方面是貨幣過量供應,流動性泛濫,一些商業銀行因為存差過大而發愁;另一方面是企業借錢難、籌資難,許多很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因為資金不足而得不到充分的發展(吳敬璉,2006)。他認為問題癥結在于,由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機構組成的金融體系發展嚴重滯后,使富裕的資金無法流入最有效率的產業和企業,資金流通不暢的必然會阻礙經濟的發展。綜觀各個發達國家,幾乎毫無例外的擁有發達的金融市場,而且似乎經濟程度與金融市場的深度、廣度也呈現出一定的正相關關系。究竟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怎樣的一種關系呢?關于這個問題,國內外的諸多學者從理論和實證兩個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一、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理論研究綜述
1912年,Schumpeter在《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被認為在經濟理論史上第一次論述了創新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他認為金融機構滿足新興企業信貸要求是經濟發展的核心所在,并強調銀行的功能在于甄別出最有可能實現產品和生產過程創新的企業家,通過向其提供資金來促進技術進步。繼熊彼特之后,關于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關系的研究觀點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1.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沒有相關關系
鄉村金融發展思索
農村民間金融是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伴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和正規金融資金有效供給不足而逐漸產生和發展。但在其發展過程中也逐漸出現了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影響正規金融機構的正常經營、影響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甚至影響社會的和諧和穩定。所以,國家以及各級政府對其應盡快加以規范管理和合理引導,將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納入到契約化和規范化的軌道,這也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一、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發展的必要性
農村民間金融是農村經濟主體為滿足融資需求,自發形成的、游離于政府金融監管之外的非官方資金融通活動和組織。其具體表現形式有:民間借貸、各種形式的和會、民間互助組、儲蓄互助組、私人錢莊、租賃公司、農村合作基金、小額信貸、民間集資等。由于農村正式金融的缺位和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等原因,為農村民間金融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了條件和空間。而且由于民間金融本身的比較優勢使其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它的存在具有必要性。
1、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主體缺位,金融服務及資金供給嚴重不足。在國有商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中,為了追求經營效益,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國有銀行收縮、撤并了許多原有設在農村地區的機構和網點,農業銀行在農村中的主導地位也喪失了。這必然導致正規金融服務供給嚴重不足。此外,農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大部分投資有價證券、凈存放中央銀行、拆借給其他金融機構等形式流出農村。所存信用社也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通道之一。導致農村資金供給嚴重不足,金融資源極度匱乏。而農村民間金融能較大程度的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這必然使其能夠快速發展壯大,并在支持農村經濟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2、農村民間金融自身的優勢使其成為農村不可或缺的資金供給渠道第一,融資的交易成本低。在農村,中小鄉鎮企業其發展前景大多不確定、財務制度不健全、相關信息也不完整、企業的信貸規模也較小,使得正規金融機構的監督成本、融資的交易成本都較高,從而使其不愿涉足農村小額信貸。這必然導致農戶及中小鄉鎮企業的資金需求得不到滿足。而農村民間金融具有鄉土性,出租人對借款人的相關信息了如指掌,不必進行相關信息的搜尋和融資后的跟蹤管理,所以融資交易的成本較低而收益又高。第二,手續靈活簡便,融資效率高。與正規金融機構借貸手續繁瑣、層層嚴格審查、過程較長相比,農村民間融資手續簡便、交易過程時間較短,所以效率較高,借款人能迅速、便捷地借到所需要的資金,所以能及時滿足農村、農業、農戶的燃眉之急。第三,利率彈性大、較靈活。農村民間金融的借貸利率是由融資雙方根據資金的供求狀況、正規金融市場的利率、雙方人際關系的親疏而定的,所以利率的彈性大且較靈活。
二、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發展中的問題
農村金融發展研究
[提要]農村金融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本文運用文獻調查、實地調查和數理統計分析方法,研究農村金融在唐山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分析唐山市農村金融存在的供給不足、市場建設不夠完善和發展環境滯后等問題,提出發展政策性金融、完善商業性金融體系、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完善金融發展環境等建議。
關鍵詞:農村金融;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金融供給;金融需求
唐山市是河北省唯一的統籌城鄉發展試點城市,在統籌城鄉發展上走在了河北省的前列,在幾年的統籌城鄉發展改革的積極探索和深入實踐中積累了經驗,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效應。唐山市統籌城鄉發展的實踐表明;發展農村金融是我國農村經濟改革的核心問題,也是發展農村經濟,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徹底破解“三農”問題,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關鍵。
一、唐山市農村金融改革勢在必行
隨著唐山市人民群眾幸福之都、科學發展示范區、統籌城鄉發展試點城市、創新型城市建設進程的加快,農村金融需求也日益增長。主要來源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心鎮(村)的建設對于基礎設施建設和集中居住社區建設提出了要求,亟待金融支持;城鄉一體化產業體系建設、發展農業產業化、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土地流轉等也要求有相當規模的資金支持現代農業和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很多已經具備相當規模的鄉鎮企業,為發展壯大需要較大額度的資金支持;隨著設施農業、觀光旅游農業的不斷發展,以及經商、運輸、加工、種養殖農戶的增多,大額貸款需求不斷增加。在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唐山市多家小額貸款公司相繼成立,這是由農戶在自愿基礎上組成聯保小組彼此相互擔保的貸款。還有多家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問世,他們堅持服務對象的“社員制”、服務宗旨的“為農性”、辦社性質的“合作性”、服務取向的“互助性”、服務范圍的“區域性”。盡管民間借貸在我國至今未獲得合法地位,但是在唐山市農村的發展中仍呈現出生生不息之勢。
二、唐山市農村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中國碳金融發展初探
我國碳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碳金融發展正處于預備期,這其中分為兩個階段,一是資源爭奪階段。二是新能源研發高峰,根據這一趨勢,中國政府做出了不懈努力,加大市場培育力度,2008年,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漢等地進行試點,但是相比于西方國家,中國的發展還是相對落后。國內發展相對較快的天津、北京、上海主要也是以二氧化硫為主,而且我國目前尚未承擔減排任務,“碳交易”在國內還未形成規模。主要不足之處表現在以下方面:在碳交易產業中,我國處于產業鏈的下端,這使我國在國際碳交易市場中處于不利地位。一是買賣雙方不能互通消息,價差明顯。二是協議談判的過程耗時長、過程復雜,我國沒有定價的機制,處于被動地位。三是目前我國的碳排放、碳交易散落在不同的城市,難以形成聚集效應,難以與國際市場中的主體進行競爭。需要指出的是,在國際市場中的定價權,不僅要依靠碳的貿易量,還需要一個統一的平臺,為供求雙方提供共享信息,實現公平定價。但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這一平臺。在碳金融的交易中,國內有一些商業銀行開始試水,從簡單的信貸投放方向和數量的限制,逐漸過渡到主動尋找合適的綠色能源信貸工程,進而與國際市場主體開展能源節約工程等,但是,由于我國的碳金融起步較晚,因而商業銀行的參與程度仍舊較低,而且除了商業銀行之外,其他金融機構對此還處于討論階段,沒有實質性的參與,所以還未形成體系。產品是金融服務的有形載體,也是金融功能實現的必要手段,當前,在國際社會中,許多金融機構都根據碳交易的特性創造了相關的產品,從我國的發展狀況來看,金融機構所能提供的產品有限,大部分是信貸和資金清算方面的產品和業務,在直接投資領域非常匱乏,相比于生產領域,貿易范圍的產品,碳交易的金融產品單一,難以發揮作用。碳交易相關的金融衍生品是創新的金融領域,發展的歷史較短,其中的交易機制、交易規則還在不斷地完善當中,我國的現有運作,也多是仿照發達國家的措施而進行的本土化改革,對于利潤的追求、風險的管理、技術的攻關、具體的操作等方面,都缺乏大量的人才,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碳金融的發展。
我國碳金融發展策略
就我國的市場來看,碳金融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從世界范圍內來看,我國是消費煤炭的大國,溫室氣體排放量處于國際第二位,推測認為,到2020年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接近美國,而且根據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每創造一萬元的GDP所需要消耗的能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數倍。作為一個有著國際責任的發展我國家,我國應該具有環境保護的義務。在哥本哈根國際會議上,我國政府承諾“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并制定相應的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目前,我國已經被國際社會看做是最具潛力的減排市場。對于我國的金融界來講,如何把國家面臨的壓力轉化為可貴的市場機遇,如何在承擔建立和諧世界的社會責任的同時分享碳金融時代的“蛋糕”,將是他們所要面臨的巨大的挑戰,因而需要采取積極的舉措,推動我國碳金融的快速發展。我國應當借鑒國際經驗,加強碳交易體系的建設,進一步規范和整合國內碳交易平臺,為排放權的交易雙方提供競價機制和信息交流平臺。目前我國的碳排放額度交易,是先將額度出售給國際投行中的相關部門,有些將額度或指標出售給需要的企業,在這樣的過程中,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價格就會脫節,因此需要一個統一的、規范的、國際化的市場,整合國內零散的市場資源,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用規范化的手段和法規來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為交易雙方提供一個客觀、平等、公正、透明的交易價值,這也是我國市場與國際接軌的必由之路,將進一步增強我國的市場主體在國際碳交易市場中的定價權和話語權。碳金融對金融機構是個嶄新的領域,涉及很多復雜的知識,而且具有很強的實踐性,這就要求金融機構必須加快發展相關中介業務、開展新的業務運作模式、提供金融產品支持和風險管理工具。首先,從金融機構的角度,除了提供資金外,還可以根據自身的優勢,研發更多的產品,比如以碳減排量收益權作為抵押的貸款,碳金融信托,碳金融證券化等。同時基于業務的實踐,加強對碳金融創新的研究,提供咨詢類服務而且在各金融機構中,還可以成立專門的碳金融的事業部或下屬公司,加強管理、研究和開發,探索長效機制,控制風險。其次,從政府方面,應當設立碳金融基金,加快對于市場的開發,同時增強市場的流動能力,利用基金公司加強國內主體的定價能力,促進清潔技術的市場化進程。第三,鼓勵各類中介機構參與到碳金融發展的過程中,提供更精確的擔保、法律、財務、評估等中介服務。碳金融的發展進程在國際上尚處于新生狀態,不但有自己的交易機制,更涉及國際法和國內法的諸多領域。目前國內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標準還不夠完善,不足以支撐碳金融的長久發展,因此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或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出臺具體的專項規定,比如碳排放的標準和計量、減排量的權益抵押等,規范碳金融的相關活動。
本文作者:孫媛工作單位: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國內發展碳金融考究
一、國外碳金融發展歷程
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這是人類歷史上首次以法規的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此外,《京都議定書》的一個開創性突破,是建立讓市場發揮作用的“合作機制”。由于在地球上任何地方實現的溫室氣體減排對全球氣候變化產生的作用都是一樣的,按照一般的經濟學原理,為了以最小的成本實現最大的溫室氣體減排量,人類應該把溫室氣體減排活動安排在減排成本最低的地方。因此,《京都議定書》納入了三個基于市場的機制,即IET(國際排放貿易)、JI(聯合履行機制)和cDM(清潔發展機制)。其中,CDM是唯一在附件I國家和非附件I國家之間進行的互利機制,該機制允許發達國家企業通過協助發展中86國家減排溫室氣體,換取“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以抵減本國的溫室氣體減排義務。CDM是一種雙贏機制,對發達國家而言,可以通過CDM以遠低于其國內所需的成本實現《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指標,節約大量的資金;而對于發展中國家,通過CDM項目可以獲得實現節能減排的資金援助和先進技術,促進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實現可持續發展。
“碳金融”就是與碳有關系的金融活動,也可以叫碳融資,大體上可以說是環保項目投融資的代名詞,也可以簡單地把碳金融看成對碳物質的買賣。也可泛指所有服務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活動,包括直接投融資、碳指標交易和銀行貸款等。碳物質主要是與上述清潔發展機制中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有關的環境污染物,這些污染物可以在上述機制中進行買賣交易、投資或投機,所籌集的資金可用來投資于減少C02等排放的環境保護項目。
一個被公約限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國家,凡是超標排放就要進行經濟補償,換句話說就是可以“出錢購買”排放權。有買就會有賣,由此溫室氣體減排量的國際貿易形成了一個特殊的金融市場。
發達國家在本土實施溫室氣體的減排非常困難,以日本為例,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為12.4億噸,按《京都議定書》規定,日本2008年排放量應減為11.6億噸,但其2002年的排放量已達13.3{L噸,不僅沒有減少,與基準年相比反倒增加了7.6.=:)。具有主動權的發達國家希望可以通過實施減排指標的國際合作機制將自己的排放“合法化”,因此碳金融的前景可想而知。
自1O年前第一宗碳減排交易成交以來,碳金融的承諾總量和總金額增長都十分迅速。全球溫室氣體減排交易市場自1996年至今已累計成交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量。原因當然是越來越嚴重的世界環境污染、核準《京都議定書》的各個國家努力實現其減排承諾、國家級和地區級的碳交易市場(如加拿大和歐盟2005年1月開始運行的排放交易市場)不斷涌現。可以預見,作為一項既履行國際義務也有利可圖的交易,全球碳交易量將持續增長,碳金融業也會蓬勃發展。